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22-10-26

第一篇: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摘要: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所创造的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们要正确认识传统文化,汲取有益思想,使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重要性 1 基本概念

文化(culture),从词源上讲,原指对土地的耕作,后引申为树木、禾苗的培育,对人类心灵、知识、能力的培养。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3】 传统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保留在每一个民族中间具有稳定形态的文化。它是起源于过去、融合现在与未来的动态的主流观念和价值取向,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存在,广泛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具有稳定形态的中国文化,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情操、生活方式、礼仪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诸多层面的丰富内容。

【2】

2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文化的关系

2.1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宝贵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广泛,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国民素质,风土人情等,经历千百年的历史积淀,已潜入人心,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

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在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过程中,仍有许多富有生命力的内容值得我们批判性的继承与发扬,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奉献精神和忧患意识,以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奋斗进取和宽厚待人的精神等。

毛泽东清醒的认识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明确提出了继承历史遗产的任务,早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正确提出了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他指出,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他的特点,有他的许多珍

1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纲领中做了全面的论证和阐释,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

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的珍贵遗产。

【4】

式来说,就是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胡锦涛继承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出一切发展必须以人为出发点,一切发展必须依托认得主体性,一切发展必须以人为目的。

二,以和为贵。中国文化注重和谐统一。中国传统文化植根于农耕文明,重视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身心和谐等。“以和为贵”的思想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保持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多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修身立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排在首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注重的就是个人的素质修养,并以此作为为人处世之本,如儒家思想中的“五日三省吾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当今社会中,人们缺少信仰、道德滑坡,导致各种社会问题频发,“修身”就显得愈发重要。

【5】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性继承与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既要批判性的继承传统文化,又要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邓小平是这一方面的典范。在面对关系到国家、民族命运的问题上,邓小平摒弃了“盲从权威”的教条化、绝对化的僵化思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开放经济特区、农村试点改革,一系列的举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强了全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号召和支持文化界整理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是传统文化的精华更充分地融入中国现代文化中,这也是对批判的继承方针的真正贯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不仅将有机地融入中国现代文化之中,而且将融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中。

四,舍利取义。义利合一是价值追求的理想状态,二者冲突,舍利取义。孟子有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亦可舍去,更何况利益呢?中国共产党对此进行了很好的继承,提出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舍弃个人利益。

3 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3.1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特征,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向来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用中国传统方

3.2 传统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根源,没有这种文化的继承,就无法保持中华民族在文化上的延续性,就将失去民族的独立性。一个国家失去了其文化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便会失去其根本,也就失去在世界上存在的独立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文化的建设,对中国赢得世界,走向世界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优秀的传统文化可以培养国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中国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产,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称道:长城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以中国古代历史故事为素材的影片,如《功夫熊猫》、《花木兰》等在全球公映;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分布在117个国家和地区;剪纸、皮影戏等传统民间文化被搬上舞台,令世人称奇。这些传统文化如一颗颗明珠,在当今世界文化的洪流中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二,优秀的传统文化可以重建国人的社会道德。当今中国道德滑坡,功利主义、拜金主义日益冲蚀着人们的心灵,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人比比皆是,在当今“一切向钱看”的社会背景下,诚实守信、自强不息、律己修身、见义勇为等中国传统美德为人们提供了行事准则,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涌现出了一批批楷模,如建国初期的铁人王进喜、人民的好干部焦裕禄;当今社会的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妈妈吴菊萍等。

三,优秀的传统文化可以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意志。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文化也受到了冲击世界文化的冲击,崇洋媚外的思想日益风靡。毫无选择的吸取西方文化,结果就导致了国人的信仰缺失,无所归依,中华民族成了一个没有民族精神的民族、一个不知道自己民族文化自身特质的民族。在这种情形下,优秀的传统文化能够使国人找到精神寄托和价值信仰,进而凝聚中国力量,抵御和抗衡西方文化的渗透和入侵。

四,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进而提升综合国力。十八大报告指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

多元文化的交融与共享,是中国也是世界文化发展的主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保障。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对于我国在国际社会竞争力的增强及中华文化的繁荣复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优秀的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我们只有吸收一切优秀文化成果,摈弃一切传统文化的糟粕,同时,保持中国文化的独立性,抵御外来文化的侵扰,勇于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提高文化软实力,使中国文化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参 考 文 献]

【1】罗文筠(2010)《中国文化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

【2】张英,金舒年(2001)《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北京大学出版社.

