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论文

2022-04-15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论文 篇1:

牢牢把握民族团结总基调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在自治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0%,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化推进的背景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牢牢把握各民族大团结的总基调,紧扣各民族同发展的核心要务,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城市的凝聚力、融合力和创造力,增强各族群众建设城市、充实城市、发展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各族群众在城市家园中共生共荣、共建共享。

由点到面、点面结合,不断积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经验和方法

全面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作为加强民族团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纳入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制定城市民族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服务政策保障工作。出台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政策,放宽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低保门槛,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列出5-15%的岗位面向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的少数民族群众,可以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低保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等。搭建、完善服务管理少数民族的载体和桥梁。包头市构建城市民族工作数字化系统,东胜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开设“少数民族之家”“东胜民族之家”。部分地区创建少数民族服务与援助中心,建立了民族工作台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事项。少数民族聚居区90%的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90%的社区建有居民文化活动室,98%的社区有远程教育系统,80%的社区配备了卫生室。各盟市旗县90%以上的社区有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少数民族比例达到39.7%。传承弘揚民族文化,增强城市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吸引力。依法加大对党政机关和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管理力度,全区民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盟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努力打造民族街区,加强民族文化古籍的挖掘保护,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亲切感、归属感和认同感。

珍惜成效、着眼未来,直面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服务管理难度逐步加大。转移进城的农牧民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多方面问题,一些进城少数民族群众不适应、不服从市场监管和城市规则,增加了服务和管理难度。社区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社区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经费短缺,工作开展相对困难。民族语言文字使用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公共场所蒙文标识不完备,服务窗口没有蒙语翻译,一些部门对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不够重视,错写、错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清真食品管理难度较大。由于国家相关规定还没有出台,清真食品无法可依、有章不循的问题比较突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平衡,必须引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勇于担当、一往无前,不断推进全区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来谋划,科学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建立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形成“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试点经验推广,全面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学习推广城市民族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以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纵横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网络一体化管理。

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积极构筑城市少数民族精神家园。抓好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强化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合理配备蒙汉兼通的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能够提供蒙古语文服务。

全面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严格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角度来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加强对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清真食品行业的扶持力度,打造清真食品品牌。

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才能赢得民族工作的未来。我们要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城市民族工作,努力实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自治区70周年大庆营造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

(供稿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论文 篇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治区民委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强化“五个认同”,着力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坚决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着力推动蒙古语文事业全面发展,着力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方向是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凝聚力更加强大的命运共同体,关键是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基础是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根基,根本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鼓励和引导各族人民增强“五个认同”,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讲好内蒙古民族团结故事,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线上主题教育,倡导中华民族一家亲,构筑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完善体制机制,从顶层着眼,从基础着手,确保创建工作有制度、有方案、有目标、有内容、有抓手、有载体、有特色。持续开展评优选先工作,推动示范点建设标准化、品牌化,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谋划制定打基础、管长远的举措,突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政策、资金、项目的投入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召开全区民委系统脱贫攻坚暨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现场会,结合中央專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聚焦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交流经验,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同时配合国家民委做好联系帮扶巴林右旗工作,持续推进民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区57个民贸旗县内的民贸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进行重新认定,举办全区第四期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培训班,推动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地执行。召开全区民族乡工作座谈会,总结和研究全区民族乡工作。

三是做好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9月8日至16日在郑州市举办,其中马术项目分会场设在呼和浩特市。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一项重点工作,要认真做好组团、报名、训练、参赛等各项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有参赛任务的盟市要认真做好备训参赛等准备工作,特别是呼和浩特市要做好承办马术项目的各项筹备工作。

四是继续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精神,指导鄂尔多斯市开展好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城市试点工作。加强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提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搭建、享有和传承民族文化、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民族优惠政策评估。加强全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清真食品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完善清真食品数字化管理系统,完成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采集、核查和发布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妥善处理蒙古语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党政机关翻译机构薄弱、翻译人员缺矢、文件蒙汉文并用率不高的情况,准备召开全区党政机关翻译工作会议研究相关问题。积极推进蒙古语名词术语的审定统一和蒙古语标准音的推广普及工作。认真做好《蒙古文正字法词典》修订工作,确保年底前修订完成。开展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情况专家评议活动,举办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研修班和蒙古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数字化建设与共享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实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项目。做好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组织召开八协小组第十八次成员会议,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协作。协助国家民委承办好“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全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全国巡展”。

六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民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民委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民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主动权,守好主阵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求实效,教育引导民委系统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论文 篇3:

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

昆明市有54种民族成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会城市。辖14个县市区,167个乡、街道办事处,其中有3个民族自治县,9个民族乡,45个民族村民委员会、2196个民族杂居自然村,9个世居少数民族(以彝、回、白、苗、傈僳、傣、壮等民族为主)。全市少数民族人口76.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2%,少数民族遍布14个县市区,分布地域面积达1104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2.6%。昆明市的少数民族具有人口多、分布广、大分散、小聚居、交错分布且流动大的特点。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建设新昆明的发展战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要性日渐凸显。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积极找准定位,结合实际,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强意识、搞调研、定思路、抓落实,坚持以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为关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找准定位,创民族团结佳绩

思路决定出路。有新思路,才有新出路;有新观念,才有新作为。昆明市是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沟通情感,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合作共事,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也是昆明市民族工作的重头戏和中心工作。基于这样的思路,昆明市民族工作部门以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以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创出了佳绩。

签定《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收到实效。为使昆明市的民族团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管理机制,在总结以往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市民委制定了2004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14个县(市)区民宗局签定了《责任书》,各县(市)区又与民族工作任务重、难点、热点问题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签定《责任书》。同时,市民委还与市内10家企业、302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别签定了责任制。全年安排团结稳定专项经费53.5万元,市财政每年还拿出16万元作为《责任书》考核奖,做到年头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尾有考核,使《责任书》真正落到了实处。

及时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增多,传统的单位制度被打破,村社日益成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单位,这就要求民族工作必须重心下移。市民委一方面在“热点”、“难点”重点地区增设信息员、联络员和调解员,定期发给补贴,明确职责,保一方平安;另一方面建立市每半年、县区每季度、乡镇每月、村社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所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在调处过程中,坚持七个立足于(即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争取群众的大多数,立足于防止事态扩大,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防止产生连锁反应,立足于抓早抓小,立足于一次性解决问题)和坚持六个结合(即经常性与定期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定调处单位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结合,疏导化解矛盾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处理民族问题与依靠本地本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相结合)。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借口民族问题即放宽处罚,也不歧视或者带某种偏见加重处罚,更不能把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肇事说成民族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触犯法律的,不管属哪个民族的人,都要支持公安绳之以法。一年来,全市民委系统就妥善调处了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涉及20个县市区、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处率达94.4%。排查隐患48起,涉及4个地州市、126个县市区、101个乡镇10万余人。接待来信来人上访180件(人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同时,认真、严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对经济、治安、民事、刑事案件处理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因公开出版、广播影视和日常生活伤害民族感情,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发的突发事件;因田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等,在调处过程中,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面解决的尽量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与现实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是出入较大的,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对于群众要求领导和部门协调调查解决的,做到现场交办。在此基础上,注重把工作经常化,做在平时,使突发事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有所下降。一年来,由于民委系统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13次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得到加强。一段时间,昆明市食品市场“清真不清”,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堆、混存、混销“三混”现象突出,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反映强烈,经常有人打电话和亲自到市民委反映要求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昆明市民委会同市委统战部、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按照《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对全市1100多家生产、销售、经营户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收回转借或冒领《清真标牌》5块,拆除7块,对标识中有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禁忌的文字、图案、标牌和未办证照的经营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整个清真食品大检查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说到底主要是做好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工作,核心是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做好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工作,一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建好回民公墓;二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三要排除国内外势力的干扰;四要及时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昆明市总人口为578.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6.2万人,占总人口的14.29%,在总人口中,流动人口83.3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的12.68%。仅会泽县新街乡和寻甸县柯渡镇就有2万回民进城经商。流动人口与流出地的绝大多数人相比,算是能人,但进入城市后,他们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工厂、餐馆、旅店等事业单位雇佣就业,或者从事蔬菜贩运、美容美发、餐饮、修理、百货、收旧等自营就业或雇佣就业,他们工作不稳定、居住环境较差、劳动强度大、工资偏低,而住房、医疗、劳动保险、社会福利等诸多方面遇到很多困难,处于弱势群体。为保护这些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城市稳定,按照《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建立了《昆明市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有16个部门对流动人口负有管理服务责任,同时在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中,成立了驻昆办事处及劳动管理服务站,组建了临时党支部,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由市政府出资,购买了回民公墓,组建了回民殡葬服务处,出台了《昆明市回民公墓管理办法》。仅以盘龙区金牛社区为例,就成立了27个联谊会,建立了民族团结联系卡,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社区在评选“十星”文明楼院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民族团结楼院竞赛活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等。为保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为维护城市稳定做了有益的尝试。

