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规范范文

2022-06-24

第一篇:社会保障卡规范范文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服务规范

庆市人社党发〔2012〕6号

中共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服务规范》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服务规范》已经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效能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人社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指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人社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衣着整洁得体、仪表仪容端庄大方,行为举止文明高尚。

第五条遵守考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因事、因病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六条工作时间须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溜岗,不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在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看电影、聊天和上不健康网站等。

第七条对工作精益求精,办事、撰文要严谨细致,注重质量,讲求效率,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推诿拖拉,贻误工作。坚持按程序办事,不越级、不越权、不推卸责任。

第八条倡导微笑服务,对前来办事群众要起身相迎、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细心解答,礼貌用语。

第九条严格落实“三无”制度,切实做到无关系办事、无停留办理、无利益服务。坚决杜绝无关系不办事,有关系乱办事以及有意刁难、推拖,甚至吃、拿、卡、要等现象。

第十条遵守会议规定,按时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开会时集中精力,认真做好记录,不讨论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遵守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维护文明办公环境。上班时先打扫卫生,下班时关闭门窗和电源。办公室布局美观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面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保守工作秘密,不私自传播、泄露不宜公开的会议决定、决议。

第十三条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保证局域网络健康、安全和通畅。严禁在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有关国家秘密的任何信息。

第十四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提倡节能降耗,自觉养成节水、节电、节用办公耗材的良好习惯,做到物尽其用,用其适当。

第十五条识大体、顾大局、坚持原则,服从组织,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协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第十六条接打电话应轻拿轻放,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问您找哪位”。接听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重要事情要记录,通话完毕要说“再见”。

第十七条遵守社会交际礼仪,进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讲究语言文明,大力提倡普通话。

第十八条凡违反上述行为规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服务规范

一、注重公众形象

(一) 仪容、仪表

工作时间,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仪容整洁、仪表大方,统一着装,亮牌上岗。

(二) 服务用语

1、表示询问:“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请到某某号窗口办理此业务”。

2、办理业务:“您好”、“您请讲”、“请稍候”、“不客气”、“您慢走”、“再见”。

3、表示歉意:“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耽误您的时间了”。

4、表示劝慰:“别着急”、“请您慢慢说”、“请您放心”、“我来帮您联系”。

(三) 做到热情服务

1、对办事群众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对办事群众做到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站式办结。

3、做到接待群众热心、解决问题耐心、办事文明细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

二、推行服务创新

(一) 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

1、实行“零距离服务”:上班期间为办事群众提供面对面的零距离服务。

2、实行“AB工作制”:服务窗口一律不许空岗,A岗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或因事暂时离岗,B岗工作人员应及时补岗,对因特殊情况离岗又无法补岗的应即时亮牌告知。

3、落实首问责任制:对电话或前来办事的群众,首位接待人,要热情接待,解答,耐心帮助联系或衔接。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事项,需要提供或补正的材料,应一次性予以告知,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告知其理由。

5、编印“服务指南”:在各科室(窗口)摆放主要办事指南及该科室(窗口)业务的详细服务指南,告知群众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

6、推行政务公开:即:人社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公示、业务指南公示、收费标准公示、服务承诺公示、服务监督电话公示、工作人员公示牌公示。

7、实行业务信息化管理:及时修改和完善各项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畅通服务渠道,推行网络服务、电话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开放式、自助式的服务。

8、实行便民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群众提供桌椅、茶水及其他日常用品。提供印有本单位业务科室(窗口)办理的主要业务及联系电话的便民服务卡。

(二) 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促进服务水平提高

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科室(单位)”活动,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采取“科室(单位)推荐、职工测评、群众监督、班子决定”的评选办法,通过争创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三、认真学习调研

(一)强化能力建设

1、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体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求学习形式灵活多样;举办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全局人员共同提高。

2、不定期开展文明礼仪、计算机、公文写作、重点业务、政策法规等知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3、鼓励工作人员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4、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二)大兴调查调研之风

