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2022-05-01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自全球化速度加快,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在考验着企业家们。中小企业往往因资金不足而滞后发展。而贷款即是资金充足者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这不仅可以满足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资金所有者还可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但伴随着贷款的普遍化、成熟化,担保公司贷款中出现的信用问题也愈加严峻。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篇1:

“制度与资金双重约束”下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研究

摘 要:自2008年5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贷公司在我国蓬勃发展。小贷公司对改善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也面临着“制度与资金的双重约束”。从小贷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发,分析阻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从法制建设、政府支持、融资渠道、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探讨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策略。

关键词:小贷公司;制度与资金双重约束;可持续发展

引言

2005年我国开始在中西部5省(区)启动小贷公司试点工作,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把小贷公司的审批权下放给各省市金融办。小贷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专门从事借贷业务的企业组织,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钱庄”的非法借贷活动,而且对缓解“三农”群体以及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8年 5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 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小贷公司及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小贷公司发展迅速。根据央行的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 394家,从业人员102 405人,实收资本7 857.27亿元,贷款余额8 811亿元,2014年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618亿元。

2009年初,江西省开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7月31日,江西省审批开业小贷公司224家,从业人员3 423人,注册资本合计246.08亿元,对外融资余额15.2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 448.92亿元,累计回收贷款1 175.2亿元,贷款余额273.72亿元;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13.7%。从贷款的投向来看,单户贷款50万以下的贷款余额 84.44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30.85%;纯农业贷款余额155.16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56.69%;注册地县域贷款余额215.41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78.7%;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为5% 。

一、小贷公司经营特征

(一)以“小额、分散”为基础的经营特点

“小额、分散”是小贷公司的经营原则,调查中发现,多数小贷公司在运营中以发放微小贷款为主,总体来看,江西省已开业运营的小贷公司具有以下经营特点:

1.资产结构。根据2008年《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目前,江西省只有不到10%的小贷公司获得国开行提供的贷款,其余均只有股东的自有资金。

2.贷款对象结构。小贷公司的贷款在县域中小企业和农业种植、养殖户间分布,贷款数额小,我们深入调研的小贷公司都没有向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农业种植、养殖户贷款占比50%以上,没有个人消费贷款。

3.贷款规模结构。目前江西省小贷公司单笔贷款规模以5万~100 万元为主,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0%以上。

4.贷款期限和利率结构,从贷款期限看,小贷公司的贷款以 3—6 个月为主,且3个月的贷款比重最大,达到60%以上,利率水平是基准利率的 0.9~4倍。

具有代表性的两家小贷公司经营基本情况(见表1)。

(二)以“熟人连带”为基础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费孝通先生提出过“差序格局”理论,指出中国人人际关系是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分类的。国内很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进行了进一步分类,比如罗家德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分为家人连带、熟人连带、弱连带和陌生人四种,这四种关系的亲密程度和信任程度是递减的。家人连带适用的是需求法则;熟人连带适用的是人情法则,是一种对等交换,但又隐含在情感关系的烟幕之下进行交换,是中国人最特别的行为模式;弱连带和陌生人适用的是公平法则。

2.小贷公司的股东一般是由当地比较成功的数名企业家构成,利用这些股东在县域范围内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网,可以有效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从而利用“熟人社会”对贷款监督的便利性信用和社会关系的便利性担保,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节约交易时间,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3.小贷公司是通过人际关系网络去搜寻小企业客户的,也是通过人际关系网络去获取小企业的“软信息”。大部分客户的信用情况都可以通过股东或者股东的朋友进行了解,或者是股东企业的上下游供应链。少数不熟悉的客户,则采取实地走访、跟借款企业的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借款人是否有不良嗜好、了解其上下游经销商的情况、走访邻居了解其家庭情况等方法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人品进行考察。

4.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基本是被商业银行筛选过后的客户,大部分不具备合法的抵押担保物。基于这种情况小贷公司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商业银行重点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能力的风险控制机制,更多地采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在关注抵押担保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人品。

