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23-07-01

第一篇: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肇源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2012年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加快“三化”进程,冲击“四项十强”,建设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作出新的贡献。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着力抓好五件实事。一是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调查,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之外特殊困难的群体全部纳入最高线救助范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效果,建立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抽调精干人员继续加大城乡低保清查力度,净化城乡低保环境,确保城乡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二是创新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研究制定特殊救助办法和政府先期垫资机制。在大病救助资金允许情况下,对患慢性病的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众,采取定年定人定额以发救助卡的方式每年每人划拨300元的救助金到定点医院购买零药和常规检查;积极探索大病救助新机制,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形成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让那些暂时无经济能力的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协调相关部门。三是健全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启动福利家园二期及大兴乡中心敬老院整合建设工

1作,加快城镇中心敬老院运作,启动大兴、头台、浩德三个中心敬老院整合工作,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探索和培育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完成九个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建设。四是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和优待政策,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规范优抚资金监管,力争把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建国前和参加抗美援朝人员纳入低保对象;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措施,提高医疗费标准;抓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五是增强救灾减灾意识。健全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广泛开展“减灾进社区”和农村减灾宣传活动,再建3个减灾示范社区(村),争创省级救灾减灾示范社区。

(二)更加注重管理创新,着力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群众

自治管理机制。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积极推动乡镇和社区设立“一站式”办事大厅,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抓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上岗轮训工作,增强其政治素质、法制观念、科学头脑、经济理论,更好地带领群众奔小康;建立完善一系列民主管理机制,配合组织部门抓好后进村整顿工作,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民政工作数字化管理机制。依托民政数字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新农保、工商、社保、房管等部门信息的比对系统,实现五保、低保等民政对象的审核以及低收入家庭管理数字化,完成县、乡(镇)和社区联网,提高民

政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殡葬工作创新管理机制。以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为重点,进一步研究经营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违法丧事活动集中整治活动,使违法丧事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提升五种能力。一是婚姻

服务能力。启动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人性化、管理规范化。二是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培育、扶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规范和推进社会组织自律,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三是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能力。健全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应急救助服务,切实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四是区划地名服务能力。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加大对城市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五是对上争取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跑步进省,协调方方面面关系,争取更多的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

(四)更加注重转变作风,着力加强三个建设。按照县委提出的“热爱肇源、躬身实践,情系百姓、至诚奉献”主题实践和“三下三民三风”活动要求,以机关党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三个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县委要求,组织广大干

部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带着真情实感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倾听群众呼声,掌握民生疾苦,了解群众所盼,化解矛盾问题,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使每位民政干部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和“暖心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服务服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守纪律、听招呼、提素质,人人成为民政工作的“明白人”。高标准完成民情日记和民情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基层评议、公开公示、纪律约束等制度,减少“关系保”和“人情保”。建立健全对乡镇民政办公室、二级事业单位、机关内设股室的绩效考评激励机制,激发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研究成立民政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大队,加强对违法殡葬、低保发放、机关效能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执法检查,推动民政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机关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进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对涉钱涉物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实施月检查、季度汇报、半年总结、全年考评的监督考核机制。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宣传、信访、综合治理、档案、保密、消防、安全等工作水平,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登台阶、上水平。

第二篇:中共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

局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2012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局党建工作将继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服务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打造活力党建、构建和谐机关”的主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促进财政中心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全力提升党组织工作活力,激发党员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为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夯实财政事业人才基础

1、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开展以“迎接、学习、贯彻十八大,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主题的调研培训活动,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十八大召开后,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分级分层进行专题培训,积极引导各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精髓,把十八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支部要坚持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学习、研究讨论、心得交流等形式,帮助大家加深理解,吃透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念,为推动全年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理论根基。

2、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修养。组织开展“重读红色经典”读书活动、“回忆光辉征程、描绘发展蓝图”主题教育活动等,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3、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党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大力培育层次高、学风浓、效果好的学习型党支部和党小组,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学习型党员个人,努力提高支部和党员学习创新、统筹全局、服务中心的实践能力。举办第五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前往米脂县高西沟村学习当地党建工作经验,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机会,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紧密配合局纪检监察室,以围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主题,重点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教育,在广大党员干部头脑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教育防线,引导党员树立自律、自醒、自警意识。

