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司法干警事迹材料

2023-04-01

第一篇:十佳司法干警事迹材料

十佳政法干警事迹材料

同志,男, 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现任XX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法院工作20余年来,xx同志同志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曾被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并连续多次被评为XX市优秀公务员。2009年以来,他负责全院的审判管理工

作,敢管敢抓,勇于创新,使XX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先进行列。

政治思想纯洁,xx同志同志始终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保持服务和谐社会的大局观念,严肃执法,敢于坚持原则,讲真话,办实事,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生活中严于律己,行为规范,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

业务精良,作为一名资深法官,xx同志同志多年来一直潜心学习、研究法律,办理的数百起案件,没有一件冤假错案,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对民事案件注重调解,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依靠基层组织,调解结案率80%以上,对民事执行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和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对大案难案,能勇于面对,办法多,思路广,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深当事人满意,得到法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其工作态度、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在全院干警中一直备受推崇。

平凡岗位不平凡的业绩,xx同志同志2009年受命负责全院审判管理工作,2年来,紧紧围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主题,根据院党组关于强化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思路,禅精竭虑,大胆探索创新审判管理新思路,着力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一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引导效用,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优质高效开展,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一项一项落实到各个办案部门,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奖惩机制,充分促进全院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拟制的《XX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办法》得到怀化市中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被周边多个县市法院借鉴;二是通过抓案件质效管理,全面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在人手少,事务多的情况下,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全年个人评查案件111件,对每案进行了认真的阅卷、详细的点评,从细微入手,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归纳汇总,在全院予以通报,全年共发出通报7期,使全院过来案件质量上存在的瑕疵得到解决根本性的解决。通过对案件质量的精细化管理,引导全院办案人员从抓好各方面的细节入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提升办案效果,我院在怀化市各基层法院考评中,案件质量、调解结案率、息诉率已连续2年排名第一;三是着力开展审判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对上级法院出台的各项规范性制度、文件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类,先后整理印发《执行法律文件汇编》、《文书制作及立卷归档汇编》、《调解工作法律文件汇编》作为办案工具发送每位办案人员,精心开展指导培训工作,经常主动深入办案庭室组织讨论、指导解决审判实际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年开展2次以上全院干警集中业务培训,其事前引导为主、事后惩罚为辅,对事不对人的管理风格获得全体干警的欢迎和支持;四是善于开展调查研究,xx同志同志根据自身过来的审判实践经验和对法律的研习,善于总结、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仅2010年,被各种审判专业网络及刊物采用理论调研及信息材料10余篇,其中被湖南法院网采用的较高层次的理论调研文章5篇,被《怀化审判务实》采用论文1篇,体现了较高的调研能力。

审判管理属于法院的内部管理工作,普遍被认为是卖力不讨好的岗位,但在xx同志同志的努力下,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在规范我院审判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二篇:市十佳模范政法干警事迹材料

作者 孟凡举 葛冰

立足岗位职责 奉献综合事业

王兰兰同志于2010年考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并被分配到检务管理部工作,转眼间,已经在管理部工作了七年,她细致、聪慧,敢于创新、勇于奉献,始终把工作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以高度的事业心和使命感,默默无闻、勤奋努力,为检察院的综合工作做出了许多贡献。

王兰兰同志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担任检务管理部副部长,负责文字综合工作,同时担任检察委员会秘书、党组秘书,连续五年被评为"蛟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和"蛟河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当选2011年至2016年蛟河市优秀党员,连续两年当选蛟河市优秀公务员,并多次获得演讲、征文等荣誉嘉奖。

