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划局城市规划网

2023-04-15

第一篇:武汉规划局城市规划网

武汉规划局发言材料

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统筹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进入‚十二五‛,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主城+新城组群(1+6)’城市格局‛和‚实现工业倍增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武汉城乡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结构由工业化中期阶段向后期阶段的转变、城镇发展由主城外拓向都市发展区一体化发展的转变、城市交通由传统的混合慢速模式向新的大容量快速交通主导模式转变,这一系列转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空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城市各项建设的协调性和不同阶段下城乡规划的前瞻性。

为此,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省住建厅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依据国务院批复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由武汉市政府组织,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开展了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职能,引导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一、优化编制体系,突出实施型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环节。《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2011年3月3日,

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1年9月底前按法定程序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保证‘十二五’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的及时有效落实‛。

按照要求,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原有‚1+6+1‛导控型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的实施型规划的建设,逐步形成 ‚二段五层次、主干加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其中,二段即‚导控型规划+实施型规划‛,也就是主干规划体系;五层次,即导控型规划三个层次,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规导则;实施型规划两个层次,包括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的行动规划体系,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的动态实施。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构建‚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规划‛实施型规划体系,有利于在总体规划的框架体系下,以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将总规的长远目标分解成不同阶段实施的具体目标,统筹和策划城市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对城市近期建设提供具体引导和有效控制,促进总规分阶段滚动实施。

2、加强与“十二五”规划协同,搭建宏观调控城乡发展的“双平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统一调配财政资源,引导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决策行动在投资方向上的协同;近期建设规划统一调配空间资源,引导各项投资在空间上的协同,共同构建统筹协

调各项城镇建设行为的‚双平台‛,形成政府决策和规划导向的强大合力。

3、结合各区域发展需求,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区域发展的抓手作用。遵循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原则,以空间为平台,协调各个区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设施环境等建设的一体化发展,体现城乡规划的整体效益。同时,加强与武汉城市圈规划的协调,密切城市圈各城市发展的对接,实质性推进武汉城市圈的一体化进程。

4、强化规划部门主动策划能力,充分发挥规划的主动实施作用。按照‚城市经营‛的发展理念,通过建立规划建设动态评估机制,主动作为,针对性地策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引导城市土地资源、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弥补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可有效地将城乡规划的无形价值转化为城镇建设的有形财富,实现规划的主动实施。

二、近期建设规划的核心内容

近期建设规划侧重于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其编制主要通过明确近期空间发展战略、重点地区和重大建设项目, 强化对土地储备供应、城市投融资、环境保护等各类建设计划的空间统筹和综合调控,引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全社会各个主体的决策和行动,实现投资方向上的协同,从而引导城乡建设有序发展。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突出近期战略导向,确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三大中心、三个武汉‛总体目标,规划进一步确定了‚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构筑两型社会示范城市、创建民生幸福宜居城市‛的城乡建设目标。即,全面提升武汉在国家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全力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强化生态框架保护、提升综合环境治理水平和低碳、高效的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设施均等、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和幸福武汉。

2、发挥空间统筹作用,构建“1+6”城镇空间发展新格局。‚1‛即主城区,重点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改造,加快推进王家墩商务区和四新、杨春湖、鲁巷城市副中心建设,差异化发展商务、会展、高铁经济和科技服务等功能,形成中国中部地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6‛是指在主城周边六个发展轴向上,按照中等城市规模建设6个新城,是未来城市空间拓展和产业布局的重点区域,着重加快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步伐,积极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积极打造新城中心,引导主城人口疏解。

3、加强区域交通与市内交通联系,促进城乡交通无缝衔接。加快构建‚环网结合、轴向放射‛的干道系统,强化‚四环十八射‛道路网络格局,重点解决过江交通,2015年公路跨长江通道10座、汉江通道9座,构筑都市发展区一体化路网系统。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将建11条城市及新城轨道交通

线路,总长349公里,公交出行比例大于35%。同时,进一步强化主城与6个新城组群之间交通,使新城中心与主城之间的车行距离不超过30分钟、公共客运出行距离不超过50分钟。