二、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和事业基础,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认真开展“升级晋档工程”。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升级晋档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局认真开展“升级晋档工程”。机关党委将制定实施方案和评级标准,对各支部进行测评定级。通过支部自查自评、机关党委评级公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引导先进支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一般支部向先进目标晋级、鞭策后进支部明确目标奋力赶超,切实提高我局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6、进一步加强各支部基础规范。针对去年机关部分支部换届改选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各支部的基础规范工作。各支部要按照《党章》和《条例》要求,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积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切实对照党建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格按条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指导,使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提升,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党员群众的能力得到增强。

7、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我局创先争优活动要点的总体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全力推进“四大工程”,继续认真履行公开承诺制,做好群众评议和考核,努力在六个方面创先争优。在局窗口和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以“三亮三比三评”为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我局窗口和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推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三问三解”活动要求,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广泛走访群众化民忧、深入基层调研知民心、实行驻村蹲点解民困、开展结对帮扶暖民心,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探索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确保其常态化、长效化,保持战斗力和生命力。

8、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我局整体规划,在局属单位继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督促、引导局属单位党组织按照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确定的公开目录,及时、准确、规范、透明地公开相关内容,把党员权利落到实处,使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党务工作,进一步稳固党的群众基础。

9、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增强支部凝聚力。积极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按照大型活动“党委组织、支部参与”、小型活动“支部组织、党小组参与”以及支部之间、党小组之间联合共建、互相融合的模式,搭建多层次活动平台。在全局开展争创“优秀党日”和“特色支部”活动,举办 “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演讲比赛、“诵经典、传美德”中华名篇诵读会、“重走长征路、创新谋发展”外出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鼓励机关各支部、各党小组自主创新、自定主题、自设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10、引导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鼓励各支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围绕财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开展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创新思路,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好理论研讨交流工作,对成型的理论成果、工作思路、改革举措加以推广,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锤炼机关作风,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11、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巩固我局“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 “围绕财政尽职责、严守规章树形象”为主题,以班子坚强有力、机关勤政为民、队伍素质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实绩明显、创建工作扎实为标准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推荐达标处室(单位)参加市直机关文明处室评选。已被授予文明处室的要对照检查,提出保持称号的意见和措施,巩固成绩,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文明标兵处室创建规划。通过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力争在我局营造一种团结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活力型、廉洁型”财政机关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12、大力弘扬支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充分结合我局在创优争先活动中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继续做好各支部与周至县团结村帮扶对象的扶贫帮困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困难户的生活、生产问题;各支部、各党小组可自定对象,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扶助和爱心奉献活动,扩展财政部门帮扶层面;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加强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沟通;鼓励党员干部利用回乡探亲、外出参观学习等机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志愿活动、公益活动等,了解社区情况,推动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四、坚持开展创优树优,大力挖掘身边的闪光言行,引导党员建功立业。

13、继续开展“三示范”评选和岗位创星活动。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先锋模范党小组”、“优秀党员示范岗”第二批评选活动,并对获此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在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授牌,引导优秀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以“财政事业我承诺,财政发展我争先”为载体,在我局广泛开展创“三岗”活动。创“三岗”,即在处级党员中评选处长模范岗、在党员中评选业务能手岗、在窗口处室和单位中评选文明示范岗。通过支部(党小组)酝酿推荐、机关党委审核、局党组讨论研究,推出一批优秀岗,树立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加大财政文化建设力度,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奋进的机关氛围。

14、继续抓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指导工青妇组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始终保持与各自服务对象的紧密联系,不断提高工青妇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水平。支持其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文明和谐家庭”、“巾帼建功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使工青妇组织成为深受干部职工拥护和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和“妇女之家”,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共建和谐作出努力。及时探望生病生育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营造财政大家庭的和谐与温馨。

