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023-03-07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培训站站长岗位职责

一、 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培训站的工作。

二、 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管理水平。

三、 全面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煤矿输送有专业知识、有责任心的好同志。

四、 制定培训站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案。

五、 建立培训站的管理运作体制,团结依靠教职工。

六、 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齐科目、开足课时,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升办学水平。

七、 负责经费的申请及合理使用,保证培训教学的需要。督促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及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

八、 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安排好每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食宿问题。

九、 组织教师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本县煤矿生产动态,搜集资料,做好学员回访工作。

1 培训站教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 在站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教学工作。

二、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的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管理好日常教学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三、 认真编写培训计划,并及时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 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五、 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六、 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七、 组织好学员的考试工作,配合监考部门,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八、 负责学员的学籍、报名、编班、考勤、发证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

九、 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站长。

十、 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

十一、 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师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2 培训站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 协助教务主任做好教务的各项工作。

二、 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三、 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四、 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校长。

五、 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

六、 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七、 做好各种统计和填报各种表格。

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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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站教师岗位职责

一、 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二、 努力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时上下课,保质保量完成每节教学任务。

三、 根据每期培训教学任务的要求,认真编写授课计划和教案,精心讲课,加强辅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 积极参加教研和评教活动,不断总结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专业技术论文。

五、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制定个人自学进修目标,加强知识更新,能够熟练掌握微机的基本操作及应用。

六、 应用多媒体搞好教学工作,根据实际制作课件并应用于教学当中,使教学形式多样化。

七、 严肃认真地做好所任课程的考试(制卷、评分标准、阅卷、登分)工作。

八、 坚持教书育人,以身做则,为人师表。

九、 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

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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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站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务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培训班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倡导学员敬业爱岗,积极献身我县煤炭生产建设。

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明纪律,培养学员认真、刻苦、自信精神。

四、抓好培训班的纪律,认真考情,同时力争为学员创造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学习环境,

五、关心学员的生活,安排好学员的食宿,积极主动与学员交朋友,帮助学员解决困难,搞好学习。

六、培训班结束时,如实、及时填写有关上报、入档及反馈材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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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站办事员岗位职责

一、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负责物资的验收工作,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物资分类台账,做到对入库物资的及时记账。发放物资时按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出库手续。

四、搞好库房物资管理工作,做到摆放整齐、干净、易取、防潮、防鼠、防火、防盗。

五、负责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好收旧利废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节假日做到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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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微机教师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设备设施,为保证信息技术教学正常运行,对设备设施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使用完设备要及时检查,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二、离开微机教师前,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计算机电源,然后关灯,关空调或电扇,再切断总电源。

三、进入微机室不许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严禁吃零食严禁学员在桌上、墙壁上乱写乱画,每天认真做好清洁工作。

四、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五、定时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六、上机操作时,必须严格听从指导教师统一调度,按程序操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零部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八、学员需要在计算机内安装软件时,须经指导教师许可后才能安装,严禁私自带磁盘或光盘进行安装。

九、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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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设施,为了确保及教学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多媒体电教室教学设备只用于需要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进行教学的各种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通过操作培训和课件制作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

二、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制作好上课必须的课件,需要通过投影设备讲解复杂图形或需要使用教学光盘进行教学;

②通过电脑操作培训。

三、多媒体电教室的让日常排课由管理人员安排。

四、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申请维护。

五、严禁学生操作或使用电教室的各种电教设备。使用结束应负责卫生清理,关好控制柜并切断电源。

六、多媒体电教室的使用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多媒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多媒体电教室给任何个人和单位使用,如有使用人员或单位须经培训站长批准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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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卫士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

二、在进行实验教学前,要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卫士教育、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杂物,

三、学生必须在实验室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由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人监护。

四、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的学生,责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通畅,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走廊堆放杂物。

六、实验室必须配置符合本室条件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伟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七、下班时要清理好各种器材工具、资料,对实验室进行彻底的清扫,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消灭不安全隐患,防止失火和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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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守则

一、维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矿区,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学校纪律。

三、上课认真听讲,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攀登,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敬业爱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五、尊重教师,团结学友,不打人,不骂人,不寻衅闹事。

六、遵守纪律,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七、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谦虚、诚实、乐于助人,

八、课堂内不准吸烟、喝酒、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值日学员必须确保值日期间教室清洁。

九、爱护公物,以校为家。损坏东西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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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于考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三、考生应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用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卷,试卷作废。

四、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交换试卷等。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六、开考1小时后才能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附近逗留、喧哗。

11 培训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培训学员考勤、考试成绩、培训合格证、操作证等各类培训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二、按照《陕西煤炭安全培训机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教学档案,并以班(期)次为单位进行立卷。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资料:

1卷宗目录,2教学工作总结,3开办培训班的有关文件(计划、报告、批文等),4教学工作总结,5教学计划,6教学计划执行表,7学员登记表,8学员考勤,9监考表,10考试成绩登记表,11考试试卷,12学员学籍登记表,13证书发放审核备案表,14参加培训学员相应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材料。

(二)所有立卷材料应按照《陕西煤炭安全培训机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附件提供的样表及填写说明规范填写。表内所列内容、责任人签名、单位印章等不得随意漏填或缺项,没有内容的在卷宗目录栏内予以说明。

三、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必须专人专柜管理,按规定需移交单位档案室保管的应及时移交。

四、档案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严禁涂改、剪裁,档案附件资料必须齐全。各类档案只可查阅,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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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培训制度

一、学员的入校与离校

1. 学员入学报到时要经过审核,对品行不端,经常打架斗殴的,对不愿上班的培训“专业户”,取消其培训资格。

2. 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日期,由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同时持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A4纸),到班主任处报到,按期不报到者,以旷工论处。在培训期间,学员累计有五分之一时间不参加学习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3. 学员入学时应携带必需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

4. 报到时在班主任处详细登记单位、年龄、工龄、工种、文化程度、电话号码等,培训结束后与考试成绩反馈给原单位。

5. 学员结业时所学的课程一次性考试,有榆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制卷并监考,对于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资格证,不参加者,成绩按零分计算,不及格者不发给相关证件。

二、组织领导

学员入学后必须接受培训站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的入学教育,学员入学后根据具体情况可选设班长、组长、等,在班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班的学习、生活、纪律等,以保证学员有秩序的学习、生活。

