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吊装方案范文

2022-06-23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起重机吊装方案范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起重机吊装方案范文

起重机吊装作业方案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

海创大厦工程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33-2001)

3、《建筑施工手册》。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二、工程概况

海创大厦工程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规划占地面积为7864.94m2,建筑面积为6519.48m2,总建筑面积:95672.01平方米。其中:公寓建筑面积:28494.91平方米,餐饮、娱乐和商业:16087.34平方米。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10262.71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16664.29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4050.2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112.51平方米(207辆)。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98.3米。建筑物东西面南长93.43米, 东西面北133.57米,南北西侧长23.64米,南北东侧长 72.63米。周边没有相邻建筑物。

本工程吊装作业主要是指使用塔吊从事垂直运输作业,主要从事混凝土、模板、钢筋等吊运工作,吊物形状不定。质勘测报告承载力特征值为fak=400KPa,地耐力值超过塔吊安装要求的0.275MPa的要求。工期到2010年1月主体完工为止。

三、吊装机械技术参数

施工现场拟设置QTZ63塔式起重机三台,塔式起重机臂长50米,幅度2.4—50米,安装高度32.8米,起重有效角度为90度,回转速度0.63r/min。

四、工艺流程、吊运方法和吊物的现场倒运

1、被吊物进场如不能处在塔吊的吊装范围内,采用汽车吊负责倒运。

2、吊点确定 适用于砼吊罐、小型机具及少量材料吊装之用,要求吊钩、吊点、重物重心在一直线;从吊点: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材料,例如钢筋、架管、模板等,要求吊钩吊装的合力线与重物重心一直线。

3、绑扎方法

单点起吊的绑扎的方法用各种类型的机具起吊杆件的一端,另一 端支与地面,其吊点的位置应在距杆件顶端的0.31米处。双点绑扎的方法应用2个吊点分别距杆件个端0.21米处。多点绑扎的方法应首先用0.31乘全长即得出两端的两个吊点的位置,中心点为第三吊点。

4、吊装使用的材料、机具,如卷扬机、千斤顶以及钢丝绳、铁链、吊钩、滑车卡环、棕绳等必须先检查确认符合使用要求。吊物要固定在吊车有效半径内。

5、现场三台塔式起重机的位置分别为:一号QTZ63塔吊安装在1-10轴~1-12轴,二号QT63塔吊安装在12~13轴,三号QT63塔吊安装在3~4轴。 其中

二、三号塔吊可以相互配合倒料。

六、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从事吊装作业人员(吊车操作工、指挥工、司索工)都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力矩限制器,起重限位器,变幅限位器、钩头起高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工作中不得出现临时拆掉的现象。塔吊接地线应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3、吊具(吊钩、吊索、滑轮组、卡环、扁担等)应合理选择,满足吊装要求。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股、磨损起刺、绳经减少、腐蚀、笼状变形等现象,以及卡环磨损过大或丝扣滑脱,一旦出现应马上更换,不可将就使用。

4、被吊的物件必须摆放整齐、稳固,如钢筋、钢模、架杆,在起吊过程中防止松散或抽落,落物点要坚固、宽敞,尤其当吊物放在满堂红脚手架上时,要多吊几次,少放物料,均匀摆放,不可大宗物料直接吊放在满堂红脚手架上,或支好的模板上,防止压弯或压塌。

5、塔吊司机要看清指挥信号,不可盲目起吊,并要轻起轻放,与指挥工配合默契,动作准确。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或荷载不得游摆;准——在稳的基础上,吊钩或重物准确地停在所需位置上;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尽快协调各机构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6、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浮置物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操作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不吊;

(7)工作现场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歪拉斜吊不吊; (10)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七、吊装工、指挥工的操作技术水平要求: 起重作业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之一,稍有不慎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将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吊装工人必须不断学习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必须通过《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操作工人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身体必须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责任心——吊装工人应对起重机安全作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起重指挥动作无误,清晰准确,精神集中。

3、熟悉性——熟悉作业场地环境,有应急能力,熟悉起重作业的整个工艺过程,熟悉各种的人员素质。

4、科学性——以科学态度对待起重作业,切不可违章,冒险或蛮干。

第二篇:起重吊装、卸车施工方案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黔江正阳 油库迁建工程安装工程

