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论文范文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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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金融机构论文范文

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演化博弈分析

摘要: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普惠金融体系最新发展的重点,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农村金融供给的重要力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客户资源、经营业务等方面虽然存在利益冲突,但在资金、信息和技术领域则有广阔的合作空间。通过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双方之间的策略选择、影响因素以及演变轨迹,研究不同情形下复制动态系统中的局部均衡点,并从降低合作成本、开创收益增量、协调收益比例这3个角度提出促进双方长期稳定协作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 普惠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演化博弈;策略;建议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中心环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新常态下的有力支撑。当前,农村金融仍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薄弱节点,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理念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采用“存量式”改革模式,通过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和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4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 591家,贷款余额9 079亿元。此外,据《中国日报》调查统计,截至2014年10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 171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7 279亿元,其中各项贷款4 635亿元,农户、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92.4%。从总体上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生力军。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是一种将低收入人群、微小型企业考虑在内的金融服务,强调要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广泛的、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从而改变大规模弱势群体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的现状。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还有很大的差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虽然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资本的外来性、企业本身的逐利性和农村贷款的高风险性,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目标偏移倾向。以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也未能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作用。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撤离农村,导致农村综合性金融服务匮乏;另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已经逐步市场化,服务“三农”的力度明显不足;此外,农村地区由于客户资源有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争夺地盘的现象,影响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也有各自不可取代的优点,如何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是当前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难题。特别是在发展普惠金融成为新的时代主题条件下,解决好农村金融机构在有效定位、职能分工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显得至关重要。

1 研究综述

关于普惠金融问题,国内学者从如下3个方面进行了研究。(1)对国外普惠金融发展情况和相关经验的介绍。焦瑾璞阐述了普惠金融的含义和特点,并介绍了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在普惠金融方面取得的成绩及相关经验[1];范秀红从成本收益的市场化原则、动态激励的贷款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国外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成因[2]。(2)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情况。王婧等根据中国银行业数据,运用变异系数法在确定权重的基础上构建普惠金融指数,对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3];许英杰等将我国普惠金融实践分为公益性小额信贷阶段、发展性微型金融阶段、综合性普惠金融阶段和创新性互联网金融4个发展阶段,并论述了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4]。(3)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谭文培指出,因普惠金融自身的特性,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因此要构建市场、政府、农村社区密切结合,能相互弥补缺陷的“三位一体”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5];吴国华认为,农村是普惠金融的主战场,提出要投资软硬件基础设施,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机构和客户的金融能力[6]。

当前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状况,包括客户满意、风险问题和运营绩效等方面。丁竹君等指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方面風险以及市场定位偏离政策目标、制度安排不合理等问题[7];谢琳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从经营的安全性来说令人满意,但是在盈利能力、流动性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8];王芹等采用排序选择模型分别对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满意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研究结果表明:就样本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户满意度不高[9]。

在当前发展普惠金融大背景下,强化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责,探索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将是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通过运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演化博弈模型,能够研究有限理性约束下双方合作与竞争的策略选择,分析均衡策略、影响因素及其形成机理,从而从创新产品、细分业务和明确客户等方面,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提出更有效的促进双方长期协作的政策建议。

2 业务关系与博弈过程分析

2.1 业务关系分析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都以农户或农村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以货币信用为主要业务,通过金融供给和金融服务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价值,同时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可持续经营。但双方也存在着互利协作和同业竞争的关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特定的农村区域为当地农户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由于特定区域内的客户资源是有限的,必然存在争夺客户资源方面的竞争问题。

双方同时存在合作的可能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客户定位、产品业务方面基本相同,但是在运行模式、风险保障、业务流程和社会形象方面又存在差异。因此,如何取长补短,互利共赢是双方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如图1所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在信息、地域和业务成本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农村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用度,并且拥有长期的客户群,双方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共赢。新型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资金、技术等支持,扩大影响力。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与新型金融机构共建业务平台,利用其经营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的优势以及信息、渠道等帮助,从而推出能够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特色产品和服务。

