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员工奖惩条例

2022-08-18

第一篇:ktv员工奖惩条例

KTV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提高酒店、KTV服务质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保持星

级标准,规范奖惩行为,根据酒店、KTV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和服务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 励

1、对改善酒店、KTV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的.500

2、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为保护国家、集体、宾客及员工

财产及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500起

3、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或在全国省、市各项比

赛中,为酒店、KTV争得荣誉的.500

4、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避免酒店、KTV或宾客财产受损,有重大贡献的.500

5、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技术革新、工程维修、设备改造或改善经营等方面

有突出成绩的.500起

6、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在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显著的.50-200

7、检举违规、检举损害酒店、KTV利益的.50-200

8、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采取措施,妥善防止一定后果的.50-200

9、在接待宾客中,服务工作态度好,为酒店、KTV创造良好声誉的.50-200

10、面对客人无理指责、辱骂而继续提供优质服务的(在对客服务中坚持

客人总是对的原则).50-200

11、

在酒店、KTV服务质量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50-200

12、受到总经理在晨会和例会表扬或受到宾客表扬信和锦旗的.50-200

13、拾金不昧的(根据反响程度及金额而定).50-200

二、处 罚

㈠仪表仪容类第一次第二次 第三次

1、在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着装,着装不整洁、破损的,

未佩戴名牌的.3050100

2、在工作场所仪容不整,两手抱在胸前,手插裤兜的.3050100

3、男员工头发过领,鬓角过耳,染怪异发型,留胡须的.3050100

4、女员工浓装艳抹,头发过肩,染怪异发型的.3050100

5、在工作时间内厨房员工留长指甲、戴戒指、手链的.3050100

6、安保员、行李员在公共区域行走不戴帽子、手拿帽子的.3050100

㈡劳动纪律类

7、上班打私人电话的和接听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的.3050100

8、违反酒店、KTV上客厕和乘电梯使用规定的.3050

100

9、当班睡觉的.50100200

10、在工作场所聚堆闲聊、唱歌、吹口哨的、大声喧哗的.3050100

1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执行工作指令的.100200300

12、在店内吵闹,辱骂、殴打宾客、同事及管理人员的,干扰

酒店、KTV正常工作秩序的(根据情节按员工手册严肃处理).2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3、上班迟到、早退的(严重的按员工手册处理).3050100