1、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以上调研性文章。

2、鼓励工作人员就全局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深入研究各项业务,撰写调研报告或各类专业性论文。

3、每年定期对调研报告、合理化建议及论文进行评选,根据工作需要,将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转化为成果。

(三)建立“五种文化”

⑴团队文化,形成“一家人”的团队。

⑵竞争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⑶交流文化,释放压力,激发创造力。

⑷激情文化,交换工作内容,调动工作激情。

⑸公平文化,业绩公正,竞争公平。

四、创建良好环境

(一) 在服务场所张贴人性化服务标语、摆放绿色盆景等,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舒适、温馨的办事环境。

(二) 搞好环境卫生,确保服务场所窗明几净、卫生整洁。

(三) 各服务窗口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室设备摆放整齐、座位排列有序,在显著位置摆放岗位公示牌、业务告知单等。

(四) 建立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定期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五、加强科学管理

(一) 强化内部管理

1、建立完善局内各项制度,加强管理,促进全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完善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规范。

3、建立日常工作“月计划、季小结、年考评”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规定每项工作完成的具体标准、时限,并定期、不定期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做出绩效评价,形成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加强各科室、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服务效率。

5、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档案,逐步实行微机化管理,提高档案的检索、利用效率。

(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1、要增强节约意识,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

2、加强对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水、电、纸张等易耗品的管理,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促进节约,制止浪费。

六、严格廉洁自律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 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或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 通过设立“意见箱”、印制征求意见表、公开监督电话等,供群众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第二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 1. 概念定义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其属性为具备一定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物。

2.基本要求

2.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要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实施。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根据当地常住人口规模确定,常住人口在20万(含)以下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0-50万(含)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50-100万(含)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100万以上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一般应当在300平方米左右。

2.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应当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一般不应砌筑承重隔断墙。基础设施内部空间布局应当以功能实现为主导,在努力提高有效使用面积的同时,充分考虑实现各项服务功能的需要,能够通过灵活组合室内空间来构成各个功能区。

2.3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以实用、适用、简朴和节约资源为原则,从建筑设计、建材选用到室内布局、装修装饰,都要坚持实用性和适用性。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做到美观大方、经久耐用,杜绝奢侈浪费,严禁华而不实。

3.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3.1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一般应当在其综合性服务场所提供公共就业、人才引进和代理、社会保障经办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服务项目包括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享受就业政策申请审核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人才引进手续办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代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保关系转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法律政策咨询、宣传服务、档案保管、数据存储等。

3.2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空间一般由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行政人员办公室以及必要的辅助设施组成。其中,服务大厅作为主要

1 的服务设施,其面积一般应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60%左右,并应做到宽敞通透、采光良好、层高适宜、空气流通,方便疏散,保障人群汇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3.3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一般应设有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职业指导区、招聘洽谈区、人才引进和代理服务区、等候休息区。

咨询服务台。一般应设在服务大厅门口,为来访者提供服务引导、业务咨询、政策咨询、投诉接待等。在咨询服务台显著位置应张贴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指南,放置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简介等宣传资料。

信息发布区。配置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和自助服务终端电子设备、纸制信息栏等装置,用于发布劳动力供求、价位等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和有关政策信息。信息发布装置应注意空间布局,避免功能区域之间的相互干扰。

综合服务区。设置若干个专项业务服务柜台,用来开展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管理、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

职业指导区。设置职业指导室或多功能教室,用来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指导室或多功能教室一般采用封闭结构以免干扰。

招聘洽谈区。设置若干个招聘摊位,给用人单位用来开展现场招聘洽谈活动。

人才引进和代理服务区。设若干服务柜台,为本地引进人才和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提供手续办理、代理等服务。

等候休息区。配各适当数量座椅等,方便服务对象等候休息。 3.4社会保险经办大厅一般应设有咨询服务台、业务办理区、等侯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政策宣传区。