15、不断加大财政文化建设力度。继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各文体协会作用,抓住元旦、春节、“三八”、“五四”、国庆等重要纪念节点,开展文艺演出、趣味健身、才艺展示、外出参观、生活讲座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坚持开展“珍惜时间读好书”、“赏佳片、悟人生”等活动,增强财政干部艺术品位。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与各区县财政局之间的沟通交流,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登山、乒羽、游泳等比赛,拉近彼此距离;举办局系统户外健身、趣味运动会、七人制足球赛、三人制篮球赛等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生活。通过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充分展示财政干部的文化底蕴和时代风采,使财政文化软实力有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硬动力。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年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政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时期民政工作理念,提标争先,补齐短板,改革创新,确保民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持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万里社区*养老院建设;**投入运营;推进**投养老院建设施工。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完成2020新建助餐场所建设,预申报*个;探索引进和培育中央厨房参与老年助餐工作;计划新建*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个社区睦邻点,*个养老顾问点。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两项”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本区长护险服务机构准入准出门槛。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护险的平稳衔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精准化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率。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监管。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运营考核相关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化配送。持续开展2020“老吾老”计划、“适老房”改造、“老伙伴”计划、老年教育、老年维权等综合老年帮困项目。推进康复辅具进社区试点工作。

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持续提升救济救助水平。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本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例会制度,采用案例演讲、交流、分析等以会代训的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夯实基层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2020年春节慈善帮困工作。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新增核对项目应对工作。建立街道、镇核对员互查机制,完善业务检查机制。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依托慈善超市平台持续开展“慈善四送”活动。完成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加重物资帮困在慈善帮困工作中的比重。继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落实2019社保补贴工作。开展新形态扶残帮困活动。

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百”竞赛活动。做好2021年居委会换届属地化人选的分析、排摸和储备工作。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远航计划”,提升工作能力。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落实*家试点居委会的OSM现场管理项目。指导相关居委会开展自治家园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区治理云平台建设,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受理中心人员在线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发挥区运管中心效能,保障受理中心“一网通办”服务顺利开展。

四、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监管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联会党委统领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上海市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道镇联动,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与公募基金会对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治。推进社区基金会品牌影响力建设,扩大社区基金会影响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强化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注重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增强我区社会组织影响力。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五、不断加强社会专项事务工作

婚姻收养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提升婚姻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能力。强化婚姻文化品牌建设,做好《婚姻法》70周年纪念活动。升级服务品牌系列活动,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做好福利彩票相关工作。加强专管员考核与监管,推进新渠道网点建设,拓展福彩宣传渠道。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全社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辖区内殡葬领域风险点排摸,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做好社区公益性项目招投标。做好2020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四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全国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等法规制度,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山东银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政府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

(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

(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同时,开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级纠风、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主题词:监察 纠风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6月8日印发

第五篇:2008年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09年工作要点

2008年,**民政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倾情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着力服务“500亿**”,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并出色的完成了2008年民

政工作任务。

一、2008年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1.救灾救济工作成绩凸显

2008年我区自然灾害频繁。1月中旬,我区中高山区普降30年一遇的低温雪灾和5.12地震造成39户112间房屋倒塌,损坏房屋2102间。“5·12”汶川地震波及我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26.6万元。全区紧急转移安置城乡人口1689人。全年下拨救灾资金1210万元,帮助灾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1月底下拨春荒救济款240万元,共有14963户53866人受益,确保了灾民困难群众安全度荒。目前,全区因雪灾造成倒房的灾民已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受地震倒房截止11月底,全区分户散建(1669户)开工建设率100%,房屋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99.5%,入住率达到90%。5个灾民集中建房点(64户),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能够确保灾民在春节前搬进新居过年。

建立和完善了村级信息员队伍;在全区推行救灾资金“直补到户”制度。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活动。共收到现金捐款844.39万元,物资价值583.39 万元,已按市政府要求进行安排。

2.城乡低保管理规范

全年有41920户93925人享受城市低保,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36亿元。19595户41696人享受农村低保救助2569万元。及时取消1486人的的城市低保资格;加大低保监督力度,全年城市低保对象退出7570人。7月,城市低保实行全区统一银行代发。按照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提高了补差标准。

3.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今年,五保供养标准从1400元/年.人提高到1700元/年.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283.64万元。争取到民政部“霞光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扩建天城敬老院,同时对5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

4.医疗救助扎实开展

争取到市级医疗救助资金482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共救助19242人444.62万元。

