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会计分录大全

2023-05-16

第一篇:新准则下会计分录大全

2014年新会计准则会计业务分录大全(2)范文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第二篇:最新会计准则下社保的会计处理分录

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会计处理

2011-2-28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第三篇:新会计准则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1、收到股东投入的股款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2、收到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内部单位款

4、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借:库存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5、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库存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属于无法查明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2 贷:银行存款

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11、向银行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注:新准则中已经取消)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余额转回结算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14、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15、支付购入材料的价款和运杂费

A、采用计划价格核算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4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三)存货

1、 购入物资

(1)购入物资在支付价款和运杂费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货币资金

(2)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物资在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 物资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3、 预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物资后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5 应收内部单位款

补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4、 由企业运输部门以自备运输工具,将外购的物资运回企业,计算购入物资应负担的运输费用

借:材料采购

贷:辅助生产

油气辅助生产等

5、 向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它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

借:应付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贷:材料采购

购入物资运输途中非常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材料采购

6、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

借:待摊进货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7、 月终,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

6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的,物资到达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3)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或虽然发票账单未到,但根据合同、随货同行发票等能够计算并确定实际成本的收料凭证,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同时,按计划成本

7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贷:材料采购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8、 商品流通企业采用进价核算收到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月份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到商品的凭证,应当分别商品科目,抄列清单,并按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到商品的凭证

借:材料采购(进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同时按进价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9、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购入物资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10、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8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11、 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辅助生产

油气辅助生产等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2、 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的差额)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的差额)

13、 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材料成本差异

14、 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存货,见“应收账款” 9 科目

15、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存货的账务处理,参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涉及增值税的,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16、 盘盈的原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7、 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生产车间退回剩余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等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月末结转生产车间已领尚未使用,但下月仍需继续使用的材料(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交库的下脚废料,按计划成本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等

18、 购建固定资产、油气开发设施、进行油气勘探活动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

19、 出售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0、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等,以及对包装物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算。

21、 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等

贷:包装物

22、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23、 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

24、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

25、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三)存货

11

26、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27、 逾期未退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 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29、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

借: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31、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12

32、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等,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算。

33、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34、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摊销时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有关科目

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35、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井下作业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

13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36、 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

借:自制半成品

贷:生产成本

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加工时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支付的外部加工费和运费等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

借: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37、 工业企业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油气生产成本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8、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

14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

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期末,应按所购商品的销售比例计算确定的与该商品相关的进货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待摊进货费用

39、 商品流通企业商品发生溢余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商品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15 银行存款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41、 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42、 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43、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

16

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44、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6、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8、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17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9、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50、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四)委托贷款

1、企业委托的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未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应计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3、收回未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贷:委托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4、已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3、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19

二、非流动资产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见“应收账款”科目。

3、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4、已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利息

7、出售或到期收回未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8、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9、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出售或到期收回已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减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减产减值损失

1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

借:减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

21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成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取得、资产负负债表日计算确定利息、收到利息,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相关核算内容处理。

2、可供出售股票投资的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收到股利,比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核算内容处理。

3、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即为其摊余成本)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即为其摊余成本)的差额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摊销金额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借):投资收益。

22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借):投资收益

5、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股票等权益工具),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23

(1)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大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有关负债科目

贷:有关资产科目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小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有关负债科目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资产科目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货币资金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银行存款(合并成本、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2)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作为对价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 贷(记):投资收益

(3)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4)以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作为对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记):投资收益

以固定资产、油汽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减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累计折旧

累计折耗

25 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油汽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

油汽资产

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4、以存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6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

同时,结转存货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同时,结转存货成本(略)。

(三)长期股权投资

5、以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7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累计折耗(已计提的折耗)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原价)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按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按转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6、以无形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28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7、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9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账务处理与采用成本法相同。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利得(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四)商誉

1、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形成商誉时

借: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

贷:相关负债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

相关科目(合并成本)

2、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规定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

30 贷:商誉减值准备

(五)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法模式计量的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2)将自用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转换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

(3)按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

(4)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借:固定资产(转换日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转换日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

31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转换日账面余额)

固定资产值准备(转换日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转换日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换日账面余额)

(6)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2)将自用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32 (3)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借:固定资产(转换日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6)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借):其他业务收入

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差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33

