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推动党建工作

2022-07-06

第一篇:督办推动党建工作

督办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督办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一旦决策目标确定后,关键在于狠抓工作落实。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网络,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力度,不仅是推动各项领导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提高行政执行力、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改进和优化政风行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目前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加强政务督查的措施作些粗浅的研究探讨。

一、目前政务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各项税收政策与行政管理措施的执行效果来看,当前地税部门督查工作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存在着一定的平衡照顾,存在着一定的好人主义,甚至极个别政策、制度、措施还是仅仅停在嘴边、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报代替检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具体来讲,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口头上的重视不等于行动上的落实。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并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仅是发发通知、打打电话、填填报表,期限到了催一催,检查来了汇汇报,做了不多,不做不少,是可有可无的事,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有的部门尤其是极少数领导在工作中缺少督查工作意识,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是制度机制上不够完善。工作机制是影响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同时,制度是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来自于督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地税部门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操作流程。工作中缺少计划、没有重点、方法单一,督查的随意性较大,这直接导致了督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程序不够明确,操作不够规范,督查工作结果运用不够到位,进而影响了督查工作实际效果。

三是督查力度上不够到位。在政务督查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抓而不实、抓而不力,以及推诿扯皮、淡化责任等问题。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样子,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不调查实情、不研究分析、不解决问题;有的把督查机构当“收发室”、“二传手”,只图形式,不抓落实,不问实效;有的落实督办件责任不清,不得要领,落实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钻研业务,力气没少下,效果不明显,徒劳无功。

四是督查网络上不够健全。主要是督查的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队伍素质尚待提高,督查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由于受人手少、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局限, 目前地税部门的督查工作大都处于被动状态,工作的形式停留在文件督查、电话催报、会议汇报等简单的方式,没有能够真正按照各级党组集体的决策及各单位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的焦点等重点内容,有的放矢地逐条细化分解,主动系统地开展督查落实,缺少相应的工作力度和措施,督查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到位。

二、加强政务督查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规范性,完善督查机制。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地税部门职能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地税部门的政务督查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别是对于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本单位“三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事项、领导交办安排事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纳税人请示事项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各项政务督查活动与督查事项,要详细制定操作细则,认真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 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记录,完备各项程序手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督查工作责任。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三是建立督查考核结账与督查工作结果运用制度。对督查结果要积极、主动、迅速反馈,并加强督查结果的利用,做到举一反三,促进全局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科室年终考核目标,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税部门督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实效性,创新督查方式。在新形势下,地税部门政务督查工作必须适应部门的职能特点,必须针对系统工作实际,必须考虑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有效,必须坚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一是要在手段上创新。按照领导的要求和工作落实的需要,积极创新督查工作方法,运用有效的督查方式提高工作落实效果,如制发督查工作通知单、印发领导批示、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对领导进行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等,对重点工作、 重要事项建立定期督办检查制度,实施重点督查,深入调研, 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准确信息。二是要在方法上创新。进一步完善督查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减少督查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督查工作的计划性;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变“被动督查”为“主动督查”转变,增强督查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规范督查工作流程,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增强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可以考虑在机关每个科室设立督查信息工作联络员,建立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落实负责、联络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系统各方联动、信息反馈顺畅督查工作机制。三是要在方式上创新。将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掌握情况、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实践为原则,深入了解、分析、研究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的情况,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要在督查调研中,善于发现和勇于发现问题,深挖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注重主动性,突出督查重点。在工作任务繁重、督查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必须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督查,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一是突出全局性决策事项抓好督查。紧紧围绕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围绕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市局重要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督查。紧紧抓住年度工作要点,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三是突出阶段性重点抓好督查。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的变化,组织抓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确定事项, 以及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督查。四是突出领导关注的问题抓好督查。在督查工作中,深刻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准确接轨上级领导思路,牢牢把握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及时跟踪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推进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举措的有效执行与落实。五是突出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抓好督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广大纳税人的意见、执法(行风)监督员的建议及各种渠道的信访举报件,都反映了社会群众对地方税务工作的迫切要求和呼声,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认真开展督查督办,抓好这些问题的办理,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有利于缩短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群众之间的距离,融洽征纳关系,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四)注重效能性,建全督查网络。第一,要建立督查机构。省局即将开展的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地税机关设立监察督办(考评)科,进一步突出督查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了督查工作的职能。进一步明确督查机构承担的督查工作职责、督查事项范围、督查工作责任,搞好督查工作职能定位,为有效开展督查工作提供基本依据。第二,要加强督查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督查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设立专职的督查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督查工作,增强督查工作力量。同时,加强督查人员素质培养,结合效能型机关建设,做好督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对全系统工作情况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增强督查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加强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提高深入了解实情、挖掘发现问题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第三,要借助领导层搞好督查。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督查方面,探索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领导负责组织推进的督查工作体系,积极借助局领导和科室领导的沟通协调能力,做好政务工作的推进落实,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效果。