(三)地方政府和金融办的外部风险监管体系

1.江西省人民政府就小贷公司的设立、监管等先后颁布了《江西省小贷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江西省小贷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小贷公司年审指引(试行)》等一系列具体规定,实施了以省政府金融办为审批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2009年,江西开始试点时要求注册资金2 000万,2014年以来要求2亿现金一次缴足。2010年,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将小贷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小贷公司贷款发放利率、资金流向等实施监管。

2.市、县金融办作为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小贷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进行分类评价、年审,年审和评价结果在地方政府网站定期公告。

3.股东准入条件:江西省要求小贷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净资产3 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 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必须为自有资金、经中介机构审核、背景调查、征信系统没有负面信息。

4.主要经营管理者准入条件:小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银行业工作四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五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年以上)。小贷公司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需参加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小贷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一)小贷公司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与现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构成互补关系

正规性金融覆盖面不足,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银行的借贷门槛高。小贷公司一是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将过去处于“灰色地带”分散的民间资金和非法的民间融资转变为集中管理合法的公司信贷行为;二是有效疏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弱势领域,导入实体经济,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客户群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由于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贷款的期限、利率也符合地方市场行情,作为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条件合适的客户提供以信用、保证为主的贷款,满足客户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为传统金融业无法覆盖的金融盲区提供信贷服务,成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

(二)小贷公司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税收来源、解决了人员就业问题

例如一家注册1亿元的小贷公司,如果其贷款余额能保持在1.2亿元左右,按20%的利率,每年仅营业税及附加就可以为地方政府贡献130多万的收入。许多小贷公司仅仅运行一年,就成为各地的纳税大户,纳税明星即可见一斑。如果一个小贷公司余额保持在1.2亿元左右,单户贷款100万元,单笔贷款1个月,每年可支持客户1 400余个。而这些客户又可实现数百万的税收。以及还有大量的就业,活跃的商品流通。

三、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制度与资金双重约束

(一)法律地位、行业监管不明确

根据《指导意见》,小贷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在法律上称不上金融机构,所以不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但同时它又经营金融贷款业务,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将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现行政策并未明确小贷公司的真正监管主体,只说明可由省政府指定省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试点。现行法律体系中《公司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对这类处于交叉地带的特殊企业没有规定。从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各地小贷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设立的小贷公司试点实施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大多设在政府金融办。金融办是金融协调部门,一方面法律没有赋予其监管职能,另一方面不具有基本的监管能力。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都缺乏对小贷公司监督的手段和依据,更谈不上有效监管。多头监管的模式造成了 “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监管虚拟化,这种法律地位和监管的模糊性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营性质模糊,融资困难

小贷公司是福利主义还是制度主义?是公益制度主义还是商业制度主义?关于这一问题也是众说纷纭。福利性小额信贷是一种传统的模式,其规范的要求是追求贷款资金应有效地直接借贷于穷人,不追求服务机构自身实现自负盈亏的可持续发展。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观点,它要求实现两个目标:较大规模地服务于目标客户群体,同时也实现服务机构自身的组织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又规定小贷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贷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规定表明管理层推出小贷公司的初衷主要是为三农服务,因此对其资金流向、放贷规模都做了一定的限制。商业化本质的公司肩负着政府附加的服务三农、服务公益的社会责任,同时对其融资又有较严格的限制对于小贷公司来说似乎有点期许过高。目前小贷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资困难。一是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困难。2008年《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从实际情况来看,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非常困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小贷公司无法提供合适的抵押物,另一方面小贷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与银行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三)经营税负较重

目前,小贷公司虽然从事金融行业,但属于非银行金融企业,不能享受银行金融机构的税收待遇,仍按普通的工商企业纳税,合计利息收入的超过30%要用来缴税。

按营业收入的5.6%上缴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利润总额的25%上缴所得税,远高于同为以经营小额信贷为主的农村信用社的税费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12.5%的企业所得税,而且税后利润股东分红时还要按分红额度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于扣除项目少小贷公司最大的投入便是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注册资本,不能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因此就无法像商业银行那样将存款利息支出作为成本进行扣除,导致小贷公司除了房租、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等支出外没有相对较大额的可扣除成本项目,从而造成了高税负的情形。