14、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的.3050100

15、私自换班或私改班次表的.3050100

1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随意穿越大堂的.3050100

17、上班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和书籍的.3050100

18、议论、讥笑客人的.3050100

19、下班未及时上缴现金、票证的.50100200

20、未请假,缺席会议和培训活动的.3050100

21、不按酒店、KTV规定标准收费的.3050100

22、未经请示,超越职能权限的.3050100

23、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怠工,发牢骚,带情绪上班的.50100200

24、在工作场所与宾客争吵的,对客服务语言不文明的.100200500

2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下棋,打牌的.100200500

26、提供错误信息、造成工作失误的.50100200

27、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他人的.100200500

28、不遵守就餐时间规定的.3050100

29、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3050100

30、代别人打考勤卡或请别人代打考勤卡的.100200500

31、无病装病,骗取假条的.300元起直至待岗

32、动用酒店、KTV设施或材料干私活的.100200500

33、旷工三天以上的.500记过除名

34、每月上班迟到或不打卡在10次以上的.500记过除名

35、违反酒店、KTV使用印章规定的.500记过除名

㈢操作规范类

36、总机接线员在电话铃响8秒内未接电话或忘记电话

叫醒服务以及叫醒服务不到位的.3050100

37、总机电话接错房间或不按规范转接电话的.3050100

38、坐着与站立的客人讲话或服务的.3050100

39、工作场所不符合卫生规范(如蜘蛛网,烟蒂,积灰)的.3050100

40、冷盆、切配未按卫生标准操作,违反食品卫生规定的.3050100

41、餐具、茶具、酒具洗涤不净,未消毒,

有油腻、水渍或破损的.3050100

42、天花板、墙面、地面、地毯有严重污迹和破损不报修,

不清洗的.3050100

43、冰箱结霜太厚,不及时清除的.3050100

44、违反食品存放规定(应生熟分开,荤腥分开,加膜加盖)的.3050100

45、物品未归类或摆放凌乱的.3050100

46、未履行总值班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的.3050100

47、未按会议或书面通知准备,影响接待工作的.3050100

48、上报总经理室的报告,部门经理未签名被退回的.3050100

49、接受预订不规范的, 违反宾客登记入住规定的.3050100

50、总台到客或帐台走客未及时通知客房中心的.3050100

51、总台、帐台未能及时将客人证件、押金单交还客人的.3050100

52、寄存或搬运行李不规范,造成行李遗失或损坏的

(按规定赔偿外).3050100

5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的.3050100

54、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含晨会、例会布置的工作)不落实,

因故未完成且不及时汇报的.3050100

55、索取小费的.100200500

56、在洗涤过程中因工作差错损坏客衣的

(除按规定赔偿外).3050100

57、在洗衣服务中,收发出现错误的.3050100

58、维修操作不规范的,未及时清理现场的.3050100

59、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等信息通知相关部门的.3050100

60、操作电脑不规范,造成差错、给酒店、KTV造成损失的.3050100

61、违反职业道德用房间、卫生间的布草作抹布的.3050100

62、餐饮、客房对客传递物品不用托盘,结账不用票夹的.3050100

63、总台、帐台未及时提供烟缸服务的.3050100

64、接听电话用语不规范的.3050100

65、公共场所未保持卫生标准、不及时清除烟蒂及垃圾的.3050100

66、总台、帐台服务场所的服务人员将物品(如房卡、笔、证件等)