三、教室

1. 上课铃一响,学员应立即进入教室入座,不按时进入教室者按迟到论处。

13 2. 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得吵闹、大声喧哗,如有不懂的问题可举手发言或提出疑问,但不得无理取闹。

3. 课堂上不得走动,不得交头接耳说话。

4. 上课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可随时点名,点名未到者以旷课论处。

5. 班内要组织小组轮流值日,职责是打扫教室,走廊,擦黑板,管理教室里的一切用品,关好门窗等。每个学员都要讲文明、讲礼貌,课堂内不吸烟、不吐痰、不乱扔杂物,进入课堂时要衣帽整齐,不准穿拖鞋。

6. 学员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如需调换要经班主任允许。学员必须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四、考勤

1. 建立考勤制度,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点名。对于迟到、早退,旷课,事,病假等要在点名册上以不同的符号标记,培训结束后由班主任统计,经培训站领导审核后填入考勤登记表。

2. 学员在受培训期间的待遇与同类人员在矿正常出勤相同,各单位以反馈单(考勤表、成绩单)作为报工与奖罚的依据。

3. 每天上课不定期点名,对于点名未到者按以下原则处理;迟到,早退二次者按旷课半天处理,旷课一天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 事假要写请假条,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返校后要及时销假,病假要有医院或医生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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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煤矿班组建设各项制度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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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岗位的相互协作或同一岗位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眼子、漏斗、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第三章 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四章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班组长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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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挪作它用。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2、每周一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班组人员应按时参加周一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记录本上履行签字到会手续。

4、安全活动日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通报、文件,并认真学习讨论;

(2)扼要小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活动的重点及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3)表扬在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不注意安全生产的行为;

(4)利用每周一题一考活动,布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的学习;

(5)组织有针对性典型事故案例的学习和讨论; (6)学习永贵先进经验中的相关内容。

二、班前会议

1、各班组每天上班应提前30分钟,劳保穿戴整齐到井口了解本班次的生产组织、工艺质量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后,按时到井口参加班前会议。

2、班前会由班长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结合当天的生产任务布置工作。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3、班长休班时,班前会应由副班长或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召开。

4、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5、班前会的安全工作内容包括: (1)传达公司、矿的安全通知及要求;

(2)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提示岗位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3)对班中使用的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现场环境良好状态的安全检查进行要求; (4)针对岗位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

三、班后会议

1、各班组交班完毕后到班组会议室参加班后会。

2、班后会由班组长主持15分钟左右的工作讲评会,简明分析当班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提出表扬批评,做好班后会记录。

3、班长休班时,班后会应由副班长或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召开。

4、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和要求。

第七章 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规定

1、班组长提前30分钟组织本班人员汇总本班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2、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介绍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通知。

3、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工段领导: (1)接班人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交班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3)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4、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5、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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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煤矿调度室各项制度

调度值班制度

为保证调度工作顺利进行,更好的服务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调度室人员必须按章指挥生产,若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给予100元处罚或按上级要求处理。

2、值班调度员必须如实记录上报产量及各种数据,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停工处理。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30罚款:

1)、不认真填写记录,出现缺项。

2)、在值班期间看书、看报、睡觉。

3)、在调度台吸烟(包括他人吸烟)。

4)、值班期间喝酒、影响工作。

5)、值班就餐时间超过规定。(不能超过30分钟)

6)、夜班不打扫卫生和其他班不能保持室内外清洁的。

7)、无故不参加会议。

4 、出现下列失误的,给予罚款30元处罚:

1)、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会议。

2)、不按规定分析处理事故。

3)、矿工一天。

4)、脱岗一次。

5)、没有完成安排工作任务。

5、当矿井安全生产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不积极采取措施,按 上级规定处理。

6、有事必须请假,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7、值班调度员负责室内内物质管理,若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8、非专业人员不准使用安全监测系统的微机,不准随意调动矿井监控的电视,值班调度员负责监督。

调度室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调度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规范操作行为,特制定培训学习制度。

一、调度室人员必须按调度室学习计划参加各专业的学习。

二、认真学习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深刻领会其内涵。

三、参加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接打手机,认真做好笔记。

四、学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

五、工作中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对记录不完整的进行考核。

六、每次学习结束,组织考试,对考试成绩差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考试好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执行落实矿上的各项制度。

2.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组织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指标。

5.负责组织矿井各类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6.督查、落实处理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先安全后生产。

7.按章指挥,切实抓好日常工作,为矿井创造文明良好的劳动、安全生产环境。

8.参与计划的制订,并从安全生产角度提出意见。

9.对重点工程进行专题调度,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10.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为领导决策和事故分析提供真实依据。

1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领导下达的调度通知指令。

12.认真学习《五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当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汇报程序逐级上报,按计划及时准确判断灾情,组织抢救。

1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调度室副主任应积极协助调度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调度室副主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年资格

证。

一、岗位职责

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3、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4、调度室主任未在岗位时,调度室副主任应根据安排承担主任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7、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调度室副主任(值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情况和资料的。

8、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按照分工范围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9、在带班期间调度室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0、 在带班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中出现错误、延误的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11、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1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调度交接班制度

一、调度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

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一律提前十分钟报到,交卡片接班上岗,并做好以下几点:

(1)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班制度。

(2)当班发生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正在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五交清”。

1、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超欠原因。

2、交清完成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

3、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

4、交清正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和可能出现情况。

(3)接班调度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薄上签字。

三、坐台调度员交接班要履行手续,填写交接班日志,内容包括计算机等的工作情况,机房卫生、财产等,接班人发现交班者留有问题未处理或隐瞒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值班主任。

(1)、考勤员交接班要履行手续,填写交接班日志(内容包括:出勤人数、卡片收发数、场地卫生、财产等),如发现交班人隐瞒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值班主任。

(2)、电话维护工要向主任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和通讯设施工作情况,如有设备故障未处理不准下班。

(3)、所有工作人员下班一律要经各班主任签字记工,拿卡下班,否则不予记工。‘

(4)、凡不到点下班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者均按脱岗严肃处理。

调度汇报制度

为了发挥调度室的指挥协调作用,更好地服务生产一线,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特制定调度汇报制度。

