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

2022-10-19

第一篇: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清单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提供材料清单

1、 企业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证明)特种

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防雷合格证}、行业上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电工、焊工、叉车操作工、吊车操作工)}。

3、 人员清单(姓名、岗位、电话)。

4、 安全管理组织名单及架构图。

5、 特种设备汇总表(包括有效的检验报告)。

6、 设备(设施)及物品危险容量统计表。

7、 经营服务的主要过程的流程图或示意图。

8、 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区域平面示意图。

9、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0、 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11、 消防器材清单。

注:企业需指定人员配合工作!

第二篇: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记录、台账目录

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需要的

管理制度、台帐、记录及其他资料目录

(供参考)

2013年6月编制

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需要的 管理制度、台帐、记录及其他资料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38项制度)

一、《规范》中第4.2项所要求的各项制度(必须建立)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

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

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4..1)

4、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4.2)

5、班组岗位达标制度 (4.2)

6、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3.1)

7、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6)

8、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1)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2.1)

1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1)

1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6.3)

14、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6.3)

15、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6.2)

16、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9.1)

1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1)

2

18、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7.3)

19、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0.1)

20、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0)

21、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8.1)

22、应急管理制度 (11.1)

23、事故管理制度 (12.1)

24、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3.1)

2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

二、《规范》中其它各要素所要求的各项制度

26、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2.2)

2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

28、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

2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

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规定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制度(4.1)

31、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6.1)

32、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6.2)

3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1)

3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7.2)

35、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7.5)

3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1)

37、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1.1)

38、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管理制度(13.1)

制度的制定宜明细不宜笼统,各个方面的制度要独立成篇,以便落实和检查

(二)工作台帐(总的台账有10项)

1、生产设施台帐(设备设施一览表、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台帐); 其中:

(1)设备设施一览表(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规格型号、材质、重量、生产厂家、容积、出厂日期、安装日期、投产日期、图号、价格等内容)

(2)特种设备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使用证编号、设备注册代号、定检日期、检验结果、复查日期等内容)

(3)安全设施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数量、责任人等内容);

(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静电等监视测量设备和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设置栏目应包括分类、名称、安装位置、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编号、制造单位、检定周期、检定结果、复检日期等内容);

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帐(主要包括防尘、防毒、空气呼吸器、防暑降温等设施,如冲淋器、洗眼器等;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校验、维护日期、更新情况、责任人等内容);

3、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记录发放和更换等情况);

4、消防器材台帐(包括标识类别、标识名称、单位、设置地点、设置时间、数量、维护责任人等内容);

5、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6、隐患整改台帐(应含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等项目内容);

7、安全检查台帐(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形式、检查对象、参加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8、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台帐(安全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安全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发生的费用等);

9、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厂时间、车间或部门、工种、培训学时(厂级、车间、班组)、考试绩[厂级、车间、班组]);

10、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包括单位、工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工龄、培训单位、考核成绩含理论和实作、取证时间、复审时间、发证编号等内容);

(三)档案(总的档案有9项)

1、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2、重大隐患档案(包括重大隐患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五定)、竣工验收报告);

3、特种设备档案(包括特种设备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注册登记证、定期检验检测报告等);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一人一档,可做成员工安全培训登记表,包括姓名、身份、培训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举办单位、考核成绩等内容);

5、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承包商开工前准备的确认和承包商表现评价、续用等资料);

6、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资格预审、选择,供应商续用评价和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等资料);

7、化学品档案(包括

1、化学品普查表

2、化学品建档登记表

3、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鉴别分类报告(若有)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非危险品的理化、燃爆数据和危害);

8、职业卫生档案

(包括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3、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报告),

5、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6、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台帐);

9、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包括

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四)计划、总结(总的计划、总结有8项)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公司及所有部门均应有计划,公司的计划应包括安全投入计划,当然安全投入计划也可单列);

2、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计划应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检修方案;

3、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可单列,也可纳入安全工作计划);

4、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也可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安全检查计划(每次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前,年初应有个总计划可纳入安全工作计划);

6、班组活动计划(可每季度制定);

7、隐患整改计划(方案);

8、公司及所有部门均应有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安全活动结束后也应有总结。

(五)应急预案及演练(总的有10 项)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可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合并,即可做成综合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5、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上级部门及协作单位签收记录);

6、应急须知向社会告知(如信息卡及发放记录);

7、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

8、应急演练方案;

9、应急演练记录;

10、应急演练效果评价报告;

(六)原始记录(有50项)

1、安全会议记录(安委会例会、安全员例会、生产经营调度会等);

2、厂、车间值班记录;

3、安全目标完成的考核记录;

4、安全责任考核记录(安全奖惩原始记录);

5、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价表(记录);

6、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价表(记录);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或报告)

7、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8、风险评价结果培训记录(以班组为单位组织的,可记入班组活动记录中);

9、年度风险评价(评审)及风险控制效果评审(检查)记录(报告);

12、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报告)记录;

13、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14、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

15、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更新记录);

16、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宣传、培训记录(在会议、班组活动记录中有也可以);

17、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传达的记录;

18、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每年至少一次);

