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评估论文

2022-05-07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公共场所评估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刊讯学校是育人的重要场所,在学校创建无烟环境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会泽县教育局积极开展在公共场所禁烟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为师生营造无烟、健康、清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公共场所评估论文 篇1:

鞍山市铁东区公共场所卫生基层问题及解决建议

[摘要] 笔者作为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经过十多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通过对鞍山市铁东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存在许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困难和难题,主要表现为卫生监督队伍薄弱,新兴公共场所剧增,公共场所执法依据不确定性(无法可依)等问题。笔者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应转变卫生监督观念,提高监督管理质量。

[关键词] 基层;公共场所;现状;建议

鞍山市铁东区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区境面积 51.48 平方公里,近年来,铁东区公共场所数量规模及新形式不断涌现。公共场所是对公众开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的经营性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1]。公共场所存在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及放射性污染因素不良的影响。笔者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困难和难题,降低了监督工作正常的发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基层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队伍薄弱,新兴公共场所剧增,公共场所依据不确定性(无法可依)等问题。笔者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过程中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商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基层公共场所的现状

1.1 卫生监督队伍人员不足

铁东区仅有8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预防医学专业人员较少,人员缺乏,负责辖区内七百个大小的单位, 还有一百多户二次加压供水的卫生许可证审批及监督。工作职责包括场所的预防性及日常卫生监督,上级临时组织的各种检查,化妆品监管,群众举报案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公共用品现场检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处理二次加压供水监督及投诉等等。任务重,管理相对人纸质档案多,查询困难。队伍发展缓慢,执法创新性不强,执法文书繁琐,执法效率低,难免有监管疏漏。监督员设置的比例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 1︰30~ 60 ( 监督员数/ 监督场所数)的要求,是1︰100。高负荷的工作占据了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没有精力去学习专业知识。也有报道,很难有机会接受专业技术的继续教育, 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难以提高[2]。

1.2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不确定性(无法可依)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27年的公共场所有大的变化和差异,为此2011年6月21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虽然公共场所办理单位名称有所增加,但是工商局应停留在1987年颁布《条例》的场所项目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对管理规定中的新兴场所比如照相馆或影楼、美甲店、网吧,事实上直接办理了工商执照(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这就易导致监管空盲区。虽然2011年5月1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但具备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仍然不够,卫生监督管理范围仍然含糊不清[3]。美体减肥室、室内旱冰场、氧吧、干洗水洗衣物店、银行营业大厅证券交易厅,保健按摩院、证券交易所、银行、大型建材超市、按摩院、婚纱出租店等,笔者认为,应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系列,也可影响老百姓健康。列入公共场所监管后易造成法律冲突和重复监管; 而有一些新兴行业却未纳入监管范围,造成了监管空白[4],因为无法律可以依据。以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饭馆的许可管理,采用“两证”并“一证”,只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监管职能划分以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重新核发饭馆等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3 量化分级管理

依据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沐浴业、游泳池、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分别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小型公共场所占总数的81%。评估结果表明:96%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都被评定为C级单位。经营者对评级基本不感兴趣,无成效。原因:大型场所经营者漠视量化分级结果, 部分经营者确认为面子工程,消费者、经营单位、监管部门之间无任何关联。监管模式局限于管理层面上, 消费者知情度较低。“小单位”(小浴池、小旅店、小美容店、小理发店)卫生状况较差,令人担忧,1996年的卫生标准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经营者对量化分级漠视,要求也不高,达到C级可办理卫生许可就可以了。

