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2023-05-16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生活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延伸。依据省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提升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关键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推动卫生创建向基层延伸,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文明乡村建设,组织动员全镇各村、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全镇人居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全面提高镇村综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全镇社会、经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办事人员,明确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2、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党委、镇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完善创卫资料档案。(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3、制定高标准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4、积极开展“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5、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镇卫生状况满意

率≥9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水利站)

(二)健康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卫健中心、学校、村委会等健康教育机构网络能够发挥作用,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卫健中心、镇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2、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 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70%。(牵头单位:镇中、小学校,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

3、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医院)

4、村委会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5、各行业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

位:医院,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7、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乡镇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三)乡镇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区居委会)

2、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3、环境卫生达到《城镇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

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镇区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有清扫保洁队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8 小时,镇区垃圾袋装覆盖率≥80%,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

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城管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2 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1、8 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9、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10、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镇各村居)

(四)环境保护

1、近三年镇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全年空气 API 指数≤100 的天数≥全年天数的 6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乡镇范围内,并向域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3、河道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 分贝。(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3、各类公共场所(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5、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 2 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六)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镇卫健中心、镇安监所)

5、各类饮食店、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等设施齐全,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等。(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7、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8、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医院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

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2、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乡镇医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4、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安全注射率 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 3 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 95%。(牵头单位:镇医院)

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牵头单位:镇中小学,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6、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7、乡镇医院、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收集、运输贮存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8、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派出所)

(八)病媒生物防控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九)单位卫生

1、全镇各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级开展创建卫生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2、镇所有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管理(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十)镇辖村及接合部卫生整治

1、村居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 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

生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3、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各村委会)

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6、镇村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村委)

(十一)、镇辖村卫生管理

1、村民积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 10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符合《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

格方可上岗。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4、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5、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 3 月—4 月)

1、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目标和任务。

2、对照省省级卫生镇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创卫任务分解表,详细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召开全镇创卫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形成条块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格局。

4、通过各类自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5、开展创卫申报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县爱卫办提交申请报告。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4 月—8 月)

1、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创卫标准要求,分头逐项落实各自的分解任务。

2、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申报资料,接受上级爱卫会的工作指导。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 年 9 月—10 月)

1、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创建预检工作。

2、接受上级爱卫会的验收。

3、接受省验收组来镇暗访。

4、顺利通过省爱卫办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命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11 月—12 月)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省检查验收。

2、总结创建工作,汇总整理档案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强化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各村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镇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积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创建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卫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群众“创卫”组织,各单位层层发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确保创建工作氛围良好。

4、切实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督导检查,建立检查、通报、评比、考评等考核评价机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形成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对创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xx年x月x日

主题词: 卫食药监考核 方案

抄 报:地区卫生局、县人民政府

主 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第三篇:乡镇卫生院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现根据区卫生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

于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开便民、文明服务、廉洁行医为基本要求,围绕“以病人(服务对象)为中心”和“以职工为主人”这两个重点,打造“阳光卫生”工程,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行业形象,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

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进行。

2、真实准确。公开必须客观真实。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时效,不搞形式主义。

4、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

5、利于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立健全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

要把党务、院务公开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做好这项工作。要以此为抓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升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树立以人为本,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党务、院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党务、院务公开的事项,主要是群众普遍关心和与群众、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党组织概况及党员分布情况;

2、党组织领导干部分工及联系方式;

3、党组织作计划及上年完成情况;

4、党内民主监督组织及联系方式;

5、开展组织活动;

6、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

7、党组织发展组织新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民主议党员情况;

10、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11、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

12、党内各类评先进优活动情况;

1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14、吸收、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15、上级党组织和同党组织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院务公开的事项分两个方面:一是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事项;二是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事项。

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事项有:

1、公开服务指南。包括诊疗项目、科室设置、专科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急诊时间;

2、公开就医流程。包括挂号、诊室、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手续等;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治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履行的程序;

3、公开岗位内容。包括各岗位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职责等,实行挂牌服务;

4、公开医技规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级有权机关颁布的医疗技术规范、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直接涉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医院秩序直接相关的有关内容要优先公开;

5、公开价格。包括医疗服务、药品、检查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门诊、住院平均医疗费用情况;

6、公开便民措施。包括便民服务项目与方式,特殊人群及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措施等;

7、公开服务公约、服务承诺。包括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内容,违诺责任及处理、监督、举报或投诉方法;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认为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事项有:

1、单位发展规范、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工作计划;

2、单位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

3、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5、药品及大宗物资、大、中型设备招标采购情况;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

7、人事改革方案、人才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录用、技术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出国(境)、进修、评优、奖惩情况;

