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管理论文

2022-05-05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国企合同管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合同管理是我国合同制度中特有的管理内容,现代国企合同管理问题已经不仅仅是针对于合同制定前期的管理问题了,目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签订双方签订的过程过于急躁,许多细节问题不能事先得到有效处理,导致在合同执行后期出现许多影响合同进度的风险因素。本文主要就现代国企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措施。

国企合同管理论文 篇1:

国企合同管理问题探析

[摘 要] 合同是企业间经济往来的主要方式,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决定公司战略成功与否。笔者从内控五要素视角针对国企合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

[关键词] 国企;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对策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颁布后,大多数国企都制定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近几年来,很多国企合同决策失误、巨额损失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合同管理的薄弱,我们需要从更宏观的角度探讨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本文针对国企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从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视角展开分析,提出对策。

1 国企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1.1 内部环境方面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有效合同管理的基础,一般包括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国企的主要问题为决策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缺失,官本位思想严重,无法为合同管理确定良好的基调。

(1)人力资源缺陷造成合同决策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缺失。由于国企的特殊性,管理层人员无退出机制,胜任能力缺失人员占据要职,人才的培养和晋升不能体现客观公正。绩效考核制度难以有效实施。大多国企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当考核结果涉及到管理层人员切实利益时,又会被置之一边,很少直接影响管理层个人的经济利益,给管理层人员的进取心和学习欲望带来消极影响。

(2)官本位思想严重。由于无实际出资人,员工的考核、晋升由直接上级决定,主管领导的提议或决定一般无人敢提反对意见,难以形成重视诚信、职业道德的企业文化,“三重一大”流于形式,集体智慧遭到弱化,重大合同管理决策风险由此产生。

1.2 风险评估方面

企业开展合同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合同所面临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国企通常缺乏合同风险类型全面了解、合同层面风险承受度清晰认定和合同风险的应对预案。

(1)合同风险多种多样,包括外部风险如政治风险、法律法规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企业内部风险,如操作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等。国企大多由法务部门应对法律风险,财务部门应对财务风险、信用风险。这通常会忽视其他风险,单就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仅这两个部门也是难以有效应对的,大多数律师并不通晓税法以及国外法律的特殊规定,财务部门的信息来源于会计系统,有一定的滞后性,客户信用的恶化有时可从销售人员处得到最新的信息。

(2)无合同层面风险承受度的量化。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合同风险的有效应对基于风险承受度的量化和决策人员风险偏好的认识。大多数国企都有企业整体层面的风险承受度如利润额、销售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金周转率、存货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占购货额的比重等指标,但是并没有针对合同层面风险承受度进行清晰量化,合同层面承受度与公司层面承受度脱节。企业合同审批权限的区分直接按合同金额而不是按风险大小,其他指标很少考虑,无论是联签还是集体决策因制度缺陷都无法有效应对合同风险。

(2)缺乏合同风险管理工具的预案。风险管理工具多种多样。对于每一种工具的成本与收益,针对每种风险在什么情况下该采取何种管理工具大多数国企并无预案,通常是出现风险时再去匆忙调研,确立管理工具,就丧失了最佳应对时机。

1.3 控制活动方面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国企控制活动常存在制度建设能力薄弱、控制系统不够细化、忽视合同结束阶段总结等问题。

(1)管理层制度建设能力薄弱。合同控制制度的完善基本上依靠财务部员工起草建立,所以大多从财务部视角出发,缺乏多部门多视角的考虑。管理层参与度过低,在合同管理制度的会签中,很多管理层人员认为与己无关,部分管理层人员甚至根本不知制定文件的原因、目的、与其他文件的关系、在制度执行中扮演的角色,就盲目签发,合同管理的目的难以达到。

(2)控制系统不够细化,未覆盖到单个合同层面,合同跟踪监控体系失效。很多国企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措施仅覆盖到部门层面、年度考核层面,未涉及到单个合同层面,无法准确提供合同全过程跟踪管理。合同的利润分析、资金流分析、应收账款管理等有价值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无法及时提供给管理层决策使用,从而导致很难对合同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3)合同结束阶段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结束阶段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包括合同目的是否实现的评价、客户信用重评价、成本费用信息的修正、员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等内容。很多国企忽视此阶段的作用,合同执行完毕未即进行总结,导致合同管理缺乏刚性、考核不严,同时也会掩盖合同亏损问题、决策失误问题,无法形成闭环管理。

