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

2022-10-01

第一篇: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融合的三大要点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融合的三大要点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互动融合,首先是要承认二者产业的独立产业地位,在完善二者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的同时,加强政府的引导功能,确立企业在融合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唯有如此,才能更大力度地促进二者的融合、更宽领域地促进二者融合,也才能更大限度地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的作用。

□邵琦

近来,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成为一个‚热点‛词语,频频出现于各种场合。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得出的基本判断就是:一是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能融合,而且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融合得还比较好;二是文化与旅游产业具有广阔的融合空间,而大部分的地区和领域在融合方面还做得很不够;三是对于二者的融合,还有不少疑问甚至担心,需要解决。本文仅想就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谈几点自己的认识,以求方家指正。

产业融合的前提是必须首先承认二者的独立产业地位

当前,文化产业是国家着力推动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旅游业是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由此可见,二者的发展都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产业融合,是处于对等独立地位的产业之融合。但目前的现状是,对于‚文化产业‛,其定义已经基本得到厘清,内涵和外延也比较明晰,在理论和实践界都已基本形成共识;而对于‚旅游产业‛的定义还众说纷纭,模糊不清,内涵和外延也是莫衷一是,在理论、实践界还存在许多‚纠结‛。最明显、最直接的表现就是:2003年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中,在第三产业R门类中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并且还有‚88:新闻出版业;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90:文化艺术业;91:体育;92:娱乐业‛等大类,而号称世界第一大产业的‚旅游产业‛并未列入其中。 不可忽视的是,旅游作为一种休闲方式、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它们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并对一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今天,随着

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旅游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时尚、生活方式,并已成为人们一种常态化的休闲方式,旅游产业也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产业。首先是,对于旅游产业的广泛影响和强大作用,在社会各个层面也早已形成共识。我国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九七九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的公报》中就第一次出现了‚旅游外汇收入‛的字眼,并且从2001年起,此后一年一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都有人们常说的旅游统计‚五大指标‛(即入境人次数、旅游外汇收入、国内旅游人次数、国内旅游收入、出境人次数)。其次是,从200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可以看出,凝全民之智,举全民之力发展旅游产业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尽管理论界对于‚旅游能否成为产业‛拟或‚是一个什么样的产业‛还存在诸多疑问,但从国家层面这种‚搁置争议‛的处理办法来看,丝毫没有影响我们国家的旅游产业发展。可以看到的现实情况是,在我国从来就是实践超前于理论的‚旅游产业‛,不仅发展得很快,而且旅游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也日益渗透到广大国民的内心深处,成为一种人们割舍不了的生活情怀。

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是:这种模糊认识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大家在‚融合共识‛的号召下,涉及融合的具体层面却打起了说不清的‚嘴仗‛:有人说‚文化产业是凌驾于旅游产业基础之上的‘高层产业’‛,有人说‚旅游产业本来就属于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如此种种,给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人为地设置了障碍。其实,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就是旅游产业,二者融合就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媒介,寻找文化与旅游产业的交集区域,形成新的文化旅游发展业态。因此,要实现二者的充分融合,实非易事,它需要从产业界定、产业设置和产业划分等诸多方面给予权威性的厘清,找准二者融合发展的‚理论统摄点‛。也因此,首先承认二者的对等独立地位实在是太重要,也唯有确立二者对等独立的产业地位,才能真正放在同一个层面进行融合。相反,如果不承认二者的对等独立地位,那二者融合必然是顾虑重重,难以推动。近日,有学者针对‚产业融合‛撰文指出:‚融合发展是平等交互的关系。融合发展是两个产业的平等借势与优势互补,不是以自我为正统、以其他为旁系,或以自我为主干、对其他‘笼

而统之’,否则,便失去了产业融合的基本前提‛,我非常赞成这个观点。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承认两者的对等独立地位是二者融合的前提。

产业融合的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促进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

建立和完善产业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是产业互动融合的根本保障。众所周知,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拓展的有效载体。没有文化的旅游是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同样,没有旅游的文化也是没有长久生命力的文化。但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在其包括管制规则、法律和政策等制度框架内独立发展,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垄断和部门分割现象,产业管制的高度集中产生高度集中的产业壁垒,不仅给产业融合渗透造成了极大的难度,而且同时也加大了产业融合的‚边际成本‛。而要放宽产业管制,破除产业壁垒,恰恰正是实现产业融合依赖于顶层制度设计的客观需要。

