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含冰量富冰冻土

2022-07-11

第一篇:高含冰量富冰冻土

冰冻灾害应对措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措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1.3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措施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措施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措施,编制本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措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3)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设在市政府。 指挥长: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各位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业总公司、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局分管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市发改局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乡镇、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措施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措施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由部分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市政府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市政府确定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市政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定期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供电、通信、商业、粮食、农办、建设等部门应于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公安、建设、交通、供电、农办、国土、卫生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预警分级参考《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达到预警级别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部研究决定。Ⅳ级、Ⅲ级由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Ⅰ级由指挥长宣布启动。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制订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每24小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一次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1)市气象局应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市交通部门应启动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加密监测,按交通应急措施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3)市建设局应督导各有关部门组织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气事故发生;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防冻保暖、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各项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设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协助对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4)供电部门应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应组织局部除冰,及时将影响和受灾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5)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5.2.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制订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每12小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市委、市政府报送一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参加Ⅳ级应急响应的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响应级别,分管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以下部门应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1)市公安局应监控治安秩序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在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市民政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受灾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区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受灾乡镇政府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3)市农办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冻害监测,指导做好防冻防压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随时准备派出农技人员指导农作物防冻救灾;负责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4)市卫生局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救灾防病和卫生防疫工作。

(5)市商业总公司应组织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局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工作,维护市场稳定。

(6)市教育局应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学校抗灾救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动员组织学校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7)市粮食局应做好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

(8)市工商局应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的市场管理;协助政府做好因灾受损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9)市物价局应监测市场基本生活物品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查处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物价等违法行为。

(10)市安监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

(11)市旅游局应协调组织实施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及时向本行业传递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

(12)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应及时对受损通信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13)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5.2.3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需要向受灾乡镇派出工作组,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参加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的所有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升级别,主要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以下部门应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到岗指挥:

(1)市财政局应配合有关部门了解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灾情,申请上级财政救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下达;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点)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市水利局应组织、协调、指导水利设施、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加强安全检查,配合做好防冻除雪,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4)市环保局应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5)市林业局应按时统计上报有关林业受灾信息;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受灾乡镇核实灾情,协助指导受灾乡镇政府和林业站制订防灾应急对策,协调有关部门调拨林业救灾物资和资金。 5.2.4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后,指挥部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向受灾乡镇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进入Ⅰ级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本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奔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及咸宁市对我市应急工作的支持。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1)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街道、社区、村组和其他区域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企事业单位应服从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4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后提出终止建议,报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应急启动人发布终止令。 6.灾后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机构应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6.2社会援助。

市政府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各部门应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6.4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政府立即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7.保障措施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措施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人力保障。

有关部门应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充分发挥武警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7.2财力保障。

市财政应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 7.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7.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应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7.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7.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篇: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嘉定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证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指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后简称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精心准备、科学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1.4基本情况

嘉定区气候特征冬冷夏热、四季分明,以1月最冷、7月最热,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降水充沛,年降水量约1100多毫米。但冬季常有寒流,极端最低气温可达-8℃至-10℃,大多数年份都会出现降雪过程,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形成较厚积雪机会不多,但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例外的年份,尤其是200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我国南方持续普降大雪,本区也遭遇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造成简易厂房、瓜果蔬菜大棚大量倒塌,交通受阻、人员伤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各类基础设施、通信、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将越来越严重,所以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把抗雪防冻放在议事日程上,时刻注意做好应对的准备。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嘉定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

区政府设立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各镇、街道分指挥部组成。 (1)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应急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全面负责与组织指挥全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有关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重大问题。

(2)各镇、街道分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各镇、街道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应急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分指挥部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区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工作。

2.3.2区应急办公室

区应急办公室在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本区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处理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区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2)传达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负责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负责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完成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2.3.3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与职责 (1)区经委

