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维权知识范文

2022-06-11

第一篇:职工维权知识范文

女职工知识维权答卷(推荐)

法 律 护 我 行

——女职工维权知识答卷

答卷说明:

答卷共设50个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黑色笔将答题卡中的“○”涂成实心“●”。答题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

1、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

)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特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施行。

A、2012年4月28日 B、2013年4月18日 C、2013年5月1日 D、2012年4月18日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 )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A、工会 B、党委 C、行政 D、女职工

4、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 )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A、一个,按照单位计划 B、两个,按照单位计划 C、两个,自行 D、三个,自行

5、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条件。

A、劳动安全卫生

B、休息休假 C、工作 D、收入

6、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微信 D、短信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 )通知工会。

A、口头 B、电话 C、书面

D、微信

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5个月 B、8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9、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一年 ,一年 B、六个月,一年 C、一年 ,六个月 D、六个月,六个月

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予以辞退、与其(

)。 A、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扣发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C、扣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 D、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11、以下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A、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B、劳动合同期满 C、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2、国家建立(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B、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C、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D、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13、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天。

A、90,15 B、98,15 C、90,10 D、98,10

1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15、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1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

A、党委 B、职工 C、妇联 D、工会

17、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所占比例应当与该单位()人数比例相适应。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女性管理人员。

A、职工 B、管理人员 C、工会 D、女职工

18、女职工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 )天。 A、7 B、10 C、15 D、30

19、对怀孕(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5 B、6 C、7 D、8 20、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

A、学历 B、性别 C、相貌 D、身高

2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

A、病假 B、事假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2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

A、工会 B、党委 C、用人单位 D、政府职能部门

2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后一次修正的时间是(

)。

A、2016年1月22日

B、2013年6月2日 C、2014年5月30日

D、2015年6月2日

24、山东省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 )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A、30,5 B、90,14 C、60,7 D、90,10

2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天产假。

A、10,15 B、10,20 C、15,30 D、15,42

26、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天。

A、10 B、15 C、30 D、20

2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A、用人单位上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产假前工资

B、上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职工本人产前月基本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上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产假前工资

28、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企业工会 D、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29、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D、1周岁 3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 )小时哺乳时间。

A、2,1 B、1,1 C、1,0.5 D、0.5,0.5

3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平等的( )和福利待遇。

A、政治权利 B、劳动权益 C、监督权利 D、民主权利

32、用人单位应当( )对女职工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增加筛查次数和项目。

A、半年 B、2年 C、1年 D、3年

33、对有过( )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A、2 B、1 C、3 D、4

3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B、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D、女职工更衣室、女职工活动室、孕妇休息室

35、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

A、生育医疗的费用 B、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C、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D、看病的费用

36、以下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有( )。 A、轮船驾驶员 B、快递员 C、井下采矿工 D、驯兽师

37、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6 C、8 D、10

38、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A、15 B、20 C、25 D、30

39、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妊娠满( )个月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A、8 B、6 C、5 D、7

40、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

)天的休假。

A、3至5天

B、1至2天 C、1至2周 D、2至3天

41、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在( )空间的作业。 A、室外 B、室内 C、开放 D、密闭

42、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需要频繁( )的作业。 A、转身 B、弯腰、攀高、下蹲 C、走动 D、转头

43、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44、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30 B、 15 C、60 D、20

45、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 )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 )提起诉讼。

A、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B、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察院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法院 D、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察院

46、( )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A、党委、行政 B、工会、妇女组织 C、行政、妇女组织 D、党委、妇女组织

47、( )应当与职工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A、人社部门 B、企业党组织 C、妇女组织 D、用人单位

48、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 )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晋职、晋级 D、结婚、生育

4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50、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第二篇:职工维权调研文

九尺镇工会职工维权调研报告

一、目前我镇工会联合会工作的现状

近来,我镇工会联合会工作在党委政府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狠抓任务落实为己任,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的进展。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经济体制纵向深推进,又为各种矛盾的多发期,职工维权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加之授教育水平总体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着维权难的如下问题。

一是主体地位不确立。由于农民工身份、地位、职业的不确定性及受到的岐视,加之其流动性较大使其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明确的界定;

二是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遇到问题往往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客观上纵容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

三是缺乏和利用诉求渠道。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中明显的弱者地位,客观上缺少反映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的渠道,缺少制度上的安排,尽管司法部门和工会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维权热线电话,

