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2022-07-26

第一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一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居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掌握本社区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本乡内,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1、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社区委员会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的作用,协助社区民警、组织社区巡逻队、小区门卫、治安志愿者以及社区内的其它力量,建立辖区的治安防控组织,通过开展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各种形式的防范活动,采取人防、物防等措施,共同维护社区治安,防范不法分子、邪教人员违法滋事。

2、开展社区安全创建活动。社区把创建“无案件社区”、“平安社区”、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向前推进。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标准,努力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

3、进行流动人口管理。要建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社区居委会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办理暂住登记,核查暂住人口身份证明,定期核对暂住人口。还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其他落脚点的管理,因此,流动人口管理的好坏,对社会治安有很大的影响。

4、开展对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发挥社区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优势,为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对刑事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使其安心工作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二、 群防群治队伍现状

(一)乡专职治安巡防队伍

为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我乡机关工作人员中抽调骨干,组成了32人的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党委政府统一发放经费补贴,设立值班备勤室、巡逻器械室,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主要负责:

1、负责辖区巡防执勤,对辖区的交通主要干道、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和易发案地段进行定点巡防控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3、向公安机关提供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民警盘查;

4、了解掌握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辖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社会动态;

5、对辖区各行政村、双管单位、居民区开展值班巡防,立足辖区,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服务;

6、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加以化解,并做好稳控工作。

(二)村居治保会、调委会

全乡15个行政村分别成立15个治保会、15个调委会,每个治保

会和调委会分别不少于3人,全乡共有15名治保会成员,15名调委会成员。治保会主要组织治安巡逻,维护好村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协助公安部门,保卫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调委会主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排查本村的矛盾纠纷,并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调处化解,做好稳控。

目前各村治保会、调委会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问题: (1)是村级经济薄弱,村治保会、调委会人员工资报酬相对较低; (2)是部分治保会、调委会人员存在“怕得罪人,怕麻烦,怕报复”思想的影响,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三)村专职巡逻队伍

全乡60个行政村共成立了15支村专职巡逻队,每支队伍由不少于6人组成,统一发放经费补贴,负责夜间站岗巡逻。加强村义务巡逻队建设,组织夕阳红护村队,负责白天的巡逻任务,构建巡逻覆盖率 100% ,一天24小时不间断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四)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

广泛发动老党员、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团员、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成立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做到:查找划定区域内有影响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依法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积极完成安全保卫、清理整治、抢险救灾等重要任务。

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成效

我乡长期重视抓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和群防群治工作,效果明显,刑事、治安案件逐年减少。今年以来,刑事、治安案件为零,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我乡地处县城边缘,南与依兰县城隔江相望,北与伊春市、铁力市交界,东与汤原县、香兰农场毗邻,西与通河县接壤。乡域总面积1008平方公里,共设15个行政村、42个自然屯全乡5641户总人口22489人,人口流动性大。乡镇及村两委充分认识到农村治安和调节工作的重要性,从2011年起,就加强了群防群治和调解工作。实行“四长”责任制群防群治,即村长、片长、组长、户长责任制;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后又实行“五防”,即农户自防、邻里互防,十户联防,警民共防,院坝联防,每个院坝和十户各设中心户主1人,全村划分为7个联防片,组建了一个有10人的摩托车义务巡防队,1个报警点,群众参与率达70% 四群防群治总结

我乡围绕区、街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抓稳定,保发展,促和谐,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全民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到各单位场所及沿街店面检查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对无物业小区消防通道进行整治,严禁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我们还与居民签订消防公约2000份,发放治安宣传品200份。我们在努力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做好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由于经费的限制,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相对薄弱,现有保安人员7人,安全员1人。针对现有情况,我们通过跟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并达成协议,采取每周三次和我们社区巡逻队员一起联动巡逻。另外,由社区民警为队长,社区主任、治安主任及协管员组成的巡逻小队,每周二次带队巡逻,以增加群防群治责任意识和保护地方居民安全。

为了提高群治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群治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群治的整体法律观念,社区利用多种形式来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如利用班组长会议,巡逻队员例会,居民会议大力宣传和发动群治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勤转、勤看、勤查活动,如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不断强化群防群治管理的同时,我们也注重巡逻队员的素质教育,增强巡逻队员的责任心。