咨询服务台。由专人提供服务引导、业务咨询、政策咨询等。

业务办理区。按照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设置柜台,用来开展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待遇发放、社会保险转移等业务。

等候休息区。配备适当数量座椅等,方便服务对象等候休息。

自助服务区。配置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方便群众查询相关政策、本人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金额等信息,自助办理有关业务。

2 政策宣传区。配置液晶电视或电子显示屏,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免费发放政策知识小册子等有关资料。

3.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区。设置申请仲裁接待咨询窗口、调解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解室采用封闭结构以免干扰。

3.6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区。设有举报投诉窗口,受理举报投诉、书面审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行政调解等服务。

3.7 综合利用服务大厅。应对服务大厅内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等各项功能分区业务用房进行合理整合,科学安排空间布局,最大程度的利用服务空间。

3.8 机房用来安放服务器、交换机等电子设备,档案室用来存放、查询档案资料,均应采用封闭结构。档案室的面积应保证档案资料存储和查阅需要。机房建设应根据国家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合理确定设计级别并执行,同时设计服务场地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档案室的建设要求应按照相应的建筑设计规范执行。机房和档案室内均应配备烟雾报警器和干式灭火器。

3.9业务经办人员办公室面积应控制在总建筑面积标准的l0%以内。 4.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4.1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应当满足其实现主要服务功能的需要。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为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必要的公共服务。服务项目一般包括求职和招聘登记、就业信息发布、就业与失业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劳务输出管理和服务、用人单位招聘服务,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法律政策咨询、宣传服务、档案保管等。

4.2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础设施一般由服务大厅、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及必要的辅助用房组成。服务大厅作为主要的服务设施,其面积一般应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60%左右,并应做到宽敞通透、采光良好,保障人群汇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3 就业服务大厅一般应配备信息发布装置、综合服务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设置一些招聘摊位。

3 信息发布装置一般可设置纸制信息栏,有条件的地方可增设电子显示屏,用于发布劳动力供求、价位等就业信息和有关政策信息。

综合服务柜台主要用来办理求职和招聘登记、职业介绍、就业管理等柜面业务。

多功能教室,主要用来开展职业培训和指导。 4.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功能区域一般由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区、等候区、查询区组成。

业务办理区。设置服务柜台,开展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待遇审核领取等社保服务,用于办理社保业务。

等候区。配备若干座椅,方便群众等候休息。

查询区。配备告示栏、政策宣传册等资料。开展咨询和宣传服务。 4.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采用封闭结构。 4.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受理举报投诉、书面审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行政调解等服务。

4.7综合利用服务大厅。应对服务大厅内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的各项功能分区进行合理整合,最大程度的利用服务空间。

4.8档案室用来存放、查询档案资料,应采用封闭结构。档案室的建设要求应按照相应的建筑设计规范执行。档案室内应配备烟雾报警器和干式灭火器。

5.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5.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备是指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因履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职能的需要所必备的自动化业务设备。

5.2基本要求。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服务设备配置应当以实用、适用、节约资源为原则,从设备选型到设备安装,都要坚持实用性和适用性。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做到美观大方、经久耐用,杜绝奢侈浪费。

第三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来,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在县规服和行政效能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具体指导下,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质量是核心,群众满意是标准”为准则,结合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初步建立起了

城乡统筹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局行政效能提高和服务环境改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闵晓春为组长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印发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了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今年,全局系统组织学习了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以及规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先后组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新政策的业务培训,让干部职工及时适应劳动保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健全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认真执行《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严格行政纪律。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邀请公众参加评议劳动保障机关,拓展社会公众参与评议的途径,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增强评议的信度和效度;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投诉举报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并将投诉处理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与全县用人单位、劳动者广泛的联系,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我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制度设计和落实情况、公务员的业绩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融入绩效奖金制,奖优罚劣。