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合作方面的问题仍需加强,因此本研究在基于演化博弈分析的基础上,主张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入股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双方共建联合业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两者在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这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就可以在营运成本、管理、资金等方面向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帮助,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可以共享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资源,以此扩大其影响力。

2.2 博弈过程分析

假设博弈的参与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均为理性人且都会在给定的条件下作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决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分别有2个策略选择:协作和竞争。协作是指博弈的参与方对合作的预期收益持有积极的态度,愿意承担合作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切割有利益冲突的业务,明确业务分工和经营范围,并且对产品创新予以成本投入。竞争是指博弈的参与方对合作的预期收益持有保守的态度,也就是不能明确合作时的投入与产出,不愿意承担合作所带来的风险,或者对合作的预期收益分配持有争议,从而始终保持着现有的经营状况。因此,如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都选择协作策略,那么双方会获得协作收益增量;如果其中有一方选择协作,另一方选择竞争,则协作方会产生损失,竞争方则会产生合作信用和声誉的损失;如果双方都采取竞争策略,则各自保持正常收益。因此,对博弈的参与方而言协作则意味着对投入与收益的权衡。

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演化博弈分析

3.1 模型基本假设

(1)假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A)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B)双方均为理性人且都会在给定的条件下作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决策。

(2)A的策略选择集合设定为 S1={协作,竞争};B的策略选择集合设定为 S2={协作,竞争};假设A采取协作的概率为x,则采取竞争策略的概率为1-x;同样,B选择协作的概率为y,则选择竞争的概率为1-y。

(3) R1、R2分别为A、B各自的收益;如果双方就资金、技术、信息方面相互合作,会产生合作收益增量,设收益增量为r,α为A获得收益增量比例,1-α为B获得收益增量的比例;C1、C2分别为A与B在协作时的投入成本;如果一方选择协作策略,另一方选择竞争策略,那么P为对选择竞争策略方的合作信用、声誉的损失。

(4)U、V分别为A、B的收益期望。其中U1为A选择协作的收益期望,U2为A与B选择竞争策略的收益期望;V1为B选择协作的收益期望,V2为B选择竞争策略的收益期望。

根据上文博弈过程分析及模型的建立可以得出博弈双方收益矩阵(表1)。

3.2 演化博弈均衡分析

根据上述收益矩阵,A选择“协作”“竞争”2类博弈的收益期望值U1、U2分别为:U1=yra-C1+R1、U2=R1-yP。同理,B选择“协作”“竞争”两类博弈的收益期望值V1、V2 分别为:V1=xr(1-α)+(R2-C2)、V2=R2-xP。演化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往往是长期学习模仿、不断进行策略调整的结果,所以能详细地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群体竞争和协作过程中随机配对所进行的博弈问题。A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在不同的情况下,将上述2个群体类型比例变化的复制动态关系和稳定性在以x*=C2 r(1-α)+P、y*=C1 rα+P这2个比例为坐标的平面图上表示出来,如图2所示。

3.3 演化均衡渐进稳定性分析

根据Friedman提出的稳定策略验证方法,演化均衡的稳定性可以从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以符号J表示)的局部稳定分析导出。对F(x)、F(y)分別关于x、y求偏导得到系统的雅克比矩阵为:

对于离散动态系统而言,当且仅当满足detJ>0、trJ<0的条件时,相应的均衡点才是ESS稳定。因此,均衡点是否为ESS稳定将取决于rα+P-C1、r(1-α)+P-C2值的正负。下面将分4种不同的情形分别讨论各均衡点稳定性的状态,分别见公式Ⅰ至Ⅳ:

3.4 演化博弈结果分析

(1)在情形Ⅰ、Ⅱ、Ⅲ中,长期演化博弈后系统收敛于(0,0),即如果rα+P也就是说如果博弈主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群体的收益增量rα与合作信用和声誉损失P 之和小于投入成本C1或者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群体的收益增量r(1-α)与合作信用和声誉损失P之和小于投入成本C2时,长期演化博弈后双方都选择(竞争,竞争)策略。