四、“制度与资金双重约束”下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策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际上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案例,可以为我国小贷公司提供宝贵的经验。从国外小额信贷的发展来看,但根本的宗旨始终未变,即运用创新的金融手段和制度,为目标群体提供持续、有效的金融服务。尽管国际上各种小额信贷在目标、机制、产品、组织结构、运营管理等方面各有特色,但分析其成功的原因,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经验。

(一)从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确立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环境

1.民间金融“阳光化”在国际上早有先例。香港有《放债人条例》,南非有《高利贷豁免法》。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的法律保护小贷公司。据报道,《放贷人条例》正在制定之中,一旦条例出台,将规范放贷机构行为,为借贷合同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困扰小额信贷组织多年的法律地位真空现象将成为历史。有了法律保障,小贷公司等小贷公司将拥有合法地位和发展空间,小贷公司的融资、担保、监管、风险管理将有法可依,有利于完善当前小额信贷组织存在的法律环境。

2.中国人民银行在2009年底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贷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表明其金融机构的身份已获得央行认可,但小贷公司今尚未获得金融机构的实际地位。要享受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措施,还需要银监部门同意。目前宜将小贷公司性质定位于“准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的性质,或者一步到位直接定为金融机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也在不同场合表示,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了刺激民间投资,应鼓励小贷公司从企业转为金融机构,从而享受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破解这个困局在于地方政府是否具有足够的魄力,把小贷公司视为金融机构,那么小额贷款公 司就能获得政策优惠支持,矛盾根源解决了,才能谈得上长远的发展。

(二)从信用、监管和税收支持角度确立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监管环境

1.接入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行业信用评级,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近年来,国际小贷公司评级业务迅速发展,并在评级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国际上共有 30 多家评级机构开展了小额信贷评级业务,包括专业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传统信用评级公司以及国际非盈利性机构等,其中大部分均获得国际评级基金“Rating Fund”认定。对小贷公司的监管要讲究实效,把握尺度。金融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各级政府金融办不具备基本的监管能力,多部门的联席会议容易陷入“监管虚拟化”,只有独立的监管部门才能明确权力,落实责任,有利于推动小贷公司的创新与发展。

2.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以自有资本为主,具有较高逐利性和风险容忍度,填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所无法满足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领域。原则上不宜对小贷公司的业务设置各种限制,如贷款额度、贷款方式、贷款流向等。政府要把管理的重点从管理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利率管理等方面转向市场化建设和信用环境培育上来。打造一个更规范更健康的民间金融市场,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服务于经济建设。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尽早出台更多更好的政策,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扶持力度。

3.小贷公司的扶贫功能和营利功能不应简单地对立起来,对其目标定位应坚持二者有机兼顾,既要创造经济效益,也要创造社会效益。中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应因地制宜,找准适合各地区的小贷公司定位。要以填补城乡信贷服务空白为原则,不应搞一刀切,也不宜硬性规定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否则将会对小贷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的约束,不利于小贷公司实现财务的可持续。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大、周转快,小贷公司可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中西部地区农业问题更紧迫些,但也不能以强制手段限制小贷公司的资金流向,只能通过利益机制的引导,让小贷公司帮助政府实现扶贫目标。政府不仅应该减少对小贷公司的行政干预,而且应该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财政手段激励小贷公司增加涉农贷款,逐步建立“多贷多补贴、少贷少补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小贷公司定位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

(三)防控各类风险,加强业务创新,建设小贷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1.小贷公司是具有生命力的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要通过创新来化解小贷公司运作中的制度缺陷,使得小贷公司拥有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和更加优良的运作机制,从而实现组织可持续。要规范开展业务,防控风险。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建立有效的财务制度、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风险能力,切实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建立“分层决策机制”,主要根据单笔贷款业务的金额,区分成不同层次的审批权限,如“审贷岗一经理一股东会”逐级递增模式。

2.通过小贷公司行业协会等平台,加强小贷公司相互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客户信用数据系统的共享,提供信息支持,并加大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力度,让小贷公司真正共享金融基础数据,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创新内部管理模式,降低贷款经营成本。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贷款管理的电脑化和流程化,可从经验丰富的国家引进相应的管理技术和配套软件,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在管理上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方式,鼓励对不同经营模式的探索。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和民间信贷原有基础的不同,决定了各地的信贷尤其是民间信贷的特色不同。因地制宜,在基本制度框架内进行公司管理模式创新,是小贷公司发展的根本方向。

