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

2022-05-13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是金融领域中的一个难解之迷,世界各国的经济学专家们试图从各种角度为这一奇异现象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至今都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够做到真正令人信服。

第一篇: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深度对比研究

摘 要: 文章对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进行了深度的对比研究,在定性和定量对比分析的 基础上,提出了封闭式基金比开放式基金更有投资价值的观点,对普通居民的基金投资有较 大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投资价值

一、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 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 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 接投资方式。

按是否可自由赎回和基金规模是否固定,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 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由于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能追加 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只能通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基金的买卖。封闭式基金的期限 是指基金的存续期,即基金从成立起到终止之间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合同到期有3种处理方式:第一,封闭式基金转化为开放式基金 ;第二,可以按照《基金法》第66条的规定,延长基金合同期限;第三,按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行清盘。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目前已到期的封闭式基金都采用了第一种到期处理方式, 全部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赎 回的基金。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资金、实现变现的要求,开放式基金一般都要从所筹资金中 拨出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保持这部分资产。这虽然会影响基金的盈利水平,但作为开放式 基金来说是必需的。

二、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性质对比分析

1.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期限,存续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到15年时间, 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证券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投 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若大量赎回后基金份额规模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规 模,开放式基金会被要求清盘。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 能增加发行。开放式基金没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规模 随之增加或减少。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封闭期限内不能赎回,持有人只能在证 券交易场所出售给第三者,其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首次发行结束 一段时间后,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 不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机构之间进行。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首次发行价 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外,以后的交易计价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 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出现折价交易现象,其价格并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 产值。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的大小,其申购价一般是单位 份额净资产值加一定比例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单位份额净资产值减一定比例的赎回费,其交 易价格不受市场供求影响。

5.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公布的时间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份额净资产 值,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是每个交易日连续公布。

6.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规模不会减少,因此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 产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开放式基金因基金份额可随时赎回,为应付投资 者随时赎回变现,所募集的资金不能全部用来进行投资,更不能把全部资金用于长期投资, 必需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投资组合中需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三、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特征对比分析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是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两类间接投资工具,它们都具有集合投资、 分散风险、专家理财的特点,但在金融产品的交易成本、流动性、风险特征方面它们是有明 显区别的:

1.交易成本不同。封闭式基金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和股票的买卖交易不同,封闭式 基金的交易无需缴纳印花税,只需缴纳最高0.3%的交易佣金,进出一个来回最高只需支付0 .6%的交易成本。投资者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是以基金管理公司为交易对手的,一般情况 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需要缴纳1.5%的申购手续费,开放式基金的赎回需要缴纳0.5%的赎回 手续费,申购、赎回一个来回投资者需要支付2%的交易成本。由此可见,封闭式基金的交 易成本明显低于开放式基金。

2.流动性不同。封闭式基金和股票一样是实行T+1交易制度的。投资者当天买入封闭式基金 ,基金份额当晚过户到投资者账户,次日即可出售已购入的基金份额。当天出售的封闭式基 金其成交金额虽然次日才能提现,但卖出委托确定成交后其成交金额可立即用于购买其它证 券。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在投资者有效提交申购指令后T+2日入账,即当日申购某只开放式基 金,申购日后的第2日其份额才能入账,其份额才能抛售。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其资金 到账时间也比较迟,一般需要4~7个工作日。由此可见,封闭式基金份额入账的时间和资金 到账的时间明显快于开放式基金,其流动性明显更强一些。

3.风险不同。根据一般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封闭式基金至少要保证20%的债券投资比例 ,其投资股票的比例最高只能达到80%。而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开放式基金只 需要保证5%的债券投资比例,其投资股票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95%。股票是高风险的投资 工具,股票的投资比例越高,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越大。由于封闭式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略低 ,其投资风险也略低于开放式基金。

