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行业研究

2022-07-18

第一篇:军工企业行业研究

民营军工行业研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已然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民营企业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显而易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其发展,也不容忽视。当前,几乎所有传统行业都面临着市场饱和与增长乏力的困扰,其中中国民营企业多处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内需不振与产能过剩的双重夹击下,以往大量依靠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增长模式难以持续。

随着整体国力的提升以及武器装备现代化、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近十年来中国军费却正逐年以较快速度增长。据统计,至2015年已增至8800亿元规模,中国各类军工企业以及各相关各业,虽比不上以“吸血”著称的美国军工企业,但总体利润还是较为稳定和丰厚的。以生产军用整机、整系统为例,相关企业的利润率通常都在30%以上。而军品

二、三级配套相关企业,一般也能到近20%的利润率。在世界经济整体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如此的利润率是任何一家实体企业都渴望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2016年3月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会议再次明确“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会议强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战略,军地双方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此之前,很多民营企业已开始转向军工行业,然而军工行业毕竟进入门槛很高且对于资质要求十分严格,即使勉强进入行业内的民企,也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民营军工行业的投资是一块热土,但也蕴含着诸多风险。

2006-2015 年中国军费开支(亿元人民币)

一、民营企业参与军工行业发展趋势

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原总装备部于2014年下发了《关于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的措施意见》,重点围绕“政策法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息互通、过程监管”等五个方面改革创新,筹划启动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军改后,依照职能使命任务由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牵头推进落实。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军事科学院军民融合研究中心秘书长于川信指出,随着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全面实施,军队装备领域军民融合迈出了更大更坚实的步伐。目前,中国有2054家单位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非公有制企业717家(一类许可50家)。从准入数量来看,军工单位占1/3,民用口国有企业占1/3,民营企业占1/3,民营企业增长趋势明显。未来10年内将很有可能诞生一批高速成长的民营军工企业。随着事业单位改制的进一步深入,军工重组涉入深水区,也将加速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进程。(从美国等全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来看,民资参与武器制造研发等是国际通用做法,例如日本的主要军工产品生产都来自于民间资本。) 随着各项军民融合政策的出台,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的道路越来越宽。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曾经严格保护并且自成体系的国防工业领域“脱敏”,中国民企中出现类似于“洛克希德·马丁”的企业只是时间的问题。他说,在经济放缓和军队改革的背景下,民资进入该领

域为民间投资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对当前民间投资下滑起到支撑作用。来自政策制定者的“红利”成为了刺激民间投资良性发展的“催化剂”。

2005-2015 年中国军民融合政策

同时,“民参军”尚处于起步阶段,兼具机制灵活、效益费用比高等诸多优点,未来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军民融合体现在‘军技民用’和‘引民入军’两个方面。”中研普华研究员危仁鹏表示,民资进入武器装备科研和维修领域旨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工业,民营企业在微电子、软件和新材料等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参与军品配套业务。他认为,一方面可以分担国家军品研发支出,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有军工集团的垄断体系。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分化明显,通过混合制改革、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等方式可以更好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到新的领域当中。这些领域很多民营企业都可以参与进去,市场潜力非常大。

国家国防白皮书显示,近年国防支出中,人员生活保障费用、演习训练等活动维持和装备研制采购经费投入各占1/3比例。显然,进入这些领域的技术门槛并不高。

事实上,从目前很多民营企业的技术条件来看,已初步具备研制生产现代信息化军工装备的能力。尤其是在电子技术、计算机、高端制造和材料技术等方面,部分民企的技术水平已超过军工企业,民用产品与军用产品的通用性、兼容性不断提高。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取得军品科研生产资质的机构中,传统机构仅32%,民口单位已占68%。其中,民营单位占比近41%。

二、民营企业参与军工行业的所面临的困境

尽管政策很多,但在“民参军”开放程度有待提高。中国的民资进入军工市场仍存在不少障碍和瓶颈等问题。比如,中国国防工业为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垄断,仍然是主流现象。

(一)军工行业是准入制的,门槛标准都是政府设置的

“准入制”让不少民营企业只敢隔海相望,而不敢勇往挺进。很多军工项目从前期接触、项目洽谈、签订保密协议、军方培训、各类许可证申办„„一系列过程下来,真正能拿到军工订单,可能已经一年以后了。如果中途遇到点什么情况,还可能半途而废。这对民营企业来说也是必须面临的风险,也是让很多民企不敢轻易进入的原因。浙江民企进入军工领域在全国应该是比较多的,但大部分还是后勤物品、材料供应、辅助用品、被服防化等,很多电器企业实际上也只是提供一些非核心的电器产品,严格来说不能算军工领域。

(二)民企进入国防科技领域遭遇的“三重门”:“磨砂(玻璃)门”、“弹簧门”“挤压门”

所谓的“磨砂(玻璃)门”是指,信息不透明“盲进”,主要是进入前,信息不透明造成的雾里看花。武器装备科研信息不透明是民营企业进入国防领域的最大障碍。一方面,民营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现有的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对民营企业有着实质性歧视,多数民营企业缺乏畅通的装备科研生产信息发布渠道来了解装备采购信息,对军品市场需求信息的掌握很少,使得民营企业在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中丧失很多机会。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国防知识产权专利制度,由于保密安全性等原因,暂时无法对要进入的民企提供查阅。如果民企无法了解这个信息,民企可能要预研的项目已经存在,就有可能花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投入。此外,限于体制机制和保密要求的制约,很多中小

民企无法及时获取和知晓相应的军用标准。标准信息网上发布滞后的情况仍有存在,文本标准出版周期相对较长,阻碍了对军品产品质量的了解,致使民营企业承担军品任务的话,在技术的标准统一上面存在很大的困难。

而所谓的“弹簧门”是指在进入中,看似可进却被行政审批的高门槛高标准等被弹回,意即,准入高门槛“难进”。国防装备许可资质的前置认证和审批程序复杂直接导致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门槛偏高。就目前而言,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必须获得“四证”: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合格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保密体系认证等。除了这“四项认证”外,随着现代生产对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还要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达标证明。另外,一些特殊领域还需要获得行业专业技术能力认证,如国家保密局组织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资质等。在资格审查和认证过程中,政府和军方多头管理,审查和认证程序相对复杂,除了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局的分头认证管理外,军方内部也存在着各军兵种分头认证的情况,大大增加了企业负担。

除了“弹簧门”,还面临着“挤压门”,意即待遇不公平“悔进”。无法享受与军工企业同等优惠政策是涉军中小企业真正的杀手。不论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还是在公平竞争环境、资金支持方面都存在不平等的情况。

但无论如何,军民融合在趋势上已是明显提速,并且在相互渗透和融合。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我国已有10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比“十一五”末期增加127%。另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上市公司收购的民参军标的共24个案例(不包括北京信威),2015年的平均净利润规模4714万元,其中净利润规模大于1亿元的仅有2个,即新研股份收购的明日宇航及银河电子收购的同智机电;在7000万-1亿元的仅有4家,鼎立股份收购的洛阳鹏起、华讯方舟收购的南京华讯、雷科防务收购的理工雷科、天海防务收购的金海运,扣除这6家标的外的18个案例平均净利润规模仅2868万元。

(三) 小批量定制需求Vs研发成本高之间的矛盾

由于军工产品受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支配作用较强,生产研发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容易出现缺什么就要什么的情况,需求变化快速且零散。因此小批量多品种类型的军品定制需求比较常见。军方对装备质量上要求相对于民品而言更加严

格,在军方高标准要求的牵引下,民营企业在军品研发上需要花费的时间更长、投入的成本更高。

原总装备部对许多军选民用装备,通过竞争采购形成了“三自一参与”的订购模式,即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军方几乎没有前期投入。民营企业投入了军品科研经费,生产出的产品既可能因需求变化而缺乏长期订单支撑,也可能因通用性弱而难以产生规模效应,从而使得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偏低。

(四) 前期低价入场Vs企业持续成长之间矛盾

获得更高投资收益,是很多民营企业开辟军工市场的初衷。然而由于缺乏客户基础和信誉积累,大多数民营企业初期只能凭借低价优势赢得“入场券”。当前,大部分军品采购价格仍然沿用成本加上5%利润的成本加成模式。与此同时,军品在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方面提出了比民品更高的要求。民营企业需要控制生产成本、加大管理投入,才能实现“物美价廉、万无一失”的目标。

(五)追求发展空间Vs难以进入核心领域之间的矛盾。

当民企“参军”后的收益趋于稳定时,必然会产生提高军品市场占有率或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链上游扩张的意愿。但是,当前军工产品中的武器装备等系统总体设计工作仍由大型国有军工企业承担,“参军”的民企绝大部分都是从事外围配套生产。大型军工企业处于统筹型号任务的总体负责地位,在配套任务的分配上,难免会向内部下属单位倾斜,造成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范围更加有限。从而导致民企追求扩张的雄心将不得不在“玻璃门”面前放缓脚步。

三、民营军工行业投资注意点

做好军工产业投资,需要注意如下三点:

(一)透彻理解国防军工建设需求

深度理解的基础,源于长时间浸泡和经验总结。道听途说、阅读研究报告、简单走访、十个八个的尽职调查、或者东拉西凑专家渠道很难在一两年内解决产业认知瓶颈。军工产业具有较为特殊的保密性、严肃性的特点,只有长期跟踪、深度浸泡和总结,方可系统做好军工产业投资的分析、判断和决策。

(二)强化技术与市场双线评估优势

由于产业高资本回报、强市场需求,很多企业涌入国防军工领域,历史证明,虽前赴后继,但绝大部分企业最终会折戟而归。原因有三,其一,源于对于国防军工产业需求的盲目认识。我们很多企业往往有这样的认识,认为“我有研究所孵化了某种技术,可以用于军工领域”,“我有一项防弹衣领先技术,可以替代目前军工某应用”,“我有好产品,一定有军方来买”,具有这些想法和思路的企业往往具有很强的产品和技术优势,但其折戟的概率往往也很大。任何市场经济,都离不开供需匹配的基本原则。不是你有什么,而是市场需要什么,军工产业尤其如此,不是你可以做什么,而是国家需要什么。过于强调技术,而忽略了市场的适配性。 这是为什么诸多大型研究院、高校、智囊机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储备了大量技术、产品、工程,但产业化甚微的原因之一。换句话说,国防军工不是一个大箩筐,单凭技术即希望去孵化市场的逻辑行不通。同时,我们也经常看到有部分基金以军民融合为名,为并购而并购的拼凑投资,违背市场逻辑的投资,最终免不了秋后补交学费。原因之二,“我有军方关系”,“我是大所出身”,甚至自居“我是大型科研单位”,有关系即可突破市场的片面认识,害了又一批拟进入军工领域的企业或者项目。我国有数百家军工科研院所,上千家国有单位。可谓人人有渠道、个个有关系。关系,在庄重、严肃的国防军工建设使命面前,可以锦上添花, 但绝不是唯关系至上。原因之三,耐不住长跑。很多人认为军工属于冤大头,不差钱,大手笔。没错,军工产业确实是不差钱,也是大手笔,但军工需求绝非冤大头,一项好的技术和产品,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产品研制、市场验证、客户需求明确、准入资质批准、软硬件配套验收环境衔接,方可最终获得批量化采购,可谓是一 项时间、资金、技术、耐心相结合的系统性工程。