吊 装 卸 车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阳油库项目部)

二0一八年

目录

一、适用范围 ................................................................................................................................................ 1

二、工程概况 ................................................................................................................................................ 1

三、编制依据 ................................................................................................................................................ 1

四、安全技术设计 ........................................................................................................................................ 1

五、安全管理 ................................................................................................................................................ 5

一、适用范围

本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工程内的:(1)轮胎式起重机,(2)履带式起重机,(3)卷扬机,(4)龙门吊起重机,(5)架桥机。

二、工程概况

中石油储备油库工程共包括10000m3内浮盘拱顶储罐3台、5000m3内浮盘拱顶储罐2台、3000m3内浮盘拱顶储罐2台、消防水2000m3拱顶储罐2台,合计共9台,全部储罐均采用倒装法现场进行下料预制并组装焊接。

第二现场用于钢板、管道卸车吊装等。

三、编制依据

(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3)《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6)《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8)《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9)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及相关文件。

四、安全技术设计

4.1一般规定和要求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基本分为三项:

1、地基与基础;

2、桁架的主体结构;

3、吊绳及吊具。要求地基能够满足最不利荷载下的最小需要承载力要求及对地基的其它要求,根据设备的说明书及设计要求确定;起吊设备的设计与安装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吊绳及吊具根据具体的施工状况进行自行设计。

4.2构造要求

地基与基础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作,门式起重机要经过当地安监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4.3设计计算

1、地基与基础

按机械设备本身的要求检查地基承载力,达不到地基承载力要求的,进行换填,以达到承载力要求,扩大基础尺寸按龙门式起重机基础图要求进行施工地基基础。

2、钢丝绳设计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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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是吊装中的主要绳索,它具有强度高、弹性大、韧性好、耐磨、能承受冲击载荷等优点,且磨损后外部产生许多毛刺,容易检查,便于预防事故。

钢丝绳允许拉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Fg]=αFg/K 式中[Fg]——钢丝绳的允许拉力(kN); Fg——钢丝绳的钢丝破断拉力总和(kN); α——换算系数,按表2取用;

K——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表3取用 钢丝绳破断拉力换算系数表2

钢丝绳破断拉力换算系数表2

施工现场采用的为全部为6×19形式的允许拉力[Fg]=1550Mpa的钢丝绳,根据公式(1)、表

2、表3进行验算得以下各个最小钢丝绳直径。

3、钢丝绳的安全检查

钢丝绳使用一定时间后,就会产生断丝、腐蚀和磨损现象,其承载能力减低。一般规定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的数量超过表4的数字时就应当报废,以免造成事故。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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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4报废标准按表5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钢丝绳合用程度判断表6

4、吊装工具

起重吊钩常用优质碳素钢锻成。锻成后要进行退火处理,要求硬度达到95~135HB。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剥裂、刻痕、锐角、裂缝等缺陷存在,并不准对磨损或有裂缝的吊钩进行补焊修理。

吊钩在钩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钩底;直接钩在构件吊环中时,不能使吊钩硬别或歪扭,以免吊钩产生变形或使吊索脱钩。

带环吊钩规格

带环吊钩规格见表7 带环吊钩规格(mm)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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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环(卸甲、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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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管理

5.1危险源及相关措施

1、危险源分布情况

①轮胎式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翻倒;

②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断裂; ③塔式起重机大臂拆断与翻倒; ④杀车失灵重物滑落; ⑤门式起重机垮塌; ⑥高处坠落。

2、危险源预防措施 ①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

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地下墓坑和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必要时,需铺设木头或路基箱。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应尽量避免超载吊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如:在起重机吊杆上拉缆风绳或在其尾部增加平衡重等。起重机增加平衡重后,卸载或空载时,吊杆必须落到水平线夹角60°以内,操作时应缓慢进行。

禁止斜吊,所谓斜吊是指所要起吊的重物不在起重机起重臂顶的正下方,因而当将捆绑重物的吊索挂上吊钩后,吊钩滑车组不与地面垂直,而与水平线成一个夹角。斜吊还会使重物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碰撞其他物体。