目前,尽管文化与旅游部门在‚应该融合‛方面达成了共识,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在个别地区、个别领域甚至取得了二者互动融合发展的良好效果,但总体上来说,文化旅游两大产业融合的体制机制还很不完善,制度化的设计还停留在‚浅尝试‛阶段,还存在着融合领域不宽广、融合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政府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结合工作的领导,迫切需要在管理组织层次为二者的充分融合创造出共融共兴、融合发展的有效平台,迫切需要构建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要建立产业融合机制。旅游、文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融合意识,改革因传统产业分立而形成的多重管制体制,通过放宽行业限制、破除行业壁垒,走向管制框架的融合,采取单一管制,为产业融合和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的宏观环境。要加强沟通协作,对旅游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扶持政策、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要建立起相互支持、互动发展的工作机制,逐步开拓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工作路数、实际举措和市场空间。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在积极调控市场的同时,重在引导旅游、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鼓励支持文化、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共同开发高端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帮助解决旅游文化结合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上多下功夫。继续深化文化、旅游企业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

要加强区域产业规划整合,坚持‚互通有无、互为利用、互相促进、共同繁荣‛的原则,研究制定旅游文化一体化发展规划,共同做好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定位,共同谋划一批带动性强、综合效益明显的旅游文化重点项目,共同打造兼具旅游、文化品位的复合型产品。因此,做好产业融合的顶层的制度设计十分关键。

实现产业融合必须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经济活动中如果缺乏企业的参与,市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样,文化、旅游产业要实现产业的充分融合,如果没有众多的文化、旅游企业主动参与,产业融合也如同空中楼阁,缺乏坚实的产业融合基础。产业融合需要政府的激励,政策的引导,但最为重要的还是要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因此,笔者的基本认识是:承认、确立和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与发挥政府、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同等重要。

承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是要摒弃旧观念,树立新理念,切实从思想上认识到企业在促进产业融合中的市场主体地位;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是要将企业置于产业融合的第一线,围绕企业需求,为企业自主发展提供健康的、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市场配置资源提供持续的、稳定的政策保障措施;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是要规范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为,做到在产业融合中既不失位,也不错位,更不要越位,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旅游产品,提高文化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笔者以为,从市场化的角度看待旅游、文化两大产业的融合,有三大要素必须考虑:一是要有融合的空间,二是要有融合的主体(理应包括文化企业、旅游企业),三是要有融合的主动性,当然还需要政府的强力引导,甚至主导,但这不是市场的范畴,只是属于保障的内容。依笔者看,确立融合过程中的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对经营性文化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放手让市场和社会去办经营性的文化旅游产业,同时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引入竞争机制,确立文化旅游企业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唯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企业在发展全局中的能级,催生出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唯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文化旅游企业走向市场,改

变区域文化旅游产业格局,才会使‚被动喂养型‛文化旅游单位减少、‚主动觅食型‛文化旅游企业增加,才会增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才会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力度和广度。现在来看,融合空间不成问题,参与融合的企业主体地位和融合的主动性还有待发挥。现在的融合更多的是在以政府为主导、以政府推动代替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这是越俎代庖,是政府行为越位;如果离开市场的主体地位来谈融合,采取行政化的手段,依靠‚硬拉郎配‛式的‚被动融合‛,其效果必定不佳。因此,把握产业融合的内在规律,提高企业在二者融合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产业融合的必经之路。

(作者单位:山西省社科院旅游经济研究中心)

第二篇:关于盐都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

文化产业发展

工作研讨会材料

关于盐都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

融合发展的启示

旅游产业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旅游与文化总是融合一体。文化产业是旅游产业的先导,旅游产业又反作用于文化产业。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盐都区在全市率先突破乡村旅游的战略部署,坚持用先进文化引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着力打造以“湖荡湿地、民俗风情、生态农业、名人故居”为支撑的乡村旅游产品,从而为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融合发展提供了经验,得到了启示。