①组织协调抗雪防冻救灾物资(铁铲、扫把、融雪剂、草包、麻袋等)的储备和供应。 ②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正常的食品、蔬菜等供应保障。 (2)区市政局

①加强对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涵洞的积雪清扫和消融,消除隐患,努力保证城市主要道路的正常通行。

②负责做好本区城镇绿化、公路树木的应急抢险,及时处置倒伏树木。

③负责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监督检查,落实加固措施,消除倒塌隐患。 (3)区建交委 ①负责检查、监督全区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建筑工程雨雪冰冻期间的作业安全;督促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安全。必要时协调组织简易工棚、危险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②组建处置抢险突击队,准备必要的机具车辆和设备物资,听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全区的抗雪除冰行动。

(4)嘉定公安分局

①加强交通组织与指挥,组织警力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增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力量,及时处理交通事故。

②利用有效的组织网络和监控设施,在第一时间将路面及通行状况及时通报区指挥部;根据天气与路况,及时调整高速公路的通行方案;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③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受困群众的撤离转移,做好行人防滑、车辆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5)区交通局

①负责检查监督所辖陆上、水上交通的安全运行,及时发布交运调整信息、组织调度车辆,努力保证公共客运交通正常,做好长途车站滞留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

②及时组织调度抗雪防冻救灾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积极做好出租车在积雪冰冻情况下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出租车司机减速缓行,确保安全。

(6)区气象局

①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区政府、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 ②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7)区卫生局

①负责检查督促卫生系统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防病治病工作。

②落实医疗应急救护车辆与队伍,及时救治雨雪冰冻灾害伤员和车祸与骨折病人,做好数据统计与上报。

(8)区水务局

①组织给排水企业做好各项防冻保暖准备工作,加强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雨雪冰冻期间生活生产用水的正常供应,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②及时掌握给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对冻裂管线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抢修,做好重点单位的应急供水工作。 (9)区农委

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本区农业受灾情况,组织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10)区民政局

①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重建家园。 ②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处置工作。 (11)区房地局

①负责管理全区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做好危房的监管、加固工作,协助转移危房内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负责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做好上、下水管、水箱的防冻保暖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积雪的清扫,做好住宅小区绿化树木的抢险加固工作。

(12)区财政局

①负责处置雨雪冰冻灾害资金保障;根据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 ②管理和监督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3)区外经委

①及时向辖区内外资企业通报气象情况,布置相应的抗雪防冻措施,了解企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遇到的困难,尽可能地设法为企业化解难题。

②组织辖区内外资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协调辖区内外资企业响应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号召,参与社会积雪清扫工作。

(14)供电、电信、燃气部门

供电、电信、燃气等部门应当加强管道、线路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修复受损设备设施,确保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供电、通信畅通,负责辖区内燃气正常供应。

(13)宣传部门

做好对公众的信息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播发新闻稿件、组织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14)各相关部门

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行业做好抗雪防冻的相关工作,并服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承担临时性、突击性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3.4镇、街道

各镇、街道设立分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 3.预警预测 3.1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划分,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2暴雪预警分级 3.2.1暴雪蓝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3.2.2暴雪黄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等有影响。

3.2.3暴雪橙色警报

在未来六小时之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等有较大影响。

3.2.4暴雪红色警报

在未来六小时之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等有较大影响。

3.3道路结冰预警分级 3.3.1道路结冰黄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3.3.2道路结冰橙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3.3.3道路结冰红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3.4预警的发布

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区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降雪(水)量、积雪厚度、气温、冰冻情况等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局等部门。

由区气象部门视情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显示屏等方式进行。

4.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1.1 Ⅳ级响应

(1) Ⅳ级响应标准: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蓝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视情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2) Ⅳ级响应行动:①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加强与区气象局的联系,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市应急办报告。②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办值班室报告。③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清扫积雪包干区域的划分和动员准备工作。④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1.2 Ⅲ级响应