4、实施“两线三区”空间导控机制,提升城市发展持久力。按照‚大发展+大生态‛的思路,明确划定城市增长边界(UGB)、生态底线‚二线‛,以及集中发展区、弹性过渡区、生态底线区‚三区‛,并提出相应的分区发展指引和生态管控政策。城市增长边界内是‚大发展‛区域,建设用地指标、工业园区、新城中心、轨道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向增长边界内集中。城市增长边界外是‚大生态‛保护区域,其空间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的功能化、法定化及开发保护的同步化。

5、实施区域联动发展,推行更高水平的城乡统筹建设。按照‚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建设思路,加快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引导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农业倾斜。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强化农林牧渔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中心镇和一般镇为基础,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邮政等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三、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

以近期建设规划引导城乡建设是武汉市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

重要举措。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和实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以及国际、国内专家和市民意见。2011年11月18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以武政“2011”79号文批复了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该规划是‚‘十二五’期间统筹各类城乡建设实施、指导城镇空间发展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2011年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指导,重点强化实施型规划的编制工作,主动作为,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

一是强化对年度建设的引导,滚动开展年度计划和白皮书的制定工作。在编制完成《武汉市城乡规划建设蓝皮书》、《武汉市交通发展蓝皮书》、《武汉市地理信息蓝皮书》、《武汉市规划实施蓝皮书》的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武汉市城乡规划白皮书》,形成武汉市统一权威的规划实施评价平台。进一步细化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年度安排,开展了《武汉市2012年年度实施规划》的制定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各类建设计划,明确了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和促进了各项建设有序开展。同时,市规划局还积极构建市区两级的实施规划编制体系,指导各区开展区级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报告的编制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全市年度建设设施安排。

二是加强与市属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组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编制了《武汉市生态框架保护规划》、《武汉市农业生态区‚五线‛划定规划》等规划,制订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奠定了武汉市未来十年‚大发展+

大生态‛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格局。积极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开展了《武汉市新时期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武汉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武汉市绿道系统实施规划》等规划,保障了城市公共交通和快速网络建设,为改善城市交通出行奠定基础。积极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编制了《武汉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武汉市社区公共用房布局规划》、《武汉市商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研究》等规划,不断完善公共设施体系和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是促进城市功能的提升,主动开展重要功能区规划策划工作。强化‚四大工业板块‛战略的实施,完成《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东西湖暨吴家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武汉临空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等规划,全面落实工业倍增计划,推进了武汉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针对开发热点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汉正街地区发展振兴规划》、《汉江两岸文化旅游带概念规划》、《武汉长江大道沿线城市设计》等规划,谋划区域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为保障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编制了《辛亥革命百年庆典保障规划》、《市民之家规划方案设计》、《新港长江航运中心规划方案设计》等规划,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近期建设规划的机制保障

近期建设规划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编制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其

对城乡建设发展引导的实施效果。为此,我局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后,拟将进一步完善实施型规划体系建设,构建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动态规划评估、信息发布、项目审批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滚动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机制。将近期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建设规模、重点项目分解到年度,落实到责任部门,以有效指导每年城镇建设实施,促进总体规划的实施。

二是建立年度规划白皮书发布机制。对近期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和年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加强规划的动态监控、评估、反馈和调整,实现规划的跟踪管理,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度。

三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机制。成立服务重大项目的管理部门,对于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和用地指标上给予支持,确保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

四是建立近期建设信息管理机制。在规划管理‚一张图‛的基础上,全面收集规划实施的各项信息,形成网络信息反馈平台,作为下一轮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各部门专业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参考。

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实施型规划体系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府调控城市经济、引导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二篇:武汉地铁规划

在建的武汉地铁2号线将向南北两端延伸,其南延段(光谷广场至流芳)有望提前至2013年建成。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武汉7条地铁规划日前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意味着这些线路正式拿到“准生证”,可全面开建。

1号线(即轻轨)西延段:自东吴大道延伸至金山大道,线路长1.2公里,投资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1~2012年。目前,轻轨运营线路图上虽标注有金山大道站,但终点仍只到东吴大道站;

2号线南北延段:南延段自光谷广场到江夏流芳,北延段自常青花园到东西湖金银潭,线路共长10.3公里,投资58.8亿,规划建设期分别为2011~2013年、2013~2015年;

3号线一期:自蔡甸文岭站到汉口三金潭,线路长33.2公里,投资201.5亿,规划建设期为2010~2015年。目前,该线路王家墩北站等作为试验站(段),已提前开建;