一、建立乡村旅游规划体系,是两者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编制了全区、仰徐村、郝荣村、杨侍村、朱升墓、重庆啤酒等旅游规划,初步建立了全区乡村旅游规划体系。这是全区乃至各乡村旅游示范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区地处江淮之间、里下河腹地,是盐城市西部里下河湖荡湿地和民俗风情旅游带的核心,湿地资源丰富,历史传承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民俗风情淳朴。有华东地区少见的大纵湖湖荡湿地,有正在发展的步湖路生态农业景观轴,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存,有全市唯一的全国文明村仰徐,有名人郝柏村出生地郝 1

荣,等等,从而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并提出建立乡村旅游规划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开展了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聘请东方智业集团编制全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启动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基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赖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从而大大提升了规划质量。

二、抓好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是两者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 大纵湖旅游度假区是全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希望所在。为了建设这一龙头项目,凸显湖荡湿地和里下河民俗风情两大文化元素,区委、区政府启动了东晋城重大项目建设,拉开了旅游新城建设的序幕。同时,潘黄街道仰徐村旅游点6个项目、葛武郝荣村旅游点4个项目、郭猛农业生态园8个项目、龙冈华都森林公园游客接待中心、鞍湖“三胡”陈列馆、北龙港朱升文化园等项目也全面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园既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也是乡村文化的新兴载体,现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台湾农民创业园、郭猛现代农业示范园、潘黄仰徐高效农业园、张庄农业科技示范园、禾嘉生态园、路路生态园等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此外,泾口村龙文化旅游区、杨侍村温泉旅游区、王庄葡萄休闲庄园、盐渎水墨农庄、冈中醉农庄园、沈拱山智慧农庄等也在不断发展之中。旅游项目的加快建设,两者融合发展的态势日新月异。

三、创建乡村旅游品牌,是两者融合发展的市场业态

今年以来,我区加快了乡村旅游品牌的创建步伐,大幅度促进了两者的融合发展,11月份是收获的时刻。根据《江苏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要求,仰徐村、郝荣村创建江苏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工作通过评审。评定组在现场检查、抽样调查、座谈讨论、翻阅台账、听取汇报、观赏演出的过程中,对这两单位的硬件建设、线路编排、标牌标识、解说体系、台账资料、文艺表演等进行了全面评价,结果令人满意。同时,市旅游局也组成评定组,对醉农庄园、杨侍村、泾口村创建二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现正在评定之中。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重庆啤酒创建盐城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作也取得成效,已于11月18日举行了揭牌仪式。乡村旅游品牌的加快创建,现已在全市率先突破乡村旅游规划体系的建设,率先突破村级四星级乡村旅游点的创建,率先突破将乡村旅游示范点推介到台湾市场,率先突破现代农业示范园向现代农业景观带过度,率先突破工业旅游示范点的挂牌。商品需要包装,旅游也要包装。“五个率先突破”,就是高层次包装。包装的过程,既加速了两者的融合,又促进了市场业态的形成。

四、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是两者融合发展的形象展示

旅游节庆活动,是旅游宣传促销的高级形态,我们比喻为“经

贸搭台,旅游唱戏”。 这个促销,就是宣传旅游品牌;这个唱戏,就是文化展示。春节期间,我们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了“迎新春”和春季旅游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3月份,派出强大阵容出席了“盐台旅游活动周”。春节和端午节期间,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先后举办了“快乐采购,欢乐新年”旅游节、端午赛中华龙舟等活动。4月份,全区组成代表团参加了市政府在建湖县弘宇生态园举办的乡村旅游启动仪式。5月18日,葛武镇在台湾农民创业园举办香瓜节。11月份,举办了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业旅游示范点揭牌、全区乡村旅游规划评审以及参与盐城市丹顶鹤国际生态旅游节等系列活动。同时,还制作了旅游宣传画册和宣传光碟,汇编了《盐都导游词》,举办了乡村旅游示范点讲解员培训班,组织旅游企业出席全国有关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持续不断的旅游促销活动,推销了我区旅游品牌,展示了我区文化形象。

盐都区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创意与策划

(名词)文化产品 亦称文化商品,是指通过人们的劳动(包括脑力和体力如肌肉的消耗)创造出来,用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产品。

(名词)附加值是指通过产品的深加工,降低物耗,提高效率,改进设计和包装,开发产品新的使用功能等途径,提高产品的知识含量,艺术含量乃至“魅力价值”,使原有产品增值的一种创造结晶。