(1) Ⅲ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黄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并向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决定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 Ⅲ级响应行动:①建立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并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提出专项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②各镇、街道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建立分指挥部,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做好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排除险情。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1.3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橙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严重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迅速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决定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①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召开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紧急会议,作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避难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人员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必要时学校停课,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发动群众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4.1.4 Ⅰ级响应标准

(1)Ⅰ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红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重大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

(2)Ⅰ级响应行动:①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情况会商并召开紧急会议,作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必要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区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避难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与驻地部队加强联络,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救灾行动。⑨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必要时学校停课、企业停业(除特殊行业外),高速公路暂时封闭。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广泛动员发动群众,落实责任区域包干,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4.2应急响应的组织 4.2.1信息报送、处理

雨雪冰冻等灾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灾情发生后,各镇、街道分指挥部、区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一个小时内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2.2指挥和调度

(1)雨雪冰冻灾害引发险情或事故后,事发地的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及上一级指挥机构报告。

(2)由区应急联动中心组织先期处置,需要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区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事发地指挥机构应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并做好转移周边人员,落实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

(3)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雪防冻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雪防冻抢险工作。

4.2.3应急保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值班,做好应急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和训练。

(2)预案准备:完善各类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制度建设,健全道路除雪抗冻防滑保畅预案,水、电、气、通信应急抢修方案,绿化树木倒伏抢险方案,建筑物坍塌抢险救援方案,人员安全撤离安置方案,交通客运调度预案等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3)预警监测:气象管理部门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测预报,及时将降雪量、积雪厚度、气温、冰冻情况等信息通报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必要的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并合理配置,各级财政做好相应的经费保障。掌握区域内可调度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装备情况,确保应急调动、征用之便。

4.3信息发布

4.3.1雨雪冰冻灾害救灾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3.2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及处置动态等,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 4.4应急结束

4.4.1当雨雪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视情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4.4.2 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区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4.4.3 各应急抢险队伍归位进入常态值班;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后期处置

(1)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有关部门应当协助事发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雨雪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帮助受灾群众做好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针对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储备的要求,抢险物资要及时补充到位。 (4)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调研,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救助政策建议。

(5)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应当针对抗雪防冻工作过程、灾情处置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制订对策,以便进一步做好今后的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

6. 监督管理 6.1演习

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2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3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审定。各镇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 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证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指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后简称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精心准备、科学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1.4基本情况

嘉定区气候特征冬冷夏热、四季分明,以1月最冷、7月最热,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降水充沛,年降水量约1100多毫米。但冬季常有寒流,极端最低气温可达-8℃至-10℃,大多数年份都会出现降雪过程,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形成较厚积雪机会不多,但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例外的年份,尤其是200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我国南方持续普降大雪,本区也遭遇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造成简易厂房、瓜果蔬菜大棚大量倒塌,交通受阻、人员伤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各类基础设施、通信、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将越来越严重,所以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把抗雪防冻放在议事日程上,时刻注意做好应对的准备

第三篇:冰冻切片检查注意事项

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规范

一、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注意事项

(一) 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是临床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就与手术方案有关的疾病诊断问题,尤其需要临床医师与病理医师间的密切合作。

(二) 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要求病理医师在很短时间内,根据对切除标本的巨检和组织块快速冷冻切片的观察,向手术医师提供参考性病理诊断意见,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仅限于良、恶性的鉴别。与常规石蜡切片的病理诊断相比,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具有更多的局限性和误诊的可能性,误诊率5%以上。有的病例难以快速诊断,需要等待常规石蜡切片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 有关临床医师应于手术前向患者和/或患者授权人说明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的意义和局限性等,取得患者和/或患方的知情和理解。患者和/或患者授权人应在由医院制定的《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知情同意书》签署意见和签名。

(四) 主持手术的临床医师应在手术前一天向病理科递交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申请单,填写患者的病史,重要的影象学、实验室检查结果和提请病理医师特别关注的问题等。一般不接受电话预约和临时申请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