1.4 信息沟通方面

信息沟通根据传播的方向可分为下行沟通、上行沟通和横向沟通。国企合同信息沟通中,普遍存在横向沟通机制缺乏、管理层下行沟通意识淡薄的问题。

很多国企未建立横向沟通制度和考核机制,横向沟通工作未列入部门职责也未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对被沟通部门没有约束力,各部门完成横向沟通工作的动力不足。上述原因导致合同信息沟通周转时间长、不够灵活、缺乏工作效率,在失控问题出现后又会互相指责、推卸责任。管理层下行沟通意识淡薄,对于基层人员提交上级的合同风险信息,上级经常未及时反馈处理或根本不去处理,下级人员对合同风险无所是从,合同风险的最佳应对时机就此溜走。

1.5 内部监督方面

国企普遍存在专业内部监督人才缺乏、内部监督缺乏独立性的问题。

(1)专业内部监督人才缺乏。我国有20万注册会计师,其中一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内部审计人员严重缺乏,人员大多由财务部临时抽调或兼任,其专业胜任能力无法保证内部监督的质量。

(2)缺乏对内部监督足够的重视。在大多数国企中,内部监督部门处于较低的地位缺乏足够的独立性,一般由财务部主管经理直接管理,很多国企并没有专职内部审计部门,一般由财务部履行内审职能。兼职人员面对自己工作时丧失独立性,较低的企业地位无法应对上级领导违规问题,在合同决策过程中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和评价作用。

2 完善合同管理的对策

合同管理是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管理,受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的影响。国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需从更宏观的角度考虑改进内控五要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内部环境方面

(1)改善人力资源缺陷,提升管理层素质,调动管理层积极性。对在岗管理层成员实行专家团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个人素质提升计划,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中,对于不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坚决执行退出机制,采取末位淘汰制、引咎辞职制,形成动态的用人机制,以切实改善现行管理层专业能力低下的狀况。对管理层的晋升采用专家团测评机制、公示制、员工述职等相结合的竞聘方法,引入优质人才。对于违反规定不按考核结果进行绩效管理的管理层人员切实追责,退出管理层,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道德行为规范、消除领导独断影响。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业绩考评办法,细化管理层考核指标,对于可以量化的指标不得由主管领导直接评定,减少主管领导的个人主观判断对管理层人员业绩的影响,为管理层创建公平、公正的考核系统。鼓励管理层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见解,积极处理不诚实、非法或不道德行为,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切实消除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充分发挥“三重一大”的作用。

2.2 风险评估方面

(1)明确各类合同决策所面对的风险,提供各类风险应对指引,完善风险识别责任人和决策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缺乏专业能力无法准确识别应对的风险进行外部咨询,保证合同的重要风险得到有效应对。

(2)结合公司整体承受度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式明确合同层面的各类风险承受度标准。如针对销售合同确定销售净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风险承受度指标,完善合同利润预算机制和资金流预算机制,量化各风险因素对预算影响,对于出现可能超出承受度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因素,应及时上报管理层做出风险应对决策。按合同的风险大小确定合同审批权限,消除单一按合同金额确定审批权限的合同管理方法。

(3)做好各类合同风险应对预案机制,以保证实现合同目的。如在权衡应对工具的成本和收益后,针对政治风险可采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针对法律风险时,可采用标准化合同或法务部及财务部联合审查以及外部咨询;针对汇率风险可采取福费廷、锁定人民币汇率、套期保值、用人民币计价、匹配收入和支出等工具;针对信用风险时,可采取准客户分类准入制度、信用跟踪制度、保理业务、投保保险等工具;针对操作风险完善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等手段;针对财务风险,可采取合同利润预算和资金流预算制度提前做好资金的筹集使用等。

2.3 控制活动方面

(1)提升管理层合同制度建设能力。加强管理层合同管理制度培训,将制度完善列入管理层绩效考核,切实调动管理层的制度建设积极性,以解决完善现行制度只依靠财务部门,管理层参与度不够的问题。

(2)将控制系统覆盖至单个合同层面。加快ERP系统的建设,将控制系统细化到单个合同层面,充分发挥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保证对合同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

(3)重视合同结束阶段的管理。对合同目的是否实现的评价、客户信用重评价、成本费用信息的修正、员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等控制活动应及时进行,对合同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落实考核结果,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确保合同管理的刚性。