在政治思想方面,王兰兰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坚持通过原原本本地学习,原汁原味地掌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提高思想境界、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鉴别能力,从思想、行动上坚信共产主义社会远大理想终将实现,尽职尽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本职工作融合起来,做正确的事,用正确的方法坚持到底。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还认真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法和人民检察官法,认真与自己平时行为进行对照,改正不良习惯,继续发扬优秀传统,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服务,为祖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在业务工作方面,王兰兰同志担任检务管理部副部长,负责文字综合工作,同时担任检察委员会秘书、党组秘书,她始终保持着奋发进取的学习状态,通过自身的努力,迅速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司法资格证书。业务一线与后勤综合相辅相成,没有后勤的得力保障,就不可能有一线办案的雷厉风行,她具有良好的法学基础和能力,在院领导征求意见时,她坚持说:工作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她订购了大量的写作技巧书籍和实用文体指南,沉下心思揣摩,扑下身子练习,很快搞明白了总结、报告、经验介绍、事迹材料、讲话稿等各种常用文体的异同,并在实践中加以融会贯通。文字工作难度最大的还是起草领导讲话,表面上看是一项文字工作,实质上却是一项极富思想性、前瞻性、策划性和统筹性的工程,不仅需要知识的厚度,更需要知识的广度、知识的糅合度。这些能力不可能先天带来,只有依靠后天孜孜不倦的学习,她勤下科室调研了解,全面熟悉检察工作;勤向领导同志们学习请教,熟知具体的工作细节;勤动笔进行文字组织和修改润色,分析比较;勤动脑思考,以发展的眼光、开拓的思维审时度势,寻找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和结合口。7年来她撰写的调研文章、情况反映、通讯及信息简报分别被省、市院及媒体采用,多次获得征文优秀奖,连年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在为民服务方面,如何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而不是犯法,是张芳经常思考的问题。为切实让法律走进家庭、走入社会,唤起人们自觉守法的社会责任感,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王兰兰同志都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成立"12.4"法制宣传组,通过展示图板、散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刑法、刑诉法、物权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通过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廉洁自律方面,王兰兰同志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无违禁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群众反映好。在几年的工作中,难免有亲友、同学、同事,甚至是上级因为案件找她说情,有有的人想通过她来打听案件消息,但她始终坚持底线,没有为他人提供帮助,她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也树立了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区“十佳优秀青年”检察干警先进事迹材料

区检察院干警同志被授予“十大优秀青年”称号,成为该区政法系统唯一一位获得“优秀”桂冠的青年典型。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同志于7月调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从事文书校对、卷宗整理、报表编送等内勤工作,虽然有些单调和琐碎,但她将这些工作当成学习的机会,如何讯问、如何作笔录、如何出庭支持公诉,她从每一个案例、每一本

卷宗中汲取着相关技巧。起,其在承担科内内勤工作的同时,并承办审查起诉案件,身上担子陡然加重,但是她并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即使在怀孕期间,也从没迟到早退一次,因公诉部门案多人少,内勤工作需要保持连续性,她的产假还没休完,就主动要求上班,投入到繁忙的提审、调查、开庭工作以及经常性的加班中。

六年来,一直坚持苦练内功,在公诉第一线上不断锤炼自己。对她来说是异常艰辛的一年,婆婆中风需要照顾,女儿年幼需要呵护,但她也未因此在工作上打一点折扣,经常加班加点,用自己的执着来化解家务与工作、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粮,其办理的15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自己也逐渐成长为公诉业务骨干,主动承办大案要案,战斗在打黑除恶、打击贪腐的公诉一线。

去年底,她承办了本区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郭等11人于初至2月期间,在区永安街多次以承包工程、结算工程款等为由,实施多起犯罪,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她思维敏捷、反应迅速,环环相扣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将大量的案件证据材料一一展示,与十余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和辩论。尤其是针对争议较大的涉嫌敲诈勒索及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的两笔犯罪事实,她从法学理论角度,对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成立牵连犯的条件等进行了充分详实地论证,并以大量证据材料作为支撑,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收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事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査国振同志专门对此案作出“向本案公诉人同志致敬”的批示,以此表扬她在办理此案中出色的表现。

初,同志调政治处工作,在业务能手到政工新兵的巨大变化前,她没有怨言更没有退缩,抱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决心去深入了解宣传教育事务。就这样凭着一种执著的信念和克难奋进的精神,凭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业务功底,短短三个月,她从一名不懂宣教的公诉人,逐渐成长为政治处宣教科负责人,多篇稿件被《检察日报》、《楚天都市报》、正义网等媒体刊发。

克难奋进,敢监督

为了保证法律公平公正的实施,检察干警不仅要敢监督,更要会监督、能监督。从事审查起诉工作时,对于任何一个哪怕是盗窃这样的小案,从侦查程序到实体内容她都耐心细致审查,在对基本案情总体把握的基础上,逐字逐句分析证据,复杂的案子还动手做纸质的证据摘要。发现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追究;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严格掌握抗诉标准,适时提出抗诉意见……五年追诉遗漏罪犯6人,遗漏罪行10多起。

