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2023-03-08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煤矿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煤矿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煤矿安全管理论文

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监察及监督

摘要:我国是用煤产煤大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不断发

展的背景下,作为能源主体的煤炭生产持续快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矿难事故不断发生,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本文重点分析了矿难事故频发背后官煤勾结的原因,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与监督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我国每年的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0%,但矿难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80%。某位学者对我国煤炭工人有句评语为“有一种工作叫生还”,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煤炭生产领域所存在的重大问题。我国矿难事故严重,其中有76%发生于小煤矿,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大量小煤矿的存在。而许多证照不全、安全生产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仍然可以继续生产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煤老板与某些地方官员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官煤勾结为许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提供了继续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与空间。近些日子以来,苗元礼案、郝鹏俊案和湖南省郴州市51名官员涉嫌违规入股案等案件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官煤勾结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 官煤勾结的主要内容。

官煤勾结是官商勾结在煤炭行业的一个具体表现,指的是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法制不太健全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社会现象。煤矿的矿主们跟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串通起来,结成了利益小集

团,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不惜牺牲矿工的生命,也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

2. 官煤勾结的主要形式。

官煤勾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和五种“形式”。一个“方面”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另一个“方面”就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违法、非法生产的矿主提供保护,谋取私权。官煤勾结主要五种“形式”包括:官员入股(包括明股、暗股、干股),滥批卖证,直接受贿,亲属开矿,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

三、官煤勾结现象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

1. 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官煤勾结创造了条件。

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是依靠消耗传统能源的粗放、外延模式。由于市场对煤炭的需求越来越大,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这无疑使得煤炭行业存在的巨大的利润空间,让某些官员与煤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适度规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策略。不合理的生产使得矿难频发,矿工的生命安全时常受到威胁。

2.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早就作出了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但官煤勾结的长期存在充分说明了国家在立法,特别是在执法方面依然存在问题。我们对已发现的官员查处和打击力度不够,总是“以罚代法,以罚代管”,达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而且一些落马官员几年之后还是会异地升迁

或就职。另外,执法人员的独立性也不能保证,他们还要承受着来自当地官场的种种压力。

3. 监管机制上的缺陷。

在我国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了煤焦行业中“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体制。然而,这一体制是不合理的,监管机构属于政府内设机构,当一些地方官员成为煤矿的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或是煤矿的保护伞时,地方监管很难监管,或是不敢监管。

4. 社会舆论监督的缺位。

在官煤勾结这一恶劣现象中,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未能真正发挥出它们的作用。一方面,一些记者由于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讲真话。另一方面,一些记者为了私利在矿难发生之时向矿主索要“封口费”。

四、关于消除官煤勾结现象的建议

1. 建立现代化大型企业,提高规模效益,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安全隐患。

国家可以牵头对国有和私有煤矿进行整合,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使大批小煤矿彻底走向消亡。当煤矿整合为大集团大企业时,企业内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运行也会非常规范,无需与地方官员发生私下交易,官煤勾结自然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和温床。这样的整合剪断了官煤勾结的链条,净化了官场环境,也将会给地方带来巨大的税收利益。

2. 法律法规的设定要与时俱进,因地而异,并且加大执法力度。 可以考虑让劳动者参与立法过程,使得制定的法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更能解决实际问题,改变其原来许多时候只是“摆设”的状态。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纪的官员进行有力的查处,并给予严重的处罚,使其吃一堑长一智,警示后人。并且建立官员复出制度,限制落马官员随意上任,通过法律法规净化公务员系统环境。

3. 将监管机构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成立多个独立监督主体,确保监督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在这一点上,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督系统,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国有和私有小煤矿的监管作用,在各地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分局,县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站,企业内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形成一个包括上下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组内监督在内的监督系统,将安全生产监管权进行合理、适当的转移与分配,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利益。

五、结论

很多因素使得官煤勾结这一问题得以产生,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做好很多的工作,克服很多困难。同时,消除官煤勾结也并不是代表着矿难的消除,这还要以生产设备不断改进,矿工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等作为保证。只有当硬件、制度、劳动者素质和精细化管理都具备时,矿工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注释:小煤矿:主要是指生产能力不超过30万吨/年的乡镇煤矿,同时包括部分国有煤矿小井和私营煤矿。

王雁斌

第二篇:煤矿安全管理论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煤矿企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煤矿安全管理论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浅谈煤矿企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摘要】当前,面临着煤矿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

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对此,我认为主要从提高

认识,强化安全管理、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以及管理

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三个方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

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二、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决

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6项:

a.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b.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c.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d.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e.科学与技术: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f.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

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三、管理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

a.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b.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c.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在煤矿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

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而企业的管理者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三篇: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 三 安全检查制度„„„„„„„„„„„„„„2 四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 五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8 六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七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9 八

井口检身制度„„„„„„„„„„„„„„9 九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0

(一)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0

(二)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0

(三)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11

(四) 防灭火管理制度 „„„„„„„„„„11

(五) 粉尘检测制度 „„„„„„„„„„„14

(六) 瓦斯管理及检查制度 „„„„„„„„15

(七)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6

(八)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6

(九)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9 十 井巷维修管理制度 „„„„„„„„„„„21 十一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21 十二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2 十三 检测中心站管理制度 „„„„„„„„„„23

十四

安全监控设备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 „„„„24 十五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5 十六 检漏定时试验制度 „„„„„„„„„„„29 十七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29 十八 设备维修制度 „„„„„„„„„„„„30 十九 矿井测风制度 „„„„„„„„„„„„31 二十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31 二十一 停送电管理制度 „„„„„„„„„„32 二十二 倾斜井巷严禁蹬钩行人制度 „„„„„„35 二十三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36 二十四 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37 二十五 矿灯管理制度 „„„„„„„„„„„„38 二十六 班前会制度 „„„„„„„„„„„„„39 二十七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9 二十八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40 二十九 探放水制度 „„„„„„„„„„„„„42 三十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2 三十一 用工制度 „„„„„„„„„„„„„„43 三十二 消防管理制度 „„„„„„„„„„„„44 三十三 敲帮问顶制度 „„„„„„„„„„„„45 三十四 考勤制度 „„„„„„„„„„„„„„46 三十五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46 三十六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制度„„„„„„„46

久兴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主持人:矿长。矿长不在家时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瓦检员、班队长等;

4、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管理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和有关文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2)、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布置的隐患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3)、提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4)、研究决定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的奖励。 5)、研究决定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分和处罚。

5、会议纪律:

1)、规定参加会议人员和临时决定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6、设立专门的“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的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三、 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五、 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

六、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管、分级管理。

七、 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了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八、 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一般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九、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 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

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十、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十一、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十二、 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十

三、 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 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 批准后执行。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一、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二、 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三、 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检查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车间、班组、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四、 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对安全检查付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五、 由矿长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等到贯彻落实,安全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规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和技术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七、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八、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

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0次。

(3)、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

九、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进行安全制度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十、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定”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的工作。

十一、安全检查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的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有权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

二、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度整改措施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十

三、依照本制度,矿制度严重和一般“三违”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后执行。

十四、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半年以上。 十

五、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四、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审批。

二、 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的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四、 经审批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层爆炸性、煤层自然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备案。

五、 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等,由矿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按规

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局审批。

六、 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巷道贯通措施、采掘工作面采用窜联风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主管技术人员负责审批。

七、 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八、 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九、 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求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十、 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人员应当签字,未参加传达的人员要补课。

十一、 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十二、 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三、 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五、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井上、井下生产系统各环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按国家规定,必须在一小时内,将事故伤亡人数、事故经过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统计包括伤亡及五大灾害事故,统计内容包括事故名称、事故经过、原因、性质、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每次事故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防范措施要在年度总结中作出记载。

3、对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还必需查清突出方向、孔状、容积及煤(矸)量,计算气体涌出量,发生事故前后的安全措施等。

4、统计工作由安全部门人员负责,发生事故时向上级报告由矿长负责。

5、作好事故统计档案工作,作为矿井事故统计分析预防的基础资料。

六、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初,矿制定全年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计划的内容要具体,并按照年计划逐项实施。

2、对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培训考核、上岗制度,考试不合格,年审不过关者,不允许上岗。

3、新工人入矿及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

4、必须认真执行矿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

5、职工培训工作人员每月应就下月培训工作做出月度调整

计划,以便搞好有针对性的培训。

6、认真组织好井下特种工种及安全技术工作。

七、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持证上岗。

2、检身人员必须对每班出、入井人员进行清点、登记。发现未正常出井人员,要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查找。