1、全矿各单位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如不提前汇报或通知,出现影响或推诿扯皮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2、区队值班队长值班期间必须随时了解本单位井上下生产情况,当值班领导或调度室询问生产情况时,不允许出现“我不知道或我问一下”等现象。出现影响生产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不及时汇报直接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区队值班队长值班期间,7:00、15:00、23:30三个时段必须定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安排,少汇报一次罚款100元;

4、矿跟班领导及区队跟玉队长每班至少汇报三次,少汇报一次罚款100元,在接班后一小时内、班中、下班前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按晚入井早出井罚款200元。

5、区队(含发电站)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必须事先向调度室汇报,如停压风、水、电、皮带、风机、绞车试验、检修、验收等工作。如影响生产按每小时300元对责任单位处罚,单位负责人、值跟班队长每人100元;

6、各单位的工伤事故、中断生产、瓦斯影响、停机停钻等必须及时汇报。如本单位不汇报被其他人员汇报后,对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7、矿领导及生产部室因安全或改变生产方式需要停工停头者,必须首先以书面形式通知调度室,否则,造成生产影响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8、 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不汇报罚款100元。

生产例会制度

一、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调度例会定为每周星期

一、五下午,冬季14:30分;夏季15:00准时召开,遇有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时间控制在30-60分钟。

二、调度例会参加人员矿长、副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处长、副处长、副总工程师、生产科、物资部、动力部、 采、掘、机、运、通、等科队行政负责人。

三、所有参加调度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必须做到有事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会议。

四、在调度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按时完成,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一次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中包括日常生产中调度主任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五、各单位应事先把问题想清楚,以便在会议上一次性平衡解决,做到会议精练,坚决杜绝会议的扯皮现象。

业务保安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领导抓好日常工作,按日、按旬、按月完成原煤、总进尺、开拓工程及其它工程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接收和传达矿领导及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臵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凡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向领导及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建立重大事故专题记录并要积极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

四、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行使调度职权。

六、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做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

七、深入现场,熟悉了解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隐患。

八、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如原材料、动力的供应、工艺条件的重大波动、关键设备的开停和维修、重大事故状态等,并进行前后左右生产系统各环节的统筹协调。

九、负责各类生产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

十、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十一、负责组织好我矿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等季 节性工作。

二、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按时填写和绘制各 类图表、台账,编制各种报表,并归档保管。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及安全部。

第五条

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六条

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在汇报集团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首先用电话快报的方式报告河南省煤炭工业厅,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上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同时向河南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第七条

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

第八条

事故信息处理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理、督导等工作。

第九条

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第十条

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

第十三条

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负责跟踪落实

调度文档管理制度

1、班日调度记录,月度及年度生产总结,调度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2、调度日报、旬报、文字分析,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保存2年以上。

3、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作为永久保存材料。

4、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情况,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

6、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7、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8、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第四篇:大冲沟煤矿各项规章制度

师宗县大冲沟煤矿

规 章 制 度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目 录

总则„„„„„„„„„„„„„„„„„„„„„„„„„„„„„„01 书记职责„„„„„„„„„„„„„„„„„„„„„„„„„„„„03 矿长职责„„„„„„„„„„„„„„„„„„„„„„„„„„„„04 安全副矿长职责„„„„„„„„„„„„„„„„„„„„„„„„„05 生产技术副矿长职责„„„„„„„„„„„„„„„„„„„„„„„07 机电副矿长职责„„„„„„„„„„„„„„„„„„„„„„„„„08 安全技术负责人职责„„„„„„„„„„„„„„„„„„„„„„„09 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责„„„„„„„„„„„„„„„„„„„„„10 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职责„„„„„„„„„„„„„„„„„„„„11 生产技术科职责„„„„„„„„„„„„„„„„„„„„„„„„„12 通风科职责„„„„„„„„„„„„„„„„„„„„„„„„„„„13 机电科职责„„„„„„„„„„„„„„„„„„„„„„„„„„„14 安全员职责„„„„„„„„„„„„„„„„„„„„„„„„„„„15 瓦检员职责„„„„„„„„„„„„„„„„„„„„„„„„„„„17 工会职责„„„„„„„„„„„„„„„„„„„„„„ „„„„„ 19 办公室职责„„„„„„„„„„„„„„„„„„„„„„„„„„„20 财务科职责„„„„„„„„„„„„„„„„„„„„„„„„„„„21 通风、瓦斯及煤尘管理„„„„„„„„„„„„„„„„„„„„„„22 顶板支护管理„„„„„„„„„„„„„„„„„„„„„„„„„„30 机电管理„„„„„„„„„„„„„„„„„„„„„„„„„„„„33 提升运输管理„„„„„„„„„„„„„„„„„„„„„„„„„„34 爆破及火工产品管理„„„„„„„„„„„„„„„„„„„„„„„37 探放水管理„„„„„„„„„„„„„„„„„„„„„„„„„„„39 瓦斯监测监控„„„„„„„„„„„„„„„„„„„„„„„„„„41 隐患排查治理„„„„„„„„„„„„„„„„„„„„„„„„„„42 地面管理„„„„„„„„„„„„„„„„„„„„„„„„„„„„44 食堂管理„„„„„„„„„„„„„„„„„„„„„„„„„„„„45 治安保卫管理„„„„„„„„„„„„„„„„„„„„„„„„„„47 组织纪律„„„„„„„„„„„„„„„„„„„„„„„„„„„„48 附则„„„„„„„„„„„„„„„„„„„„„„„„„„„„„„50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确保煤矿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控制事故发生。根据我矿安全工作实际,以及煤炭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矿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根据本矿多年来经验教训的总结积累形成。

三、制度是从管理入手,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望全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在安全管理上,不论职务大小,只认违章违纪之事、不认违章违纪之人。

四、本制度未经会议通过,不得擅自修改,只能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会议讨论补充完善。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程》和煤炭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相悖,按法律、法规、《规程》及煤炭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不论谁违章、违纪,本矿干部有权提出批评教育,罚款、

加倍罚款、听候通知、撤职、开除出矿等处罚和处理。

六、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或能检举揭发违章违纪的人员给于奖励和表扬。对隐瞒事故,不制止违章违纪,对检举揭发进行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重处重惩。

七、本制度分为总则,书记、矿长、副矿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安全技术负责人)安监站站长、副站长、机电、技术、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测监控、探放水、通风、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奖惩、井下放炮及火工产品、后勤服务、工会职责、组织纪律、保卫、附则等。