【3】胡锦涛(2007)《十七大报告》.

【4】毛泽东(199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5】李泽厚(2006)《论语今读》三联出版社. 【6】教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

【6】

第二篇:浅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学号:090401217姓名:汪新武

摘要: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建设中国特殊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从新中国的成立到改革开放,中国在建设道路中经历了坎坷,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形成到发展以及现如今面临的一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探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展望能让我们更好的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只有搞清这些问题,才能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关键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的发展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命运,在社会性质的约束下建立一个正确的经济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是考验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指标。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建设社会主义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以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选择这样的经济体制,有当时的主客观条件。

从客观条件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工业很少。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工业化建设,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迅速、有效地集中全国的经济力量,为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各种条件。从主观条件来说,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我国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自然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

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它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但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实践的发展要求在理论上实现创新,以更好地推进改革深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伴随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开始是突破完全排除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这个提法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虽然这一提法仍然坚持计划经济总体框架不变,但它允许市场调节存在和发挥作用,这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争议,其表现在没有充

分认识到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商品经济,什么是市场经济,导致中国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一个坎坷的阶段。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商品经济是一种经济形式,它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相对称,从历史发展来看,商品经济由来已久,它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如果撇开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则可分为简单商品经济和发达商品经济两个阶段。市场经济则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与计划经济相对称。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发达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现代化形式和发达形态。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只有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才能成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的商品经济,只有建立了统一市场和市场体系的商品经济,才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货币化的商品经济,只有商品经济关系货币化,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全面介入经济运行,才能形成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开放化的商品经济,当一个国家的商品经济全面对外开放,参与世界市场,融汇于世界经济之中,才能形成市场经济。总之,市场经济必定是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未必就是市场经济。

在了解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差别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正式确定下来,便在未来的30年里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虽然在当时还没有明确意识改革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是强调要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但这种认识第一次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的僵化观念,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了。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邓小平对怎样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把计划和市场确立为主辅关系是否恰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说:“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因此,党的十三大把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界定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总结道:“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的这些论断,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的属性,从而解除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30年的发展到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又将面临怎样的实际问题呢?2003年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重点转移到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市场经济与收入差距的关系。二是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三是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的关系。面对这些现实的问题,各位专家发表了各自的观

点。有的专家认为要素市场,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市场发育不成熟,是导致转型期居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原因。正是因为种种现时问题,专家们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目的更加现实化。对市场经济与收入差距关系的研究是为进一步揭示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从而为如何缩小收入差距提供方案。未来我国还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社会也将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为经济学界提供了现实土壤和创新冲动。因此,未来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将呈现更加现实化的特征。

内容更加多元化。随着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推进,由于出发点更加现实化,研究内容也更加富有层次和角度。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市场经济理论的内容更加多元化,覆盖了市场经济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各学科背景的学者都参与到市场经济理论的讨论,从不同的理论角度为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开拓疆土。未来,这种内容上多元化的趋势会随着理论研究的现实化和经济现象的复杂化而更加明显。

模式更加特色化。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将必然呈现特色化的发展趋势。以中国市场经济的基本课题为研究对象,以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事实为素材,加之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与理论创新积淀及质量日益提升的中国经济学教育,都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模式的特色化提供了可能。