3、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配合检身人员的工作,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身,未经检查不得入井作业。

4、检修期间严格按照检修措施执行,无入井许可证者一律不准入井。

5、交接班时,井口检身人员必须把出、入井情况交接清楚,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6、矿井处理灾害事故期间,必须按矿长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严格把关清点。

八、 井口检身制度

1、井口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制度,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2、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井口检身工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入井作业。。

3、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

4、严禁酒后和携带烟草或威胁矿井安全的其它易燃物品下井。

5、未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携带喷灯、氧焊机入井。

6、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7、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炸药、雷管升井,一经发现,除按矿上有关规定处罚外,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8、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

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入井。

9、严禁穿带化纤物、拆卸矿灯的专用工具入井。

10、井口检身工必须持证上岗。

九、“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否则按脱岗处理。

2、超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还未到的,交班人员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不按时接班每次罚款20元。

3、交班后,由交接班人员及时用就近电话向矿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值班员要作好记录,否则每次罚款20元。

4、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监测传感器等情况,并与接班人员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履行签字手续,要做到交接工作不清不离开工作地点,否则每次罚款20元。

5、瓦检员交接班后将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调度台帐上,连瓦检手册交当班值班领导。

(二)、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瓦检员要主动向值班员汇报当班生产及“一通三防”情况,符合规定后,当班值班领导要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2、瓦斯班报的审批:当班值班根据瓦斯调度台帐的瓦斯数据和瓦检员的汇报情况填写瓦斯班报,交当日值班领导审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要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瓦斯日报的审批:瓦斯日报由当日值班领导安排专人填写,瓦斯数据以三班瓦斯浓度最高班为准,填写好后在报矿总工程师及矿长逐级签字。

(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1、贯通巷道两头相距(一般巷道相距20米、突出煤层及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即进入贯通管理。

2、进入贯通管理前,由矿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写出贯通施工安全措施,方可按贯通措施在贯通区间进行施工,否则停止作业。

3、贯通头若被封闭,进入贯通期间提前排放瓦斯,并进行正常通风,不能排放的必须编制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4、贯通期间,每放一炮,必须对贯通迎头的瓦斯、通风、煤尘、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5、贯通期间矿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施工班长每班要向矿值班汇报当班爆破进尺,再由矿值班把记录填好,严禁出现假记录、假汇报。

6、贯通期间矿要作好调风的准备工作,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待通风系统稳定及调风影响区域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7、严禁出现误贯通,否则按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处理。

8、超过5米又未进行通风的巷道视为盲巷,凡盲巷必须进行封闭。停风的掘头超过24小时都必须进行封闭。

9、封闭的盲巷及掘进头前设正规栅栏,并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及说明排板,瓦检员每班对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

(四)、防灭火管理制度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有200立方米以上的水量。

2、井口、主扇房及瓦斯抽放泵房附过20米内不得有烟火存在,严格入井检查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入井。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井口房、井下

峒室及主要进风巷需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

4、井下硐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5、井下大巷消防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三通阀门(阀门必须能开关),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消防水管末端距工作面煤壁不得超过20米,末端用胶管接至采面,并保证上下胶管能在采面中部相交。

6、井筒、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进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必须在井下消防材料库中配备10台以上的灭火器,各机电峒室、检修地点、井底车场及各采煤工作面进回巷距上、下出口30米范围内要放两台灭火器,且保证灭火器完好不失效。

8、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禁入井。

9、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加强煤电钻保护的保养及维修, 采用皮带运输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完善各种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完善,皮带不得使用。

10、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米,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动力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巴炮和利用残眼、钻孔装药放炮。

11、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以及雷管脚线之间连接处必须用绝缘电工胶布包扎,杜绝明接头。

1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必须对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13、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尽快弄清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灭火或控制火情。

1)、 采面上出口及上巷因机械火花引起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首先切断该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然后用灭火器、水、砂等灭火。

2)、掘进巷道或其它地点的残药、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在瓦斯和一氧化碳不超过以上浓度时可先切断电源,直接用灭火器、水、砂灭火。

3)、电气设备着火,必须首先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在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 用干砂或绝缘体灭火。

4)、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班队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升井。

14、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领导。

15、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1)、凡开采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煤层,地面必须设消防水池和井下灭火管路。管路出口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15米,并 配置一圈不少于20米的软管,否则停止作业。

2)、作业规程必须有专门的防灭火措施。

3)、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回收封闭完毕,

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4)、开展好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健全防灭火检查制度。 5)、斯抽放泵房作好防灭火检查记录工作,建立防火密闭管理台帐。

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炸药库、皮带运输巷、主扇房、瓦按规定配齐足够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建立管理台帐。

6)、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启封火区要经矿总工程师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门措施。

7)、矿井有权向职工贯彻学习防、灭火的有关知识、井下自燃发火预兆、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

8)、采后密闭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设计施工。

( 五)、粉尘检测制度

为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必须有专人测定两次。

2、粉尘分散度,每六个月有专人测定一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六个月测定一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三)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月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四)以上检测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送矿总工程师签名审阅,且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六)、瓦斯管理及检查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生产、巷修、回收工作都必须设专职瓦检员,矿井每班设巡回瓦检员。

2、巡回瓦检员负责全矿井下各硐室、总回风、其它通风巷道及密闭前的瓦斯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记录牌上,每班不少于三次,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各头面瓦检员对通往工作地点的各巷道都要在入口5米测定一次瓦斯,发现异常和超限应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通知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到达工作地点后,先要检查进、回风流的瓦斯情况、作业地点及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通风情况,符合规程要求方可允许工作,未经检查不准生产。

4、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风流瓦斯或二氧化碳均应在测风站内巷道上部检查,采煤工作面回风瓦斯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米以外的回风巷风流中检查,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在其巷道中检查,并以其最大值为处理标准。

5、回采工作面必须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切顶线附近及工作面风流瓦斯,工作面上隅角,溜子机尾下部附近,局部漏顶处以及进、回风流瓦斯,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迎头,巷道全长的风流和局部漏顶地点、回风流和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并以最大值为检查结果。

6、瓦检员必须定点、定位按要求进行工作,并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一班三汇报制度”并做到瓦检手册、记录本、瓦斯报表“三对口”制度,瓦检员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误检,严禁在岗上睡觉,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回采工作面上后尾必须全方位检查瓦斯,并用好处理后尾

瓦斯的风障,后尾瓦斯超过1.5%严禁生产,采掘工作面瓦斯达1%时,严禁作业,并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所有动力电源,待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严禁停风。若需停风,必须先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停风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排放瓦斯。

9、瓦检员交接班时必须按矿指定交接班位置进行交接班。

10、矿总工程师必须按期对本制度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督促执行。

(七)、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矿井因有计划或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独头巷道停风时,必须由矿技术员编制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由有关人员及矿总工程师会审后,由矿值班领导及总工程师统一指挥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独头巷道停风后,瓦斯浓度小于3%时,由矿总工程师及矿值班领导组织排放;瓦斯浓度大于3%时,由救护队组织排放。

3、启封密闭,必须由救护队组织。

4、恢复局扇供风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

5、排放瓦斯措施编制齐全,便于超作,并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6、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操作。

(八)、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井下局部通风机制安装必须要有设计,增设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方案和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且实行挂排管理制度,

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停、开风机。

3、岩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实行一闭锁(风电闭锁)、煤巷、半煤巷、揭煤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准生产。

4、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用风,严禁一个通风机供两个掘进面或两台通风机供一个掘进面用风。

5、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巷修工作面以及其他地点,一律不准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值班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浓度达1%,二氧化碳浓度达1.5%,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6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由该头瓦斯员、班长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并向矿值班汇报。恢复局部通风机送电,送风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7、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8、严格风筒管理,吊挂要平直,拐角处要设弯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百米漏风率不超过5%。风筒出口风量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9、测风员每旬必须对局部吸入风量、出口风量、全负压风量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巷道设计满足通风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设计要求执行。

1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运而备用风机不能开启,瓦检员必须立即通知掘进队班队长撤出停风巷道内的全部人员(如瓦检员不在施工地点时,停风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

自动迅速撤离到正常供风巷道),并由值班电工或掘进队班队长将巷道内全部电气开关打到零位,切断进入该巷道中的全部电源。由瓦检员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在巷道开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汇报。