但他们很少利用,还有由于户籍的关系,人大政协中没有他们的代表,他们的利益要求很难得到正常有效的表达。

四是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缺乏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由于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层层转包,迫使农民工跟随小包工头或者班组长务工。在发放工资时,施工方直接面对小包工头或班组长,一旦小包工头、组长一夜之间携款逃匿,造成农民工无法领到应有的工资。在投诉时农民工缺乏有力证据,造成维权难的问题。

三、怎样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从五个方面去解决,即政府劳动部门、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农民工自身方面。其具体就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去做工作。

1、首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是证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衡量用人单位是否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处理过程中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有了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而且可以在事后处理过程中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2、帮助农民工维权,要加大对私营企业主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农民工签订、履行、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方面违法的处罚力度,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制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明确工会在监督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还要完善合同续订、解聘限制,建立合同中止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需求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3、农民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尽量避免选择那些非法的用人单位,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就要坚持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发现用人单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应该立即开始依法维权,不要听私营企业主不切实际的承诺。在维权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维权方法,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议通过热线电话等方式向政府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予以查处,责令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工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反映农民工的呼声,形成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侵害的监管力度。

5、要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建筑行业,施工企业队伍庞大,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劳务层层转包等特点。严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为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开工前主管部门应严格制定对施工企业工资发放程序,一旦有携农民工工资逃跑者,施工方必须负连带责任。

总之,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客观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从制度上尽量改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地位上的悬殊,通过各职能部门的介入,能够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地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政府劳动监察执法,以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的提高,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及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而不仅仅是在农民工权益被侵害后的事后补救。如果不能从制度上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仅仅依靠用人单位的自律,是很难全面、彻底、有效地避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的。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九尺镇工会联合会

第三篇:女职工维权月知识竞赛试题

昆船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知识竞赛题

一、单选题(共8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

B、1988年7月1日

C、1988年7月21日 D、1991年7月1日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

)条(不含附录)。 A、12 B、16 C、21 D、28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 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

)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 B、劳资关系 C、企业关系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

)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条件。

1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正式

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

)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12、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14、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天。 A、10 B、15 C、20 D、25

16、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产假。 A、25 B、30 C、40

D、42

2

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医疗保险基金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19、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2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1、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23、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

)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A、

1 B、1至

2C、

2 D、2至3

2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B、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25、根据我国《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 B.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6、(

)年,全国人大将“性骚扰”正式写入法律。 A、2007 B、200

5 C、2010 D、2003

27、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

)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预防和制止 D、预防和制裁

28、经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A.100% B.150% C.200% D.300%

2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30、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劳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1、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 )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A.7 B.10 C.15 D.30

3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检举、举报、申诉

B、检举、举报、起诉 C、投诉、举报、申诉 D、举报、检举、投诉

4

3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34、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

)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孕产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劳动

35、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重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36、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6 C、8 D、10

37、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A、15 B、20 C、25 D、30

38、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冷水作业。 A、

一、

二、三

B、

二、

三、四

C、

三、四 、五

39、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低温作业。 A、

一、

二、三

B、

二、

三、四

C、

三、四 、五

40、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

一、二

B、

二、三

C、

三、四

41、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高处作业。 A、

一、二

B、

二、三

C、

三、四

4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

)的休假。

A、1至2天

B、2天 C、3天

D、5天

4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累计工作时间分别不超过( )的用工

5 形式。

A.4小时,12小时

B.4小时,24小时

C.8小时,36小时 D.8小时,40小时

44、冷水作业是指操作人员接触冷水(属于身体如手脚等局部受冷作业)温度(

)的作业。

A、等于或小于12℃ B、等于或小于13℃ C、等于或低于14℃ D、等于或低于15℃

45、低温作业是指工作环境平均气温(

)的作业。 A、等于或低于0℃ B、等于或低于5℃ C、等于或低于12℃ D、等于或低于15℃

46、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

)以上的作业。 A、1米 B、2米 C、 3米

D、5米

47、孕期主要指女性从受孕到产出胎儿的一段时间,通常为(

)天。 A、300

B、260

C、280

D、290

48、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

)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A、孕期禁忌从事 B、有毒有害

C、影响身体健康 D、影响胎儿生长

49、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的作业。 A、

一、二

B、

二、三 C、

三、四 50、应该对女职工定期进行( )的查治。

A、妇科疾病及心理 疾病 B、心理疾病及生理疾病

C、子宫疾病及乳腺疾病

D、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

51、(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A、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B、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条约 C、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6