(2)在情形Ⅳ中,由2个不稳定点B、C和1个鞍点O构成的系统收敛于不同策略模式分界线BOC,即当博弈状态位于区域BOCD时,最终演化结果将收敛于稳定策略组合(协作,协作),这是1种博弈双方共赢的理想状态;而当博弈状态位于区域ABOC时,最终的演化结果将收敛于策略组合(竞争,竞争),这是1种最不理想的稳定状态。图中鞍点(x*,y*)的位置需要尽可能靠近相图的左下角,即鞍点随机地、均匀地分布在图2所示的平面ABOC内,从而演化均衡稳定于点(1,1)的概率得以提升。

(3)参数初始值变化及鞍点O(x*,y*)位置的变化将导致演化系统向不同均衡点收敛,如表6所示。

随着C1变小,鞍点O向下移动,系统收敛于稳定点(1,1)的可能性增大;C2变小,鞍点O向左移动,系统收敛于稳定点(1,1)的可能性增大;r变大,鞍点O向左下移动,系统收敛于稳定点(1,1)的可能性增大;P变大,鞍点O向左下移动,系统收敛于稳定点(1,1)的可能性增大。参数α表示新型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协作后获得的收益比例,若双方就收益分配比例不能达成一致,则协作的可能性较小;反之,如果得到与协作程度相对应的收益,则趋向于采取协作策略。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可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均衡状态取决于双方合作各自投入成本C1和C2、合作信用与声誉损失P、协作的收益增量r及协作的收益分配比例α 。要使两者保持长期协作关系,关键在于减少投入成本,增加合作信用与声誉损失,提升双方协作后的收益以及合理协调收益比例。为了促成双方长期稳定协作,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立足比较优势,降低合作成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应立足于不同的组织特色和比较优势来开展双方合作,从而降低双方的合作成本C1、C2 。对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区域优势和贴近农户的信息优势,重点为农户、农村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优化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定期信用风险评估制度和信用循环激励制度。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应为农村中高端客户提供规模化、产业链的金融服务,采取打包贷款、联合贷款等形式扶植农村特色产业。

(2)开展金融创新,开创收益增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与以农业银行为主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开展能够满足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共同推广标准化的保险、理财、担保等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信贷市场的特点,深入挖掘产业链条、商品流通和服务提供等环节的参与者,利用相互之间的资金、物流和信息挖掘市场机会,设计出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此外,双方应积極推进汇兑结算业务、证券代理业务等多层次的银行代理业务,吸收多元化、高质量的客户群体,从而开创出收益增量r。

(3)协调收益比例,提高合作效率。收益比例α不仅与协作投入有关,还应该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风险相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会面对农村客户群体的信用风险、农业产业的系统性风险等问题,因此要强化合作所面临的运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并根据合作过程中承担的风险确认合作收益比例。应特别加强农村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确普惠金融的主体和职责以及合作双方的法律地位,制定统一协调的双层监管机制,提高合作信用和声誉P的处罚力度,减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使双方在信息共享的情况下,选择合作策略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1]焦瑾璞. 普惠金融的国际经验[J]. 中国金融,2014(10):68-70.

[2]范秀红. 国外普惠金融发展实践[J]. 中国金融,2014(22):71-72.

[3]王 婧,胡国晖. 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 金融论坛,2013(6):31-36.

[4]许英杰,石 颖. 中国普惠金融实践发展、现状及方向[J]. 西南金融,2014(6):28-31.

[5]谭文培. 基于“三位一体”视角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6(6):85-88.

[6]吴国华. 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32-35.

[7]丁竹君,尚 康.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问题与对策研究[J]. 农业经济,2013(9):44-46.

[8]谢 琳.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营绩效与发展路径分析[J]. 农村经济,2013(11):51-54.

[9]王 芹,罗剑朝.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以473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款农户的数据为例[J]. 农村经济,2014(8):62-64.