二、进一步巩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巩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成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结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第二次全面升级,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目,前我局153项审批事项已报请县规服办进入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已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坚决防止了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2、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以“统一窗口受理、集中科室办理、一体化运作”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缩短了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今年,劳动保障分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务35万余件,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同。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

1、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市场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了职业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诚信制度,完善市场诚信体系。二是依法实行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制度,逐步完善了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了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帮助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在行业营造“以诚为本、信守承诺、诚信经营”的氛围,努力创建服务功能全、能力强、效率高,讲信用、重品牌的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三是加大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市场的整改力度,引导行业自律,培育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强化用人单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了用人单位(企业)征信系统,通过对用人单位(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的征集、汇总、上报和通报,强化用人单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五统一”和“三落实”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确保了各项控制指标落到实处,我局作为全省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试点单位,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四、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机制

1、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理顺机关科室和局属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推进局机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解决了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以及管理真空等问题,使主办

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同时,根据内设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划分和人员配备情况,完善了《职位职责说明》,实行岗位代理制,避免出现空岗。

2、减少内部办事环节。按照“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原则,进一步梳理编排和优化了内部办事工作流程,规定办事时限,最终方便部门与部门之间办事。业

务联系紧密的部门之间,加强业务联系、工作协调、信息交换,建立了联系协作机制,积极推行了协同办公。

3、提高办事效率。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好务的同时,切实提高为其他科室、单位服务的质量。为其他科室、单位服务的事项,也要明确承诺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防止出现内耗,严禁推诿扯皮和办事拖沓,影响工作效率。

4、精简会议文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严格遵守精文简会的规定,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搞好服务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会议、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改进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程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文稿、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倡导清新简练文风。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充分运用oa信息化办公系统和公文交换,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五、深化政务公开

1、全面清理规范化文件。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对—4月的规范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5份规范化文件被废止,19份规范化文件被保留。规范化文件的清理为我县项目突破、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

2、推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了对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现代工业港劳动保障中心5个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信息填报工作。

3、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落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已制定的劳动保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全年共更新了300余条相关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及时化。同时,充分利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示范点”查询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4、加强县公众信息网维护工作。加强了对县公众信息网上“便民告知”专栏中的“劳务信息”项目内容的更新。落实了一名工作人员随时维护、更新“便民告知”专栏中的内容,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更多、更新的用工信息。

5、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急预警机制,制定了应急预警预案,对上级重要指示、领导批示和基层应办事项、突发公共事项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了县领导和相关工作部门迅即办理。

六、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明显

我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价制”四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日日有考勤、月月有总结、季季有评议、年年有述职,增加了全局干部职工互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提高的机会,增强了干部职工认真总结经验更好工作的意识,从而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局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绩效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我局通过坚持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群众满意就是标准”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克服了“官本位”的监管观念,做到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观念,形成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做到了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绩效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觉研究问题,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现工作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探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三)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部门之间、干部之间都能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提高了整个机关的运作效率。

(四)干部作风建设有新的改进。突出表现在两个提高。一是学习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不少同志认识到建设全民社会保障系统对劳动保障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都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研讨和学历教育,不断给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局机关形成了围绕创新、自觉学习、研究思考问题的良好风气。二是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通过强化绩效考评,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对工作都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机关公平竞争、争先创新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七、建设廉洁节约型机关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建立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行政行为体制。

二是认真落实资金采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单位公有资金采购都能按照规定实行报建、招投标情况。近年来我局电脑、新装空调等办公设备采购都严格履行了招投标相关手续;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办公室填写加油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加油出车,杜绝了公车私用。

三是规范了公务招待、接待管理。在单位招待、接待费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做到对口接待,陪同人数从简,坚持必须、可能、节约的原则,来客接待分管局长负责,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安排在指定饭店就餐。由于我局制度健全,执行坚决,各项工作井井有条,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

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和《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城乡一体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规范设置和配套建设,并在每个镇选择1—2个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作为亮点打造。