5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A.科学研究自由 B.受教育权利 C.文艺创作自由 D.批评、建议权利

53、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女职工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通过签订(

)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来覆盖。

A、行业性、专业性

B、区域性、行业性 C、地域性、专业性 D、区域性、专业性

54、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

)、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A、劳动权益

B、文化的 C、就业方面 D、受教育方面

55、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

)。

A、健康权益 B、人身权利

C、名誉权 D、隐私权

56、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女职工的(

)。

A、政治待遇 B、“四期”特殊劳动保护 C、休息休假权利 D、平等就业的权利

57、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

)、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A、技术 B、就业 C、培训 D、学习

58、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

)等。

A、物权和财产收益权

B、财产收益权和债权

C、物权和债权

7

59、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

)。 A、国策

B、原则

C、目标 D、任务

60、国家鼓励妇女(

),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B、自尊、自信、自觉、自强 C、自尊、自觉、自立、自强

6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

)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一视同仁

B、男女平等 C、任人唯贤

62、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公安机关

B、妇女组织 C、仲裁机构 D、工会

63、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费用中不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是女职工的( )。

A.生育的检查费 B.生育的住院费

C.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D.营养药品的费用

64、对妇女实施(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强奸或者性骚扰 B、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

C、家庭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65、女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参加。

A、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B、工会可以

C、必须有工会

66、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应当予以协助。

A、有关单位 B、有关方面

C、用人单位 D、被调查方

8 6

7、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

)。

A、女职工组织 B、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C、女职工委员

68、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女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A、必须 B、有权 C、不能

D、无权

69、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

)。

A、提高录用标准 B、签订短期合同

C、提供同等报酬 D、增加福利待遇

70、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10日

B、15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7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五日

72、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劳动合同。

A、履行 B、变更 C、解除 D、中止

7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A、百分之一百五十 B、百分之二百

C、百分之二百五十 D、百分之三百

74、劳动者连续工作(

)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6个月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7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一个半月 D、二个月

9 7

6、因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A、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B、妇联

C、工会

7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7

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B.患职业病

C.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伤害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自残

79、生育保险的宗旨是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

)等待遇,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A、有薪假期、医疗服务、生育津贴 B、产假、流产假、生育津贴 C、特殊保护、带薪休假、岗位保留

D、产假、流产假、哺乳假

80、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缴纳工伤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2、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 职工个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8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 B、离岗时

C、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D、在岗期间

10 8

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有毒、有害物质

B、恶劣工作环境 C、严寒酷暑

85、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二、多选题(共15题)

86、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

)是合法的维权途径。 A、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B、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87、(

)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 A、文化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格尊严权

88、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89、( )属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

A、经期劳动保护 B、孕产期劳动保护 C、哺乳期劳动保护 D、更年期保护

9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A、用人单位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 B、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 9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B.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C.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 )人员。

A.国家主席 B. 国家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9

3、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 )。 A.进行国事活动 B.接待外国使节

C.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D.决定同外国所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94、《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基本义务的是( )。

A.劳动 B.休息

c.受教育 D.建议

95、对妇女性骚扰及相关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有(

)。 A、《刑法》 B、《民法通则》 C、《治安管理处罚法》 D、《劳动法》 9

6、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哪几项:(

) A、生育的医疗费用 B、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C、妇科疾病的医疗费用

9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 A、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B、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C、女职工产前检查

98、女方有(

)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在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12 C、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99、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

)等专项集体合同。 A、劳动安全卫生 B、女职工权益保护 C、工资调整机制

100、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

)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A、一氧化碳

、苯胺 C、氯乙烯13

、环氧乙烷 B D

第四篇:煤矿职工防突知识

一、《防突规定》对防突工作的重要性

1、《防突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提升了法律约束力,对防突工作有更大的推动作用。

2、更加严格了区域防治措施,规定区域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源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3、更加突出了煤矿企业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系统地做好防突工作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防突规定》的特点

1、提出了“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和“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防突新理念。

2、强调突出煤层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在采掘作业过程中必须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验证,对局部仍存在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补充

局部防突措施并达到规定标准方可继续进行采掘作业。

3、《防突规定》增加“罚则”,对违反《防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规范防突工作。

三、如何贯彻落实《防突规定》

1、煤矿企业要对照《防突规定》的要求,对煤矿防突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达标。

2、煤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防突规定》,并联系实际,找差距、查隐患、定措施、抓落实,预防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3、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防突规定》培训工作,使全体职工熟悉《防突规定》各项要求。