方法更加综合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不断引进国外市场经济理论的分析方法,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呈现多范式并存的特点。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中国经济学研究在有效的传统研究方法基础上,将更多地综合西方经济学规范的数理模型和计量分析方法,以更精确地分析经济结构、预测经济变量和评价经济政策,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工作。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先一辈的中国领导人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才最终形成的,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只有深刻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

社2010年修订版

参考网址:http://.cn/c/2003-10-14/0438913165s.shtml http://lib.gddx.gov.cn/xue/shiliu/xianwu.htm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

学号:090401217

姓名:汪新武

第三篇: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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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1 页

摘要:反腐倡廉是关系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议题,是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长期工程。文章尝试深刻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与核心,结合近年来我国廉政建设的特点和问题,探寻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总结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阐述新时期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策略和举措。

关键词:反腐倡廉 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标本兼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2 页

引言

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滥用权力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蜕变现象,如何预防和治理腐败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一直以来,我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反腐倡廉的科学理论、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清晰的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发展轨迹。

特别是以习近平主席为代表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主持工作后,通过实际行动表明了中央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了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文章通过深刻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与核心,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阐述新时期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策略和举措。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3 页

一、 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和核心

(一) 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

廉政文化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以马克思主义廉政文化思想为指导的革命政权。在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道路上,不断总结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廉政文化思想体系。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廉洁政府的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以及加强官员的监督等问题做出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论述。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但是腐败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普遍存在。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层出不穷,违纪违法事件屡禁不止。拒腐防变是执政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必要手段,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只有一如既往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概括地讲,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可以表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方面”。所渭一个中心,就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指明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所谓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战略方针,二是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格局。这两个基本方面,规定所要建立的惩防体系的主要特征和发展方向,即一个毫不放松惩治的前提下更加注重预防的体系,一个全面融入社会主义建设方方面面的体系。从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经过近十五年的艰苦探索,我们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这一道路的确立,也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 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

腐败是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的一种社会现象。一切腐败现象,都是以权钱交易为其特征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是权力滥用的结果。腐败本质上是权力腐败,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4 页

权力之所以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主要在于其本身具有二重性。权力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就其质的规定性而言,权力具有强制性、整合性和目的性的特点,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联系,具有代表和实现公共利益的功能。与此同时,权力还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变异性和腐蚀性。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力量,权力在配置社会价值和社会资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权力的行使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价值和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权力直接掌握在一部分人手里,很容易与个人私利联系起来。权力一旦被缺失权力道德的人所掌握,并且不受制约和监督,就会丧失其社会公益性质,变成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

权力的二重性及其运行特点告诉我们,预防和治理腐败,核心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只有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变异和被滥用,从而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抓住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抓住了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核心和关键。

二、 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特点

首先,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思想指导的。这一指导思想决定了我党反腐斗争的正确方向。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的客观实际紧密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按照这一思想,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必将继续在此基础上取得更加辉煌的胜利。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证我党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胜利的重要保证。

其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是以中国共产党为唯一正确领导的反腐倡廉。反腐倡廉斗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党要管党”这一原则最直接的体现。中国共产党自其创立以来,就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历史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民族独立、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作为我们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也理所当然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才能取得最全面最彻底的胜利。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这也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属性所决定的。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5 页

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治党派,从本质上说,是没有自己的利益的,如果要说有,那这个利益也只能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因而应该说,只有这个党,才是最大公无私的,最能自我完善的,因而也只有这个党,才是反腐倡廉最坚决最彻底的。

