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所得税鉴证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所得税鉴证报告范文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附件4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适用于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编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对贵单位XX(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财产损失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财产损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实所发生财产损失情况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产损失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财产损失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财产损失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有关证据、事实及涉及金额进行审核、验证和计算并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意见
经对贵公司XX(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进行审核,我们发现,下列事项可能对确认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具体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无法表明意见。贵公司不可据此办理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详细说明该审核事项对确认财产损失金额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阐述对该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地址: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审核表。
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二篇: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 .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附送: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3、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4、2010利润表
5、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中税仁鉴字[2011]第05-0011号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贵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贵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贵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内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准,对取得的有关证据资料,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没有发现被鉴证单位申报不实的证据,应当认为被鉴证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具有法律真实性。
3.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鉴证、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由于存在以下情形,我们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1)鉴证事项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2)注册税务师已经按本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过程未受到限制。 (3)注册税务师获取了鉴证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纳税金额。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单位2010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我们确认可以根据下列数据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利润总额 -1,179,565.35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148,803.72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0.00元;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0.00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 -1,030,761.63元; 弥补以前亏损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0.00元;
税率 25.00%; 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减免所得税额 0.00元; 抵免所得税额 0.00元; 应纳税额 0.00元;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0.00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中国注册税务师:
鉴证机构名称: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3月02日
0.00元;
0.00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鉴证,现将鉴证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主要会计政策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并实施。 1.成本结转方法为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和数量计量; 2.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3.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4.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摊销法;
第二部分 鉴证事项形成原因
根据《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委托,对被鉴证单位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部分 鉴证事项说明
一、利润总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1,179,565.35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总计2,033,918.31元。
(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计86,055.39元。
(三)主营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成本总计0.00元。
(四)销售(营业)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销售(营业)费用总计2,360,197.76元。
(五)管理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管理费用总计767,183.27元。
(六)财务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财务费用总计47.24元。
(七)营业利润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营业利润为-1,179,565.35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2,033,918.31元-营业成本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6,055.39元-营业费用2,360,197.76元-管理费用767,183.27元-财务费用47.24元+投资收益0.00元=-1,179,565.35元。
(八)营业外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收入总计0.00元。
(九)营业外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支出总计0.00元。
(十)利润总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为-1,179,565.35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利润-1,179,565.35元+营业外收入0.00元-营业外支出0.00元=-1,179,565.35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具体数据如下:
扣除类调整项目合计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扣除类调整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
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为158,973.31元,实际发生额60%的金额为95,383.99元,按本期鉴证后销售(营业)收入2,033,918.31元的5‰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0,169.59元,鉴证确认的税收金额10,169.59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148,803.72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二)纳税调整后所得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30,761.63元,计算过程如下:利润总额-1,179,565.35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0.00元=-1,030,761.63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鉴证
(一)税率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适用的税率为25%。
(二)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0.00元×税率25%=0.00元。
(三)减免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四)抵免所得税额
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五)应纳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减免所得税额0.00元-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额0.00元+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
(八)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实际应纳所得税额0.00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四、附列资料的鉴证
五、内控制度的鉴证
经鉴证,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未发现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任;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不予信任。
(一)会计核算制度;[√ ]
(二)成本核算制度;[√ ]
(三)资产管理制度;[√ ]
(四)资金管理制度;[√ ]
(五)购销管理制度。[√ ]
第四部分 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部分 纳税单位对鉴证事项的意见
被鉴证单位对以上鉴证结论及鉴证事项说明无异议,在此处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盖章: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3月02日
第三篇: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
北京XX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 .
北京绿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附送: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4、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5、2010年度利润表
6、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中税仁鉴字[2011]第A067号
北京绿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贵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贵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贵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内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准,对取得的有关证据资料,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没有发现被鉴证单位申报不实的证据,应当认为被鉴证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具有法律真实性。
3.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鉴证、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由于存在以下情形,我们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1)鉴证事项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2)注册税务师已经按本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过程未受到限制。 (3)注册税务师获取了鉴证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纳税金额。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单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我们确认可以根据下列数据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利润总额 -161,787.19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30,527.81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0.00元;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0.00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 -131,259.38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00应纳税所得额
0.00税率 25.00%应纳所得税额
0.00减免所得税额 0.00抵免所得税额 0.00应纳税额 0.00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0.00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0.0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0.00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0.00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中国注册税务师:
2011元; 元;
元;
;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0.00元;
元。
鉴证机构名称: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06月24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鉴证,现将鉴证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主要会计政策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年度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并实施。 1.成本结转方法为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和数量计量; 2.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3.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4.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摊销法;
第二部分 鉴证事项形成原因
根据《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委托,对被鉴证单位北京××有限公司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部分 鉴证事项说明
一、利润总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利润总额××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总计××元。
(二)其他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总计××元。
(三)营业外收入
经审核,根据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营业外收入总计××元。
(四)主营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主营业务成本总计××元。
(五)其他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总计××元。
(六)营业外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营业外支出总计××元。
(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计××元。
(八)销售(营业)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销售(营业)费用总计××元。
(九)管理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管理费用总计××元。
(十)财务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财务费用总计××元。
(十一)投资收益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年度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年度发生投资收益总计××元。
