党员违纪处分会议记录

2023-01-13

第一篇:党员违纪处分会议记录

党支部讨论对违纪党员处分会议记录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时间:2014.7.15 地点:XX村党员活动室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出席人:党员等62位 列席人:镇工作人员 会议内容:

主持人:今天召开党员大会主要是讨论对XXX、XXX两位党员违反计生处分。下面由支委XXX宣读中共XX村支部委员会关于XXX、XXX两位违反计生党纪处分的报告

XXX: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高中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国共产党。XXX与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女。属于多生育一个子女,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事实。

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大学专科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国共产党,XX党支部党员。XXX与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男。属于多生育一个子女,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事实。

XXX、XXX两人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和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员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并报XXX纪委批复,决定给予XXX、XXX

开除党籍处分。

被处理人姓名及自我检查:我叫XXX,上面所说情况属实,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党纪处分。

我叫XXX,上面所说情况属实,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党纪处分。

党员意见摘要:主持人:现在请参会党员发表意见

XXX:XXX、XXX两人违反计生事实清楚,建议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XXX:XXX、XXX两位身为党员,没有起模范作用,自己违反计生政策,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XXX:XXX、XXX两人作为党员没有以身作则,违反计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建议开除党籍处分。

主持人:现在不一一表决,如建议XXX、XXX开除党籍处分的,请举手。

经表决:参会党员一致建议XXX、XXX开除党籍处分。 支部正式党员 人,出席正式党员 人,同意给予XXX处分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同意给予XXX处分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

支部决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党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给予XXX、XXX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篇:讨论处分违纪党员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答:主要程序是:会议主持人(书记)讲话:

报告参加党支部大会党员人数含缺席人员、列席人员情况,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半数方可宣布开会,说明大会主题和提出相关要求。

(2)由案件调查组或支委介绍违纪党员的违纪错误事实。

(3)违纪党员作检查并听取其说明情况和申辩。

(4)学习相关党纪条规。

(5)上级党组织领导或本支部书记引导性、针对性发言。

(6)党员讨论、发言:党员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或为其申辩。

(7)违纪党员对大会批评、教育、帮助作表态性发言。

(8)会议主持人小结性发言。

(9)进行表决 :到会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10)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定。

第三篇:违纪处分

北海市银滩博识双语学校

学生违纪处分条列

为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中学生,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其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分为下列七种处分:

1、警告;

2、;记过;

3、留校察看;

4、劝其退学;

5、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班会上认真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 、 课间迟到一周累计两次。

2 、 无故旷课两节。

3 、 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

4 、 故意破坏环境(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5 、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

6 、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7 、 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

8 、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干部、学生。

9 、 住宿生在宿舍闲聊、唱歌、嚎叫、打闹影响他人休息。在宿舍擅自留宿外人,初犯却未造成后果;

10 、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符合穿着规定;

11、 在建筑物上随意涂抹刻画者;

12、 经证实,带烟、酒进学校,在校内或校外抽烟、喝酒;

13、 私带零食进入校园者、购买外卖食品者;

14、 拒不服从教育,不尊重教师,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直至劝其转学。

二、为严肃校纪,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 )警告;( 2 )记过;( 3 )留校察看;( 4 )劝其退学;( 5 )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 5节至 10 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两次折算旷课一节,下同);2 、 考试第一次作弊的学生(该科成绩为零)。

3 、 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

4、第二次发现在建筑物上随意涂抹刻画者

5 、 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但未动手打人,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3)打架者: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学生;

(4)参打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5)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6 、偷盗,勒索、诈骗财物、赌博,作案价值在20元以下的学生;7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价值在20元以下的学生(照价赔偿);

8 、私烧电炉、乱接灯头、插座,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并处以相应罚款);9 、经常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

10 、与校外人员不正常往来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尚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11 、一学期单科5次不交作业或各科累计10次不交作业,且态度恶劣的学生;12 、在校内、外不但自己抽烟或喝酒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或喝酒的学生。

13 、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或阅读不健康书刊,初犯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学生;

14、 带手机、MP

3、掌上游戏机等非学习用具进学校的

15 、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凶器等进入校园,在校园内燃放鞭炮的学生。

16 、已被处以两次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已被处以两次警告处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 、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 11 节至 20 节的学生;

2、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喝酒行为,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 、 考试作弊达两次的学生(除该科成级按零分计外);

4 、 经发现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且在学生中间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5 、 涉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 1 )肇事者:动手打人,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

( 2 )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

( 3 )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

( 4 )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

( 5 )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6 、 偷盗(小偷小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勒索、诈骗财物、赌博,作案价值 20 元至 100 元以下的学生;

7、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两次以上或价值在 20 元至 100 元以内的学生(需照价赔偿);8 、 住校生未经允许在外过夜,严重违反作息制度;

9 、 经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参与赌博、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经教育仍不改正。

10、 住校学生未经允许在校外过夜、逃寝、翻越围墙溜出校门者;