3.创新信贷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地域特征和用户需求,完善贷款模式,开发各种符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民和中小企业需求的产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信贷产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贷款利率。对这些要素进行不同组合,创造多种多样的信贷产品。从尤努斯创办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成功经验看,信贷模式创新是克服小贷公司信贷制度缺陷的有效途径。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信贷规则,再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小贷公司可以采取灵活和便捷的放贷、担保及还款方式,如实行联户担保、互相担保、“村委会+农户贷”、“公司+农户贷”等各种担保替代形式;或探索用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路径。在还贷方式上,可以实行零整两便、灵活设置,对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客户,给予授信额度和利率方面的一定优惠,或者以额度累进制激励借款人按时还款。有条件的小贷公司还可为客户贷款用途提供后续的服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等,这很容易受到客户的欢迎。小贷公司的最大特点就是灵活和便捷,只有立足客户需求,在创新信贷产品上下功夫,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

4.目前的小贷公司还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应根据试点的情况以及政策取向目标,逐步建立起可供小贷公司自由选择发展定位的制度安排,对村镇银行、社区银行、专业小额贷款零售商、民间借贷中介商等不同的发展模式设定具体的规范要求,使小贷公司能根据各自的发展特点和股东的意愿,选择其发展的道路。根据分布地域的不同和东西部发展的差异,适合转制为村镇银行的,设立村镇银行;适合转制为社区银行的,设立社区银行;不具备转制条件的,可发展为类似美国商业金融公司的贷款零售商,即按照《公司法》设立和运作,从正规金融机构批发贷款,专营贷款的批发与零售的公司。总之,只要发展结果符合小贷公司和受益群体的利益,以何种合法形式存在并不是问题。

(四)创新融资渠道 缓解小贷公司融资压力

1.针对小贷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放松对小贷公司融资的限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的发言中表示: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发展给出了积极的引导信号。银监会在其2013年第131号文件中规定了在评级的基础上,可以向小贷公司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也在积极推动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指导小贷公司建立征信制度。这些都是金融最高当局对市场发出的积极信号,另一方面从地方层面突破小贷公司的融资瓶颈,提高小贷公司的最高融资比例。

2.在监管机构逐渐放松对小贷公司融资限制的背景下,开辟其他的融资途径、创新融资模式,一是基于小贷公司的资金头寸调剂。建立合作平台,在小贷公司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商业银行“现金池”技术将小贷公司闲余资金归集起来,形成一定的资金沉淀。在对提出资金需求的小贷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非现场风险评估后,决定是否调剂。二是基于小贷公司的集合信托与中小企业私募债。通过系统筛选优质的小贷公司,被选中的小贷公司推荐小、微企业并为其所推荐的企业提供全额担保。在此基础上,采用集合债的形式打包发行由商业银行包销的信托或由证券公司负责备案承销的私募债。三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于小贷公司的P2P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规范、公开、权威的民间借贷中介服务。

3.各地金融资产交易可以对小额信贷融资进行模式创新。一是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产品。小贷资产收益权产品是小贷公司将其部分优质的贷款资产打包,通过金交所的交易平台向投资者转让小贷资产的部分收益权,从而获得资金以拓展业务的创新型金融产品。二是发行“小贷债”。 在信用评级制度等方面确立统一标准,小贷公司联合发行私募债。三是其他金融机构通过收购小贷公司贷款和增信的结构性交易,收购小贷公司的逾期贷款,为小贷公司提供缓释风险的空间,通过分次循环收购控制期限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结语

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新途径,小贷公司凭借其门槛较低、机制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进,充分体现了其构成良性资金融资市场发展所必须的制度价值。小贷公司是民间金融转为正规金融的一种制度创新,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一些发达国家的过度创新不同,我国的金融创新才刚刚起步,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当前由于制度设计的原因,小贷公司特有的缺陷将制约着其今后的发展。小贷公司产生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小贷公司运营中的问题,着力优化小贷公司的制度环境,克服当前制度供给中的若干缺陷,逐步完善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从小贷公司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入手,争取各方合力,逐一解决现有问题,则可望破解困局,实现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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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潘广恩.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研究[J].浙江金融,2009,(4):15-17.