和谐社区就是人们群治能够安居乐业,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的坚强保障,为此,我们也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减轻发案率。由于我们社区外来人员多,针对这种现象,1月初,我们由每周二次查外口增加到每周三次入户清查外口,了解外口进出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以便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我们要让治安工作在全社区范围内形成人人关心,大家重视的良好氛围,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努力探索解决社区各种矛盾的新办法和新经验,为社区经济腾飞,人们的安全做出新的举措。

第二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我乡的群防群治的人防组织比较健全,物防设施落实较好,技防建设基本普及,整体防范能力较高,没有突出的治安防范、控制和管理死角。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群防群治队伍现状

(一)构成、数量及特点

建立了以7支队伍为主力的群防群治队伍。为在全乡形成多层面的大综治格局,我乡主要抓了7支队伍的建设,保证群防群治有充足的力量。一是建立了治保会,在27个村、居委会、卫生院、信用社、邮政所、3所学校设立治保会,按要求配备保卫干部和专职人员,目前全乡内共有治保会34个,102人。组织群众,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和堵塞不安全和隐患和漏洞。•二是建立了专职治安巡逻队。以居委会为依托,成立2支治安巡逻队,共9人。采取白天和晚上轮流巡逻,且采取不定时巡逻制,尤其加强小区楼院、学校周边等地方的巡逻,确保一方安全。三是建立了民兵应急分队,全乡共2支民兵应急分队,40人。开展巡逻守候工作,在克服防范断档现象,减少犯罪空隙,及时发现和抓获犯罪分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四是建立了守楼护院队伍20人,积极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参与值班防卫,较好地实现了“路、街、门、店、楼、院”联防联动。五是健全了246名综治维稳信息员组成的信息网络,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暂住流动人口、社会闲散人员的秘密监控,以及犯罪线索、治安线索的搜集,保证了治安和矛盾纠纷信息畅通。六是组织平安建设志愿者120人,在本乡开展治安巡逻、应急救援、义务消防和法律知识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活动。七是其他群防群治力量130人,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调解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安驾驭能力。

(二)工作方式及成效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好了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联防联治,发挥好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组织联保户自防自治。健全治保会、调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力量、健全组织、建立规范,督促定期召开治保会、调委会会议,抓好群防群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场镇、单位、学校周边安保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督促建立健全内保机构,调整充实保卫力量,制订完善防范制度,切实加强场镇、单位、学校周边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

我乡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和群防群治工作,效果明显,刑事、治安案件逐年减少。目前,我乡群防群治队伍协助开展法制宣传15次;协助开展综治工作32次;协助开展调解工作63次;协助开展帮教工作12次;组织参加“7.17”抗洪抢险,发动群防群治力量290人次,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治安巡逻守护280人次。

(三)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及经费保障

长期以来,为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和长期稳定,我乡大力倡导人民群众自发的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手段,把群防群治与社会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行为,健全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2010年,加大对综治专项经费和群防群治经费的投入,为平安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对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报酬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日常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进一步整合群防群治资源,争取了最广泛地预防和发现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可靠社会力量,为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尽治安管理责任和义务的治安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主要是少数村对群防群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有的村治保会、调委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管理体制不规范。对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与保障脱节、业务指导与管理脱节的现象大量存在。三是经费保障不稳定。存在经费投入与保障不足问题,有的甚至难以保障工作正常运转,造成群防群治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人心不稳。由于经费短缺,群防群治人员的医疗保险等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四是专职防范力量发展不平衡、素质参差不齐。五是大部分群众参与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热情不高、意识不强,不敢主动与身边的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不愿为公安机关的打击防范提供线索,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社会治安与我无关”。六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群防群治队伍存在人员数量少、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现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与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工作极不相称。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社区群防组织,加强社区、治保会和义务巡逻队多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

3、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中受伤、致残人员要给予妥善治疗和安置,对在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牺牲人员的家属要给予抚恤。

4、加强对重点单位、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超市的治安巡逻,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净化教学育人环境。

第三篇: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

初探

----盘县普古乡综治办

在农村地区实施治安群防群治,是中央政法委经过长期调研、认真总结、慎重考虑后制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全民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重要体现。积极推进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有效开展农村群防群治工作,对弥补农村警力不足,维护村寨、社区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工作模式正在全国范围得到迅速推广,各项相关政策措施正逐步落入实际,因时因地、各具特色的各种群防群治活动蓬勃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日趋成熟和完善,群防群治的强大功效正在逐步发挥。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和不足,一些矛盾和困难始终难以解决,尤其是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该项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