能够对于军工产业技术和市场,进行充分的双线评估,是衡量一家军工产业投资机构的核心指标之一。

(三)正确的投资时点。

掌握时点的能力,一方面来自投资机构对于产业、市场需求、企业质地的深刻认知,一方面来自投资机构对于拟投资企业的深度增值服务能力,包括产业服务、资本服务和管理服务。一般地,一家通过技术孵化进入军工产业的企业,从技术沟通到最终呈现批量采购,一般需要6-8年时间。而比较好的军工投资项

目,大多数都已经实现列装和批量生产或即将列装,这也意味着在投资当年或次年就能实现较好的盈利。一些同行机构发起了5-7年期的军工产业孵化基金,希望联合国家级产学研院所,通过技术和产品孵化,推向军工市场,进而通过资本市场变现。这样的企业通常最终只能并购给上市公司炒一把概念,因为基金到期时,这些现在还处于技术孵化计算和产品孵化阶段的项目还没有走完批产流程。而且这些技术日后的时间进度及商业化前景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大家相当于在做早期投资。更让人着急的是,这些同行,常常把储备项目中几个产品的竞争格局都搞错了。

一句话,既要短期有极大可能性实现业绩和高增长,为出资人创造高额收益,又要在技术上与各大科研院所合作,做好长期布局。既要有耀眼的技术,又要拥有敏感的产业及商业嗅觉作为基础和前提。

第二篇: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研究

前言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军工企业中骨干人员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经营决策权力,科技骨干也逐步受到重视,但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第一部分、第五部分和第十部分分别指出:‚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影响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由此可见,研究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探讨其本质和规律,对推动军工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军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几个范畴的界定

(一)军工企业

军工企业是指研制和生产军事装备器材、军需物资等的国防企业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将军工企业定义为:以军品生产为主,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单位②。

传统意义上的军工企业隶属于五大军工总公司,这种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当时的军工总公司是行政色彩浓厚的行业总公司,它不是在市场机制中做大的,而是由政府按行业划 ①② 《军用主题词释义词典》,军事科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273页

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247页

1 分而形成,这样的行业总公司派生的是行业垄断、部门封锁,缺乏适度的竞争,其下属的各类军工企业对市场反应慢、活力不足、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我国政府对原有的国防工业结构作了大幅度调整,分拆五大军工总公司,将其划分为十大军工企业集团,在这种结构体制下,我国军工企业逐渐摆脱了行政上的束缚,抓紧了转机建制的步伐,但是随着企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在经过一系列的资产重组之后,一些军工企业已由原来的纯军品生产企业转为半军品生产企业或民品生产企业,一些原来由十大军工企业集团公司独资控股的企业也变为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介入使得部分军工企业无论从生产结构看,还是从管理结构讲,其性质都已发生了明显变化,本文所要研究的军工企业是指贯彻邓小平‚军民结合‛十六字方针①、以生产军品为根本任务、保障部队武器装备供应的企业,鉴于此,本文将军工企业的范围重新定义为:由十大军工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其中军品部分由国家独资经营,以军品研制为根本目的,兼营民品,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单位。

(二)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理论是由舒尔茨、贝克尔等人突破传统资本理论中资本同质性假设提出的。资本同质性假设是指,所有的资本是相同质量的,它们只存在数量的区别,等量资本可获取等量利润,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资本形态(指资本品)可以转化为同质资本。资本同质性假设显然扼杀了资本的非同质性,将资本过于抽象化。引入人力资本概念之后,资本同质性假设就不符合现实,不同的人力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差别很大,如企业的经营者与一般员工在质量上就存在很大差别。然而,舒尔茨等人在针对传统资本理论同质性假设提出人力资本概念之后,并没有沿着这 ①指邓小平提出的‚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

2 一思路继续探讨人力资本的非同质性,而是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形成上。根据人力资本的非同质性,我们稍加分析就可发现,按企业中人力资本发挥作用的范围分类,人力资本可分为生产型人力资本、研究开发型人力资本和管理型人力资本。生产型人力资本是指主要从事程序性生产作业的人力资本,这些生产作业程序基本上是事先确定的,不需要生产者个人做过多的增删和变更。研究开发型人力资本是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力资本。管理型人力资本是指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本。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将生产型人力资本以及企业中从事一般性业务工作的人力资本定义为一般性人力资本,将从事主要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本和部分科技骨干定义为特殊性人力资本。

三、问题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当前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一方面缺乏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的借鉴、吸收,另一方面缺乏先进的理论研究方法,使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实践缺乏先进的理论指导,同时对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也缺乏理论归纳和抽象。

作者力图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理论方法,探究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在规律,借鉴和吸收现代管理理论与最新研究成果,有针对性的对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开展理论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

本文的立足点是对策性研究,结合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益分配现状,重点研究以下几个部分:

1、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

2、传统工资制度下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入存在的问题

3、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可行性分析

4、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思路

本文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研究作风,以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为研究起点,采取理论分析与实际调查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和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第一章

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

一、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关人力资本的论述,最早可见于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他在这篇代表作中,有过这样精彩的论述:‚这些才能,对于他个人自然是财产的一部分,对于他所属的社会,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学习的时候,固然要花一笔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并赚取利润。‛ 第一个提出人力资本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沃尔什,他从个人教育费用和个人收益相比较计算了教育的经济效益问题。到了20世纪60年代,被西方学术界誉为‚人力资本之父‛的舒尔茨和贝克尔、阿罗等人以劳动力要素分析为中心,对人力资本的概念、形成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令人遗憾的是,纵观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过程,经济学家们始终忽略了人力资本参与分配问题的研究。倒是焦斌龙博士在人力资本的定义中隐含了这样的讯息:‚所谓人力资本就是指知识、技术、信息与能力同劳动力分离,成为独立商品参加市场交换,且这种交易在市场交换中占主导地位条件下,由投资而形成的高级劳动力。‛①长期以来,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剩余价值创造,对经济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舒尔茨曾用收益率法测算了人力资源投资中最重要的教育投资对美国1929—1957年间的经济增长的贡献,其比例高达33%。②然 ① 焦斌龙著:《中国企业家人力资本:形成、定价与配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79页。 ② 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

4 而,长期以来,传统工业社会沿袭下来的分配格局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人力资本仍然被排斥在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之外。时至今日,随着产权制度的演变和各种科技的发展,与知识经济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知识、技术、信息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本也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一点体现在人力资本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上尤为明显,美国是知识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最早实现以人力资本入股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国家,其推行的股票期权制度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明显的激励作用,从而带动了企业的飞速发展。此后,其他国家的企业纷纷效仿,并进一步扩大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形式,有的采用员工持股计划,有的采用期股的激励方式。可以看出,在经过了知识经济浪潮的冲刷之后,‚知本‛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并成为物质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已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

二、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权益理论 ‚会计依存于特定的环境‛,‚一方面,会计环境通过一定的物质、能量、信息来制约会计理论的研究与发展‛……①,受会计环境的影响,会计权益理论在不同的会计环境中,也有了不同的发展,目前主要有业主权益论、实体论、剩余权益论、基金理论和指挥者理论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实体论,实体论是为了克服业主权益的局限性而产生的一种理论,美国著名会计学家AC利特尔顿认为,实体理论的雏形是中世纪的代理人会计。实体理论认为:企业与所有者 (业主 )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在经济上也是一个独立于所有者而存在的实体。其会计等式是:资产 =负债 (债权人权益 )+业主权益。在工业经济时代,奉行‚财务资本至上‛的实体理论 ① 吴水澎主编:《中国会计理论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版,第一页

5 对保障业主和债主权益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本作为知识的载体正取代财务资本的地位,成为新的核心资本。而以实体理论为代表的传统会计权益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它以物质和货币所有者为服务对象,以出资者和收益为中心,以保障业主和债主的权益为出发点和宗旨,站在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立场上记录和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出资者收益最大化和债权人风险的最小化。无法反映和体现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也严重地制约了会计权益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前已述及,与物质资本一样,特殊性人力资本作为一种要素有权参与企业的剩余价值分配。会计应充分反映两者所拥有的权益,尤其是对企业净收益的分配权。因此,必须建立新的会计权益理论,以此重新合理界定企业各产权主体的利益边界,明晰企业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臵。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企业拥有的所有权,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将其知识按公允价值折价投入企业而形成的‚资金来源‛,性质上近乎于实收资本;另一部分是对企业净权益拥有的分配权。新的会计权益理论必须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因此,会计平衡公式应该相应做出调整, 才能使会计权益理论在知识经济时代有了新的发展方向。

三、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

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在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时,他指明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真正源泉。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认为随着劳动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 6 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①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对劳动的界定不仅仅局限于物质生产部门中的单纯生产性劳动,而且包括从事科学的劳动、管理的劳动及创新劳动等形式。因此,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但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承认了以技能、知识等为基础的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价值创造作用。马克思进而又提出‚所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②这就说明了人力资本参与价值创造的劳动性,因此人力资本参与社会生产的过程同样可以归于劳动的范畴。具体表现为:以知识为主导的人力资本更多地通过脑力劳动的方式参与劳动生产,并在生产中通过从事复杂劳动创造出高于自身产品或服务的新价值;人力资本同劳动力资本一样需要从资本市场经过流通领域取得,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价值增殖;人力资本同劳动力资本一样会受市场供求状况影响。显然,人力资本也具有劳动力资本的属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劳动过程也就成为生产和创造价值的过程,换句话说,可以把人力资本看作是发展了的劳动力资本。马克思不仅认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同时指出非劳动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收入形式的实体,也是从这③些源泉产生出来的‛,从而说明分配方式的决定需要依据于价值创造的源泉和对价值创造产生重要作用的要素,也就是依据劳动和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表现。本文认为,人力资本作为劳动 ①② 《马恩全集》第49卷第101页

《马恩全集》第26卷第147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29页

7 力资本的特殊表现形式,具有两种基本的属性,正是这两种基本属性决定了人力资本具有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双重特质,进而决定了依据人力资本参与分配具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两重性。

