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立项流程

2022-07-19

第一篇:建设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立项流程

立项及追加预算流程

 立项

Step1.责任销售发起项目立项,填写《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一:《项目收益预算表》及附件二:《项目预算分解表》;

Step2.责任销售打印《立项申请审批表》及附件

一、附件二,在销售签字处签字后分别让项目销售总监签字、项目运营总监签字、业务管理总监签字、财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字。责任销售将签好字的《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及附件

一、附件二交给孙莹,由孙莹邮件告知全部运营及销售等相关人员项目立项完成。

如不方便签字,可以邮件形式进行逐级审批,发邮件进行审批时请抄送孙莹。

 追加及调整预算

Step1.责任销售发起追加或调整预算,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 Step2.《预算调整申请表》审批流程与立项流程一致。

第二篇: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审批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

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二)核准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三)备案类

不使用财政资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经济发展局窗口对符合产业政策、审批前置条件具备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并将批复文件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

第三篇:棚改项目立项工作流程

一、区棚改办受理项目申请单位的棚改立项报告。

二、现场踏勘项目基本情况,了解项目房屋状况、房屋四至范围、权属、土地性质及项目的可行性。

三、按政策要求核定棚改项目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提供棚改立项所需的15项资料: 1.长沙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审批表

2.科学论证书【需国土、规划等部门签意见(表)】 3.申请立项报告(社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6.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权属证明

7.项目用地情况(用地红线及周边50米棚屋用地情况需文字说明)

8.拆迁实施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详细) 9.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10.项目可研报告(可根据情况延后) 11.业主单位资质证书

12.项目内棚屋照片及两张棚屋全景图(纸质版附加电子版) 13.低收入困难家庭情况汇总表 14.入户调查情况表 15.整体规划及设计效果图

四、由区棚改办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棚改领导小组,区棚改领导小组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棚改立项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区发改局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申请纳入年度长沙市(天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旧城改建计划。

五、区棚改办代拟稿请求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市安居棚改领导小组申请棚改立项。

六、市棚改领导小组组织市国土、规划、财政、建委、发改委、房产、拆迁等成员单位根据区人民政府申报资料和市棚改办现场踏勘情况进行联合复审。

七、市棚改领导小组将联合审批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棚改领导小组发文。

八、立项批复后,棚改项目业主单位持市棚改领导小组批复和项目申报资料到市国土、规划、建设、发改委、拆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九、棚改项目业主单位依法办理征收拆迁手续后组织实施拆迁,正式启动征收拆迁工作。

第四篇: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关于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不同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

许多开发商为了拿项目,立马想到的是先做一个规划方案。没有规划方案,不知道干什么,怎么能立项?是的,该问题想说的是,先做规划方案,再立项申请。这正确吗?

让我们参考一下房地产项目立项所需的资料:

1. 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出让地的土地手续;

2. 办土地手续期间,土地储备中心会统一到规划局办理规划条件; 3. 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4. 具备节能评估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5. 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手续; 6. 到地震局办理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7. 到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行业审查意见; 8. 项目单位的立项申请文件;

9.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该立项所需的资料中,第

1、2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特别是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何来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因为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用地是集体用地的耕地、果园、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国有用地的林地/林场、农场、牧场、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不完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比如在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索道上下站管理用房、接待设施、游客中心(可能以其他项目名称报林业厅/局审批)、游览景点等和旅游相关的游览和服务设施,不可能都要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也不会去找发改委按照其要求的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立项报批,更不用说准确上述立项所需的资料。但是,并不是说旅游开发项目不需要立项报批,而是应该根据不同项目寻找不同的审批流程。

所以说,要讨论“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应该根据不同用地所在的不同主管部门而定,且其立项报批的主管部门也应该依此选择不同的立项报批流程。但是,本文主要针对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农场/牧场等特殊用地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分析,以供旅游开发商参考。