四、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投资绩效对比分析

由于封闭式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略低,从理论上来讲,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收益要逊色于开放 式基金。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封闭式基金无论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是在西方成熟证 券市场,封闭式基金都存在广泛的折价交易现象。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一定程度上低于其 单位净资产值。由于我国封闭式基金到期一般都采用封转开的处置方式,如果投资者以折价 的价格买入封闭式基金,然后一直持有到期,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可自然获取交易价格向其 净资产值回归的差价收益。如果考虑这部分差价收益,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收益可以和开放式 基金相媲美。

笔者对2007年年底前19只封转开基金的收益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该实证分析建立在以下假 设基础上:(1)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起始日都是2005年12月31日;(2)封闭式 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都是长期投资,即封闭式基金购入后一直持有至退市日或份额转换 日;(3)由于封闭式基金是股票型基金,所以可以直接将封闭式基金的收益率和股票型开 放式基金的收益率进行对比;(4)不考虑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手续费,也不考虑开放式基金 的申购、赎回手续费。实证分析的结论如下:

1.如果在封转开基金的退市日出售封闭式基 金,19只基金中除了基金兴业、基金同智、基金 裕元、基金金鼎之外,其余15只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都超过了同期所有股票型开放式基 金的平均收益率。而基金兴业、基金同智的收益率较低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两只基金的封转 开没有先例可循,它们在封转开之前股票仓位比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明显要低,较低的股票仓 位直接导致了较低的投资收益率。

2.如果将封转开基金持有至基金份额转换日(封闭式基金份额转换为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日期 ,一般按封闭式基金的单位净资产值转换,如当天单位净值为3.6690元,1份封闭式基金可 转换为3.6690份开放式基金),19只基金中除了基金兴业、基金裕元之外,其余17只封闭式 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都超过了同期所有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

3.总体来看,随着时间的延续,封转开时间越迟的基金其投资收益率越是高于同期所有股票 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比如:基金兴业2006年8月8日终止上市时,其投资收益率30.6 9%,低于同期所有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14个百分点;基金普华2007年4月24日终 止上市时,其投资收益率251.49%,高于同期所有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74个百分 点;等到基金兴安2007年11月21日终止上市时,其投资收益率414.07%,高于同期所有股票 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151个百分点,封闭式基金和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收益率的差 距越拉越大。

4.封转开基金持有至基金份额转换日的平均收益率为266.77%,持有至退市日的平均收益率 为234.46%,封转开基金持有至基金份额转换日的平均收益率要高出32个百分点,虽然这里 面有12个百分点要归功于大盘的上涨(同期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提高了12个百分 点),但是还有20个百分点的收益率要归功于封闭式基金市场价格向其净资产值的回归,因 为封闭式基金是按照基金的单位净资产值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的。

综上所述,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相比,其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强,风险低,由于封闭式 基金折价的存在,长期投资封闭式基金不但可以获取指数上涨带来的封基价格上涨收益,还 可以获取其价格向其净资产值回归的收益,其总收益大体高于同期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收益 ,所以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要更胜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一筹。封闭式基金更值得广大投资者 投资。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财务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3. 张颖.个人理财基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4.www.hexun.com 和讯网站基金频道

5.www.fund123.com 数米网

(作者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6)

(责编:纪毅)

作者:张良财

第二篇: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及投资价值研究

摘 要: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是金融领域中的一个难解之迷,世界各国的经济学专家们试图从各种角度为这一奇异现象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至今都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够做到真正令人信服。综述了国外有关这方面的研究, 阐述有效市场理论与行为金融学对于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的解释,描述了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现象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我国封闭式基金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存在的投资机会。

关键词:封闭式基金;折价;投资价值

1 文献综述

1.1 传统金融理论解释

对封闭式基金折价现象的传统金融理论解释主要建立在市场有效性假设的基础之上。如果市场是有效的, 那么基金的内在价值应该等于单位份额基金的资产净值, 基金交易的价格也应该与其单位净值基本一致。