1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其吊挂或垫高距底板高度不得小于0.3米,并有吸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包括电缆接线盒),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

14、风筒安设质量要求:

1)、风筒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挂两点)。 2)、风筒接头须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 3)、拐弯处必须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 4)、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严禁花接。

15、局部通风机处的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其吸入风量,防止出现循环风。

16、局部通风机开、停工作由瓦检员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停开,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

1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两闭锁”装置。

18、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瓦斯超限时处理程序: 1)、瓦检员立即通知掘进队班、队长停止工作。

2)、值班电工或掘进队班、队长负责将供风巷道内的全部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切断进入该巷道的全部电源。 3)、瓦检员负责将供风巷道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并在巷道开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4)、瓦检员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并进行处理、汇报。

19、临时停运的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和掘进队班长前后相距2-6米由外往里逐步向巷道深部检查瓦斯,直至迎头,检查情况由瓦检员负责向调度汇报(在检查过程中若瓦斯浓度达到3%时,必须立即停止前进,随即退出该掘进巷道,并汇报调度,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处理)。

20、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正常供风后,必须由采区值班电工先对该巷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符合标准后,方能复电作业,否则严禁复电。

21、风筒受到挤压或损坏,不能保证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施工队组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后,方可恢复作业。

22、对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进行维修时,必须采取保护风筒措施。

23、风电闭锁装置必须定期试跳,若试跳不正常时,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做到有记录可查。

(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完善可靠的防尘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防尘系统必须健全,防尘设施必须完善,否则严禁生产。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内容包括:水池容量、管路直径、三通阀门位置、喷雾、水幕位置等。掘工作面范围内的防尘工作,由各采掘工作面负责人安排落实到人。

2、责人及防尘专业人员下井,发现防尘系统设施不完善,防尘设施不使用,煤尘堆积,必须安排处理,并记录在案,矿领导及其他负责人监督落实。

3、各采掘工作炮前、炮后必须洒水降尘,此工作由瓦检员监督执行。

21

4、工作面上、下两巷的防尘水幕,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防尘水幕,在临放炮前由瓦检员打开使用。

5、各皮带、溜子、转载点的喷雾设施由皮带溜子司机管理使用。

6、石门的防尘水幕由当班巡回的瓦检员管理。

7、防尘工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煤尘必须及时冲洗。

8、下所有电钳工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开关、电缆以及其他设备上的煤尘必须及时处理。

9、每旬按时对全矿井下采掘面及其他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工作。按要求填写防尘原始记录、建立综合防尘台帐、填绘防尘图板。

10、通风工对职责范围内的风筒、风机及附近5米范围内的煤尘及时处理。

11、管路安装维护制度:

(1)、严格按防尘用水方案,进行管路安装。 (2)、主管安装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3)、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及胶带运输巷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4)、采掘工作面防尘及生产用水管路与工作面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管路安装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要吊挂牢固,铺设平坦,接头严密不漏水,拐弯处不拐死弯。

(6)、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巡视检查采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2、防治粉尘措施:

(1)、必须定期对井下粉尘进行冲洗,消灭粉尘积累和飞扬。 (2)、各运输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且距离溜子、皮带机

22

头高度不得超过500mm。

(3)、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石门等必须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必须坚持“湿式作业”,放炮前后必须洒水,无水不准作业。对产尘的地点,根据煤尘的堆积情况随时进行清洗。洗尘人员洗完尘后,必须如实汇报通风调度,严禁弄虚作假。

十、 井巷维修制度

为了使井下巷道随时保证通风行人断面及顶板安全和搞好文明生产,特制定如下井巷维修制度。

1、对系统巷道每旬安排专门队组维修一次,对通风、行人断面不够的,进行拉底或扩巷,有折梁断柱进行更换,空帮空顶、片帮漏顶的,认真刹背。

2、对掘进头每天八点班开工前巡视一遍,有折梁断柱、空帮空顶、片帮漏顶的,及时进行更换或刹背,消灭隐患。

3、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每5天进行一次拉底,确保通风和行人断面。

4、对其他可有可无的巷道每月排查一次,并每月安排计划予以回收封闭,以简化系统、降低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十一、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放炮地点的作业场所放炮时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放炮管理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

2、放炮地点的作业场所,在装药前都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装药工作,此工作由放炮员和瓦检员负责。

3、放炮地点的作业场所,在放炮前都必须由瓦检员按要求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放炮工作,此工作由放炮员和瓦检员负责。

23

4、放炮地点的作业场所,在放炮后都必须由瓦检员先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工作,此工作由班组长和瓦检员负责。

十二、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井下部分)

1、《作业规程》的供电设计必须满足监测系统的安装及断电要求。

2、 任何人或所有单位,必须爱护监测系统的设备、设施,严禁损坏。与监测系统关联的电源侧电器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撤除和改线时,必须与相关人员共同处理。

3、掘进工作面放炮时,由瓦检员负责把迎头传感器撤回距迎头20米之外的安全地点,并挂好,否则造成传感器损坏将由瓦检员赔偿。炮后,再把传感器按规定复位悬挂好。

4、井下分站,电源箱的看管在安装设计中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因损坏照价赔偿。

5、风门开闭传感器由该风所辖通风系统范围内的班组负责人看管,风机开停传感器由台风机所供风头在班组负责,主扇房的监测装置及设备由主扇司机负责看管,损坏照价赔偿。

6、使用各种监测传感器的班组,不得甩开传感器不用,不得关闭分站。

7、监测工每天必须到井下校对调试、维护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8、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如果现场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在1小时内更换。

9、瓦斯监测断电装置试断电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作好记录,保证井下监测装置断电灵敏、可靠。当不能断电时,必须停止作

24

业,查明原因,处理正常后方可生产。

10、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杜绝失爆,保持清洁。

11、监测工每天必须按要求把瓦斯传感器电缆放到位,并将传感器悬挂好。

12、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回收监测装置。

13、每班瓦检员必须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对,每班不少于3次,发现数据不和,及时汇报。

十三、监测中心站管理规定

(地面部分)

1、监测中心室内各种设备必须建立各种台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登记记录。

监控主机每天必须24小时随时监控,严禁关闭监测系统运行软件或中心网站。不得运行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做与监测无关的事情。

2、严禁随意拆卸中心室内各种设备。

3、未经允许严禁拆卸其它硬件和软件,严禁违章操作计算机。

4、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显示屏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部分的运行状况,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做好超限报警、断电记录,井下各监测点瓦斯突变情况,主扇、局扇运行情况,风门开、关及断电控制失灵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

5、各种技术资料必须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6、机房内必须保持干净,设备摆放整齐,进入中心室必须更换拖鞋,并作好记录。

7、未经允许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操作,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必须填好记录,遵守机房内各项制度。

25

十四、安全监控设备、器材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设,是反映井下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是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为保证正常使用,特编制本制度。

1、为便于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系统布置图。

2、撤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相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相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使用中的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校正和调试,使之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制定安全措施。

5、使用的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传感器测得的数据每天对照一次,并作好记录,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然后对两种设备进行调整和校对。

6、安全监控中心要随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并填写监测日报,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7、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收发人员统一进行清除灰尘,充电及维修,对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8、对使用中的安全检查监控设备,如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测报警仪、瓦斯断电仪等,要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校正单位进行校正。有校正设备,自己及时校正。如规程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瓦斯传

26

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载体催化元件进行校正一次,每七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一次。

十五、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我矿的火工品,杜绝爆破物品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是公安机关政审并经专门培训合格者担任,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

1、派往提运爆破器材的采购员、押运员、驾驶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爆破物品,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由矿长负责安排;必须是性能良好的专用车辆,车箱底必须垫橡胶板,对排气管要进行改造,杜绝火星进入车箱内;车箱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否则严禁装运爆破器材,违者开除矿籍。

3、炸药、雷管严禁同车装载,炸药包箱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小于四层;雷管箱不得侧放、倒放和堆码二层以上,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装车完毕后,应用帆布覆盖并捆紧后方准行车。

4、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翻斗车、三轮车、自行车、拖车运输爆破器材,严禁超载运输。

5、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公路上运输,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通过集镇村寨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运

27

输雷管、炸药的车辆与其它车辆不能尾随而行,至少要有30米以上的距离。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得装载其它任何货物,严禁乘坐其它人员,严禁在车箱内吸烟。

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途中停歇时,要在远离集市、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车辆附近吸烟和用火。违者罚款100~500元。