如在办理杨业辛贷款诈骗一案时,公安机关以杨业辛涉嫌贷款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证实杨业辛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便详列退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查清相关事实。但侦查机关的承办人不想再反复折腾,经反复强调补查证据的重要性,并表示愿意协助补充取证后,侦查机关不得不为她的胆量和耐性折服。该案事发多年,涉及到国企的记账凭证已经打包交到了武汉市档案馆,证人也失去了联系。与侦查机关的承办人不顾天气炎热,根据杨业辛提供的线索,多次到档案馆查找书证,四处走访调查证人所在地,做通证人的工作,调取证人证言,通过几个月的奔波,最终通过书证、证人证言证实了杨业辛在贷款前因工程亏损已背负巨额债务,为了弥补亏损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该案起诉到法院后,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表示认罪,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学无止境,勤为径

作为一名工作长期超负荷的年青女干警,一位恪守孝道的媳妇,一位年轻的母亲,确实很少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但从来没有停止“充电”,用钉子般的挤劲和钻劲来对待学习。在公诉科工作时,她的案头摆满了《刑法的基本问题》、《贪污贿赂犯罪疑难问题学理与判解》、《中外刑事公诉制度》等专业书籍。调任政治处工作后,她的书桌上摆满了时事政策宣传用书及公文写作书籍,里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她的心得体会和见解看法。

学习、吸收、提高,对来说是人生乐事。通过在职学习,她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完成了人生的又一次蜕变。

努力攀高,知不足

同志注重从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将实践所得上升到理论高度,近几年先后在各类媒体上编发信息100余篇,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各类文章20余篇。其中两篇对区检察院抗诉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的材料,一篇在武汉市抗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一篇

被省院评为优秀公诉论文二等奖。根据工作实践拟定的《武汉市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意见》得到省市院的好评并被省院推广。

自被推荐为区第四届政协委员后,积极参加省市区政协组织的活动,通过政协平台以提案、社情民意的方式为本地区经济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其撰写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的意见和建议》被

湖北省政协采用,撰写的《关于完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议》被市政协评为优秀文稿。

正是在不断的学习和积累中,她不断的收获自己的成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专业资格考试,一举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获得武汉市优秀团员、武汉市新长征突击手、武汉市政协先进个人和区优秀政协委员等称号。面对纷至沓来的荣誉,没有丝毫的骄傲和懈怠,反倒认为社会的认可是自己不断进取、不断攀登的动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她经常如此说。

第四篇:克拉玛依“十佳政法干警”事迹简介

新疆平安网讯 7月30日,克拉玛依市、油党委政法委表彰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在市区两级政法部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市委政法委认真考察、严格评选,并经政法工作例会审议通过,该是决定表彰尤力瓦斯·毛拉吐尔地等10位同志为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

尤力瓦斯·毛拉吐尔地,男,维吾尔族,1965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禁毒工作。

“我们与阴暗打交道,心中更要有光明;我们与邪恶作斗争,心中更要有正义”,这是尤力瓦斯从警21年来一直奉行的信念。他担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禁毒工作后,与同事们奋战在禁毒缉毒工作的第一线,做出了突出贡献。仅2007年就破获涉毒案件7起,抓获吸贩毒人员19名,收缴海洛因155克、新型毒品K粉1875克、冰毒28克、摇头丸314粒、麻古片94片、大麻2公斤。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受嘉奖11次;曾荣获克拉玛依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获得市公安局“破案能手称号”两次;连续3次被评为地市级“双文明先进个人”,连续6次被评为市公安局“双文明先进个人”。

尹彩虹,女,1977年7月出生, 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建审工程师,少校警衔,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长。

“少一处隐患、多一份安全”是尹彩虹的工作信条。多年来,她始终以“硬、钻、实”的三字工作方法踏实工作,在防控火灾上,她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建筑工地和重点单位,成为全市火灾隐患的“活地图”,哪里有火灾隐患,如何整改,她都心中有数,被战友们誉为“活电脑”。她先后参与“一府两院”办公楼等重大工程项目方案的评审,被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聘为建设工程专家库成员,先后撰写了8篇调研报告和论文,其中《新型灭火剂的分析研究》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007年,尹彩虹与全科同事在全疆消防部队率先制订并落实了《消防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办理程序》,此项制度被自治区消防总队遴选收录并在全疆推广。她先后3次被自治区消防总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刘雁,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