4号线二期:自武昌火车站到汉阳黄金口,线路长16.9公里,投资112.3亿,规划建设期为2010~2014年。目前,该线路复兴路站、越江段等作为试验站(段),已提前上马;

6号线一期:自沌口体育中心到东西湖金银湖,线路长33.5公里,投资189.4亿,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7年;

7号线一期:自金银湖到武昌南湖花园,线路长29.9公里,投资179.5亿,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7年;

8号线一期:自金银潭至东湖华侨城,线路长17.6公里,投资128.6亿,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6年。

国家发改委建议,武汉应统筹考虑交通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时机,近期建设年限以2017年为宜,重点建设过江线路和部分引导城市外围组团形成的线路,3号线、6号线部分路段和8号线一期可以考虑适当延后。

据悉,此次我市一次获批7条地铁线路规划,是国内同类城市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期限最长、新增规模最大的规划。

第三篇:配电网优化规划

配电网优化规划的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电网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供电能力不足、网架结构薄弱、可靠性有待提高、电网建设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对城市配电网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保证电网改造建设的合理性和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保证供电质量,是供电企业的重要职责。

配电网规划主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规划区何时何地新建或改造电力设施,使得未来的电网能够满足:(1)符合的发展和各种电网技术的要求,安全可靠地为客户提供所需质量的电能;(2)能够满足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3)满足环保、美观等其他公众要求。在满足以上约束的基础上为企业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配电网的规划、改造重点是完善网架结构,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改造应从系统整体出发, 综合考虑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短路容量、保护配合、无功补偿及经济运行等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实际运行中的问题。

城市配电网应有明确的目标网架,目标网架应结构坚强、经济可靠、合理简洁、行灵活,现状网架应按目标网架的要求进行改造。根据市中心区、市区等不同区域的负荷类型、 预计负荷水平、 供电可靠性要求和上级电网状况,合理选择适合本地区特点的10kV 配电网目标网架。

10kV 配电网目标网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线规范合理、 运行灵活,具备充足的供电能力、 较强的负荷转供能力、以及对上级电网有一定的支撑能力;(2) 能够适应各类用电负荷、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能源的增长与发展,适应负荷接入与业务扩充;(3) 设备设施选型、安装安全可靠,具备较强的防护性能,有一定的抵御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4)线路设施及其结构便于开展带电作业;(5)保护配置、保护级数合理可靠;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电网规划, 结合分区具体地块的饱和负荷预测结果,预留目标网架的线路走廊路径及通道,以满足预期供电容量的增长。 配电网规划的意义:(1)通过配电网的优化规划,可以降低系统的网络损耗,改善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2)科学合理地确定变电站容量和位置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减少系统跨区交叉供电,有助于提高系统管理和运行效率;(3)配电网络的优化规划,可以大大提高系统的供电可靠性;(4)配电系统的优化规划是提高系统投资效益的最有效途径;(5)配电网络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影响配电自动化设施的投资效益,配电系统规划是配电自动化实施的基础。 规划人员的主要工作:

1、 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日常工作)

规划人员与运行班组和专责加强沟通协调,收集运行需求,和线路基础资料(线路基础台账表、线路历年负荷数据表、电缆走向图、一次接线图),为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同时对线路走廊和通道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控,掌握线路走廊和通道的使用情况,完善和更新地理接线图。根据地区经济的发展预测负荷发展趋势。针对各个地区的用电特性,组织开展配变台区典型日负荷实测工作,了解重点大用户和典型居民小区用电负荷特性,核实台区过载和低电压情况。

2、 围绕优化配网结构和满足运行需求开展规划立项和项目优选排序工作 规划人员通过收集的第一手运行资料,进行重载、轻载线路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结合新投运的变电站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召集相关部门、运行人员进行讨论,按照三个目标确定规划方案:一是优化配电网结构,二是平衡重载、轻载线路负荷(即解决正常运行方式下线路重载过载,异常运行方式下重载过载问题,重载过载线路与轻载线路负荷割接调整),三是对线路故障超过3次以上或运行状况恶劣的线路进行改造,对老旧线路及设备综合整治。根据线路问题的轻重缓急和变电站及相关工程的建设时序开展项目优选排序工作,并编制规划项目说明书。