4、煤矿职工要认真学习《防突规定》的各项要求,依照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防突技术水平,积极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四、煤矿企业防突基本职责

1、煤矿企业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

2、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

构,

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3、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

5、突出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五、煤矿各项人员的防突职责

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煤矿企业、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3、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5、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6、煤矿企业、矿井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防突知识教育培训

1、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

3、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防突专项培训。

七、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上,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突出的危险性增加。

2、突出主要发生在地质构造带或局部地质构造区。向斜构造区的突出危险性较大,而背斜构造区的突出危险性相对要小得多。

3、突出次数及强度,随着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的厚度

的增加而增多和增大。突出的煤层一般都发生在比较厚的主采煤层。

4、突出的气体主要是瓦斯,个别矿井突出的气体是二氧化碳。

5、以上方往井巷内的突出占绝大多数,由下方往巷道的突出是极少数。

6、突出的次数有随着煤层倾角的增大而增多的趋势。

7、突出危险区呈带状分布。

8、绝大多数突出发生在落煤时,尤其在爆破时。突出的危险性随煤体震动而增加。

八、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采掘工作压力增大,支护来劲。

2、有声响,如闷雷声、爆竹声、机枪声、哨声、嗡嗡声等。

3、工作面瓦斯浓度突然变大、变小或忽大忽小。

4、工作面顶板掉渣,片帮,煤壁压出,煤壁颤动。

5、工作面有煤尘雾。

6、工作面煤层层理紊乱、松软、干燥。

7、工作面、煤壁温度下降,煤壁有水珠,气味异常。

8、打钻时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钻孔变型、塌孔、喷孔等。

九、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地点

1、接近或达到地质构造带的工作面,如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向(背)斜局部隆起、煤层扭转等地点。

2、采掘应力叠加区段。

3、煤层赋存状态变化地段,如煤层厚度变化,倾角变化,软硬变化,明暗变化,层、节理变化,煤层拐弯,煤层分岔,煤层破碎,顶、底板岩性变化,阶梯状凸起等地点。

4、煤岩交叉处、巷道交叉处和煤层暴露面积较大处。

5、煤的力学强度低、软,透气性差,煤炭化程度高的地点。

6、上山和平巷。

十、防突工作的基本原则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

3 则

十一、采掘作业时的防突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在掘进工作面还存在有突出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掘进,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在采掘工作面还存在有突出危险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十二、发生突出时的处置原则

突出矿井发生突出时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

十三、区域综合防突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四项内容,通称为区域“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所包括的四项内容并

非一定都要实施,但其中区域验证是必须实施的。

3、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这是区域防突的指导思想。

多措并举,就是无论是区域预测的手段和方法,还是各种类型的区域防突措施,都要尽可能地不要过分依靠单一的指标、方法、措施,要尽可能地多用几种,以便使其互相印证、互相补充,以提高可靠性。

可保必保,就是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都要毫不含糊地开采保护层,因为它是最有效的措施。

应抽尽抽,即凡是可能进入采掘空间的、对安全有威胁的瓦斯,都要尽最大可能实施抽采。

效果达标,即是对任何的措施,都要有检查手段、有标准,必须达到要求的效果,不能做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

十四、局部综合防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中的“局部”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的“区域”相对应,其内容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险的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四项内容,通

4 称为局部“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所包括的四项内容并非一定都要实施,但其中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是必须实施的

十五、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防治

1、考虑到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可以由煤矿企业参照《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出有关措施,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即可实施。

2、在突出岩层内掘进巷道或揭穿该岩层时,必须采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治岩石突出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防治岩石突出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掘进作业。

十六、发现突出预兆时的避灾自救方法

1、采煤工作面发现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速度通知人员

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自救器并佩戴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道德到压风自救硐室等避难场所避灾。

2、掘进工作面发现突出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风门之外,把防突风门关好,然后继续外撤。

3、井下人员在遇到突出预兆时,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利用急救袋进行自救,等待救护队援救。

十七、发生突出事故时的避灾自救方法

1、在有突出危险的矿井,井下人员要把自救器带在身上,一旦发生突出事故,立即打开外壳佩戴好、迅速外撤。

2、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可到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或铁风管的巷道、硐室躲避。

