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演练
建湖县中医院 食物中毒应急演练
为不断提高我院卫生应急水平,检验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素质。我院决定于2010年6月12日下午组织进行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应急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我院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检验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快速反应能力、对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
(三)提高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阻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态扩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使全体应急队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物资准备到位、协调配合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二、演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三)《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
(四)《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应急演练指挥部
成立应急演练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应急演练的现场指挥,包括拟定演练方案,确定演练时间和地点,指挥、调度和协调人员根据演练方案开展演练。
指 挥 长:祁华林
指挥部成员:苏延海 陈玉明 徐容富 陈为龙 洪祝华 彭爱云
(二)评估组
负责对演练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评估,并就演练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组 长:王国飞
成 员:周晴华 蔡新和 陆凤琴
四、参加人员
全院医务人员、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五、背景设置
2010年 6月12日下午3时接到某某镇某学校疫情报告:从 6月12日早上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现已有30人多人发病,病人数还在增加。患病学生多数一般情况良好,有4人发热、腹泻较严重,已出现脱水症状。请求上级派出人员调查处理。
六、演练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2010年6月12日15:00-18:00 演练地点:建湖县中医院
七、演练的内容及流程
1、2010年6月12日15:00,应急演练指挥部指挥长宣布演练开始。
2、15:05,接到某学校医务室电话报告:学校从6月12日早上10时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现已有30人多人发病,病人数还在增加。患病学生多数一般情况良好,有4人发热、腹泻较严重,已出现脱水症状。
工作人员简要询问情况后,立即电话向带班领导、县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同时按要求做好前往某镇流调、采样等处置准备工作。
3、15:10,县卫生局应急办接报告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当天带班领导,并按指示立即启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通知中医院全力以赴做好可能出现的病人救治工作。
4、15:50,县卫生局应急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医院等相关人员相继到达某镇某某学校,依据各自职责展开调查、采样、救治等工作。
(1)疾控中心分队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大便、呕吐物),并送疾控中心检验科检验。
(2)卫监所对学校食堂现场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剩余食物及食品调料进行采样取证并送检。
(3)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开展现场救治工作。
5、17:20,赶赴现场的卫生局领导、应急办工作人员听取了疾控中心、卫监所调查、中医院处置情况汇报,具体如下:
(1)现场情况:所有发病人员均为该校学生,均在该学校食堂食用过米线,均以“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为主要症状。
(2)学校食堂现场调查情况:食堂系无证经营,工作人员无法出示“健康证”,食堂卫生极差。早餐共有159名学生就餐,早餐后有32名学 3
生出现症状,所食用的米线系昨日购买,随意搁置,未进行冷藏,加之近日天气炎热,米线已有异味。
(3)据此初步得出结论:该事件为一起因食用变质米线造成的食物中毒,确定中毒人数34人,无死亡,属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17:50卫生局应急办领导将应急处置情况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汇报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中医院继续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及时报告患者情况。 (2)疾控中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将事件进行网络直报(初次报告);并密切追踪此事,及时进行“进程报告”,待检验中心检验结果出具后,对该次食物中毒进行“终结报告”。
(3)县卫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封存该校食堂的加工经营场所,针对该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事实,结合本次事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对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3)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将该事件的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
(4)县应急办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县人民政府及市卫生局。
8、18:00,指挥长宣布演练结束。演练评估组对此次食物中毒应急演练举行点评,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xx疾控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切实履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主要职责:承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培训、应急演练;指导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建议;负责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档案管理。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
队长:xxx
成员:……………………………….
主要职责: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事件进展上报;并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故进行网络直报和审核。
二、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启动条件:发生食物中毒,中毒人数超过30人时或者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地区性或者重要活动期间的中毒人数20人以上的,
启动本预案。
三、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一)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三)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四)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1、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2、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1、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应急处理队15分钟内集结出发,到达现场后以最快、最短的时间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做初步调查电话报告。
2、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级别的公共卫生事件,报经市卫生局批准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同时进行报告。
五、现场调查处置
(一)现场调查处置程序
1、接到食物中毒报告时要认真询问记录,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组织人员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在得到市卫生局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命令后,立即派出应急处理小分队,携带有关调查表格和采样工具等赶赴食物中毒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3、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省疾控中心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我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市卫生局报告。
4、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一周内报送市卫生局。
(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2、样本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观察病人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1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无快速检测设备,实验室应以最快时间做出结果。
六、资料收集整理
由公共卫生科将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事件终结7天内,撰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报至市卫生局,专题调查报告内容至少要包括:
1、事件主要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4、实验室检验结果;
5、结论;
6、控制和预防措施;
7、工作建议及改进措施等。
七、奖惩与后勤
1、奖励
在处置食物中毒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
绩显著的个人,当月绩效工资给予适当的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适当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后勤