3、 按照省公司对城网项目投资的要求,以配电网运行单位在日常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作为项目支撑依据,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提供充分的数据和图片等证据,确保90%以上的需求得到了省公司评审通过。(城网建设资金来源)

4、 项目分包、可研编制及设计出图

根据项目的内容、地域和线路互联情况,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市局统一部署,配合设计单位开展项目的设计查勘工作(设计交底)。联合运行班组对项目涉及到的架空线路走向、电缆路径及通道情况、环网柜位置及间隔剩余情况、配变台区等逐点、逐线进行确认,涉及方案调整的项目,与运行、设计人员沟通、讨论,并提出优化方案。

5、 主动作为,积极跟踪协调规划项目实施进度

城网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城网项目从规划到项目落地实施周期为1年左右(七个步骤:规划评估-项目优先排序-省公司审核立项-项目可研编制-设计查勘出图-施工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研、设计阶段是项目的第一个阶段,可研设计工作启动的时间及可研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城网项目及时性、合理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等。设计的滞后影响工程项目的按时开展,从而使得项目的后续工作随之延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工程实效。需要规划人员主动作为,积极跟踪协调规划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类项目的规划、可研、建设的一致性,保证项目建设的事实效果与规划目的一致。 对运行的要求:

1、 资料及时准确(补点需求 低压图纸 线路及设备台账、运行情况、故障分析报告及照片)

2、 规范上报数据格式

规划表格内容繁复,填报内容各有需求,搜集表格内容,转换填报格式等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重复劳动量大。

3、

4、

5、 一次图的完善、图纸异动规划人员是否可以参与审核 电缆通道图的完善和更新

用户接入规划与总体网架结构规划冲突。

用户项目是长沙电网建设的主要投资来源之一,应该要服务长沙配电大局,但实际上用户项目存在主要以下问题:一是用户项目外线工程部分线路走向设计不合理,但设计单位是以用户规划方案为准,线路走向设计不能做修改,如修改线路走向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并重新走流程来实现;二是公专结合项目用户配变设计不合理,部分用户配变容量设计按照设计手册生搬硬套,配变容量配置不合理,采用800kVA以上大容量配变较多,小户型公寓楼、结构可改变的商住楼等建筑用途不限于居住的建筑物的配变容量配置较小,用户同时率系数取值不合理,造成后期配变过载,设备投运后运维过程中又因公用配电间空间不够造成增容困难。

积极向市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汇报、协调,建议各类用户项目的方案审定的前期查勘工作需运维单位一同确定,确保用户项目外线设计与线路的终期走廊相符合,防止发生线路同方向重复占用线路通道走廊。

第四篇:武汉市规划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

于印发《武汉市规划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2009-11-23

武规发[2008]105号

各远城区规划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我局网上信访工作,确保局系统网上信访事项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办理,局研究制订了《武汉市规划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市规划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

(试 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人民群众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网络平台,进一步创建我市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网上信访事项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办文[2008]50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信访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武信[2008]8号),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网上信访工作原则

网上信访工作遵守及时受理、规范办理、集中管理、限时回复、规范公示、统一考评、定期通报”的原则。

二、网上信访受理范围

1、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城乡规划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2、对我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3、对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政行为等方面的诉求举报。

4、对中心城区内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但未按审批规定执行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5、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三、网上信访不受理范围

1、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人民大院,人民检察院职权 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信访事项。

5、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6、无实际内容的信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7、内容涉秘暂不能公开的。

8、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受理。承办单位应自觉受理并认真阅读和处理局信访处转办的网上信件(包括省长信箱、省公众诉求系统和市长信箱的来信),不得推辞、拒收、互相推诿。

2、办理。承办单位对所受理的网上信访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自办。来信事项属承办单位职能范围,由本单位直接办理。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能够直接答复的,承办单位应当即答复信访人。

(2)呈阅。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信访事项,应直接全文报送或来信摘要形式呈报有关领导阅批。

(3)参阅。属建议性意见,转相关单位参阅并反馈建议意见的可行性。

3、回告。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来信人,并将书面回复意见(纸质和电子版本)送市局信访处备查。

(1)时间要求。网上信访事项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省长信箱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市长信箱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告来信人;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办结的,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申请延时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日,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备案工作。

(2)审核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签发,在回复来信人的同时,反馈市局信访处书面办理结果。