(五) 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的手术标本在切除后应立即送到病理科,并注明手术的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手术

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六) 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诊断报告一般在手术标本送达病理科后30分钟内做出。并以书面文字形式通知临床手术科室。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可以超过30分钟。

(七) 工作开展时间: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的开展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如有需要可提前预约。

(八) 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后及时填写常规石蜡病理检查申请单到病理科,以便病理科及时发出常规病理报告。

二、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适用范围

(一) 需要确定病变性质(如肿瘤或非肿瘤/良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等),以决定手术方案的标本。

(二) 了解恶性肿瘤的扩散情况,包括肿瘤是否浸润相邻组织、有无区域淋巴结转移等。

(三)确定肿瘤部位的手术切缘有无肿瘤组织残留。

三、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慎用范围

涉及截肢和其他会严重致残的根治性手术切除的标本。需要此类手术治疗的患者,其病变性质宜于手术前通过常规活检确定。

四、手术中冰冻切片检查不宜应用范围 (一)疑为恶性淋巴瘤。 (二)过小的标本。

(三)术前易于进行常规活检者。 (四)脂肪组织、骨组织和钙化组织。

(五)需要依据核分裂象计数判断良、恶性的软组织肿瘤。 (六)主要根据肿瘤生物学行为特征而不能依据组织形态判断良、恶性的肿瘤。

(七)已知具有传染性的标本(例如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敦煌市医院医务科

敦煌市医院病理科

2014年11月13日

第四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名人是这样练口才的

古代希腊著名演说家德莫斯梯尼从小口吃,但立志演说。为矫正口吃,使口齿清晰,他将小石子含在嘴里不断地练说。据说他曾把自己关在屋里练习,为锻炼脸皮竟将头发剃去一半,成了“阴阳头”,“逼”自己专心一意地练口才。经过12年刻苦磨练,终于走上成功之路。

美国总统林肯出身于农民家庭,当过雇工、石匠、店员、舵手、伐木者等,社会地位卑微,但从不放松口才训练。17岁时他常徒步30多英里到镇上,听法院里的律师慷慨陈词的辩护,听传教士高亢悠扬的布道,听政界人士振振有词的演说,回来后就寻一无人处精心模仿演练,终于口才日日进步。1930年夏,他为准备在伊利诺斯一次集合上的演讲,面对光秃秃的树桩和成片的玉米,一遍又一遍地试讲。后来他又连任两届总统,也成了著名的演说家。

英国戏剧大师,批评家和社会活动家萧伯纳的口才是有口皆碑的。但是,他年轻时却胆小而木讷,拜访朋友都不敢敲门,常常“在门口徘徊20分钟”。后来他鼓起勇气参加了一个“辩论学会”。不放过一切机会同对手争辩。练胆量,练机智,练语言,千锤百炼终成口才家。他的演说,他的妙对,传诵至今仍脍炙人口。有人问他是怎么练口才的,他说:“我是以自己学溜冰的办法来做的----我固执地、一味地让自己出丑,到我习以为常。”

我国著名演说家曲啸在80年代初的几场演讲,真是一鸣惊人,众人叹服。当有人评说他是“天生的好口才”时,他笑着说:“哪来的天才呀?不敢当。我小时性格内向,说话还口吃,越急越结巴,有时涨得脸通红也说不出话来┈”曲啸练口才也吃了不少辛苦。比如为开阔心胸,训练心理素质,他常常早晨迎着寒风跑到沙滩高声背诵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他不放过一切“说”的机会,积极参加辩论会、演讲比赛、朗诵会、话剧演出,终于在高中阶段崭露头角。一次在“奥斯特洛夫斯基诞辰纪念会”上,他拿着一份简单的提纲,一口气竟作了两个小时的精彩演讲。经历了20多年的人生磨难,生活的锤炼使他的口才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这些实例应了这样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第五篇:乡镇冰冻暴雪灾害应急预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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