对所有参加食物中毒处理的工作人员,单位解决交通费包括打的费,并按规定当月绩效工资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为提高驻地办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应急救援体系,检验各应急部门的实战效果,组织开展好项目部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的
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驻地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及时、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全面提升驻地办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通过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验我驻地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我驻地办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水平,切实保障驻地办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把各项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和成员 组长:姜树栋
组员:王茂新
薛建东
陈燕飞
张燕群
高红博
袁亚琴 鲁统军
三、演练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1、演练时间
拟定于2012年
12 月 6 日。
2、 演练地点 驻地办食堂
3、演练参加人员
驻地办食堂、餐厅和就餐人员
4、应急值班车辆:两台
四、应急演练
2012年2月6日中午12:40,事故演练现场应急小组组 长接到电话驻地办个别人员疑似有中毒现象,应急小组组长接 到汇报后立刻对现场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评估,随即启动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一)
1、应急救援小组 任务: (1) 救助中毒成员;
(2) 保护现场和维护现场秩序; (3)管理各类应急物资;
(4) 与其他应急人员协同处理中毒事件。
2、重点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赶驻地办应急救援指 挥中心,进行应急决策和指挥。
(二)、参加演练人员的分组及任务
1、食堂:食堂就餐人员出现群体发病 工作人员2人;就餐人数10人以上。 (1) 食堂人员按常规为成员开餐; (2) 十数人在食堂就餐;
(3) 就餐人员中体质较差的1—2人首先出现发病,接着 连续发生,发生集体中毒; (4) 现场人员甲、现场人员乙,及时向食堂管理负责人 报告。
2、食堂管理负责人 职责:
(1) 接到信息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 立即参与现场救援工作; (3) 执行分管领导指示; (4) 保护好现场。
3、联络协调组 职责:
(1) 接到指令后,负责迅速通知指挥部各成员;
(2) 准确、快速、高效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应急车辆调度、应急物资调配、相关人员的组织;
(3) 各组之间工作协调。
4、现场救援、控制组 职责:
(1) 负责实施现场抢救工作; (2)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3) 维持好演练现场秩序。
5、后勤保障组 职责:
(1) 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好交通工具;
(2) 负责应急处置器材设施、物资购置、管理、调用和发放。
6、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车1台,单位护送救护车辆2台。 职责:
(1) 及时组织现场救治中毒人员; (2) 负责衔接救助事宜; (3) 配合医疗急救人员工作。
五、演练要求
1、召开预案演练联席会,发放演练方案,讨论修改,并确定。
2、召开预案演练指挥部成员会议,进行分工,明确职责。
3、召开演练人员大会,进行分组、分工,明确职责,发放资料,并提出要求:
(1)演练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请假、迟到、早退或中途放弃;
(2)要求参与人员思想和精力必须高度集中,听从指挥和调度; (3)要熟知自己所演练的角色及职责
(4)演练中要认真对待,尽心尽力,力求真实,达到预案演练的目的。
(5)搞好协调配合,做好演练工作。
六、演习结束后,整理现场,应急小组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 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由组长 作简单的演练总结。
七、食物中毒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 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病害程度。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第四篇:疾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能做到迅速查明原因,进行现场控制、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辖区范围内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工作原则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要做到: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社会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处理。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XX县疾控中心主任
下设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学调查组、检验组、后勤保障组、社会宣传组
二、各组成员及职责
(一)流行病学调查组 ‘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样品
(二)卫生学调查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学调查、采集样品 (三)检验组 组长: 成员:温
职责:负责样品的检验共组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职责:车辆的准备以及其他需要
(五)社会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与新闻媒体沟通 提出事件后的宣传重点
第三部分 预警报告
(一)报告程序
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报告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并请市级疾控中心调查。
3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通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部分 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准备
(一)采样用物品
1、食品采集:灭菌性塑料袋、容器、各种采样工具。
2、涂抹样品采集:灭菌生理盐水试管、棉拭子 。
3、便样采集:采便管、培养基。
4、患者呕吐物采集:无菌平皿、采样棉球。
5、血样采集:一次性注射器、灭菌试管。
6、其它必备物品:医用酒精、棉球、记号笔、胶布、手电等
(二)调查文书 现场调查笔录 询问笔录 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 食品采样记录 非物品采样记录 续页 消毒处理通知书
(三)现场快速检验
装备食物中毒快速检测箱。 (四)取证工具
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
(五)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服 口罩 眼罩 手套 靴子
(六)参考资料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
二、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1、尽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 确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查明导致中毒的食品。
确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来源及其污染、残存或增殖原因)。
2、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协助医疗机构对中毒病人进行救治。
4、提出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5、积累食物中毒资料,为改善食品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三、调查前的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应立即着手在2小时内组成调查处理小组,携带调查物品赶赴现场。调查人员应分头对病人和中毒现场进行调查。
四、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组调查内容
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 调查人员在协助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经过;重点观察与询问患者的自觉症状、精神状态、临床表现以及呕吐、排泄物的性状;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或之前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可疑中毒食品及食用量等,并将调查结果认真登记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调查完毕后请被调查者在个案调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对病人的调查应注意以下环节:
对疑难中毒事故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列表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调查时注意调查和分析发病者与未发病者的进食食物的差别。 应十分重视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发病前的症状、发病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厨师、原料处理人员和食品采购人员等)的发病情况。如发病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
选择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包括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调料、食品容器)、存放条件和食用方法、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
通过调查综合提出以下信息:(1)发病人数。(2)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3)共同进食的食品。(4)临床表现及共同点。(5)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6)需要进一步采取抢救的控制措施。
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要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部门。
2、现查卫生学调查内容
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调查,向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的流程,将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环节绘制成操作流程图,注明各环节加工制作人员的姓名,分析并标出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