[责任编辑 吴明宇]

作者:钟湄莹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篇2:

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自全球化速度加快,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在考验着企业家们。中小企业往往因资金不足而滞后发展。而贷款即是资金充足者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这不仅可以满足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资金所有者还可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但伴随着贷款的普遍化、成熟化,担保公司贷款中出现的信用问题也愈加严峻。

关键词:担保公司,贷款,风险管理

拿破仑曾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同样,不想盈利的公司就不是好公司。在担保这个行业里,任何一个想要做大做强的担保公司无不都在积极的扩大规模、拓展担保贷款业务。但如果疏于管理、轻视对于担保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问题、一味地追求眼前的利益、鼠目寸光,其结果往往则是担保公司不但不能长期发展、实现盈利,反而极易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风险,误人误己。

1. 信贷中所存在的风险现状分析

1.1识别风险的能力薄弱

从商业银行方面考虑,其所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仍不成熟,过分相信担保公司的审查结果,对于担保公司的依赖过大。因而,形成了认为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便毫无风险的错误认识。自己对于贷前的审查环节,不了了之。将担保公司提供的审查报告深信不疑,缺乏自己独到的分析与见解。贷后管理方面,疏于定时定期的调查,总以为只要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即使中小企业发生财务意外状况,而还不上贷款时,此时仍旧有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作为后盾,低估风险。从担保公司方面考虑,部分企业唯利是圖,完全将商业道德抛诸脑后,片面追求眼前利益,风险评估能力薄弱。因而往往放松了对于中小企业的审查,对其绿灯长开。从中小企业方面考虑,由于其的道德缺失,试想投机取巧,常常抱着侥幸的心理,拖款甚于不还贷款。这其中种种毋庸置疑地加大了贷款的风险系数。

1.2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设缺陷

在法律建设上,对于担保额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法律中对于担保机构的准许条件、监督主体和监管法规都未作明确的规定。从社会方面考虑,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经常鼓励各个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发展资金业务,但往往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监管建设力不从心。且整个社会的信贷毒瘤长期存在,仍没有根治,这让不少不法份子得了可趁之机。在自身因素上,银行担保管理制度不够强硬。一则,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可行性地操作流程欠缺,没有具体的控制监管措施。二来,对于担保公司的监制不到位。银行对于担保公司的约束仅仅凭着一张白纸黑字,对和担保公司的往来客户、担保资金的来源以及担保公司的企业道德素养信息度掌握不够。三是,高端专业管理人才的缺失。商业银行为了减少贷款担保的成本,往往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来招拢专门对担保公司进行合作和防范其风险的管理人才。将繁琐的贷款手续移交给了担保公司,不重视一手资料的获得。中小企业营运良好也罢,若出现了坏账则仅仅将保证金扣收,将坏账原因地检查、分析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一旦担保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或者股东恶意抽逃资金,到时担保公司怕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此时银行极易出现债权悬空或者担保失效的尴尬境地。担保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亦不可观,担保责任贷款保证金违规现象普遍。对被担保人的“三查”工作不到位,对担保责任的认识不足,依赖农信社贷款管理和反担保人连带责任的现象较为突出。大多数的担保公司为了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如对于某些棘手客户,则采取降低担保手续费和风险保证金来拉拢客源,随意性大,存在少收、不收的现象。再来,担保公司的有些保证金来源于其他借款,甚至是将股东向农信社所借的贷款转为保证金。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则是担保公司对于风险的抵抗力薄弱,无法履约,公司的诚信度降低。

1.3担保公司的综合素质差

有些担保公司过分地强调盈利,狂热地招揽业务,甚至有将多收的保证金挪用于投资、借款,形成极高的信用风险。担保公司是担负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对于担保公司的基本要求就是诚信二字,社会效益达到了,又何会愁苦于经济效益。热衷于高盈利,高风险的大项目业务的结果常是业务规模做的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高。保证金的不到位,致使公司的诚信度下降,长期如此,担保公司则有破产之危。如若担保公司出现了诚信危机常常会被市场淘汰。诚信经营是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品质,亘古不变。

