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汽车保险与理赔

2022-10-10

第一篇:浅析汽车保险与理赔

汽车保险与理赔

汽车保险与理赔之骗保

摘要: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保险与理赔成为的汽车使用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汽车保险与其它保险有所不同,它的赔保率相当的高.因为汽车在使用中,难免用出现小碰小撞.这就产生了很多非常规的现象—骗保.

关键词:汽车 保险 理赔 骗保 车险 现状 法律

车险骗保的现状、成因以及防控策略

保险为保障各类经济实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保险具有经济价值的补偿性,保险诈骗活动也屡禁不绝。车险骗保现象尤为突出,成为保险诈骗的高发领域。目前,很多专家学者对保险诈骗的防范和法律控制作了深入的研究,然而对于车险骗保的针对性研究还远远不够。笔者基于本所律师长期的车险理赔案件代理实践,尝试通过总结车险骗保的现状和特点,研究车险骗保高发的深层原因和控制策略,权作引玉之砖,以期引起保险界对车险骗保的重视和防范。

一、车险骗保的现状

车险骗保是指在机动车保险中,利用保险业的种种规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而骗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

(一)车险骗保的现状

通过研究国内外保险行业可以发现,车险骗保历来是保险诈骗的重灾区。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和机动车保险制度的完善,车险行业骗保行为也愈演愈烈。通过分析发现,我国车险骗保的现状可谓是令人触目惊心。

首先,从数量来看,近年来车险诈骗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据业内人士估计,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各保险公司每年的车险理赔案件总量远高于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这意味着每辆车平均每年都会出险。但实际上,机动车出险频率远没有如此之高。这恰恰说明了实际上大量理赔案件是属于虚假理赔的骗保案件。

其次,每年因车险骗保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市在2000年至2006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28亿元。2004年4月,北京保监局曾公布了一个统计数字:2003年北京各财险公司共计23亿元的车险赔款中,约有20%-30%属于欺诈。再次,车险骗保在某些行业非常普遍,几乎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据了解,骗保行为最易发生的地方是汽车修理厂,不法修理厂利用故意伪造事故、伪造材料文书、高额报价、偷梁换柱等各种手段骗保的现象非常严重。根据北京几大保险公司雇请调查公司的调查结果,京城郊区80%的小修理厂不同程度地存在骗保行为。2007年,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公布的打击车险骗保百日行动进展中显示,在2006年11月22日前的100天里,北京市共有近200家汽车代理厂和代理机构被查出涉嫌骗保作假。

(二)车险骗保呈现的特点

通过本所律师接触的一些典型骗保案件来看,与一般保险诈骗相比,车险骗保显示出一些新的特点。

1、骗保手段不断升级

与传统的被保险人单方骗保所采用的伪造文书、虚报数目、隐瞒真相等手段相比,新的骗保手段不断花样翻新,如汽修厂所采用的利用待修汽车伪造事故、加重损害、偷梁换柱赚取差价等手段,让保险公司防不胜防。

2、车险骗保隐蔽性强,犯罪黑数高

由于车险范围大、数量多,使保险人无暇顾及每一投保人,这使得车险诈骗隐蔽性强、难以发现。此外,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制度变化也使发现骗保的难度增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这种快速处理办法会造成在责任认 1

定时的仓促,也会导致保险公司事后无法勘查现场,这客观上使一些车险骗保行为更加隐蔽。车险理赔的隐蔽性导致大部分案件处于未被发现的状态,车险骗保的犯罪黑数即未被发现的案件数量相对来说很高。

3、车险骗保的实施主体呈扩散趋势

车险理赔涉及的主体包括肇事双方、受害人、交警、定损理赔人员、汽车修理人员、医疗人员等。与传统的保险诈骗案件相比,车险诈骗案件的实施主体日益呈现出扩大化趋势。传统的保险诈骗实施主体多局限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车险理赔中,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之外,修理人员、定损理赔人员、医疗人员甚至交警都可能加入到车险诈骗的环节当中。以本所律师在车险诉讼中发现的骗保行为为例,骗保行为比较多的一是汽车修理厂,主要是一些技术、设备较差,诚信度低的小型修理厂;第二是客户自身方面;第三是医院方面。常见的骗保行为有:修理厂故意加大修理车辆损失部位骗取高额保险金;车主伪造交通事故、虚报损失数额;受害人伪造伤害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证明;一些医院对伤员进行小病大治,乱用药乱检查等。