5.救助管理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共上街主动劝导救助9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8人次。对“5.12” 地震途径**的灾区灾民86人次进行了救助;圆满地完成了地震灾区来万治愈20名伤病员以及31名陪伴人员返籍护送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共接待求助人员2135人次,对符合条件的2078人次给予了救助。救助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6.开展孤残儿童救治行动

开展了孤残儿童全面调查工作,建立了688名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库。开展“爱心2008-走进重庆”医疗救助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活动,22名贫困病残儿童接受救助;组织实施了“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我区符合条件的唇腭裂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二)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强劲有力

1.精心指导,圆满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

2008年1~4月,妥善处理了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加强对选举出现的“难点村”和“重点村”的矛盾化解工作。4月底,我区448个村、184个社区居委会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换届选举任务。

2.多措施并举,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区委、区政府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对镇乡、街道工作的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狠抓村级组织规章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出了村务公开工作必须做到内容、形式、程序、时间、标准、管理“六规范”的要求,民主决策实行“六步工作法”。对村务公开的栏目设置、内容分类作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件较好的30个村开展市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8月,天城镇被民政部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白羊镇惠民村等25个村达到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截止2008年10月底,全区完成新建改建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77个。全区约四分之一的村实现了村级服务中心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具备了办公会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卫生、农资商贸“五大功能”,达到了教育、服务“两大”体系的要求、实现村级组织办公、村民服务和村民活动为一体的目标。

3.城

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委发[2008] 4号)及9个配套文件。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了社区基础设施。争取到市民政局1个社区服务中心、16个社区服务站项目。目前,1个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建

设之中,14个社区服务站完成了新(改)建,2个社区服务站年底前能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民政部“一拖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划拨200万元补助资金。21个示范社区中,牌楼街道万安等11个社区基本达到了示范社区标准,其余10个社区正在创建之中。在11个街道的84个城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清风伴我行”活动,并进行了文艺汇演。为社区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补贴,建立了社区干部误工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区586名社区干部参加了重庆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水平认证的培训和考试,87名获社区管理员职业水平认证;288名获社区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选派84名区级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帮扶城市社区工作。

(三)服务国防建设深入人心

1.双拥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发动双拥成员单位、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革命烈士陵园接待青少年、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次。行业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智力拥军、节日慰问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效化。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51个双拥成员单位慰问部队,送慰问金26万元、慰问品200余件。区委、区政府切实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件,投入经费40万元。

2.优抚政策落实

按照每人1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落实。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3835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金99万元;1-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补助金;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拨付资金173万元;补助28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42万元;为19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住房资金35万元。

3.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全区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642 人, 2008年我区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41人。按时足额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00多万元。全区共拿出15个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退役士兵考录工作,97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15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彰显服务本色

1.民间组织监管成效显著

依照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08〕7号)和我局出台的《关于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事项必须事前报告备案,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依法登记备案民间组织67个。撤消1个,注销22个。登记、注销、撤销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08年11月底,我区民间组织累计已发展到512个。

2.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1~10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124对、离婚登记 2638对。建立收养登记数据库,实现了收养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化;1~10月,全区共计办理收养登记 20人,收养合格率100%。

3.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再创佳绩

申办撤销地宝乡设立地宝土家族乡(渝府〔2008〕109号)。开展了“鄂渝线**利川段”、“**石柱线” 和“**梁平线”等3条边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与毗邻各区县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毗邻区县(市)和乡镇,共同签订了睦邻友好公约,分别设置安装了睦邻友好公约碑。联检65公里“**石柱”县级边界线,埋设2颗界桩。完成了李河、后山等13个乡镇集镇道路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审批命(更)名了8 条地名。

4.社会事务管理有新成效

(1)殡葬管理卓有成效。全区实行火化的镇乡(街道)35个,火化率58.2%,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截止10月底,火化遗体5815具,比去年同期增加213具。会同国土、林业、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墓地、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08年10月底,共清理活人墓10座、超标准墓12座、乱埋乱葬坟墓177座,经教育主动迁入合法公墓的丧属25家,现场查封9家生产经营点,收缴建墓工具60件。首个法定清明节,我局被市民政局表彰为一等奖,民政部通报表扬我区优秀观察员。