其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是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举。既然我们的特色反腐倡廉,是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反腐倡廉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实际,就是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开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一种文化的兼容性,我们当然要最大范围地吸取国外反腐斗争的先进经验,但却决不是照搬照抄。比如就反腐的法制建设而言,废除对贪污罪的死刑,虽然在一些国家实行了,却未必代表时尚,也不代表法制的文明进步,与中国的实际是很不相符合的。所以,只有与中国客观实际相结合的反腐倡廉,才能产生反腐倡廉的最高成效,才最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 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 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体制内腐败也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体制内腐败是相对于体制外腐败而言的,是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改革的旗号,以各种文件等官方形式公开从事的腐败行为。由于这种腐败行为本身有政府部门的强制力保证措施,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且公众的注意力大都集中在贪污贿赂等明显的体制外腐败上面,而较少关注体制内腐败,因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由于隐性腐败不直接违法律法规,即使违返了也不容易被发现,只有发展到显性腐败、充分暴露出来,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 腐败主体由个体向群体扩张,具有传染性

中国贪官贪腐涉案金额巨大,如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在没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6 页

投入过一分钱的情况下,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为程家创办了32家海内外公司,公司资产总值数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等人把4亿又830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40亿元)转移到美、加等国并顺利出逃等等。”他们能做到如此惊人的“成绩”,很难凭一己之力,在这背后,隐藏着一群硕鼠,以其合力正在咬啮着国家财产。腐败由个体向群体扩张,似乎是社会腐败内生的必然,他们需要群体的力量来共同运作,相互照应,以掩盖其罪行的同时并继续扩大贪腐能力。

(三) 更具有规模性,趋向集团化

“世界银行在分析腐败国家特征时指出,转型国家由于转型存在着一个从上而下逐级放权的过程。原先只要向中央一级行贿即可获得经济利益,现在需要逐级行贿,因此腐败总体规模逐步扩大。”伴随腐败规模化而来的是集团化趋势加强。如茂名腐败窝案,“2011年2月10日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据悉,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待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再如,绥化马德卖官案涉案干部260多人,郴州腐败窝案一个地方领导班子几乎烂掉。”等等这样的例子在洪伟著《中国反腐大举措》里也屡见不鲜,这里不再佐证。

(四) 垄断行业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

最高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称,垄断行业已经成为贪污贿赂犯罪高发区。这一现象对中国政治建设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对于党和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和地位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统计显示,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6件36907人”,按照垄断占贪污贿赂犯罪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计算,垄断行业贪腐案件不是一个小数目。由此可以看出,垄断行业已经形成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对社会形成巨大的危害,垄断行业在严重破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整个社会的公正公平原则。

(五) 腐败向多部门蔓延且领域加深

过去,腐败行为仅仅发生在个别经济部门和少数有实权的人身上。现在,腐败已发展成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渗透到社会的许多领域。腐败从直接管钱管物的部门向审批钱物的部门蔓延,即使过去被称为“清水衙门”的党务系统、执法执纪机关、文教卫生等很多部门也日显突出。腐败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渗透,使权力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7 页

质加速。同时,腐败现象由个别特殊行业和一般职能部门向多种行业和执法部门;由直接理财物的人员向“一把手”蔓延。

四、 反腐倡廉对策研究

(一) 成立专项巡视组,革新反腐举措

要打“老虎”“苍蝇”得想找出这些苍蝇老虎,中央十八大以后成立专项巡视组, 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哪里有情况就巡视哪里,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直奔主题,冲着具体的人或事去,让人摸不着规律,在较短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大大增强了震慑力。2013年,第一轮巡视就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建立和完善组长库。2014年在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的同时,又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以创新为动力探索专项巡视 实现全覆盖》一文。文章表示,今年,我们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和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干部,参加到巡视工作中来。“历史上四品、五品官照样当钦差,只要有中央授权,有责任担当,级别低一些的也能当组长;只要有能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可以抽调到中央巡视组。”不拘一格降人才,动态反腐,从根源杜绝反腐者自腐,责权能科学匹配,从而提高反腐败效能。