11、 以谈恋爱为目的,替别人介绍男、女朋友的学生

11 、冒领、拆看他人信件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处以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2 、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处分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两次记过处分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计两次记大过处分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3、 有侮辱女生或其它流氓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视情节轻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1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 21 节至 30 节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无故旷课达 31 节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 、考试作弊达两次者(除该学科按零分计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三次或三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 、 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生、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且在学生中、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4 、涉及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参与者及伪证者:

( 1 )肇事者:动手打人,致使他人轻伤,留校察看处分;动手打人致使他人重伤,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 2 )策划者:策划他打架,后果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 3 )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 4 )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提供凶器造成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 5 )打架者:持械打人,造成后果,视后果情况,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 6 )对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者、参与者及提供凶器者,受到司法部门处罚,一律勒令退学。

5 、偷盗(小偷小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勒索、诈骗财物、赌博、作案价值在 100 元以上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6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 100 元以上者(需照价赔偿)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7 、受过记过处分而又重犯者。

8 、住校学生未经允许在校外过夜、逃寝、翻越围墙溜出校门屡教不改者

9 、与校外人员来往影响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

10 、经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参与赌博、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

11 、辱骂、殴打教职员工者。

12 、煽动或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分别给予;

( 1 )情节严重,经教育尚不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 2 )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3 、对参与闹事的一般人员,视情节、后果及认错态度分别给予:

( 1 )对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2 ) 判处以管制、拘役或徒刑并宣告缓期执行(属过失犯罪)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

( 3 ) 被判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 4 ) 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

a) 违纪后认错态度差者。

b) 在本校已经受过处分者。

50 、写反动标语,散发反动传单或者参与邪教活动,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

三、处分程序和审批权限

1 、学生的违纪行为发生后,由学校年级组对违纪事实进行调查,整理出详细的调查材料,根据所违纪学生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

2 、给予违纪学生的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以内的处分由年级部审批,年级部主任签字。给予违纪学生劝其退学、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年级部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由主管校长签字,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八条学生严重违纪后,违纪学生或相关学生需停课在学校年级部接受调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离校。学校做出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自处分签字之日起将学生领回反省,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返校时,必须到年级部报到,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上课,严禁私自提前上课。

3 、学生的处分决定书,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受“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处分的学生,

保留学籍,考查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毕业证书。

四、撤销处分

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自处分之日起,每月向学校年级部上交一份800字以上的思想汇报,三个月后可以书面方式申请撤销处分。再次受处分的学生,上述要求成倍延时。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以及受到学校或上级奖励者,可提前撤销处分。

2 、年级部负责全面调查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征求班主任、科任教师、体育教师、舍务教师及班级同学的意见后,上报作出处分的上级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审批。获准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未接到关于该生不良表现的举报,即可宣布撤销处分。

3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其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在察看期间有改正表现的,可按期撤销处分。在察看期间进步很大,表现突出以及受到学校或上级奖励者,可提前撤销处分;若表现不好或再次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附则

1 、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该学期的操行应评为不及格,该学期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有三个学期操行评语不及格的学生,给予劝其退学处理。

2 、本条例主要适用于学生违犯校规校纪的范围。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则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篇:违纪处分决定

关于给予xxx同学xx处分的决定

xxx,20**级xx系xx专业x班学生,学号:

经查在 年 月日上午 学校举行的期末英语考试中,上述同学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之相关规定、违反了《山西青年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相关规定,构成考试违纪、作弊。

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根据《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学记过处分。

受处分学生的处分决定装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在校期间若不在违反校规校纪,表现良好可于下一学年9月份申请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决定后将决定装入档案并记录在学年鉴定表),同时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的取消奖助学金发放,取消本学年所有荣誉称号评选。担任班级干部取消其担任职务。

学生处(或系)

20**年 月 日

第五篇:违纪处分决定

水秀二中关于

闫顺利等学生违纪的处分决定

2009年4月16日晚,46班学生闫顺利纠集本班学生王帅、成峰、赵振华,对因和闫顺利发生口角的46班学生史滋超进行殴打。导致史滋超同学左脸部红肿有淤血,而且嘴里出血。

闫顺利等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水秀二中《学生一日常规》、《十不准》、《住校生管理制度》,本该对违纪事件的纠集人闫顺利给予除名的处分。但我校本着严格校风校纪、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学生闫顺利等人给予如下处分决定。

一、 对闫顺利的处分决定:

1、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 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 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因该同学来自较远的清徐,特保留其住校资格)

4、 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5、 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备注说明:

1、该同学在本次违纪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网、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家长主动提出转学。

2、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对赵振华的处分决定:

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

4、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备注:处分期间,如本人表现一贯良好,可由家长写出书面住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入住。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 对王帅、成峰的处分决定:

1、 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7.10。

2、 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 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水秀二中政教处 2009.4.20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德育及少先队工作计划下一篇:党员先进个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