(名词)品牌 指用于区隔产品,服务或企业的可感知的标志系统或抽象的理念,象征。首先,它具有品牌名,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设计的组合体,一种令人将某个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的方法;其次,它代表一连串的附加价值,提供消费者功能与心理两者兼具的利益点。

(名词)会展策划围绕会展活动的目标,在充分占有并全面,深入分析会展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策划方法,制定会展活动的最佳方案。会展策划不仅可以使某项会展活动具有最佳的实施方案,为会展提供总体的指导思想,也可以节约会展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会展的运作更科学,合理和规范,有利于塑造会展的品牌形象。一份完整的会展策划包括,策划者,策划对象,策划依据,策划方案和策划效果评估。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简答)文化产品组合

产品组合是指一个企业提供给市场的全部项目和产品线的结构方式或组合方式。产品项目是指企业所生产的具有不同功能,不同尺寸规格和不同包装形式的各项产品。

产品组合可以从组合的广度,深度,关联程度三个要素来分析。产品组合的广度是指一个企业所拥有的产品线的数目,它反映出企业生产产品的品种数目或产品系列数目;产品组合的深度指每条产品线中所包含的产品品种规格,深度越大,意味着企业能够提供较多规格和型号的产品;产品的关联度是指各产品的使用对象,生产技术条件,分货网店,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以及其他方面相互关联的程度。

扩大文化产品组合的广度,增加文化产品生产线,就能扩大企业的销售领域,增加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分担文化企业的营销风险,把握竞争的主动权;增加文化产品组合的深度,增加文化产品的项目,挖掘潜力,增加花色样式,就能够适应同类文化产品更多细分市场的需要,满足不同类型文化消费的独特要求;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品组合的关联性,可以加强企业的生产能力,降低成本,便于企业搞好分销,促销和售后服务等,从而提高文化企业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而减少文化产品组合的相关性反过来会有利于企业适应动荡的市场变化。

(论述,结合材料和案例,谈纸质传媒的策划。无标准答案。P128)

1.宏观的策划原则——整体定位宏观策划是对媒体整体定位和长远打算的思考,是为了使媒介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可持续发展而寻找理念上的支撑。其中对受众的明确定位和鲜明的差异性分析是媒介理念的核心。媒介首先必须寻找到自身理念上的支撑点,然后理清思路,突显差异性,增加含金量。

2.中观的策划原则——彰显风格理念是作为一种媒介精神而存在,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当仅有媒介理念也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当理念可以转换为某种外在形式的时候,理念才算得上务实。中观政策所要完成的工作正是通过媒介运作的具体环节,以及环节之间的组合关联,在感性上彰显媒介的理念风格,即令其宏观的策划最终以品牌的形象展示在受众面前。

3.微观策划的原则——出奇制胜微观策划是新闻策划的最基层,也是受观众感受媒体存在的第一直观。出色的微观策划不仅能实现宏观策划和中观策划的意图,丰满媒介的形象,而且对受众的冲击力也不可小视。同时,新闻价值的多重性,也为微观策划的差异性突破提供了多种可能。

媒介产业策划的不足:1.纸质传媒产业中,往往缺乏对策划的评估体系,导致某些策划流于无效。2.策划缺少创新性和差异性。

(简答 简述网络文化产业策划的原则。必考题)

1.结合消费需求,深入发掘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策划要结合消费者的需求和个性化,时尚化,科技化,全球化的新特征,瞄准网络文化资源,通过不断对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创 1

造出全新的网络文化平台,发掘出更多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进而有效地提高文化创造力。

2.利用市场细分,敏锐地把握产品前景。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产业策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消费者的需求,把握产品或服务的潜力和市场前景。

3.树立民族特色,走民族化产业道路。传播的全球化并不能掩盖信息内容的民族化,超越民族的网络文化是不存在的,网络信息内容依赖的正是不同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资源,依托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对象。所以,网络文化产业的策划应该坚持民族化,没有民族特色的内容必然是空洞的,没有生机的。

4.注重网络内容,实现注意力经济向影响力经济转化。网络文化产业作为内容产业的一支,生产,销售网络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首先应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内容提供商”。影响力才是真正的竞争力,实现网络文化产业由“注意力经济”向“影响力经济“的转化是实施网络产业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5.重视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网络产业的策划应当注重网络文化氛围的营造和网络文化的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的营销手段,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把网络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抓紧抓好,是确保网络文化产业策划能够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我们需要通过产业策划来加强和深化网络游戏的正面影响,将一些新的文化理念渗透给大众,从而广泛传播网络理念。