(二) 强压“四风”,源头反腐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侈靡之风,四风是腐败的前期表现,反四风就是打了腐败的苗头。有很多腐败分子最初多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表现出众、大为作为的,但是因为四风的潜移默化而作风日渐不正而不知,因为我们对四风问题的熟视无睹和重视不足而形成了对腐败滋生的反应迟钝和不断容忍。今年3月份查处问题1931起,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64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39起,大办婚丧喜庆338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63起,违规公款吃喝185起,公款旅游73起,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162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9起。3月当月因八项规定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中省部级1人,地厅级2人,县处级132人。2015年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87起,6879人受到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8 页

理,41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可见政府反腐态度高压不放松,零容忍一切腐败现象,反四风就是更具体、更细节处的反腐败,也是最佳时机、最小投入的反腐败。

(三) 反腐具有针对性,重抓狠抓垄断行业

根据十八大以来落马官员的行业分布情况,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十八大至今年4月初,中纪委网站共发布了124 名国企高管被查处的信息。124人之中,从行业来看,能源领域占比最高,达到25%,其后依次为:建设投资领域13%,通信12%,金融9%,运输8%,冶金7%,传媒5%,汽车5%,其他领域16%。基于我国垄断行业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和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的基本特征,我国反腐败向这些腐败重灾区攻坚克难,狠抓体制内腐败,狠打“老虎”。

(四) 全面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

据介绍,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556件9636人。其中,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大案664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907人,含厅局级以上干部156人。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新的办案成效。徐进辉说,从办案情况看,反贪总局不断加大对省部级干部案件督导指挥力度,反贪总局直接指挥省级院立案侦查省部级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坚持“打虎”、“拍蝇”,让反腐败无死角,无盲区。

(五) 坚定完善反腐配套制度,扫除反腐阻力的决心

(1)“中央纪委已经建立外逃信息管理系统,已与39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并揭秘追赃追逃9中方式。”③追赃方式有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追逃方式有移民、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

(2)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各方面意见,拟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对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9 页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适用死刑。”④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可由司法机关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使得司法在运用于反腐的过程中更具有适用性,为反腐败斗争提高司法保障。

(3)强化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制度。2015年1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曹建明强调,只做表面文章,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扰调查的,要严肃追责。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既查处本人,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4898件,同比数量上升5.7%;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96人,同比数量上升28.8%,其中,立案查处两名省部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查处47名地厅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同比数量上升213.3%。”①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反腐斗争内部监督制度,从而自我纠偏,遏制腐败势头。

五、 总结

关于我国廉政建设的学术创作已浩如烟海,廉政建设的热议已历久弥新,然而,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腐败是如影随形,廉政建设是人类的一场持久战役。对此,我们要认识到反腐斗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既不能对反腐败斗争放松警惕,也不能对其持有悲观的态度。既要积极汲取历史比较成功廉政建设经验,把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循序渐进;又要积极探索廉政建设的技术方法、制度设计、管理手段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体制,提高反腐败斗争的自信心,坚持持续反腐,不能空喊口号,也不能形式反腐。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非常感谢黄老师治学严谨、认真负责、不吝赐教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方法,另学生折服且受益匪浅。学生再次向老师致以深深的谢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 第 10 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页 [2] 《毛泽东选集》 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20页 [3]

李勇. 当代中国腐败问题研究.[A].2008年6月. 第53页

[4] 陆啸天.谁是中国的暴富者?! [J]. http://lulxt.blogchina.com/116013.html. 2006年1月23日

第四篇: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王淑贞

(2007年12月29日)

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概括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和特点,增强坚持这条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下面,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谈一些看法。

一、我国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民主制度,是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我着重讲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人民主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是立法(市以上单位)、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决定问题,以真正集中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三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和检察院依照法律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四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五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享有比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更大的自主权。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的自治体系,广大城乡群众通过基层自治制度,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成为我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民主素质的提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