2.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2.1提高担保风险认识

世事无绝对,任何事物都有其自然相对面。高风险自然对应着高收益。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也不可能绝是零风险。银行一定要跳出认为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便万事大吉的认识误区。银行想要扩大盈利固然没有错,但对于担保公司地选择要思之再三,务必要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银行可通过建立担保公司入围认证制度,从源头上将缺乏资金实力、专业人才、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的担保公司予以排除。另外,银行要建立信贷担保法律审查制度,灵活利用法律才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于信贷管理人才方面应加大资金投入,切不可因小失大。对于被担保人,担保公司一定要确保客户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资产充足且有效合法的条件下,才予以办理抵押或质押贷款担保业务。在这方面,担保公司能采取的反担保措施,一旦被银行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可以同时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从而减少自身的损失。

2.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担保公司应该规范担保手续。贷前,严格把关。为中小企业担保时,注意对于为担保人的近三来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有一定的掌握。贷后,加强监管,严禁贷款挤占挪用。坚决杜绝借款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贷。此时,担保公司可以采用一笔贷款分多次发放的方式规避担保额度限制,分散风险。对于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认真分析,掌握客户的近来财务状况。商业银行也应不断完善自己缺陷,不断修炼自身信贷管理的基本功。对于规范保证金管理,也要给予足够重视。保证金要设立专户储存,以明确资金的流动方向。善于利用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合作协议中对担保公司提出明确的信息要求,避免可能的商业欺诈和不良投机行为。一旦借款人出现财务危机,银行应及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担保公司不巧也出新财务危机时,则银行需确保没有恶意的商业欺诈行为下,拟定书面协议,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银行内部的管理,应严肃工作纪律。推行分工合作的方式,划分责任到人。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稽核活动,加大稽核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对于内部员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进行考察。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降低贷款门槛,以谋取不当利益。二是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担保保证金存储情况、总的担保责任余额、单个借款人最高担保数额占其资本金比例、风险金提取情况、履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超单户规定比例的担保、超协议约定比例的担保立即予以纠正,严防贷款风险,规避法律风险。

2.3营造良性竞争环境

银行和担保公司都应该择优选取合作对象,切不可沆瀣一气,只顾眼前利益,其后果往往不利于自己可持续发展,而逐步被市场所遗弃。加强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道德素养的培养,共同努力建设一个互利共赢,齐头并进的竞争环境。

3.结语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一个公司都应随着时代的变化,动态的发展自己,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来完善自己,在行业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正确认识风险,降低风险系数,不断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这样的公司方能在市场里寻得一席立足之地,不论风雨飘摇,经久不衰。

参考文献:

[1]丁学东.在2008中国担保论坛上的讲话[M].2008中国担保论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2006中国担保论坛课题组.2006年度中国担保业监管研究[M].2006中国担保论坛,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孙美茹

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篇3:

浅谈贷款风险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创新

摘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是适应以风险监管方式转变的需要,也是自身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必须树立贷款风险管理理念,构建贷款风险评价体系和贷款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步伐,加速风险管理人才培养,尽快建立贷款风险内部评级控制体系。

关键词:贷款风险;管理方式;创新

文献标识码:A

1998年以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2004年初,中国银监会提出了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意见,要求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这一管理办法。同时,银监会还提出了以风险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将监管重点由对银行业的合规性监管转变为以风险为主,重视对银行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尤其是对早期风险的识别、预警和控制,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等,这标志着我国金融业贷款管理方式将彻底向以建立风险管理为主的模式转变。因此,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不仅是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信用社适应新的金融监管形式的需要。

一、树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贷款管理理念

树立贷款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对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进行全方位的风险识别、度量和处置。相对于过去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合规性管理,贷款风险管理的难度将会增加。因为贷款风险管理不再是简单依靠信贷人员对客户和市场的经验判断,更主要的是借助于健全的风险评价体系,对贷款风险做出科学、准确的界定。信贷资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既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也有操作风险、管理风险,还有道德风险等。要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营管理者必须牢固树立贷款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程序和评价体系,包括使用客户信用评级、贷款风险分类和贷款风险模型等技术手段。