目前,一是各镇均建立了1—2个亮点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并按要求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场地;二是永泉村、云凌村、战旗村、泉水村、天星村5个试点村已全部落实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其中:永泉村、云凌村、战旗村、泉水村均已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办公电话、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并有序开展日常工作。三是各镇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标识牌已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全部上墙安装完毕。

今年,通过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政府(机关)建设和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使全局系统实际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办事效率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持续改进,为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扎实推进试验区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第四篇:安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引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社会

安徽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身份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并可进一步扩展承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安徽省社会保障卡由国家统一规划,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

二、什么是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201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人民银行开展战略性合作,推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建设。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在具有记录信息、查询信息、办理业务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实现协同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与银行金融业务,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加载金融功能的形式,由隐蔽磁条加芯片的方式过渡,最终在同一芯片内实现金融功能。

安徽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正

— 1 — 面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采用迎客松水印图案作为背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印有合作银行标识及名称、发卡单位名称、银联标识、持卡人照片、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中国国籍国内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华侨等则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编制规则统一分配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号、有效期限、发卡单位印章、银行卡号、ATM标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银行服务电话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智能卡芯片,既支持社会保障业务,又支持金融业务。目前,安徽省共有七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标记该卡所属银行信息。样式如下:

三、新发放的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新卡)与原社会保障卡(老卡)的区别

— 2 — 1.新卡采用国家社会保障卡文件和数据结构2.0标准,全省统一建设,数据集中管理,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老卡采用国家社会保障卡文件和数据结构1.0标准,由各市组织制作、发放,不能全省通用。部分市未发放老卡。

2.新卡是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老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功能。

3.新卡正式使用后,老卡将陆续停用,具体衔接办法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

按照人社部总体规划,社会保障卡有六大功能:

(一)电子凭证功能。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二)信息记录功能。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自助查询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终端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异地

— 3 — 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五)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职业技能鉴定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六)金融支付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人社部规划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优化

— 4 — 业务经办规程,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六大功能应用。各市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普遍支持在统筹地区内的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和门诊药店购药,支持省内异地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社会保障卡应用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五、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一)申领

在安徽省内居住、就业或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国公民、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申领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社区(村)集体办理,也可由申请人到就业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本人签字确认的申领登记表。

(3)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交制卡工本费。

(二)密码修改与重置 1.初始密码和账户激活

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障应用和银行账户均设置有初始密码。社会保障应用的初始密码(均为:123456)必须修改后才能使用,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及时持本人社会保

— 5 — 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或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用卡网点修改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同时按照相应银行规定修改银行账户初始密码。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金融功能;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2.密码遗忘后的处理

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密码,须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重置手续。

3.密码锁定后的处理

为确保社会保障卡使用安全,如果持卡人将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连续10次输入错误(人社部计划将其调整为6次,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我省将对新制社会保障卡做相应调整),该卡将不能使用,并提示密码锁定。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被锁定后,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解锁手续。

如果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密码被锁定,须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解锁手续。

(三)信息修改

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机构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按照注

— 6 — 销、新申请流程换卡。

持卡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非社会保障卡卡面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或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等途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个人信息变更。银行账户的非社会保障卡卡面个人信息变更,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四)挂失解挂 1.如何办理挂失

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持卡人可以先行办理临时挂失,再办理正式挂失,也可以直接办理正式挂失。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都不可使用。

1)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临时挂失和银行账户临时挂失。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的网点柜台、12333电话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完成社会保障应用临时挂失。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临时挂失。

2)正式挂失。正式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和银行账户正式挂失。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正式挂失。

2.如何办理解挂

持卡人办理挂失后,未办理补领申请手续前,找回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已办

— 7 — 理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不可办理解挂。解挂包括社会保障应用解挂和银行账户解挂。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解挂。银行账户解挂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补(换)卡

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持卡人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申请补(换)卡,并按照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持卡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领卡回执,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领卡,然后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旧卡由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回收。