(六)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减变化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安装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3)安装完毕结转在建工程和油气开发支出,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安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自营工程领用本单位的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产成品

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自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

(4)固定资产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出包工程

(1)预付工程价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资产负债表日,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3)工程完工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35

借:固定资产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按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8、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属于前期差错造成的,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处理,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9、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见“应收账款”科目

10、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

(1)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油气资产

36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

(3)以固定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银行存款等(应交的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

按转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按转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37 (4)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5)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涉及补价的,收到补价的企业,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支付补价的企业,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比照上述分录处理。

11、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地计量的

(1)以固定资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换出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3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换出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3)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换出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换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涉及补价的,同时进行相应处理。

12、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在规定的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一次计入费用时

借:研发支出

贷:累计折旧

13、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见“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14、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原价)

银行存款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应交的相关税费)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见“应付账款”科目

39

17、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清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

40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1、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1

2、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3、转销固定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4、转销固定资产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资产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七)油气资产

1、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交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等。

借:油气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价款

2、购入油气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油气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等

3、自行或发包建造的油气资产,在油气勘探、开发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油气资产

贷:油气开发支出

4、购入或建造的油气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当同时预计弃置费用

借:油气资产(实际取得成本加预计弃置费用现值)

贷: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42 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

5、在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弃置费用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预计负债

6、按月计提油气资产折耗

借:油气生产成本

贷:累计折耗

7、单井报废和毁损时,按支付清理费用(扣除取得的收入)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对油气的账面价值暂不作调整

8、矿区整体废弃或处置时

借:油气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耗(已计提的累计折耗)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已计的提减值准备)

贷:油气资产(账面原价)

按“预计弃置费用”余额和发生的弃置费用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预计弃置成本、利息费用、其他)

油气资产清理(实际支付弃置费用大于预计弃置费用余额的部分)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

银行存款(支付的弃置费用)

油气资产清理(实际支付弃置费用小于预计弃置费用余额的部分)

按收回出售油气资产的价款和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油气资产清理

矿区整体废弃或处置完成后,“油气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43 贷:油气资产清理。

“油气资产清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

借:油气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油气资产的其他账务处理参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

(八)在建工程、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设施的核算

1、基建工程、地质勘探、油气开发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和应负担的税金等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购入为建设工程、油气勘探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3、购置大型设备而预付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设备并补付设备价款

借: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自营工程、进行油气勘探、油气开发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贷:工程物资

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当办理退库手续

44

借: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5、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按实际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

贷:工程物资(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6、完工后剩余的原材料,如转作本企业存货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如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先结转原材料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自营基建工程、地质勘探、油气开发应负担的职工工资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经营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贷:油气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

油气辅助生产

生产成本等

6、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油气开发支出

贷:原材料—专用设备

45 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

油气勘探支出

油气开发支出

贷:工程物资

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贷:工程物资

按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工程完工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9、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

10、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发生的盘亏、报废及毁损,其处置损失报经批准后

借: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贷:工程物资

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收益

借: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46

11、基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获得的试车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将能对外销售的产品转为库存商品的

借: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12、在建工程、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

借: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贷: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应付利息

14、工程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成功探井转开发井

借:固定资产

油气资产

贷:在建工程

油气开发支出 油气勘探支出

属于钻凿不成功探井及成功探井的无效井段费用

借:勘探费用

贷:油气勘探支出

15、在建工程、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

借: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7

(九)无形资产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的价款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投资者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股本(实收资本)

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面的账面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股本(实收资本)

3、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5、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6、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比照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执行

48

8、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见“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9、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0、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1、无形资产的摊销

借: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2、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十)长期待摊费用

1、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49 贷:有关科目

2、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十一)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收益

1、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管理原因造成的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3、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待处理财产损失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资产盘亏、毁损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50

第四篇:新准则对职工罚款的会计分录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职工的罚款要分为两种情况:

因职工工作失误,造成直接损失,可以直接冲减管理费用,或相关损失科目

dr:应付职工薪酬

cr:管理费用等

只是职工开小差,迟到等,没有直接损失,把计入损益的工资做反向分录

dr:应付职工薪酬

cr: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

第五篇:新会计准则下的处理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5000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率) 贷:坏账准备

5000 2,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6000

贷:应收账款

6000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6000

坏账准备

6000

保证每年坏账准备余额为:当年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率。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坏账收回

