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工业管理局

2022-09-04

第一篇:国家煤炭工业管理局

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根据新疆科源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新疆拜城怡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怡泽煤矿安全避险系统专项设计说明书》中所设计内容提出如下意见:

1、安全避险硐室的位置确定不是很合适,应考虑避险位置能否服务五年以上的要求。

2、在目前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在还没有进行审批《安全避险系统专项设计》的同时,无法实施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诸项工作。

3、若实施该项工作,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要求,监理公司的确认无法确定。

4、在实施该项工程工作的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现场服务。

5、目前我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为KJ70N型监控系统,还未通过国家安全认证,是否具有为安标志的产品。但至今未与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实现二级联网。

6、在设计第23页综合考虑部分中,仅考虑矿井产量小,巷道断面小,煤价低、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差,企业经济压力大,没有考虑矿井地质灾害情况,不符合要求。

7、设计中未对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及装置、供水施救系统及装置、通讯系统的设备布置情况进行说明,设计后未附避难硐室施工蓝图、安全监控系统图、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图、供水施救系统图、通讯系统图。

8、设计中硐室排气管为手动阀门,不能控制硐室内外气压差,一旦室外压力大于室内压力时,室内废气不能排出。

以上意见妥否,望请贵局给与批示。

拜城县育英矿业有限公司怡泽煤矿何志强

2012年11月7日

第二篇:新安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文件

新煤[2009]95号

新安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新安县煤矿2009年12.2安全生产

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

今年12月2日,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第二个“安全生产警示日”。为警示全县煤矿不忘事故教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12月2日在全县煤矿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新安的和谐快速发展创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刻反思事故教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三、活动目标

通过12.2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使全县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四、活动时间

2009年12月2日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

12月2日上午9:00在新安县云顶煤矿召开由全县煤矿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届时与会人员要统一穿工作服、佩戴矿帽参加会议(每矿不得低于25人)。

(二)全县煤矿12月2日停工停产

2009年12月2日全天(零点班、八点班、四点班),全县所有煤矿停止一切施工活动,只允许通风排水。当天下午要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宣誓和矿工家属座谈活动。

(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内容及要求

1、各煤矿要成立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结合矿井自身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到位。

2、各煤矿要在矿区摆放不低于4块(长2.5米,宽1.5米)安全宣传板面,悬挂6条以上安全横幅。

3、下午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宣誓大会,讲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矿井危害情况、矿井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分区队、分班组针对:本矿的安全现状;对矿井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下步工作如何改进等开展讨论,各煤矿要将讨论结果收集、分类、整理,制定出下步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每位职工要同所在矿井签定安全承诺书。

(四)12月2日,包矿县领导要参加所包矿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县局将成立三个督察组对全县煤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不力的从严于以处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新安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11月26日印发

第三篇:煤炭工业管理局绩效考评工作总结

20XX年XX地区煤炭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20XX绩效考评指标工作任务安排和要求,地区煤管局认真结合指标内容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XX年1至10月份绩效考评指标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效能建设会议,传达地区有关会议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考核奖惩。

(二)积极建章立制,落实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为确保效能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日常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效能建设,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转变职能,推行首问负责、岗位责任、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效能监察中心,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效能建设以多样化的形式深入开展。健全网络,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科学、规范、严密、有效为目标,不断完善和落实效能监察体系,继续健全和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了效能建设合同,将效能责任落实到人。聘请了 4名效能监督联络员,加强效能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基层,为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关系煤炭改革发展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方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效能建设“四个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相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

(四)开门纳谏,真查实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地方经济、工作效率等 8 个方面进行收集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仔细查找,对问题原因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的剖析。

(五)加强教育,完善监督,提高意识。由于单位人员少,业务量大,在个别同志中,仍存在服务观念淡薄、机关效能不高现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今年共组织政治理论学习9场次,参加学习72人次,通过学习,提高大家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为达到制定的效能建设目标,加强自律性教育,强化廉政建设和监督手段,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效能建设期间,开展了树行业新风,加强纪律教育的学习活动。为进一步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对过错责任实行追究制度。加强机关效能监督,设立了监督小组,对机关人员的工作和行为进行监督。

二、日常重点工作总结

XX地区煤管局在绩效考评内容中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切实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20XX年上半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地区安委会的指导下,地区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煤矿安全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努力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继续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截止目前,全地区煤炭行业职责范围内共未发生伤亡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良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平稳。

(二)加大煤矿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新煤行管发〔2012〕9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1、加大已达标矿井检查,逐步提高煤矿瓦斯治理能力。