4、车险诈骗多为连续实施的诈骗行为

通过总结车险诈骗案件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由于保险理赔制度有其相对固定的程序,使车险诈骗过程更具有可预料性和可操控性,且由于保险诈骗行为的隐蔽性,骗保行为被发现率低,行为人一旦得手,会多次连续实施诈骗行为。

(三)车险骗保的危害

车险骗保行为高发,其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车险骗保行为导致保险公司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目前,车险业务占保险公司业务的大部分份额,车险骗保案件频发,导致保险公司为此支出的费用大幅增加,据保监会统计,2006年1-10月,我国车险保费收入911.13亿元,而车险赔款支出481.73亿元,同比增长24%以上。这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导致许多保险公司利润下降,甚至许多保险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其次,车险骗保行为高发严重损害保险行业的发展。车险骗保削弱了保险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造成从业人员的诚信度下降,使更多骗保的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车险骗保给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带来损害,进而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公信力。

再次,车险诈骗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由于车险费率是根据历史风险数据进行精算厘定的,车险虚假理赔案件增多使车险赔款“水分”增加,将直接导致未来车险费率随之上升。从长期来看,实际上是广大消费者最终为骗赔分子“买单”。

最后,大量修理厂卷入骗保行为中,甚至成为整个行业“不能说的秘密”,这必将严重危害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降低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和诚信意识,败坏社会风气。长此以往,这对该行业甚至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带来的伤害将是非常严重的。

二、车险骗保的原因分析

车险骗保案件之所以大量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行业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概而言之,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业自身原因

1、机动车数量急剧上升,汽车投保量增加。以北京市为例,近年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猛增,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截止到2008年3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20万辆。与此同时,汽车的投保量也相应增加,保险基数大幅增加。这是车险诈骗案件数量大量增加的客观原因。

2、机动车诈骗容易实现。一方面,汽车作为一种高危标的,其保险事故率比较高,便于编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另一方面,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相对较为简便,使车险诈骗比较容易得逞。

3、车险诈骗的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相对较低。机动车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比较容易虚报损失、隐瞒真相,对于汽修厂来说,其骗保操作比较容易,即使不能得逞,也不至于付出太高的经济成本。另外,机动车保险骗赔案件大多数数额较低,达不到犯罪的标准,这使得车险诈骗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较低,这是车险诈骗比较多的原因之一。

4、车险行业的激烈竞争导致车险骗保风险增加。近年来车险骗保案件的频繁发生,部分原因是保险行业的激烈竞争。由于竞争激烈,在投保方面,各保险公司会放松对承保车辆的核查,不顾车辆的实际情况,承保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业务,从而容易诱发车险诈骗;在理赔方面,各保险公司“简化”了许多不应简化的理赔程序,以提高理赔速度。正是因为竞争激烈导致的承保、理赔程序上的简化,才让不法客户有空可钻,致使一车多险、一车多赔等骗保案件屡禁不止。

5、保险机构内部骗保防范机制原因。保监会以及各保险制定了合规和风险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不能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违章操作,会导致车险诈骗案件难以被识破和制止。内部管理制度上也也应加强,如发生投保车辆发生碰撞或人身伤亡事故后,如果不能尽快到现场去勘查,而是等坏车修好、伤员出院,凭他们所提交索赔申请书和发票上记载的款额予以赔付,则会使车险诈骗比较容易得逞。

(二)法律原因

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法制观念淡漠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法制观念淡漠,普遍对于车险骗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社会对车险骗保的普遍容忍,导致车险骗保的心理成本降低,骗保人不因为欺诈行为受到道德和心理上的谴责,这是骗保行为频频发生的心理原因.