安 全 职 责

书 记 职 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会、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群策群力努力完成全矿的各项指标。主持支部全面工作。

二、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

三、了解掌握党员、群众、干部的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发展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培养年轻化、知识化的干部队伍。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深入井下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

矿 长 职 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二、负责主持制定并实施煤矿发展的各种规划及制度。

三、主管财务供销工作,负责煤矿资金的调度,调配使用,筹借资金进行矿井技术改造和安全技术改造。

四、及时组织消除和处理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向职工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监督。

六、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每月不少于15天的井下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职责

一、安全副矿长负责本矿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矿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顶板分析会,研究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

五、对“一通五防”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请示上级安监部门帮助解决,检查安全工作时,只认违章违纪之事,不认违章违纪之人。

六、对安全生产方面所需的人、财、物力优先满足,检测仪器要指定专人负责校正,安全经费要管好用好。

七、每月组织三次安全自检自查,配备足够的安监员跟班检查,对不负责的安监员,有权辞退。

八、对开采区域的煤层条件,地质构造,老窑分布等情况要了解清楚,掌握其变化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煤矿发生事故后要积极领导事故的抢险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

生产技术副矿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煤矿生产技术工作及科技推广管理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二、督促生产技术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各类岗位责任。

三、对涉及煤矿发展规划、年度采掘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改项目以及完善壁采工艺等重大生产技术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措施报矿审议。

四、坚持现场办公,经常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月下井不少于20天。

五、认真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电副矿长职责

一、督促机电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井下、地面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管理。

二、坚持现场办公,对所购机电设备要检验、检查。

三、负责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示意图的编制,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四、负责电气设备入井前的检查工作。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五、认真完成书记、矿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做到月下井不少于20天。

安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参加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三、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安全状况,向矿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经常检查“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和命令,检查督促业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对煤矿安全具体负责。

二、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消除隐患,紧急情况迅速处理和报告。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职工会议,办公会议,组织安全自检活动,组织通报安全工作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四、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学习,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管好并使用好安全专项资金。

五、负责全矿安全生产中的处罚,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好人好事表彰上报工作。

六、每月不少于25天的井下监督检查。

七、对使用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和抽查校验。

八、站长外出、委托监督站副站长行使其职责。

九、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职责

一、协助监督站站长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班组安全督查、隐患整改及“三违”人员的处罚。

三、负责新老职工的培训复训工作,并定期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进行会议记录,累计汇报。

四、定期上报矿井的重大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生产统计等情况。

五、每月不少于25天的井下监督检查。

六、完成矿领导及井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用科学技术服务生产,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二、负责测量、制作井下、地面所需的各种图纸。

三、建立健全煤矿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档案,使井下生产的图件达到“六图”准确,“三量”可靠,并做到规范化管理。

四、管好用好各种技术资料,积极上报上级所需资料。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巷道布置,确保生产施工按计划进行;负责各种技改项目按规定实施,并检查达标验收。

五、每月不少25天的现场监督检查。

六、完成矿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通风科职责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规章制度。

二、主扇必须经常保持运转,不得任意关停。

三、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井下电工管理、维护和保养。任何人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

四、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

五、安检人员下井排放瓦斯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不得单独作业。在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将瓦斯及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稀释到符合《规程》规定。

六、不通风的巷道一律视为盲巷,必须及时充填放顶密闭。

七、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八、采掘工作面停风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

九、认真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电科职责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规章制度。

二、严禁失爆和非标产品入井,严把机电设备“三关”、“三率”。

三、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

四、井下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机电人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杜绝失爆和非标矿灯入井;保证完好矿灯总数至少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六、管好用好矿用机电材物。不得损坏和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七、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八、认真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员职责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及本矿会议精神和制度。

二、负责矿安排管辖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

整改存在各类不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准确的上报给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站长及副站长。

三、在管辖区域内检查时,必须仔细认真、多区段、多地点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地点应蹬点排查整改。特殊地段要重复检查,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种情况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四、在工人入井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通风、排放瓦斯,检查工作区域内进、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排出各种不安全隐患,并将情况与跟班班长、瓦检员交待清楚,防止冒险蛮干。

五、有权处理井下“三违”人员及违规违纪人员,重大问题及时向安监部门汇报。

六、对管辖区内发生的突变情况,必须果断的撤出险区人员,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七、积极参加矿及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按时参加矿召开的有关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并向井下职工讲解安全知识,传达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要求。

八、要按时填写检查结果及交接班记录手册,坚持交接班制

度,瓦斯日报制度,监督瓦检员是否将瓦斯检查结果向现场作业人员公布,并将当班井下的情况向下一个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九、进入井下应全面检查巷道顶、底板、支架、通风、水以及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做到那里有隐患,哪里就有安全员,断梁拆柱较多的危险地段做到不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瓦检员职责

一、跟班瓦检员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必须入井在前,入井前必须认真调好校好瓦斯检测仪器,认真检查分管区内瓦斯浓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准有空班漏检,瓦斯超限作业,放捞塘采煤,出井后,必须认真清点当班作业人员人数。

二、下井前必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器是否 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漏气大小灯不亮,光学条纹不清的瓦斯检测

议。

三、按规定负责分管区域内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认真填写记录牌板、记录本,告知职工检查结果。

四、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督促工作人员经常敲帮问顶,防止冒顶事故发生。

五、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煤尘、防火、防水、井巷维修、瓦斯排放及安全监测工作。

六、井下肓巷必须指定专人密闭、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确需停风的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入内。

七、地面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安装和启动前必须检查瓦斯。

八、工作面过断层,老窑、冒落区段时,未采取前探支架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九、分管区域内如发现通风、瓦斯、顶板、煤尘、自燃发火预兆,矿井涌水等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向安监站汇报。

十、严格执行请假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迟到、早退,

上级和本矿查出的隐患,制定处理方案,组织人员按时整改。

十一、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险区和抢险救灾工作,将情况向安监站汇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有权提出任免、罚款、听后通知和开除等。

工 会 职 责

一、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矿各级干部进行评议和监督。

二、把煤矿安全工作放到工会工作首位,建立有职工家属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群众组织,筑好第二道安全防线。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对退休、病及伤残职工进行慰问。