(简答动漫产业策划的要求和方法)

1.适当引导消费,拓宽动漫市场。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生产者不能仅仅迎合和满足消费者,还要引导消费者。引导消费者还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有力的宣传手段和广告手段,创新的受众互动的模式等等都有利于引导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行为的发生。

2.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发展动漫产业。在这个全新的领域内,世界上许多国家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样的环境和机会,将新型媒体动漫产业发展起来。

3.充分发挥文化优势。中国动漫产业在创意和策划中,可以打文化牌,发挥我们的文化优势。在主流动漫中体现各自特有的文化价值和民族精神,既是对本国文化资源的传承方式,也是弘扬本国文化价值的有力渠道。

4.将动漫品牌的树立作为发展战略贯穿始终。动漫品牌的重要性不仅对动漫作品本身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还关系着整个动漫产业链的生存发展。

5.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动漫企业应尽快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版权登记,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等途径保护自身产品的知识产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以及必要的法律措施来制约国内动漫市场中泛滥的侵权和盗版行为。

6.改进营造体系和手段,寻求最佳营利模式。从最大营利的要求出发,中国动漫产业必须改变传统的营销模式,构建适合自己身发展的销售体系。

7.顺应科技的发展和受众的需求,致力于开发三维(3D)动漫。如果在动漫的创意与策划中加大三维制作的比重,无疑会使动漫更具有吸引力,所以要投入三维动画的科技开发,增加我国动漫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材料分析1.电视剧,通过《来自星星的你》反观中国电视市场

2.电影,通过《白日焰火》分析艺术电影的市场运作。

论述2.舌尖上的中国成功的原因。(根据给定材料分析)

第四篇:金融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

原标题:促进金融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旅游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旅游泛指以鉴赏异国异地传统文化、追寻文化名人遗踪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为目的的旅游。近年来湖南省张家界市在推进旅游经济转型升级中,不断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通过大力发展旅游演艺、策划文化创意活动,用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吸引外界关注,以景观留人,以文化诱人,实现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被称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张家界现象”。 旅游经济转型中的“张家界现象”

得益于旅游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地方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张家界文化旅游发展初期以旅游演艺产业为着力点,充分诠释了文化和旅游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早期的张家界旅游是“白天看山,晚上睡觉”的单一观光模式,旅游经济以门票收入为主,旅游产业单一。2006年该市旅游演艺产业开始兴起,目前该市有演艺剧场11个,演艺节目8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3台节目分别是《天门狐仙·新刘海砍樵》、《张家界·魅力湘西》和《武陵魂·梯玛神歌》。2012年以这3台节目为主的张家界旅游演艺总产值超过4.5亿元,接待观众200万人。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兴起,张家界“慕戏”而来的“回头客”占比近30%,游客的观光时间由1.8天延伸至2.8天,每年带来超过10亿元的旅游收入。产业融合中,张家界旅游由单一观光向休闲度假转型初见成效。

金融服务创新中的“政银联动”举措

在这些数字背后,政银联动+金融创新的举措无疑成为了“张家界现象”如火如荼发展的引擎。

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表示:出台对旅游地文化节目的扶持政策,首先向张家界倾斜,并将大湘西文化旅游融合作为一项重要决策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张家界市政府制

定了《张家界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确立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投入。

近年来,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出台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助推大湘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湘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深度介入,同时也为银行机构调整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结构、拓展业务空间和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了有利契机。张家界中支出台了《金融支持旅游经济的若干意见》,把旅游和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信贷投放的增长极和着力点。特别是张家界成为国家综合旅游改革试点城市后,张家界市中支联合市金融办出台了《关于加大信贷投放支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创新信贷管理服务机制、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为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了一个多方联动、政策倾斜、服务高效的金融体系。