2、部分保险理赔人员法律知识不足

从理论上讲,保险从业人员应当既熟悉保险标的特性、保险业务的处理流程,掌握保险事故现场的勘查方法,也应熟悉有关保险的法律和办事章程。保险理赔人员的保险业务素质较高,相关法律知识相对不足,不能有效识破车险骗保,在保险公司内部防线上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3、目前法律对骗保行为的处罚不力

在涉案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微的保险欺诈中,骗保者往往只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骗赔被识破的人,一般也只进行批评和教育,很少将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车险骗保的有效控制策略

面对车险诈骗案件高发的态势,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以预防、控制。一方面,要完善保险诈骗防控制度,净化保险行业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应针对车险骗保案件数量多、隐蔽性强、连续骗保等特性,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笔者认为,针对车险骗保的预防和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制度控制

1、加强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的综合防范

如引导公众对保险行业进行正确认识,成立全国性的专门反保险欺诈机构,重视保险风险的防范,加强同业合作全面打击车险欺诈,健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管理机制,完善保险条款剔除欺诈责任等。加强对保险欺诈的研究和数据统计,及时对车险骗保的形势予以关注和研究,使车险骗保整体上处于可知状态。

2、保险公司加强协作,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

车险因为其数量众多,骗保概率高,且连续骗保行为较多,所以建立各保险公司的协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合作,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骗保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车险欺诈数

据库,以便各保险公司能够信息共享。在投保阶段,可以此来识别投保人是否有过欺诈骗保行为,是否与多个保险人签订了欺诈性保险合同;在理赔阶段,可以此来识别同一保险事故多次索赔的情况等。

3、保险公司要规范内部管理,科学承保理赔

车险欺诈必然躲不过承保和理赔审核两大环节,而这两大环节的规范性操作就必然能有效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和得逞,至少能减少这类事件。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评估;加强核赔,坚持双人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止内外勾结骗取赔款。加强核保核赔人员反欺诈的特别培训,并借鉴国外反保险欺诈的经验,在公司内部设立专职反保险欺诈的部门。

(二)法律控制

防范车险骗保,加强车险骗保的法律控制,是包括法律界、保险界、新闻界在内的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的事情。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

应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反欺诈宣传,改变人们对车险骗保的错误认识,向公众阐明车险骗保的受害者不仅是保险公司,也包括广大诚实的保户。要采取措施鼓励公众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骗保事件,争取社会各界对反车险骗保的支持。

2、加强反车险骗保的法制建设

防范和控制车险骗保,还应加强反车险骗保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保险骗保的惩罚力度,通过制度化措施来有效控制骗保。

3、保险公司应加大内部车险理赔调查力度

加大车险事故调查是识别和预防骗保的有效措施。保险公司应该加大调查力度,完善风险防范制度。一方面,提高本公司内部理赔查勘人员的现场查勘比例,提高查勘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有骗保嫌疑的,应及时报警,请公安机关介入打击骗保。

4、提高车险骗保惩罚力度

保险界、司法界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严惩车险骗保行为,一旦查实就从严惩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合同中完善车险欺诈的条款约定,约定欺诈免赔条款;对于发现的骗保行为,即便数额较小也予以惩戒并及时追偿。建立车险欺诈的“黑名单制”,将车险骗保行为和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挂钩。通过提高车险骗保的机会成本,减少其额外收益,达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车险骗保的目的。

参考资料:百度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本

07车辆三班黄泽调2007308530462010-05-15

第二篇:《汽车保险与理赔》

吉大《汽车保险与理赔》离线作业

案例一:王先生是个热心肠,平时就爱帮助人。邻居小张的车启动不了了,王先生二话不说,

将自己的爱车掉了个头,拿来拖车绳,拴好,拖着小张的车向修理厂进发了。两辆车马上就

到修理厂了,在拐弯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名骑车人没有看到两车之间的拖车绳,

一下撞在拖车绳上,摔倒在地。王先生和小张立即停车,拦车将骑车人送到医院。还好,人交管部门经过现场查勘,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骑车人的医疗费、误工费

等项费用。王先生支付了这笔费用,然后拿着所有的单证材料到保险公司索赔。没想到,理

赔人员询问完相关情况后说,小张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过期了,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糊涂了„„

问题:保险车辆拖带没有保险的车辆,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保险公司赔吗?