作者:张海霞 陈浩 张琳

第二篇: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

摘 要:金融市场又被经济学者称为资本融通的市场,是指资本供应者以及资本需要者两方经过信用工具的方式进行往来交易而融通双方资金的市场,即为金融商品交易往来的场所;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以市场为基础进行合理配置资本资金以及使用效率的前提下,以灵活迅速的方式将存储转化为投资的有效渠道。

关键词:中国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

一、中国金融市场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结构相当复杂,当今经济学家普遍将其分成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这两大类型。这两大类型又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子市场。其中,货币市场包括很多方面,其中金融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是货币市场相当重要的几个方面。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有两大方面:中长期信贷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其中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之间的贷款市场即为中长期信贷市场。而证券市场是经过证券的发行与贸易进行融资的金融市场,此中包含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以及金融租赁市场等。当今金融市场也存在着一定的优缺点。

先从缺点方面来看: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迅速,然而与西方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一一列举。

首先,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力。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过度依赖于政府,民间资本不突出显出死板僵硬,且在有限的各领域创新中,进展失衡。这都导致了金融资源效率降低,我国金融创新能力削弱。第二,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虽然目前,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与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还有一定的距离。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国家的政策落后,并且国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导致一些企业钻空子,插漏洞。第三,上市公司的股权及治理结构不周密。2006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上市公司关于股权和治理结构的很多问题已经被解决,然而过小的投资者比重,较大的国家股,法人股比重,使流通股过于分散,与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相违背。第四,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不足。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出入不断完善的阶段,关于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还不健全。因此,对于资本,信息,专业知识都相对滞后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在交易时,权益往往受到侵害。而目前,我国应适当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进行保护。

优势方面:即使我们国家金融市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三十多年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系朝着市场化方向的不断改革,我国金融市场建设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目前,社会金融体系的范围不断扩大,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广泛。它基本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工明确的市场体系,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地推进了金融市场的创新,迅速发展已有的创新产品;市场布局尤其是融资结构更为优化,直接融资范围有很大提高;金融市场范围不断加大,市场影响力和涵盖面也不断加强;金融市场改革进展顺利,呈向上结构发展。

二、金融机构改革

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只有一家,即承担中央银行任务又具体办理大部分银行任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金融市场得到很大改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金融机构30多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布置宏观调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的新型商业银行为主体,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外资金融机构并存的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新金融架构体系。

2.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此次在杭州举办的G2O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就世界经济展开重要讨论。我国的金融机构如何适应世界经济大潮,以确保可以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最重要的就是改革。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为使其平稳按照向上的轨道运行,金融机构改革成为三十多年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现状,应深入金融机构改革。

首先,应深入进行金融监管机制改革。众所周知,美国金融业监管及其严厉,我国也可以根据国情,将新兴金融机构纳入立法的范畴,以强化对于金融公司的监管。并以美国为前车之鉴,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美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广大人民的正常理财以及国家金融业平稳有序发展。防止系统性风险也是必须进行的,去年,中央提出了包括去杠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要求没有系统性的财务风险,出现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资产与负债期限错配严重,监管部门需要对此提高警惕。

其次,改进政府的作用。政府应将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税收,会计,财务等制度建立起来;也应将金融机构发展所面临的种种束缚解除;政府对社会金融机构的管制放松,不必要的金融发展条件予以去除,采用支持的策略使其建立正确的激励体制;稳步推行各种工具以利于形成市场定价机制,其中包括衍生的金融工具;针对评级评估会计确立明确的战略,使其既能考虑中长期市场发展和培育的需要,又能满足当前市场上的需求。

第三,应加快金融机构的创新。通过多样化,全面化,同质化这三方面进行市场金融组织结构创新,并使金融机构与其他业务领域结合,将以传统单一业务经营为主的金融机构转变成提供全能的服务的金融企业,使不同机构逐渐趋同。70年代以后,几乎所有大型商业银行均向连锁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发展。此举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同时增加经营效益,以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品种。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敏锐。

第四,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大力支持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区域性专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挥典当行业的作用,使其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大力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鼓励符合相关条件,自身具有经济优势的地方法人以及金融机构尽早申请上市。同时,积极引进外资,完善金融监管机构设置,加强建设地方金融服务管理机构。尽早和相关部门联系,推出合理的共同协调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方案,服务于社会金融市场。