轮胎式起重机禁止带载行走,门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载重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其允许载荷的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检查。 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驾驶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驾驶员应听从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驾驶员可拒绝执行。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门式起重机和架桥机应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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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更换。

起重设备在未得到安全使用许可证前不得投入使用,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保证钢丝绳与杀车的良好运行。

②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在高处使用撬棍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的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棍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的时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作业处和构件上有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在高耸建筑物进行高处作业,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③、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④、防止触电措施

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图。现场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10m以外,距离地面7m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需加安全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m。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表1

构件运输时,构件或车辆与高压线净距不得小于2m,与低压线净距不得小于1m,否则,应采取停电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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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各种电线接头、开关应装入开关箱内,用后加锁,停电必须拉下电闸。电焊机的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5m,并必须架高。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良好,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电焊线如与钢丝绳交叉时应有绝缘隔离措施。

⑤、防风措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时不但进行起重作业,汽车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应立即放下吊物,并将扒杆放下,门式起重机及架桥机应锁好夹轨器,并拉好缆风绳。

5.2应急预案

1、急准备

①成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起重吊装事故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刘旭日 副组长:杜永利 组员:秦春阳、岳为举、武日宝、印明旭

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的起重事故的应急处理。 ②培训和演练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进行一次起重事故“应急响应”的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有组长组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对相关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③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氧气等各种应急物资要配置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④防坠落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检查身体合格,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禁止穿硬底鞋,交底是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班组情况作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定人、定措施、定期完成整改。建立危险源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2、应急响应

①、一旦发生起重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专职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并视伤员情况拨打“120”电话,由施工队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现场由项目部医护人员做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度,损失降到最低。

②、处理程序

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宣布事故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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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推荐)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2

二、编制依据 ............................................. 2

三、起重机械相关要求 ..................................... 2

四、钢丝绳与地锚 ......................................... 3

五、吊点 ................................................. 3

六、司机、指挥 ........................................... 4

七、地耐力 ............................................... 4

八、起重作业 ............................................. 5

九、安全技术措施 ......................................... 5

十、附件:《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 6 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 6

一、“五好”、“十不吊” ................................. 6

二、起重机司机 ........................................... 7

三、指挥人员 ............................................. 9

四、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富阳站特大桥设计中心里程DK63+534.258,桥长3955.69米,11-32m简支梁+1-24m简支梁+20-32m简支梁+3-24m简支梁+12-32m简支梁+17-24m简支梁+1-32m简支梁+2-24m简支梁+20-32m简支梁+1-(40+64+64+40)m连续梁+30-32m简支梁+1-24m简支梁+2-32m简支梁,钻孔桩987根,承台125个,墩台身125个,最大墩高22米。桥墩为实体墩,桥台为空心桥台。本桥部分桥梁跨越既有高速公路省道,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设计;

2、招标文件;

3、国家颁发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办法等;

三、起重机械相关要求 1. 起重机

(1)起重机械按施工部位、吊装要求方案要求选型,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起重施工以16~25T吊车为主要机械,机械进场后应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措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2. 临时起重扒杆

(1)现场如需临时用到起重扒杆的,应选用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

进行并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批。

(2)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3)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丝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四、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钢丝绳应按起重方式确认安全系数,人力驱动时,K=4.5;机械驱动时,K=5~6。 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

4、地锚的埋设作法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当移动扒杆时,也必须使用经过设计计算的正式地锚,不准随意拴在电杆、树木和构件上。

五、吊点

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边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全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4、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5、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

六、司机、指挥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5、专人指挥,听从命令,分工协作,做到混凝土构件未到预定强度不吊,吊点不准不吊,安装尺寸不准不松扣。

七、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

放在斜坡上。

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八、起重作业

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切实清楚。 2. 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使用,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

(1)作业面平整坚实。支脚全部伸出垫牢。机车平稳不倾斜。 (2)不准斜拉、斜吊。重物启动上升时应逐渐动作缓慢进行,不得突然起吊形成超载。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任何人发生紧急信号应立即停车,操作人员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操作,操作前应鸣铃。

(4)不得将垂钩悬挂在空中,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吊物不得与地面过高。起吊时,应先离地面试吊,确认平稳,制动良好后再缓缓升高。