持卡人如在社会保障卡补(换)期间急需用卡,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临时卡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与正式卡一致,无银行账户。临时卡有效期3个月,持卡人在有效期满或领取新卡时须交还临时卡,否则新卡将无法激活。临时卡免费申领,遗失或损坏须按照规定缴纳制卡工本费。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即时补(换)卡试点,各地将陆续开通即时补换卡业务。已开通的地区,参保人提交补(换)卡申请后,正常情况下可在一周内领卡。

(六)注销

持卡人有以下情况的,可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1)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2)因社会保障卡姓名或社会保障号码错误需换卡的;3)需变更发卡地的;4)需变更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的。

— 8 — 注销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持卡人应持社会保障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注销,并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已注销的社会保障卡由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收回。

六、社会保障卡的常见问题

(一)社会保障应用与银行账户的关系

从管理主体上来看,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银行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等。

(二)异地办理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等业务不支持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的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业务支持异地办理,持卡人可在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异地业务遵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代办

社会保障卡申请、社会保障应用挂失、解挂、注销等各项业务可以代办,代办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相关业务代办遵照社保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异地应用

社会保障卡采用省级集中建设,支持全省通读,省内任

— 9 — 一地市制作的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可正常使用。持卡人在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时可不换卡。

社会保障卡是否可在省内跨参保地使用(业务发生地与参保地不同),取决于实际应用场景,如: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持卡就医结算应用时,社会保障卡可跨参保地使用。

由于全国性的社保卡管理服务及业务应用平台尚在建设阶段,目前暂不支持跨省用卡。

(五)如何正确保管社会保障卡

1.不要将社会保障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避免损坏卡面和芯片。

2.牢记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

3.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

4.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七、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因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如发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在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应用等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其上级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 10 —

八、联系方式

1.社会保障卡咨询服务电话:12333 2.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机构咨询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中国建设银行 95533 徽商银行 9658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5580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合作社 96669

— 11 —

第五篇: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什么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参与发行社保卡的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加载金融功能的集成电路卡。 2.社会保障卡有哪些主要功能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制作。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主要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终端上或者登录网站查询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障信息。持卡人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医疗报销费用和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社会保障卡还是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享受各项服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通过加载金融功能,使其具备银行卡(借记卡)的功能,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结算、理财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的金融功能。 3.社会保障卡卡面说明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A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卡的下半部刷有透明的隐蔽磁条,用于银行业务; B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合作银行名称及标识、银行卡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印章、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右侧中部嵌有芯片,该芯片既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又支持银行借记卡业务。 4.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证)的区别

社会保障卡是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技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联相关标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并带有金融借记功能的复合卡。具备原医保卡的所有功能,此外该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凭卡看病就医,还可以凭卡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各项优惠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社会保障各项业务。 5.社会保障卡中社会保险账户与银行金融账户的关系

每张社会保障卡上都有两个账户,即社会保险账户与银行金融账户,这两个账户之间互相独立,账户内的资金不能互转。社会保险账户的密码和银行金融账户的密码是两个独立的密码,需由持卡人分别设定和保管。 6.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其工本费由合作银行承担,不向个人收取费用。如果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需要补卡、换卡时,补换卡费用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 7.正确保管社会保障卡

为保护卡面的隐蔽磁条和芯片,延长使用寿命,请不要将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请不要将卡转借他人使用,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免社会保险账户或银行金融账户被盗用。

二、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

(一)社会保障卡的激活启用和密码 1.社会保障卡如何激活启用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必须由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手续后,才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将同时激活。启用金融功能时需由持卡人本人设置银行金融账户密码。 因行动不方便等特殊原因,参保人本人不能前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社会保障卡功能的,需参保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合作银行上门服务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联系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及时提供上门激活服务。 需提交以下手续:

(1)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银行上门激活服务申请);