从农村信用社的现状看,所采取的贷款风险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主要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合规性管理水平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局限性很大,一是贷款质量指标设置过于简单,8?誜5?誜2的贷款质量指标,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贷款的质量状况,而且随着管理政策的调整,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的内涵及其比例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已不能有效地反映贷款质量管理的要求。二是单户贷款、最大10户贷款和存贷款比例及中长期贷款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测重于对信贷管理单项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指标之间各自独立、缺乏必要的关联度,难以据此对信贷风险做出综合评价,进行全面、整体的风险评级及量化管理。三是指标多为静态指标,注重考量某一个时点的形态,没有考虑贷款风险的动态变化因素,缺乏对贷款过程风险的把握和控制,不能事前对贷款风险进行预警和监督。[1]由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基础较为脆弱,以致贷款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无序性和不规范。可见,随着金融的发展和管理政策的变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已不能满足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政策和管理方式的要求,尽快确定以风险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二、健全以安全经营为前提的贷款质量管理体系

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主要的资产业务和盈利方式。没有贷款的安全就没有贷款的效益。因此,加强业务经营必须以贷款安全为基本前提。

1.完善贷款质量保障机制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一是在贷款的调查阶段,重点进行借款人信用分析或者借款项目的评估,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系数,测算贷款风险度,提出贷款意见。二是在贷款审查阶段,主要验证贷款风险度,确定贷款方式,对贷款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努力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三是在贷款决策阶段,由管理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最终审批贷款。四是贷款发放后,贷款检查人员监测贷款资产质量的变化,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贷款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和分析全部贷款的风险度。

加强贷款质量管理重点在自控、互控、监控三道环节,具体到管理过程必须健全三个机制。首先是严格的大额贷款决策审批机制。包括年度贷款投放计划,引导贷款投向,选择贷款对象,指导风险规避,并负责审批权限内贷款和高风险度贷款的审批,督促监控部门定期对贷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修正偏差,确保贷款投放计划顺利实现。其次是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控制机制。推行审贷分离的关键是在抓好机构、人员合理设置的同时,认真落实各个职位的职责,正确处理分工合作的关系,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要完善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的纵向监督制约程序,从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第三是部门密切配合的质量监控机制。应明确信贷、会计、稽核等部门的责任,对有问题贷款,信贷部门要及时催收,会计部门要主动在账上反映,资产保全部门要及时统计分析并最终做出综合评价。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形态监控为多重监控,对风险度高的贷款除确定专人跟踪监测外,还应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重视内控机制在贷款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农村信用社防范贷款风险的保障。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水平较落后,主要的缺陷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联社、信用社信贷管理层的监督制约缺位;二是对贷款的风险不能充分认定和评估,没有建立以风险防范为主导的贷款安全质量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三是内部稽核独立性不强。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稽核部门隶属于联社或信用社,稽核人员工资福利、任命、考核、升迁等都与被稽核单位息息相关,独立行使稽核监督的权利受到极大限制,影响了稽核工作的客观性。

贷款的风险有内生性风险和外生性风险,内控机制薄弱是贷款风险生成的内在因素。农村信用社要提高贷款风险管理的效率,必须克服和解决内控机制的功能缺陷及问题,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在贷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首先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确立内控制度建设的地位。农村信用社应加深对贷款风险的认识,把加强内部控制作为信贷管理的重中之重,包括对贷款风险的识别、预警、评估和控制机制的建立,以及主动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管理,不断完善贷款风险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其次要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实现传统管理方式向风险管理方式的转变。在传统的管理方式里,内控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具体业务的检查和对有关时点数据的分析上,管理的重心在于合规性;以风险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则是把内控的重点集中在与贷款风险紧密相关的银行内控制度建设上,集中在信用社对管理贷款的方式、程序能否预警、衡量和控制贷款风险发生上。农村信用社要克服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缺陷,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变来保障和促进信贷资金的安全运营。

三、构建以信息监测为基础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

贷款风险识别是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感知风险,即通过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识别贷款风险的存在;二是分析风险,即通过归类处理,分析引起贷款风险的各种因素。因此,贷款风险识别必须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监测系统和贷款风险权数体系。