三、积极开展全矿文娱活动,组织广播、电视、蓝球等职工娱乐活动。

四、负责全矿“二堂一舍”的督促检查及矿区的绿化、美化,

争创上级职工之家。

五、完成行政、支部安排的其它工作,做好煤矿内保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配合书记抓好煤矿的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后勤管理的法律、法规、煤矿制度和规定,做好餐厅、招待室、物资、仓库、娱乐场地的管理工作。

二、食堂人员要着装整洁、餐具卫生、不出售变质饭菜,保证职工每餐能吃上热饭菜。要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招待室管理人员要勤洗勤换,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来客应热情接待。

四、对进购的各类矿用物资,仓库保管要造册登记,清理整齐;设备的说明书应妥善保管,废旧物资要回收统一处理。仓库物资要帐目清楚,物资堆放要整齐,防腐防潮,每月进行定期清

21

货清帐,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上报。

五、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科职责

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真实。

三、认真填置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四、必须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的凭证进行审核,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及维简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企业财务状况,按规定上交上级所需的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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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真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 全 管 理

通风、瓦斯及煤尘管理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不得任意关停,否则罚款500—1000元。因检修等原因确须停机,必须报矿长批准后并制定出安全措施方能停机。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易燃物品、电子表,违者罚款200—1000元。穿化纤衣服、不穿工作服、水鞋、不带安全帽入井者罚款50—100元。

二、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井下电工管理,维护及保养,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任意停开。因检修、停电、搬迁、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任何人进入或干任何工作,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是否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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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规定。否则罚款200—1000元。

三、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否则罚款500—1000元。

四、安检人员下井排放瓦斯时,必须由辅助救护队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同时进行,不准单独进行,作业人员入井时,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必须稀释到符合《规程》规定 ,否则罚款200—500元。

五、局部地点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否则罚款200—1000元/人次。

六、不通风的巷道视为肓巷,(回车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除外),必须由跟班人员安排布置,在下一个开口前进行密闭,否则罚款200—500元,临时关闭肓巷(空距大于10公分),未挂肓巷牌未填写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每项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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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否则罚款200—500元 。局部通风机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否则罚款200—1000元/人次。

八、采掘工作面停风停电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不撤一人次,罚款100—200元。 第八十二条:未关风门、风帘一人次罚款50—100元,损坏风门、风帘,按价值的100%—200%罚款。

九、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乱拆肓巷封口或进入肓巷干任何工作的罚款200—500元。

十、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因停电或出现故障造成停风的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违者罚款200—500元。

十一、排放瓦斯必须执行“三原则”,一撤人、二断电、三限量的原则,违者罚款200—500元。

十二、瓦斯超限作业一次,罚款200—1000元。瓦检仪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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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完好,否则每台件罚款100—500元。

十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坚决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严禁超限作业,每个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将检查结果向现场作业人员公布。做到瓦斯“三级管理制”,填写记录本及牌板,以及瓦斯审批报表,否则每项罚款200元。

十四、有煤与瓦斯涌出及自燃发火预兆的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采掘措施,撤出人员,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矿领导汇报,防止事故扩大,否则罚款200—1000元。壁式工作面及上下山隅角每班不少于三次的瓦斯检测,未挂牌板、未登记,地面无填写审批记录少一项每次罚款200元。

十五、壁式工作面上下隅角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少一次罚款200元。

十六、工作面进风巷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上隅角瓦斯浓度控制在1.5%以下,工作面控制在1%以下,工作面回风巷控制在0.75%以下,超限作业一次罚款200元。

十七、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煤尘较大,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清理,洒水降尘,否则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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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通风系统管理补充规定: ㈠机电、洞室

1、水泵房建在进风巷内并有足够的风量通过。否则罚款500元;

2、井下进风巷硐室扩散通风距离必须小于6M,且积累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元;

㈡采煤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的风量必须超过额定人员的吸风量。否则罚款200元;

2、采煤工作面的风速必须大于0.25m/s小于4m/s。否则罚款200元;

㈢回风巷

1、采区回风巷的高度不得抵于1.6米断面积不得抵于3.2m;总回风巷高度不得抵于2米断面积不得抵于4.8m。否则罚款100元;

㈣进风巷

1、掘进巷的风量必须大于风机的额定吸风量。否则罚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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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元;

2、掘进巷的风速必须大于0.15m/s小于4m/s。否则罚款200元;

3、掘进巷达到50米时必须开切眼作为回风小眼。否则罚款200元;

㈤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且定期交替使用并记入记录手册。否则罚款200-500元;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并有运行记录。否则罚款200元;

3、局部通风机设在进风巷内10米以外必须上架、挂牌、有专人管理。否则罚款100元;

4、定期对风机上的灰尘进行除尘处理。否则罚款50元; ㈥风筒的管理

1、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接头严密,无破口。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2、每月对风筒上的灰尘进行3次除尘处理。否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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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风门设施的管理

1、井下每处设置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有通车的风门间距不得小于一组车的间距,行人风门间距不得少于5米,并实行各组风门连锁。否则罚款200元;

2、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否则每道风门罚款200元;

3、风门墻体必须掏槽用小砖砌筑牢固,厚度不抵于0.5米并用红泥粉刷,漏风率不大于5%。否则罚款200元;

4、井下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良好,高度在1.6米以上,不得有断梁折柱,畅通无杂物等。否则罚款100元

5、各风门的调节风窗必须设施固定装置。否则罚款100元; ㈧测风站的管理

1、岩石巷道内的永久性测风站必须设在砌碹巷内10米长以上的直巷内并无杂物。测风站的长度不得低于4米定期对测风站粉刷。否则罚款100元;

2、采煤巷内的临时测风站必须设在前后10米长的直巷内无杂物推放。测风站的长度不得低于4米并用风皮钉好。否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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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3、各进风巷及回风巷的测风站悬挂测风牌板,牌板内的数记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罚款200元;

4、对报废弃巷道、采区、工作面长期停工的盲巷必须设置氷久性密闭,密闭要掏槽、抺面、构筑牢固,并悬挂瓦斯记录牌板,有检查记录。否则罚款200元;

㈨图纸的管理

1、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规范。否则罚款200元;

2、图纸上必须标出测风站、风量、风速、风流方向及通风设施等。否则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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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支护管理

一、进入巷道时,严格检查支护及顶底板情况,独头巷道支护无加相断一架及倾斜一架,罚款50元,连断两架以上罚款累计计算。其它巷道倾斜及连断两架以上罚款20元,连断3架及倾斜累计计算。