8、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营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党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向社会公开方面,可通过设置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召开听证会、通报会、咨询会、设立咨询电话,发表公开信,发放服务须知、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医疗单位要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密切医

患关系,公开报务信息。还可以定期召开院外监督员会议、工休座谈会,向住院、出院病人(报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向社会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公开相关的各种标识,指示标牌醒目亮化,便于服务群众,利于群众监督。

2、向单位内部公开方面,要切实运用好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法定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凡必须经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同时结合单位情况,利用周会、发布会、职工座谈会、民主协商会以及单位的党务、院务公开栏、内部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具体事项。

第四篇:XX乡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工作方案

创建市级卫生乡镇,是乡党委、乡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XX跨越发展,提升XX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乡域卫生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现结合XX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级(XX省)卫生乡镇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市级卫生乡镇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卫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方位开展创卫活动,使XX乡的设施更加完善,乡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优美,城镇管理进一步加强,居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指标达到市级创卫标准,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XX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创卫重点

1.全覆盖开展创卫宣传,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通过采取拉标语、办宣传专栏、开办文化墙、开通电子显示屏、开动流动宣传车、举办知识竟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创卫工作,使居民对创卫的知晓率达到100%;

参与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变“要我创”为“我要创”,真正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在全乡辖区范围内形成创建市级卫生乡镇的浓厚氛围。

2.花大力完善城建设施,进一步增强XX乡的城镇功能。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着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提升城镇品味,不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3.全方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调整集贸市场内活禽交易区域,实行宰杀、销售分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二是开展村和单位卫生整治。实施环境卫生整治、乡容秩序整治、重点部位整治,努力把村建设成为环境洁净、绿化美化、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所有村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开展小餐饮整治。在创卫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经营门店实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三防设施,确保食品安全,达到检查标准。

四是开展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网吧整治。创卫办公共卫生组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经营门店实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达到检查标准。

四、责任界定

(一)总支、村责任

1.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人员的配备: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无遗撒,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制度。

2.负责辖区内道路、居民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按规定运至指定地,消灭垃圾死角。

3.负责辖区内道路维护保养,确保镇域路面无坑洞、无沉陷、无拥包: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污水漫溢;

确保辖区内雨污水井盖保持完好。

4.负责辖区内自建公厕的改造和管理,做好公厕的卫生保洁、消杀除害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自办市场、停车场的管理,确保所管市场摊位设置规范、卫生整洁、环境优良,取缔马路市场。

6.负责辖区内道路乱堆乱放石沙、建筑材料的清除工作。

7.负责辖区内街巷秩序管理。无违章占道经营,无占道搭棚,无门店外延,无露天支锅立灶,无乱搭乱建构筑物,无乱栽乱竖广告牌,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噪音扰民等现象。

8.负责辖区内道路、居住区乱贴乱画、流动散发各类宣传品的整治工作。

9.负责组织村民搞好室内外卫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10.协助有关单位在辖区内开展城管执法活动。

11.负责辖区内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拉标语、办专栏、贴告示等各种活动,提高居民文明程度。

(二)有关单位责任

(1)村镇办

①集镇管理

1.负责城镇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户外小广告、牛皮鲜清洁,整治公共场所乱设广告行为。

3.负责开展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摆乱占、乱堆乱放、流动叫卖、出店经营、占道搭棚、街头洗车、露天夜市的整治工作。

4.负责查处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5.负责查处侵占道路和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停靠的行为。

6.负责城镇路名牌的管理,确保用字准确,路牌干净整洁,无破损。

7.负责建筑工地、市政施工、私人建房、装修等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8.负责对施工车辆沿路拋撒、带泥上路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搞好门前三包工作。

10.负责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集贸市场内配备足量的垃圾容器和保洁员,场内垃圾定点倾倒,经营设施完好无损,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11.负责市场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确保所管市场摊点摆放规范统一,确保所管市场及周边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所有经营业主进场交易,无外延占道现象。

12.配合有关单位取缔未经批准自然形成的马路集贸市场。

②集镇环卫

1.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清扫、清运、保洁工作。

3.负责清除辖区内垃圾死角工作。

4.负责辖区内公厕改造及管理工作。

5.垃圾的运行及管理。

(2)卫生院

1.负责组织本院开展卫生大检查工作。

2.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3)中心学校

1.负责对辖区内学生开展创卫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门前三包”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责任

1.负责建立创卫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2.定期研究创卫工作。

3.经常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创卫工作经费。

4.认真搞好“门前三包”,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一张桌子、一块牌子、一把旗帜、一把扫帚、一个撮箕、一个保洁员),在单位门前,设置“门前三包”监督岗,确保临街单位、门店门前卫生整洁,无乱泼乱倒垃圾。

