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线路巡查记录表

2023-01-22

第一篇:高低压线路巡查记录表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作者:张洪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665 更新时间:2009-6-1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

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

对小于或等于 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 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 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

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 高压铁塔基础边 照明及<10KV ≤35KV >35KV 道路侧石边缘 0.5 给水管 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 1.0 1.5 1.0 热力管 2.0 3.0 1.0 电力电缆 0.6 电信电缆 0.6 0.5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2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m)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

5 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表3 线路经过地区 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 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

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 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 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 5.0 5.0 6.0 8.0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

各级电压导线的边 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 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 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 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

布。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

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 5米 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 10米 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

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

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二篇:低压电力线路安装合同

低压配电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配电改造方案,乙方承担其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施工任务按时、优质、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米脂县劳动服务科低压线路工程

2、 工程地点: 米脂县劳动服务科

3、 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的安装、敷设、调试、验收。

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二、 工程期限及质量

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即开工;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合格,保证用电正常。

三、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协助乙方现场施工,协调好周边环境,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进度的不良现象。

四、 乙方责任:

1、 明确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密切协调好与高压的安装工作。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

概由乙方负责;

3、 搬迁电器设备时若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

4、 结算前,乙方负责提供符合报帐要求的票据;

五、 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 工程费用:根据本工程预算书,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工程总价为叁万叁仟肆佰五十八元叁角叁分捌厘(¥33458.3380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乙方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合同法、电力法进行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低压电线路改造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低压电线路改造施工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

成以下协议,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总工程量:

1、工程量按电杆数计算,挖电杆坑回填和竖电杆清理线路障碍物在内。

2、调运电杆上下车工作量及拆旧线并如数集中到一起。

3、放线、拉线及相关工作量。

二、施工技术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按供电所施工技术员技术要求施工。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总工程。

三、安全责任:

村级民工在施工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工程使用民工安全须知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人员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价:

1、具体工价按电杆计算,设计到红春变压器的每根350元,青坪变压器的每根390元。

2、以上工价包括二次搬运费。

3、乙方中途停工者,甲方有权扣减工资。

五、工资结算办法: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中途不预支工资。

六、未尽事宜: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代表协调解决。

2、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低压配电线路保护的几个问题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任元会

[摘要]本文系统地分析了低压配电线路保护的要求和实施方法,叙述了熔断器和断路器的选型,及其参数的整定;提出处理好正常运行不动作和故障时应按规定时间动作的关系,以及动作灵敏性和选择性的关系,指出全面理解和执行线路保护的技术要求和注意点。

[关键词]短路保护 过负载保护 接地故障保护 保护电器 熔断器 断路器 选择性动作

一.概述

低压配电线路遍布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各个角落,同时也深入千家万户;不仅专业人员接触,也有众多非专业人员,一直普通老百姓都会触及,线路发生故障的几率大大增加。如设计、施工不当,将容易导致人身触电(间接接触),或线路损坏,甚至引起电气火灾。为此,在配电线路设计中,应严格按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各项规定,包括加强绝缘,妥善接地,做好等电位联结,但最根本和广泛应用的是做好配电线路保护,正确整定保护电器各项参数,保证在故障时能按要求切断电源,以策安全。

二.全面实施低压配电线路保护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本文简称《规范》)实施已几十年,为广大电气设计时所熟知,并获得认真积极贯彻执行。但据知,仍有部分设计师和使用运行单位电气工程师对低压配电线路保护的要求缺乏完整系统的理解,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为此,本文拟对此作一较系统的叙述和分析,阐述各项要求的内在联系。

配电线路设计中,至少要考虑以下和保护相关的要求。

1.《规范》第四章规定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而且每段配电线路都应满足这三项保护要求(特别规定者除外)。

2.《规范》还规定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具有选择性,使故障时只切断该故障线路,而上级保护电器不应动作,力求缩短停电范围。

3.电路发生故障时,保护电器应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另一方面,在正常工作和用电设备正常起动时,保护电器均不应动作。