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配)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的贮存(例如:非灭菌食品在室温存放超过4小时),以及剩余食品是否重新加热后食用等内容。
了解厨师和其他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排除或发现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员所携带的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请加工制作人员回忆可疑食物的加工制作方法,必要时通过观察其实际加工制作的情况或食品加工时间——温度的实际测定结果,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危害分析。
按可疑食品原料来源和加工制作环节,选择并采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容)具等样品进行检验。
对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污染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进行照相、录像。
3、采集样品
现场调查人员应尽一切努力完成对中毒发生现场可疑中毒食品的样品采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采集病人排泄物、血液等样本。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见下表。
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 样品种类
采样数量
采样方法 粪便 2ml(g)
置样品容器内 呕吐物 50—200g
置样品容器内 血液
不少于3ml
静脉无菌采样 尿液 30-50ml
取清洁中段尿
固体食品 200—500g
切取一部分置样品容器内 液体食品 200—500g
摇匀后置样品容器内
其他样品根据检验需要
视情况采集可能含有毒物的样品 样品采集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采样的品种
一般按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目的选择样品种类。样本一般包括病人的呕吐物、血液、尿液、大便、剩余的食品、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涂抹等,可能条件下还应采集厨师和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手拭、肛拭等。 采样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如:对腹泻病人要注意采集粪便和肛拭;对发热病人注意采集血液样品;对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集血液和尿液;无剩余可疑食品时应采集相关容器、用具、抹布等涂抹样品。
采样方法
样品应按照无菌采样方法采集。备检样品应置 冰箱内保存(温度通常控制在4℃左右);采样时应注明样品名称、来源、建议检验项目等。
采样人数
对一起发病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采集10—20名具有典型症状的病人的检验样品,同时应采集部分具有相同进食史但未发病者的同类样品作为对照。
4、 调查情况的初步分析
病例确定
通过现场核实的发病情况和进食情况分析,提出确定病例的标准,按确定的病例标准对现已发现或报告的可疑病例进行鉴别。
病例确定标准可参考以下方面:(1)计算病人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的频率,确定病人的突出症状与伴随症状。(2)按临床发病情况,确定病人中毒的轻重。(3)按是否有医师诊断确定病例是否为临床诊断病例。 对尚未报告或就诊的病例进一步进行登记调查。
对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分析(1)按病例发病绘制发病流行曲线,分析病例发病时间的分布特点及联系,确定可能的致病因素。(2)绘制病例发病场所或地点分布图,分析病例发病地区分布特点及其联系,确定可能的发病场所或地点。
分析事件可能的发生原因
根据确定的病例标准和病例流行病学分布的特点,应提出是否是同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见,并就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来源、中毒原因,进食可疑中毒食品的时间、地点等提出假设,以指导抢救病人和进一步开展的调查及中毒控制工作
三、食物中毒的确认 (一)食物中毒的诊断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确定中毒原因而进行的。
(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确定为食物中毒: l、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较短。
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5、食物中毒的确定,最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但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三)根据进餐情况和临床症状确定食物中毒患者。
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
一、撰写调查报告
对此次事件调查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撰写食物中毒调查报告,上报给政府、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
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XXXX年X月X日
第五篇: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食源性疾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院将食物中毒事件划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含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例(含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 分级标准将根据相关的分级补充和调整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院长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职能科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组 长:麻大才
副组长:尹仲彪 胡建华 组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应急处理有关工作; 2. 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 检查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蔓延扩大;
4. 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新闻公告及其他相关工作; 5. 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各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是:协助总指挥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条块之间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 报告责任单位及报告时限、程序
1. 医院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2小时内向宁安市卫生局报告。
2. 市卫生局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 报告内容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紧急报告、进度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1. 紧急报告应当包括时间、地点、暴露人数、有症状人数、主要症状及严重程度、临时控制措施、现场调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2. 进程报告是在紧急报告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初步判断等。
3. 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经过、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结果、结论、控制及预防性措施的建议等。
4. 报告时间要求。紧急报告应在知悉事件后2小时内报告;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结案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报告。
四、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 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医院以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对在学校、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得当,维护社会稳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 应急反应措施
(1)发布信息和通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本地有关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
(2) 开展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3) 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验。根据对初步调查情况的初步判断,进行采样检验。
五、 医院具体工作
(1)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的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
(2)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按规定报告市卫生局以及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反应和终止
应急反应终止前,市卫生局应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等的联系,尽早组织专家对终止应急反应的条件进行评估和技术指导。
六、食物中毒事件善后处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科室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
2. 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3. 对事件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 违抗医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5. 工作人员在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6. 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七、附 则
(一) 本预案由医院负责解释。
(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泸水县片马镇中心学校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