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警务室制度范文

2022-06-28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警务室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学校警务室制度范文

学校警务室工作制度-警务室工

作总结

警务室工作制度

XX中心小学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提高校园有警时间和有警密度,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我校开展建立校园警务室的试点工作

一、搭建校园警务室的工作平台

采取“三个一”的形式,即成立一套人马,成员由社区民警、消防民警、交巡警、刑警和校保卫科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设立一个牌子,即在校园内专门腾出一个办公场所作为校园警务室;建立一套台帐,专门设计了一套校园安全保

卫工作的台帐,记载开展校园工作的工作记录。校园警务室的建立,为公安机关与学校共同开展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搭建起一个有力的工作平台。

二、健全校园警务室的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我校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次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分析和一次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三、落实校园警务室的工作措施

安排治安民警、社区民警、交警、消防警和刑警根据各自职责,定期研究校园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隐患和突发问题。对校内外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定人定时划区域,由各社区民警组织联防队员在学生上下

学、晚自习时间段进行徒步与车辆交替式巡逻,防止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案件发生;针对学校附近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不良娱乐场所,由消防警对其进行查处、取缔,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屋、旅馆的管理,为在校师生营造了良好的校外环境。警务室工作职责

警务室工作职责

http:///wenda/thread?tid=2d33266ec3db3dd8 社区和驻村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担五项职责任务,即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

开展群众工作: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有关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

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向居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组织安全防范: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

密的群防群治网

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维护治安秩序: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型事案件提供线索。4.学校警务室工作制度

学校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保障学校国有财产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内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1、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和决议,在分管校长和政教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得空岗。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要存档在遇到火警、盗警事件时,要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警戒和必要的应急工作。

3、工作报告制度。经常向学校通报治安情况,分析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安全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注意观察经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情况,遇到疑点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事宜,要认真、细致盘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及分管校长报告。

5、建立校门出入证制度。各种车辆、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如家电类、家具类、设备类、建材类等,对携带以上物品进校后还要带出的,由门卫办理带入物品登记,待出校时凭登记手续放行。对从校内携带上述物品出校的,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

6、出入证由政教处统一印制,由经批准的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安全管理

员对收回的出入证按月装订,上交政教处存档备查。

第二篇:学校警务室相关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驻校民警任副组长,总务主任或保卫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学校保卫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校园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四、岗位值守原则。警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警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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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校及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作案嫌疑人时,应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

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扑救并做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处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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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 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做好台帐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2、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 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 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 - 3 -

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 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 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视察人员在校门口下车登记进入校园,车辆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 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 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 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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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警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监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

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写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

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严加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拾破烂者进入校园。

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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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巡逻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治安巡逻制度如下:

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

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前和课外活动等时间对校园内外进行巡逻,检查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逻人员要对每天的巡逻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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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学校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 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警务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行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证明条,警务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证明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警务室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警务室室,待离校时领走。

2、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警务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 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 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警务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 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 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警务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 警务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警务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 警务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警务室保卫人员职责

1、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防器材有专门负责人。保证消防器材的作用,做到无火灾、无案件、无事故。

2、坚持门卫制度经常化,常年有人值班,坚持作好值班记录,重大节假日坚持日夜有人值班。

3、严格控制化学药品管理,做到化学实验有专人负责管理化学药品。不发生任何伤害事故。

4、在教导处的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通过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5、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内骚扰,禁止摊贩进入校内叫卖,不准小孩进入校内喧闹玩耍,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防止坏人混入校内偷盗破坏。

驻校民警职责

1、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2、负责指导制定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督促学校警务室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负责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负责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检查消防监督条例贯彻情况,负责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制定全校防火建设规划。

7、负责指导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8、负责指导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负责指导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积极开展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制度

为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我校内部安全保卫值班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不到不能离岗。

二、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来客要认真询问,热情接待,并如实做好登记。有事要请假,并请人代班;特别是节假日,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三、有事应向有关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负责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楼门,下班后应对校内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要服从学校主管部门领导、遵纪守法,完成学校及相关部门临时交给的任务。

六、如发现有拿学校物品出门的要检查,验明批条,否则扣留并向上级报告处理。

七、不准社会闲散人员在校门外逗留,更不准进入校内,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上岗时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如玩牌、电脑游戏等)。