第二章 传统工资制度下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入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工资制度是在‚消灭剥削、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工资制度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改造起到过积极作用,对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有过明显的效果。我国军工企业工资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并逐渐发展的,它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强调按军工企业人员的等级和职务计发工资,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其后又进行过几次较大的改革,出台了不少改进措施。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流通、分配等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旧的工资制度受到了猛烈冲击,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而我国军工企业尚未构建多元化的收益分配结构,无法体现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本的劳动的特殊性、复杂性、创造性和多样性,达不到应有的激励效果。体制的转变使这种计划色彩仍然浓厚的传统工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不仅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基本要求,而且越来越受到来自体制转轨方面的制度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优化配臵和军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激励,也对军工企业进行激励约束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传统工资制度下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入的基本情况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收入主要 8 是以工资为表现形式的,它以政府指令性计划为导向,以按劳分配为出发点,目的是在提高军工企业人员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然而,过度地强调等级和职务使得这种工资制度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接下来的几次工资制度改革,也没

①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和‚八级工资制‛的束缚,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种资历工资制,明显地偏离了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轨道,并越来越具有‚平均主义‛色彩,远不能反映职工的现实劳动成果,既缺乏对劳动的激励机制,又束缚了企业人员的合理流动。国防科工委重组之后,十大军工企业集团开始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国防工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传统国防资产产权制度下行政性的关系、实现军工企业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奠定了基础。然而,军工企业的分配制度仍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模式,这与军工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不相适应。在这种分配制度下,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未体现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劳动价值

与传统的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军工企业奉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在这种政治色彩浓厚的激励机制下,人力资本所有者在辛辛苦苦了一年以后,得到的往往不是奖金,而是名目繁多的奖状。不能否认,精神激励曾在计划经济时期对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起到过一定的作用,造就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企业家和优秀职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发挥了很大变化,再单纯依靠这样的激励方式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更无法体现出人力资本的劳动价值。80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这个问题的实质,他说:‚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 ①

9 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①是唯心论‛知识经济时代,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存量普遍有所提高,而与其付出的劳动相比,收入明显偏低,即使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甚至为企业创造了超额利润,按照现有的工资制度和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政策,也只能得到较低水平的收入,此外,按照现有的工资制度,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工资收入不仅增长缓慢,而且增幅较小,也远远不能反映出其劳动的价值。

(二)工资结构单一

改革开放以来,相对于我国军工企业内部工资制度,军工企业分配的外部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纵向看,重新建立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比例分配体制。在理顺国家与企业关系、放权让利的过程中,过去由国家统包统分的旧体制已发生根本变化,企业和国家利益都与企业利润相联系、按比例分配的新体制逐步建立起来。这种新体制消除了过去企业吃 ‚大锅饭‛的弊端,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随着国防工业的战略调整,十大军工企业集团成立之后,军工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分配关系也产生了类似的调整。但是,国家这种外部分配体制的变化,需要军工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之相配套,即军工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仅要与利润挂钩,还要与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效能和实际贡献挂钩,建立切实体现效率原则的军工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然而相对于外部分配体制的变化,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在结构上的单一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外部分配体制变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①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5版146页。

10 我国军工企业工资结构上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这种单一性结构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一、工资中缺乏和军工企业经济效益对应的可变成分,基本工资只能增,不能降,这使得工资总额缺口和成本承受能力的双重矛盾和两难压力日益突出。

二、工资中既缺乏激励成分,又缺少约束成分,使得‚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造成军工企业的低效率。

三、工资中缺少离任后激励成分,对在岗人员较为重视,对离任者重视不足,既容易诱发短期行为,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三)未体现出人力资本的层次性

马克思曾经指出:‚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费用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①与一般性人力资本相比,特殊性人力资本包含了知识结构、技能、创新精神、预测能力、决策能力等独有要素,担负着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他们为企业付出的劳动和贡献远远高出一般性人力资本。同军外企业相比,我国军工企业的管理、技术力量一直较为雄厚,但长期以来,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典型代表,市场经济的到来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军工企业的‚计划思维‛,缓慢的改革步伐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都是革命工作,只是分工不同‛的思维模式上。在这种缺乏激励、缺乏竞争、缺乏效率的制度环境中,价值创造能力的差异性被忽略了,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始终无法得到应有的承认,在收入上也与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没有显著 ① 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一卷,第223—224页

11 差异,据调查,按现在的工资制度,军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部分技术骨干的收入仅为普通职工的3到5倍,没有明显地拉开距离,即使同军外企业同类人员相比,也相对偏低。由于体制内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无法打破,体制外又存在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不仅造成了我国军工企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严重流失,同时也诱发了军工企业管理人员短期行为倾向与腐败行为的产生。

二、传统工资制度下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入存在的弊端

(一)人力资本所有者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军工企业的低效率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威廉〃詹姆斯在研究对员工激励中发现,按时计酬的员工只要运用他们的2 0~3 0 %能力即可保住职业,而受到充分激励的员工,其能力可能发挥出80~ 90 %,提高效能3~4倍。由此可见,有效的激励能够充分挖掘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潜能,进而提高企业的效率。与非军工企业相比,我国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入偏低,人力资本所有者付出的大量劳动与其收入越来越呈现出失衡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益与贡献不对称

我国相当一部分军工企业地处偏远山区,信息不灵、交通闭塞。艰苦的环境和较差的劳动条件使这类军工企业在发展上存在较大困难。为了使企业走出困境,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克服了种种困难,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许多人为了国防工业事业‚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我国军工企业虽然在工资上对这类地区给予了一定倾斜,但由于这些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低下的问题,企业人员收入普遍较低。同非军工企业和发达地 ①① 陈清泰、吴敬琏主编:《公司薪酬制度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144页

12 区军工企业相比,我国军工企业现有的工资制度无法充分反映出这类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的特殊性,也未能体现出其特殊的贡献。

2、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益与责任不对称

我国军工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低下、企业负担重、下岗职工多的问题,据统计,1998年,整个军工行业亏损面高达61%,亏

①损额达64.1亿元,全行业净亏损25.3亿元。作为军工企业特殊人力资本的经营者、技术骨干等不仅要完成‚保军‛任务,还要承担军工企业获得巨额利润的经济责任,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保障职工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的特殊人力资本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除了单纯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之外,没有过多的社会负担,而其收入则通常为军工企业特殊人力资本的5---10倍。

3、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益与风险不对称

许多种类的军品在生产上与民品缺乏兼容性,其对人员、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的要求与民品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军品生产和管理的特殊性,在‚军转民‛过程中,长期习惯于军品生产、管理的企业人员在技术和思维方式上对从事民品行业普遍感到难以适应,随着军工企业重组改制工作的逐渐展开,军工企业在优化组合过程中很可能通过减员增效、‚供氧换血‛来进行人员调整。因此,军工企业人员普遍存在着从业风险。但从目前来看,不仅军工企业工资制度中缺乏相应的风险补贴,军工企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也与其所承担的风险相比极不相称。

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有效激励不足,造成了军工企业一系列的低效率症状:一些军工企业经营者在自身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常常会失去企业经营的动力,不关心企业的效 ①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深化改革的几点思考》,1999.9期《航天技术与民品》

13 率、赢利等问题,转而去追求行政级别、个人权利、个人荣誉等能间接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目标,有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热衷于‚短平快‛项目,或大搞‚面子工程‛, 作为自己能够顺利升迁的砝码。由于缺乏足够的激励,军工企业职工和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在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与其收益失去联系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军工企业人员会选择‚偷闲‛,这也是军工企业普遍效率低、效益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激励不足还容易使军工企业经营者在经过横向对比后心态失衡,出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穷庙富方丈‛现象以及晚节不保、任意侵吞国有资产的‚59岁‛现象,引发企业经营者的腐败和经济犯罪问题。这些低效率症状的最终结果便是:军工企业内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内耗严重、信息传递迟缓、成本意识淡薄、责任归属不明确、浪费严重、非生产性费用膨胀、安于现状、对环境缺乏应变能力、忽视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等。

(二)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缺乏约束机制,制约了军工企业的正常发展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把‚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列为‚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工作之一。对于企业而言,激励与约束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约束是对激励的补充,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能够保证企业人员行为与企业行为目标的一致性,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作为国有企业中市场化程度最低、计划色彩最浓的军工企业,约束机制极不完备,体现在现有的工资制度上,主要有两个方面:

1、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收益与业绩缺乏紧密联系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高素质 14 人才的供不应求,各公司发现他们的成功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于其员工的技术、能力和表现。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机制,通过将员工个人收入与其业绩相结合的办法约束员工的‚偷懒‛行为。目前,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已建立起了企业人员业绩考评机制,一些私营、合资企业更是专门成立了人力资源部门,用以评定企业人力资本效能的发挥并据此确定企业各人员的收益。而我国大多数军工企业仍在实行等级工资制度,这种工资制度于50年代建立起来之后,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经过了几次大的调整,实际已形成了固定工资和奖金两大块组成的工资分配,固定工资加上各项固定补贴约占工资总额的4/5,奖金随企业效益变动而变动。由于缺乏应有的业绩考评机制,在固定工资的调升中,普遍都偏重于资历,以工龄划线,够者调,不够者等;奖金的发放也只是与职务或级别相联系。这种传统的等级工资,实际上已演变成了工龄或资格工资,它不仅无法将企业利益与员工自身的价值实现有效地结合起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效能的发挥,更由于其对军工企业人员缺乏约束作用,无法充分调动企业人员的积极性,给军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2、对军工企业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约束乏力 军工企业经过20年的改革,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放权措施,使企业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和大部分经营决策权。但由于改革中相关的约束机制缺乏,监督失效,公司治理结构失衡,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军工企业成了‚企业家控制的企业‛,①也有的学者称之为‚法人专制‛。由于既缺乏自上而下的约束,又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当军工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其贡献不成比例,且与外企、私企同类人员相比差距较大时,他们 ① 周其仁《‚控制权回报‛与‚企业家控制的企业‛》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

15 就会充分利用其控制权来强制地实现收入与贡献的对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职消费,在职消费本是给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创造一定的工作环境或满足他们因工作需要而引起的一些消费开支,一般企业都将这一部分费用列入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在我国军工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军工企业经营者利用支配企业资产的权利,通过所谓的因公消费,大肆浪费军工企业资财,变相损公肥私,使在职消费处于失控状态,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另一方面表现为经营者自定收入标准,由于我国军工企业收入管理办法中缺乏约束机制,‚企业家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动机就会促使他们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强制地为他的人力资本定价…‛,①这种缺乏标准、随意性大的单边定价方式使军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不受其业绩好坏的影响而获取较高的收入,它是在对军工企业经营者约束乏力的情况下脱离了经营管理者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强制性定价,事实上是对人力资本以按要素分配为原则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一种背离。