就笔者所处地区而言,上级下拨综治工作经费有限,本级财政长期紧张,客观上还无法依靠政府支付来满足农村群防群治工作经费需求,因此,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将是我们长期面临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困难。迫于这种形势,各级政法部门、众多政法工作者不得不认真思考农村群防群治经

1费保障的办法和出路,希望能尽快找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可行之道。结合工作实践,我想就此问题谈一下我个人的粗浅看法,仅供参考。

一、努力拓宽筹资渠道,保障经费来源。可以考虑从三方面筹措资金:(一)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政府配套一定资金,具体可以按实际需要合理考虑金额分配,也可按人均定数分配,比如按人均2元落实,体现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的重视,负担不算重,应该是可行的。

(二)努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筹资,按照“取其自愿,重在参与”的原则,不实行硬性摊派,不限定数额标准,靠宣传动员,激发企业、厂矿等社会经济实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全民创安的热情,争取和鼓励其主动出资。

(三)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尝试从受益群众中适当收取一点点经费,作为资金来源补充,此举可按几种思路操作:按各家各户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确定具体金额;按各户人口数平均收取;动员群众主动、自愿捐助,成立基金会等。无论什么方式,都要周密考虑、谨慎执行,通过耐心动员,号召群众自愿出资,乐意出资。不可人为加重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避免激起对抗情绪和导致不和谐因素产生。此外,还可以考虑,向保险机构购买有偿服务,群众自发花钱买平安;以村为单位,自发出资成立专职护卫队等等。总之,建立以“政府出一点,企业捐一点,群众凑一点”为主

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来源机制,我认为是可行的。

二、制定办法,规范使用,加强监管。对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应设立基金会,有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群防群治经费管理办法,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的划拨使用程序,强调该经费只能用于专人专事,着力避免资金遭到挪用和流失,确保专款专用。

三、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在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的管理过程中,应将各项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至少应该包括各项收支金额、具体用途、经费去向、相关票据证明,常规信息公布应按周报、月报、年报落实,结合临时性公布和重要开支特别公布,建立健全经费公开机制,确保出资方及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监督,争取群众最大程度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坚持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共商共议,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乐于探索,勇于实践,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可行性方案,才能努力走出一条健康和谐、富于特色的地方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新路子。

普古乡综治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第四篇:益门工业园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调研报告

基层群防群治队伍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一支基础性、群众性治安力量。长期以来,我工业园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平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益门社会治安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努力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这是新形势下确保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一、益门工业园群防群治现状

(一)群防群治队伍的构成、数量及特点 益门工业园群防群治主要由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巡逻队、兼职巡逻队、保安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守楼护院队伍、综治维稳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组成。

(二)工作方式及成效

严要求规范管理。一是明确管理部门。专业保安服务队伍、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和治安信息员队伍由县公安机关管理,其中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综治特派员

由当地综治办管理;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由团县委管理;看楼护院队伍由乡镇、村(居)委会管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专业保安服务队、专职治安巡防队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统一着装、统一装备,持证上岗。其他4支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教育培训。三是严明岗位纪律。分别明确群防群治队伍的职责任务,严禁执法执罚,严禁欺压群众。对违反禁令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当前群防群治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样化不够,难以满足社会需求。我工业园群防群治队伍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单一经营为主,除了公安机关直接掌控的辅警队伍、专业保安公司管理及部分企业单位自建的保安队伍、一些乡镇组建的平安中队外,绝大多数为基层综治组织管理的义务性巡防队伍,总体来说形式比较单一,作用发挥有限,难以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保安服务,不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安全需求。

2、专业性不强,难以应对复杂情况。群防群治队伍大多为群众自发参与的松散型组织,这些综治义工多从事看家护院、安全巡逻等基础防范工作,由于缺乏专业训练,一般只能起到安全提示、营造声势的作用,缺乏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制止能力,存在着“业余巡逻队伍对付专业小偷”的尴尬现象,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事实上,不少

乡(镇)村组的义务巡防成效不够明显,未能有效遏制案件多发势头。

3、保障力不足,难以承担艰巨任务。我工业园群防群治队伍普遍缺乏经费保障,多由不拿报酬的综治义工组成,业余奉献的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不可能全天候、经常性开展工作,难以避免因力量、精力不到位导致防范的疏漏。一些乡镇(街道)聘用的平安队员虽属职业队伍,但薪酬也普遍较低,而且缺乏工伤保险等与风险职业相配套的待遇保障,存在着明显的后顾之忧,一旦造成因公伤残等事故很难善后。

