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整体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整体评估资料清单
资产评估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一般情况所需要文件资料,及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要求列出如下清单,需要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母公司本身及长期投资单位)进行提供,如由于评估具体情况不同需作补充和删减的,请与项目经理商定。
一、需企业提供的综合文件部分
1、关于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文件;
2、委托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需年检后)。
3、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需年检后)。
4、投资协议、被评估单位公司章程(含修正案)、历次出资评估、验资报告、股权转让资料等;
5、委托方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
6、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前5年会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需提供审计报告);
7、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汇总表、明细表(根据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填写“最终资产评估明细表”,往来款项的发生日期、业务内容、账龄,并在备注项里补充基准日后收、付款数额;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生产厂家、数量等明细项应填全);
8、撰写“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见模板);
9、会计政策调查表(见模板);
10、或有事项及其他事项、期后事项表(见模板);
1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资料: 包括企业经营发展历史、隶属关系、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经营现状(包括主要经营业务、销售网络、效益现状)及曾获得的荣誉等、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结构图(电子版);
12、未来15年盈利预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需企业提供的专项文件资料
(一)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1、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2、评估日现金盘点表、大额现金收支票据。
3、应收票据:票据盘点表、全部票据的复印件、相关合同、期后回款的入账凭证等资料;
4、应收账款、预付、其他应收:大额应收账款的原始发生凭证资料(相关合同、汇款资料、记账凭证等)、期后回款的入账凭证(进帐单、记账凭证)等资料;
5、存货评估基准日盘存表、大额存货购置发票、入库单据、库存商品评估基准日销售价格表、基准日销售发票等资料、存货成本计算表、在建存货合同及成本计算表等;
6、待摊费用:有关的合同、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等;
7、其他流动资产: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
(二)机器设备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1、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购置发票,发电设备安装资料(概算、竣工决算资料);
2、生产线工艺流程图及其文字说明;
3、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
4、设备大修理、技术改造的技术资料、财务费用资料;
5、企业设备管理情况:执行何种维护保养、修理制度、大修理周期;
6、重要大型设备的运转台时记录(使用率、利用率的记录数据);
7、卡车、轿车、面包车、大客车登载人车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照片页、正、副本页)、车辆情况说明(行驶里程、大修情况、现时车况);
8、主要设备照片。
(三)房屋建筑物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1、产权证明文件(房产证、规划、建筑许可证、有关施工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
2、主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概(预)算书、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厂区平面图、主要建筑物的平、立、剖面图等施工图纸。
4、当地建筑安装定额及费用标准、调差文件等。
5、当地建筑材料、人工参考价格资料。
6、前期费用标准。
(四)在建工程
(1)发改委、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准立项、开工的文件、批复等资料;
(2)设计、施工、咨询服务的有关合同、付款凭证; (3)工程项目预算资料、施工月进度报表、付款凭证等;
(五)其他无形资产
权利证书、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六)其他长期资产
(1)有关租赁合同、施工合同等资料; (2)工程预决算资料、付款资料等;
(七)负债类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借款入账资料、期后还款、支付利息的资料;
2、大额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的原始发生资料(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资料)、期后付款的相关资料(转帐单、记账凭证);
3、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工资标准、基准日工资表、期后支付基准日工资的相关凭证等资料;
4、应交税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地方性税费的政策文件、评估基准日纳税申报表、税审报告等资料;
5、预提费用:预提费用的依据(相关合同协议)、标准,以及期后支付的原始凭证;
6、长期应付款:相关合同、原始凭证、期后付款等资料
7、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的有关文件资料、拨款入账资料;形成相关资产的明细内容,预计可以使用的寿命等。
注:该等资料为资产评估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 如果需要其他资料依据现场工作另行提供资料清单。
第二篇:企业整体评估资料
企业整体评估应提供资料清单
1. 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企业财务制度;
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务报表
5. 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说明;
6. 现金库存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
7. 往来款询证函;
8. 存货盘点表;
9. 产成品销售价格表;
10. 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11. 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
12. 有关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协议、付款凭证和照片;
13. 车辆行驶证;
1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5. 借款合同;
16.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17. 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18.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
19. 委托方或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0. 土地使用权证书;
21. 当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开发费用的支付凭证;
22. 长期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协议、同期会计报表;
23. 企业审计报告、增加资本的验资报告;
24. 房屋建筑物的预(决)算资料以及当地的取费依据;
25. 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26.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资料;
27. 企业管理当局就某些重大事项的申明。
第三篇:整体评估需提供资料
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所需资料
