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施工企业风险

2022-09-10

建筑工程是国家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对建筑工程和建筑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难度大和周期长、技术复杂以及工程参与方众多的特征, 因而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施工过程, 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规范和不断完善, 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竞争的日趋激烈,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施工企业如何能在强手如林、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生存, 那就要看施工企业的经营者或项目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强不强。因此, 加强施工企业经营风险管理对提高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促使施工企业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施工企业特点

建筑业与其他产业相比, 有许多特点。第一,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即建筑物固定在土地上, 不能移动, 而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却不断流动。第二, 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即建筑物的用途、形式和环境千差万别, 各不相同。第三, 建筑产品的价值巨大, 生产周期长。第四, 建筑工程施工中, 露天和高空作业多。第五, 建筑物与地质环境关系密切, 建筑物的地基和周围地层的地质情况对建筑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有时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的特点, 使得建筑工程施工与其他产业的生产过程相比, 具有更多更大的风险。一旦发生风险, 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程度也更为严重。建筑工程施工的风险有两大类:自然原因和人为因素。其中有些因素通过风险控制是可以减少或避免的, 有些则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建设项目, 从立项到投入使用, 各种各样的风险是必然存在的。

2 建筑施工企业常见风险

施工企业常见风险的种类施工企业风险因素主要指经济方面的风险、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以及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等。

2.1 经营战略决策的风险

从现阶段的经营现状来看,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以资质经营为主的管理型企业、以资产经营为主的实体型企业、以资本经营为主的投资型企业或三者兼而有之;从市场的经营主体来讲可分为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两种;从市场占有上可分为本地或本省市场型、国内市场型、国际市场型;从战略的采取上可分为进攻型、防守型、撤退型等多种类型。然而无论企业经营战略如何选择, 一旦决策, 即意味着这一类型的经营战略风险始终与你结伴而行。所以, 决策管理即是风险管理。

2.2 经济方面的风险

(1) 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 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潜在的经营风险。

(2) 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 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 特别是价格的上涨, 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 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都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4) 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工程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等。

(5) 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方面实行宏观调控都会给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风险。

2.3 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 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 文字不细致、不严密, 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 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即所谓霸王条款。

(2) 发包人资信因素。工程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 导致履约能力差, 无能力支付工程款;工程发包人信誉差, 不诚信, 不按合同约定结算, 有意拖欠工程款等。

(3) 分包方面。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 遇到分包商违约, 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 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 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由于发包人派驻当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下, 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间题, 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2.4 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一般是指不可控方面风险, 主要包括: (1) 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 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 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为异常天气的出现, 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他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拖延和财产损失。 (3) 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不足, 导致施工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给正常施工带来困难。 (4) 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或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 会延误施工进度造成施工企业经济损失。 (5) 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 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 在工序过程中又未能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 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 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 各专业间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工程发包人管理施工水平差, 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 未能及时答复等。 (7) 地方安全风险。如施工现场或办公场地恐怖活动的突然出现, 某一地区发生战争以及当地治安环境的恶化等都会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风险。

3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认识风险管理现状

3.1 风险管理的一般概念

何谓风险?风险是在给定情况下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之间的差异即损失的不确定性, 指将来可能发生、但是不期望发生或不在计划内的事情。风险的构成主要有三个要素:一是风险因素, 指产生、诱发风险的条件或潜在原因, 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间接原因, 一般包括事件的偶然性、外界的干扰、人们的非正常行为等;二是风险事故, 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它是导致损失的媒介物;三是风险损失, 指非正常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由于现代土木工程的规模日益庞大、技术更加复杂、功能渐呈综合多样化, 使得工程项目的施工不断朝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综合化等现代化方向发展。因而建筑施工企业从一开始的经营战略决策、市场调研与信息跟踪、参与投标及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直至竣工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都可能遭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 建筑业是当前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高风险行业, 必须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一种特殊的规划形式, 当对项目有较高期望值时一般都要进行风险管理。凡参与过项目开发的人都曾经亲身体验到许多事情在实施中可能会出错, 最成功的风险管理就是采取积极的步骤对要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风险进行管理。对任何一个项目可以有最佳的期望值, 但更应该要有最坏的准备, 而有准备的前提即是在项目管理中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 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 才会寻找到风险管理的最佳途径。