(十二)营业利润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营业利润为××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元-营业成本××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元-销售费用××元-管理费用××元-财务费用××元+投资收益××元=××元。
(十三)利润总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利润××元+营业外收入××元-营业外支出××元=××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具体数据如下:
扣除类调整项目合计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扣除类调整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元。 1. 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的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 2. 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
3. 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 4. 扣除类调整项目--工会经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的工会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 5. 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的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为××元,实际发生额60%的金额为××元,按本期鉴证后销售(营业)收入××元的5‰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为××元,鉴证确认的税收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6. 扣除类调整项目--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7. 扣除类调整项目--税收滞纳金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税收滞纳金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8. 扣除类调整项目--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1)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2)××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9. 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10. 扣除类调整项目--其他(不合格票据)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发生扣除类调整项目--其他(不合格票据)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0.00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鉴证 1.本年盈亏额和当年可弥补所得额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年度本年盈亏额和当年可弥补所得额,具体数据如下:
(1)第一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2)第二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3)第三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4)第四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5)第五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6)本年:××年度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2.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年度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具体数据如下: (1)第一年:合计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2)第二年:合计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3)第三年:合计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4)第四年:合计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3.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2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元,具体数据如下:
(1)第一年:本年度实际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2)第二年:本年度实际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3)第三年:本年度实际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4)第四年:本年度实际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5)第五年:本年度实际弥补××年度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6)本年:本年度实际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计××元,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元。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附表三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数据来源于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具体数据如下:
①本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其中: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③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为××元; ④税收规定的扣除率为15%;
⑤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元; ⑥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额为××元; ⑦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元; ⑧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为××元; ⑨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为××元; ⑩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元。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元,计算过程如下:利润总额××元+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0.00元=××元。
(五)应纳税所得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纳税调整后所得0.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00元=0.0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鉴证
(一)税率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适用的税率为25%。
(二)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0.00元×税率25%=0.00元。
(三)减免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四)抵免所得税额
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五)应纳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减免所得税额0.00元-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六)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四)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的鉴证”。
(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四)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的鉴证”。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额0.00元+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九)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
(十)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实际应纳所得税额0.00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四、附列资料的鉴证
(一)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2010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0.00元,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0.00元。
(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年度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1.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2.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3.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五、内控制度的鉴证
经鉴证,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未发现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任;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不予信任。
(一)会计核算制度;[√ ]
(二)成本核算制度;[√ ]
(三)资产管理制度;[√ ]
(四)资金管理制度;[√ ]
(五)购销管理制度。[√ ] 第四部分 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部分 纳税单位对鉴证事项的意见
被鉴证单位对以上鉴证结论及鉴证事项说明无异议,在此处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盖章:
北京××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审字(2011)第034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一)贵公司设置了与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有效执行。
贵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支票管理制度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经过对贵公司财务核算原则和方法以及内部管理的了解和审核,认为该公司的财务核算及内控有效。
(二)与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是相关的和可靠的。
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的会计报表,准确地反映了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在收入核算方面能及时提供向客户收取收入的发票,能与会计核算的收入相互核对,在支出核算方面能提供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能准确地核算成本费用。
贵公司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所依据的相关文件包括:
所得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我们己对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了审核、验证和计算,并运用了职业推断。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公司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1、收入总额:232,612,478.52元;
其中销售(营业)收入:226,340,399.76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12,913,568.11元;
其中销售(营业)成本:207,516,981.42元;
3、纳税调整前所得额:19,698,910.41元;
4、纳税调整增加额: 元;
5、纳税调整减少额: 元;
6、纳税调整后所得额: 元;
7、应纳税所得额: 元;
8、适用税率:25%
9、应纳所得税额: 元;
10、应减免所得税额:0元;
11、己预缴的所得税额: 元;
12、本期应补所得税额:1,228,860.44元;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湖南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报告附件1:
鉴证报告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由 股东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肆佰壹拾肆万玖仟叁佰伍拾柒元整,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仟肆佰壹拾肆万玖仟叁佰伍拾柒元元整;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证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2、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实物资产。
各类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产品或服务己经提供给对方,且相关的收入已经收讫或取得了收款凭证,并且与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4、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 25%。其他税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三、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审核情况
经审核,贵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应作以下调整:
(一)调增事项
1、收入项目
未发生调整事项。
2、税前扣除项目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291,006.78元),实际列支485,011.3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94,004.52元。
(2)、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2)两项合计纳税调整增加额为286,056.07元
3、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税费项目
未发生调整事项
以上
1、
2、3三项合计审核调增数286,056.07元
(二)调减事项
1、收入及免税所得项目
未发生调整事项。
2、税前扣除项目
3、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税费项目
未发生调整事项。
以上
1、
2、3三项合计审核调减数为 元。
(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0元。
(四)经调整后,贵公司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审核调增数-审核调减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元
(五)贵公司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元;
(六)应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0元;
(七)、己预缴的所得税额: 元;
(八)本期应补所得税额: 元。
第五篇: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范本)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事务所鉴证报告号: __________: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____申报的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贵单位填报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损失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贵单位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包括确认权属、核对会计记录、审核涉税资料、现场勘查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贵单位____发生的资产损失_______元。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_______元;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资产损失_______元。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_______元,可以在实际发生作为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申报。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1.____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_______元,其中: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
2.____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_______元,其中: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单位(被鉴证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
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所长:(签名、盖章)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送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损失申报表 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