3、如果灾区停电无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电源。严禁任何人在瓦斯超限有爆炸危险的现场停、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4、如灾区因停电有被水淹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要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转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突出时避灾自救的安全口诀 ≈≈≈≈≈≈≈≈≈≈≈≈≈≈ 瓦斯突出显预兆,赶快撤人并汇报。 戴好隔离自救器,防护眼镜也戴牢。 迎着新风向外撤,沉着迅速井口跑。 无法撤离进硐室,隔离门要紧关闭。 打开硐室压风管,戴好头盔好供气。 节约用灯和食物,硐口明显做标记。 敲打金属发响声,呼救人员来这里。

煤矿职工防治水知识

一、《防治水规定》的特点

1、对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规定更加严格

《防治水规定》规定:严禁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煤矿在雨季要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和停产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2、对防治老空水害规定更加严密

《防治水规定》规定: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

《防治水规定》明确要求井下探放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

3、对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作出规定。

二、学习和贯彻《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1、煤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生产单位要组织管理人

6 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学习,按照《防治水规定》要求,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2、同时要采取不同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职工能够掌握必要的防治水知识,具有抵御水灾和紧急避险的能力。

三、煤矿企业、矿井的防治水职责

1、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3、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6、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四、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五、煤矿矿井水的来源

地表水、地下水、老空水、断层水

六、煤矿常见的透水通道

1、开采煤层时,洪水直接由井口灌入矿井和冲毁建筑物而产生水害。

2、当井筒在冲击层或在基岩强含水层中凿井时,若事先未进行特殊处理就可能会涌水,特别是砂砾层会出现水砂同时涌出,严重时会造成井壁坍塌、沉陷、井架偏斜。

3、巷道施工时由于冒顶,或采煤工作面上方防水岩柱不够,当冒落高度和导水裂缝涉及河、湖等地表水体或强含水层

7 时,都会造成透水。

4、巷道直接与断层另一侧强含水层相接触并为其局部所掩盖而造成突水。

5、由于隔水岩柱的抗压强度抵抗不住静水压力和矿山压力的共同作用而引起底板承压水突然涌出。

6、由石灰岩溶洞塌落所形成的陷落柱内部岩石破碎、胶结不良,往往构成岩溶水的垂直通道。

7、处理不当或封孔质量不佳的钻孔,在一定水文地质条件下可成为各水体之间或含水层之间联系的通道。

8、巷道接近或遇到老窑、停止排水的旧巷道的集水区时,往往在短时间内涌出大量水,来势凶猛,具有很大的破坏性。

七、煤矿水害防治的“十六字”原则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1、“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要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

2、“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水害防治的关键,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确保井下采掘安全。

3、“先治后采”是水害防治的最终目标,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

八、煤矿防治水的五项综合措施 “防”: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柱。 “堵”: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 “疏”: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 “排”:完善矿井排水系统。 “截”: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

九、透水事故的易发地点

1、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等地点。

2、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的地点。

3、接近可能与河床、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近的断层破碎带的地点。

4、打开隔离煤柱放水的地点。

5、接近可能出水的钻孔的地点。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的地点。

十、突水事故的预兆

1、挂红。在煤(岩)裂隙表面附着有暗红色的水锈。

2、挂汗。遇到煤壁挂汗时,可以剥去一薄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若有则是透水预兆。

3、煤壁变冷。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阴冷的感觉,时间愈长愈感到阴凉。

4、出现雾气。当巷道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雾气。

5、水叫。采煤工作面若在煤壁、岩层内听到“吱吱”的水叫声,说明已接近高压积水区。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6、顶板淋水加大。这表明已接近积水区。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8、水色发浑,有臭味。这是接近老空区积水的象征。

9、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缝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较远;若出水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十一、突水事故的紧急避灾

1、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

2、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

3、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带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4、水害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并向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9

安 全 提 示 ***撤离时,要撤往突水地点以上水平,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独头巷道。

***迷失行进方向时,应朝着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

***撤退巷道如是竖井、人员需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次序,不要慌乱和争抢。

***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

一.用人单位怎样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4.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注意护;

6.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7.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8.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10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9.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0.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1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与适当的岗位津帖,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对疑似职业病者及时安排诊断,对职业病病人及时安排诊断、治疗、康复,妥善安置并依法子以赔偿。

12.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康复检查和医学观察;

13.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14.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注意些什么?其费用由

谁负责?