4.《规范》规定导体截面应满足动、热稳定要求,要和保护电器能协调配合,也就是选择的导体类型和截面,应该和保护电器类型和整定值相关联。

5.作为分断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还应具有足够的分断能力。

以上各项要求紧密关联,决定了保护电器的选型和参数整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每一段线路和相应的每组保护电器,都应按以上条件一一计算、校验,确定各项参数。

为了全面实施《规范》的各项要求,特将规定的主要条件以及实施的方法和(或)计算式列于表1,以便全面理解和执行。

表1中的保护电器按《规范》规定编列了熔断器和断路器两类;而断路器按保护特性不同,又分为非选择性和选择性两类,由于其保护特性,实现选择性要求区别很大,应予特别关注。

表1中的接地故障保护按TN接地系统(包括TN-C、TN-S、TN-C-S)而编制,工程中TN系统仍应用最多,实施接地保护要求也较复杂。

设计时,在初定配电系统后,应从末端回路开始,自用电端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逐一对每段线路和保护电器按表1各项要求进行计算,以确定导体截面和保护电器参数。

三.实施配电线路保护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1. 做好三项计算

线路负荷计算、短路电流计算,另加电压损失计算,是配电线路设计的基础。

(1)线路负荷计算:按照该线路所接负荷安装功率,逐段计算出线路计算电流(Ijs),是确定导体截面(S)和熔断器的熔体电流(Ir)或断路器的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Izd1)的主要依据(不是唯一的)。

(2)短路电流计算:包括计算三相短路电流(I)和接地故障电流(Ikd1)两种,前者用以校验保护电器分断能力是否足够;后者是确定接地故障时保护电器动作灵敏性的重要依据。

(3)电压损失计算:对离配电变压器较远的线路,将对导体截面大小有很大影响,从而也间接关系到线路保护电器参数。

2. 处理好两对矛盾

(1)正确处理保护电器在正常工作(含设备起动)时不应动作,而在故障时要可靠动作的矛盾。

前者是常规要求,规定了保护电器整定电流的最低限值,低于此值就不能正常工作或起动;后者按《规范》规定的保护要求,规定了保护电器整定电流的最高限值,若高于此值就不能保证故障时可靠动作。因此,设计时,只能在高低两限值之间确定整定电流。

有时,两者要求互相矛盾,后者要求的整定电流最高限值比前者的最低限值还小,使你无法同时满足两者的要求。此时,设计者就要采取措施,如加大相线和PE线截面,调整配电系统接线方式,或改变保护电器类型等,解决矛盾,务求同时满足两者要求。

(2)正确处理故障时保护电器可靠动作和有选择性动作的矛盾

故障时保护电器可靠动作和有关选择性动作是一对矛盾,前者要求的动作快,后者则不宜太快,要合理调整和处理。对于末端回路,故障时保护电器应尽快动作(《规范》规定时间以内),不存在选择性问题;而对于上级和以上各级保护电器,尤其是馈点回路首端的保护电器,应满足故障时可靠动作,还应该有选择性动作,即在下级保护电器后面任一点发生故障时,只应由最近的保护电器动作,而上级不应动作。

为达到这个要求,配电干线各级保护电器(除末级外)不应选用非选择型断路器,而应选择具有反时限保护特性的熔断器;对于额定电流较大的首端主馈电线保护,应选择带有短延时脱扣器的选择型断路器,并且合理整定其各项参数,才能更好保证选择性。

3. 把握好几个要点

(1)配电箱(盘)的进线处不宜装设保护电器,宜装隔离开关。

配电箱的每回路出线都装设了保护电器,进线处再装保护电器就增加了保护的级数,是不妥当的。其实只需要装设具有隔离功能和开关功能的电器,最好就是隔离开关。装保护电器不仅没有必要,如果选型不好,反而产生不良后果。现在不少设计师常使用带长延时脱扣和瞬时脱扣的断路器作为进线开关,一旦发生接地或短路故障,瞬时脱扣器快速动作,容易破坏保护的选择性,这种方案不可取。如果一定要使用这类断路器,则建议选用只带长延时脱扣器,而不带瞬时脱扣器的断路器,主要作为一般切断负载电流的开关使用,也可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2)变电所低压屏接出小容量馈线要注重导体热稳定和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校验。 配电变压器容量大的变电所,其低压侧的短路电流很大,如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时,低压屏出线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可达23~25kA(按S9型变压器),变压器高压侧为三角形接线时,该处的接地故障电流也可达20 kA以上。