A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B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即: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是两回事,坏账准备是针对往来款项计提的,而资产减值损失是针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计提的,不可能对一项资产即计提坏账准备又计提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是可以转回的。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2007/07/21 19:13 由于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科目作了较大改变,本文试对新会计科目体系中除涉及金融和生物类特别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相关科目作一比较分析。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类科目主要有:①资产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②负债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③所有者权益类:“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④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⑤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

这类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将“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是合理的。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材料采购”科目,制度中“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而“材料采购”科目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损益类。其他业务成本,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发生和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这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销售费用,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科目相比核算内容减少。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应收票据: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一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第二,制度规定,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规定只要是预付账款均可计提坏账准备。第三,科目的位置由原来放在坏账准备之后调整到坏账准备之前。

坏账准备: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计提基础由制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扩大到对全部的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等。第二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又收回,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第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不再是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和账龄百分比法,而是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资产负债表日这些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因为,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份额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份额不调整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份额则将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权益法)。第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改为“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第三,将制度中“被投资单位因增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按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第四,未对因改变持有目的而重新分类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

固定资产:本科目增加了两个核算内容:第一,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在本科目核算。第二,固定资产原价中要考虑弃置费用的内容。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在建工程: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先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期末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第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度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度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XX工程)。第四,设置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明细科目,取消了“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三个明细科目。

工程物资:取消了“预付大型设备款”明细科目,并且未明确规定其预付款该如何处理。

无形资产: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发生了如下改变:第一,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核算。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先归依在“开发支出”科目,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则转入“无形资产”科目。第三,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为可以合理确定年限的在受益年限内摊销,不能合理确定年限的采用减值无形资产,这样更能够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规模及摊销情况。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长期待摊费用:本科目取消了以下项目:第一,开办费,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第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则在发生时直接让入当期损益。

2.负债类。长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改变是:第一,借入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第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而不是按借款本金和实际利率计算。

应付债券:本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变化是:第一,将“溢(折)价”明细科目改为“利息调整”明细科目。第二,计算每期利息费用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票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三制度规定,发行可转抽象公司债券应单独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发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债券进行账务处理。新会计准则规定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第四,债券到期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改变:制度规定直接冲减应付债券就可以了,但新会计准则指出如果“利息调整”科目有余额还要调整“财务费用”、“制度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长期应付款:增加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制度将专项应付款定义为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拨入时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则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新会计准则规定,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才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才能转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预计负债:新增了资产弃置义务的核算。由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或油氯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本科目新增了以下项目:第一,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第二,因购股票在冲减实收资本的同时增加“库存股”。

资本公积: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应采用交易当日即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汇率或近似汇率,不产生折算差额,因此取消了“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明细科目。同时,也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明细科目。

盈余公积: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4.成本类。制造费用: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核算,而制度规定在制造费用核算。

5.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而新会计准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采用按应上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计价。

营业外收入: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原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政府补助等。

管理费用:本科目新增了以下项目:第一,企业生产车间(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核算;第二,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原计入管理费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等统一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五、将同类型的科目合并

周转材料:包括了制度中“包装物”和“低值易用品”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第一,包括了制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其他应交款”核算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第二,新增原来不作为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发放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和股份支付。

发出商品:包括了制度中“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也就是核算商品已发生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

应交税费:包括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河道维护费等。

六、取消和新增的会计科目

1、取消了一些科目。①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②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其核算内容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由“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③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是持有至到期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他短期投资应作为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不再计提减值准备。④应收补贴款:其核算内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⑤自制半成品。⑥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委托贷款、待转资产价值。⑦已归还投资:其核算内容转入“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核算。⑧补贴收入,其核算内容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⑨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表中未单独设置这两个科目,但是在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时提到,如果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也可以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⑩递延税款:其核算内容转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核算。

2.新增了一些科目。(1)交易性金融资产;(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投资性房地产;(7)长期应收款;(8)未实现融资收益;(9)未担保余值;(10)累计摊销;(11)商誉;(12)递延所得税资产;(13)交易性金融负债;(14)递延收益;(15)递延所得税负债;(16)租赁收入;(17)库存股;(18)研发支出;(19)工程施工;(20)工程结算;(21)机械收入;(2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另外,还新增了共同类科目包括“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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