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2022-07-19

第一篇: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加强校车管理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知 )

五政办通„2012‟44号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校车事故,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近期我省又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认识

校车是专门用于运送中小学生的交通工具,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虽然多数学校对校车能按要求管理,但仍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黑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尤其在我区农村、

山区等管理薄弱区域,中小学校车安全的隐患仍然没有彻底消除。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确保无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所有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立即开展逐一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停止驾驶。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校车车况良好、驾驶员按章行驶,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校车和校车驾驶员的制度化管理,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审查、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载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规“黑校车”现象。要重点加强对我区涉农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农区域内较为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三、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

各有关单位要要切实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全区重视校车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 2

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宣传进学校要达到100%。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以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职责

学校、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一)学校职责

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制或使用校车,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并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要严格按照校车驾驶员条件聘任使用校车驾驶员;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要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在接送学生、学龄前儿童之前对校车进行安全例检,并按要求在车内配备安全设备,定期搞好车辆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 3

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教育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要依法做好校车的资格审查工作;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制定校车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对校车行经路段合理设置校车停靠标志;要联合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校车的源头教育管理。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校车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严厉惩治违规“黑校车”现象;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建立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制度,严格校车资质和行驶路线的审查备案;要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四)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 4

关,严厉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建立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及时向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通报校车违法行为。

(五)安监部门职责

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严格执法,加大督查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检查,由区交安委办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对辖区内各重点路段,尤其是涉农区域内校车安全情况检查一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校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从严处罚,绝不姑息。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校车安全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做到管理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责任务不明确不放过,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校车△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交安委办公室。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印发

第二篇: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校车运载学生时,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 洋)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调整学校设置保障就近入学,合理设置公交路线,多种方式支持农村校车服务

校车,是指依法获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从事学前教育或者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幼儿或者学生上学、放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学生长距离乘坐校车存在安全风险,并且这种交通风险过于集中,一旦发生事故,造成大量未成年人伤亡,损失太大。据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认为,校车服务并不能因为近来多次事故的发生而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城市地区的交通拥堵、农村地区学生居住分散均是校车服务得以发展的客观条件,但是现实中,某些学校以校车为拉拢生源的工具,造成校车服务的虚假繁荣,从而增加了交通风险。因此,应当根据实际的校车需求,合理提供校车服务。据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及其站点,为需要乘车上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服务。

7座以上载客汽车申请校车应符合四项条件,接送幼儿、小学生应是专用校车

清华大学余凌云教授认为,校车的安全性能是保障其行驶安全的基础,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标准,在运用法律手段的同时加强科技投入,减少校车安全事故。据此,《征求意见稿》明确,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

为了切实保障校车安全,《征求意见稿》对校车使用许可条件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可以申请作为校车使用:

(一)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

(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三)装备统一的校车标示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

(四)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

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表示,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是驾驶人。应当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的资格条件。据此,《征求意见稿》明确,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无饮酒及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犯罪记录,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第三篇:加强校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上土台小学

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1——2012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校车运行、创建和谐校园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辽宁省、营口市以及大石桥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有关要求。我校针对校车制定了以下管理实施意见。

一、 端正态度,明确职责。

校车运行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底线、生命线。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全校师生和校车司机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生命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学校与校车司机签订了《安全保证书》、《校车运行安全责任状》。明确校车司机是运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间接责任人。学校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校车运行管理会议。并有相应的记录。

二、 校车要求:

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符合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如车灯、制动、警示、灭火器等。手续完备(必须取得学校、当地派出所、交警、市教育局共同认可的校车证)且7座以上的客车。运送学生的校车必须保交强险和座位险。运行的校车不得租用外地号牌的机动车、拼装车、报废车

三、 司机要求: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一致的驾照。驾龄在三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身体健康,无饮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禁止酒后驾驶!禁止超速驾驶!禁止超员!禁止拼车!禁止临时更换驾驶员!禁止开赌气车、霸王车!

四、 学校职责:

学校要建立每辆校车管理档案。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家长自行租用无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这些家长的工作。签订相应的自愿协议书。

每天放学前5分钟,把校车放入校园指定地点等候学生。学校派制定的教师维护学生等车、上车的秩序。各车各趟次选派责任心强的学生做车长。负责管理学生。根据车辆准驾证核准的乘坐人数上车。严禁超员!学校不定期派老师跟车检查运行情况!

校车司机要关心呵护每一位学生!做到文明、爱心、负责。

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第一时间上报高坎中心小学。

高坎中心小学上土台分校

2011年9月

第四篇:中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纪实

新密市牛店镇中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纪实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牛店镇中心校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进行现场整改,有效的遏制了校车事故的发生。

一、

高度警醒,建立组织。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事关每个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高度警醒、高度重视,把校车安全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事故的发生。牛店镇中心校在3月24日召开了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司机会议,在会上,杨帆副主任通报了“322交通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牛店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张东校长;副组长:杨帆副校长;成员:侯俊锋

中心校其他成员和各幼儿园园长;侯俊锋具体负责对幼儿园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督促,以及材料的上报工作。

张东主任针对校车运营的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措施,加强预防,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侯俊锋对校车安全做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将校车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牛店中心校要求各相关学校和幼儿园,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校车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要求。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定司机、定随车教师、定接送路线、定学生座位、定接送站点的“五定”管理制度。要坚决杜绝使用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学校用车。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每天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状况,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要落实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要落实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

各幼儿园行动迅速,严格排查校车安全隐患

各幼儿园回到单位后,都迅速召开了校车司机和随车教师会议,传达了中心校会议精神,要求每一个人都提高警惕,并提出了一些安全要求,随后园长带领校车司机和随车教师对校车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整改

三、严格监管,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中心校侯俊锋老师作为三级监控中心校一级的监控人员,每天早上和下午准时在监控平台实施监控,及时检查纠正一些不良行为。

中心校还组织人员与3月29日早上到各幼儿园周围校车必经之路上对校车进行现场检查,对不开警示灯,停车不开停车牌、幼儿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现场整治。

总之,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会一如既往的睁大眼睛,高度警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大排查力度,重点解决整改问题,保证不出安全事故,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牛店镇中心校

2019.3.30

第五篇:多举措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区教育局在对全区107辆校车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区校车更换方案。区政府计划在教师节前投资1507.9万元分两期购买87辆专用校车,保障全区学子的乘车安全。目前,区政府一期投入450余万元进行了购买30辆39座校车的招标工作,新购买的校车将于6月1日左右到位。二是落实责任。区教育局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全区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举措,全面加强了校车安全工作。目前,召开了5次全区校车安全工作会议,与全区学校签订了76份校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车主)签订了107份《张店区校车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是规范管理。区教育局为校车及驾驶人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档案,做到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检验、资格审查“五证”齐全。设立了校车交通往返信息卡,实行低年级值班教师跟车制度,完善“六定”(定人、定车、定座、定线、定时、定检)制度,杜绝车辆带病行驶,确保车况良好。

四是加强教育。全区76所学校通过宣传展板、校园网站、班队会等宣传载体,开展了80余次校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教育学生拒绝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校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社会联动。区教育局积极通过张店教育信息网、家校通、班级主页等互联网媒体,向家长发送了7万余份校车安全明白纸、近2万份校车安全倡议书等,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乘车安全工作。同时,区教育局设立了校车安全投诉电话,全天候向社会开放。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技术部长岗位职责下一篇:金融系统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