一、 基本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3. 贵单位的基本情况说明、及涉及本次评估的董事会决议; 4. 贵单位所有资产、负债委托评估的明细资料; 5. 贵单位前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6. 贵单位有关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程度(包括国家税收、信贷、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 贵单位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及产品更新与开发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及投资计划等;
8. 科目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 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企业各存贷款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明细表、截止评估基准日各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2. 往来企业的明细表(全称以备发询证函); 3. 存货盘明细表:存货购入的发票复印件。
三、 固定资产
(一)房屋建筑物
1. 建筑物、构筑物明细表;
2. 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房产证的复印件); 3. 建筑物平面布置图;
4. 在建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开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替代性权属证明文件,外购房屋的购买合同及付款凭据;
(二) 机器设备 1. 设备明细表
2. 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设计生产能力及前三年的设计生产能力; 3. 主要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大修、事故记录、技改等; 4. 单台金额超过50万的国产设备及主要专用设备的购买合同记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5. 单台金额超过100万进口设备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商检报关单及关税完税文件等复印件;
6.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劳动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 运输设备 1. 运输设备明细表;
2. 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包括正页、副页、照片),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万公里数。
(四) 其他设备 1. 其他设备明细表。
四、无形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平面图)。
(二)专利权 1. 专利权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状况。包括专利号、专利证书颁发部门和时 间、专利公告文件、专利的类型、专利权人、有效期、续展时间及条件等;
3.专利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专利名称、类别、适用领域,专利的 使用、保持、转让等权属;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垄断性、成熟程度等; 4.专利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专利需要具备的经济、技术、设备、工艺、原材料、环境等方面的前提或基础条件,专利启用时间,使用范围,专利使用人数量,使用权转让情况等;
5.专利权的成本费和历史收益情况。包括专利申报或购买、持有、延续等项支出成本;专利使用、授权使用及转让所带来的历史收益;
6.专利权的收益期和预期收益额有关情况。包括专利保护期、专利权人的经营管理能力、专利产品的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单位售价、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情况,同功能产品单位售价情况、主要竞争对象的市场占有率、盈利情况,专利权的获利能力和收益水平等;
7. 本项目的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或奖励及有关单位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关于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及投资合同复印件;
2.被投资企业的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至截止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六、负债
(一)借款
1.长短期借款明细表;
2.长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有关资产抵押合同(发询证函);
(二)往来款项
1.往来款项明细表(发询证函)
2.国地税申报表(地税:年初至评估基准日每月申报表、国税评估基准日申报表;
3.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计提政策及标准。
第四篇:商标评估资料清单
北京东鹏(BJDP)
商标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 企业基础资料
1.
2.
3.
4.
5.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生产许可证等; 企业简况及经营优势、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 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 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 商标产品技术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等技术鉴定资料;
6.
7.
8. 企业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工作总结; 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二、 产权资料
1.
2.
3. 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 商标图案及释义; 涉及商标产权关系的相关批文或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 财务资料
1.
2.
3.
4. 企业近三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以及财务分析报告; 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企业历年商标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规划,追加投资计划;
5. 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以及预测说明。
四、 其它资料
1.
2. 注册商标基本情况; 商标续展承诺书;
3. 企业承诺书。
第五篇:资产评估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与评估目的相关的企业申请报告、主管部门的批复;
(2)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报告或情况说明;
(3)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
(4)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概况;
(5)基准日委托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6)委托单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承诺函;
(7)现金盘点表、基准日银行存款各帐户余额对帐单及调节表
(8)呆坏帐、死帐形成原因及损失金额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9)大额应收(付)、预付(收)款项、银行借款询证函
(10)存货盘点表,盘盈(亏)、报废、毁损、霉变材料以及积压、滞销产品清单(应包含品名、数量、
金额等)及报批手续(复印件)
(11)产品或商品现行的销售价目表;
(12)行车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13)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协议、债券投资证明或委托保管协议;
(14)自建建筑物施工图纸及预算变更签证资料;
(15)进口设备订购合同、报关手续及发票复印件;
(16)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及汇总表;
(17)法律诉讼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决诉讼的起诉书或情况说明;
(18)银行贷款合同、财产抵押或者对外担保合同;
(19)与债权单位的债务和解协议、债权单位的债务豁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