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煤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
矿长岗位职责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班组检身房;分管业务:隐患排查与整治、反“三违”、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事故查处等。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认真落实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矿长监督检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矿长汇报,提出考核意见。
4.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保证完成质量。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的管理,组织、指挥安检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指导、检查安检人员工作,管好用好装备。
6.根据煤矿管理需要及时提出和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矿长组织起草矿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发展规划,起草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奖惩办法, 经矿安全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7.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落实情况。
8.负责同时抓好分管专业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并安全质量大检查。
9.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
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0.负责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落实情况,参加审定安全施工方案,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11.负责检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检身和初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2.协助矿长组织好安全办公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好安全例会,主持、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抓好安全文化体系的建设,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
持证上岗情况。
15.定期组织应急事件和救灾救援预案的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立即协助矿长启动预案,参加和协助矿长组织指挥事故救灾救援工作。
1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职权范围处理事故责任人或提出处理意见。
17.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 、工程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采煤、掘进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回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支护质量、顶板管理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分管科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分管队班组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库管、后勤。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省市的煤矿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会审、贯彻作业规程,指导、督促采掘班组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掘进和新工作面的投产验收,组织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安装拆除和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巷道维修、回收等工作。
4.负责生产调度管理。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动态,组织井下生产用物料的运输
和储放,搞好综合平衡、均衡生产,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
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国家规程、井田地质资料、井田开拓情况和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6.认真落实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落实及处理工作。
7.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8.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生产建设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9.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10.负责管理火工品管理。组织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管理,确保库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签批火工品发放。
11.负责文明生产及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制定生产环境治理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12.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生产例会、班组长例会、放炮员例会、顶板管理分析例会;按时参加机电、运输专业会议,主持或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
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
2、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随时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4、调阅矿内各部门的安全记录,听取安全管理汇报。
5、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6、拒绝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7、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8、提名奖励安全管理有功人员。
9、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全矿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我矿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目标的制定、指标分解及考核。
2、督促检查矿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公司管理规定等情况。
3、完成矿长下达的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措项目及方案,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5、检查矿属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由于监察、检查不力,发生矿井重大灾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6、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落实补救措施。审查落实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领导责任。
7、检查矿属各单位现场管理情况,对现场不负责任,空班漏检、作风飘浮等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对分管的部门,负责随时检查其安全管理情况,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领导责任。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
10、督促“煤矿三大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1、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3、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天数。
14、发生事故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挥抢救,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制定完善补救、防范措施,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15、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第三篇:通风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做好矿井通风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全矿日常通风管理各项工作。
2、对全矿通风安全一切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
3、配合总工程师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总体规划,根据井下实际制定各工作面配风计划。
4、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班前安全和通风知识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通风检查。
5、负责审核、检查各区队作业规程中有关通风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掌握矿井通风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如巷道的风阻、风量分配、气候条件、瓦斯涌出等情况。
7、严把通风设施质量关,加强通风人员、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通风管理制度。
8、对破坏通风设施的现象有权作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后勤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主管全矿的后勤工作,直接对矿长负责,具体分管办公室、环保科、保卫科及贺昌矿的对外协调工作。
2、负责贺昌矿后勤工作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监督各相关单位落实实施。
3、负责组织召开后勤保障会议,监督落实会议安排的事项,提高为一线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4、定期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
5、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6、协调好地方关系,维护企业利益,及时向矿长请示汇报。
7、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事情。
8、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得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助理安全生产职责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劳
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2、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和制止“三违”负责。
3、每月定期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负有直接责任。
4、每月定期组织分管范围内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目标。
5、协助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6、组织分管范围内职工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篇: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位职责
广西博白县澳通矿业有限公司
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矿长)抓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及时主持专题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各时期的工作。
三、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四、领导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研科目、重大技术改项目和其它重大任务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
五、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矿级每月一次、工区级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检查活动。落实整改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本单位的办公会或工作例会报告分析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情况,提出各时期工作的部署意见。
六、组织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和伤亡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负责事故指挥,调查了解情况,主持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召开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专项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组织和领导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考核上岗的工作,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和检查防范措施。
八、督促检查所属责任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向主要负责人(矿长)汇报。
九、负责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收集和采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抓好并确保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序运作。
十、组织编制、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依法依规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并确保证件合法有效。
第五篇:矿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令、决定,以及矿行政和职代会的决议,对全矿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的职权范围,负责矿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聘用和解聘本矿中层领导干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负责;
4.掌握全矿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重大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效益计划和市场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远景计划和、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6.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审查、批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确保矿井达标; 8.抓好技术创新,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9.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和科、队长会议,研究和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0.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劳动条件;
11.支持工会、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
12.协调和处理好企业与地方关系,签署矿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对外的重大行政问题。
13.组织职工群众切实做好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生产副矿长的岗位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松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安监处分)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3、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7、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8、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9、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10、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11、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12、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3、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相关科室,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报表。
4、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文件的要求,组织机电工程设计、大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安全措施或审查上报工作,参与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等、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审查意见。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矿井机电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机电部门、队组编制实施机电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机电方面的技术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8、参与各类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审查、上报机电运输事故报告。
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决定。
2、早晨八点前参加安全碰头会,对特殊环节,变化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排除作业提出技术要求。
3、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4、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 建设,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矿 井建设,技术改造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组织研究解决合理开发资源,采掘衔接,合理集中生产,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术问题。
6、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并检查记录瓦斯, 水害, 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措施落实进度。
7、组织技术开发,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新材料。
8、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副总工程师解决各方 面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矿井技术管理,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申报等 方面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安排有关部门实施。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术工作,组织编制 "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现场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隐患的排除工作。
10,审签新增作业项目和补充在用作业项目设计,规程,安全 技术措施,审签通风瓦斯日报表。
矿长助理兼通风区区长
1、主持通风区的全面工作,对本区、队实施监管,并对其行为结果负责。
2、负责组织通风区安全、生产、成本、质量标准化建设指标的分解、督促、考核。
3、负责组织通风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措施、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的实施。
4、负责组织通风区劳动组织、劳动定额、规章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报审批。
5、负责通风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
6、负责通风区管辖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7、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严格贯彻落实矿级会议决议、精神。
8、通知通风区内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通风区材料的审批、瓦斯报表、通风报表的审核。
10、负责通风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11、积极参加班前会议、坚持跟班作业。
12、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成本、投融资、预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拟订或规划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方案;
4、组织拟定公司预算大纲及财务预算,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核融资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
7、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并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8、参与集团重大投融资决策,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
9、审定财务、会计、审计等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10、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