(2)交验申领人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障卡的密码

社会保障卡密码分为社会保险账户密码和银行金融账户密码,两个密码相互独立,需由持卡人自行设定并妥善保管。

社会保险账户初始密码沿用持卡人原医保卡(证)的密码;银行金融账户密码为持卡人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时自行设定的密码。 3.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险账户密码可由持卡人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修改,也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触摸屏等联网的自助设备或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修改。

社会保障卡银行金融账户密码可通过合作银行ATM机、营业网点柜台进行修改。 4.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如持卡人遗忘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险账户密码,持卡人须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持卡人遗忘了社会保障卡银行金融账户密码,持卡人须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社会保险账户密码可由持卡人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卡密码重置业务)进行重置;银行金融账户密码可通过营业网点柜台等渠道进行重置。密码重置须持卡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密码必须设为6位阿拉伯数字,请不要将6位相同数字、连续数字、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作为用户密码。

注: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及解挂后,社会保险账户密码依然有效。

(二)社会保障卡的日常业务办理

社会保障卡的日常业务包括: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挂失、解挂、补办、换卡、转移、注销,以及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申领、挂失、解挂、回收。

其中,仅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独受理的业务包括: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转移,以及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申领、挂失、解挂、回收;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银行联合受理的业务包括:社会保障卡的挂失、解挂、补办、换卡、注销。

有条件的地州市可联合办理上述业务,积极创建“一站式”联合办公环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障卡综合业务,逐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1.社会保障卡申领

由申领人或所在单位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手续:

(1)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

(2)交验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协助发卡单位(如银行、社区)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时需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三联及有效身份证件。 3.社会保障卡激活

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卡面标识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4.社会保障卡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的密码设置由本人持卡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窗口进行修改;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密码设置需在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办理。 5.社会保障卡的挂失

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

(1)口头挂失

持卡人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先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参保地公布的咨询服务电话和卡面标识的合作银行公布的客服电话分别挂失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口头挂失后,如社会保障卡未遗失,且未办理书面挂失的,持卡人需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解挂”手续,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解挂手续应按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规定办理。

(2)书面挂失

持卡人确认遗失社会保障卡者需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办”手续。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和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条件具备地区可设立银行和社保“一站式”补挂窗口统一办理。)需填写审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并由卡面标识银行和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加盖公章确认。

注: 1.办理书面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业务(解挂)

2.在银行办理书面挂失业务时,需根据相关银行的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6.社会保障卡解挂

所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在未办理“补办”卡手续前,即未填写确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前,社会保障卡未遗失的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解挂。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解挂,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解挂手续,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解挂手续按合作银行的规定办理。(如建行金融功能口头挂失10 天后自然解挂,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自动恢复正常使用) 7.社会保障卡补卡

补卡人须办理完毕“书面挂失”后方可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手续与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流程相同。按规定时间补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三联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新卡并办理相关激活手续。 8.临时卡办理

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期间的持卡人和急需持卡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如参保职工急需就诊住院或慢性病取药者,可申请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临时卡,该卡有效期限为60日。因特殊原因可办理延期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时需将临时卡交回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 9.社会保障卡的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在地(州、市)范围内转移时不需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只需办理人员关系转移业务。

社会保险关系在自治区范围内跨地区转移时不需要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只需到新参保地办理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后,再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重置卡内社保信息即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信息不变。

社会保险关系全国跨省(市、自治区)转移,需按社会保障卡相关规定办理。 10.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持卡人因遗失社会保障卡社保应用密码的,需本人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社保应用密码重置。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密码重置需按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规定办理。 11.社会保障卡销卡 持卡人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销卡手续。

持卡人办理销卡手续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会保险关系终结证明,先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销卡手续,凭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再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应用的注销,合作银行将卡粉碎销毁。 注:须先办清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银行业务后,方可办理销卡手续。 12.社会保障卡换卡

因卡片个人信息有误、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芯片或磁条损坏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及有效期届满的,办理销卡后按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急需住院或慢病取药者,需办理临时卡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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