第三章 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可行性分析

一、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必要性

(一)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是人才激励的有效手段

离开了人力资本的参与,物质资本的增长是缓慢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除了人力资本存量外,人力资本效率的发挥更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只有调动人力资本载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的经济才会发展起来,企业的效率才会提高。因此,在人力资本的投资、使用等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激励机制问 ① 焦斌龙:《中国企业家人力资本:形成、定价与配臵》经济科学出版社207页

16 题。我国军工企业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军工企业人力资本不仅没有形成有效的配臵,必要的激励机制的缺失也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本效率的发挥。此外,更加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国防工业的战略调整,‚军转民‛、‚以民养军‛成为我国军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一,而军品市场的萎缩和民品市场的开发成功,又使得大部分军工企业科技骨干和管理人才向民品领域和军外企业流动,造成了我军军工企业人才的严重流失。近年来,随着国际事物的升温,各国都开始重视国防工业的发展,俄罗斯国防工业经过大辐调整,尽力遏止人才的流失,军力正稳步回升;美国历来重视国防工业的发展,其军工企业的科研部门汇集了大量的专业人才,近几次战争更是显示出了其国防科技的实力。相比之下,我国国防工业发展较为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工企业人才的匮乏,一方面人才难以引进,另一方面人才流失无法控制,这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尤其是物质激励措施。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能够充分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把军工企业的发展同个人的利益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对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形成有效的激励。

(二)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家们争论的焦点,有些经济学家主张公平优先,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分配不公,就会导致低效率。也有些经济学家认为,效率优先,这种观点认为,平等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用政治或法律来限制一些人获得财产或减少一些人的财产的做法,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哈耶克说过:‚由特殊干预行动对自发过程中造成的分配状况的‘纠正’,就是一个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而言,从来不可能是公 17 正的。‛①而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则认为市场竞争机制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加以限制,但不能限制过分,收入均等化措施需要保留一些,但也不能过度。他主张实行公平与效率的妥协,既不赞成将效率放在优先地位,也不赞成把公平放在优先地位。综合来看,以上这几种观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公平与效率从根本上对立起来。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缺乏利益矛盾协调的必然结果,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他们的视野范围内,始终不能将公平与效率统一起来,陷入‚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定势。事实上,公平和效率并不矛盾,追求公平不仅不会遏制效率,反而能带来高效率,高效率就意味着分配的公平,不公平决无效率可言,低效率状态肯定是与不公平的分配相联系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正是这一社会主义原则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具体表现。我国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观。这为加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配制度指明了方向。长期以来,我国军工企业效率低下、发展缓慢、科技人才流失严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分配上没有真正地把效率与公平统一起来。当前,我国在个人收入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对军工企业而言,只有将作为企业‚唯一性资源‛的特殊性人力资本和‚依赖性资源‛的一般性人力资本在分配方式上区分开来,使特殊性人力资本按要素参与分配,一般性人力资本按劳分配,才能在保证个人收入分配相对公平的同时,提高军工企业的整体效率,而这两种分配方式的结合实际上也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军工企业内的实现形式。

① 哈耶克 :《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二卷,芝加哥,1976年版 ,第 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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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特殊性

(一)军工企业面对的二元结构市场决定了其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非对称性

在对国防工业进行战略调整时,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军民结合战略的实施,使军工企业实现了从单一军品型转向军民结合型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军民结合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也使军工企业从单一结构市场转向二元结构市场,即民品市场和军品市场。民品市场较为成熟、完善,在这个领域,军工企业同军外企业一样也要参与市场竞争,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军品市场远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其中存在着种种对交易的外在限制和阻力,如政治因素、国家安全因素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对军品交易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军品的价格、产量一般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所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军品市场是一个带有‚计划‛色彩的市场。走军民结合之路要求军工企业要兼顾两个任务,一是‚保军‛,即追求安全效益最大化,二是‚养军‛,即追求企业收益最大化。军工企业人力资本不仅参与民品的生产、管理与研究,还要对军品进行生产和研制。其创造的收益并不仅限于军品收益,还有民品收益,但在军工企业中,参与民品生产的人力资本与参与军品生产的人力资本创造的利润显然是不等值的,生产军品是为了满足军工需要,这使得军品的内在价值在政府规定的价格之外,相当一部分转化成了国家的安全效益,而在军工企业内生产民品则是通过军工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进一步强化军品生产的目的。不同的分工使各类人力资本创造出不同性质的价值,而‚以民养军‛的原则又使‚军‛、‚民‛双方的人力资本一同参与军工企业总体收益分配。显然,军品和民品二元结构市场决定了在军工企业内部,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与其创造的价值是不对称的。

(二)军品市场的萎缩决定了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对民品的依赖性

战争及国家安全环境的变动对军品需求有较大的影响,‚在各

①国的历史上,军品需求的最剧烈波动通常都是和战争相连的‛。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已成为的主题,随着冷战的结束,各国的军事需求大大减少,军工生产规模不断萎缩,国防工业的发展成为各国政府沉重的负担,纷纷将‚军转民‛作为缓解军工企业压力的一剂良药。我国国防工业在经历了一系列的重大调整之后,也确立了‚军民结合‛的战略方针。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指出:‚国防的现代化,只有建立在国家整个工业及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才有②可能。‛随着军品生产的定货任务不足,军工企业生产能力过剩,军品市场逐渐呈萎缩之势。由于军品僵硬的定价方式使其不仅在利润的创造上与民品存在较大落差,不足的需求数量也让厂家无利可图,使得原本就利润微薄的军品生产更加难以为继,这无疑进一步限制了军工企业生存发展的利润空间,而民品则在实现‚保军转民‛,‚以民养军‛的战略任务中体现出越来越重的分量,民品利润在军工企业总体收益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那么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时,如果单纯依靠生产军品获取的利润,只能是杯水车薪,这就决定了人力资本在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时,必然要依赖于民品收益。

三、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可行性

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是探索建立有效的企业骨干人员激励机制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到军工企业改革与发展成败的关键,由于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制约因素很多,因此这项改革措施不能脱离军工企业目前所处的环境而单方面进行,必须要考虑到实施这项改革所需要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首 ①② 刘佐太等主编《军品采办论》军事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34页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79页

20 先,从国家有关政策上看,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第一部分、第五部分和第十部分分别指出:‚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少数企业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可以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但不要刮风。要规范经营者的报酬,增加透明度。‛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又明确提到:‚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其次,从社会就业制度上看,一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市场化的劳动就业市场,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臵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不仅打破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就业壁垒,使得各类人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进一步整合、规范了了劳动就业市场,使市场分割、秩序混乱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再就业培训工程的形成和发展完善了我国的就业培训体系,增加了人力资本存量。再次,从军工企业的改革进程上看,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与一般的国有企业相比,军工企业的改革总体上进展缓慢,企业普遍缺乏活力,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军工企业在发展上难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国家对原有的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和军工产品供求体制进行了调整,军工企业计划经济的特点逐步被削弱,情况也开始有所好 21 转。一是军工企业正在进行转机建制工作,虽然改革的制约因素还很多,但不少军工企业的产权改革已逐渐展开,正在朝着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迈进;二是与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展较快,部分军工企业已初步形成了市场化人才选拔机制;三是军品管理供应体制的改变使军品的生产供应逐步向市场化过度,生产结构的调整也使军工企业长期依赖于部队需求的不利状况有所改观,可以看出,军工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为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创造了条件。

第四章

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思路

一、设计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制度

人力资本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其效能发挥的大小更是企业兴衰存亡的关键,江泽民同志曾提出:‚要从制度上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①如果人力资本价值得不到承认,就会导致人力资本所有者缺乏动力为企业工作,继而造成企业凝聚力下降,人力资本流失等不利状况,因此,要使人力资本效能得到更大的发挥,就必须从分配制度上体现出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肯定。受体制的影响,我国军工企业尚未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收益分配制度,因此人力资本流失问题也最为严重,且绝大多数是管理、技术骨干,企业效益极为低下。不可否认,50年代,我国军工企业曾一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认真分析不难发现,当时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并不是来自于制度上的激励和约束,而是更多地来自于理想、政治、精神等非制度因素,导致当时人们的热情很高。在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本价值的确定是随机的,缺乏系统、科学的认定标准,无法从制度上确保人力资本经济利益的实现,也就不能长期确保人们的积极性。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在军工企业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之后,这种非制度因素 ①

江泽民:《七一讲话》

22 的激励方式就越发显露出其本身的固有缺陷。

(一)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制度设计的原则

1、‚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重新建立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调动企业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即用一整套有机联系的方法、手段、措施来激发人力资本所有者实现自身价值,鼓励和褒奖人力资本所有者不断取得业绩进步,使企业不断地向前发展。但是,对于我国军工企业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尤其是手中握有大大小小权力的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仅仅采用激励的手段并不能对其正当行使权力形成强有力的保证,激励手段之外,必须要辅以约束措施对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监督制约,这一方面可以促进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不断地自我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其滥用权力、不负责任。从我国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激励与约束的现状来看,一方面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报酬收入普遍偏低。另一方面,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对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制约。在一些军工企业中,存在着严重的经营管理者‚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出现了不少令人惋惜、具有悲剧性质的‚59岁现象”,因此,要推进军工企业改革和发展,客观上就要求解决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不足、约束不力的问题,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2、‚效率‛和‚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效率‛和‚公平‛既是一对衍生体,又是一对矛盾体,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在企业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地向前发展。我国在现阶段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因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效率原则得到优先认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深入人心。然而,在分配领域内,‚公平‛是 23 效率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当然,这里的公平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绝对公平,而是提倡‚多劳多得‛情况下的按劳取酬,收入的不公平是导致加剧社会的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最终会影响效率目标的实现。‚从长远看,经济发展能够产生一种比传统社会更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但在短期内,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常常要加剧收入的不平等。‛①因此,既不能强调公平的绝对化,也不能将效率优先的原则强行贯彻到分配领域,否则,必然将产生效率与公平的对立,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收入差距拉大而出现的贫富分化,已严峻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只有把‚公平‛和‚效率‛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既提高‚效率‛又保证‚公平‛。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设计应遵循‚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是‚效率‛的前提,解决不好‚公平‛问题,必然会损害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从而降低军工企业的整体效率。从整体上看,我国军工企业大多为老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经营状况普遍较差,亏损严重,下岗人员多,干部、职工收入普遍较低,在这种困难时期,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希望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能够和衷共济、同甘共苦。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鼓励不同层次人力资本所有者按其对企业贡献的大小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但如果使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和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严重失衡,将难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