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发展初期,在获取银行信贷支持时往往面临有效抵押不足、授信额度偏低等问题。自2008年以来,张家界市金融机构结合文化旅游企业自身特点,通过景区经营权质押、股东担保等方式,化解“担保”难题,累计发放贷款近3.5亿元,满足了25家旅游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在缺乏足够土地房产抵押的情况下,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市分行推行景区经营权质押,以黄龙洞景点45年经营权为质押物,为黄龙洞生态文化广场项目授信1.5亿元。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首次将景区经营权这一无形资产纳入反担保范畴,为张家界老院子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大型山水实景音乐剧《天门狐仙·新刘海砍樵》项目发展初期缺乏足值的固定资产抵押。为疏通项目贷款融资瓶颈,农行积极争取项目大股东天津宁发集团和广西张誉集团提供担保,贷款2250万元,同时以委托贷款方式获取大股东低息借款2300万元,为项目的成功推出提供足额的资金扶持。农业银行利用审批便捷、额度灵活的小企业简式贷款,

近五年累计为张家界军声画院、张家界大剧院等小型旅游文化企业提供8000万元贷款扶持。此外财政扶持降低了融资成本。《张家界·魅力湘西》项目被市政府纳入西部大开发项目库,每年贷款贴息200万元。

使旅游产业与金融业互惠双赢

大湘西地区不仅是武陵山经济协作区主体区域和中部地区唯一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配套政策的地区,也是湖南省生态文化旅游资源赋存最高的区域。在2013年5月召开的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博览交易会上,张家界、怀化、湘西州联合签署了《推进大湘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合作宣言》。要把握文化旅游发展的大好政策机遇,通过发展连锁品牌、联动营销,有效整合区域文化、旅游资源,建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共同体,在大湘西打造国家级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

金融机构要针对文化旅游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量身打造品牌化、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产品体系,大力拓展文化旅游融资渠道。一是创新内部信用评级和授信审批机制。结合文化旅游产业特色,综合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以及企业家信用和企业未来成长性等非财务因素,合理设置评级要素和指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开办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对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提供供应链融资、联保联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对大型实景演出等重大项目提供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产品。三是创新融资方式。由于文化旅游企业价值增长难以确定,要在寻求银行继续加大信贷扶持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文化旅游企业担保融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文化旅游产业,多渠道地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的成长。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避免同类主题的重复开发和恶性竞争,发挥旅游资源和文化产业的共生效应,提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广度、深度,集中政策、资金、土地等资源,扶

持优势项目、优质企业,提升张家界文化旅游产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要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市场为主导,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利用信贷手段,减少重复建设和无效、低效的文化旅游项目,按照市场化导向,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业互惠双赢。(来源:金融时报)

第五篇: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简析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现状

院系 : 历史文化学院

班级 : 12级文化产业管理一班

学号 :2012410946

姓名 :吴伟

完成时间:2012.6.10

【内容摘要】

文化产业是全球公认的朝阳产业,而我国文化产业至今仍处于培育和初步发展阶段,中国自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 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法规,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但其政策法规体系所暴露出的“缺、弱、变、散、乱、粗”等问题亟待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端和缺失,为此,需要借助国家政策的力量,通过制定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我国的文化产业以超常的方式转型和发展。

【关键词】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现状问题

【正文】

我国政府出台了大量促进和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几乎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出台。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出台, 对我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现状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涉及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按照不同的制定机关分属不同的位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政策法规,有法律18项,法规29项,规章51项,发展规划11项,规范性文件407项,政策法规解读32项。根据目前法律法规,业内共同认可一下分类:

(一)中央机关的有关文化立法,这些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广告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等、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我国也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陆续出台了一些部门规范性文件,例如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地方政府出台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北京深圳等地方政府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如《**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这些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对我国文化产业近年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缺失、无法可依现象依旧存在。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各方面基本上做到“有

政策可依”。但是, 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目前仍然很不完备, 在产业管理和执法过程中, 政策缺失的问题仍然存在。

首先,缺少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政策,文化部公布的专业法律18项,法规29项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指导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的文化产业政策,而更多的是地方的政策文件。一些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国家都制定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政策。如世界第五文化产业大国韩国有 《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等。我国幅员广阔、地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发展文化产业少不了全国高度的文化产业结构政策、组织政策和布局政策的宏观调节和指导。