5.负责做好门前人行道上的卫生保洁,管理好门前花草树木,摆放好门前的非机动车辆,制止各类占道行为的发生。

6.负责与出租门栋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合同书,配合村镇办加强临街经营门栋管理,从事餐饮经营不具备前店后场条件的,管理单位要及时收回门店。

7.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指定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劳动。

8.做好机关庭院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篇: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确保鄂州市建成卫生城市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届、四届、五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鄂州教育系统“创卫”目标任务为着力点,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师幼文明素养,构建和谐幼儿园,影响周围的人群,努力创建卫生城市。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按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面实施整改,确保在检查中我园的卫生工作达标,为鄂州市创建卫生城市达标作出贡献。

具体任务:

(一)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幼儿园窗明几净、物见本色、一尘不染、、物放有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除害达标,随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搞好宣传和健康教育。认真抓好师幼文明礼仪教育,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重视宣传阵地功用,更新健康专栏,创建无烟校园。

(三)巩固除“四害”达标成果。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规范灭鼠毒诱饵,定期开展药物和物理防治消杀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省级规定标准之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根据《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和各上级部门的部署,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1、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清洁工作要求做好各项清洁卫生工作,不留死角;专职保洁员认真清理幼儿园内各个死角,随时检查任务区的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环境洁净清爽。

2、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严格按照省级规定上好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于80%,坚持做到“五有”,

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3,且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

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保育员的培训确保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9%,行为形成率达99%。

4、投入经费,完善硬件设施。专用垃圾房,垃圾分类箱,垃圾清运,食堂设施设备,消杀药物等,按照要求一一落实。

5、落实病媒防制工作。按照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省级规定标准之内。

(三)第三阶段:攻坚克难,迎接暗访。

对照《卫生城市标准》十项要求,针对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以赴,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迎接省级技术评估。

对照《卫生城市标准》各项要求,坚持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对市城区创卫技术评估并进入省级综合评审,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四、成立创卫工作组,明确责任

(一)成立创卫工作组

组 长:高志勤(园长)

副组长:张秋莲 陈志杰

成 员:胡丽文 胡文静 柯丽云 彭芳 邓福意 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组 长:全面指挥创卫工作

副组长:全面督查创卫工作

成 员:按照创卫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收集资料规范建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成员具体落实,使创卫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空挡。确保创卫工作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且不在爱卫办评估中出丝毫差错。

(二)强化宣传教育。幼儿园爱卫工作天天讲,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创卫的

目的意义,创国卫的办法措施以及《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等,不断提升我园师幼的积极性和广泛参与性。坚持值周教师天天督查考核反馈,表扬先进促进后进,形成一个人人讲卫生爱清洁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专栏、橱窗、板报、班队会、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创建一个环境优美、文明气息强的幸福幼儿园。

(三)加大投入力度。经费投入采取多方筹措的办法,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力争达标。

(四)严格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人员时时以身作则,认真督查各项创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完善工作环节。

(五)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创卫标准,确保软件资料收集齐备、真实、完整,在检查验收中不失分。

乡镇卫生院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通过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为建设“青山护城、秀水穿城、循环绿色、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柴达木新城提供保障,努力建设绿色、美丽、清正、和谐德令哈。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促发展、治难点建长效,集中力量解决城市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XX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X版)8项内容40项指标和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11项指标,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11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十一项基本条件:

1、 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爱卫办(创卫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编办。

达标时限:XX年3月

2、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主要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

达标时限:XX年5月

3、健康教育网络健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有医疗废弃物处置场和单位。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主要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6、城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7、AQ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主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8、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五小”行业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9、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10、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11、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达标时限:XX年5月

(二)国家暗访考评规定的8大项和40个小项考核指标(各部门按照以下8个标准要求,做好工作计划、方案、总结)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4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爱卫会各级组织,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充分发挥市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创卫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市政府制订德令哈市爱国卫生法规、工作规划和计划,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创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抽查对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4项)基本要求:结合德令哈市创建“健康教育促进县”工作一起推进。健全和完善我市健康教育网络,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职责。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单位、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和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厕所等环卫设施、集贸市场管理符合标准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施领导干部和单位包卫生区域责任制度。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制定检查通报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居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污水处理厂等。