九、准时接听电话,及时传达信息和上级相关通知,因不在岗漏接电话造成一切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保卫人员在学生放学、回校时,必须在校门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现非本校人员在校门口逗留应及时将其请走,以保证校园安全。

十一、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及相关档案管理。

学校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制度

学校出入登记管理制度是针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和物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生上课期间外出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严禁任何班级私自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活动,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组织教师负责。

2、在上室外活动课时,教师不得擅离岗位,要时时关注学生安全,不得要学生做任何有碍学生安全的事情。

3、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外出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出校,并作好记录。

4、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5、班主任要每天两次(早读、下午开始上课时)清查人数,及时追查无故未来校学生。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巩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室、办公室、校长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第四篇:村警务室,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警务室工作制度

1.警务公开制度。社区(驻村)民警应向辖区居民告知警务室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法:有关警务事项的时限、质量方面的承诺;监督、举报途径;在警务室接待群众的具体时间等。

2.情况通报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向辖区居民通报本辖区发案情况。每月向辖区居民通报一次本地区治安形式和多发案件的种类,重要案情应及时通报。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3.工作报告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半年向辖区党委、政府及村两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工作情况反馈制度。社区(驻村)民警对辖区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属职责范围内的,应于一周内将工作情况反馈居民本人;属职责范围以外的,应及时上报和通报有关部门,并告知居民本人。

5.治安检查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月对警务区内的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内部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6.巡防工作制度。社区(驻村)民警要走村庄,深入单位和村民家中,详细登记了解实有人口、行业场所、出租房屋等情况;物建信息员,掌握工作对象和高危人群的现实表现和动态;对发案的单位、居民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

7.联系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月与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联系一次,互通情况,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指导搞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8.警民恳谈制度。社区(驻村)民警警民恳谈每月不少于一次,内容以了解解决辖区群众最关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治安问题为出发点,征求社会意见,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自身服务与管理水平。

9.开门接待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周接待时间应在警务室的显著位置对外公示,并向派出所报备。公示后的接待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由辅警人员先行接待,开具(居民办事预约单),交由社区民警及时办理。

第五篇:警务室安全制度

创建平安校园展板标题

1、创建平安校园人人参与 构筑和谐家园从我做起

2、平安是福 安全长伴

3、校园是我家 人人维护它

4、创建大平安 促进大发展西乡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事关每个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发现不安全因素,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必协调和争取各方面力量,以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各个组织负责人是本组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本组织的安全职责。

三、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分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工作,每月会议不少于一次。

四、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视频监控室等专用教室的实验员、管理员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使用后,管理员要关好门窗,关断水电;平时,实验员、管理员除督促师生安全操作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学校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脱岗,对校外来人要加强询问并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总务处要经常巡视学校水电设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务处负责人是学校水电安全的责任人。师生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落实各项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制度。校舍安全监管员为总务安全工作责任人,做好全校校舍、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经常巡视校园、校舍,发现疑点,及时组织力量解决。

八、教导处要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要求,严查教师上课迟到、缺课、早退及课间管理缺失等问题。积极查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教育热点问题。

九、安全保卫处应加强安保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和保卫,落实门禁制度和值班制度。协助主管领导制定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各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信息报告工作。

十、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好检查,做好学生的上下学安全,组织教师做好值周执勤及安全、纪律、卫生检查、考核、讲评工作。与派出所、综治办一起整治恶少问题和校内品行不端学生内外勾结、敲诈勒索现象,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调处学生与学生,家长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十一、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学校将按照《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西乡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鼓励全体师生共同抓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 学校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校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同学校对个人的业务考核挂钩进行。

二、学校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校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同学校个人评优、先进班集体评比挂钩进行。

三、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安全考核成绩优异的教职工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安全工作不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四、学校安全工作“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主任重视安全工作;

2、经常进行法制和“三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4、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在校内外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认真做好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3、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或在灭火、抢险、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做出一定贡献;

4、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保卫学校安全和维护正常秩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5、认真履行执勤值班和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

五、对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抢险救灾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经校长批准,给予物质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

六、有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后果和态度给予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罚款、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取消评优、取消晋升职务、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防范措施不得力,违反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隐患既不报告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