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行驶时,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持枪坐在车箱内,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严禁在车箱内抽烟、睡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200元。

9、爆破器材到达矿药库后,必须立即组织卸车,卸车工作必须在白天进行,卸车只能由药库工作人员进行,押运人员负责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入卸车现场。

10、雷管、炸药不能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当天运送的雷管、炸药必须当天装卸完毕。炸药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抛掷、翻倒或坠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

(三)、爆破材料的储存、保管

1、凡新进炸药、雷管,只准存放在药库内,并清点、入帐,其它地点严禁储存。药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储存、保管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检查,防止受潮、变质、自燃、自爆或被盗。并应按爆破器材生产日期及进库秩序先后发放,坚持先入后出的原则。若发生自燃、自爆时,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调查。

2、库房储存的炸药,雷管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储存在指定地点,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箱与墙、箱与箱之间的距离要符合规定,码放整齐。

3、药库要严格进门登记手续,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严禁把

28

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违者罚款50元;库内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药库必须建立完善的领、退手续,建立入库验收检查和登记制度,进库储存量与发放量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帐目清楚。

5、药库必须备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库内要注意防潮、防水工作,水沟要经常清理,确保畅通。

6、库内要严防鼠类活动,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进行灭鼠。

7、爆破器材进出库,要严格手续,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验收,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并汇报有关领导。

8、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措施,予以销毁,严禁私拿私分,擅自处理。

(四)、爆破材料的发放、清退

1、放炮员支领和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盖章审批的计划单办理领退手续,并按放炮员雷管编号进行雷管发放,严禁未编号雷管出库。未按上述要求领、退爆破器材的,一经查出,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爆破作业证》及《爆破安全员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3、放炮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亲自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药库工作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否则该工作人员开除矿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9

4、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的数量,必须按计划量进行领取,药库不得超发审批数量。放炮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计划单,一经查出,开除矿籍。

5、放炮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运送、存放),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以查出,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开除矿籍。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退交手续,若有做成引药的雷管,必须在远离药库或没有人员的安全地点拆除方能退交。超过规定退交时间(一般为16小时)的,罚款100~500元。

6、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必须以当班班(队)长严格审核签字,否则药库值班人员不予办理手续,严禁其它人员代签,否则,罚款100元。

7、药库工作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对清楚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并做好记录,签字备查。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五)、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每个回采工作面或掘进迎头,每次放完炮后放炮线必须及时悬挂在安全的地点;

2、发现放炮线有破皮、裸露必须及时使用黑胶布包好后才能使用,严禁使用裸露或有明接头的放炮线放炮,否则每次罚款5元;

3、放炮线长度不足规定放炮距离的严禁放炮,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50元;

放炮器材由三个班的放炮员负责保管,并现场交好班,不得转借、转让给他人,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4、班中放完炮后,放炮员必须取下放炮器锁匙随身携带,

30

并将放炮线未端短路相接,严禁随便交给他人或乱放,否则每次罚款20元;

放炮器在使用中发现电池电量不足时要及时到地面更换放炮器,以免电池电量不足造成误炮。

十六、检漏定时试验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1、每天10:00确定为检漏试验时间,不得有误。

2、检漏试验前,井下各片区瓦检员必须提前到达局扇位置,以便及时启动局扇,防止瓦斯超限。

3、检漏跳闸试验必须由当班电工负责进行,并及时填写试检记录。试验后,如发现设备故障,必须由电工立即处理好,设备正常方可离开;如发现局扇已烧毁,必须立即通知地面值班领导更换。并立即撤出掘进头施工人员。待风机更换好,瓦斯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允许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本制度必须传达到井下每一施工人员,并签字实施。

十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非专职和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2、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用绝缘工具,配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体上。

3、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4、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设备。电缆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对井下的接头,一律使用煤矿专用防爆接线盒。

5、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要随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井下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和普通型电器及测量仪器。

31

7、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检查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线)。

8、井下检查电器时,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为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

9、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将上一级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进行闭锁,并悬挂有“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的工作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十八、设备维修制度

1、各类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为煤矿专用电器设备,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坚决不使用。

2、井下电路,必须为防爆设备,电工随时进行检查,如失去防爆性能,及时更换,坚决不能带电运行。在特殊情况下,电工有权撤出井下生产人员,再按规定进行处理。

3、矿领导定时或不定时对井下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的电路或设备失爆,每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工资100元,出现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在排瓦斯时,不能启动的电器设备,坚决不准启动。

5、非专职人员,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时,要及时通知电工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6、井下各类电器设备,不能在井下带电维修或搬迁。检修或搬迁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防爆验电笔检验,确认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7、设备仔细检查一遍,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或异常时,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矿部。

32

8、井下各类防爆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运行正常。

十九、矿井测风制度

为确保煤矿以风定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测风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2、根据实际需要,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 随时进行测风。

3、在井下设立相对固定的测风站,并在测风站悬挂相应的测风记录牌板。

4、每次测风结果应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进行记录。

5、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6、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7、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每6个月必须到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单位进行检验。检验记录应予存档保存。

十、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凡经公安部门确定为要害部门的单位或部位,要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值勤或值班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没有证件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擅自入内,如有参观、学习、检查工作的,必须持有介绍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或有要害部门领导陪同,方可进入要害场所。

2、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由表现好,责任心强,安检部门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3、要害部门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设备物品、器材、仪器等要严格清点,互相签字认可方可交接,对运行中的设备要随时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和事故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汇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33

4、要害场所凡批准进入者,必须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走动,不得乱摸乱动,要注意安全,必须在值班人员允许、带领及领导下进行活动。

5、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且不得擅自操作运行设备,在岗期间要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6、提高警惕,严防人为进行破坏,严防自然灾害情况发生所造成的破坏,保护好场所的安全。加强防火,防洪防破坏措施建设,常备不懈。

7、做好要害场所外围设施的定期检查巡逻,发现可疑现象立即报告本部门。

8、值班人员要保持要害场所的干净、清洁、整齐、美观、要做好文明建设。

二十一、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1、高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电申请书制度,影响井上下安全和生产的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计划检修以停电任务书为准)。

2、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字迹工整,内容要正确,执行后的工作票要妥善保存三个月,以备检查。

3、实行工作票时,当工作完毕,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前,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即为工作终结。

4、实行停电申请书必须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停电后要采取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要先拆除短路接地设施,然后在联系送电。

5、为防止误操作,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

34

操作票必须由操作工填写,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内容、操作顺序、法令人、操作工、监护人和操作时间等。

6、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隔离刀闸的顺序依此进行;送电合闸的操作以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接合刀闸。

7、操作票填好后,必须按系统接线图作认真检查,逐项进行核对,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后,由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模拟盘上进行预演,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变电所值班员在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8、各单位须进行停电检修工作时,必须填写工作票或停电申请手续,依据批准的停电申请书或停电工作票作业,否则不准操作。

9、各配电所、配电点和机房值班员,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时,必须有机电负责人批准的停送电申请书和工作票作业,无批准的两种票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停电检修工作必须指定停送电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对停送电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否则,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工作。

10、矿值班室和变电所值班员,传达(或下达)停送电指令,口齿必须清楚正确,严格执行受令复核制度。

11、变电所值班员接到指令后,严格按指令进行操作,执行停电时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送电前要撤出短路接地线。

12、除变电所值班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变电所内一切设备设施进行停送电。 严禁约时停送电。

13、事故停电时的停送电操作,可不填操作票或任务书,随后

35

必须记录清楚。

14、主扇风机因系统停电或事故停风时,值班员应立即向矿值班室汇报,矿值班室要立即下达指令,停止向井下供电。风机运转正常后必须请示矿值班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送电入井。

15、停电后,低压盘上必须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由值班人员检查准确,防止反送电。

16、发现设备及线路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可以先停电,再汇报矿值班室,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二)、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1、日检修要严格执行停电申请书,月检修、年底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任务书。

停电检修要严格执行对牌停送电制度,无牌或不对号严禁操作送电。

2、临时性的事故处理,必须由检修负责人与矿值班室联系,经同意方进行操作。

3、事故跳闸后不允试送电,待问清事故原因后,如可试送电,试送电一次,成功与否都应填写《事故记录簿》备查。

4、事故跳动闸试送电不成功,变电工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在瓦斯检查不超限的情况下,由检修负责人与值班领导联系送电。