二、开口时必须抬梁,抬梁坑木直径必须在18cm以上,并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否则罚款200元。

三、支护时必须保证质量,不准有前倾后仰,柱脚深度(大巷15—20cm,上下山20—30cm)。底板软,必须垫层, 否则罚款50元/次项。抬肩掉口罚款50元/项次。

四、采掘支护时,顶板插条间距20cm,帮子30cm,否则每个间距罚款10元,按公分累计计算,巷帮棵子不饱满及未关至帮脚或光滑每帮顶罚款10元。

五、巷道严重失修、盲目生产,罚款200—500元。

六、工作面通过煤岩松软带时,空帮空顶、罚款200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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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壁柴造成巷道倒塌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根据情况罚款后给予听后通知,开除出矿等处理。

七、运输、回风大巷支护梁头1.6m,上下山主要联络眼1.4米,回采工作面根据情况不超过1.5m,相距为0.6米,工字钢进回风巷梁头1.7M、净高2.4M、上下山巷道梁头1.4M、高度2.2M、U刚高度2.4M、底宽2.8M、否则每项罚款50元。

八、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及回风巷3m—3.2m联眼掘进上下山2.4-2.8m,回采工作面,2.8-3m,确需加相未加每架罚款50元,按推迟天数累计计算。

九、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违者罚款50—100元。

十、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有支护所需的材料以便急用,否则罚款50元。

十一、井下使用的工具(坑木、棵子、插条、金属支架等)乱丢乱放未堆整齐者罚款50元。

十二、支柱未按“三直一平”支护罚款50元/项次,未整改按推迟天数累计计算。

十三、上下顺槽超前支护不少于20米,少一架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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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工作面回柱放顶前应做好加力支护,工作面循环距离不少于15米,少一米罚款50元。

十五、严禁放捞塘或在未回柱地方放煤,违者罚款500—1000元。

十六、工作面插条直径不少于5公分,否则每根罚款10元。 十

七、煤壁与拉手以下柱子成垂直,间距不得超过10公分,拉手上部不得超过15cm,否则每项罚款50元。

十八、定位销一定要打牢固,打紧,滑柱或梁一次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章制度处理。

十九、活柱升高不得超过60公分,全高不超过2米,不合格的柱梁不得使用,否则每项罚款50元。

十、回柱放顶无法垮落时,必须由值班人员和放炮员确认放炮时,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对倾斜柱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放炮,否则罚款100元。

二十一、在使用液压支柱前必须进行释压检查是否存在漏液,扭紧三通阀是否可靠,否则罚款100元。

二十二、使用U刚支护时,梁与柱的交接处卡子螺帽是否扭紧,若出现下滑松动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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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电 管 理

一、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违者罚款500元。

二、严禁失爆或非标设备下井,违者罚款500元。

三、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严禁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井下电器设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否则罚款500元。

四、井下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机电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五、杜绝失爆或非标矿灯下井,私人矿灯进入充灯房或矿灯失爆一盏,罚款200元;在井下敲打拆卸矿灯者,罚款200—1000元。

六、严格执行矿灯领退制度,领退牌板对号发放,不得应乱无牌领退,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

七、管好用好矿用材物,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八、严禁在工作中干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罚款50元。给私人焊接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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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少一次项罚款50元。

十、矿车死一辆,或矿车缺件及不合格一项各罚款50—100元。

提升运输管理

一、禁止乘坐提升矿车,违者罚款500—1000元,严禁跟车出井违者罚款200元,主提升井禁止行人,检修人员检修时,应报安监站同意后,停止提升、方能入井检修,否则罚款200元次,非工作人员行走罚款200元。井上下把钩工,未把好关,让人行走,知情未报每人罚款200元。

二、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经常配合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断绳跑车事故,否则根据事故情节按受损部分的百分之二十赔偿。

三、严格执行一坡三挡,井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及挡车栏,少一项罚款200—1000元。地滚死一个或间距较大一边,不及时安装修理一项罚款50元。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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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少一件罚款100元。工作地点必须保持设备整洁,不堆杂物,违者每项罚款50元。

五、提升时,绞车司机对每一个不清的信号,都必须视为停止信号,查明后才准开车,禁止越过井口把钩工,由井底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违者罚款200—500元。

六、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规程》规定,同方向推车时,跟车距离不得少于30米,严禁蹬车、搭车,放飞车和无人车,一人推多车,违者罚款50—100元,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应用木头把车刹稳,否则罚款50元,造成伤人事故及损坏材物按损坏部分的20%处罚。

七、绞车司机,把钩工要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断丝情况,发现断丝拉长,既不请示、不报告,罚款200—5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部分的20%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上下山放煤、矸石时,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并发出信号,注意行人,否则罚款50元。放坑木未用钢绳栓稳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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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电工作人员,每年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进行防雷设施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不符合防雷设施,设备要立即请示整改未请示及未整改按损失部分的20%处罚。

十、轨道接头不平整,高矮左右偏差一项处各罚款50元,影响生产一次按平均生产数的20%罚款。巷道必须保持经常光滑平整、无坑塘积水,无杂物,否则一处次各罚款50元。

十一、乘坐猴车人员必须在井上下指定的上下乘车地点进行乘坐猴车,否则罚款50元。

十二、乘车人员不得抢上抢下,并不得随身携带其它使用的工具,否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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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及火工产品管理

一、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放炮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打眼放炮,违者罚款500元。

二、禁止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违者罚款100元。

三、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线,直径不得小于2.5m,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违者罚款100元。

四、充填炮泥时,应使用非金属充填泥,不准使用金属容器冲填泡泥,否则罚款100元。

五、处理瞎炮时,应在距离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挖掏瞎炮眼,违者罚款200—500元。

六、炸药雷管必须装箱,分箱上锁运送、储存,运送人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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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单独进行,不准结伴运送,违者罚款100元。

七、采掘工作面装药前后及运送时,不得把炸药雷管混合放在一起,储放距离不准小于50m,运送时严禁炸药、雷管同时由一人运送,违者罚款100—200元,不准人多的地点停留。