2.4 信息沟通方面

加强信息沟通与信息化建设,保证企业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上行、下行和横向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建立横向信息沟通责任共担机制和绩效共享机制。将横向沟通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各部门有责任催促和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合同的风险识别应对;跨部门合作业务未达成预期指标的,相关责任应由所涉部门共同担负,针对沟通不及时,导致合同重大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横向沟通工作的绩效考评,必须重视绩效分享问题,而不能单纯归于某一部门。建立信息化平台,将信息处理及时性列入管理层绩效考核,以切实提高上级的责任心和对合同风险信息处理的及时性。

2.5 内部监督方面

(1)积极培养内部监督人才,运用科学的手段对内部监督人员的学习、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分析,既看学习态度,又看实际运用情况;既看知识面,又看其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个人的学习积极性和热情,全面提升内部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提升内部监督人员的独立性,将内部监督机构隶属于董事会或总经理直接管理,以确定其较高的企业地位。配置专职的内部监督人员,不参与合同的订立、执行,以保证其充分的独立性。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作者:姚金征

国企合同管理论文 篇2: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性探究

【摘要】合同管理是我国合同制度中特有的管理内容,现代国企合同管理问题已经不仅仅是针对于合同制定前期的管理问题了,目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签订双方签订的过程过于急躁,许多细节问题不能事先得到有效处理,导致在合同执行后期出现许多影响合同进度的风险因素。本文主要就现代国企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措施。

【关键词】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优化性;措施

一、国企合同管理现状分析(一)合同管理程序运行不到位

从合同的本质角度分析,它属于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调经济利益而签订的协议,其在市场经济中是商品交换的法律体现。而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以全面掌握合同内容为基础而签订合同,这就造成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进而影响到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就我国国企合同的签订过程分析,由于我国的合同管理程序仍采用传统模式下的简化管理程序,这就导致了国企的合同管理体制无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协调统一的关系,进而影响到国企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合同的有效性。当下国企在采用简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过程中,过于注重员工考核过程中的收益金额,而忽略了员工业绩考核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国企中的合同管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无法以合同的有效管理为导向,使得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漏洞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填补。此外,国企中的管理阶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过分强调工期和效率的限制,这导致了国企事务管理部门对过程性指标的进一步弱化,进而影响到国企合同管理程序的正常运行。(二)合同管理制度缺失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合同的有效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运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注重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化和精细化是避免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在现实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缺失使得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机制中的具体事务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导致企业在市场交易中无法采取针对性的运营措施,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益。现阶段我国企业中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还表现在企业无法以合同为依据对其运营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由于当下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者综合素质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把握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导致了企业在交易时无法对合同的关键环节进行识别与处理,进而使得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容易顾此失彼,影响到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收益。此外,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确实还表现在合同责任制中,由于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合同管理者责任制度,导致合同管理者在工作中无法做到全身心的投入,使其不愿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管理方式进行优化探究,这便使得合同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得以进一步扩大,导致企业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面临合同管理缺失带来的交易风险。二、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

建立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首先要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是国企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于合同管理的主要机构和机构内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明确其责任,建立完整清晰的权责利关系,监督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完成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并且可以建立员工年度考核相关的评定指标。再者要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必须要保证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要有企业法律顾问证书或者是管理资格认证,通过严格的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能够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合同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在企业合同的制定以及实际落实过程中,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管理层与营销人员能够参与,还要保证企业全体员工能够了解相关内容,企业要经常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学习,从上到下整体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合同管理法治意识,只有员工的合同法律观念提高了,才能保证在日常生产过程的经营活动能够按照合同内容完全落实,提高合同的法律效益和管理作用。(三)设立专门合同执行机构

签订合同是企业建立民事关系的主要途径,合同本身是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合同管理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权限,合同管理中要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因此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合同管理在合法的范围内,专业的合同执行和管理队伍能够有效降低合同的运行风险,更好的实现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四)企业领导要提高重视

企业管理层要将合同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日程。随着我国科学发展观的逐步落实,国企也在逐渐向着科学化管理方向进行发展,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受很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企业管理人员要将企业管理纳入领导决策的范围内,及时的总结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不断调整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内容,不断优化企业合同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国企合同管理向着规范化和现代化以及科学化方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经济利益创收保驾护航。三、结语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要保证基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同管理是国企日常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单纯的依赖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和补充合同管理制度是无法实现合同运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的。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机制,不仅要认真落实合同管理中的相关管理措施,在合同履行完后,还要进行相应的补救工作才能真正完成合同管理的工作,因此国企要认真分析自身现有的合同管理现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唐雪莲.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11,1(69).