“油城卫士就是要为百姓服务,让大家平安出行,让群众满意”,这是刘雁的工作方向。自1988年从事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准则,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克拉玛依市区的交通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克拉玛依市区交警大队管辖的辖区路况复杂,车流量大,管理难度大。刘雁带领大队全体民警直面困难,坚持以“三书两制四公开一检评”制度为基础,强化民警职业纪律,提高办案质量,事故处理准确率达到100%,受到自治区和市各类检查团的一致好评。他本人先后荣获“全疆优秀人民警察”、“双文明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民警”、“优秀共产党员”等多种荣誉称号。

地里夏提·努尔买买提,男,维吾尔族,1975年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一级警司,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侦察大队副大队长。 “只要是知道咱们克拉玛依人民有可能面对危险,我就着急,不早一天消灭掉这些不法分子,我就睡不着觉。”这是地里夏提·努尔买买提的心声,更是他工作动力的源泉。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他有一个外号叫“拼命三郎”,在国保支队打击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战斗中,他是主力先锋。在13年的从警生涯里,他一直战斗在国保工作第一线。2005年以来,先后侦破了“2?15”、“7?30”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他曾获得市公安局“破案能手称号”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受嘉奖5次。

李大海,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本科,上尉警衔,现任武警克拉玛依支队独山子区中队中队长。

身为武警官兵,当以保一方平安为先,当以为民排忧为重。”这是李大海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入伍以来工作和生活的标尺。几年来,李大海始终不忘党和群众的重托,带领中队全体官兵,数十次完成城市巡逻警戒任务,多次成功处置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战备执勤和内部保卫任务,为独山子地区社会安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他带领中队干部战士积极主动为群众排难解忧,做了大量利民、便民的实事好事。他所在的中队连续四年争创了新疆总队先进达标单位,受团体嘉奖3次。他本人曾被新疆总队评为“爱兵模范”、“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连续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扶贫帮困先进个人”。

李海涛,男,汉族,1969年7月初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百姓利益至关重要,人民警察就是要打击犯罪。”李海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一片热爱和赤诚,在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的一线前沿,历经风雨、拼搏勇为。尤其是近两年来,李海涛指挥、参与破获各类重特大案件32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21人,摧毁盗窃、强奸、诈骗等重特大犯罪团伙15个,追回被盗被抢汽车、摩托车近40辆,为国家和油城人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被领导和民警誉为侦察破案的排头兵,人民群众称他是油城人民的好卫士。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受嘉奖4次;两次被市公安局评为“十大优秀人民警察”和“劳动模范”,多次荣获“破案能手”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连续5年荣获集体三等功。

周立新,男,1966年9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三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昆仑路派出所南林社区警长。

2007年,克拉玛依市首个以民警个人名字命名的“周立新社区警务室”在南林社区成立,为克拉玛依市基层社区警务工作的发展带了个好头。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周立新做到了与老百姓心连着心、手牵着手、情系着情。从事社区民警多年来,周立新摸索出了具有南林社区特点的治安防范格局,创建了社区警务“12335”工作法,建立了一整套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巡逻检查体系,维护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他曾被评为“全疆优秀人民警察”、克拉玛依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市公安局“十大优秀人民警察”和克拉玛依区“十佳”社区民警等荣誉称号。

胡韶文,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现任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肯定是人生的价值。”这是胡韶文始终奉行的做人做事原则。办案10多年来,胡韶文没有一个案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个案件被投诉和举报。在办理的近800件执行案件中,年平均执结率都在90%以上,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他所在的白碱滩区法院执行局连续3年执行案件结案率都超过90%,连续两年被评为“克拉玛依市法 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又被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连续两年被评为“克拉玛依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顾秀伟,女,汉族,1966年11出生,198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

“认真审查事实,调查核实证据,努力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是顾秀伟对自己的要求。20年来,顾秀伟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她审理了大量重案、要案、难案。多年的刑庭工作,造就了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事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审理案件中,她坚持以人为本,既保护被害人也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审理案件合法合情合理,通过公正、文明的司法活动体现人文关怀。她在金钱面前从不动摇,人情面前从不手软,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统