八、放炮器及钥匙不准联在一起,由放炮员分别佩带,违者罚款200元。

九、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放炮员进行放炮,违者罚款200元。

十、私自挪用一发雷管罚款500元,丢失一发罚款500元,挪用炸药一支罚款500元,丢失一支炸药罚款500元。

十一、仓管员必须管好用好产品,见单发货,未开单发货一发雷管罚款200元,发货一支炸药罚款200元。

十二、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款100元。放炮时未清点人员,设备警标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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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管理

一、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若未遵行一次罚款50-100元;

二、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若未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三、探水前必须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足够的拉力柱(5米)。未打拉力柱一次罚款100元,少打一架罚款50元;

四、探水前必须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保证工作面迎头无污泥积水影响工作。未执行一次罚款50元;

五、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未按要求探水一次罚款100元;

六、水平或倾斜巷道探水时,探水钻孔在巷道断面内必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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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5个,其中巷道上部两个,下部两个,中部一个,中部的钻孔角度与巷道平行,其余的钻孔角度不得小于15度。若探水钻孔数目少一个罚款50元;未按规定角度执行一次罚款50元;

七、必须按规程规定“探30米,保20米,掘10米”的探水原则探水,如果工作面遇特殊情况则按每天交接班要求进行探水。若未按要求执行一次罚款50元。

八、探水时,加强探水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当瓦斯超过1%时,应立即停止探水工作。若未按要求执行一次罚款200元。

九、探水前,安全员、班组长必须由外向内检查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要确保安全退路畅通,方能开机打眼。若工作面后部存在隐患,未整改完善一次罚款50元;

十、探水时如果遇到钻孔流水量增大或有其它异味时,必须停止打眼不得拔出钻杆,待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做好防水准备工作。若未执行一次罚款200元。

十一、每班在探水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必须做好记录,对探水时的各种情况掌握清楚,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撤出人员,汇报领导,制定其它方案。若未执行一次罚款200元。

十二、探水完成后必须清点探水人员以及收好探水工具。若未执行一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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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

一、监测监控室工作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24小时值班,不准出现空班或脱岗,否则出现一次罚50-100元。

二、认真执行局信息调度室发出的隐患及整改指令,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未及时反馈一次罚50-100元。

三、监测监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及时通知井下及矿领导,未及时通知及汇报一次罚50-100元。

四、工作时间不得脱岗、睡觉或交给非工作人员操作,不得在室内嘻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未做交接记录或记录不实,一次处罚款50元。

六、监测监控日报必须每天进行打印上报并审核签字,否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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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一、实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

二、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无法处理时,必须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及时向安监站和有关领导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后再进行处理。

三、对现场排查的事故隐患逐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项目,治理措施,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相关责任人“五落实”,并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验收制。

四、抓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系统,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存储和反馈工作。

五、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在重大隐患地点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

六、对查出的隐患,由检查组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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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并由跟班矿领导负责监督实施隐患整改。

七、按矿《安全奖惩制度》做好隐患排查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八、各级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1、每月进行一次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监督管理站成员为组员的专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活动。

2、由矿长或安全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对现场排查的隐患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由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按现场排查的隐患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明确隐患整改的措施、时间、责任人及由跟班矿领导担任的监督员。

4、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并把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年终安全考核。

九、对整改和监督不力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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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管 理

一、购买坑木,应根据市场以质论价,由财务人员配合统计员讲价,不准任方单独讲价,否则罚款200—1000元。

二、坑木收购,要一视同仁,发现购物不公,罚款100—1000元。

三、任何拉煤车辆必须先回车皮,见单发货,否则罚款200%。

四、对拉煤车辆要一视同仁,先到先装,否则罚款50—100元。

五、管好、用好矿物,对装剩余的物品必须收管好,未管好一次罚款50—100元。

六、在经济上,出勤上出乱违反规定经调查属实撤销职务,开除出矿,并给予经济百分之百处罚。

食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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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务购买物品时,必须由炊事员配合,不准单独购买,更不准少购多开,否则罚款100—1000元。

二、购买物品,必须过磅验收,不复磅由购买者自负,阶物品价值100%赔偿,罚款100%。每次购物必须由炊事员签名后方能报帐和上帐。

三、总务必须每月对食堂作出公布,公布情况主要食堂购买物品、名称、价格、亏盈情况,时间不准超过次月5号,否则每次罚款50—100元。

四、总务有权对食堂清查收票及分票情况,发现干部、职工挪用、乱占食堂物资,罚款50元。

五、虚报、乱开经手单,按经手单的百分之百罚款。

六、炊事员必须保持衣物清洁、整齐,违者每项罚款20—50元。

七、炊事员必须不定时清理食堂卫生,保持食堂物品,用具清洁,否则罚款50—100元/次。

八、打饭菜时必须做到一视同仁,否则罚款20元/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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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炊事员所食饭菜不允许特殊处理,否则罚款50—100元。

十、不准任意无票打饭菜、收钱,否则每人次罚款5—10元。 十

一、食堂饭菜保持新鲜,不打变质食物、冷饭、冷菜,违者罚款每人次50元。

十二、炊事员应轮留值班,少一次罚款20元。

治安保卫管理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本矿治安工作管理规定,对打架斗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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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严肃查处,未处理1人(起)惩50元。

二、矿用物资及财产被偷盗,应立即侦察破案。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否则惩50元。

三、来访人员一律登记,拒绝推销、来矿惹事生非人员进入矿部。特殊情况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对来访人员未进行登记询问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处50-200元罚款。

组织纪律

一、大小班出现违章违纪,大小班领导必须及时处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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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处理,按罚款数的50%惩。

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者罚款200—1000元。

三、管理人员,在自己分管的区域及工作时间内出现的隐患及“三违”人员,应及时整改、处理,若为他人说情,弄虚作假,掩盖责任者处该项罚款的100%。职工举报奖该罚款的60%,替其保密。

四、在井下打瞌睡者罚款50—100元。

五、打架斗殴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在井下高声喧哗,唱山歌,吹口哨者罚款50元。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罚款10-50元。

七、在井巷中解大便者罚款50元。

八、在生产过程伤害他人,被害者的医疗费必须由伤害者承担:无意的承担20%,有意的承担100%,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法律责任。

九、上级及本矿查出的隐患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未按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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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一条罚款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法律责任。