1.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定期清洗及空气质量检测情况极差

“非典”、甲型H1N1流感、军团菌等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与公共场所的室内的空气卫生质量(尤其是有集中空调的单位),疾病的传播流行等因素受到重视。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学意义越来越受到卫生管理者的关注[5-6]。2006年颁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有集中空调的单位调查结果表明,98%的单位达不到要求。主要原因是鞍山市没有此类评价结构,暂时不能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及评价。空调清洗、监测及评价的费用太高,经营者不能承受,占92%,2%为监测及评价机构难寻。基层卫生检测机构能力实在是缺乏。仅空气质量检测,基层单位有些检测的项目无资质(例如甲醛等),有资质的项目又开展不起来(例如CO2等),监测仪器也很缺乏。符合全国的各地情况,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无法开展全面的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的使用寿命短, 维修难,计量认证收费高[7],限制了空气质量检测及空调检测等工作的开展。铁东区卫生防疫站是全额事业单位,都依靠财政拨款,许多检查项目属于无偿服务或只收较少费用。近年来, 人员也在逐年增加。其他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只能通过开有偿服务来解决职工的工资、仪器设备的购置及更新等问题[8]。

1.5 鞍山市铁东区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总体合格率较低

辖区内的小型公共场所居多,占总数的53.8%,“小单位”空气、公共用品及用具抽检合格率低,小型公共场所格局往往是历史遗留下来(老房子多),卫生差,许可证率低,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低,经营者无卫生意识,布局已定,面积小,改建难。经营者素质也低,多为养家糊口,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要,虽多次监督指导及建议,但是部分“小单位”公共用品及用具根本不消毒,或者只流于形式,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2013年度的随机检测结果如下:公共浴室的合格率73.8%;游泳馆的合格率66%(以夏季高峰期为主,全区共4个单位);住宿的合格率78%;美容美发店的合格率79.4%。游泳馆合格率最低,应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测力度,以提高其卫生消毒质量。进货索证、消毒设施配备、卫生制度建立均存在问题。

1.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应当分别符合1996年度颁布了各项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监督指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今该标准也表现出现一定的滞后性。如公共浴室的淋浴用的水无检测标准,用自来水标准评价有点高。

2 分析与对策

2.1 基层单位需要重视引进预防医学专业相关人员

在职人员应学习专业技术及业务水平。知法懂法,良好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不建议政府将监督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 提高工作技术能力, 提倡晋级,保障高级知识业务人员的储备,工作效率才能提高,培养高职称、高技术、高素质的基层监督队伍。加强许可证预防性监督、审验发放关、业务人员储备、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比例配比、增加公共场所的监督频次、改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配备水准。

2.2 卫生行政部门应和工商局联网

工商局应停留在《条例》的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对2011年《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新兴公共场所比如照相馆或影楼、美甲店、网吧等都不需前置,也办理了工商执照。如果联网后,就避免了这种错误出现,并可以保证许可的真实性,避免用假许可证办理工商执照。新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可以随时更改。相互制约,信息互通,知法守法。改善我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及行政许可。杜绝交叉重复管理,而且容易造成工作职责不清, 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给监管及经营者带来麻烦。

2.3 有专家建议以量化评分为依据

综合审查结论来决定。各类场所的风险级别、信誉度级别、监督频率,风险越高的,信誉度越低,需要监督的频率就越高,反之需要监督的频率就越低[9]。基层监督频次如下: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评定为C级的,每年监督3次;B级,2次;C级,1次;并提倡公示的形式,保障消费者权益。对“五小”门店加强执法检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量化分级评分表在监督项目评分标准的设定上存在一些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尚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10]。必须将量化分级管理不流于形式,“形象工程”最终夭折,无法达到想要的效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经营者主动提高服务卫生档次,加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及经营者的经营理念。

2.4 集中空调的清洗

对集中空调的清洗难的问题,首先知识培训,不清洗消毒的害处。建议经营业户主动要求清洗。鼓励民营有资质的单位,既要成本降低又要快捷。应加强对集中空调系统清洗工作的规范与监督,提高力度,将其纳入换证、核发证的许可审查过程中,采取一票否决。同时采取企业引导和经营户集中清洗优惠等措施,有效降低经营户清洗成本[11]。完善基层卫生指标的采样和检测的能力,采用资源共享及技术合作,在现场的监督检查中加强检测手段的运用,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技术性和权威性[12]。

2.5 应对基层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总体合格率较低,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