5、不论计划停电还是事故停电,需要检修或查故障的,都要严格执行对牌制度。

事故停电造成住扇或局扇停风后,瓦检员必须亲自与电工联系停送电,主扇不能恢复供风时,必须即时停掉相应电源。

6、严禁向未经检查瓦斯的巷道供电。

7、井下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实行紧急

36

停电,实行紧急停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室,恢复送电,必须听从值班领导或机电负责人指挥。

8、变电所外配电点或单个馈电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施工负责人执行,开关停电后,必须由检修负责人将开关锁住,派专人看守,检修人员无权将开关恢复送电。

9、高压的停送电操作、验放电、拆挂短路接地线工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二十二、 倾斜提升巷严禁蹬钩、行人的管理制度

1、提升道上下口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并严格遵照执行。

2、提升道“一坡三挡”必须完善,且灵活可靠。

3、提升信号必须齐全、完善,符合要求。

4、提升道行人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5、严禁把钩工和其他人员爬、蹬、跳车,如发现一律开除,并罚款500元。

6、提升道上口,由绞车工或把钩工负责监督人员进入;提升道下口,由下口把钩工负责监督人员进入提升道,防止提升、下放车时,造成人身事故。

7、若提升道内有偏口、峒室、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方可允许人员进出,但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

8、凡进入提升道施工作业者,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方可进入施工,但进入人员必须进行清点,并时刻与绞车司机联系。

9、安全检查时,必须将大钩提放至安全地点,并停掉绞车,锁住开关,时刻坚守岗位,待检查完毕,人员全部离开提升道,方可恢复送电提升。

10、提升道出现矿车跳道时,除处理跳道人员外,他人严禁入内,并时刻与绞车工联系,处理完毕,人员全部撤除后方可恢复

37

正常提升。

二十三、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奖惩考核对象:

采掘组、巷修组、通风组、机电运输组。

二、考核内容:本矿井消灭重伤及以上事故。

1、轻伤不超1人/月。

2、井下所辖区域内消灭电器失爆。

3、井下所辖区域内不发生“一通三防”事故。

4、井下所辖区域内不发生顶板事故。

5、井下所辖区域内不发生机电运输事故。

6、当月不发生重大安全末遂事故,班组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7、井下无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8、井下所辖区域无“三违”现象。

9、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奖励办法:

1、完成考核内容中的各条规定,月奖各工作组集体400元。

2、完成考核内容1---2条规定(通风组增加第八条),月奖各分管工作组300元。

3、完成考核内容1---2条的前提下,其余完成一条加奖管理人员500元/人。

4、考核内容未完成 1---2条(通风组含第八条)则取消得奖资格。

四、处罚办法:

1、轻伤指标每超过一个,罚分管小组集体400元,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发生的工伤,由安全检查组分析追查,按责任分别

38

承担。

2、出现重工伤及以上事故,罚分管小级管理人员每人200元。

3、考核内容3---9条,完不成一条罚分管小组管理人员30元/人。

二十四、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为完善管理,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特制定以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1、所有防爆检查人员都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任何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在参与设备完好方面的定案时,只有建议权,没有发言权。

3、如井地面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完好检查,符合要求,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

4、井下运行设备必须随时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处理完好。

5、井下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检修,做到检修一台,合格一台,检修前和检修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严禁作业。

6、井下电钳维护工必须熟悉井下各处供电情况,防止因搭错火或撤错线头造成严重后果。

7、井下所有人员对井下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都必须进行制止和抵制违章指挥。

盲巷或已打上栅栏的巷道内不得有电气设备和电发现并且供电的,一律视为严重失爆和严重违章,必须立即停电停产处理完善,否则,严禁生产。

39

8、每班由电工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完好情况,10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危及安全的,必须立即处理完善,其余的,则必须定出整改完善时间,对未整改的,将根据矿规定进行处罚。

9、对新安工作面、掘进头等设备,除按供电要求进行施工外,还必须进行安装竣工设备完好验收,对不完好或严重危及安全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完善,待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或施工。

二十五、矿灯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确保每一矿井人员都能用上完好矿灯,从根本上消灭井下随意撤卸矿灯的现象,降低红灯率,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1、全矿使用的矿灯由矿灯房统一管理。

2、矿灯总数应满足全矿的用灯要求,完好矿灯数必须达到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3、矿灯实行编号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用灯人员凭灯牌领用矿灯。

4、矿灯应完好,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发放: (1)、亮度不够; (2)、灯线破皮露芯线; (3)、灯锁不良; (4)、灯头密封不严; (5)、灯头圈松动; (6)、灯面玻璃破裂;、

5、矿灯实行下井考勤,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后2h,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

6、汇报矿值班室。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使用11h。

6、使用矿灯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严禁拆卸、敲打、撞击

40

矿灯。

7、井下出现矿灯故障呈红灯时,持灯人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安排换灯。

8、矿灯严禁失爆,凡检查发现失爆者,按矿规定处罚。

9、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对交回的矿灯进行检查,故意损坏矿灯者,每盏罚款50元。

10、凡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者,无论是谁,一律开除。

11、无故丢失矿灯者按原价赔偿。

二十六、 班前会制度

1、每天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

2、严禁代点名,不参加班前会者严禁下井;

3、班前会上必须认真听取班组长及矿管人员的工作安排;

4、班前会上必须将上一班存在的安全隐患交待清楚,明确当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5、班前会上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6、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七、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凡在矿工作的管理人员及职工都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2、根据责任大小不同,矿管理人员每人交纳500元/年,职工每人交纳200元/年。

3、在矿职工全年不发生“三违”现象和安全事故,年底加倍奖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4、若发生“三违”现象或出现安全事故,取消所有安全风险抵押金,并重新补交。

5、所交风险抵押金由财务统一收取,建立专帐,任何人不

41

得私自动用。

二十八、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我矿实行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及专职值班矿长和矿负责人,以及矿工程师等五名为入井带班领导; 2. 负责人﹙实际负责人、矿长﹚和工程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5次,其他带班人员下井带班次数不得少于28天,。

3. 每天在副井显目的位置公示其领导姓名,要让下井职工明确,接受职工监督; 4. 轮流现场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1) 监督检查井下管理人员到位工作情况;

2) 监督检查井下技术人员生作业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情况;

3) 监督检查井下安监人员作前安监情况; 4) 监督检查井下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 5) 监督检查井下隐患排除落实情况; 6) 监督检查井下“一通三防”制度落实情况; 7) 监督检查井下放炮撤人和探放水工作落实情况; 8) 监督检查井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5. 领导下井带班时重点履行的职责:

1)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2)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

42

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 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指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6. 入井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上同下,上班走在工人前面,下班走在工人后面,严禁晚上班、早出井。 7. 带班领导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注意的事项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8. 入井后首先检查各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材料供应,工具及电器设备的完好性等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允许工人进入施工作业场所作业。

9. 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严禁重生产轻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10. 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记录,坚持出班汇报,安排下一班的安全生产,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11. 做好井下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沉着冷静,集思广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矛盾,确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2. 带班人员10天一轮换;

13. 如果休假必须有接替人员,严禁空班。

43

二十九、探放水制度

1、每个矿井在建井前和生产中应对井田范围内、周围老窑及邻近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积水情况。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域外的积水或雨水能流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3、在推断有水害威胁的“疑问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4、探放水巷道断面不能过大,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一般情况下应双巷掘进。

5、掘进巷道坡度不准起伏不平,为免低处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员有被堵的危险。

6、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胁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时,为保证下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暂停工作,等水害威胁消除后再继续工作。

7、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存在突水征兆时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或空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

8、掘进打眼沿杆向外流时,应停止工作不准拔出或摇晃钻杆,要设法固定并及时报告。

9、在受水威胁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突水后的急救措施。

10、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探水知识。

十、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技措工程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大力强化安措计划的安排、编制、审定、资金使用的全面管理,对充分发挥安措在安全生产中的效用,保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安措资金的提取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44

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结本矿实际,按每吨煤10元提取安措资金。安措资金要确保提足够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掌握合理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安措计划的安排

1、矿计划要遵照“轻重缓急,分工负责,工作到位”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出月度计划项目。

2、月度计划编制后要以安全生产副矿长审定后,报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安措计划审批后要按进度进行检查考核。

三、安措计划项目的列项 安措计划列项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用于重大隐患监控整改、“一通三防”、安全装备更新、提升运输系统及配套工程。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安全监测及电气保护和机械保险装置。