2、因失职发生火警、水灾、中毒、爆炸、暴力伤害、疫情蔓延、踩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的;

3、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4、贪生怕死,见死不救,不敢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放纵犯罪分子,造成严重后果的;

5、安全管理人员、执勤值班人员因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重要文件资料、现金、票证、贵重物资损失的;

7、对治安保卫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在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8、知情不举,包庇犯罪分子或对案件隐瞒不报的。

七、对值班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疏于检查、督促,发现隐患不报告请示,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对有关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不执行本细则,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章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九、将各部门、各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各班主任的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班级一律取消本评先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西乡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文明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主要责任人,安保处主任和班主任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安全教育周(开学第一周)或安全教育月(开学第一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积极争取各种机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以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西乡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十不准”

一、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护卫,保安和门卫不准缺岗,不能空岗,校门口不准离人,校园不准离人。上学时保安、巡逻教师必须佩戴标志,提前1小时在校门口及左右两边50米范围内巡察,疏散过往车辆和群众,引导学生进入校门。放学时,保安必须提前20分钟到北门后两边街道巡察,疏通学生放学通道,确保学生放学的平安、有序。

二、值周教师必须服从值周带班领导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提前1小时在校门口值守,迎接学生到校,疏散门口交通,中午不准离校。放学时,及时到指定执勤点履职,放学后清查校内滞留学生。任何教师不准放学后留学生在校补作业或干其它事宜。执勤时佩戴好标志牌。

三、学校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校门由门卫负责管理,不准出现随意开门或开锁无人管理现象。每天早午开门时间由当周值周带班领导根据师生到校人数情况决定。西大门在学生上学期间严禁开启。

四、校园中非学生上、下学时间,大门上锁关闭,不准随意开启。师生出入必须持出门证由门卫放行(学生出门证由班主任签发,教师由刘校长签发)。学生在校期间任何人不准私自开启校门。

五、上班、上课期间全体教职员工不准会客。家长来访必须提前预约,征得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不得进入教学区,因私来访人员谢绝入校。放学时接学生家长只能在北门外等候,不准家长从北门进入。

六、各年级段放学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准超过10分钟。1—3年级教师认真组织学生在指定的位置等待与家长交接,不准与家长交谈学习等与交接无关的事宜。4-6年级教师必须将全班学生送出校外,教师不准脱离岗位,忽视对学生的监管。

七、各班教育好学生不迟到、不早到、不缺勤、不逃学。对早到学生要批评教育,不准在校门口或周边逗留。来早学生由值周教师集中在校内,组织进行教育活动,并向班级通报,进行班级考核与评比。

八、“谁上课谁的课间谁负责”(含眼保健操),下课间,上节课教师在本班走廊及楼梯口巡察,负责学生安全疏导,不准以任何理由脱岗。负责大型集会、早操等全校性活动楼梯拐弯处管理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认真值守,不得擅离职守、随意离开。

九、“谁上课谁的课堂谁负责”,上课时科任教师必须先点名后上课,对缺勤学生必须弄清去向,情况不明的要告知班主任。室外课,未到学生必须由班主任出具缺课学生名单交科任教师,各班不准私自留学生在教室写作业或其它场所玩耍或逗留。

十、全校性集体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早操、升旗、校队会、集会等),全体教师必须准时、积极参加,不准缺席,不准迟到早退,或干与此无关的事。 西乡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师生员工有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督促学校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以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本校的(包括师生在校外的活动)有责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学校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等的责任外,学校校长、副校长负有领导责任,将视责任性质予以追究。

第四条:学校安全网络分为三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辖区业务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教研站等组织负责人为该组织(包片片区)的安全责任人,分别与学校校长或者分管副校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教研组长、食堂管理员、校舍管理员、图书仪器室、教职员工等相关安全责任人,与中层部门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第五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有责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力的;

2.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效上岗证或存在影响安全工作的病症的; 3.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 4.对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 5.未有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或保留现场的; 6.发生事故瞒报、迟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 7.存在其他与事故发生直接有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学校将对事故的预防、发生和处置等全过程进行分析,对有责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形式为:

① 期末考核,评先选优、晋升职称一票否决; ② 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③ 异地交流、调离本校 ; ④ 辞退一切工作;

⑤ 报上级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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