如果从低压屏直接引出小容量馈线,如变配电所用电、小功率电动机等,其计算电流仅几个至几十安培。若按计算电流选择馈线的导体截面和保护电器,其值都比较小,因此应注意作以下两相校验:

1)校验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

额定电流为几十安培的保护电器,如果选用熔断器,一般用刀形触头、圆筒帽等结构形

式,全封闭有填料的产品,如NT系列,其分断能力至少在50kA以上,能满足大容量变压器条件下的要求;如使用断路器,一般为非选择型断路器,其分断能力则有一般型、较高分断型和高分断型的不同产品,应选择分断能力大于该处最大短路电流的断路器,一般说,这种条件下,不应选用微型断路器,因其分断能力一般只有6~8kA,不能适应这种条件。

2)校验导体的热稳定

这种计算电流很小的馈线,若只按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选择,截面很小,所以特别要校验短路时的热稳定,往往需要加大截面;或者采取特别措施,使发生短路和接地故障的可能性降到最小。这些措施包括选用双层绝缘线或交联聚乙烯线,电器连接处应作特殊处理。

(3)远离配电变压器的线路应特别校验保护电器动作灵敏性

离变电所远,特别是变压器容量较小时,远端接地故障电流很小,而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又很大是,往往难以满足在规定时间内可靠断开的要求,应予特别关注。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相关措施,或采用其他保护方式或接地方式。

(4)选用选择型断路器应正确整定其参数,才能保证其选择性

配电干线容量较大时,常常选用选择型断路器作保护。选择型断路器除有长延时和瞬时脱扣器外,还带有短延时脱扣器,使故障时能经过短延时动作,从而保护选择性。

为此,应正确整定各项参数,特别是短延时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和延时时间,才能保证起动作选择性。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Izd2)和动作时间(t2)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选择型断路器不带接地故障保护时,短延时脱扣器应满足接地故障保护要求,即要求Id1≧1.3Izd2。

2)下一级装有非选择型断路器时,Izd2应大于或等于下一级最大一台熔断器之瞬时脱扣器整定值Izd3的1.2~1.3倍,以保证其选择性。

3)当下一级装有熔断器时,短延时脱扣器的延时时间t2应着重检查和下一级熔断器相配合,要求在下一级熔断器后发生的故障电流大于Izd2时,下一级最大一台熔断器的熔体电流的全熔断时间(汗灭弧时间)应比t2小一个级差,即小0.1~0.15S,以保证下一级熔断器先熔断,而短延时脱扣器不会动作。

此外,为保证选择性,选择型断路器的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在满足短路动作条件下应尽量整定得大些。

(5)配电线路的截面足够大时,可不作热稳定校验

根据经验,当保护电器额定电流不很大,如断路器或熔断器不超过400A,配电线路的绝缘导体或铜芯电缆在70mm2以上时,其热稳定一般能满足规范要求,可不进行校验。

四.简单的总结

综前所述,要做好低压配电设计,应该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要求,特别是配电线路保护的各项要求;重视配电线路保护对人身安全和线路安全、用电可靠性的重要意义;做好各项基本计算,把握基础参数;合理选择保护电器类型,正确整定各个参数;处理好保护电器整定的两对矛盾;完整、系统地执行《规范》的各项规定,才能保证《规范》的全面实施,确保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五篇: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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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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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一、为了掌握电力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二、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配电室,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配电室(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2、低压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接户线、套户线、进入线、室内配线每季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4、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要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三、农忙季节和重大节日或遇有大风(雨)、雪、雾、冰雹、洪水等恶劣气候时,必须组织人力进行特殊巡视。

四、在事故停电和触电保安器动作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巡视,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电。

五、当怀疑导线连接处或绝缘子有缺陷时,可以在夜间巡视,夜间巡视应由2人进行。

六、必须严格按《农村安全用电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

七、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

八、维修低压线路及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低压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制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应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盲目蛮干。

牛营子供电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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