(1)代理成本理论。

即基金的折价是因为基金的管理费用过高或者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基金的日常运作需要成本,如果基金的管理费用过高或者基金未来的管理业绩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那么基金的价格应当低于其单位净值。Boudreaux(1973)提出, 如果基金的管理费用太高, 或者投资者预期基金未来的管理业绩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那么就会导致基金的折价。Kumar和Noronha(1992)实证检验了管理费用与基金折价的关系, 也发现了管理费用和基金折价之间的显著关系。

(2)资本利得税理论。

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基金投资者在基金资产出售或基金分配已实现资本利得时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Pratt(1966)最早指出,投资者需承担潜在的资本利得税, 但这些资本利得税并没有在基金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中得到反映。当基金将来卖出相应资产, 实现这些资本升值时, 必须要支付资本利得税。因而, 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税的存在造成基金折价, 而且基金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中包含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税越多, 基金的折价越大。

(3)流动性缺陷理论。

流动性观点认为,由于基金投资于一些流动性较差的股票, 当大量出售这种股票时, 会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下跌, 因此,基金所实现的资产少于公布的资产净值,其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折价。Malkiel (1977) 与Lee 等人(1991) 的研究发现, 基金折价的大小与基金投资组合中所含流动性较差的股票数量的多少有显著关系。国内刘煜辉和熊鹏(2004) 、何小锋和程勇(2004) 认为资产流动性假说对中国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有较强的解释力。张俊喜(2002) 、杜书明(2003) 、顾娟(2001) 的观点却与之相反。

(4)业绩预期理论。

该理论认为,基金价格与其净资产价值的持续偏离是符合有效市场假说的,折价或溢价反映了对基金未来业绩的预期。Malkiel(1977)认为基金的折价反映了公众对基金业绩的预期,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作为一种资产, 其价值不尽相同。如果投资者认为基金管理人具备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 预期未来的基金业绩很好, 基金可溢价, 反之, 基金则应折价。而Lee 等人(1991)不赞同这一理论,他们发现,折价幅度较大的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表现反而优于幅度较小者。

1.2 行为金融学解释

在有效市场理论的框架下,传统金融理论没有很好地解释基金折价现象, 这使得有些学者对市场理性产生了质疑。20世纪90年代以来,行为金融学打破了理性金融学关于投资者理性的假设,发展了新的观点,对封闭式基金折价提出了新的解释。

(1)噪声理论。

DeLong、Shleifer、Summers、Waldmann (1990) 等人提出了“噪声交易者模型”, 即DSSW模型,认为噪声投资者交易的不可预测性阻碍了理性套利者的套利行为,结果使得价格严重与资产基本价值相偏离。该模型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投资者并不悲观, 封闭式基金仍然会折价交易,同时使一些金融异常现象变得清晰起来, 包括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 封闭式基金的折价, 以及股权溢价之谜等。薛刚(2000) 提出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噪声问题具有普遍性,投资者持有封闭式基金需要承担较大的噪声交易者风险, 其资产净值中更含有较多“泡沫”,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基金能够实现的价值就会低于其账面资产净值。

(2)投资者情绪理论。

Zweig (1973)最先提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可能反映了个体投资者预期的假说。他认为非信息交易者是封闭式基金的基本持有者,当非信息交易者乐观时,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幅度变小甚至出现溢价。Lee et al1 (1991)沿用DSSW的模型得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可能受到投资者情绪因素的影响而脱离基金净值呈现更大的波动性。Bodurtha 等(1995) 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也找到了支持投资者情绪理论的证据。黄少安和刘达(2005) 通过采用较大时间跨度的数据进行研究, 认为当前保险公司占据主体并采取被动投资策略的情况下, 个人投资者的情绪仍然会对基金折价产生重要的影响。

2 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原因的阶段分析

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是先由封闭式基金开始, 逐渐引入开放式基金等其他形式的基金,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回顾我国封闭式基金走过的历程,可以发现其总体价格变化经历了3个不同的阶段。

(1)1998 年4 月到1999 年8 月。在这段期间内,封闭式基金总体处于溢价状态。当时我国封闭式基金处于兴起阶段,广大投资者对封闭式基金的市场价格定位认识不足,加上出台的新股配售等优惠政策,封闭式基金成为二级市场追捧与炒作的对象。