2012年巴里坤县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斜井和二号立井已通过瓦斯治理达标验收,均已对检查出的38条隐患进行了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将瓦斯治理检查纳入日常安全检查中,作为常态检查,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2、督促未达标矿井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瓦斯达标体系建设。 20XX年确定巴里坤县朱家煤矿、新疆天顺矿业公司巴里坤煤矿和鑫源煤矿三家矿井为达标矿井。以上三家煤矿严格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方针,保证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好、井下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进一步建立完善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

20XX年9月23日至25日对天顺煤矿和朱家煤矿的达标初验并将验收报告上报自治区煤管局,待自治区煤管局检查验收。鑫源煤矿由于2011年“7·7”顶板事故井口已封闭,目前处于关闭状态,正常生产时间不足8个月,不符合达标验收要求。

三、工作创新点和亮点

(一)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通过效能建设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学习法律法规对各种腐朽思想和诱惑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使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二)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查摆问题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寻求化解矛盾、迎接挑战、突破困境的办法和途径。不仅有忧患之心,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具有解忧之行,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推动煤炭行业发展。

(三)服务大众的思想更加牢。通过效能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一是坚持了群众观念,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自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四)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结合廉政教育,把监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明显转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变化、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增强了自身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增强了为地区煤炭行业建设献身的精神。

四、日常工作难点

(一)人员紧缺问题。地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人员严重不足,与煤炭工业大发展的形势很不相适应,对正常履职增效产生消极影响。

(二)项目核准问题。除巴里坤县银鑫120万吨/年煤矿项目外,其它在建项目均存在核准手续不全等问题,给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带来很大压力。

(三)矿权重叠问题。由于重能、中煤等企业煤矿项目矿权与中亚华金钠硝石矿权重叠,煤矿项目探矿权至今未办理,直接影响地质报告的评审及各项前期工作,进而使后期工作推进困难。

(四)国内经济持续不景气,能源需求下降,钢铁、有色金属等重工业产品价格连续走低,特别是焦煤的需求减量更加明显,导致库存量增加,同和煤矿和明鑫斜井已停止生产,人员放假休息。

五、日常工作薄弱环节

(一)理论学习还存在薄弱环节,学习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服务意识、人员素质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

(二)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保证效能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要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自查,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在职工素质、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等方面的良好风气,以良好的领导作风 推动单位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从而促进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四是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做到完成工作目标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双赢。

第四篇: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九)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无证经营的企业。

2、加快各县市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在建,阜康市在做规划,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本地注册。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从事煤炭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在我州注册独立法人,我们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成本地注册。今年我们协助昌吉市1家企业、呼图壁县2家企业将注册地分别由乌市和五家渠市变更到**境内。目前全州只有神华1家企业虽然在我州成立了独立的法人企业,但未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我们正进一步督促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进行运作。

4、为了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10月初我们及时到准东地区调研,了解用煤企业对南部山区配煤的需求,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

(十)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4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1、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16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在17:00之前向州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使各级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有效指挥和决策处置。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各县市及煤矿企业,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了煤炭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各县市在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目前,州煤炭局共出煤炭工业信息简报65期,刊发各类信息152条。

三、党建、精神文明及纠风等工作

在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州煤炭局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进12下一页

第五篇:**旗煤炭工业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改善行政管理水平,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权力,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依法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系统内部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机构和受委托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旗煤炭局负责组织全局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各自的行政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并接受旗局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五)便民、高效原则。

第六条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和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一)实行行政管理权动态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具有的行政权力建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的设定、增加、变更、转移、取消等必须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设定、取消或变相增加、扩大、转移。

(二)健全行政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以及局机关各队、站、室工作职责及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当标明承办岗位、相关接口、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相对人权力和投诉举报途径等,并在单位办公场所公示。行政管理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变更。同时明确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监督办法等,并在办公场所及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公示。

(三)建立完善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按照上级明确的职能职责,凡属方针政策性项目,全局性问题,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

(四)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工作规则,规范行政管理行为,防止交叉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推诿扯皮、逾期办理等现象发生。明确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压缩事项办理时限,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 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严格落实《**旗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办发〔2008〕8号)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因执法失误、执法过错造成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撤销或变更的,其责任人(包括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及集体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予以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规定在给予行政赔偿后对责任人进行追加赔偿。

(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时受理和定期组织收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局机关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政行为的反映,并及时处理纠正。将社会投诉率和满意率作为评估局机关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工作效能的依据。

(三)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运用效率,强化财务监管、审计和复核,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依照《**旗煤炭局内部机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等工作效率、效果进行效能评估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第八条 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综合考核、过程性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及社会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与当年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甚至失职、渎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办法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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