案例二:张先生最近比较郁闷,但是,比张先生郁闷得多的还有马师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一天张先生驾驶自己的爱车行驶在四环路上,与前面马师傅驾驶的富康出租车来了一个亲密

接触。张先生爱车的机器盖撅起来了,马先生的三厢富康后备厢盖瘪进去一大块。追尾,后

车全责。赶紧查勘定损修车吧。

报案、查勘、定损都比较顺利,很快车辆开进修理厂了,但是修理厂的师傅说富康车要

3天后才可以提车。马师傅一听,急了,3天,每天一百多的份钱,三天就得小五百呀,还

不包括自己的生活费,这怎么受的了呢?马师傅找到张先生,要求张先生承担车辆进厂修理

期间的“份儿钱”。张先生找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对这种损失无法赔付。保险

公司为什么不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张先生应该赔偿马师傅吗?张先生非常困惑。

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出租车的损坏,出租车司机在车辆修理期间的“份

儿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案例三:平时谨小慎微的周先生,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被推上了法庭,成为了被告。事

情是这样的,周先生一天开车不小心将横过马路的一位老人撞倒,周先生立即将老人送到医

院抢救,经过几个月的治疗老人出院了,但是经过有关部门的伤残评定,老人被定为三级伤

残。

在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时,老人家属提出要求周先生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

疾赔偿金等费用之外,还要求周先生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周先生认为其他费用都可以赔

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费用,认为不应该赔偿。

老者家属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周先生告上法庭,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周先

生除赔偿老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之外,还要向老者赔偿2000元

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周先生拿着判决书,心里滋味就别提了。还好,有保险,周先生拿着所

有的证明材料来到保险公司。但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保险公司只赔偿除了精神损害赔偿费

用以外的费用。

问题:法院判定车主向受害人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案例四:赵先生最近碰上了一件棘手的事情,这不,前两天开车将孙先生新买的车撞坏了,车辆修好以后,孙先生认为自己的新车被撞以后,市场价值降低了。因此找到有关部门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车辆修复以后,价值减少10000元。孙先生以此向赵先生索赔,未果,孙先生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定赵先生赔偿孙先生车辆减值损失10000元。赵先生无奈,只好赔付。但当赵先生拿着有关材料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赵先生,这种减值的损失,保险公司是无法赔偿的。为什么?!

问题:车辆发生事故,修理后造成车辆价值降低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案例五:小李在某运输公司工作,平时表现不错,驾驶技术很好,从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在一次跑长途的过程中,由于疲劳驾驶,将正常行驶的行人撞伤,小李做了一件令他终生后悔的决定,驾车逃离了现场。跑回北京的小李,整日不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案自首了。等待小李的不仅是法律的处罚,而且,小李还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等费用。小李所在单位投保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的回答却是无法赔偿。

问题:保险车辆造成第三方损失以后,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

案例一: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的规定:“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此次事故中,由于小张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过期了,没有继续投保,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拖带小张的车,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无法赔偿的。

案例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上面的事故中,马师傅的“份儿钱”损失,是由于车辆停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份儿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张先生是否也对此损失不负责赔偿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5号)规定:“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这一《批复》,张先生应该向马师傅赔偿相应的“份儿钱”损失。

张先生该赔,但是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又不负责赔偿,看来这是保险保障的一个“盲区”,在今后的产品设计时,保险公司应该设计开发相应的保险条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案例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本解释。依据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周先生向老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责任免除条款的一条,根据这一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费用是不负责赔偿的。

不过,如果周先生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了“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那么这笔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了。

案例四: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的第三方车辆在修复以后,因市场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依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同样,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对于保险车辆的“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

案例五:小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的伤害,应该立即停车抢救,可以减少伤者的伤害,也可以减少自己的责任。但是,小李没有选择这条正路,反而,驾车逃逸,做了一个极为不明智的选择。虽然,小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肇事逃逸的事实已经成立,因此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无法给予赔偿。

同样,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造成保险车辆的自身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

为了他人、为了自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选择逃避,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救治伤者、协助公安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请司机朋友们谨记。

第三篇:汽车保险与理赔

二·车险理赔流程?

答: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出险:发生事故。

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

3.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

4.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5.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

6.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

7.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三·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答: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车身碰撞损伤的诊断

答:

①了解车身结构的类型。

②目测确定碰撞部位,确定碰撞的方向及碰撞力大小,并检查可能造成的损伤。③确定损伤是否限制在车身范围内,是否还包含功能部件或零配件。

④沿碰撞路线系统检查部件的损伤,一直检查到没有任何损伤痕迹的位置。

⑤测量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通过比较维修手册上车身尺寸图表的标定尺寸和实际尺寸来检查车身是否产生变形量。

⑥用适当的工具或仪器检查悬架和整个车身的损伤情况。

五.定损方法

答:

(1)修理范围的界定

①区分事故损失与机械损失

②区分新旧碰撞损失

(2)估损定价的技术依据

a.准确确定事故车辆的身份

b.了解出险车辆的结构及整体性能

c.熟悉受损零部件拆装的难易程度及相关作业量

d.熟悉受损零部件市场价格

e.掌握受损零部件的检测技术

f.掌握修理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及用量

g.掌握出险车辆峻修后的检查、鉴定技术标

(3)基本方法步骤

①弄清肇事起源点,由此确定因肇事部位的撞击、振动可

②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对损坏的零部件由表及里进行登

③根据已确定的维修方案及修复工艺难易程度确定工时费

④根据所掌握的汽车配件价格确定材料费用

⑤定损时各方(被保险人、第三者、修理厂、保险公司)

(4)几种典型情况的处理

①处理好与修理厂的矛盾

具体办法:

a.大事故工时费用可实行包干。且不宜先分解,后定价。

b.对事故车辆的作业项目按部位、项目进行工时分解,

并逐项核定解释,以理服人

②重大事故定损及特殊车型定损

a.尽可能安排在定点修理厂。 能引起哪些部位损伤 记 均应在场

b.其它修理厂则应工时费用包干,定损员现场监督分解。c.特殊车型,配件奇缺,确定换件后,可先安排其它的修复。d.修复同时,积极联系采购配件。

零件奇缺,无法买到的,可加工制作

第四篇:《汽车保险与理赔》

课程论文

我国汽车保险现状

与发展分析

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序号:

我国汽车保险现状与发展分析

【摘要】近些年来,伴随我国国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汽车作为家庭的交通工具,其普及率也在不断提高,对相关保险的需求亦日趋旺盛。但是目前国内对汽车保险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取得的成果并不多。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够。

【关键词】保险业 现状分析发展前景 高速增长

汽车的诞生和高速发展,无疑是一场巨大革命。汽车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加速了人类的进步,缩短了世界的距离,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汽车的交通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一方面构成了对国家的严重经济威胁,形成一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每一个汽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都随时面临着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社会需要安定,企业需要保障,人民需要安居乐业,汽车就需要避免风险,汽车保险产生也随之而来。随着我国私人购车比例不断增加,汽车保险这一概念逐渐进入百姓视野。由此可见,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

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曲折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工业革命慢慢萌芽,加之在帝国主义的垄断之下发展缓慢。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国家才有了自己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间受到负面的影响而暂停了业务。知道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驻华外国人的需求才开始重新办理汽车保险。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逐渐普及,汽车保险开始快速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1、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分析。

我国自开办汽车保险业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汽车保险业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首先,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中国作为一个潜力无比巨大的对外完全开放的市场,对国际保险资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许多国际知名的保险企业已把在中国发展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来安排,对于中国的保险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适应这一国际化发展的潮流,中国保险行业已步入高速发展期,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发展,未来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前景看好。其次,投资渠道稳步拓展。随着车辆的发展,道路的发展,以及其他各方面设施的发展,使得我国保险业的投资渠道越来越宽广。再次,我国保险监管水平不断完善,

法律等设施也越来越完善。加入WTO以后,我国保险监管的法制环境将产生重大变化,保险监管将更加有法可依。在监管实践方面,保险监管将进一步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依法、审慎、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监管原则。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也将产生重大变化,从运动式、间歇式、大清理转向常规的间接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过渡。

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虽然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对比起其他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尚有一段差距。众所周知,美国是典型的“轮子上的国家”,汽车的普及率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企及。作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的美国,其汽车保险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完善和规范的。加拿大的汽车业发展可以说仅次于美国,关于加拿大汽车发展的现状可以通过其汽车保险的特点来体现。“在加拿大,有些汽车保险是法定必须要买的。目前,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上还存在诸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失,险种设计,费用厘定不清晰等问题。第一,投保意识及投保心理的问题。在我国,投保意识的极度薄弱,这点与汽车保险较发达的美国是不能相比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因素的存在,国内机动车辆的投保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就全国机动车辆的社会拥有量和投保比例最高的北京市而言,投保率不到50%,而发达国家机动车辆投保率都在80%以上。第二,保险品种及保险费率单的问题。在我国,出来首当其冲的投保意识薄弱外,接下来便是保险品种贫乏,保险费率单一的问题。在国外,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费率都由各个保险公司自定。因此,保险商品种类很多,其费率也是灵活多变的。第三,人才的匮乏。由于外资公司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灵活的用人、分配机制,对优秀的保险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一些国内保险公司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车险业务的人员将会成为外资公司的首选目标,因为他们不仅有丰富的国内保险工作经验,而且车险业务不仅在国内保险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额,同时车险也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系统业务,既需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还要拥有丰富的社会客户资源,因此这部分人员的跳槽将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很大的冲击。虽然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但总体来说,我国保险业还是高度发展的。