4、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所需的装备等。

四、考核

1、主管财务负责人根据安措计划,保证资金到位。

2、主管供应负责人负责安措计划内规定的型号、厂家、所需设备材料,保证采购质量。

3、施工单位根据审批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

4、安全生产副矿长对安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5、由于安措工程施工质量差,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和损失者,除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5

三十

一、用工制度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劳动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如下用工制度:

1、新入矿的丛业人员必须送有资质单位进行为期脱产技能、素质培训,经考试合格才准上岗。

2、新入矿经考试合格的丛业人员必须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合同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进行。

3、丛业人员到矿后,必须由本单位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不得安排新工人单独作业。

4、新入矿的丛业人员到矿第一天起必须由企业矿长,技术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三大规程》,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熟悉了解企业内部环境。

5、从业人员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规章制度,一律给予开除或辞退,不得留用。

6、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进行合理用工,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员严禁从事井下作业。

三十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为副组长,全体人员为成员,组长职责是负责全面工作,对消防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准备,副组长负责实施消防工作的开展,成员,实施消防工作。

2、定期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全矿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以提高消防技能和消防意识,做到消防人人有责。

46

3、对井下和地面的用电和线路安装,严格按规定进行,对设备和各接线和易燃易爆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4、距地面进风井口和回风井口50米内严禁烟火,消防管理由安全检查员负责。

5、对炸药库房,材料库房,配电房等场所,由各场所管理人员负责。

6、对锅炉房食堂等场所消防管理工作,由炊事班负责。

7、由组长提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添置更新的计划,交付组长实施。

8、职工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取暖,不得随地焚烧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9、在防火场地悬挂“安全消防”牌匾和标语,定期进行检查,做到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地开展消防工作。

三十

三、敲帮问顶制度

1、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敲帮问顶防止冒顶、片帮造成事故。

2、每天进入采掘工作面的班组长、安全员等人员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次放炮落煤或用镐刨落煤后,装煤之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4、相对固定在某一范围工作时,每隔一段时间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弄清周围煤层或岩石情况。

5、在地质破碎带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

6、工人需在井下休息或停顿时,必须先通过敲帮问顶选一处比较安全的地方。

7、敲帮问顶时若发现有悬石、悬煤,能挑的要挑下,若有

47

大面积脱层顶板该支护的支护,对脱离基岩的煤帮或岩帮,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十

四、考勤制度

1、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及井下人员的考勤制度。

2、必须配备专人对各工种及出入井人员进行登记,出井人员和入井人员应符合,如发现有未出井人员的,应立即报告矿长进行清理。

3、出、入井人员必须实行签到制度,否则,将按有关厂规论处。

4、负责考勤的专职人员发现特殊工种有缺岗现象的,应阻止工人下井进行煤炭生产;并立即报告矿长,待各工种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后,方可允许工人下井生产。

5、从事矿井生产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采煤工人,如有特殊事情需办理的,应提前向生产矿长书面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位,避免对矿井生产造成停产和不安全影响。

三十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成立由总工牵头,各矿长为成员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

2、按照矿井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每旬进行一次检查。

3、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结算工资,检查验收基本合格的工程扣工程工资总额的10%。

4、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按矿井制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三十

六、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1. 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

48

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 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 应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1) 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 应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3) 应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4.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5. 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6. 编制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7. 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8. 培训与应急演练

1) 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 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

49

况。

3) 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

兴义市久兴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

50

第四篇: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2>、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4>、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二、安全联保制度: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2>、奖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 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第五篇:煤矿安全制度

XXXXX煤矿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0-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0

2、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

……………………………………11

3、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2

4、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

5、经营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6、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14

六、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调度室职责………………………………………

2、安监科职责………………………………………

3、生产技术科职责…………………………………

4、机电科职责………………………………………

5、职工培训中心职责…………………………………

6、监控中心职责…………………………………… 18

7、通风科职责 ………………………………………

8、校验室职责………………………………………

七、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21

2、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1

3、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22

-1-

4、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23

5、通风科科长岗位责任制……………………………23

6、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24

7、监控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24

八、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25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26

十、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27

2、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28

3、司泵工岗位责任制…………………………………28

4、把钩工岗位责任制…………………………………29

5、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30

6、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31

7、斜巷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32

9、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33

10、局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33

11、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34

12、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5

13、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35

14、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36

15、电工岗位责任制………………………………… 37

16、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38

17、电锯工岗位责任制……………………………… 38

18、锅炉、澡塘工岗位责任制……………………… 39

19、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39 20、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 40

-2-

21、通风员岗位责任制 ………………………………

41

22、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 42

23、工程质量验收员岗位责任制…………………… 43

24、装煤工岗位责任制 ……………………………… 44

25、掘进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44

26、巷道维修工作业规程………………………… 45

27、电钻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46

28、风钻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46

29、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47 30、放炮警戒工岗位责任制………………………… 48

31、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

48

32、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49

33、校验员岗位责任制……………………………… 50 十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0

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51

3、职工入井须知………………………………………

52 十

二、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专项安全生产职责

1、治安保卫岗位职责 …………………………………

53

2、两堂一舍管理岗位职责 …………………………… 54

3、保管员岗位职责…………………………………… 55

4、统计员岗位职责…………………………………… 55

5、开票、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56

6、会计岗位职责……………………………………… 56

7、业务员岗位职责…………………………………… 57

8、木场管理岗位职责………………………………… 57

-3-

9、矿灯房岗位职责…………………………………… 58

10、配电室岗位职责……………………………………58

11、火药库岗位职责…………………………………… 59

12、火药保管岗位职责………………………………… 60

13、监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14、铲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1

15、门卫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

62

安全生产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八、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十

一、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十二、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

三、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十

四、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十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

-5-

全设施"三同时"; 十

六、统一协调管理承包、 承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

七、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二、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三、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四、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六、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技术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九、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 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

-7-

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表:

-8-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矿井的全面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身作则,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

三、对全矿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亲自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解决。

五、组织职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对在安全生产上有贡献的职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人员要给予处罚。

七、抓好矿井维简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使用。

八、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开展工程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水平活动,把建设标准化矿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九、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9-

领导班子其它负责人安全职责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

11、检查各科室、工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矿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11-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 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

-12-

技术管理责任。

二、 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 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

经营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分管工资、供应、财物和生活福利等。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抓好全矿成本核算,确保增产增收。

三、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全矿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四、切实抓好材料的采、供、管,保证生产的需要,同时抓好煤炭销售和

-13-

煤质检查。

五、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扩大经营效果,搞好增收节支,减少资金外流,促进生产发展。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令精神,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二、 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 组织实施好多种形式的员工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四、 抓好群监队伍建设,组织好群监员培训,提高群监员素质,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五、 按规定参加企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具体利益。

六、 坚持深入井下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

七、定期召开职代会、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积极的建议。

八、 参加安技措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14-

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调度室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四、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六、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安监科职责

1、负责检查本矿井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情况。

-15-

2、负责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和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4、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方针(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8、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照本矿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9、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10、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工队、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 负责本矿水文、地质、测量、科技管理、开采设计、"三下"采煤、工农关系、地形物探等方面安全工作和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负责贯彻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贯彻。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按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审批相关技术和技术措施。

四、 负责掌握、安排防治水工程,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审查,

-16-

并组织落实。

五、 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六、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负责新上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论证。

机电科职责

一、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二、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四、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五、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六、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七、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八、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17-

职工培训中心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制度。

二、负责本矿按照培训计划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三、负责班组长培训,每月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担任班组长。

五、负责一般职工的培训,每周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业务知识学习。

六、负责新职工教育,新职工在上岗前进行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作业,每年再培训20学时。

七、负责变换工种教育,工种变换前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准在新的岗位上作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八、负责建立规范培训记录,并将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

监控中心职责

一、认真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

二、监视各作业场所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三、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矿领导。

-18-

四、发现各作业场所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通风科职责

1、负责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负责通风员、瓦斯员、测尘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建立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要每旬填绘一次。

3、负责建立瓦斯检查制度。

4、负责井下的通风设施管理,风门、密闭、风桥等设施必须严密不漏风。井下采空区,废巷要及时密闭。

5、负责每旬对井下总进风和总回风巷的测风工作。

6、负责井下的煤尘、防火、温度等情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每旬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通风检查。