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献计献策。昆明市四城区区划调整,主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房屋拆迁,特别是顺城片区的拆迁改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比较关注,如果组织不周密,措施不力,方法不妥,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市民委本着对各级负责,对少数民族负责,于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完成了顺城片区、西山、官渡、五华、盘龙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拆迁改造的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调查报告中,为确保依法拆迁,给拆迁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议相关部门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要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要保护历史街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清真饮食文化,允许回迁的建议被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所采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拆迁改造模式,到目前为止,顺城片区拆迁已接近尾声。需拆迁的1373户仅剩8户、8个单位未签定拆迁补偿协议,现在建设单位正在做建设规划设计交市民审议,回迁房的建盖将于年底破土动工。整个顺城街片区拆迁改造工作比较平稳,市民委自始至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各级各族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昆明市民委先后完成了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散杂居少数民族调研、民族机动金使用情况调研、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公民的民族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召开《云南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举办县、乡、村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利用各种民族节日,开展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创建活动等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发放宣传材料19800余份,悬挂标语口号28条,出板报155期,制作宣传栏50块,出动流动宣传车28台,接待咨询人数达3000余人。做到党报党刊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专栏上有图片,街道有标语。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创新带来新发展

昆明市少数民族的特点决定了昆明市民族工作的难度,具有城市民族工作,又有农村民族工作,面对民族工作的这种多重性,昆明市民委不断学习、锐意创新,使民族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

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实实在在为少数民族办实事

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使少数民族群众富裕起来,发展是关键。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市财政2004年安排民族机动金480万元,争取省级扶持252万元,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改贴息贷款100万元,协调水利、农业、交通、邮电、电力等有关部门的专项经费3600万元,共实施了296个项目。同时组织四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赴银川参加2004年中国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少数民族精品展销会,发展了3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建设得到推广应用;扶贫工作取得好成绩,民族统计工作有所进展;回民殡葬服务井然有序;为14个县市区民宗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省、市民族专项经费使用经省审计部门审计,资金使用合理,做到专款专用,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述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04年,在西山区谷律乡成立了民族中学,在宜良县耿家营乡成立了民族小学,现在全市已有民族中学6所,职中1所、初中3所、完小2所、市以上半寄宿制完小140所、县市区半寄宿制小学20所,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学生10.3万人,占全市中小学生的16.2%。为培养少数民族适用人才,对二职中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每生每年从民族机动金中安排6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加分和对困难民族学生实施补助措施巩固“两基”成果,不断提高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和升学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跟踪检查全市贯彻实施民族教育法规情况,对全市的民族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用最好的地段办教育、最好的房子做学校,最优美的环境建校园,民族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

通过发展民族教育,举办培训班,选派到外地挂职锻炼,送高等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全市现有少数民族干部15141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1.7%,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努力探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寻求探索各民族之间单一的、封闭半封闭的经济模式与转型的现代新经济建设上的最佳结合点,寻求探索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最佳结合点,昆明市制定了民族体育文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积极组织培训后备人才,踊跃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好成绩。为认真贯彻《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除积极参加民族民间歌、舞、乐、服饰等各种大赛展演外,还组织协调召开了全市40多个学会、90余人参加的民族理论研讨会,出版了《探索与思考》论文集两集,发表了数十篇论文,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以示范村为新起点,带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根据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团结示范点”和“兴边富民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昆明市的实际,昆明市民委把它划分为三片三种情况来组织实施。三片即市区以内、城郊结合部、边远山区,三种情况即主城区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社区居委会;基础条件好、发展较快的地方;自然条件差、发展滞后、民族问题多的地方,由市、县两级根据三片三种情况各选择一个点,每个县市区根据自己的实际再造一个点开展创建活动。比如:城区选择了金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活动;城郊结合部选择了官渡区小麻苴村开展“少数民族小康示范村”创建活动,在石林维则贫困乡阿着底村开展“民族团结奔小康示范村”活动。此项活动自开展以来,很受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示范带动作用好,效果比较明显。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多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并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民族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31个部门组成的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市民委的人员编制由1999年的19人增加至42人(其中有11人属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各县(市)区设有民宗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分别配备了专职干部218人,兼职干部179人分管民族工作。同时,还在重点行业、重点社区、重点人群组建了107人的编外队伍,且民族机动金随着财政的增长有所增加,真正体现了经费、人员、机构三落实和三加强。

2005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之年,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民族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在2004年末昆明市民族工作汇报会上,昆明市民委马洪苍主任强调要强化民族工作部门的五个能力建设:1、要促进民族工作的法制化、法律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2、要努力工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不断提高民族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3、心系民族地区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多做好事、实事,努力提高掌握民族经济工作的能力;4、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5、以新的意识、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内容,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民族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单一部门向多个部门转变;由政策性管理向政策性指导,依法管理转变;由事务型单位向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转变,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他还强调要以创新的意识,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工作方法,新的发展思路,新的精神面貌来迎接新的挑战。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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