(2)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区有城镇社会福利机构23个,床位数2928张,比2007年增加床位235张,增长比例为9.4℅,收养老人1635 人,比2007年增加460人,增长31.2℅。启动周家坝街道流水社区、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成功地开展了上海、天津、福建、黑龙江、厦门、南京、宁波的对口支援回访汇报工作;成功地接待了民政部、天津市民政局、重庆市民政局的视察、指导工作;到位对口支援资金350万元。区上海浦东福利院、天援医疗康复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完工;完成**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选址工作,启动区流浪儿童救助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殡仪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等6家被评选为重庆市“二星级”社会福利机构,**第二社会福利院达到重庆市“三星级”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

截止10月底,全区社会福利生产企业完成工业产值242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5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75万元),实现税收153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万元),减免税8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万元),安置职工1711人(其中残疾职工842人,占企业职工的49%)。

5.扩展福利彩票发行规模

截止10月底,全区福利彩票发行2902万元,超额完成了市里同期下达的2794万元的任务。福利彩票发行终端投注站由去年的92个发展至105个。资助23名贫困大学新生6.9万元。

(五)民政信访维稳工作成效突显

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570件次,其中来访1108人次、来信462件次,社会救助1245人次,收养弃婴8人;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办理各级领导信访批示件46件次。妥善解决处理了原龙宝、五桥、天城复员人员安置遗留问题9件,维护了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支洽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六)党建、廉政、信息、社区治安、环保、离退休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了**区民政系统“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组织了“民政如何创新”大讨论会。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完成市局及区委办、政府办信息任务、编发《**民政》简报50期,全年在各种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稿600余篇条,《**民政网》编发稿件720余篇,创办《重庆**民政》双月内刊,参与四期“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上线工作;全面深化了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有效地宣传了**民政工作,提升了整体形象。深入推进了“倡廉活动月”活动。认真落实民政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按时高质完成《改革开放30年民政事业辉煌成就》和《重庆民政志**篇》编纂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等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城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滞后,应急救助设施需完善;

二是地方财力有限,经费投入不足;

三是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四是低保就业联动机制落实不够。

三、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建设“500亿**” 服好务。

(一)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功能

1.加大自然灾害预防、减灾、救灾的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区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区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预案》。健全基层应急救灾工作机制体系。及时有效地做好新灾应急救助工作。

2.进一步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敬老院工作

促进低保与就业的联动,促进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和主动退保。全面推行低保听证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推行“233”低保工作法,做到细、实、准。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突出救助实效。努力改善敬老院条件,争取更多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质量。

(二)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实现40个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指导30个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达到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建设标准。狠抓城市社区建设,兑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成新建(改建)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1个示范社区的建设任务,40%的街道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30%以上的城市社区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将我区创建成为全市首批市级和谐社区示范区。继续开展1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2~3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三)围绕提升服务国防能力,大力强化服务国防保障

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圆满完成2008年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加大退役士兵培训与再就业力度,认真兑现落实优抚政策,完善制度,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1.完善民间组织监管体系

完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内容,积极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导业务主管单位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对收费行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民间组织政社分离政策,促进民间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2.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构改革工作

实现全区婚姻登记机构整体布点的合理化、服务的规范化。为2010年全区实现婚姻登记网上办理创造条件。

3.积极开展以创平安边界为主题的区划地名工作

完成“**忠县线”边界联检任务;启动“**忠县线”、“**云阳线”2条平安边界创建任务。依法命(更)名地名,规范管理城乡地名标志,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社会化。

4.深化殡葬改革

将规范治丧秩序和清理乱埋乱葬纳入街道城市管理和殡葬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加强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规范城区治丧秩序,区殡仪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火化区扩面、规划全区公益性公墓。

5.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在主城区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社会机构;建立**区社会福利机构促进会,加强福利机构的行业自律;继续开展老年福利机构达标上星级和“十佳优秀院长”评选活动。

6.进一步加大争取对口支援力度

组织对口支援汇报工作组,赴上海、天津、福建、南京、宁波等省市汇报对口支援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争取明后年进一步支持**民政福利事业发展。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工作队伍

以“推动民政科学发展,服务建设‘500亿**’”为主题,按照“五三六”干部管理指导思想,加强系统党员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思想素质、办事能力、服务水平。强化职工信息知识培训,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为‘500亿**’ 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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