十、管好用好生产工具,丢失、被盗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处50-200元罚款。

十一、爱护公物,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处50-200元罚款。

十二、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事必须请假,对不请假和请霸王假的给予每天处罚:职工50元;瓦检员100元;其它特员100元,安全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财务后勤人员)200-4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处罚。

十三、所有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不论值班与否必须24小时开启手机,以便联系。凡连续拔打3次及上仍为关机或不再服务区者处100-1000元罚款。

附 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行煤炭行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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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煤矿监控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二、在分管副矿矿长领导下负责监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每周召开监控中心工作会,分析汇总监控系统运转状况,检查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四、及时将监控运行情况向分管矿领导报告并通报到相关的各科、区队。

五、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网络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抓好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记录和内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及时协调煤矿和技术服务机构、上级监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同交班人员办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监控主任允许不得私自换班。

三、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查清并交代本班的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好交班记录。

四、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脱岗和窜岗。

五、监控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监控设备。

六、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七、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控室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一、中心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和窜岗。

三、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和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六、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分管矿长、矿长审阅。

七、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看书等,严禁值班时间睡岗。不准在互联网机房内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臵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八、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臵有序。

九、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确需进入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未经分管矿长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十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瓦斯日报制度

1、认真监控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2、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报警区域瓦检员及队长速作出处理,并将瓦斯报警情况报告当班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将矿长下达的处理指令及时传达至瓦斯报警区域。

3、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上级监控中心进行联系并汇报断线或异常原因。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进行汇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不能处理及时恢复运转时要及时联系服务公司进行处理。

7、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监控主任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情况向矿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科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分管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矿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科。

8、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9:30前必须将前一天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汇总报分管副矿长及矿长审阅。重大隐患要进行跟踪处理。

监控中心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1、利用瓦斯综合分析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利用瓦斯曲线图,对煤矿瓦斯浓度进行分析。

3、对多个区域进行瓦斯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4、对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5、对煤矿所需工作面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6、对各区域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7、对各工作面瓦斯涌出最大值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的变化规律。

8、值班人员把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长、矿长。 监控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无关的材料。

三、不能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等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四、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五、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得强行启动和非法关机。

六、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七、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八、不能擅自更改、删除计算机(服务器)各项参数设臵;不得私拆计算机(服务器);不得泄露计算机(服务器)密码、IP地址等机密。

九、严禁使用监控室电话办私事。

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

一、监控室日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三、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越级请示报告。

四、对煤矿和其他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如需购臵物品,必须由局领导同意购臵后方可统一购臵,不得自行其事。

六、工作人员若有在本科室内能解决的问题,向室主任请示汇报;若有本科室不能解决或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或局领导汇报,事后再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汇报要做好充分准备,切忌草率、应付。

七、工作人员在重大事项和重要的行政处罚、执法和行政协调等牵涉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局领导汇报和相关科室、煤管所直接通报有关情况。

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有与局各有关科室、煤管所及其他单位工作交叉、矛盾,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以便科室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示局领导帮助协调,避免矛盾激化。

九、工作人员外出工作不能决定处理的事项,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暂时实施不了的,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局领导汇报。

十、在进行公务活动,遇到紧急又来不及请示的事项,自己处理后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对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领导,不得擅自决定。

十一、工作人员在外出时,行前要向科室负责人打招呼并报告局办公室。

十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或重要公务活动结束后,除按规定级别有保密性质外,要按规定互相转达或传达,以便互通情况及时处理。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加强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监控设备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数字化远程监控设备安全、连续运行的重要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运行安全的重要一环,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四、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一>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二> 交班工作值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三> 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先由接班人员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四>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监控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专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五>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六>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2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交接班准备工作

<一> 交班准备工作。由当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 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如何;

2 检查监控系统通信联络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实际相符,信号是否清晰明确;

3 检查查监控是否准确,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4 检查监控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下班操作是否已核对;

5 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系统是否正常; 6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 锁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8 检查各种打印机、定时记录仪、电脑、通讯是否正常; 9 检查监控室、办公室是否整洁,工作和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洁,是否符合要求;

10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

11 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前查看交班人员是否已向监控室负责人汇报交班前一天和夜班情况,是否已记录;

12 无误后,接班人可以进行交接班。

<二> 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应提前到达监控室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 检查交班人员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是与记录相一致,室内外是否已打扫完整,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洁,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 检查完毕,接班人员根据交班人员交班记录情况和交待的注意事项,安排好当日监控工作;

3 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三> 交接班工作的项目如下

1 监控系统运行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复役日期、时间。 2 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情况。

3 操作工具使用状况,及安全用具、接地线使用情况。 4 设备的停、复役及变更,继电保护方式或定值的更改情况。 5 设备的检修情况和缺陷情况,信号装臵情况。

6 各种记录簿、资料、图纸及钥匙和有关材料工具的收存保管情况。

7 上级布臵、通知及收到学习资料。

8 介绍目前系统情况,电压、监控线路的负荷、频率情况。 9 本值工作人员尚未完成需接班人继续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0 核对监控画面是否与实际设备相符,报表打印正常,工作是否正常。

11 询问本值人员和接班人无疑问后,对口交接。

六、交接班注意事项

<一>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 “四交接”即:站队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1) 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在监控台前面对面进行交接。

(2 )图板交接:指交班人同接班人员在监控机界面上交待运行情况。

(3)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所做安全处理措施、技术处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在现场交接清楚。

(4)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办公用品,文件通知、工具用具、监控设备(备件)等物件。

<二> 交班工作由交班人交待、汇报上次下班后和本班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过程。

<三>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四>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五>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总控室负责人汇报,总控室负责人在交班后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汲取教训。

<六> 接班人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方准离开岗位。

<七>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八>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区一体化,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七、接班后工作

<一> 按监控调度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监督监视工作。 <二> 对本值工作中发现或出现的情况按系统管理权限、工作处理程序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请示汇报灵活机动处理并作好工作记录。

<三> 对监控的重点内容,加强监视。 <四> 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五> 根据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当值设备的维护工作及规定的清洁工作。

<六> 学习好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及专业技术。

<七> 落实并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

八、每日交接班中总控负责人应做的工作

<一>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时就位、着装是否规范、卫生工作是否良好、精神状态是否极佳;

<二> 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记录是否齐全; <三> 每日上班前听取交班人的汇报,有疑问及时命令补漏; <四> 检查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操作是否规范、准确; <五> 不定时地组织对监控交接班后的讲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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