对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3.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能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三.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而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

2.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

3.劳动者疑似职业病时,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

4.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

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以上情形或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

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均受法律保护。当劳动者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劳动者需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同。

2.诊断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按国家工伤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最后的用人单位负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五.职业病病人通过何种途径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职业病确诊:在当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单位诊断12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业病一旦确诊,用人单位或职业病患者或其亲属或本单位工会组织代表应自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7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工伤认定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企业。

3.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评残共分10个等级,伤残待遇的确定和职业病患者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4.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参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六.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受培训、教育权,即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职业健康权,即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

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即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即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而改善工作条件。

5.检举权、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作业权,即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民主管理权,即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的同时,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3

1.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如果劳动者不履行上述义务,用人单位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安 全 知 识 宣 传 册

年 月

第五篇:搭建维权平台服务职工群众

临颍县总工会

近年来,临颍县总工会以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维权解困为宗旨,创新工作思路,与司法局联合,有效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搭建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龙头,28个帮扶工作站为支撑,366个村级帮扶工作室为触角,面向全县五万名职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工作平台,强化措施,贴心服务职工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赢得了广大职工的信赖,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为此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先后被省总工会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2010年又被省总评为优秀帮扶中心,打造了工会法律援助的品牌。

一、创新工作理念,搭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平台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制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也变得多元化和复杂化,复杂的劳动关系派生出程度不同的背离和谐劳动关系的现象,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会要想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就必须破解维权难题,努力寻求新的有效的维权路径。县总工会党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提出与县司法局联合搭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有效整合资源,零距离服务职工的工作思路,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县司法局大力支持下,经过精心筹备,我们于2008年10月成立临颍县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领导小组,县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司法局局长、主抓副主席任副组长,抽调县总工会法

1律部、司法局相关股室、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精英组成20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投资20多万元建成以法律援助、困难救助为主要职能的临颍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门设立县总工会法律服务处,在各乡镇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建立28个帮扶工作站,在366个行政村选配人员建立帮扶工作室,建立县总工会与司法局职工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制定《临颍县总工会法律援助办法》、《临颍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办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龙头,28个帮扶工作站为支撑,366个村级帮扶工作室为触角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平台。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工作水平

全县各级工会肩负着为职工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代拟法律文书、审查劳动合同、代理非诉讼案件、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代理人的职责。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一大批精通法律知识、协调能力强的工会干部,县总工会把提升队伍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常抓不懈。一是聘请律师坐窗口帮带培训。县总工会协调县司法局安排律师保证全年坐窗口服务,一方面直接服务来访求助职工,一方面采取“1+3”的模式帮带工会干部,学法律、学业务、提升素质。二是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集中开展有针对性法律培训工作。三是组织走出去取真经。县总工会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到北京、福建、郑州、洛阳等地学习外地法律援助的先进经验,充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仅2009年以来,县总工会已举办法律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工会干部572人次,帮带培训

干部148人,组织考察学习7批,126人次,极大的提升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服务职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立体普法学法,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质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倡导职工学法,是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县总工会始终把职工普法、学法作为开展法律援助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一是开展职工学法普法大讲堂活动。县总工会聘省、市、县专家学者、知名律师在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学法普法大讲堂活动,仅09年以来已举办职工学法普法大讲堂活动15场次,受益职工5200人次;二是举办职工学法普法知识大比武活动。县总工会倡导开展群众性学法、懂法活动,先后有两万多名职工参与,县总工会对涌现出的学法懂法优秀职工60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典型引路,有力的激发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三是利用媒体普法。县总工会利用在临颍县电视台开办的《临颍工运》专栏,每周请律师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电视讲座,面向全社会普法,并先后印发普法宣传材料5000多份,走厂进企送到广大职工群众手中,营造了全民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四、依法维权,贴心服务职工群众

依法维权,服务职工群众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固厢乡七里北村农民工李某在县城某建筑工地意外从起落架上摔伤,县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得知后迅速介入,依法协调用工单位向该农民工支付3500元医疗费。在近两年的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全县各级工会法律援助员担任指导员,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年增长20%以上,涵盖职

工四万多人,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42家,覆盖女职工3420人,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早介入严把关,对全县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当场指导修改劳动合同362份,为职工维权防患于未然。2010年上蔡县农民工李某在一家装饰材料公司工作出现工伤,单位不予赔偿,县总工会得知后,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依法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最终使李某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5760元。2010年以来,临颍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为全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78人次,代交法律文书32个,审查劳动合同7800份,代理非诉讼案件18个,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代理人7次,有效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职工满意率达95%以上,为构建和谐临颍做了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组工干部述职范文下一篇:中国法律文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