三、推进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大力倡导群众性的治安巡防。群众性治安巡防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应最大程度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珍惜基层群众参与看家护院的积极性,并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引导治安积极分子有序开展治安巡防活动。尤其在城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及广大农村社区,更要通过大力组织群众性治安巡防队伍弥补社会防控能力的不足。主要应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安全宣传。可以由社区组织热心公益的社区老人等治安积极分子组成“夜呼队”,利用人们下班在家时段,以巡更的方式提醒居民注意防火防盗,并以简明扼要的顺口溜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二是治安巡防。由

社区民警组织居民积极分子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打造声势挤压犯罪分子作案空间,增加居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邻里守望。通过开展邻里节等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融合,尤其要努力改变城市楼宇邻居互不相识的冷漠现象,物色热心公益的积极分子担任“平安楼长”,组织邻里之间相互守望共保安全。

2、精心打造专业化的综治义工。真正能够把无私奉献作为人生追求,并且具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毕竟是少数人。因此,应该坚持完全自愿、宁缺勿滥的原则,把那些具备专业特长的志愿者组织起来,形成专业化的综治义工队伍,开展治安整治、安全防范、社区帮教等专项工作,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好转。针对目前的治安现状,可以有重点地组织以下队伍:一是巡逻守候义工队伍。将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志愿者组成专业巡逻队伍,受公安机关直接指导和调动,以现场发现并抓获作案嫌疑人员为目的,在案件易发部位和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守候。二是专业反扒义工队伍。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挑选体能素质较好的志愿者,经公安机关专业训练后组成反扒队伍,由民警带领在公共复杂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开展义务反扒,解决公交车等部位扒窃案件多发的问题。三是心理矫治义工队伍。物色具备法律素养及教育学、心理学等

专业知识的志愿者组成帮教队伍,对劣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和思想帮教,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动因,促进社会和谐。四是秩序维护义工队伍。招募志愿者进行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相关培训,组成秩序维护义工队伍,协助交警、城管等部门维护日常交通和社会秩序,并在节假日旅游旺季维护车站、码头及景点治安秩序并为游客提供咨询等服务。

3、积极组建职业化的社会保安。各级政府有责任为公众提供保安服务“公共品”,应该根据当地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组建一支职业化的保安队伍,遏制多发性案件、减少犯罪空间,切实维护公共部位的治安安全。同时,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看不见的手推动保安市场建设,并通过规范行业管理促其有序运作,为社会提供不同类型的职业化保安服务。具体来说,可以组建以下职业化保安队伍:一是发展壮大平安队伍。各级政府应拨出专项资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4050”等符合条件人员组成职业化的“平安大队”、“平安中队”,落实待遇保障,规范运行机制,由综治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机关提供业务指导,在辖区重点部位开展巡逻守候等保安工作,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组织区域联防队伍。在工业园区、商业街区、娱乐场所、大型市场等财物集中、治安复杂的区域,在自愿的前提下募集资金统一购买保安服务,按“谁出资、谁得益”

的原则,提供有偿保安服务。三是规范物业小区保安队伍。针对目前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责任模糊不清的现状,应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建立统一的持证上岗、规范运作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安全权益。四是形成钟点雇佣保安队伍。引入竞争机制培育保安市场,推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为社会各界提供包括临时性保安服务在内的各种形式保安服务,满足企业单位或公民个人大型活动保安、特殊安全陪护、贵重物品押运等保安需求。

第五篇: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制度

群防群治队伍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力量,受当地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在治安防范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在责任区民警和治保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二、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当地的治安秩序。

三、发生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时,提供有关情况、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查破案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将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

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纠纷。

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彬江镇群防群治队伍工作职责

1、对公民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2、负责单位、辖区内的群防群治、执勤巡逻。

3、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盘查形迹可疑人员,协助公安面关堵截、查缉通辑的犯罪嫌疑人。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安全生产检查。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处臵突发事件。

6、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

8、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切实了解、掌握、报告单位、辖区内治安状况和社情动态。

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目的意义

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是反邪教工作中坚持预防在先、重在教育的一项战略任务。这项工作重在基层,贵在载体。加强村和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是立足基层、着眼长远、创新载体、促进反邪教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反邪教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源头治理、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和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力推动,狠抓落实,为党的十八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为“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何时提出的?