8、负责本矿的一次沼气和二氧化碳等级的鉴定工作。

9、负责矿井使用的风表和瓦斯检定器并定期校验工作。

10、负责填绘、管理"五图"、"三板"、"五记录"工作。

-19-

校验室职责

一、校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量法»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并负责本专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校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验室管理制度,服从生产指挥,一切检定操作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对不符合检定操作条件的项目、任务有权声明谢绝。

三、仪器仪表按专业项目分管到人,实行专人管理。

四、校验室管理人员负责计量标准器及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计量检定员和核验员分别负责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核验,同时要对标准器具和工作器具进行妥善保管、维护以及保证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正确、完善。

五、校验室工作人员对计划内检定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对计划外和临时性任务应根据急件优先的原则,给予适当处理。

六、校验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20-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区科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管理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专业的安全负全责。

三、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四、组织参加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六、组织调度对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做好事故及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督工作负全责。

二、在安全矿长领导下下井开展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矿综合安全管理和对矿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 对矿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21-

规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矿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隐患提出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意见。

五、 负责矿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安排。

六、 对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七、 对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八、 负责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九、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技术科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 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平衡、协调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

三、 主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安全办公会,负责传达、贯彻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部门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矿安全工作和业务保安工作。

六、 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22-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矿机电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

二、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的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检查及大、中、小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五、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通风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通风科长必须由精通煤矿安全常识,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煤矿经验,并经过训练的人员来担任。

(二)通风科长负责井下通风,测风工作,要做到:通风系统管理,井下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消灭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三)通风科长要定期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并做好测风记录。 (四)认真抓好风机、风筒、风门、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减少

-23-

跑漏风。

(五)负责通风巷道的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

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培训主任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工上岗前专项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要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培训主任负责监督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组织职工进行岗前72学时的安全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20学时,并定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将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建档。

监控中心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依法监矿,文明执法。

二、围绕本矿中心工作和本科室职责在矿长主管矿长领导下开展工

-24-

作。

三、负责监控中心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大家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团结同事,关爱职工,乐于奉献,敢于负责,顾全大局。

四、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使每一名监控员都能够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来做,不放过一次事故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六、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做一名优秀的管理人才。

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班组安全领导核心,由班组长、安全员组成:

一、负责制定本班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二、负责提出本班组有针对性的安全活动内容。

三、负责组织落实鉴订班组人员互保对子和"二保一防"安全措施卡。

四、负责定期(每半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动态。

五、负责检查违规违制和脱岗、串岗、睡岗等情况,一经发现必须严肃纠正。

六、负责组织班组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25-

七、负责组织班组学习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和操作技能。

八、班组安全核心小组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

九、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担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班工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写好安全工作票,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

-26-

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④房峒室每周上岗二次,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负责机房记录本的更换工作。

三、搞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①按月度计划组织班织成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 ②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③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④推行岗位手册,做好上岗前的考核、试岗和上岗等工作。

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

2、集中精力谨慎操作,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五注意"

3、加强责任心,做到"三知""四会""五严"。

4、认真填写"五录"

5、做到检查、消防用具齐全,保持设备与环境卫生整齐干净。

-27-

6、主提升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不准操作。

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要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熟悉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等。

2、维护好有关设备,绞车安装要牢固,传动,制动系统及钢丝绳安全性能要符合要求方可开车。

3、工作时,要注意听清信号和注意正确使用信号,做到准确开车。

4、开车期间,要注意绞车运行状况,手不离控制器手把和闸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5、工作结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司泵工岗位责任制

1、司泵工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要会使用、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准擅离职守,更不准睡觉。

4、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保持设备的完好

-28-

状态。

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接班后首先对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门、信号、防坠实施等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正常提升工作。

三、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风装置上下井口装备,安全装置和有关实施的操作办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严格执行本矿井规定的信号发放、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动。

五、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六、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七 、维护保养信号装置,电气装置及其它安全实施。

八、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九、不准超员和超重提升。

十、确认信号后方可提升,上下人要监督好司机。

-29-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一、熟悉本系统各种信号表示的意义及操作方法。

二、每班前应对本岗位的信号、通讯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与绞车司机、井底(坡头)信号工联系,一切正常方可作业。

三、信号工要与把勾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当把勾工允许发出信号时,信号工应再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四、信号工发出的信号要求清晰、准确,信号不清不得转发。

五、绞车起动时,目送矿车通过道岔,运行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应注意观察监视信号,发现有异常声响时,随时发出停车信号,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事故报警信号。

六、付井、车轨信号工负责运人时,将雷达控制器电源切断,人车结束后立即恢复送电。付井口信号工还要把提人、运料转换开关转到相应位置。

七、运输大型设备、处理故障等操作时,信号工负责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专项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八、信号工负责所在岗位通讯设施、信号装置、罐镢、罐环、工具等看管监护。

九、信号工与把勾工共同负责把把勾洞上下20米以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干净,无杂物、淤煤、积水。

-30-

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一、把钩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二、把钩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持证上岗。

三、接班后首先要对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门、信号、防坠设施等进行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正常提升工作。

四、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风装置,上下井口装备,安全装置和有关设施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严格执行本矿井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动。

六、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七、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八、维护、保养好信号,电气装置及其它安全设施。

九、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十、严格执行人入井验身制度,不准超员和超重提升。

-31-

斜巷把钩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一、斜巷把钩工懂得所用车辆,防跑车保护装置、工具等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二、把钩工上岗后,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必须完好,检查交坡点上下10米范围轨道、道岔的安全质量,检查绳头以上1 5米范围内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情况。

三、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物或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以及无其它工作人员作业后方准提升。

四、把钩工监督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作业规定,严禁人员蹬勾。

五、把钩工负责满罐绳、红灯、矿车镢、环的摘挂,对橛环连接不良、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负责。

六、把钩工负责检查、牵引数量、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对牵引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和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捆绑不牢时,拒绝运输。

七、根据各地区用罐情况,及时和调度站联系要罐。保证本地区空、重坐底数量,确保及时开钩,满足生产单位用料、用罐。

八、付井口、主坡底,对于需要规定的时间,执行凭证升、入坑的物料、设备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手续升、入坑,对防爆电器设备要严格执行入

-32-

井许可证制度。

九、付井口、主坡底把钩工(信号工)负责把候车室内的门在运人时打开,运人结束后锁住。

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悉风机性能,做到会维护、会保养、会使用、会处理故障,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2、定期注油、擦拭机器,清理风机房范围内的卫生,保证机器的完好与清洁。

3、认真保管好备件的检修工具,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4、参加设备的检修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5、认真执行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严守工作岗位,详细填写运转日志。

局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局扇风机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局扇的管理使用工作,保证局扇正常运转。

2、每班负责对局扇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有循环用,吸风口附近是否有杂物,风筒接口是否严密等进行检查处理,或汇报有关人员。

-33-

3、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和操作。

4、经常与通风员联系,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含量,含量超限时与班组长、通风员相互处理。

5、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按操作规程,在通风员指挥下组织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

6、坚守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将本班局扇运转情况向班组长汇报。

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压风机司机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压风机性能做到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使用、会排除故障。

3、经常保养压风机,保证设备的完好,机房范围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4、搞好机房的安全防火,防火设施必须完好无缺。

5、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

6、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严守工作岗位,详细填写运行记录。

-34-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井上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定,严禁带电作业,按时检查维修各种电气设备。

3、严格检修质量,所检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及时准备各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为维护保养设备提供方便条件,同时要管好用好备件材料。

6、认真进行交接班,对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实地向下班交待。

7、努力钻研技术掌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数据,运行情况等。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修理好所负责的电器设备。

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运输矿石、岩石和各种材料在安全条件下完成的任务。

二、认真执行运输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行车。

三、必须保持使用各种防跑溜车安全装置,每班进行检查试验,发现失灵或

-35-

损坏,要及时汇报,领导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行车。

四、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禁止蹬车上下,并监督他人。

五、平巷人力推车时严禁高速放车,严禁搭蹬运行中的矿车。

六、井口运输巷道保持清洁干净,及时清理巷道,爱护矿车,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七、井上运输工要精力集中,检查好罐车的连接装置,或绳头与罐车的连接,确认无误与信号正确时再打开阻车器方可下车。

八、严格执行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不准擅自变动,严禁采用口喊、敲打声方法发送信号。

九、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进行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无关工作。

十、维护保养好信号电器装置,及其它安全实施。

十一、保持井口、井底作业范围内清洁卫生,做到工作地点无杂物,行人畅通。

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简称:一办、二查、四应、四必须、五禁止) 一办:变电所一切操作,先必须办操作票。 二查:查对停送电线路是否有工作票相符。