一、尊严和权威。在工作中不断精进业务,2007年取得了高级法官资格。她曾连续三年在干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她所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曾获自治区获二等奖。

魏红江,男,1973年10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独山子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是魏红江的座右铭,“为群众服务,做忠诚的法律卫士”是他的信念和追求。多年来,魏红江始终秉公执法,忠实地履行了一名检察官的神圣职责,承办了大量的公诉案件、侦查案件,并受委派直接或参与办理了多起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工作中他坚持正确理解和运用刑事法律、政策,严格审查起诉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和审查的全部案件中未发生一起错诉、漏捕、漏诉案件。他曾多次被授予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青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区直“优秀公务员”及厂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区直“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完)(责任编辑:熊聪茹)

第五篇:政法队伍2021年教育整顿司法干警先进事迹

自调入我局后,×××同志始终坚持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最出色”为要求,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为目标,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文章版权归文秘资源网作者所有!献,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好评,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素质,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耻下问虚心好学提高本领。

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新兵,×××同志很清楚自己的差距和应努力的方向。于是,她在之余不断找时间、挤时间认真研读《人民调解》、《四川司法》等工具书,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耐心向书本、网络和实践学习,促使自己在理论上不断更新,在业务上不断进取,很快进入了角色。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将书本上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科学、先进的理念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增强的预见性和实效性,提升做好司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长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本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是×××同志的座右铭。

勤奋务实、全力以赴、耐心细致、精益求精是她一以贯之的作风。我局人手不足,尤其是文秘人员较为缺乏,她毅然挑起了“笔杆子”的重任,以“笨鸟先飞”、学以致用的精神,锐意进取、积极向上的姿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毅力,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本职,认真撰写各类材料。为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她加班加点、夜以继日,自觉取消双休日,将全部的激情热情、心血精力和聪明力量不遗余力地奉献给了司法行政事业,却从未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始终坚持埋头苦干、默默无闻,从不邀功请赏、居功自傲。

×××同志调我局还不到一年时间,就经手了近百份材料,由于她的认真与细心,没有一份材料出现过任何差错;由于她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发生过一起迟报、漏报事件。为了让社会更加了解××县的司法行政,她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宣传稿件,共在《四川工人日报》、《××日报》、《××通讯》上登载10余篇。认真、及时撰写司法行政简报30余期,多篇被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转发。

为了让来我局办事或咨询的群众更满足,她总是笑脸相迎,热情接待,坚持做到一张凳子请坐,一杯热茶解渴,一句问候暖心,一声慢走相送,让群众兴奋而来,满足而归。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同志与丈夫两地分居,自己带着不到一岁的女儿,琐事繁杂,精力有限,负担重、压力大,但她始终坚持把放在第一位,努力克服自身困难,合理安排时间,力争和家庭两不误,坚持上班第一个到办公室,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从不迟到早退,从不脱岗溜岗。她的女儿年龄小、体质差,加之×××同志平时忙,照顾不周,导致其经常生病,×××同志也因此长期休息不好,但她坚持强振精神,从不将疲惫带到办公室。努力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中去。9月中旬,她的女儿发高烧,体温高达39.7度,她把女儿送到医院打了退烧针后,委托朋友代为照管,自己又投入到紧张的中去了。其丈夫不放心,连夜请假后,急匆匆从距县城98公里远的××镇赶回来照顾孩子。

单位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叫他回家去照管孩子,但她想到局里正在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会议,就婉言谢绝了。然而,她又何尝不想在家照顾孩子?她常自责没有尽到当母亲的责任,愧对女儿。是的,作为母亲,她是不称职的,甚至是不合格的,但作为干部,她是模范的,是值得大家赞赏和钦佩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对待一丝不苟的×××,对待生活更是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以一颗赤诚之心、感恩之心和宽容之心与人相处。在领导面前不阿谀奉承、阳奉阴违,在同事面前不文人相轻、吹毛求疵,在群众面前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坚持“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做的不做”,竭力维护同志之间的团结,珍惜合作共事的缘分,做到感情上尊重同事、上支持同事,利益上谦让同事。扶贫济困,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同志家住农村,经济条件尚不宽裕,但总是带头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募捐活动,慷慨解囊,奉献爱心。

×××同志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感人至深的事迹,但无比忠诚于党的事业,好学上进,诚恳踏实,对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司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是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和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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