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免费

2022-07-28

第一篇:商场租赁合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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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思屹微信打印机租凭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电器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本公司一律以天为单位计费)

第三条:租赁电器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电器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电器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电器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电器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货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五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电器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电器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家电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电器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电器,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电器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电器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电器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电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电器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电器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电器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费用及配件价格请见附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电器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3、租赁电器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

责任。

4、租赁电器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维修收费均按

照国家三包规定的范围。

第八条:租赁电器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电器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2、在租赁电器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

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电器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电器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电器毁损

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都应向对方偿付本15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电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

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

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

第二篇:商场租赁合同

编号:

广丰区月兔广场地下商场

商铺号:

商 铺 租 赁 合 同 书

姓名:

1 商 铺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及柜台的坐落、面积及用途:

1、区位: 区,铺位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人防使用权证》上标注的面积,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费及管理费按照该面积计算。

2、乙方所租赁的商铺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租赁期限

租用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物业费及空调费等相关费用收取

1、每平方米月租金:

人民币(大写) ( ¥ 元),

2、总租金:

人民币(大写) ( ¥ 元), 总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是指租赁商户对在商场经营过程中的保证,比如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对所经营的商品的质量保证、对设备设施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缴纳费用的保证。

2、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在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30日,甲方不计息如数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1、乙方需要装修自己承租的商铺,装修的材料和效果符合商场所要求的标准。

2、甲方将商铺或柜台交给乙方后,装修及修缮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经营状况也与甲方无关;租赁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乙方装修后镶嵌装上建筑物结构内的设备、附属设施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装修改造的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3、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申请、装修效果图及用料须经商场业委会和商场审核批准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乙方铺内如建有防火门及消防栓不能正常布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而商场必须遵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管理,以确保防火门畅通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支持商场的管理。商场里带有通风、风机、空调、消防等设施的商铺,因乙方自愿租赁,乙方不得在今后的经营中找任何借口阻碍商场人员维修正常运行。

4、涉及在墙上打孔必须经商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字许可,装修材料必须为A级防火材料、装修高度需

2 经商场业委会书面同意。

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上饶市广丰区月兔广场地下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上饶市广丰区月兔广场地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监督乙方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文明经商、守法经营情况下,对乙方违犯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条款进行教育、管理和处罚。

3、对有违纪行为且拒不接受教育、处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予以清退,并要求乙方在期限内重新配备从业人员。

4、乙方损坏的设备设施,甲方有权要求其修复,并根据设备设施损坏程度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5、商场物业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因此而耽误商户的营业时间,可以根据耽误时间的长短而顺延营业时间,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6、遇法定节日或社会部门公共设施检修或改建(如水、电等),及本商场组织的业户集体活动商户超过半数申请通过可以闭店。甲方不承担闭店损失。

7、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的内容负责使用人防工程的消防、治安和防汛等安全工作,承担使用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治安管理责任和防讯安全责任,并承担违反有关法规、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商铺合同变更及归还

1、租赁期间,乙方若需将店面转让或转租第三方使用,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或转租,否则无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予退还租金等费用,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合同届满或解除时,乙方没有续约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期满最后一天将商铺商品、办公用品撤场,装修格局不允许拆除,并将商铺清理干净后无偿交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铺的应按合同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违约金的,甲方不退还乙方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在场所内的所有物品抵偿。

3、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逾期不提出续租申请的,视为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商铺租赁他人,续租时需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租赁费用。

4、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有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

八、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3、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4、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因战备或其它涉及公共安全原因的需要,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商铺,并终止合同,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损失及经营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九、乙方违反以下条款时甲方拥有解除合同和处罚权力

1、乙方须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如无故歇业、停业、闭店累计15天以上等,迟到、早退、带孩子在商场等累计20次以上并经商场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通知乙方时合同解除立即生效,租金不退,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处理。

2、乙方在经营当中不许经营假冒伪劣、残损霉变、质次价高、三无商品,如果多次遭到消费者投诉,拒不执行商品售后服务制度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者,并经商场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收取的剩余租金不退。

3

3、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经营项目或涉及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违反合同标注的面积的行为(如超标准,超过标线,摆放物品超过高度、消防卷帘下面堆放物品等),不服从商场管理。甲方有配合业委会和物业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力,并视情节严重可随时终止合同,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场经营管理中要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有人在商铺里吸烟多次教育屡教不改,并经商场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5、乙方不许私拉乱扯电源和使用电器电热风等,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罚款、甲方或商场经济上的损失等,由乙方来承担。

6、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15天,甲方有权配合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予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对乙方的铺位进行收回处理。

7、乙方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犯罪案件,给社会治安带来不良影响的;,以及擅自将店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予退还租金及其他等费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提前终止经营活动的,租金、保证金等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对其商铺另行出租。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一、其他