-36-

查高低压配电柜高低压电流是否运行正常。 四应:

1、停电后验明确实无电,应接好地线。

2、应挂好"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指示。

3、送电时应收回工作票,拆除接地线,才能送电。

4、应按操作票,逐条逐项核对后才能送电。 四必须:

1、一切工作必须戴好绝缘保护品。

2、一切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护一人操作。

3、必须按操作票操作。

4、检查设备停电后,必须验明无电,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去工作。 五禁止:

1、禁止无工作票,以预约时间停送电。

2、禁止一人送电。

3、禁止用水灭电器火灾。

4、禁止值班穿拖鞋、胶鞋操作。

5、禁止值班玩闹、喝酒、聊天、闲串。

电工岗位责任制

1、做好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供电。

-37-

2、按照完好标准和电气规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停送电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努力学习技术,提高业务能力。

5、填写好安装检修和试验记录。

6、使用保管好工具和仪表。

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

2、工作前检查好现场,及时清除易燃物,定好安全防护措施。

3、严格执行焊割规程及操作规程。

4、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技术要求进行焊接,保证质量。

5、爱护设备,熟悉设备,保证安全运转。

6、节约材料,达到物尽其用。

7、工作后或车间检修完毕后,清理好现场。

电锯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二、. 开工前必须对带锯、圆锯、行走车等部位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

-38-

隐患及时排除。

三、. 掌握规格质量,合理改锯,合理出好材料,确保生产安全用料。

四、 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逐步做到会用、能修。

五、保持厂区清洁,打扫锯沫及各种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烟火,下班时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六、做到"四懂、四会",积极参加科举办的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意识,关键时刻冲在前,干在先。

七、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锅炉、澡塘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澡塘用水和职工饮水。保证职工能洗上干净、舒适的热水澡。

2、负责澡塘内外卫生的清扫,要做到干净、整齐、无异味。

3、坚守工作岗位,防火防盗,做好锅炉、澡塘、更衣室安全保卫工作。

4、经常检查锅炉汽压,水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监控操作技术。

-39-

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三、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四、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五、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六、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七、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按规定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工作。

2、负责对分工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水、防突、瓦斯抽放及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况检查,维护与管理。

3、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当出现上述异常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4、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

-40-

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6、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测瓦斯的有关规定,做好检查记录。

7、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县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

8、做到持证上岗,坚持现场交接班。

通风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通风区长和通风技术人员的领导下,搞好矿井测风工作,协助通风技术人员搞好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进行测风,填写测风日志,掌握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量,温度和瓦斯变化情况,对有效测点的合理性和有效风量的真实性负责。

三、按规定要求测定分析和报送通风报表。

四、负责风量调整,系统改变和漏风的调查,配合班长搞好通风设施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保证矿井有效风量达到规定要求。

五、按时绘制、修改和报送通风系统图及有关图纸。管理好有关图板,按领导要求搞好技术资料的观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及入档保存工作。

六、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时准确地汇报

-41-

出有关数据、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组行政、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与矿党政保持高度的一致。

二、负责接受矿、科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对测量组人员进行工作布置、检查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对组内工作、组与组之间的工作负责协调,负责对矿内基层单位进行测量工作联系。

三、严格执行矿、科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认真管理,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完成当月入井任务。

四、负责审核本组的测量技术方案、图纸、文字总结及报告等。注重先进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负责对测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五、负责组织测量成果台帐、技术达标资料的整理、归纳及局对矿的技术达标受检资料的准备。

六、加强出勤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必要地替代一些工作量,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对所管专业安全负相应的责任。

七、组织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业务学习,想方设法提高测量精度,对本组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负责。

八、加强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注重对仪器的保养及维护工作;组织本

-42-

组人员多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九、负责完成矿、科临时交办任务。

工程质量验收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单位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

二、 在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根据实际量测数据和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定级。

三、认真学习本专业业务知识和标准,熟知本地区的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按标准和作业规程施工。

四、 严格查处一切"三违"现象和不安全行为,杜绝-切事故的发生。

五、 不管哪个专业进行达标检查,当日检查必须当日向科长汇报检查的情况。

六、 各种资料、报表、台帐、牌板、图表要齐全,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做到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无误,原始资料要妥善保存。

七、 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坚持请销假制度。

八、 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舒适宽畅。

-43-

装煤工岗位责任制

1、开工前检查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完好无损。

2、每次放炮后,必须经班组长或放炮员许可,方可进入工作地点。

3、装煤必须在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并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半煤岩在分装分运,保证煤炭质量。

5、装煤时,要注意附近电器设备和通风排水设施。

6、在倾角大于25度倾斜巷道内装煤,要打好挡板,防止大块滑下伤人。

掘进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一)巷道掘进工必须熟悉掘进工作地区的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

(二)巷道掘进工必须熟悉所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三)掘进工作前要备好掘进工作所用的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完好使用。

-44-

(四)掘进工作前要备好掘进工作所使用的支架材料,不合格的支架材料不得使用。

(五)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掘进支护,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六)维护好掘进工作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完好无损。 (七)掘进过程及时敲邦问顶,工作面来压时,及时撤出工作人员。 (八)发现掘进工作面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组长和矿长汇报。

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巷修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技术规定,保证组织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贯彻。

二、认真执行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施工质量,各项技术指标的顺利完成。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修改、制定和完善、追踪和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现场和设计条件制定修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熟悉地质和地区情况,掌握地质变化,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意积累技术资料,不断改进技术管理,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技术科取得联系,并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参加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上好技术课,抓好技术练兵,提高职

-45-

工的技术素质,作好职工上岗换证工作。

电钻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1、爱护电钻,电钻线必须吊挂好,用完后,电钻、电钻线必须撤出,回采面撤离安全出口5-8米安全地方,掘进工作面撤出迎头15米处并盘挂整齐,坏电钻当班上井。

2、钻眼前要检查好工作地点顶帮,支架的安全情况。

3、按照作业规程及工作面具体情况合理布置炮眼,保证爆破和循环进度,拉净钻眼内的煤、岩粉。

4、打眼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地点,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沼气,含量达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

5、爱护工具,不得丢失,负责领取,保管及磨好钻头,保证使用。

风钻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一、熟悉和掌握工程设计规格要求,熟知工作地点范围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

二、按照爆破说明书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钻眼定位。

三、开工前首先要掌握好中、腰线,并把中、腰线引至工作面。

四、工作中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6-

五、坚持湿式打眼,掌握风钻及其它钻具性能和使用方法。

六、钻眼前预量好钻杆长度,保证钻眼深度,并达到钻眼直、平、齐的要求。

七、发现工作面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汇报,采取防范措施。

八、使用的钻具设备发现有损坏现象,应及时更换。

九、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完后将钻具、风管、水管等设施,放在安全地带,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十、服从班组长的指挥,完成本职工作。

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依照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

二、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

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

四、负责本地区的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领退、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帐物对口,杜绝丢失浪费。

五、管理好本地区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风筒距头符合规定要求,保

-47-

证正常通风。

六、按规定协助瓦斯员排放瓦斯,执行探放瓦斯和探放水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规定。

七、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和放炮日志,严格按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

放炮警戒工岗位责任制

1、现场由班、组长指定有经验和责任心强的工人担任放炮警戒工作,担任放炮警戒人员按照班、组长指定的警戒地点,做好警戒工作,在警戒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或与其它人员闲谈。

2、警戒工作期间,不得放任何人入警戒区。

3、只有得到指定警戒人员的班、组长亲自通知撤岗后,才能撤除警戒。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规程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二、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任务,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矿纪矿规,切实做到身边无"三违",身后无事故。

-48-

三、必须严格做到:"五到"、"三勤"、"三铁"。 "五到"即:想到、走到、说到,做到、看到。 "三勤"即:腿勤、嘴勤、手勤。 "三铁"即:铁面、铁心、铁手腕。

四、 抓好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安全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五、 认真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规定时间升入坑,严格交接班,并坚持汇报制度。

六、 严格执行本矿及上级有关部门停头停面的管理规定。

七、 严格遵守零散作业人员行为规范,保证本人不"三违"。

八、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科领导交办任务。

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厂(坑、采区、队)车间及工段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受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规定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三、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动用品。

四、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

-49-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某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下一篇:妈妈送给宝贝的祝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