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提供贸易融资论文提纲

2022-10-10

论文题目:民法典背景下的我国国际保理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在2017年至2019年这三年间,世界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发展红利似乎已经被瓜分殆尽,世界的经济还没出现新的增长点,但是却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参与到国际竞争中来,各个国家和地区都疲于应对自身经济的低迷,国家们为了争夺现存的利益,导致开展了数十年的全球一体化进程开始出现逆向发展的趋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起头来,中美之间惊心动魄的贸易战、英国企图脱离欧盟,这一件又一件大事件让人们对国际贸易的前景越发悲观。早在数年前,国际贸易就已经开始进入了买方市场,在这样的国际贸易形势下,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所受到的影响自然要大于其他国家,为了缓解国际形势变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巨大压力,我国已经开展了包括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计划”等多项重大的举措。 我国要平稳地度过这一段比较困难的时期,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就是给予目前大量存在的中小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让他们为经济创造足够的活力,但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情况却并没有那么乐观。一方面是贸易市场竞争激烈、需求降低,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订单维持生产,另一方面是传统融资渠道融资的难度越来越高,由于经济的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时变得更加谨慎,这两大因素结合在一起,让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经营难以维持。 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国际保理业务无疑是我国众多进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进出口企业的新融资出路之一。国际保理业务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欧洲,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不同国家的贸易商很难相互了解,同时货物的运输与存储也很不方便,导致在开展国际贸易时存在诸多顾虑,因此产生了一个新的行业,也就是保理商。那时保理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货物的销售以及仓储,帮助卖家寻找买家并协助交割货物,以及替卖家收取货款。在现代,国际保理业务通常是指由供应商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由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服务的业务。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进出口国家,理应成为国际保理业务最大、发展最快的市场,但是,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无论是从保理业务总额还是保理业务增加量来看,我国国际保理行业的发展都是落后于保理行业发达地区的,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为了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本文以我国国际保理相关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在前人对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制度与法律风险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保理行业的最新发展情况,专注于研究由我国独特的国际保理法律制度及其特殊的问题,首先分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及其困境,接着通过分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找出阻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发展的法律制度问题,之后研究我国民法领域的最新立法成果——《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的内容,研究其规定背后的思想,将《草案》与外国的法律进行对比,找出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最后提出完善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希望以此促进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良好发展。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及相关法律的发展情况,包括对我国国际保理行业的详细介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发展的趋势及困境,以及过去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 本文第二章介绍我国新编篡的民法典中与保理行业相关的制度,包括总则中债权转让制度的变化以及全新设立的保理合同章节,分析其制度背后的思想,探究这些法律制度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之间的关系。 本文第三章是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与外国法及国际条约的比较研究,目的是通过与外国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找出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尚存在哪些不足,以及这些外国法律制度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地方。 本文第四章是在前三章的研究基础之上,对我国民法中的保理法律制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保理;民法典;保理合同;法律问题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主要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情况

一、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现状

二、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趋势

三、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困境

第二节 我国国际保理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

一、法律及司法解释

二、行政规章及部门规章

三、地方法规及行业规定

四、我国保理法律制度的缺陷

第二章 《民法典草案》与保理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保理领域中的法律问题

一、保理的法律性质

二、债权转让的效力

三、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我国民法典保理制度的创设

第三节 《民法典草案》对保理合同的规定

一、保理合同性质的规定

二、保理合同的独立性

第四节 《民法典草案》中的债权转让制度

一、对约定禁止转让债权的规定

二、对未来债权转让的规定

三、债权转让的通知制度

第五节 《民法典草案》下保理业务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一、债务人虚构债权的法律责任

二、应收账款重复转让导致的权利冲突

第三章 《民法典草案》保理制度与国外法律的比较

第一节 保理的定义的比较

第二节 债权转让制度的比较

一、基础合同约定债权禁止转让的情况

二、未来债权转让制度的比较

三、通知制度的比较

第三节 权利冲突制度的比较

第四章 完善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的建议

第一节 保理合同架构的完善

一、完善保理合同的构成要件

二、明确规定保理合同中追索权的范畴

第二节 债权转让制度的完善

一、确定禁止债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二、确定未来债权转让的范围及生效时间点

三、明确保理商发出转让通知的形式要求

第三节 当事人法律地位规定的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虚构债权承担责任的标准

二、增加关于保理商与质押权人的权利冲突的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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