1.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监测系统。该系统建设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和信息传导三个重要环节组成,缺一不可。应提高对建立客户信息监测系统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充分掌握客户信息资料对贷款风险管理的意义,不断完善客户信息监测系统和充实数据库。首先应建立统一系统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可按一般农户、其他个体客户、企业(公司)客户分别建立。其次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操作流程。对于客户信息资料的来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以利用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和信用村镇建设有关资料,大客户可以利用贷款风险分类建立的资料库。在此基础上,还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客户信息资源的采集和管理工作:一要拓宽信息的采集渠道,注意多渠道收集贷款资料,包括客户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二要坚持完善信贷档案管理,确保贷款客户信息资料的完整、统一,为处理信息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三要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利用计算机技术逐步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数据库,应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应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特点的数据处理系统,既便于信息收集和存储,又便于信息处理和风险预警。

2.建立有效的贷款风险内部评级控制系统。一是建立独立的内部评级部门。该部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应独立于决策者和信贷部门,以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二是建立合理的内部评估程序,确定风险管理标准、信息披露制度,评级认定规则,以便对风险有正确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估。三是内部评级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评级部门外设立监督部门,以便定期对评级结果进行检验。从机制上对内部评级部门形成制衡作用。

3.导入量化管理为主体的贷款风险估测系统。贷款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详细信息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量统计,估计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它是风险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目的是通过对风险的分析,把风险进行量化,为选择防范风险的不同手段提供科学的依据。

贷款风险用贷款风险度的大小计量,度值大的风险高,度值小的风险低。按照国际风险管理惯例,贷款风险度值最低为0,最高为1,大于1时以1计;对风险的控制临界值一般设置在0.6,即应全力将贷款风险度控制在0.6以内,当贷款的风险度超出这一度值时应做出不予发放的决策。当某个信用社的全部贷款资产综合风险度大于0.6时,说明该信用社贷款资产的整体风险较高,应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加以改善。[2] 对贷款风险进行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要对贷款风险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首先要根据影响贷款风险程度的主要因素,确定与之相应的风险权数是识别和认定各类贷款资产风险含量的基本标准,即贷款对象风险权数、贷款方式风险权数、贷款期限风险权数、贷款形态风险权数。这些风险权数要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特点和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其次要建立贷款风险量化模型,既可用于审批贷款时测算贷款的预期风险,也可用于检查某笔贷款或综合考察某个信用社或某个区域各信用社全部贷款资产的风险度。[3]

4.积极更新和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信用风险管理科学化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系统支持,包括风险管理技术、计量统计技术和信用风险数据库建设等。目前我国银行普遍采用打分法,这种方法虽简便易行,但由于缺乏计量统计分析手段,对影响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缺乏系统的量化分析,因而缺乏对未来风险的准确预测。而且以打分法得出的评级结果主要用于授信管理,並不能取代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全面管理。因此,应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加强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提高银行的信用评级水平。在风险评级方面,银行可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专业技术力量,完善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先进的计量统计分析技术,为最新风险测度方法如VAR法的运用提供技术保障。

5.加快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的实施步伐。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通过此类方法信用社可以动态地掌握贷款质量的变化,及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农村信用社采取此类方法防范贷款风险刚刚起步,加上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础差、客户分散、流动性大、客户资料不全等因素,工作的难度很大。要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操作实施办法,既要立足于“利于管理、方便操作、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又要尽量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确保质量和效果。对重要标准要尽可能设计量化指标,增加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要多作定量分析,减少定性描述。注重区别借款人和货款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风险,提高信用社管理不同贷款风险的能力。

6.努力提高管理人员对贷款风险管理的适应性。科学贷款风险管理要求信贷人员对客户的经营活动、财务与非财务、现金流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建立一支具备业务素质、掌握法律知识,对企业财务管理有一定了解的信贷人员队伍,以提高对贷款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不仅要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上的培训,要求熟悉和掌握现金分类的标准和方法,而且要开展宏观理论、市场经济、信息收集、会计处理、法律法规统计计量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491号文件,1997-11-24.

[2][3] 周剑波.贷款风险度量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中的应用[J].海南金融,2004,(10).

作者:周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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