4、环境保护(4项)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医疗废弃物处置、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处置场、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重点场所卫生(4项) 基本要求: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标准。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抽查对象:学校、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等。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5项) 基本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食品生产、餐饮业、集体食堂、经营单位卫生监管力度,设施健全、持证上岗、落实消毒措施,无过期食品销售。牲畜屠宰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店、冷饮店、屠宰场、自来水公司以及学校、机关、企业、医院食堂等。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8项)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机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力度,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不能超过要求。严格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达到管控救助要求。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抽查对象:市属各医疗机构。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3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街道办、社区(城中村)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市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继续做好灭蚊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除“四害”监测资料,有效降低除“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和居民住宅室内。(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设置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灭蟑螂:灭蟑螂也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一项指标,尽管德令哈市未发现蟑螂,但各责任单位要提高卫生意识,继续做好蟑螂防制措施宣传工作,坚持经常防范,尽早发现、及时消灭,以防后患。

抽查对象:全市各机关、企业、学校、街道办、社区(城中村)、公共场所等。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国家暗访考评规定的8大项和40个小项考核指标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按级负责。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由一名市委或市政府领导主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专职创卫办主任具体负责创卫办日常工作。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直通车制度,更加及时有效的处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创卫办上传下达的工作职能。开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绿色通道---书记、市长直通车,即市创卫办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汇报。各部门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办日常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创卫工作。制定市领导联系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

2、 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薄弱环节,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完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XX年5月中旬前各部门的各项创卫指标任务全面达标。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在创卫工作中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整体联动、步调一致,确保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3、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创卫工作,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抓创卫工作。各部门“一把手”对创卫工作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创卫攻坚方案,对创卫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整治目标、任务、人员、完成时限四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驻市中央、省、州单位将创卫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4、统筹协调,健全机构。为确保创卫攻坚阶段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创卫办的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保障创卫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政府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州府所在地优势,在创卫期间,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宣传部门、文明办、文体广电、教育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在主要路口、广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牌和电子屏幕。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等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其他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创卫办和督查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市爱卫办、市城管局牵头,各办事处和其它相关部门参与,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施县级以上干部和市属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包片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全市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日活动,建立卫生责任区包片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洗“牛皮癣”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办事处对已排查出的垃圾死角和未发现或正在形成的垃圾死角制定出详细的整治方案,将垃圾死角全部清除,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垃圾死角清理后再反弹。主要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1、按照各项指标要求完善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市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增加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公共厕所数量,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达到卫生城市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弃物处置场管理运作、设施建设达到标准要求。改善生活垃圾运输机械设备,落实专业人员、专项经费;改善农贸市场、屠宰场、建材市场和废弃物收购站的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市住建、环保、城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完成。

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开展青投碱业、昆仑碱业等工业区企业周边和老火车站、清真寺、天文台家属院、尕南庄、老区划大队、城中村等居民住宅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交通、林业、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加强315国道、铁路沿线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开展废旧物资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结合德令哈城市拆迁工作,对全市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新选址规划,完成全市废品收购站点整体搬迁工作。市场监管、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3、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配合清理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绿化带垃圾,城区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确保巴音河两岸绿化带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改善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现状,达到标准要求。

4、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整治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照分工制定出相应的长效管理措施和办法,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全面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整治活动,要在全市所有施工场地和拆迁空地有不低于米的隔离护栏或围墙,并绘制、书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墙体面标语;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整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5、开展城区车辆管理整治活动。市交通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车辆管理整治方案、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卫生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督查评比,对卫生不达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直至达到规范标准。同时,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工具星级达标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卫生和综合服务水平;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无乱停乱放现象。同时,在城管执法部门配合下,制定可行措施,合理布局停车泊位,把专管民警与巡逻执勤民警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停车秩序合理、整齐、规范。

6、开展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整治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城管、公安、卫生、住建、经信和文体广电等部门配合,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

7、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城管、公安、卫生、建设、农牧、环保、经信委和各街道办 等市场开办者配合,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标准,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建材市场和河西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的整顿。坚决取缔市场内活禽非定点屠宰现象,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通过规范整治,建立一个样板市场,以点代面,带动全市市场规范改造工作,整治改造后的市场要达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卫生管理和日常保洁良好,环卫设施设置齐全,公厕卫生达标,经营食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8、加大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力度。市爱卫办成立德令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市、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XX年6月通过省级初审评估,XX年中旬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验收,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好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卫办公室,召开创卫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同时,结合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全市市民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启动仪式,邀请国家、省级专家指导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XX年3月底完成)。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向州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XX年5月中旬完成)。

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迎接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评估工作(XX年6月底完成)。

4、准备好迎接国家、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评估(XX年7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XX年8月XX年12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

3、迎接国家、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国家、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1、针对国家、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3、积极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的调研和暗访,力争一次调研成功,具备国家考核条件。

4、做好各项巩固提高工作。大约在国家调研认可两个月后,全国爱卫会将组织专家组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XX年

7、8月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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