1、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模式选择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马丁〃L〃归威次曼就提出了用分享制代替工资制的理论。随着企业对人力资本重视程度的普遍提高,很多先进企业采用了各自不同的分配方式来激励人才, ①享延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秋序》,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9年版,第63页。

24 挽留人才。目前,西方企业进一步发展了马丁〃L〃归威次曼的分享制理论,主要有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制或收益分享制,分享制强调人力资本的价值要素,它以长期激励为主要内容,比较常见的有股票期权、期权、持有股权等几种收益分配模式。持有股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企业骨干人员以各种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狭义是指企业骨干人员按照与资产所有者约定的价格出资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票,并享有股票的一切权利。企业骨干人员持股既可以作为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进行。股票期权又称购股选择权,是指参与者在与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如三年以后至十年以内),享有以某一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这种期权往往是无偿赠与的,也通常是不可再转让的。购买这种股票的行为叫行权,约定的购买价格叫行权价。期股实际上是期权激励的一种变型,期股激励是要事先确定业绩与奖励期权的对应关系,即参与者到期必须行权,参与者要为此承担相当大的风险。与标准的期权相比,期股更能体现收益与风险对称的原则。

企业的性质不同,其管理体制就会不同,在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选择上也必然会有很大的差异。我国部分企业在借鉴西方企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和企业自身特点也将一些长期激励方式纳入了人力资本收益分配制度之中,主要是期权和股票期权这两种模式。但对于我国军工企业而言,不适于采用以上两种模式,只能选择股权或虚拟股权的激励方式,这是因为我国绝大部分军工企业都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很少,上市公司就更少,即使在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部分军工企业成为了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一些以军品为主导产品的军工企业也因为军品不能上市的限制而无法走重组上市的路子。另一个限制因素是,我国股市的股票市价与企业业绩的相关度很 25 低,股市受政策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不能真实地反应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业绩。相对而言,股权(虚拟股权)的激励方式由于和证券市场不相关联,也就不存在这样的‚干扰‛因素。此外,股权(虚拟股权)激励可以锁定股权持有人,使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等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企业形成利益与共、风险共担的整体。首先,企业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既有利于人力资本自身价值的实现,也保证了激励的持续性和长期性,使人力资本有了追求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实现了企业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长期共存。其次,股权(虚拟股权)激励有利于企业形成开放的股权结构,吸收优秀人力资本,稳定经营队伍。再次,股权(虚拟股权)激励是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体现了按要素分配的原则。

在国外,企业对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采取的激励方式通常是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提高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工作积极性,就军工企业而言,本文不赞成在一般性人力资本收益分配中采用类似的模式,一方面因为限于持股数量,企业业绩的变化不仅不能对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带来可观的收益,还产生了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并不是提高企业业绩的主体,企业业绩的变化与其工作的努力程度没有明显的对应关系;此外,如果对企业全体员工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还会使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产生‚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懒惰思想,这几乎等于回到了‚大锅饭‛时代。可见,员工持股计划并不能对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形成有效的激励。一般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应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采取工资加业绩奖金的模式,工资是基薪,业绩奖金是根据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的业绩表现所给予的奖励资金。

2、构建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26 建立一个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是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益分配制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对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起‚约束‛和‚激励‛双重作用的可靠保证,因此,在军工企业内部,构建一个完整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就成为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益分配制度的要点之一。

(1)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同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相比,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具有不可替代性,因为这些‚核心资源‛一旦离开企业,企业很可能就无法正常运转,从而导致企业价值的减少,而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属于‚合作性资源‛,不可替代性较弱,他们若离开企业,不会对企业造成太大损失。因而,在军工企业内,对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绩效考核,只考察其工作状况即可,即将出勤率、迟到率、加班加点率作为军工企业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业绩评价指标。

(2)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军工企业实行军民分线管理,由于军品生产和民品生产的目的不同,对‚军、民‛两个部门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要求也应有所区别。军品生产的目的是满足部队的武器供给需求、提高我军武器装备水平,因此对军品部门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绩效考核时,应把重点放在军品的研发和生产上,军品的研发包括:研究与开发的成本与效益,其评价指标是老产品改造的技术进步贡献率,新产品开发成功率;研究与开发产品的质量,其评价指标是返修率和退货率,这里指由于军品开发设计不合理而引起的返修率和退货率。军品的生产包括生产作业准备评价和生产过程评价。生产作业准备评价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其评价指标为设备故障率、维修费用效率;物资采购,其评价指标为材料利用率、采购费用率、采购价格、采购速度、和及时性; 27 物资储备,评价指标为物资损耗率、储备资金周转天数、单位物资储备成本。对生产过程的评价包括质量和成本两个方面。质量的评价指标为返修率、退货率,同时,可用次品率、成品率、返工率、浪费情况等评价生产过程中质量的控制;成本是产品价格的重要组成价格,对利润影响很大,可用边际贡献和边际贡献率来评价。

军民结合既是适应国际形式变化、调整国防工业结构的必然结果,也是重构我国国防工业的重要途径,其最终目的是‚保军‛。军民结合不仅仅是单方面的‚军转民‛,它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发挥军工企业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发民品,既能提高军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可以通过军、民技术交流将民品成果转为军工需要,最终实现‚以民养军‛的目的。从这一点看,民品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军工企业收益最大化。因此,对民品部门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绩效考核时,就应把重点放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上,可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即:市场营销、开发创新、资本运营、盈利能力。市场营销的评价指标为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市场覆盖率、销售额增长率、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费用占有率、新客户增长率;开发创新的评价指标为新产品开发成功率、科研开发费用率;资本运营包括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两个方面,其中资金筹集可从资金筹集的数量、成本和风险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筹资数量的评价指标为现金充足率;资金成本的评价指标为资金成本率;筹资风险的评价指标为利息保障倍数、现金流动比率,资金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流动资产的管理,评价指标可分别选择固定资产充足率、固定资产先进程度、现金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盈利能力的评价指标为销售净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和每股盈余。

二、对军工企业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准确计量

28 对于军工企业内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采取何种方式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究竟多少年薪才是合理的?每个人力资本所有者究竟应当占有军工企业多大份额的股份?也就是说,每个人力资本所有者究竟应当分享军工企业多少利润才是正确的呢?显然,科学地估算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无论是对于军工企业还是对于人力资本所有者,均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意义:首先,只有正确地估算了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才能确保军工企业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确保物力资本保值增值,获得积累的源泉,以利于进一步发展企业;其次,只有正确地估算了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使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正当的利益,才能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勤奋工作,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此外,现代高科技战争对先进武器装备的依赖也要求军工企业必须引进高素质的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科学地估算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有利于激励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也可以进一步缓解我国军工企业人才流失严重的状况。由于军品价格经常会受到政府干预,军品生产数量也受政府计划调控。因而,在军工企业内,军品利润无法真正体现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单靠军品的生产是远远不能满足

需要的。在国防工业部门确定‚军转民‛战略方针后,又确立了‚保军‛的前提,‚以民养军‛,即以民品利润来补偿政府干预下军品生产利润的不足,就成了确保我国军工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是在整个企业的范围内进行的,对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计量,必然也要以整个军工企业的利润为基础。

(一)一般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计量分析 前已述及,一般性人力资本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在我国,按劳分配原则通常以固定工资加奖金的形式体现出来,固定工资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而支付 29 给劳动者必要的生活费用;奖金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完成基本任务后的奖励资金。相对于固定工资而言,奖金是非固定的,它随着一般性人力资本效能发挥的大小而变化。下面,本文对一般性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量给出如下计量模型:

R=I+L′ L′=(M×g) L=P×u N=L×v=∑i=1 n L′

R为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当年所分享的收益,I为固定工资,L为军工企业当年发放的奖金总额,L′为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在当年分到的奖金,M为军工企业内某部门的奖金标准额,g为一般性人力资本贡献率,P为企业利润,u为军工企业的利润分红比例,N为某部门当年的奖金总额,v为某部门占整个军工企业的奖金发放比例。

该模型的含义是: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收益额为固定工资与奖金之和,其中奖金是变量,是一般性人力资本贡献率的函数,在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所在部门奖金发放标准一定的情况下,人力资本贡献率越大,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的奖金也越多;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所在部门当年奖金总额是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在当年分到的奖金之和,它是企业当年利润的函数。由此可见,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收益额是由其人力资本贡献率和企业利润决定的,人力资本贡献率越大,企业利润越大,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所获得的收益也越多。

(二)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计量分析 由于特殊性人力资本拥有管理、技术等不可替代的特殊技能,因而它能够超越一般性人力资本而成为真正的资本要素参与企业 30 收益分配,下面,本文对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给出如下计量模型:

R=g×P (1) P=P′×Z或P′=P/ Z Z=W+Y R为特殊性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额,g为特殊性人力资本的贡献率,P为军工企业利润,P′为军工企业利润率,W为物力资本的价值量,Y为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因此:

R=g×P =g× P′× (W+Y) 模型一的含义是:特殊性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R是特殊性人力资本贡献率与军工企业利润总量 P的乘积,或者说,是特殊性人力资本贡献率 g与军工企业利润率 P′及军工企业总资本Z的乘积,特殊性人力资本的贡献率g是指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利润贡献中所占的比率;这表明,特殊性人力资本按其贡献率和价值量来分享军工企业利润,在物力资本价值量一定的情况下,贡献率g和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Y越大,它所分享的利润量也就越多。

或 r=R/Y (2) =(g×P)/Y ={g×P′×(W+Y)}/Y r=特殊性人力资本利润率,即特殊性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与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的比率;在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一定的情况下,特殊性人力资本能够分享的利润量R越多,或者说,特殊性人力资本的贡献率g及军工企业利润率P′越高,则特殊性人力资本利润率r就越大。特殊性人力资本的贡献率不是由它

1、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计量的一般模型:

31 的价值量所决定的,而是由它的使用价值即人力资本的质量及其发挥程度所决定的。人力资本的质量越高,它的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它对利润的贡献率就越大。从理论上讲,物力资本的利润率t应当等于特殊性人力资本的利润率r,即t=r;因为,等量资本应当获得等量利润。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物力资本所获得的利润率是否与特殊性人力资本所获得的利润率相等,即t是否等于r,完全取决于特殊性人力资本的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它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率。