群众对卫生安全有深刻了解和关注,提高监督。建立与经营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得到支持和配合,自觉承担卫生安全责任第一人。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多种方式,也可以要求经营者聘请专业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必须考察培训结果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培训一定要分清行业,从业人员时间有限,培训要有针对性、分级、分批,分层次。对培训效果好的单位树立榜样。

2.6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对于新兴的公共场所,国家应尽快建立审核标准和办法,明确是否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制定出与之相配套的国家标准及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检测的依据,使公共场所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再者,当遇到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公共场所是人群的集中地,有存在引起人与人之间的传染从而引发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的危害,在法律法规中应规定,在遇到上述危险存在时,哪些公共场所应暂时关闭,实行卫生行政控制措施。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虽然日益剧增,卫生监督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符合我国新形势要求的基层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林孟端,江鹏飞,王琳,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状况及展望[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1,18(1):62.

[2] 张越明, 李丽.银川市公共场所监督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J].环境与健康杂志,1999,16(4): 239-240.

[3] 丛树宏.通化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分析[J].亚太传统医药,2011,7(9):202.

[4] 顾怡勤.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7,23(5):442.

[5] 朱彩明,林希建.长沙市部分公共场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现状调查[J].实用预防医学,2007,1(2):450-451.

[6] 唐安,金永富,刘洁楠,等.浙江省舟山市夏冬季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调查[J].疾病监测,2009,24(9):715-719

[7] 李英,郑金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17(12):751.

[8] 罗统铭.新形势下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J].医学文选,2000,19(6):929-930.

[9] 丛树宏.通化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分析[J].亚太传统医药,2011,7(9):202.

[10] 徐爱英,严荣,李燕.上海市闵行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7,19(12):617.

[11] 陈东周.泰州市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现状与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1):63.

[12] 顾怡勤.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7,23(5):442.

(收稿日期:2014-01-26)

作者:高柳 哈悦 张健

公共场所评估论文 篇2:

会泽县教育局积极营造“无烟”环境

本刊讯 学校是育人的重要场所,在学校创建无烟环境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会泽县教育局积极开展在公共场所禁烟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为师生营造无烟、健康、清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会泽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共场所禁烟并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要求各学校把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与“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求各学校将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和健康教育,通过校会、教师会、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的机会,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禁烟意识,促进师生严格遵守禁烟各项要求;要求各学校及县教育局机关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做到接待不发烟,无流动吸烟现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

教育局和各学校自2013年1月1日起,积极争创“无烟年级组”、“无烟处室”、“无烟学校”、“无烟科室”。县教育局将对“无烟学校”、“无烟科室”及时评估,并给予表彰奖励。

(会泽县教育局 杨晓祥)

公共场所评估论文 篇3:

浅谈公共场所的防火管理

【摘要】近几年来,全国许多地方屡屡发生公共场所重、特大恶性火灾,不仅造成了惨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导致众多人员伤亡,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尽管这几年,恩施市火灾形势比较平稳,没有发生大的公共场所火灾,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容忽视。

【关键词】公共场所火灾;防治问题;对策

1.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公共场所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不少公共场所火灾隐患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公共场所建设和发展来势迅猛,短短几年时间各类公共场所发展迅速,消防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工作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政策、法规明显滞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三是公共场所建设和装潢市场混乱,公共场所因陋就简,建筑条件、装修装成材料和工程施工失去控制。四是老板、业主和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簿,急功近利,只重经营,不顾安全,忽视或不愿在消防安全方面投人,消防设施严重缺乏。五是员工素质低劣,人员变动频繁,忽视消防教育培训。六是用火用电管理不善,违章用火,电线过负荷现象普遍。七是行政干预、通融说情时有发生,影响和干扰消防执法。