扔到台面上而非双手递给客人的.3050100

67、接收服务信息未重复,造成错听错传的.3050100

68、多次打扰客人的,未按规定程序打扫勿扰房的.3050100

69、未按进房程序开房门的.3050100

70、在服务工作中,违反”三轻”规范的.3050100

71、工作未交接或交接不清楚,不准确,出现差错的.3050100

72、内部使用经营报表资料暴露于宾客面前的.3050100

73、擅自删除电脑中酒店、KTV经营、工作使用的资料的.3050100

74、未按规定收发登记信件、邮件的.3050100

75、收发邮件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100200500

76、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推诿扯皮的.3050100

77、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3050100

78、总台登记客人资料错误、不全的.3050100

79、设备设施使用不当,保管保养不善,导致设备设施损坏的.3050100

80、宾客退房未收回钥匙,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房卡遗失的.103050

81、未按操作规范导致开重房的(如果造成重大损失,

按员工手册另行处理).100200500

82、保洁工、行李员及安保员未能及时清除大堂门前杂物的.103050

83、行李员未能及时主动为客人拉车门、大门、提行李、

记录宾客所乘出租车号码的.103050

84、总台、帐台服务员未主动为入住宾客指示客房或电梯方向的. 103050

㈣行为规范类

85、在工作场所用餐、嚼口香糖、吃零食,在禁烟区抽烟,

在酒店、KTV范围内游动吸烟的.3050100

86、随地吐痰,乱抛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的.3050100

87、在酒店、KTV设施设备上涂鸦的.3050100

88、恶意损坏酒店、KTV设备设施的(除全额赔偿外).100200500

89、未能及时为客提供服务,导致客人投诉或影响服务质量的.3050100

90、在客人面前举止不端、形象不雅的(打喷嚏、打哈欠、

伸懒腰、抠鼻、挖耳、修指甲、梳头、化妆等).3050100

91、站立时,精神不振,身体歪斜、倚靠墙壁的.3050100

92、在服务场所不执行礼貌服务规定,在客人面前争先恐后奔跑的.3050100

93、在对客场所行走时

三、五成群、勾肩搭背的.3050100

94、当班饮酒或带醉态的.3050100

95、上班听收音机、耳机、看电视等.3050100

96、私配酒店、KTV各个区域门锁钥匙及不按规定领用钥匙的.3050100

㈤消防安全类

97、人离厨房,不关闭明火的.3050100

98、安全通道岗位未能及时检查外来人员进入酒店、KTV并造成损失的. 3050100

99、未经批准向他人提供酒店、KTV内部资料的.3050100

100、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交、不汇报或未按规定发放、

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3050100

10

1、擅自挪动、挪用消防器材的.3050100 10

2、安全消防器材不达标,不按期校验和保养,无法使用的.3050100 10

3、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的.3050100 10

4、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及安全防范不严,有安全隐患

或造成宾客、员工人身伤害的.50100200

10

5、下班未关好门、窗、水、电、煤气、空调的.3050100 10

6、安全提示标志不按规定放置的.3050100 10

7、不**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

或未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50100200

㈥综合类

10

8、在对客服务中不使用敬语、无微笑的.103050 10

9、二线为一线服务不及时并影响一线工作、承诺不落实的.3050100

110、服务不热情,拖拉、怠慢客人的.30501001

11、工作效率不高,超过服务时限的.3050100 1

12、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客人遗失、遗留物品的.3050100 1

13、不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的.3050100 1

14、工程维修不及时或无法维修,未能及时反馈的.3050100 1

15、维修单、会议通知单等未能按规范程序操作传递、签名的. 3050100

1

16、总台、账台未能及时将客人证件、押金交还客人的。3050100 1

17、酒店、KTV员工未经批准使用对客服务的物品的

(如雨伞、购物袋等).3050100

1

18、未及时处理、反馈投诉意见的.3050100 1

19、不遵守节能规定的.103050 120、为图自己方便,给他人工作带来不便的.3050100 1

21、各岗位人员到经营场所取水、物品等自用的.3050100 1

22、与客人私下交易,行贿受贿,贪图钱财的.1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3、擅改领导批条的.1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4、拾遗不报、不交,私自侵吞客人遗留物品的.1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5、出现事故、投诉,隐瞒不报、推诿、搪塞,不配合调查的.每次100

1

26、蓄意损坏酒店、KTV或客人财物的.2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7、偷拿公物及他人物品的.2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8、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的.300元起直至待岗或除名 1

29、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如:

A.宿舍内有偷电行为的.100—待岗

B.宿舍内男女混居的.100—待岗

C.宿舍内吵闹影响他人休息的.3050100

D.未经批准擅自留他人住宿的.3050100 130、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客房的.200起

1

31、工作中私自截留酒店、KTV营收钱款的.除 名 1

32、被行业管理部门查出问题应由部门负责的(如爱卫会、

卫生监督所、旅游协会、市容监察、公安、消防等部门).每个问题50

㈦其它

1

33、属于部门负责的无法追查责任人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

1

34、属于重大过失的视情节按《员工手册》严重过失处理.

1

35、所有过失,部门有关负责人按1:1连带处罚,重大宾客投诉,

质检培训部经理、分管总经理按1:1连带处罚.

1

36、重大过失可视情节给予直至待岗、除名的处分.

1

37、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KTV研究处理.

1

38、细则中的奖罚标准均为人民币.

1

39、本条例解释权归质检培训部.

第二篇:KTV服务员奖惩条例

奖罚条例

注:每位员工基础分为100分,每一分为一元,月评满95分以上者奖励50元,扣至0

分及以下者,予以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励:

1、坚持说普通话的,每月奖励5分;

2、坚持微笑接人待物,每月奖励10分;

3、月盘点结果无误者,奖励10分;

4、当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奖励50分;

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可获10—100分的奖励。

6、拾到物品上交的,按物品的价值给予奖励20分—100分的奖励

8、创新项目被公司采纳的给予奖励50~200分。

9、客人打服务生,服务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经理认可属实给予50—200分

奖励

10、及时举报各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奖励10—100分

11、积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每月评选3名优秀员工,给予30—100分不等的奖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者每分钟(扣1分),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一次(扣3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本月累计旷工三次者开除。

3、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装,佩带工牌者,每次(扣5分)。

4、上班时衣冠、鞋袜、发型不整洁者、留长指甲者、涂有色指甲油者,每次(扣5分)。

5、在店内见到客人或领导未打招呼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携带物品和钱财到工作岗位视情节每次(扣5分)。

7、上班时间使用味浓化妆品和食味浓食品者每次(扣5分)。

8、上班时间私打、接电话发出声响者每次(扣5分)。

9、上班时坐立行走姿势不端正,遇宾客未让路问好者每次(扣5分)。

10、未将客人带至所在包厢门口者,每次(扣5分)。

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每次(扣5分);

12、各区域打扫卫生时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关空调和电视,违者每次(扣5分)。

13、上商品时不使用托盘的每次(扣5分)。

14、上班时间吸烟、吃槟榔、零食者(扣10分)。

15、各楼层商品未按照规定时间送到客人手里的(扣10分)。

16、夜班收银台收银员自2:00-7:00可以坐在凳子上,但是有客人时必须全部站起来,不按

时或超时休息的(扣10分)。

17、在工作时间内与客人谈工作之外事情(扣10分),泄露公司机密的加倍处罚直至开

除。

18、未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扣10分)。

19、未按照规定打扫日常卫生区域者(扣10分)。

20、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会私客者每次(扣10分)。

21、下班后在公司内部窜部门者视情节每次(扣10分)。

22、任何人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厨房违者(扣20分)。

23、当班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遭到客人投诉者加倍罚款。

24、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工作部门者(扣20分)。

25、私自调班调岗,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6、维修单,申购单丢失,填写不规范者每张(扣20分)。

27、工作中损坏或丢失,减少工具用品,不报于领班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

罚款。

28、吃宾客的食物和烟酒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9、不服从领导安排,对上司不礼貌者视情节(扣2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0、工作疏忽,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马虎造成差错事故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情节