(2)1999 年11 月到2006 年10 月。在这段期间内,封闭式基金出现了折价的现象,在此阶段封闭式基金折价大,持续时间长。2005 年10 月21日,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加权平均折价率达到历史新低-43.84%。远高于国外发达证券市场中封闭式基金折价率。这种深幅度折价暴露出了种种问题。如①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噪声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与严重性。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尚在发展初期, 无论是在运行体制的完善程度、信息的披露、交易者的素质、市场规模以及立法、执法等方面都與西方相差甚远。②封闭式基金逐渐被边缘化。开放式基金大量发行, 使其逐渐成为基金业发展的主流, 吸引了大部分投资者的资金。③我国股本结构的特殊性。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占很大比例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流通的。这使基金管理公司完全有可能持有某上市公司流通股的30%以上,基金管理人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可能会重仓持有一些股票以便于拉抬股价,这使得基金的资产净值中含有较多的“泡沫”,基金能够实现的价值会低于甚至远低于其账面资产净值。④基金管理公司存在较大道德风险问题。由于投资者忧虑基金公司自身治理状况,而不愿介入封闭式基金投资,导致封闭式基金高折价。[JP]

(3)2006 年11 月到2008 年4 月。这个阶段封闭式基金出现了价值回归现象。自从2005年推行股权分置改革以来, 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转折, 在新的市场环境中, 影响封闭式基金价格的因素也正在发生变化,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也从之前的40%左右下降到了目前的20%左右。一年多来的股权分置改革,改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解决了各类股东权利对等,解决了制约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市公司业绩提高使股价得到了回归,因而封闭式基金投资收益增加,折价率收窄。基金公司的治理也在改善,这对封闭式基金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3 我國封闭式基金投资价值分析

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现状,可以发现我国的封闭式基金的投机机会如下。

(1)折价带来的投资机会。 折价率实际上是封闭式基金的“安全垫”,可增加持有封闭式到期的收益率,减轻净值损失的可能。封闭式基金高折价现象的存在是吸引很多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投资者更加看好封闭式基金,认为这是一个相对更为安全的投资领域。同时,股指期货推出以后,部分投资者可以利用封闭式基金与股指期货进行无风险套利,这将促使封闭式基金消除折价率。

(2)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的投资机会。从理论上说, 以低于净值的价位买入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在其转为开放式基金时就会获得基金净值和基金买入市价之间的差价收益,由此就产生了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的套利机会。如果封闭式基金到期时,二级市场的价格与其净值依然相差很大,那么基金持有人就不会选择延期而会选择终止或者转为开放式基金。目前,实行封转开已经成为即将到期封闭式基金的一致选择,在实施封转开以前,一般都会有一个停牌复牌的过程,基金价格往往会上升以消除折价率。目前已经封转开的基金都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上涨,折价率也逐渐归零。

(3)封闭式基金分红的投资机会。如果投资者对封闭式基金未来分红预期强烈,这也有助于推动封闭式基金折价率降低,使得分红之后的折价率向一个稳定的水平回归(实证结果可以表明该假设的合理性) 。封闭式基金的分红存在以下两种套利模式: 第一,折价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分红之后,折价率会上升,这时,市场认为原来的折价率是合理的,就会要求使新的折现率有下降的要求,价格就会上升,可以利用这期间的价差进行套利。第二, 如果某只封闭式基金存在分红预期, 红利收益就会吸引投资者介入, 从而使其价格上升, 折价率下降, 在分红完成之后, 折价率又回归到稳定水平, 可以利用分红预期效应进行套利。

4 结论和建议

相对西方封闭式基金的历史,我国封闭式基金存在的历史不长,但随着我国基金市场的不断发展,基金的折价现象成为众多学者和投资者很关注的问题之一,要弄清楚它的本质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入。

首先,只有建立一个真正运行完善、信息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更加有效、健全的基金市场,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地解开这个谜团。其次,要改变封闭式基金越来越边缘化的境地,减少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我国证券市场噪声交易的程度。完善对基金的业绩评价体系,增加基金的品种,增大基金管理的差异性等是至关重要的。最后,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增加封闭式基金的吸引力。通过发放红利,一方面降低基金单位净值,另一方面,通过套利实现基金价格的理性均衡。

参考文献

[1]尹华阳,王浩名.1998 年-2008 年封闭式基金折价的统计特征分析[J].时代金融,2009,(2).

