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买卖协议

2022-08-05

第一篇:小区车位买卖协议

小区车位使用协议

XX小区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

甲方: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号:证件号:联系电话:车牌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万绿园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使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使用车位号为。

二、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4年 01月14 日起至 2014年12 月31 日止。

三、 车位管理费:

1、费用标准:XX元/年。

2、缴费时间:每年1月1日前缴纳当年车位管理费用。

3、车辆出入卡第一张为免费赠送,遗失、损坏补办 20 元/张。

四、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停车场和车辆管理制度,并实施管理。

2、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卫生保洁和日常保养。

3、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设备检查、维修。

4、对进入小区内的车辆进行引导、指挥,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劝阻,对拒不配合的乱放车辆在取证后可以进行移动。

5、若车库进行维护、装修或改造,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车位进行临时调整,或临时改变出入及通行路线,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6、对没有出入证的车辆有权拒绝进入本小区。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和车辆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协调和引导;

2、一车一证,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卡),因出入证(卡)丢失或损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公众通行和公共安全。

4、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逾期不缴将被视为放弃车辆出入权。

5、乙方在使用车位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因占用、堵塞行车通道、消防设施、公共区域等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相关责任

1、甲方负责小区内车辆秩序的维护及按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证(卡),不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

2、本停车场为公共场所,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驾驶人员离开车辆时,应关好门、窗,取走车上全部贵重物品以及各类证件,不应将重要物品、证件、钱财放在车内。甲方不承担车内一切物件、财物的损失责任,由于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车辆被恶意破坏的,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后应谨慎驾驶,遵守限速规定,避让行人和车辆,发生车辆刮蹭等事故时,依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车位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拥有坐落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车库,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该车库。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车库交付

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的利益。在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独立的处分权利,该车库的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该房产)

2、 甲方保证该车库能够顺利过户到乙方名下。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第六条,乙方可以要求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子日其十日内返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

2、 甲方在能够协助乙方办理更名之时,因甲方原因或者房产部门的原因,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相返还房产和乙方支付的手续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小区地上车位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小区地上车位只允许本小区业主租赁。

二、 车辆情况: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业主资料:姓名:_________ 房 号: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三、期限及付款方式

租用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

付费标准及方式:

1、收费标准:

车辆停放服务费:50 元/月/个;

2、签协议时一次付清全年费用。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规定,对小区车位实施服务。

2、对车位设施设备进行运作、维护、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转正常。

3、车场秩序,疏导管理车辆,保持小区车位的卫生清洁。

4、依据《物权法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规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5、甲方有权拒绝未持有效证件或出入卡的车辆进入小区。

6、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根据《规约》中的规定,对欠缴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客户,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7、乙方逾期1个月仍不缴费的,甲方有权视为客户自动退租;甲方将拒绝其车辆进入停车场。同时甲方有权将此车位租予他人。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向甲方交纳车位租金,本车位按整计费,不接受空闲时间退费的申请。

2、客户需将“蓝牙卡”置于车内风挡左侧,进入小区后,车主应关闭远光灯自觉将车辆放于规划好的车位上,保证停车位的卫生情况良好,禁止鸣笛,小区内限速5公里/小时,小区内消防网格线严禁停车。

3、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公司制定各项规定。乙方无论是续租还是退租, 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便甲方统筹安排。

4、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包括车辆盗抢险等在内的各种保险),对车辆及车内物品出现的丢失或损坏自行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无赔偿责任。

5、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将车位使用状况的变更及时通知甲方。

6、特别提示:乙方只可将车辆停放在安排好的小区内车位上,严禁无故占他人车位或占消防通道停车。乙方未按规定停车、行车和不合理使用车位的,甲方将采取劝阻、警告、制止等措施,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五、附则:

1、租赁期未满,小区临时车位需要整体规划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车位时,本协议自然终止,如有剩余租赁费,甲方需及时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

其他责任。

2、车位使用人不得将车位转租第三方,如有此情况经查证属实,甲方将有权收回车位,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租用期满后,本合同作废,乙方须重新与甲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

3日

第四篇:车位买卖协议书

车位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车位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友好区友好办事处友好委组40平方米建筑面积车位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圆整 ;即人民币小写2500.00元整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额房款,大写贰仟伍佰圆整 ;即小写2500.00元整 。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第五篇:预售停车位买卖协议

第一条 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 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 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 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 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 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 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 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 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 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 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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