2.公共场所火灾防治的主要对策

2.1充分认识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

所谓公共场所,是指集聚有众多公众人员的场所。如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建设和发展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进步和繁荣的体现,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目前我国公共场所的规模、数量和档次,从整体上说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必定有大的发展。因此,做好公共场所消防工作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任务极其繁重。不能因噎废食而采取遏制的作法,也不能依靠几次专项治理就能解决根本问题,更不能一劳永逸。要提高认识,以积极端正的态度和主动有效的工作来适应和满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客观需要。要有长期的思想、组织准备和工作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视抓好基础工作。

2.2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保衛重点单位管理

抓重点、保重点是消防工作的重要方法。鉴于公共场所的地位、作用和火灾危害性,适时把大中型公共场所列人消防保卫重点,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特别注重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人员实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重点单位年度考核评估。同时对其它公共场所也应切实纳人消防监督管理视线,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失控漏管。

2.3切实把握住三个重要监督环节

消防监督机关能否抓住公共场所监督管理主动权,关键在于把握住公共场所建筑审核验收、开业审批和业主变更登记注册三个重要环节。当前建筑审核验收,主要是解决好力度和质量问题。对开业审批和业主变更登记注册两个环节的提出,应该引起重视和加以研究。实践表明,公共场所产权与经营分离从消防安全角度讲管理难度大,应该对经营者有所制约。在公共场所开业前,对消防安全各项软、硬件的配置和准备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和了解,只有具备充分条件,消防安全有了可靠保障,才能允许开业。同时,当前一些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频繁,这些场所随着业主的更换,有的面貌全非,直接影响消防安全。因此只有采取登记注册的办法才能实施有效控制,也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抓好三个环节,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尽管运作困难很大,但从长远观点看,必须下大力气明确目标、建立法规、营造机制,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根据目前情况,建议实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制度,尽快扭转当前消防监督管理被动局面。

2.4积极推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人对安全的需要是基本需求。随着国民安全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公共场所的安全需求也不断提高。如果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突出,甚至经常发生火灾,人们心有余悸,光顾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因此,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经营效果。利用这种事物间的必然联系,借鉴卫生部门和商品质量管理部门的管理手段,用定期评定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等级,火灾隐患黄牌警告等做法,铭牌示意,公布于众,就能使消防安全环境好的场所越加兴隆发达,形成安全、效益两者之间良性循环。否则反之,必然会失去竞争力,自然淘汰。我们认为,采取这些做法是能够促进和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调动和发挥经营者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5大力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和观念

做好公共场所的消防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公共场所老板、业主和经营者的认识。要通过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培训等各种形式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思想和观念。自觉摒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只顾经营,不抓安全的错误作法,引导他们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的路子。同时要为他们创造学习条件,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能力。建议省及较大城市建立消防安全培训中心,分期分批地开展消防轮训,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2.6有效提高公共场所专项治理力度

针对一个时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十分必要的,关键是要真治实理,真正解决问题。经验表明,专项治理要认真细致动真格。如果走过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消极影响。开展专项治理要明确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当前,要集中精力解决好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严重不足、装修装潢极端混乱和用火用电无控制三大主要问题。要采取行政、技术和法律等一切有效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注重治理效果,同时要加强与文化、工商、监察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有力促进隐患的整改和问题的解决。

2.7努力提高公共场所的火场救人能力

公共场所火灾最大的危害是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因此,火灾扑救必须做到救人先于救火。要在保证有效控制火势的同时,集中人力、装备抢救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公共场所必须加大救人设备的经费投人,尽快添置简便实用的救护器具。当前消防部队在救人装备和技术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要把救护纳人技能训练和考核内容,使官兵熟练掌握救人救护方法和技能。同时,高度重视公共场

所的灭火作战计划救人方案的制定和演练,以提高火场救人组织指挥能力。

【参考文献】

[1]蒙慧玲.火灾逃生中的安全问题[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卷),2005,(01).

[2]郭克河,刘国潮.室内大型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及对策[J].河南消防,2003,(06).

[3]毛磊.公共场所:关注安全[J].时代潮,2003,(01).

[4]樊庆连.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特点及扑救[J].山东消防,2002,(07).

作者:李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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