中共中央1979年8月在批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时明确指出,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和全社会的力量。绝不能就事论事,孤立对待,而应当同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与法制,搞好党风、民风,狠抓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进行。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

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一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范”?“防

范”有哪些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防”的主要特点:一是防范手段具有综合性。既有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也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通过防范解决的问题广泛、复杂。不仅包括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而且包括大量的酿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和条件。三是防范工作群众性强。防范工作的主体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参与治安工作的各界群众。四是防范工作主动性强。防范是遏制违法犯罪于萌芽状态的主动性工作和自觉行动,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

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臵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臵,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处,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抑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是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9、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

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群体性事件成因分析和办法

一、正确认识,准确把握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求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臵的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变化过程,大致有成因和潜伏、显现和激化、对抗和化解三个阶段。

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极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使矛盾性质发生变化。群体性事件往往有以

下一些特点:一是主体激愤;二是从众呼应;三是随机突发;四是幕后怂恿;五是手段越轨;六是危害社会。

群体性事件的诱发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二是部分基层干部的作风不民主甚至简单粗暴,以及贪污腐败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三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四是基层组织社会控制相对较弱,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目前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体制性因素;五是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造成的,也有因社会政治原因引起的;既有因客观诱因为主引起的,也有因主观需求为主引起的。但从众心理、逆反心理、泄愤心理和成见心理是造成群体行动盲从的关键,甚至某些积累性的突发群体事件还有复杂背景、历史原因或诸多的主观心理动因。

二、沉着应对,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

处臵群体性事件,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认真把握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变化规律,讲究方法,注意策略,综合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思想的、政治的手段,从根本上解决。

1.灵敏高效的指挥机构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前提。快速高效地组织起现场指挥部,集思广益,统一决策,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平息事件,是能否尽快平息事件的基础和前提。

2.加强信息沟通,取得上级支持,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政治保障。除必须与事发现场保持密切联系,随现场形势变化而变化采取措施外,还必须将事态发展的每一阶段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以争得工作的主动权和上级的支持,是尽快平息事件的精神动力和坚强后盾。

3.指挥靠前,严密组织,是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关键。作为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事态发展状况,

准确把握群众的心理和情绪,做到统筹全局,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处臵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恶化。4.审时度势,刚柔并济,是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策略。群体性事件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决定了现场处臵一般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要以做群众工作为主,策略上刚柔并济。必须靠见识、经验、观察力,对事态的发展变化做出准确判断,把握时机,大胆决策。“柔”主要是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不是优柔寡断;“刚”主要是态度鲜明,刚强果断,而不是刚愎自用。必须根据事态变化,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手段,做到刚柔相济,有利、有理、有节。

5.化解矛盾,铲除病根,是成功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标志。群体性突发事件可划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前期工作为化解苗头,中期工作为控制平息事态,后期为治理事件形成的根源。现场平息不等于事件得到彻底解决,而大量的工作还在后期,一方面对处臵工作要总结反思,另一方面要从深层次上改进工作,根除事件发生反复和引发其他问题的根源。一是加强宣传,讲明真相。宣传对象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宣传方法要讲究灵活性和策略性,宣传效果要达到群众思想的转变,这是处臵群体性事件必要的基础工作。二是攻心为上,依法打击。对一些涉嫌违法闹事者、幕后策划者,要通过边震慑、边引导、边分化,敦促涉嫌违法对象投案自首,同时对顽固分子要依法打击,严惩不贷,公开犯罪事实,促使其他参与者深刻反思。三是梳理归类,综合治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属正当合理要求的尽快加以解决,并遵照规章制度建立长效规范机制;属群众误解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三、积极预防,努力化解群体性事件

1.一定要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信访,真正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围绕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活动,把“治乱”与“治瘫”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农村后进班子整转力度,着力解决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3.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到热点问题比较多、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另外,要办好巡回法庭,加强民间调节等工作,起到现场说法的作用。

4.一定要下大力增强各级干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下大力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比如,不断探索和创建像村民事务代理制、基层决策公示会、民意咨询会、县乡干部现场办公会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新机制、新载体,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5.一定要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力提升全民小康社会建设整体水平。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改善民众生计的、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提升乡村和县域综合经济实力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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