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民主只有以法制为依托,才具有可靠的保障,法制只有以民主为基础,才具有至上的权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与法治建设相统一。我们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2、坚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力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现最广泛的民主,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依法制裁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且能够通过人民行使选举、监督、罢免等民主权利,保证社会公职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3、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在民主结构上,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这些民主制度,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统一,内容真实性与形式多样性的统一,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4、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和国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已经并将继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成为全世界几乎所有大小帝国主义国家掠夺的对象。蒙古、苏联边界版图有相当部分是我国的,但给圈走了,香港、澳门100年才回归„„,中国人民备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欺负和压迫,国内的租界“华人和狗,不得内进”等给国民极大的耻辱,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创造历史,享受发展成果,使中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稳步前进,日益成为一个受世界各国人民尊重的国家,屹立于世界东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充满光明和希望的道路。

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

政治、文化、社会体制创新和完善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1、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我们一切事业成功和胜利的保证,也是领导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党委的派出机构,要向党委负责,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区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区委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区委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要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区委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广大人民是当家作主的主人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不仅可以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在本质上达到内在统一,而且通过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代表着各种群体的利益,他们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近,我区开展人大代表街道工作室试点活动,进而逐步铺开。这是为人大代表搭建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一个联系选民的平台。可以依托这个平台,把各项代表活动有效地开展起来,有利于搭建代表与选民沟通的桥梁,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有利于拓宽社情民意表达的渠道,使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有利于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通过这个阵地,更加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进基层民主进程,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3、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今年,我们选择了一些单位开展依法治理测评试点工作,这是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实践。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人民群众对改善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的要求更加迫切。依法治区工作是实施人民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如果法治建设跟不上,依法治区工作不适应,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难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就难以保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必须善于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我们要增强全社会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观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人大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守法,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努力营造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篇: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浅析

论文摘要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构成。至2011年2月份,包括现行宪法在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超过690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超过8600件,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体系。

论文关键词 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 法律部门

根据马恩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体系是由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决定的,并对经济实践有反作用。本文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的建设浅析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改善的过程,并指出目前法律体系及其他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

一、市场经济制度之基本要素

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等一般特征。

平等主体是市场经济交易的前提,只有地位平等,才能实现信息的相对完整和有效,在谈判双方之间实现平等的交易。私人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基础,只有当财产是自己的时,才会对财产的效率有最大的关心。而竞争是实现效率最大化的方式,只有当开放、公平和充分竞争存在时,才会有不断提高效率的动力。

(一)法律部门之宪法

作为法律体系统帅的宪法以根本法的方式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以竞争为主的市场经济制度。

对于私有财产的态度,也经过了不断的调整,直到今天,非公经济的发展已经有更强大的法律保护。作为根本法的宪法通过修正案的调整充分说明了这一过程。

宪法在1982年颁布时,只在第11条中承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宪法修正案在第11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并称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1条又被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在宪法在确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进步的同时,也应看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产权问题上本质的模糊性。虽然从立法技术上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产权进行了规定,但是既是自己的,同时又是别人的产权归属很难高效地调动所有者的积极性,进而阻碍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使用。

(二)法律部门之民商法

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的民商法的基本理念是平等、私有、私法自治和责任自负;而这些理念也是支撑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而民商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范和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

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初步确认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保障了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民事基本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财产的丰富,每个公民都有了自己的财产,在此基础上,2007年颁布了物权法,这是对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的贯彻和深化;为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权利,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布,既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又具有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和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意义。

然而,法律制度上的平等、私有在实践过程中遭遇了各种各样的挑战,这些挑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影响,要贯彻国民的平等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法律部门之行政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要守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权力必须要服从法律。这就要求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铸造一道抵御公权力、保护私权力的牢靠屏障。

1989年至今,是行政法快速发展和模式转型时期。包括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依法行政原则,最典型的是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和2003年的《行政许可法》,两部法律规定的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如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意义重大,这要归功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政府和国家行为对公民权益可能的威胁,并相应地建立起国家侵害公民权利的赔偿机制。

目前,行政法体系已经建立起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法制监督、救济、责任法三大块为主的体系,初步建立起了限制公权力的范围和体系。但是,现实生活中公权力对公民私生活的干扰和对市场正常秩序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民告官”的勇气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制约还比较严重,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四)法律部门之经济法