第五,有效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国家通过加强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从而引导金融机构使其稳健经营,切实改进流动性管理和信贷管理方式,注意保证将金融市场的预期稳定,建全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方式以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及水平。加强跨市场金融产品的监管协调和风险监测,加强交叉性以促进社会各类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工具的协调高效有序地向前发展。国家应该采用综合措施来维护社会市场金融稳定,将存款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扎实做好,守住底线,坚决不让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保证金融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第六:新型金融机构应建设金融业新格局,拥抱“互联网+”。随着互联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终端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词汇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并以蓬勃之姿迅速发展,对传统金融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当今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新型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采用“互联网+”的新型金融模式,推动自身企业转型。使企业适应世界潮流趋势,发展更好,建立需求导向的创新路径,使中国金融市场充满活力与生机。

第七,建立与农村新金融相得益彰的金融体系。推出适应农村和农村新经济发展的治理结构。当前,村镇银行的收取存款的渠道狭窄,业务范围受限,如一些银行卡业务及国际贸易结算等业务在村镇银行是不能进行的。截止2015年底,中国大约有500家村镇银行,其中大部分村镇银行里还未形成独立的IT系统,这使得新产品研发的速度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村镇银行应积极面对挑战,主动适应新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如引进民间资本,探索员工持股等制度安排,深耕农村市场,做有特色的“精品银行”等。在公司治理上,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村镇银行相关章程,有效行使出资人及股东职责。相关领导也应该尊重其独立经营权,坚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原则。

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是关乎国际民生的大事,追溯历史,我们坚持改革开放,积极面对当前经济局势;方眼世界,我国应积极改革,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面临的挑战,以创新思想,发展理念,使我国金融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人们安居乐业,生活富足。

作者简介:曹博焮(1996- ),男,辽宁省锦西市人,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

作者:曹博焮

第三篇:金融机构交叉性金融风险分析

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概念,业界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而交叉性金融风险概念则是2017年1月在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由银监会官方首次提出,随后交叉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业内广泛关注的对象。交叉性金融风险是多种风险交织组成的混合型风险,相较于传统的单项业务,风险交叉传导性路径多,风险隐蔽性更强,风险集聚程度高,风险损失难以估量,易引发“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严重可导致“明斯基时刻”的发生。本文主要针对交叉性金融风险的概念、特征和成因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分析。

一、交叉性金融风险的概念分析

交叉性金融业务及风险,当前在业界和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结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一般定义是:一项金融业务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信贷业务等两个以上业务产品,或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集团客户的母子公司等两个以上参与主体,或跨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大宗商品市场等两个以上金融市场。而金融机构在跨业务产品、跨参与主体、跨金融市场办理业务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即为交叉性金融风险,是以通道叠加、期限错配、信用转换以及增加杠杆等形式累积的多种风险。

二、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特征

交叉性金融风险是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多种风险共振的结果,具有易交叉传染、隐蔽性强、风险聚集程度高、难以计量预防等风险特征。

(一)交易链条拉长,环环相扣增大交叉感染风险

交叉性金融业务呈现跨市场、链条长、交易对手多元化等特点,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在各金融机构和市场间快速扩散。如此庞大的业务规模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资金链断裂,市场会骤然收缩,这种“乘数效应”往往立竿见影,且杀伤力巨大。跨业务产品风险相互交织、跨参与主体风险互相传染、跨交易市场风险相互传导,杠杆效应在扩大收益的同时,也将成倍地放大风险,而且风险事件发生后,金融机构往往缺乏及时有效的措施去应对相关风险。

如,近年来,违约债券的数量和金额迅速攀升,特别是2018年度,违约债券121只、1184亿元,均是2017年的3.5倍,信用债踩雷的概率大幅上升。而债券市场违约数量和金额迅速攀升,可通过债券回购业务跨市场交叉传导至货币市场,对持券金融机构带来信用风险。