(5)当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现场,如突然发生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6)大型物件翻身吊运前,应划出戒区,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及吊耳的焊接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

九、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前,作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吊索目及起重绳,起

重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吊装时保证吊装角度不小于55°,立柱了选用铁扁提,以保证构件不 被损坏。

3、吊装作业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柱子及屋架的吊装应在试吊无误

后进行,吊装时设专人指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严格执 行"十不吊"。

5、所有计量工具应检测合格,测量时尽量减少误差,作好必要的复测。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顶岗和无证操作。

7、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系

挂安全带,穿绝缘鞋,屋架吊装前在安全架上绑好安全绳,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拴于安全绳上,确保安全。

8、吊车站时,勘察地理强度,仔细调整吊车液压支腿,确保吊车的稳定性,

避免支腿下沉而失稳。

十、附件:《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一、“五好”、“十不吊” (一)、起重“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二)、“五好”

1、思想统一好;

2、机具全面检查好;

3、物件扎紧堆放好;

4、相互密切联系好;

5、统一指挥协调好。

二、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三、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四、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3.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3.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3.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3.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3.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3.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3.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3.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边缘地段。

3.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3.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3.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3.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物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4.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

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4.2、回转:(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4.3、起重臂伸缩臂杆。

(1)不得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仲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

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5.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5.2、应接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5.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第四篇: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一、工程概况

(一)吊装工程概况,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电缆、管道情况;

(二)工程地质状况、地耐力;

(三)吊装工程结构、尺寸、吊装高度,单体重量与外形几何尺寸;

(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五)吊装工序流程图。

二、吊装工作的组织网络

三、吊装作业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编号(吊车司机、指挥、司索、电工、焊工等)。

四、吊装前准备工作

(一)熟悉吊装作业环境,弄清作业现场内的各吊车作业点的地耐力和处理措施;

(二)了解施工现场的水电、电讯电缆、管道情况;

(三)吊装工序交底;

(四)吊装作业的通讯工具与联络方式。

五、吊装工艺流程

(一)吊点、吊距、起吊物重心;

(二)吊装作业顺序;

(三)吊装设备起吊位置与地耐力处理;

(四)吊装过程中起吊物稳定措施;

(五)起吊物就位、固定方法及措施;

(六)地锚的设置方法和要求;

(七)吊装设备进退场路线及起吊位置布置图;

(八)构件堆放要求及重量明细表。

六、吊装设备选型

(一)吊装设备的规格、型号;

(二)吊索、卸甲的规格、型号及选型计算;

(三)吊装作业中所需工具、材料的种类数量;

(四)吊装设备的起重力矩曲线图。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吊装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与验收;

(二)吊装设备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及滑脱装置;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及报废;

(四)滑轮的规格及要求;

(五)试吊工作的进行方法;

(六)人员上下通道的设置方式或爬梯的设置与固定;

(七)作业平台的设置与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

(八)高处作业人员身体体检;

(九)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吊装作业警戒区的设立与警戒人员。

(十一)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篇:起重机吊装的一般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起重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4. 起重作业的管理

4.1 一般规定

4.2 起重机械

4.3 起重机具

4.4 吊装作业

5. 其他

6. 相关记录

1. 范围

1.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的起重作业管理。

2. 引用文件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 起重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3.1 本规定所指的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利用起重机械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

3.2 起重作业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大型:50吨以上; 中型:25吨至 50吨; 小型:25吨以下。

4. 起重作业的管理

4.1 一般规定

4.1.1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与安全环保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

4.1.2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 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4.1.3 起重指挥人员(信号工)、司索人员

(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4.1.4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 10.8米/秒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 20℃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4.1.5 40吨以上的设备吊装前,应进行作业许可申请,并按吊装方案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 认符合吊装方案后,由安全环保部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

4.1.6 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 命令不得擅自操作,但紧急停车信号除外。

4.1.7 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吊篮的制作、使用应符合《高处作业管理规定》中 4.5条的规定要求,在作业前应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要求进行审批。

4.1.8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应按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4.2 起重机械

4.2.1 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如吊篮)等。

4.2.2 施工单位新购置 (进口)的起重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 (进口许可证 )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2.3 施工单位自行制造或者改造使用起重机械,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