严重者加倍处罚。

31、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每次(扣30分),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包厢唱歌者,(扣30

分),并按该包厢房费进行罚款。

32、由于服务不周到而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扣20—100分)情节严重加倍处罚直至

开除。

33、员工之间传闲话、吵嘴、骂人打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者视情节(扣

20—10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4、对于违规处罚属实当事人拒绝签字者(扣20分)。

35、如强行为客人推销商品,并造成客人不满,受到投诉者,(扣20分)并赔偿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

36、当班时议论、嘲笑、模仿客人视情节(扣3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7、拾到物品等不上交私自保存者,视情节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8、岗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工作差错及经济损失者,视情节(扣50分),情节严重者加

倍处罚直至开除。

39、除收银工作岗位的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得进入收银区域,违者(扣20分)。

40、不配合同事工作,态度恶劣(扣2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100分(即扣除所有工资及解聘):

1、每月连续旷工超过2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5、未经许可向第三者透露公司机密,情节严重的;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8、服务人员弄虚作假,私自收款,飞单,贪污钱财者

9、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10、与顾客或同事之间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11、盗窃、私藏客人、员工、公司钱物者

第三篇:KTV员工奖罚条例奖罚条例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罚款50元(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每点罚款5—20元。

6、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1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罚款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8、擅自脱岗,聚众聊天、打闹、说脏话:罚款5—20元。

9、在营业区内吸烟、饮酒:罚款10—50元。

1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罚款50—200元。

11、与员工发生争吵、招摇生事: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2、服务生必须保持立岗,如因空岗所造成的跑单需照单赔偿。

13、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服务项目、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20元。

14、严禁员工进行陪酒服务,违者罚款5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5、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违者罚款50元。

16、顾客投诉:罚款10—100元,严重者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7、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18、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罚款50—200元。

19、胸牌损坏或丢失罚款50元。 20、手台丢失或损坏罚款100—300元。

21、全勤奖:连续一月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误工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奖励50元

22、委屈奖: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受到客人的“打”、“骂”而始终保持微笑服务者,奖励10—100元。

23、诚实奖:拾到客人贵重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奖励10—50元。

24、建议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奖励10—50元。

25、贡献奖:为本店做出重大贡献者,奖励50—200元。

26、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反本店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如: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奖励50—500元。

27、年终奖:优秀员工奖励200—600元。

28、医疗补助:工作满一年者奖励240元医疗补助。

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自觉遵守,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

第四篇: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团队合作的精神,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促证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特制订本条例。

二、范围

此条例适用于骏驭公司的所有员工。

三、奖惩类型

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年终评奖”、“物质奖励”五种类型。 违纪惩处分为“批评”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四种类型。

四、奖惩原则、标准、转换规定

(一)原则

1、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2、除触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外,公司采用一定时期内的累计叠加式奖惩原则;

3、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违纪惩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4、“嘉奖”发出一年后失效,“记功”、“记大功”发出二年后失效;“警告”发出一年后失效,“记小过”发出二年后失效,“记大过”合同期内(无固定期限合同者为5年内)不予撤消。

(二)奖惩标准

1、奖励标准:表扬一次加考核3~5分、嘉奖一次加考核5~10分、小功一次加考核10~20分、大功一次加考核20~40分。

2、惩处标准:批评一次扣考核分3~5分、警告一次扣考核分5~10分、记小过一次扣考核分10~20分、记大过一次扣考核分20~40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者否决考核分和效益分。

(三)奖惩转换规定

1、员工之奖励年度内,以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嘉奖三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员工之惩处年度内,以批评三次等于警告一次,警告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记大过三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3、本制度所称表扬与批评、嘉奖与警告、记小功与记小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在受奖惩之日起当年内,允许在年终考核时抵消一次;

4、除以上转换规定外,不允许其他形式转换。

五、奖励种类及标准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表扬:

1、热心服务,工作勤勉认真,严格自律,有具体事迹者;

2、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3、及时举报违规事件,避免一般性损失,经查证属实者;

4、具有其他优秀表现,足以表扬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客户书面或MAIL表扬为准。

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以上级、同事书面表扬为准。

3、 拾金不昧(价值100元以上)者。

4、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5、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公司树立形象并获得荣誉者。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记小功:

1、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 研究发明,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者。

4、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5、 检举违反公司规定者、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6、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防止损害有较大功绩者。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记大功: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参加年终优秀员工评奖。