1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评审记录;

20、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上岗前培训及年度再教育考试(核)记录;

21、“四新”培训考试(核)记录;

2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23、转岗、复工

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24、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须知培训记录;

25、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厂级、车间级);

26、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7、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识别记录(包括所有基层单位);

28、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报告(记录);

29、安全设施专人管理(检查)记录(可纳入安全员检查表、所在岗位负责人检查记录);

30、安全设施检修记录;

31、防雷测量校验记录(报告);

32、安全联锁装置试验维护记录;

3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承包点安全活动记录;

3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年度安全检查报告;

8

35、检维修记录(包括年度(月)综合检修计划、日常检维修计划的落实情况);

36、有关管理部门(如安全部门)对检维修现场检查记录;

37、作业许可证存根(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盲板抽堵、断路、登高、起重作业等);

38、作业风险分析记录(可与作业证记录合并);

39、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40、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41、变更(人员、工艺、技术、设施、机构等)申请及验收表(记录);

4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记录;

43、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定期校验及检查记录;

44、应急抢险与救援记录、防护器具使用情况记录;

45、应急救援器材检查维护记录(可放在专柜中,定期收集存档);

46、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检查维修记录;

47、各类安全检查表(记录);

48、隐患整改通知书;

49、隐患整改验收及实施效果验证记录; 50、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记录。

(七)其它资料(有20 项 )

1、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及推进过程相关资料;

2、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亲笔签名);

4、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有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

5、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书面文件;

6、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框图;

8、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10、安全费用提取的标准资料;

11、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12、生产设施建设“三同时”文件;

13、各种报警器、检测仪器的说明书;

14、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的技术资料;

1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16、多个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协议(可写入合同中);

17、生产设施拆除方案、风险评价以及报废验收资料;

18、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的资料(入厂证管理、培训教育管理、各种作业活动相关手续的管理、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安全联席会议管理、安全检查管理等);

19、职业危害申报表;

20、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含未遂事故)。

(八)安全检查表

1、各级综合检查表;

2、专业检查表;

3、季节性检查表;

4、日常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至少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等。

第三篇: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总结

裕华区安监局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区的商贸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商场超市、餐饮娱乐、中小型零售商店相结合的商业圈,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方便,同时,也给我区安全管理带来了压力,给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结合我区商贸企业实际,我区规范了企业管理,加强了安全生培训,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我区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安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区委、区政府对商贸企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区政府主管领导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指示,区安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统一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能,形成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合力。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为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深入落实,强化商贸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我区在商贸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商贸企业向区政府郑重承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商贸企业安全制度。我区为商贸企业提供了安全管理制度样本,指导督促商贸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关的

安全制度,并加强对商贸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为做好企业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日常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尤其是发挥办事处、镇和社区安监员掌握基层安全工作的优势,对所有商贸企业定期、逐家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改,使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和治理。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对商贸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督促企业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三是开展联合大检查。在每个重要节日和特别时期,区安委会都要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现场会诊,当场解决问题;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难管难处理的企业联合进行处罚和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重要活动,组织商贸企业和人民群众参与现场咨询、悬挂展牌、标语、收听广播、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社区创建,我区制定印发了《商贸企业

安全管理指南》、《小型企业应急预案范本》、《紧急医疗救护常识》等安全培训教材,先后组织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十小场所安全培训等40余期安全培训,培训商贸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3000余人,切实提高了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开展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商贸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进行检查,提高商贸企业的应急能力和从业人员的自救逃生能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加大对商贸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深入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商贸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和谐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商贸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篇:全区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

为遏制全区火灾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工商贸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一方平安。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

在全区工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同时,重点在工业园区、民营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五小”加工企业、危险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地毯式的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检查和整改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2、工商贸企业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

3、工商贸企业各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生产、储存其他丙、丁、戊类物品的厂房、仓库与居住、办公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4、未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存在出租、多产权的厂房或仓库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的;

5、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的;

7、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8、未按要求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没有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9、压力容器、管道没有定期检查、维护及检测检验;

1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启动整改工作的。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起到10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7月18日—8月12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迅速制订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用人人参与查、上下层层查、自查与互查结合、综合排查与专业排查结合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排查隐患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

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凡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消防和安监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督查检查阶段(8月13日—9月13日)

8月中旬到9月上旬,区安委会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通报。

(三)督促整改阶段(9月14日—10月14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区安委会在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局、江岸消防大队、区商务局、区经信局、江岸工商分局、江岸质监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区安监局、江岸消防大队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迅速成立本单位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督查、巡检、抽检等方式,加强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排查治理工作的突出问题。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做到“四个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与安全标准化创建结合、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与安全宣教培训结合。

(二)加强督查检查。

区安监局、江岸消防大队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突出重点,超前防范,及时督查。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对存在严重隐患威胁消防安全的单位,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法办的法办;坚决关停一批违法生产企业,查封一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厂房、仓库,依法拘留一批消防违法责任人员。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工作,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问题,对突发事件要迅速有效处置。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因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的扩大。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将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于7月27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检查、整改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五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商贸)[模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四)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五)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重大危险隐患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八)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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