2、我国保险业发展前景。

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保险业置身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面临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机遇。国内经济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支撑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不断增强,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在这个阶段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要求出现多样化,对住宅、汽车、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健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明显提升。国内社会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

分有利。我国人口众多,为保险市场提供了丰富的潜在保险资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这一切都正在改变着人们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对风险的态度,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总结得知,我们要认清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汽车保险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找出解决汽车保险产业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将整个汽车保险产业链整合起来,通过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共同解决汽车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整个产业链上各个主体的协同发展。同时,发达的汽车服务业是成熟的汽车市场的重要标志。作为汽车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汽车保险的健康发展是做大做强汽车行业的有效助推器。

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是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结课论文要求:

一、选题要求:

就汽车保险理赔课程上所学到的知识,选择其中的一个主题为议题(如交强险的作用分析,为汽车购买保险注意事项,保险理赔原则运用分析,汽车保险市场前景分析,汽车保险理赔注意事项综述,汽车保险理赔之我见等),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论文。

二、可以参考各种文献和资料,参考文献在论文后面标注说明,严禁照搬抄袭。

三、上交时间:2011年6号晚 (15周周二晚7:00~7:30,地点:B6-206 )

四、格式要求

标题:居中,宋体,二号字体

摘要:首行缩进2字符,五号宋体,固定行距20磅。

关键词:加粗,五号宋体,四到五个词

正文(引言—— 主题分析——结论):首行缩进2字符,四号宋体,固定行距20磅。

参考文献 :作者,题名(书刊名),出处。五号宋体,固定行距20磅。

第五篇:汽车保险与理赔

摘要: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保险是人们应对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即人们可以通过进行风险转嫁并取得相应的保障。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在车险经营的许多环节中,车险理赔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重点问题。因为理赔时保险服务的重要环节,它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区的业务规模,不断降低费率,利用应收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去争取市场。面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都非常重视并大力投入,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汽车保险与理赔服务的质量已经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汽车 保险 理赔

一. 汽车保险简介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二. 汽车保险的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汽车保险分类:汽车保险可以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商业车险可以根据车主的需要购买。商业险中又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可以独立购买,但是附加险只有在已经购买了相应主险的情况下才能附加购买。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品种都大致相同。主险主要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主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常见的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一般“三者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是车主都会投保的险种。其他的险种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可以根据这些车险结合自己的实际来选择车险套餐 三.汽车保险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还不是汽车大国,机动车辆保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如此之高的比例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与机动车辆总值占整个社会资产份额的比例也是不相匹配的。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比例之高,说明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及财产保险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同时也制约了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

我国汽车保险业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保险程度尽管不能同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但是就以险种来分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比如,第三责任险。“我国于1984年提出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推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三者责任保险将成为机动车辆定期安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不按国家规定投保,国家公安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这无疑是我国现今的汽车保险制度改革与世界接轨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汽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保险已经历了若干次的大规模调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国绝大部分汽车保险还在遵循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在以后的改革中,加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总之,我国汽车保险与汽车王国美国相比较,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保险市场国际化趋势的日渐增强以及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我国交通责任强制险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汽车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综合国内外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各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险种类和保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虽不尽相同,但也有规律可循,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发展到了一定的深度。比如许多国家都实行汽车保险自由费率,保费计算既“随车”也“随人”,而且还“随地”,除了第三方责任险为强制保险,其它多为自愿投保等。这些经营之道都很值得尚处在发展时期的我国汽车保险业参考借鉴。

四. 汽车事故理赔

汽车事故理赔是指保险汽车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补偿问题的过程。理赔工作是保险政策和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保险人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保险的优越性及保险给予被保人的经济补偿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理赔工作实现的。 理赔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汽车保险的作用

1.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从目前经济发展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汽车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对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且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也有工商企业和个人。车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在汽车出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冯宪民.汽车保险与理赔一点通[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 [2] 梁军,焦新龙.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3] 祁翠琴.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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