1、商场提供公共照明、公共用水、公用厕所、电梯等公共设施。

2、乙方所经营面积用电自行承担,每年按《人防使用权证》上标注的面积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公用电费、人员工资、公摊面积所发生费用)、空调费,按照商场下达的标准执行。电费每月月初1-3号在地下商场办公地点缴费。物业费及物业管理费每年一次性缴纳,逾期不缴者后果自负。

3、乙方在商场内经营,照章纳税。乙方执照、许可证和各监管部门所需要的证件和各项应缴税费由乙方负责,水费、二次用电电费、税费按广丰当地相关部门规定收取,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赁期间的工程修缮及设备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许再自家商铺内粘贴转租、转让或宣传标语以及招聘广告,需到商场统一公示栏粘贴。

6、签定本合同同时,应同时签订《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

二、合同纠纷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满意诉讼当地法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此合同一式三份,业委会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后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

第三篇:商场租赁合同

出租人:江西省铜鼓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将儒风苑1#楼一楼3号、13号店面92.41M2及二楼777.04M2商场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期限、租金、交款方式:

1、 甲方将儒风苑1#楼一楼1号、13号店面及二楼商场出租给乙方,

租赁期2010年11月20日起至2015年 11月19日止,为期伍年。

2、 一楼1号、13号店面租金为20元/M2/月。二楼商场租金为

15元/M2/月,每叁个月付一次(按产权证面积计算,租金不含税)。合同签订满叁年后租金单价(一层、二层)每年上调5%。

3、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签订合同时乙方应交纳壹个月房租作为压金

(不计息),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压金作违约罚款。

4、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预交叁个月租金和压金如下:

月租金:二层777.04*15=11655.6元

一层92.41*20=1848.2元共计13503.8元

三个月租金40511.4元,压金10000元 ,共计50511.4元。

下叁个月租金在下叁个月来临前拾天内预交,由此类推。乙方在装修期间免交贰个月租金(在第二次租金中减除)。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期间,乙方将场地用于足浴服务经营。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但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装修管理规定,并向

儒风苑物业公司申报、备案。广告符合城管、物业公司要求,符合儒风苑1#楼店立面风格要求,同时不得影响其他业主利益。

2、 乙方应合法经营,并加强消防、防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

理工作,凡因乙方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的直接或连带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户口人员应到公安部门

办理相关手续。

4、 在合同期内:

a、乙方中途不再租赁,房屋租金由乙方交付钥匙给甲方结止,租金按整月计算,乙方搬走一切可以搬走的装饰、装修,没有拆除的装修无偿留给甲方。甲方无异议退回乙方保证金,合同中止。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如果乙方直接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中止合同,可以强行将乙方装修设备搬出场所,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c、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租。但租期不得超过甲方给乙方的剩余租期,租金由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6、

7、 乙方应按时向水、电部门交纳水、电费。 乙方应接受儒风苑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并向物业公司交纳物管费。 合同期满,根据当时市场行情等因素,在甲方确认的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的权利。

8、 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一个月内搬走设备,搬走一切可

以搬走的装饰、装修,没有拆除的装修无偿留给甲方。租金按乙方交付给甲方钥匙日结止(按整月计算租金)。如果到期没搬,甲方可以没收压金,强行将乙方的设备搬出场外,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出现的经济或其它民事纠纷责任。

四、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或擅自转租房屋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出租房屋,终止合同执行,甲方不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

五、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四篇:商场店铺租赁合同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3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就中国重庆市xx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重庆xx

号商铺,其套内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0

日起于200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45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合同期满前45天,每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2000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应与本大厦苏宁电器商场营业时间同步。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商管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和商管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及委托管理的代理人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3)未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商管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本商场的现物业管理单位为xxx大厦的物业公司<现为xxx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商场内的商业经营管理和相关物业服务管理为: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乙方认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经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8)因一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物业公司商管将收取5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负责在三天内清场,由甲方和委托代理人重新招商租赁。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委托代理(物业公司商管)提出书面申请,物业公司商管根据甲方要求和商场整体经营结构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及物业公司商管同意后,三方到物业公司商管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2012年11月22日-2013年11月21号。

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85000元)

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10000元)

二、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铺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店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

年,

日起至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自合同有效期起,第一年月租金为

元,租赁第二年起月租金为

元。第三年月租金为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甲方

(一)对乙方所租赁的店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六、乙方

(一)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店铺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二)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店铺的整体构造。

不得将店铺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转让费。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四)店铺交接时,乙方做好水电及阁楼的安全检查。

租赁期间一切安全自负。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壹万元人民币为押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付给甲方。

八、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提前15天交付半年的房租。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一、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二、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如乙方不续租也应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第八条

其它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甲方退还乙方壹万元押金。

第九条

违约。

十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五、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店租,每逾期一天,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

超过2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的产权所有人,拟将亿都国际大厦_______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_____层 (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亿都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_____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是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 _____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1.2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1.3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 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____部,上网专线______条。

6.2 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5‰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十五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5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大同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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