1、 当年度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2次以上人员。

2、 当年度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人员。

3、 一年中累计3次记大功但无惩处记录者。

4、 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5、 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异并年终评估为A等者。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

1、 当月各方面表现优于其他人被评为优秀员工的,嘉奖100元现金。

2、 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嘉奖200元的奖品。

3、 因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节约成本或创造更多利益的,予以50-100元嘉奖。

六、惩处种类及标准 (一) 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轻微过失,给予“批评”;

1、 因个人疏忽浪费公司资源(水、电、粮食、办公用品等),情节轻微者;

2、 无故未依公司规定参加训练、集会、会议等公共活动或不遵守纪律规定,初犯者;

3、 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者;

4、 影响公司环境卫生或不遵守5S管理,情节轻微者;

5、 未按安全、设备、工艺质量、信息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6、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之事项,情节轻微,应予以批评者。

(二) 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轻微过失,给予“警告”。

1、 工作时间内串岗或游荡;

2、 工作时间内闲聊或打私人电话;

3、 工作时间内大声喧哗或打闹嬉戏;

4、 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佩戴工卡、穿戴工作服和劳防用品;

5、 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的;

6、 未按上级规定的步骤要求开展工作的;

7、 违反公司环境卫生要求,公司内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厕所内乱涂鸦、便后不冲水的;

8、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行为(例如:违反公司行为规范规定的)。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严重过失,给予“记小过”。

1、 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但不限于看报、看书、娱乐、上网等)

2、 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待外人的;

3、 假报公出办私事的;

4、 未经上级许可,擅自操作设备或拆装公司财产的;

5、 未在规定时间吸烟的;

6、 未经许可在公布告栏内张贴或在公司内散发任何材料、散播谣言的;

7、 破坏公司环境或损坏公司财产,擅自挪动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

8、 未经上级批准,挪用公司财物或技术资料的;

9、 责任心差,造成生产物资、材料、水电损坏或浪费的;

10、

11、 未汇报,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的;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其他行为。

(四) 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重大过失,给予“记大过”。

1、 未经上级批准,外借公司财物或技术资料的;

2、 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或替人代打考勤卡的;

3、 打听、交流个人工资或奖金的;

4、 未经主管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公司的;

5、 因疏忽向外泄露公司文件、资料、数据、技术工艺等秘密的;

6、 不服从管理或不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调动的;

7、 在吸烟区外吸烟的;

8、 违反保安门卫制度的;

9、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其他行为;

10、

11、

12、 虚报或伪造各种考勤记录的;

以欺骗手段获得假期(如虚报病情骗取医院病假单等)的;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的;

13、

14、

15、

16、 向供应商索取物品及小费的;

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下,经教育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违反工艺纪律、工作标准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在与其他同事或其他部门进行工作协调与沟通过程中表现出无理举动或情绪失控而遭对方投诉的。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严重违纪,给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1、 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的;

2、 工作时间内睡觉的;

3、 利用公司条件做私活、上网炒股或上求职网站的;

4、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伤害的;

5、 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6、 偷窃公司的保密信息的;

7、 从事第二职业,经公司劝阻,拒不改正的;

8、 故意损坏客人或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

9、 偷窃公司、客人或他人财物的;

10、 员工个人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

11、

12、 因疏忽失职、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使公司遭受损失;

有严重欺骗行为的,如:伪造、冒用个人证明文件或谎报个人资料者;虚报生产、技术指标信息,隐瞒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

13、

14、 伪造、私盖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参与有害于公司利益或声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将枪支、弹药、各种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毒品或赃物等藏匿在公司内的行为;

15、

16、

17、

18、

19、 污辱、诽谤、恐吓、威胁、危害、殴打上级或同事或相互斗殴的; 贪污、收受贿赂、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的; 在社会上违法乱纪,被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聚众怠工、造谣生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公司部分生产停工的; 未经批准参与与本公司的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或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直接竞争者的,

20、 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或《利益冲突承诺书》的;

21、

22、 员工出现违纪,不听从公司或部门的劝导或处罚的;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情节重大的行为。

六、奖惩程序

(一)公司员工的奖惩事项,均由各部门主管及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并附奖惩具体事件情况说明,根据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交部门经理签署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批准后生效;

(一) 对年终嘉奖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二) 对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人员需由公司职工代表与工会主席认可、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 奖惩事迹将录入员工档案,并予以公告。

(四) 如员工的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员工处罚外,公司保留向员工索赔的权利。

第五篇:员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月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奖罚事件在小功或小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单》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月度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月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未按公司规定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月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员工奖惩经领导审核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2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警告扣罚20元,小过扣罚5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管理人员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员工月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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