(二)交易结构较为复杂,风险隐蔽性增加

交叉性金融业务通过通道叠加、层层嵌套,风险往往难以穿透。产品嵌套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交易结构设计需求、增加资产配置可选择范围,一种交易行为一般可由多种交易手段达成,由于监管对不同的交易手段的合规性规定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能够达到规避监管规定、节省资本、少提拨备、规避信贷额度控制、扩大业务量等套利目的的交易手段。与此同时,通道叠加也存在交易透明度较低、风险传导路径隐蔽性强等诸多问题;不少投资类产品仅依赖于产品说明书对投向进行调查,未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存在产品实际主导方存在刻意隐瞒具体投向的道德风险。

(三)风险传导多元化,但风险集聚程度高

风险集中程度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和资金流向领域。一是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交叉金融业务普遍存在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等问题,导致本应传递给投资人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长期以来不论产品端是否保本、资产端是否发生风险,银行基于应对声誉风险等角度考虑,基本均按预期收益兑付,导致本应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即使是代销产品,由于基础资产实际是银行提供,银行属主导方,风险并未从银行体系转移出去。

二是风险集中于特定领域。交叉性金融业务投放在政府类、房地产类客户一直维持着较高比例,也包括产能过剩、中低风险市场杠杆投资等高息领域。其中政府类客户是营销的主要对象,主要原因是政府类客户具有政府信用背书、拥有丰富衍生资源等优势。当前,政府类客户及房地产类客户融资受政策限制、资金募集困难等多方面因素掣肘,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窄,发展受到限制,表内外资金的大量涌入,显著推高了实体经济杠杆率,降低了债务透明度,在增大信用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政策风险。

三、交叉性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一)交叉性金融业务规模庞大,涉及交易主体多,缺乏统一的监测体系

随着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上升;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风险偏好下降,金融主体都偏好短久期、低风险资产,因此利差空间受到较大压缩。为调整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业务转型,综合利用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等通道,尤其是着力发展资管领域。2018年,隨着资管新规等新政执行,监管日益趋严,整个市场的资管规模有所收缩,但存量体量仍不可小觑。另外,各金融机构出于规避资本、风险拨备、贷款规模等原因开展资管业务,资金往往投向非标、权益资产和限制性领域,业务透明度低,部分实质为银行信贷业务出表,造成对社会融资规模、贷款增速等重要指标的准确统计难度加大。目前我国资管行业尚未建立统一的综合统计和完备的监测体系,用于管控业务发展和风险变化情况。

(二)混业经营的模式和分业监管的体制存在偏离;监管规则的不一致,催生监管套利现象

目前我国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基本采用混业经营模式,但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还是分业监管体制(银监会和保监会目前已合并为银保监会)。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各金融监管部门仅对本领域的资管业务进行监管,监管规则存在差异,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以跨行业、跨市场特征的交叉性金融业务钻监管漏洞,为规避监管规则而进行的监管套利现象突出。我国银行业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监管政策的变动对经营影响较大,银行规避信贷指标、资本管理等监管规则的冲动一直都在,博弈从未停止。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资产、权益性资产为例,银监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该类资产做出严格要求;而其他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的限制相对较少,造成银行用理财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通道来投资股权、发放房地产等行业信托贷款的现象普遍。

(三)交叉性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存在难度,期限错配隐藏流动性风险

一是交叉性金融业务由于存在通道叠加、层层嵌套,导致底层资产信息不透明问题较为突出。2018年,资管新规对于多层嵌套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最多嵌套一层”的规定对资管业务的惯例做法形成了约束。虽然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但囿于狭义嵌套内涵的局限,在创新冲动勃发的资管领域,多层嵌套仍存在一定操作空间。二是长期投资对接短期资金,期限错配潜藏流动性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完全做到一对一的匹配,在目前募集短期低价资金,通过滚动发行对接长期高收益非标资产的情况下,实际运作存在较大难度。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96.05%的理财产品期限在 1 年以内,但配置资产如“非标”期限以 1 至 3 年为主。一旦银行理财产品连续发行能力下降或金融市场发生波动,或是项目融资方兑付困难,将引发银行的流动性危机,甚至通过交易链条传染至其他金融机构。2018年资管新规对期限错配作出了严格限制,但如何在2020年底过渡期结束前消化存量的大额非标资产仍是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议题。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作者:朱小平 吕陈萍 沈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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