4.2.4 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单位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4.2.5 需要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须经施工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4.2.6 施工单位安装、维修起重机械,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4.2.7 对于本公司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 0.5吨(含 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由设备管理部建立技术管理档案。

4.2.8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4.3 起重机具

4.3.1 所有起重机具、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4.3.2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 (包括图纸、计算书等 )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4.3.3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4.3.4 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使用,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吊装索具使用。

4.3.5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a.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b.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 20~30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用较大的倍数;

c.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起重滑车组上,当必须使用时,接头应经拉力试验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

d.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应按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e.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件保护;

f.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g.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

4.3.6 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4.3.6.1 吊装带使用的基本要求:

a.使用的吊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不要使用有破损的吊带;

b.按照吊带的额定载荷选用;

c. 吊带不要打结使用;

e.当负荷吊物压在吊带上时,不要在吊物的下面拖拉吊带;

f.被吊物的棱角要进行隔离保护,不能损坏吊带;

g. 如果吊带用于非正常的化学环境中或用于持续的高温条件下,使用前应征求厂家或吊装专家的确认建议;

h.不要将吊带存放在紫外光线或在阳光直接照射下或高温附近;

i. 经常检查合格吊带的起重能力,并熟知吊装夹角、钩挂等方面对减少其起重量的影响。

4.3.6.2 使用前,经常对吊带进行外观检查:

a.检查是否有磨损、切割和抽丝处;

b.检查吊带的颜色是否褪色;

c. 检查布料的硬度;

e.检查吊带的任何一部分是否软化或炭化;

f.检查吊带缝合处是否破裂或脱线;

g. 检查标有制造商名称、制作材料和额定起重量的识别标签。

4.3.7 滑车的选用应按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 (轴、吊环、吊钩 )要进行无损检测;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 5倍;滑车贴地面使用时要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滑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a. 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

b. 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 3毫米;

c. 滑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 20%;

d. 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10%;

e. 吊钩扭曲变形达到 10°;

f. 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 2%;

g. 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 10%。

4.3.8 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吊钩有缺陷时不得补焊。

4.3.9 绳卡应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4.3.10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

4.3.11 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a. 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 (接零)保护可靠;

b.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20倍,不得小于 15米;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

c.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 5圈;

d. 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识一致;

e. 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

f. 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中转指挥点;

g. 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一经发现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

h. 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或调整。

4.3.12 临时吊耳须经吊耳焊工、检验员检查合格,并在签字认可(在吊耳附近用记号笔签字),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4.4 吊装作业

4.4.1 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帽上有显著的识别标识,标识样式如附件一。

4.4.2 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机种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不宜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

4.4.3 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不小于支撑板面积 3倍的道木或钢基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4.4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4.4.5 如需吊运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 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4.4.6 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 200~500毫米,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

4.4.7 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管口、人孔等)作为吊装受力点时,吊装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对工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4.8 未设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他兜系的方法捆绑时,捆绑处所垫防滑垫块要坚硬结实,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

4.4.9 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体。

4.4.10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安全技术检查:

4.4.10.1班组自检,主要内容应包括:

a.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b.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 c. 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d.检查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的安全警戒区域并派人看护;

e.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4.4.10.2 施工部门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班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4.4.10.3 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项目组组织联合检查;必要时,应会同相关方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的资料;

c. 设备基础地脚螺拴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吊装承载地基的处理是否满足技术方案中的地耐力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d.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e.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f.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

g.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h.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i. 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4.4.10.4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4.10.5 项目组或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4.4.11 吊装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吊装技术负责人协商解决。

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b. 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c.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d. 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e.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f.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4.12吊装作业中,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必须按指挥人员(或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b.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c.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进行起重操作;

d.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应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

e. 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f.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严禁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g.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 (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4.4.13吊装作业中,司索人员 (起重工 )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确使用;

c. 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责指挥;

d.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 员和起重机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e.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f. 不得绑挂和起吊不明重量或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g.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可采用拉绳或撑竿等辅助就位。

4.4.14吊装作业完毕,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a. 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b. 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c.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d.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e. 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5. 其他

若在码头使用浮吊进行大件吊装作业,则应先编制好方案,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需报海事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6. 记录

6.1 作业许可申请单

6.2起重吊装作业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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