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

2022-10-28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

公路新改建工程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

G318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工程A标段项目经理部 危险化学品专项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机场进场路与G318交叉处,路线终点在白朗县阿亚村,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5m,路线全长26.5Km(不含断链)。主线起点至机场大门之间路段为机场进场路,采用市政道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22.46m/24.66m(既有道路单侧加宽)。白朗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白朗连接线全长7.015Km。

二、排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及要求,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安全整治工作,在全项目范围内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排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各驻地场站、仓库的安全隐患。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汽油使用、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5、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

6、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汽油的使用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和使用情况;

8、危化品运输单位资质符合性及安全运行情况,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资质符合性情况;

9、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液位、温度、压力监测仪表完好情况,是否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

10、可燃气体报警仪完好情况;

11、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在有效期内;

12、避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

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等。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排查组,负责组织各有关人员实施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李玉生 付组长:张凯、付旭东

成员:宁芳海、王天凤、姜涛、陈穎、宋明生、程庆 刘浚、李东航、鲁春梅、赵杨、梁宇、步玉杰

六、专项整治方式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3月1日-3月16日)

组织参建人员进行相关文件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动员工作,让全员明白本次关于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是全面贯彻西藏自治区交通质量安全监督局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17日-4月1日)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质量安全监督局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对我部存在的危化品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和总结阶段(4月1日-5月1日) 我部将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出的问题,根据台帐,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

(一)、检查阶段

排查组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自查自改的清单于5月8日前在进行汇总。

(二)、整改阶段

根据排查组排查情况,对于一般隐患立即着手整改;对较大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安全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1、排查组汇总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向总监办和指挥部汇报;

2、各有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 “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明确检查任务,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彻底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3、发现隐患要按“五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立即进行整改,安全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通报。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G318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 新改建工程A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5月8日

第二篇:幼儿园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

高邮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学校危化品管理、使用现状,排查整治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和食堂、餐厅等相关部位危化品安全隐患,健全危化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发生重大危化品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教学校、通用技术学校、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整治内容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以及规范使用情况;食堂管道煤气、气瓶的储存与安全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张贴与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与记录情况;重点区域技防、物防、人防落实情况;根据使用化学品的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情况。

四、整治方法

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学校自查、镇(区、街道)内学校互查、市级督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综合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形成清单,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排查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依托专业部门,彻底排查学校危险化学品、燃气存放以及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同时,及时报送相关表格至市教育局。

主要检查内容为:

1.对学校食堂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进行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2.对照《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清单》,对学校实验室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危化品的存储量进行清点,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填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登记表》(见 1 附件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含危险化学品和食堂燃气使用情况)及整改方法,填写附件3。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排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危化品保管室防盗门窗、监控报警装置、危化品专柜、消防等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等;

5.管理是否严格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废弃的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安全处置;“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整改治理(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定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组织逐校检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督查总结

市教育局与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市学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同步开展督查工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

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如皋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和全面推动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重点负责与市安委会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南通教育局安监处的对接与相关材料上报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有效;局办公室(勤工办)重点负责牵头对学校食堂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局基础教育科重点负责组织对师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系列教育;局财务审计科重点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局职社办重点负责职业教育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的督查工作;局电教装备室牵头负责本次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重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整治。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镇(区、街道)、本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合理分工,组织好自查、互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四个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到位;二是检查落实到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对逾期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安全投入到位。学校要保证安全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四是隐患整改到位。各地要督促相关学校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三篇: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旺苍县黄洋镇中心小学校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根据县教科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对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母鑫华

成员: 张荣华 李海 王菊华

要求检查组成员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4日)。传达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的制度。化学仪器室、实验室各种制度齐全,均上墙公示。具体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仪器室管理人员职责》、《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化学实验应急处理办法》等。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为了加强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化学仪器室、化学实验室由王菊华老师具体负责,教科室主管,检查组督促。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学校实验室、食堂、宿舍、办公区域和仓储设施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本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问题的,建立台账,填写《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排查的主要任务为:

1、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进行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2、对照《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清单》,对学校实验室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存储量进行清点,摸清底细,逐一登记;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排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危化品保管室防盗门窗、监控报警装置、危化品专柜、消防等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等;

5、管理是否严格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废弃的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安全处置;“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是否落实。

(三)检查抽查阶段(9月底前)。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结合进行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现象,将给予批评、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5日前)

根据要求和目标任务,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挖掘亮点,研究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2016年10月

第四篇:危化品和消防专项整治总结

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消防管理,按照公司(安【2015】11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专项整治通知,在项目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出了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规范了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基本的安全条件,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应急处理能力,消除了隐患,有效地杜绝了危化品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项目部安委会对此次整治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等作了统一部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为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项目部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过动员、布置,使广大职工认识了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的目前形势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步骤、方法和整治重点。

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

根据文件要求,项目部于2015年2月16日对施工现场和生活营地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或建议,具体落实到相应负责人,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4、 整治工作中的亮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对项目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注意检查,清点,按照相应标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用电线路的设置进行了合理的规范,并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将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分,并决定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以后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加强规范使用和日常管理。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闭合情况。

目前项目部范围内属于危险化学品检查对象的只有氧气、乙炔的使用、管理,主要存在氧气、乙炔瓶的安全放置不符合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应急知识、能力缺少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能进行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项目部将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培训,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杜绝麻痹思想和习惯性违章作业,对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不正确穿戴方面继续纠正,加强管理力度。另外,对于施工用电和生活营地的用电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 下一步工作重点

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继续以各部门自查自纠自除隐患为重点,避免危险化学品和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本次检查的基础上,今后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用电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五篇:港口危化品整治方案

浙江省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学品罐区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全省化学品罐区设备实施的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化学品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坚决杜绝化学品罐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的检查范围覆盖全省所有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化学品罐区,港区内油气装卸码头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另行部署。

专项整治为期半年,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至12月。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

1 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二)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正常操作时严禁内浮顶罐浮盘和物料之间形成空间,特殊情况下确需超低液位操作时,在恢复进料时,要确保进料流速小于限定流速,以防产生静电引发事故。出现液位高低位报警时,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上游装置波动时,要加强进罐区物料的分析检测,防止高温物料或轻组分进入储罐引发事故。对有装卸栈台的罐区要严格装卸作业管理和车辆管理,防止违规作业影响罐区安全。严格按变更管理要求,加强罐区变更管理。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三)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内特殊作业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及检维修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认真进行风险分析,严格隔离、置换(蒸煮)吹扫,严格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要严格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受限空间氧含量,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强化过程监控。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严禁对未经清洗置换的储罐进行动火作业。作业出现险情时,救援人员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科学施救。要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加强承包商员工培训,做好作业交底和现场监护。

(四)加强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管理。对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完好。加强化学品储罐腐蚀监控,定期清罐检查,发现腐蚀减薄

2 防系统完好;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要确保氮封系统完好在用。

(五)强化化学品罐区人员培训。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防护器材,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和中毒窒息的科学施救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源头管控。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完善设备设施。可燃液体储罐要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罐区要定期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七)进一步加大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日常巡回检查,定期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2013年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 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7月-9月)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迅速宣传发动,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单位化学品罐区进行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化学品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

3 监管危化„2012‟145号)文件要求。各企业(包括中央在浙及省属企业)要于9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当地安监部门。

(二)市、县属地检查阶段(9月-10月)

各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一企一册”,汇编成册,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该关停必须关停。各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省部属企业要于10月20日前将辖区化学品罐区检查整治情况书面报省安监局。

(三)省级抽查阶段(10月-11月)

省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分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各市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对我省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

4 案, 明确检查任务,细化阶段目标,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

(二)确保宣传发动到位。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专题培训和网格化管理等多种途径,确保化学品罐区企业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及时曝光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警示教育。

(三)确保检查整改到位。各地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监管“严执法”、整治“重实效”,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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