五、督办和催办制度

局信访信息督办系统对网上信访件进行统一管理登记,督办,并对办理进度适时提醒、警示。对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期限到期前2天开始督办;对超过办结期限的应及时催办,限时办结。催办两次以上仍未办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监督和考核

1、局信访处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考核网上诉求与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适当时候在网上信访信息平台系统上通报、考核各类统计数据,数据包括:按期办结率、未办结率等。对网上信访事项处理到位、回复及时的给予表扬;对办理不落实,回复不及时、不认真,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

2、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范畴进行考核,并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

3、对应由本单位(部门)办理的网上信访事项,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的,局信访处可依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改正并按时办结。对未按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分管责任人和经办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篇:武汉国际化建设规划

武汉市外事办牵头工作规划(2013—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将武汉建设成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建设幸福武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为支撑,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为引领,着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将武汉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国际交往门户之都、国际产业聚集之都、国际商贸物流之都、国际人才创新之都、国际文化活力之都、国际生态宜居之都,为建成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性城市,进而建成全球性的创新中心、文化之都和重要的世界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密集举办国际活动。精心培育机博会、光博会、食博会、文博会、旅博会、动漫展、汽车展等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国际性展会。进一步办好国际杂技节、国际渡江节、国际旅游节、国际赛马节等节会,承办好世界女子网球协会(WTA)超五巡回赛武汉站赛事等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继续办好华创会、市人民政府国际咨询顾问团会议等国际性会议。办好国际园林博览会,努力打造一批本土高端会展品牌,着力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会议展览活动和高端专业学术会议落户武汉。到2016年,每年举办国际体育重大赛事2—3项,形成3—5个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园林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

(二)积极引进国际机构。尽快启动外国领事馆区规划和建设,引进外国领事机构及国际性组织,并争取外国政府在汉设立贸易代表处、代办处和签证处,争取更多国际商会、协会和国际经贸促进机构落户武汉。到2016年,外国驻汉领事馆及政府代表机构数量突破10家,落户武汉的国际商会、协会和国际经贸促进机构达到30家。(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三)提高参与国际事务的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对外交往,深化同现有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的交流合作,缔结更多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到2016年,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总数达到100个。(责任单位:市外办)

(四)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打造旅游产品推介平台,规划建设一批高端旅游项目。以开通国际直航为契机,积极开展国际旅游推广,吸引广大海外游客来汉旅游,建成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和都市休闲型城市、旅游中心城市,成为我国中部地区国际旅游集散地。到2016年,年接待海(境)外游客人数突破20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五)打造外资密集区。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武汉化工区、武汉新港等重点功能区为依托,以武汉未来科技城、中华科技产业园、光谷生物城、金融港、日本工业园、韩国科技园、韩国产业园、“6+3”新型工业化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法资密集区、美资密集区、日资密集区、韩资密集区等外资密集区以及港资、台资密集区。到2016年,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65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基地。建立并完善服务企业总部工作机制,搭建总部经济发展平台,鼓励和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区域性营销、物流总部,央企区域性公司总部,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总部,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到2016年,落户武汉的世界500强项目达到250个以上,引进各类外资金融机构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七)吸引国际高端产业聚集。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倍增计

划”,制定汽车、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产品配套路线图,着力引进行业龙头和配套企业。广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创新资源,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率先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八)支持本土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承接国际高端工程、加强国际劳务合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发展对外贸易,建立生产基地,设立研发机构,健全营销体系,带动产品、技术、设备、材料出口,努力打造一批有实力的本土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建设通达全球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高水平规划建设国际航空物流港和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集国际中转、国际快递、国际货代、仓储保税及物流增值服务于一体的航空物流产业核心功能平台。加快建设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高速公路路网重要枢纽、国家重要门户机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提升“汉新欧”铁路国际货运专列服务功能,将武汉建设成为服务全国、辐射亚太、面向世界的国家物流中心、亚太地区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管理的重要节点,形成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国际区域性物流枢纽。到2016年,航空旅客年吞吐量超过2000万人次,货物年吞吐量达到15万吨,国际直飞客货运航线达到20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十)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提升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鼓励企业进入大型跨国公司全球供应和采购体系,支持企业加快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加强保税区建设和国际交易平台、国家级出口基地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国际结算中心平台建设,强化国际会展、国际金融结算、采购交易等服务功能,率先建成配套功能全、服务品质优、国际影响大的国际贸易中心。到2016年,外贸年进出口总额突破417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建设国际会展名城。按照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标准管理和运作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提高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光谷科技会展中心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展览公司来我市发展,支持我市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合作,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到2016年,年举办国际会展活动数量达到8—1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十二)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世界一流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到2016年,年实现企业总收入12000亿元。(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十三)集聚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加快制订企业研发中心引进计划,加强和完善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创新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建设相关科技服务、管理机构,为引进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创造条件。到2016年,培育和集聚跨国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