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物力资本的价值量是可知的,因此,在这里,通过对公式2进行分析可以得知,如何计量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就构成正确计量特殊性人力资本所分享的利润量的关键。一般情况下,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就是特殊性人力资本在长期的形成过程之中,劳动者所花费的由国家、社会、家庭以及个人所投入的各种费用,各种费用之和构成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通常说来,特殊性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由货币费用h和机会成本j构成,西奥多〃舒尔茨曾经指出,学生在受教育期间所放弃的收入是构成教育成本的重要内容,‚没有入学的同龄男女青年每周平均所得或者学生们在没有上学时的所得,是学生时间和努力的(替代)生产率价值的一个测度‛。①货币费用包括:从小学到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劳动者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如学费、书籍费、生活费、交通费等;机会成本是指学生为求得自身更大的资源潜力进行再投资教育而放弃的在原有知识水平、能力经验基础之上所能获得的货币收入。因此,Y=(h+j) (3) 但我们不能把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总量看成是货币费用和机会成本的简单相加,因为如果劳动者不形成特殊性人力资本, ① 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78页

32 而是将各项费用和其劳动收入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做各种投资,那么,经历小学、中学和大学等几个不同阶段的时间,它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因此,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等于各项原始费用加上它的增殖额,即:Y=∑nt=1Ym(1+i)t (4) Y=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即教育投资的复合值;i=1%、2%、3%……n%,为不同时期的利息率或投资收益率;

t=

1、

2、

3、……n,即生产特殊性人力资本不同阶段的投资起始时间至特殊性人力资本被估值时所跨越的时间长度;例如,估算从小学(7岁)至研究生毕业,按照连续时间计算,则所跨越的时间长度为19年,若特殊才能还须经过两年工作实践,那么,整个跨度时间为21年。

Ym=Ya+Yb+Yc+Yd+Ye,即劳动者在不同时期所投入的各项货币费用和机会成本;Ya=小学阶段所投入的各项费用;Yb=中学阶段所投入的各项费用;Yc=大学阶段所投入的各项费用;Yd=研究生阶段所投入的各项费用;Ye=特殊才能者为提高某种特殊技能而在不同阶段超额付出的各种费用,包括更多的学习和研究时间、更多的货币支出等。这意味着,特殊才能不是天生的,而是更加勤奋的结果。在这里,公式四所计量的是社会正常的或社会必要的学习费用,它并不排除极少数自学成才者同样具有等同的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

2、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计量的具体模型: 既然能够有效地计量出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就能够对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进行较为准确的计量,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方式很多,但真正能够体现其人力资本价值且适用于军工企业的不多,根据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如:=∑Ya(1+i)t+∑Yb(1+i)t+∑Yc(1+i)t+∑Yd(1+i)t+∑Ye(1+i)t 33 年薪制、人力资本参股分享企业利润的方式、期股收益等,我们认为年薪制和人力资本参股分享企业利润的分配方式比较符合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下面我们就以这两种分配方式为例,对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进行计量。

首先,在实行年薪制的情况下,年薪数量QL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即:特殊性人力资本的年价值量Y0和特殊性人力资本应当分享的年利润量R0,即:

QL=Y0+R0 (6) Y0=Y/T,

Y为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T为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使用寿命。

根据公式一,R0=g×P=特殊性人力资本的贡献率×军工企业利润量=特殊性人力资本供求双方所认可的贡献率×军工企业利润量。或者根据公式二,g=r/P′×Y(W+Y),于是:

年利润量R0=[r/P′×Y/(W+Y)]×P =[r/P′×Y/(W+Y)]×[P×(W+Y)/(W+Y)] =[r/P′×Y/(W+Y)]×[P/(W+Y)×(W+Y)]] =[r/P′×Y/(W+Y)]×P′×(W+Y) =r×Y Y为被军工企业所计量的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r的大小决定于公式五。

根据公式一和公式三,我们能够为实行人力资本参股分配的企业确定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在实行人力资本参股分配的情况下,入股的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YK应由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净值(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原值Y-人力资本价值的折旧量y)与增殖额{(Y-y)×r}构成,即:

YK=(Y-y)(1+r) (7) 34 y=Y×T0 y=折旧量,T0=某个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加盟或入股某个军工企业之前被使用过的时间量占整个特殊性人力资本使用寿命的比重;在特殊性人力资本价值量Y一定的情况下,特殊性人力资本曾经使用过的时间越长,所占比重越大,特殊性人力资本的折旧量就越大。

为什么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加盟或入股某个企业之前被使用后,要对其进行折旧呢?因为,特殊性人力资本的寿命是有限的,随着时间的流失,它被继续使用的时间也就减少了;当然,在特殊性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原值Y减少或存在折旧的情况下,特殊性人力资本的功能可能比以前更强大、作用更突出,因而有更高的企业利润贡献率和特殊性人力资本利润率r。特殊性人力资本利润率r的提高,能够弥补特殊性人力资本因折旧而影响入股数量。因此,公式七的含义是:特殊性人力资本能够在企业工作的时间越长,他发挥的功能越大,则他的人力资本价值量原值越大,特殊性人力资本利润率越高,其被计量的人力资本股份数量也就越多。

三、建立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配套机制

(一)完善军工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企业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团体——投资者、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从本质上而言,企业治理结构就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分配的制度安排。传统的观点崇尚‚股东至上‛①的原则,认为企业治理结构应该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而必须采用‚资本雇佣劳动‛式的单边治理结构。然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 ① 法律上股东处于统治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公司常常被企业家控制。

35 人力资本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这种忽视人力资本作用的‚股东至上‛逻辑,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巨大挑战。在特殊性人力资本有权参与企业的剩余分配,分享企业所有权的情况下,这种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单边治理结构‛ 已经越来越不被认同,企业治理结构理应是特殊性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然而对于军工企业而言,这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同一般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相同,军工企业也存在着物质资本‚所有者缺位‛①的问题,各军工企业集团、军工企业的管理者充当着国有资本的代理人,而代理人各自有自己的追求,出现了实际上无人真正为国有资本负责的局面。同时,所有者缺位使所有权约束难以奏效,很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59岁‛现象,一旦企业出现亏损,最后总是由国家对军工企业负无限责任。由此不难看出,完善军工企业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在共同治理结构中建立起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共同治理结构中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机制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

1、目标激励

目标激励是指通过为人力资本所有者设臵合理的工作目标及奖惩机制,激发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动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的作用。目标激励的关键在于目标的设臵,应该既能够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起到激励作用,又不能过高,使其丧失追求目标的动力。设臵目标不能过宽过泛,要根据人力资本的类别而定,对于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本应该设臵反映经营状况的目标,对于科技型人力资本,应该设臵反映研发成果状况的目标,对于一般性人力资本,只需设臵能够反映其工作职责的目标即可。

2、报酬激励

① 杨瑞龙、周业安:《重新解释‚内部人控制‛》,《中国资产新闻》1998年3月

36 报酬激励是指根据人力资本所有者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给予其合理的报酬,直接从物质角度激发其工作的动力。报酬激励是整个激励机制的基础,只有在报酬激励有效的前提下,其他极力方式才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对于我国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他们长期处于低收入状况,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水平及不对称,造成了整个激励机制的扭曲和低效率。因此,应该根据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适合军工企业特色的报酬制度。

3、精神激励

精神极力是通过赋予人力资本所有者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肯定其贡献和价值,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实现自身价值。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军工企业对各类人才主要采取精神激励,忽视物质激励的作用,但在当前,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强调物质激励的同时,却出现了忽视精神激励的势头。物质激励固然重要,但在物质生活达到一定水平之后,人力资本所有者更追求精神生活,以求全面地实现自身价值。因此,有必要在军工企业内部建立精神激励机制。

共同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充分激励的同时,也要形成一套相对有力的约束机制,它能够直接保证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行为与军工企业行为目标的一致性,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有效地保证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共同治理结构中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机制包含以下内容:

1、责任约束

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责任或义务要求,人力资本所有者有完成自身岗位目标的责任,这也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最基本的要求。对于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尤其需要强调责任约束,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一个规范的人 37 力资本市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职业意识普遍较差,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军工企业的岗位责任制度不够明晰,出现问题之后无法责任到人。因此,强化责任意识,首先要制定详细的职业规范和资格审查制度,明确岗位责任,防止因责任模糊而引发约束失败;其次要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度,对渎职、行为进行严惩。

2、竞争约束

竞争在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提供激励的同时,也形成了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约束,而且这种检验是刚性的,因为人力资本的价值最终都将在竞争中体现出来。目前,我国军工企业的用人制度不够合理,在人才的选拔、任用上仍然存在着不公平、不正当的现象,难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既损害企业的利益,又扭曲了竞争的作用。因此,对人力资本的竞争约束还必须以健全军工企业的用人制度为前提。

(二)围绕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人力资本市场化配臵机制

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本事实上属于国家财产,由国家垄断,并由行政权力统分统配,在这种以身份关系和行政命令为基础的政治经济体系中,人力资本的配臵体现的是行政权力意志,它完全否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的客观性,忽视人才要素的资本特征,从而在人力资本的配臵方面造成一系列的制度性障碍,这显然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由市场配臵资源的基本精神大相径庭。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军工企业也处在转机建制的调整过程之中,单

一、陈旧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不仅造成了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不合理配臵,也导致了国防科技人才的大量流失。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本市场化配臵机制就是要通过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打破传统体制下国家垄断人力资本、凭借行政权力进行计划配臵的格局,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38 实现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最优配臵。

1、以契约方式来规范人力资本市场主体双方

在人力资本配臵方面,应强调的是,契约方式是确保人力资本所有者按劳取酬或按要素分配的有效手段。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流动应以合同契约方式实现,这是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质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契约是为防止和解决无效率产权的一种财产所有权组织形式。在人力资本市场上,人力资本是自由流动的,它的流动伴随着的是人力资本使用权的转移,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未来收入是随着使用权的转移而发生变化的,因此,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每发生一次转移,都需要以有新的契约形式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未来收入加以界定。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需按照契约规定要求获得收入。对军工企业而言,契约方式是对契约有效期内,人力资本持续供给与稳定性的重要约束。

2、实现军工企业用人制度与人力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 人力资本的市场化配臵是通过人力资本市场这一运作形式实现的,目前我国人力资本市场虽有待完善,但市场配臵的基本功能已初步形成,优化军工企业人力资本配臵,必须要在推进军工企业的改革中,依托人力资本市场,落实军工企业用人自主权,搞活军工企业用工制度,着力培育人力资本市场主体的双向选择机制,在军工企业内部建立符合人力资本特点的选拔、任命、评价和流动制度,实现人力资本选拔的市场化、评价市场化和流动市场化。使军工企业真正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自主招聘所需人才,提高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配臵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体系