立项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

上一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通过提出“立项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这一问题,可以合并解决问题。该问题是在如下假定下提出的,即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发改委首先对投资规模有个限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申请表并提交项目介绍,即可备案;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根据不同投资规模,需要具有相应级别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超过1亿元以上的,需要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可以全国通用)。其次,不同投资规模需要报不同行政级别发改委立项审批。

一般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需要聘请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给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 项目单位(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2.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旅游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4. 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5. 国土资源部门(林业、海洋渔业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预审意见; 6.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7. 节能评估报告(需工程咨询资质)或填写《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8. 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料。

在上述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所需的资料中要求“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要求的是项目选址意见书,不需要规划方案,即无需提交总体规划方案可以立项。因此,不存在先做规划方案才能立项的说法。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不在城乡规划的城区/镇区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用地,一般开发商会先做个规划方案,可以使总体规划方案,或者概念规划方案,拿着该规划方案向政府汇报,地方政府及下属各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来审批项目。 反思上述程序,许多旅游开发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编制不是旅游开发商的职责,而应该是政府的职责,但是政府没有动力机制去编制该规划方案,而由旅游开发商推动该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因为旅游开发商想投资开发该地块,需要规划方案。比如上面提及的千年皇后镇项目,对于该上万亩地块,涉及国有林地、荒山荒地、水域和集体的耕地、自留地、村庄宅基地等用地,以旅游开发商名义上报该区域的总体规划方案名不正言不顺。在最新的城乡规划法下,土地利用必须按照规划实施,没有规划下何谈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因此,该项目的总体规划应该由旅游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级别以上旅游规划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机构进行编制,并约束旅游开发项目申报旅游项目时复合该总体规划的要求。 哪些旅游开发项目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照上述所言,并非所有的旅游开发项目都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而是根据项目所在用地主管部门、项目用地性质、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而定。 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除了游览设施和少量旅游服务设施,一般不允许建设项目,因此不存在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报批项目,而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在上述保护区内也有修建接待设施、索道等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般需要报县级发改委审批或备案,超过3000万元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规模(不同省份不同投资规模要求)需要上报市级发改委主管部门,超过1亿元或3亿元的,应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立项报批程序一般参照发改委规定的非限制行业项目立项报批,一般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或者5000万元以上的,应由市级发改委审批,在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一级发改委审批要求的投资规模,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超过1亿元或3亿元的,应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第五篇: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Q/WHZWTG 302.3-2011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1范围

本流程规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批适用的窗口、内容和流程。

2牵头与参与部门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内容涉及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地震局、财政局、国家安全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委。并联审批工作由各部门驻中心窗口实施。

3联合审批内容

3.1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

3.2出具土地拍卖规划示意图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意见;

3.3出具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4出具海域使用预审意见,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

3.5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

3.6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意见;

3.7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

3.8出具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证明;

3.9电力、银行等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各自审查意见。 4流程

4.1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供项目简介和相关资料;

4.2材料齐全后由发改委窗口一门受理,告知立项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和

Q/WHZWTG 302.3-2011

事项;

4.3一般事项,由发改委窗口向相关部门发送项目抄告单,组织联合踏勘,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发放明白卡,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

4.4重大、特殊、涉及部门多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窗口申报审批中心管理办组织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窗口和项目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各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需要有关部门现场踏勘的组织联合踏勘;

4.5各部门在承诺的期限内将审批意见反馈发改委窗口,发改委窗口出具立项审批意见。

5要求

5.1联审窗口应按工作职责、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及时进行办理。

5.2凡被确认为联合审批事项的,各相关窗口要及时协调、沟通,打破承诺时限规定及时办理。

5.3在审批流程中,要充分利用市行政审批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办理许可审批事项,确保审批效能规范化、高效化。

5.4严格执行规费收缴政策,任何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减规费和变更缴纳方式。

6监督与考核

按Q/WHZW BZ 208.9—2011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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