(十四)建设区域性国际教育中心。大力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与国外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国际组织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到2016年,引进1—2所国际知名大学落户武汉,规划建设2—3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

(十五)构筑国际人才高地。深入推进“黄鹤英才计划”、“黄鹤特支计划”和“3551光谷人才计划”,大规模引进和培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海外留学人员以不同形式来汉工作创业。到2016年,年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200名左右,年出国(境)培训高层次人才达到200人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外办)

(十六)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武汉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或者承担国际性科研项目及科技合作计划,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人才交流或者设立联合研究机构。争取在汉举办重大国际性学术会议和高层次的科技交流活动。加快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合作载体建设,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落户武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七)建设国际知名的“文化名城”。充分发掘武汉文化资源,推进武汉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初步建成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读书之城、博物馆之城、艺术之城、设计创新之城、大学之城。到2016年,基本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名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八)发展国际文化产业。深化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际高端文化产业、知名文化品牌和各类人才,争取在我国中部地区率先建成集文化精品创作、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文化人才培养、文化要素配置、文化交流展示、文化产业研究等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文化产业园区。到2016年,争取打造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九)大力推进文化“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广“汉派”文化,传承发展“长江文明”,弘扬人本、信义、竞合、创新、开放、包容等城市价值理念,打造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武汉文化名片。加强与港澳台、国际文化名城的文化交流合作,提升文化服务的国际水准,形成独具特色、兼容并包的城市文化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十)实施城市形象国际推广营销战略。制订并实施面向国内外的城市形象宣传计划,通过政府传播、媒体传播和活动传播等途径,充分利用重要载体、重大事件和名人效应推广城市形象。加强同国际知名传媒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提升武汉国际知名度。到2016年,拍摄一部高水准的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城市对外宣传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十一)提升城市建设的国际品质。加快推进“两江四岸”城市核心区规划建设,打造靓丽的城市天际线。进一步强化“1+6”城市空间格局,加大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保护力度,建设最具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空气质量和湖泊水质,在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等有条件的区域实现直饮水供应。实施冬暖夏凉工程,完善城市供热制冷体系。在交通干道、主要景区、主要街区、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重点单位等场所设立双语图文标志以及双语语音服务系统。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初步形成快捷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到2016年,全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160公里以上,重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全部设立规范双语标志,并建成一批外国风情街。(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汉地铁集团、市外办)

(二十二)打造国际化社区。按照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在汉外国人的职业和生活需求,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外籍人士聚居社区,提升外籍人士在汉居家、休闲、创业、社交环境质量,吸引更多的国(境)外人士来汉置业创业、居住生活。到2016年,建成1—2个高品质的国际社区。(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

(二十三)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推行国际规则,使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行政等各项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调控机制、运行方式等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兼容和对接,做到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环境国际化。深入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武汉”工程,加强政府外文网站建设,加大英文周报发行量,改版外国人在汉生活服务手册,构建符合我市实

际的外国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市民学外语”活动。建立外语咨询与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在汉外籍人士信息获取渠道,使吃、住、行、游、购、娱的设施和服务与国际接轨,提高外籍人士在汉学习、工作、生活的舒适度和满意度。到2016年,在汉居住境外人士突破5万人,兴建1—2家国际医院,英文版《长江周报》发行量突破10万份。(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推进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外办办公。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各项工作纳入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将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工作纳入计划,由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二)注重顶层设计。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深入开展武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顶层设计,制订武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规划,编制武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指标体系,就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深度的国际国内调研,同时对世界国际化大都市进行有价值的比较研究。

(三)提供经费支持。根据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实际需要,由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扩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加大对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市民参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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