[2]王利明.合同法研究[M].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42.

[3]李鹏越,张歆媛,王春宝.浅议如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法制与社会,2007(01).

[4]石红明,徐胜军.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06(03).

作者:殷志昆 王晓燕

国企合同管理论文 篇3:

浅析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该文阐述了合同管理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剖析了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同时针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企业;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审查监督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经济往来中各方主体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合同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把好合同管理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下面就如何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不断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遵循法制制度的保障,进行浅要分析。

1.合同管理的概念及重要性

A.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内容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不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手段或程序,还包括调查、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监督等环节,使合同依法订立并全面履行,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B.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企业权益

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而言,可以促使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求得生存与发展;对社会而言,它可以通过规范企业的组织行为,实现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从对外开放的角度讲,它也是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实现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重要体现。因此通过依法实施合同管理,可以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2.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合同管理的发展也经历了从起初过于简单、粗糙不规范,发展至今逐步细致规范趋于完善,但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合同管理中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

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与管理方式以及法律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经常是辛辛苦苦赢得的利润,却由于合同上的漏洞而交了学费。相比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现在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很多,但至今在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不少人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若不了解二者的依存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草率签订,遇上纠纷就会因缺乏依据或者依据不足而吃亏。

合同与合同管理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往往合同生效这一阶段倍受重视,但合同履行阶段容易被忽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就束之高阁忘记履约或大打折扣。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多数产生在中后期履行阶段。

合同法律和合同法律意识滞后。我国从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可以说从改革开放到市场经济进程中,企业所处的合同法律环境是不完善的。企业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较为滞后,不懂得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订立签署合同随意性强,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很多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出现诸如合同原件丢失,在签订合同时对方资质未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合法权益被损害便无法主张自己权利的案例。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虽说基本上达到了有章可循,但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B.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模糊以及文字不严谨

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一些合同的条款过于简单,合同条款约定的意思不明确或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比如最漏掉违约责任条款等。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

C.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由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才可以享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同时作为法人职能内部科室是无权对外签订合同的。现实中一些公司的分部、销售科等职能科室甚至销售员工经常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既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又无身份证明,一旦发生纠纷责任很难明确。

D.主从合同关系不明确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公司与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E.合同的生效与履行问题

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但是合同上面仅有签字或盖章,而有的到底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是很清楚;还有些合同未明确履行期限;另外,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合同内容或主体变更时,不少负责履约的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一方主体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几点往往被忽视,从而埋下安全了隐患。

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更好的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结合上述合同管理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A.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怎样的合同管理体系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笔者通过实践调查并结合有关的理论知识,认为在合同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审查、分级审批、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管理模式。

统一管理,就是由集团公司制订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确定统一的合同管理部门;归口审查,即对合同内容,由集团及二级单位两级合同主管部门归口审查,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联合会审;分级审批,即按合同的性质和标的额大小划分集团和二级单位的合同签订、审查审批权限。各负其责,即对合同项目承办单位对合同订立、履行全面负责。确定了管理体系,还要明确各级机构及同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它是保障建立管理体系目的的具体落实,只有各主管机构、部门各司其责、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

B.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大多是通过各种合同来体现的。因此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比如合同归口、合同授权委托、合同审查、合同公正制度、合同专用章、合同归档等制度。这些都是合同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只有健全这些制度,才能对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规、规章在企业经营中贯彻执行情况、签订、履行合同情况、对合同纠纷的解决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有效地监督检查,而合同审查制度又是其重中之重。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很强,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对企业关系极大,因此,必须经过审慎、严密地审查才能保证所签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C.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后,在实施过程中,尚需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必要的。根据监督检查工作的性质,该项工作应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企业法律机构作具体工作,检查期限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其工作内容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对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规、规章在企业中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对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合同履约中的问题,制订对策,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对合同纠纷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采用妥当方式处理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E.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利用网络、外聘专家讲课、选送深造等渠道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业务、法律事务、《合同法》和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总之,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实施合同管理。而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1]徐兰英,李向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规避和防范交易风险

[2]陈 通,任明,宫立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辨识及评价研究

[3]林红珍,雷德明.企业销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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