(一)改革军工企业传统工资制度,建立适合不同层次人力资本的薪酬体系

39 我国军工企业工资模式单一,企业的经营者、技术骨干、普通职工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力资本都采用相同的工资制度,使得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难以拉开收入差距,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必须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本构建军工企业多元化的薪酬体系,由于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工作性质不同,为企业做出的贡献也难以按同一标准衡量,因此,在新的薪酬体系中,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办法也应该有别于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该薪酬体系应该既能够体现出特殊性人力资本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及多样性,也能够合理确定一般性人力资本为企业做出的贡献。我国军工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差,在确定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同时,也要注意差距不能过大,以免有失公允,难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调整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收益结构,提高人力资本收益 比重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人力资本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军工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有竞争力,必须按市场规则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传统军工企业工资制度的特点是缺乏弹性,其主要部分----基本工资是固定的,通常只是随着人力资本所有者资历的增长而不断提高提高,这种特点决定了传统工资只能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提供薪酬,而丝毫起不到激励的作用,这不仅导致了军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防科技人员的大量外流,也间接造成了军工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的弊端。因此必须调整军工企业人力资本的收益结构,在新的薪酬制度中增加与军工企业业绩相关的可变成分,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受军工企业业绩变化的影响。对一般性人力资本,宜采用业绩奖金的形式,鼓励其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对特殊性人力资本则可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通过企 40 业的股权收益,形成对特殊性人力资本的持续激励。此外,较低的薪酬给付水平也是造成军工企业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提高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受条件限制,我国军工企业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全面大幅度提高薪酬给付水平,但在一些关键的岗位上必须在市场上形成足够的竞争力,鉴于此,应该将工资水平过低的军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收入迅速提高到适当的水平。

(三)建立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人力资本收入与军工企业业绩的有机结合

绩效考核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基础和可靠保证。

首先,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签订业绩合同,积极推行岗位竞聘上岗制,做到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统一,根据人力资本的层次和类别不同,分别拟定《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办法》、《操作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其次,在薪酬制度中突出业绩考核,坚持将薪酬的分配与业绩考核挂钩的原则,把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可变薪酬与业绩指标挂钩,按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使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随业绩指标完成的好坏上下浮动,以确保实现军工企业的战略目标。最后,军工企业在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后,还应逐级设立业绩评价小组,专门对各类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业绩逐级进行评审,评审要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否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将适得其反。此外,相对固定的业绩指标并不能反映所有人力资本所有者(如工会、党委的干部和职工)的业绩状况,因此在对该类人员评审时,还应考虑一些非业绩因素。

五、妥善处理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的相关问题 对军工企业特殊性人力资本而言,股权激励是其参与军工企 41 业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然而实施股权激励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和一定的法律制度性障碍,需要采取变通的方式加以调整。

(一)股权激励的对象

从其他企业情况看,股权激励机制主要是针对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如董事长、总经理,再进一步可以扩大到企业部门主管、一部分技术骨干等具备人力资本要素的群体。军工企业包括军品和民品生产部门,因此在确定股权激励对象时,应该将军品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也纳入激励的目标范围。股权激励的目标不应随意设定,党委、工会、监视会等系统主要领导是否也要包括进来就很值得考虑,因为一方面对这类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激励并不能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提高形成直接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不适当地扩大适用对象,会削弱股权激励的效果。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主体

股权激励的实施是军工企业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它涉及各利益关系方的切身利益,因而各利益关系方特别是经营者都希望按自己的利益目标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案的设计,这就要求股权激励的实施主体必须是所有者。我国军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彻底,‚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军工企业虽然设立了董事会,但在董事会成员中经理人员的比例相当高,使得本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人却成为了股权激励的实施主体,自己激励自己,随意性必然很大,很难保证激励的客观、公允。国际惯例是由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实施,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又以外部董事为主。对此,已经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军工企业可以效仿国际惯例,向董事会派出代表国家利益的‚独立的外部董事‛①,并由他们组成薪酬委员会,确定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薪酬。对改革步伐较慢的 ① 不在公司任管理职务,只领取少量会议补贴,类似美国代表股东利益的外部董事

42 军工企业,国家可授权成立‚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并将军工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薪酬纳入其管理范围。

(三)、持股激励比例的大小

在特殊性人力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收益分配时,我们鼓励其收入与一般性人力资本适当地拉开差距,以对其形成有效激励,过低的持股比例无法将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与军工企业的利益紧紧捆在一起,但也要注意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上社会生产力和人民收入水平较低,而我国军工企业又普遍存在着改革步伐慢、力度小、历史负担重的弱点,因此,军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必须要基于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向市场水平接近的步子不能要求一步到位,股权激励的大小要既能达到激励的效果,又不能造成一方面是军工企业职工大批下岗失业,一方面又给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过高收入的状况。《财富》杂志1980年公布的371家大公司董事会成员平均持股10.6%,我国军工企业当然不能达到这个水平,但也不能象过去一样,把军工企业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限定在普通职工的3----5倍之间,应该根据特殊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体的工作表现和军工企业的年度业绩来确定股权激励的比例大小。

参 考 文 献

中文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申明著:《知识资本运营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 4.冯子标著:《人力资本运营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5. 焦斌龙著:《中国企业家人力资本:形成、定价与配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6. (美)迈克尔〃比尔等著:《管理人力资本》,华夏出版社1998 ① 雷林松《建立有效的企业骨干人员长期激励机制》,《中外企业家》2001.11

43 年版。

7.林泽炎编著:《3P模式—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操作方案》,中信出版社2001年版。

8.赵云喜编著:《知识资本家》,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8年版。 9. 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年版

10. 享延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秋序》,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9 年版

11. 刘佐太等主编《军品采办论》军事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哈耶克 :《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二卷,芝加哥,1976年版 13. 周其仁《‚控制权回报‛与‚企业家控制的企业‛》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

14. 陈清泰、吴敬琏主编:《公司薪酬制度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15 .张道根著:《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

16. 吴水澎主编:《中国会计理论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版

17. 陈宗胜著:《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版。

18. 向书坚著:《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19. 尹艳林主编:《中国宏观收入分配问题研究》,中国计划出版 社2000年版。 20. 何传启著:《分配革命》,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21. (美)康芒斯著:《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2. 张宇燕著:《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23. 程虹著:《制度变迁的周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4. 阿瑟〃奥肯 《平等与效率》王奔洲等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2年版

25. 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年

44 版

26. 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 年版 27. (美)加里〃S〃贝克尔著《人力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28. 吴国存《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 29. 余凯成《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 30. 《军事经济研究》1990—2002年各期。

31. 张友棠《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及核算方式创新》 会计研究,1999 外文文献:

1.Camilo Dagum, Michele Zenga: Income and Wealth Distribution, Inequality and Poverty: Proceedings, Pavia, Italy, 1989. By Berlin Springer- Verlag, 1990. 2.J.H.M.Nelissen: Income Redistribution and Social Security. By London Chapman&Hall, 1994. 3.Herbert.J.Chruden, Arthur.W.sherman: Managing Human Resource.By SouthWestern Publishing Co. 1994. 4.William.p.Anthony, Pamela L.Perrewe: Strategic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Second Edition). By The Dryden Press, 2000. 5.L.Baddon: People’s capitalism: a critical analysis of profit-sharing and employee share ownership. London, Routledge, 1989. 6.J.Peffer: Six Dangerous Myths about Pay. By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98. 7.K.Holden D.A.Peel and J.L.Thompson: The Economics of Wages Controls. By St.Martin’s Press,1987. 8.black and M.schole: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y.B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81, 1973

9.Robert.A,Hart Thmoas Moutos:Human Capital Employment and Bargaining b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10. Aoki.Masahiko:The Cooperate Game Theory of the Firm By Oxford,1984.

45 11. Ericg.flamholtzand,JohnM.lacey: Personnel Management Human Capital theoy and Human resource Accounting,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ition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Angeles,1974

46

第三篇:2012军工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

中核西安核仪器厂(262厂)

中国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2厂)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113厂) 中航工业庆安集团有限公司(114厂)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115厂) 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212厂) 中航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618所)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623所)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630所)

中航西安航空计算机技术研究所(631所) 国营千山电子仪器厂(3327厂) 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504所)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二一O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九院第十六研究所 西安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通用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13所)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庆华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 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有限公司 西北机电工程研究所(202所)

中国兵器工业试验测试研究所(051基地)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521医院)

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7厂) 西安船舶工业研究院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408厂)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 中船重工第七〇五研究所高技术公司 西安东风仪表厂(87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九研究所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82厂) 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786厂)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西安艾力特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新瑞阳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海通天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中航气弹簧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海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国防星海消防技术工程公司 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公司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新竹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凯信电子工程公司

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招聘信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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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法德军工巨头宣布合并 共建欧洲最大军工企业

资料图:克劳斯·玛菲·威格曼可能知道的人较少,但豹2坦克恐怕军迷无人不知,该公司正是豹2的主制造商;法国奈克斯特前身是GIAT,是勒克莱尔主战坦克的生产商。

法国国防部和经济部7月1日晚联合发布公报称,法国奈克斯特系统公司和德国克劳斯·玛菲—韦格曼公司当天签订协议,决定联合组建欧洲最大的陆军装备企业。

公报说,随着军工市场上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以及欧洲军事预算的不断减少,欧洲必须建立一个产品齐全、富有竞争力的军工集团。奈克斯特系统公司和克劳斯·玛菲—韦格曼的结合,有助于确保欧洲国防工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

据报道,协议的签字仪式是在法国国防部举行的,签字方还包括法国国家参股局。按照协议,法德两家公司将在9个月后完成排他性谈判,建立合资企业。新公司的总部设在荷兰。双方将各控股50%,并将实行双董事长制,两家公司的现任董事长共同担任董事会联席主席。

德国克劳斯·玛菲—韦格曼公司是欧洲最大的地面战斗车辆研制和生产商,仅豹式坦克就销售了3400辆。法国奈克斯特公司则是一家国有军工企业,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扩张业务,两个月前刚刚收购了英国凯姆龙公司旗下的弹药企业,确立了其在弹药领域的欧洲领导者地位。为实现与克劳斯·玛菲-韦格曼公司的合并计划,奈克斯特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完成私有化进程,法国政府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将从100%减少到50%。

分析认为,此举标志着欧洲国防工业正加紧整合。法德这两大军工企业“联姻”后,将成为欧洲最大的陆军装备企业。

第五篇:2017年我国军工行业综合发展态势图文分析报告[小编推荐]

2017年我国军工行业综合发展态势

图文分析报告

(2018.09.13)