3.2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认识风险管理现状

(1) 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国内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没有明确的定位, 在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中未考虑风险管理的部门和职能, 缺乏专职的部门和人员来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在日常业务流程中无风险管理内容。由于在施工企业的内部对风险管理存在机制上的缺位, 这本身就增加了组织运行的风险。

(2) 风险管理意识不到位。施工企业经营者和项目施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不强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没有把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人们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局部上, 所谓“头疼医头, 脚疼医脚”, 缺乏总体上的认识和宏观控制。

(3) 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仅有一些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并没有对未来风险进行系统性地管理, 缺乏一套科学制定且适合本企业实际的风险管理体系。

(4) 不懂得科学地进行风险管理。任何管理学都是一门科学, 风险管理学同样也不例外。如何运用风险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重大实践课题,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对此一无所知。

4 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

4.1 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的方式

施工企业防范风险一般可采取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三种方式。

(1) 控制风险。它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少风险三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包括: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 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履约管理, 分析工程风险;管好分包商, 减少风险事件。

(2) 转移风险。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转移工程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措施: (1) 推行索赔制度; (2) 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 (3) 推行担保制度。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 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 (4) 推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经济损失时, 工程发包人或承包人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以获得相应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 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人做出保险承诺。

(3) 保留风险, 或称自留风险。是指当风险不能避免或因风险有可能获利时, 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作法。它可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自留风险两种。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 以前通常称为不可预见费, 就是对合同中明确的潜在风险的处理基金。风险基金的比例取决于合同风险范围和对风险分析的结果, 一旦出现风险, 发生经济损失, 由风险基金支付。

4.2 施工企业防范风险的措施

(1) 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的索赔。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目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颁布, 对于施工企业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对业主索赔过程中, 把协商或合同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 若确实协商无法解决, 只有收集充足的证据, 并在有效时限内诉诸法律解决, 特别是对于那些诚信度极低且恶意玩“空手道”拖欠工程款的业主, 只有将其送上被告席。

(2) 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此类风险主要出现在议标工程中, 防范的途径: (1) 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 (2) 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 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 切勿垫资;或要求, 对方和第三方提供担保, 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 其担保由对方承担。

(3) 防范“烂尾搂”工程的风险施工企业的风险在于工程款不能回收, 停、窝工损失得不到赔偿。防止风险发生的途径, 不承诺垫资, 履约保证金只能出具保函, 一旦拖欠进度款, 即向其发出限期催款函, 如仍不支付, 则果断停工 (这是行使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 , 除非业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适当的担保, 方可继续施工。

(4) 防范垫资工程的风险垫资施工风险的规避可从两方面进行:1) 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 (如银行保函、抵押等) ;2) 风险转移给材料商和分包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债务和合同的转让, 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项的债权转让给分包商和材料商不需经业主同意, 只需通知业主就行了。但债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分包合同、材料购销合同的约定支付额度不得高于总包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支付额度; (2) 分包工程的核量和材料购销的对帐要及时准确; (3) 分包合同和材料购销合同应明确约定;当业主拖欠总包工程款的额度大于分包欠款或材料欠款比例时, 或者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总包工程款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确认时, 分包商、材料商收到总包人债权转让通知后, 同意受让债权额度为总包所欠分包或材料商的债务额度。

(5) 防范材料和劳务分包的风险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签订, 即使有时合同细节尚未落实而需先行进场, 也应先签订一个非常简单的协议, 表明分包单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难度大和周期长、技术复杂以及工程参与方众多的特征, 因而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施工过程, 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本文着眼于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 结合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风险类型, 就如何防范风险进行思考。

关键词:施工企业,企业风险,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周婉, 温少元.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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