其次,文化产业管理执法过程中政策空白。不少领域出现管理无政策依据执法无法律准绳的困惑,政策的制定落后于产业发展的实践,

(二)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偏弱

作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开始阶段由于力量基础不足,离不开国家政策优惠支持, 对文化产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此,我国扶持力度还不够, 没有充分体现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例如出版业, 对出版物销售实行6%左右的营业税。而我国的图书销售税率为13%。出版业是投资大而利润低的行业, 其税收标准应该低于其它的行业, 实际并非如此。

另外,由于大投资长期回收利润、无物质抵押风险大的特点,使得文化产业再融资困难, 我国政府对文化产业财政资助力度明显不够, 政府直接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很少, 政府出面为文化企业提供获取贷款的担保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政府对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产业中的弱质产业扶持、资助力度是偏低的。加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助、扶持力度仍然是我国发展文化产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政策法规有所限制

第一是进口限制。为了保护本国文化, 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外文化产品进入本国文化市场在品种和数量上都有限制。随着我国加入WTO, 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外文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一些保护性政策, 如规定我国每年进口电影数量不能超过40部, 我国电视台在黄金时段不能播出国外动画片等。但总体上看, 保护力度还不够, 保护的范围还比较窄, 尤其对一些需要限制的方面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第二是对外资投资的限制。我国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2005年) ,对外资进入我国文化产业的哪些领域、进入程度、业务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 提出了明确的“允许”和“禁止”事项, 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股权多元、分散的情况下, 股东要想控制企业只需拥有20%甚至更低的股份就可以做到。如果外资在我国的发行企业拥有49%的股份, 它就完全可以成为

第一大股东、拥有决策权。从一定意义上说, 控制了发行销售就能影响甚至控制“内容”的提供。这对我国文化安全当然是非常不利的。可以说, 我国目前的政策法律还不足的筑起保护民族文化的屏障。

(四)政策多变, 缺乏必要的稳定性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文件不下数百个, 有些政策比较好地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但有相当一些政策内容变化过快, 甚至给人一种朝令夕改、无所适从的感觉。政策的多变在新兴文化产业表现得最为突出。不仅叫那些打算进入行业的人望政策兴叹, 也使基层执法者无所适从。在频繁颁布的众多规定中, 相互矛盾的规定普遍存在,重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产业政策针对性弱,可操作性不强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政策界限仍比较模糊。各级政府对文化的投入缺乏系统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政策、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资产管理和经营政策、人才政策的顺序罗列,是一个政策的总汇, 没能体现产业政策的要求。而且各地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大同小异, 并没有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合适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我国文化行政管理具有条块分割, 多头管理, 多头执法的特点。从横向看, 我国文化行政管理机构有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信息产业部等单位。从纵向看, 又有中央、省市、地、县四级行政区划。这种行政管理体制的优点是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缺点是互不相属、缺乏协调性。不同地区有不同政策,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各的政策, 使政策难以统一。政策过于空泛, 没有明确具体的政策要求, 缺乏科学合理的实施机制。要提高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绩效, 就必须在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

三、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对策

(一)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政策

行业壁垒和单一投资主体,导致我国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 这与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自由化原则不相适应,,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兴办文化产业,不失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一条有效捷径,需要国家重点保护扶持的文化项目和部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要积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其中,以适应现代文化市场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进步。

(二)制定文化产业的保护与开放政策

要鼓励社会各界加入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行列,在保护的基础上,打破对文化资源的不合理垄断,加大对现有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程度,制定促进对外开放的政策,鼓励文化产业单位面向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的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国际

竞争能力和对国外优秀文化先进的管理方式手段的引进吸纳消化及创新能力。

(三)培植大型文化服务企业政策

制定文化企业兼并、联合、重组政策,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不能“以小凑大”,将劣质自从也组合进来,而要将原有的资产、机构、人员、设备做一番认真的清理,并采取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兼并、联合、重组的办法,培育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确保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优势组合,优势互补,优势扩张”。

(四)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政策

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同经济成分文化企业的经营资本有不同的来源,国有企业主要来自国家投资,民营企业以自我表现积累为主。总的来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受资金短缺的制约,形成了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文化产业的比重较大,现代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竞争能力差,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比较落后,不能适应人们对文化产品高科技化的要求。因此,为文化产业的顺利运营、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文化产品增值,均需要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赵阳 徐宝祥《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中山大学出版社

2 杨吉华《简析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中共中央党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4 周斌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研究》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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