相对于其他法律而言,经济法是最具有中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部门,因为中国经济法产生于经济变革时期,在中国独特的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法律环境下建立起来,并直接作用和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营和管理。

认识经济法的部门构成,可以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个直观的了解。(1)竞争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投标法》三个法律组成,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竞争”这一基本要素最直接、最本质的规范;(2)消费者法,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构成,是对市场经济中针对弱势群体和产品质量进行的规范;(3)银行业法,由《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市场中银行这一主体进行行业规范;(4)证券法,是对证券交易行为的规范;(5)财税法,由《税法》、《会计法》、《审计法》构成,是国家对税收进行管理的规范;(6)劳动法,是对市场中最重要的劳资关系的规范;(7)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由《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构成,是国家对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8)环境保护法,是规范市场行为与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经济法部门的建立为市场秩序的运行的规范,使其按照预定的轨道运行,在其规范下,中国的市场经济在过去三十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发展到目前阶段,其确立的市场秩序的严重缺陷逐渐显露,如竞争信号的失灵、政府过多的干预、国企的权力优势等,对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干扰。而产生和成长于市场环境中的经济法似乎尚未找到应付这些弊端的有效路径。

(五)法律部门之社会法

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社会法是相对较新的法律,也是最薄弱的一个法律部门。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是这一部门法形成的重要标志。

社会法是国家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力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在再分配领域有所作为的重要体现,与民生息息相关。市场经济制度在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取得了飞速发展,但目前贫富分化现象的严重和由此滋生的社会问题日益加剧,政府在如何才能有效做好公平问题上任务还很艰巨。

(六)法律部门之刑法

刑法是法律部门中法律件数最少的部门,但是其他法律部门的底线,以其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对经济制度的变革保驾护航。1979年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只有二十来条,且罪种过少,罪状模糊,法定刑偏低。从1999年宪法通过了八个修正案,针对经济活动新出现的犯罪活动和犯罪种类进行制约,维护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经济利益。

然而,刑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与保障经济自由之间面临两难选择。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与控制实质上是国家通过行使刑罚权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特殊形式。作为一种禁止性法律规范,这种干预活动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通过刑罚制裁经济犯罪的方式来恢复被破坏的经济秩序,但由于刑罚的强制性、严厉性和最后手段性,刑法规范体现出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最后容忍度,会成为个体的自由行为划定最后界限。因此,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设立也就意味着社会经济活动最后边界的划定。刑法在维护经济秩序的同时始终存在着限制经济活动自由的趋势,这是刑法在发挥经济规范作用时天生的缺陷。

(七)法律部门之程序法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等。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主要的法律渊源;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试行)》第一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法律规定的行政案件;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独立的《行政诉讼法》,正式确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版本正式规定了平等主体间纠纷的解决程序,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妥善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促进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等,无疑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

这些诉讼与非诉讼类的程序类法律部门,保证了前面这些实体法的实施。然而,现存的诉讼法提下对法治原则和法律的权威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审判方式的改革需要健全、完善的民事诉讼立法予以规范和引导,以消除改革过程中的违法、混乱和失控状态。

二、法律体系后的隐忧

历经三十年,中国的法制体系已经初步建成,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说到法律,就不可能摆脱哲学、历史和习惯三股力量的影响。如前文所述,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存在着各种先天或后天的窘境,而如果跳出来看,形成这些窘境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到立法者哲学、历史和习惯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的形成,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的过程,表明了政党作为法律体系缔造者的身份。法律要服从党的权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建立在政党领导下的法律体系,能给市场经济多大的自由空间,取决于政党会让渡出多少权力。中国的市场经济的未来走向和走势,最终还是取决于所需的民主基础、自由空间、竞争平台、效率最大化等问题上政党所赋予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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