作者单位:荆州市地方税务局

第二篇:督办工作制度

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业部

督办工作制度

目 录

一、督办工作目的 ……………………………………………………………………………………1

二、督办工作职能 ……………………………………………………………………………………………1

三、督办工作规范 ……………………………………………………………………………………………1

四、督办问责规范 ……………………………………………………………………………………………3

五、督办工作流程 ……………………………………………………………………………………………3

六、附则………………………………………………………………………………………………………………4

会议管理体系文件

一、督办工作目的

促进事业部各项工作合理有效进行,协助总经理对各项目公司及部门例行工作的管理与跟进,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运作成本,从而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二、督办工作职能

1.补充完善事业部内控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2.记录总经理日常工作计划,并进行分类管理督办;

3.搜集各项目团队及部门例行工作计划、总结并进行统筹管理; 4.重点工作跟踪,定期反馈总经理,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 5.其他总经理交办事项的督办管理。

三、督办工作规范 1.督办原则

a.为决策层服务原则: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宏观统筹、协同合作的服务理念;

b.实事求是原则:督办工作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真实反映事业部各项目公司及部门工作状况;

c.督而不决原则:在督办过程中具有监督检查权,不具擅自决策和替代督办对象的职能工作;

d.时效性原则:督办工作讲求时间和效率,确保督办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

e.保密性原则:督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避免信息外露。 2.督办对象

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 3.督办方式 a.OA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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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体系文件

二级督办内容包括例行督办、计划督办和领导交办事项督办等; 三级督办内容包括公司高管的临时指示,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四.督办问责规范 1.问责目的

提升督办人员工作效率,增强自身管理意识,更好的服务于事业部决策层,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问责对象

督办组内部工作人员

3.问责内容 a.工作缺乏主动性 b.工作落实不力 c.虚报、瞒报督办事项 d.泄露公司机密 4.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部门内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绩效调整、劝其辞职、责令辞职。

五.督办工作流程 1.督办类型

督办分为例行督办、专项督办及领导交办事项督办等三种类型。 所谓例行督办是指定期对事业部各项目公司和部门例行工作的督办。专项督办是指对各项目公司和部门专项工作的督办。领导交办事项督办则是指领导直接交办的督办类工作。

2.督办流程

流程:督办工作立项→向被督办对象下达督办通知→依据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向督办对象有效提醒→整理督办信息并形成督办报告呈报领导批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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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加强信访督办督查工作

推动信访案件处结工作

县纪委全面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有效减少了越级访和集体访,推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在对信访案件的督查协调工作中,县纪委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迅速研究解决;对群众信访反映的个别问题,则采取个案调度的办法,深入一线督办,加快办案进程;对重点乡镇实行分片制度加强专项督查,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为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导,县纪委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审核把关、上报程序、办理时限、向信访人回复等各个环节都用制度予以明确并落实责任,形成一个完整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以方便跟踪与督导。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县纪委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汇报,随时加以指导和协调,案件调查结束后,督促承办单位按期报告查处结果。对领导批转有关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责成信访室跟踪督办,做到明确承办单位并定期催办。

以明确信访督查工作责任为目的,县纪委建立了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逐级负责、领导包案等措施。对不按规定时限查结交办信访案件的部门进行及时督办直至通报,并限期上报办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

第四篇:督办督查工作制度

平凉瑞格眼科督办督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医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医院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日常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落实医院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医院领导交办事项等。并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各种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决议事项;

(三)医院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分项。医院领导每周要重点安排部署工作事项,常抓的劳动纪律。工作制度检查,由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提出要求,制定时效,明确督办事宜。

(二)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科室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三)办结反馈。承办科室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

1 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医院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医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

(一)专项督查。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医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二)跟踪督查。对医院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医院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

(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科室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办公室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科室由院长带队共同督促检查;

(四)现场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问题突出的工作,不按规范工作的个别人和事。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

(二)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医院工作安排各科室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

2 凡是应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应办但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由于政策或其他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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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第二十条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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