[2]伍燕然,韩立岩.不完全理性、投资者情绪与封闭式基金之谜[J].经济研究,2007,(3).

[3]黄惠婷.封闭式基金折价问题研究[J].学术研究,2008,(5).

[4]张权.封闭式基金折价现象及套利机会分析[J].经济论坛,2008,(16).

[5]邓国华.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研究综述[J].当代经济,2005,(11).

[6]王明,陈忠,蔡晓钰.国外封闭式投资基金折价现象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3).

[7]张俊喜,张华.解析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J].金融研究,2002,(12).

[8]董超,白重恩.中国封闭式基金价格折扣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10).

作者:赵 景

第三篇:通乾从不分红到分红封闭式基金陷入困局

基金通乾的分红事件近期颇受关注。就在3月28日,融通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基金通乾于本报告期投资运作亏损,根据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基金通乾的年报显示,本期已实现收益2.17亿元,期末每份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0.08元。

基金通乾的不分红行径,显然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收益分配条款中“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的规则。

投资者亦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事隔3天,即3月31日,基金通乾又发了一份年报的补充公告,表示即将分红,每10份基金派发现金红利1元。

封闭式基金分红的规则困局由此显现。

分红规则混沌

从不分红,到每10份基金派发现金红利1元。其中所涉及的问题,除了基金公司本身的态度以外,与基金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含糊不清也有极大关系。

在基金通乾的契约中,对于基金分红的规定如下:第一,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第二,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第三,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其中颇耐人寻味之处在于第一和第三条,两者显然是矛盾的。如果满足了第三条“当年亏损”的条件,又如何按第一条“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呢?

分红的规则制定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巳实现收益的90%”。事实上,这一纲领性文件在叙述上有颇多空隙可钻,比如对什么是已实现收益并未做详细表述。

每家公司对“已实现收益”理解不同,这是问题之所在。融通公司此前拒绝2008年度分红的依据是“本期投资运作亏损”,随后分红的标准又是“本期已实现收益”。

银河基金研究中心的胡立峰表示,此前他预计,基金通乾如果要进行分红的话,应该是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会计项下的0.0846元的90%进行分红,也就是每10份大概0.8元,但现在通乾是对“本期已实现收益”进行分红。

事实上,诸多封闭式基金分红所依据的会计项目有所不同。一部分是以“本期已实现收益”作为分红依据,如基金通乾,以及鹏华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普丰和基金普惠。而华安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安信每10份派发现金2.6元,2008年度总分红额达到5.2亿元,远远超过了已实现收益。

制度亟需规范

就在基金通乾分红事件之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正式下发到各基金公司。《指引》对基金分红条件作出更细致、准确的规定。

其中主要涉及两点,一是定义基金收益分配比例,即应以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而期末可分配利润指基金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中较低的;二是限定分红时间,要求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须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业内人士表示,分红是去年基金行业最让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去年一季度起,证监会基金部即着手了解各基金公司对2007年收益的分配。很多基金公司认为分红会减少基金规模,从而导致管理费收入下降,便利用当时基金合同标准版本中分红条款的种种未明确之处,寻找理由不予分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去年下半年市场急跌,基金公司因未能分红而使持有人损失扩大,一度受到广泛关注。

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在去年年报中加入对基金“当期分红”的说明,本意是要求基金公司对2007年应分而未分的收益向投资者作出解释,但由于使用了“当期”一词又被基金公司钻了空子。从年报情况看,几乎所有基金公司都仅说明去年分红而回避2007年的情况。

看来,制度规范还任重道远。

作者:冯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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