一、 国防投入稳步增长,军工装备升级加快

1、我国国防投入保持平稳增长

我国国防预算2017年超过1万亿元,同比增长7.0%。近10年来,中国国防费占GDP的比重平均约为1.3%,低于世界军费开支占全球GDP2.4%的平均水平,预计未来几年中国军费将与GDP增速同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与保障国防安全,以及武器装备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将推动国防投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美国和中国军费开支分列全球第一和第二位。2017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2018年7000亿美元的国防支出法案,同比增长约13%,其中约6340亿美元用于国防部军购等基本开支。

1 2016年,我国军费开支占GDP的比例为1.3%,在全球主要国家中处于较低的水平。

2、军队规模结构优化,海空军装备需求上升

2013 年11 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军队体制编制明确改革方向,要求“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国防经费未来将进一步向海、空军等重点军兵种倾斜。2015年,中国国防白皮书《中国的军事战略》发布,提出海军按照近海防御、远海护卫的战略要求,逐步实现近海防御型向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型结合转变,中国海军推进战略转型。空军是中国的战略军种,空军提出将按照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加快实现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构建适应信息化作战需要的空天防御力量体系。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在全球主要国家中,美国军用飞机总数为13762架,俄罗斯为3794架,中国为2955架,美国战斗机、武装直升机等机型的数量均处于领先地位。

2 中国军用飞机的升级换代将加快, 歼-20战斗机、运-20大型运输机、武直-20等新机型已成功研发。歼-20是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研制的一款单座双发动机并具备高隐身性、高机动性的第五代战斗机;运-20是中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战略军用大型运输机,大型军用运输机的装备数量、技术水平和运载效能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备“战略空军”能力的重要标志。2017年11月,空军发言人表示,歼-20 、运-20已列装部队并已开展编队训练。

在航空母舰(包括准航母)排行榜中,美国拥有19艘在世界上处于绝对优势。2017年4月,中国首艘国产航母下水,在国产新型航母建造完成并入列后,中国将拥有2艘航母。通常一个航母战斗群的标准编制为:1艘航空母舰、2艘导弹巡洋舰、4艘导弹驱逐舰、1艘护卫舰、1至2艘攻击型核潜艇和1艘供应舰。

全球主要国家航母数量(包括准航母)单位:艘

3 2017年,美国、俄罗斯、中国的海军舰艇总数分别为

415、3

52、714艘。美国海军舰艇以大型舰艇为主;中国海军大型舰艇相对较少,海军舰艇未来几年预计仍处于建设高峰期。

3、军改稳步推进,军品市场需求有望逐步回升

2016年1月,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是推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2015年,重点组织实施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2016年,组织实施军队规模结构和作战力量体系、院校、武警部队改革,基本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2017年至2020年,对相关领域改革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持续推进各领域改革。

在军队体系改革之后,将结构优化,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与科技密集型转变,形成联合作战力量体系。在新调整组建的单位中,包括海军陆战队、空军空降兵军以及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诸多新型作战力量。

二、军工行业改革进程推进,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1、军工集团改革进程推进,强国强军步伐加快

目前,我国主要军工集团多数资产证券化率低于50%,资产证券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17年7月,国防科工局组织召开军工科

4 研院所转制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关于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宣布启动首批41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会议指出,军工科研院所改革是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关于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正式启动,军工科研院所改革进入关键的实施阶段。

我国主要军工集团的资产证券化率

2、 美国等军工强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中国军工企业加快追赶

美国拥有全球先进的军事技术,军工技术与产品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美国军工行业形成了洛克希德马丁、波音、诺思罗普格鲁曼、雷神、通用动力、联合技术等寡头企业竞争的格局;在美国军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军事技术也大量应用于民用领域。美国军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军工资产的证券化,解决了制约军工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并通过并购重组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实现快速扩张。

5

3、军贸出口快速增长,中国军工集团竞争力逐步提升

在2011-2015年间,中国武器出口量复合增速达88%,成为世界第三大军火出口国,并成为了近年来武器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但从市场份额来看,中国与前两名美国和俄罗斯的差距较大,中国的市场份额约为6%,美国与俄罗斯的市场份额合计为58%。

2016年,美国出口武器装备总计金额为336亿美元,俄罗斯出口金额为130多亿美元,中国军贸出口金额为21亿美元。中国已经超过德国和法国成为世界第三大武器出口国;中国同时是近年来武器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2015-2016年武器出口增速均超过20%。

中国武器出口具有性价比较高等优势,近年来出口潜艇到巴基斯坦、泰国,出售坦克到缅甸,出售无人机到沙特、伊拉克和阿联酋、尼日利亚和埃及等国家,武器装备档次逐步提升。

三、 军工行业发展前景

1、军民融合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政策大力推动发展

201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除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最高层次的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外,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6 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动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的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2016年7月,《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于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将军民融合战略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并列为国家七大战略,强调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是新时代的使命任务。

2、军民融合推动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军工信息化等产业前景向好

(1)军工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 卫星导航、雷达、军工电子等产业将受益

2015年,国务院发表的《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指出要增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运用信息系统把各种作战力量、作战单元、作战要素融合集成为整体作战能力,逐步构建作战要素无缝链接、作战平台自主协同的一体化联合作战体系。“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按照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构想,加紧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双重历史任务,力争到2020

7 年基本实现机械化”。受益于军队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军工信息装备的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受军队体制编制改革、行业周期性等因素影响,军品的订单有所延后;随着国家军队体制编制改革的逐步完成,预期“十三五”中后期的国防信息化建设会继续加强。

随着军队由机械化迈向智能化、信息化,C4ISR指挥自动化系统应运而生,即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与情报、监视、侦察等功能。C4ISR系统是现代军队的神经中枢,美国战略C4ISR系统是美国军事指挥当局作出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战略部队的指挥员对其所属部队实施指挥控制、进行管理时所用的设备、器材、程序的总称,其以信息化作战平台为依托,是整个军事C4ISR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工信息化涉及卫星导航、雷达、军工电子等相关产业。全球四大核心卫星导航系统分别是美国的GPS系统、欧洲的GALILEO(伽利略)系统、俄罗斯的GLONASS系统以及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主建设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作为继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GLONASS)之后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

2016 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产值达到2118 亿元,同比增长22.06%。到2020 年产业总产值达到4000 亿元,未来几年的年复合增速约为25%左右。

8 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 北斗导航产业的发展将沿着国防应用、行业应用、大众应用逐步展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按照国家“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第一步,2000年建成北斗卫星导航试验系统;第二步,建设北斗卫星导航系统,2012年已形成覆盖亚太大部分地区的服务能力;第三步,2020年左右,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形成全球覆盖能力。

北斗三号卫星导航系统空间段由5颗静止轨道卫星和30颗非静止轨道卫星组成,提供两种服务方式,即开放服务和授权服;开放服务是在服务区中免费提供定位、测速和授时服务,定位精度为10米,授时精度为50纳秒;授权服务是向授权用户提供更安全的定位、测速、授时和通信服务以及系统完好性信息。到2018年年底,将有18颗北

9 斗卫星发射升空,服务区域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周边国家;到2020年,将完成35颗北斗三号卫星的组网,向全球提供相关服务。

中国2017年计划实施近30次航天发射任务,载人、探月、北斗、高分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将继续推进。2018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将实施以长征五号发射、嫦娥四号探月和北斗卫星组网为代表的35次宇航发射任务。

2017年12月,中美双方签署《北斗与GPS信号兼容与互操作联合声明》,两大卫星导航系统将实现民用信号互操作。

北斗三号导航系统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具有独特的短报文通信功能。相较于北斗二号卫星系统,除了覆盖区域由区域覆盖扩大到全球覆盖外,在性能上、系统可靠性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北斗三号全球导航系统建成后,导航服务能力将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北斗三号可为用户提供导航定位服务,促进卫星定位、导航、授时服务等功能的应用。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空间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广泛应用于交通、通信、电力、金融、气象、海洋、国防等领域。 雷达是信息化战争中战场态势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军事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雷达是一种利用电磁波发现目标并测定其位置、速度等特性的电子装备,雷达可以探测飞机、导弹、卫星、舰艇、车辆

10 以及建筑物、云雨等多种目标,在警戒、引导、武器控制、侦查、航行保障、气象观测、敌我识别等方面获得广泛应用。

雷达按探测距离分为近程(300千米以内)、中程(300千米~500千米)和远程(500千米~4000千米)警戒雷达,以及4000千米以上的超远程警戒雷达;按照产品用途,雷达可分为气象雷达、航管雷达、军用雷达等。

预计全球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10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军用无人机市场价值将达到137亿美元。近年来,在信息化战争的形势下,无人机等新型装备需求大幅提升,再加上不断扩大的安全问题、领土争端,全球军用无人机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球最大的无人机消费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和亚太区。

全球无人机研发生产主要国家有美国、以色列、中国等。以色列是全球最大的军用无人机出口国。美国现有大约1万架各种型号的无人机,从大约0.5公斤重的“黄蜂”无人机到巨型的“全球鹰”无人机等不同型号,美国“全球鹰”、捕食者无人机的产品性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中国军用无人机近年来进步较大,已跻身全球第一梯队行列。

我国军用无人机的研究开始于二十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后期开始研制军用无人机。近十年来,中国军队的无人机应用越来

11 越广泛,无人机对地作战成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察打一体无人机开始大量服役。

目前,我国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在30亿人民币以上。到2022年,我国军用无人机的市场规模将达到约20亿美元,未来几年的年均增速为15%左右。预计未来十年,我国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达到240亿人民币以上,出口额达到54亿元左右。

我国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单位:亿美元

21世纪以来,我国军用无人机发展进入了黄金时期,先后研制成功“翔龙”高空高速无人侦察机、“天鹰”无人直升机、“利剑”隐形无人机、“翼龙”多用途无人机等产品。我国在军用无人机领域不仅推出了种类繁多的中小型战术无人机,还积极发展大型战略无人机;彩虹系列无人机、“翼龙”无人机、ASN-229A型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制成功,标志我国军用无人机已经达到同类无人机的国际先进水

12 平。我国军用无人机主要由各大军工集团和西北工大等高校研制,部分民营企业也在积极参与相关机型的研发生产。

中国出口销量较好的军用无人机有1.1吨级别的“翼龙”察打一体攻击无人机、不到1吨的“彩虹-3”攻击无人机、2吨级的“彩虹-4”无人机等产品。“翼龙”攻击无人机已销售到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埃及、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卡塔尔等多个国家;“彩虹”无人机出口到缅甸、苏丹、尼日利亚、巴基斯坦、伊拉克等国家;最近几年,中国军用无人机出口加速。按销售额计算,中空长航时无人机在全球无人机的占比约为35%,“彩虹”和“翼龙”是中空长航时无人机,产品的市场空间较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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