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

2023-01-12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21—2022 年)

为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行风建设,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查范围

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妇保院。社会办医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三、巡查重点

(一)公立医院组织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涉及“三重一大”

等重大问题是否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是否明确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益性,确保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等工作上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是否健全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是否落实建设工作责任制,承担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加强政治建设,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行政领导人员是否按照《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参加培训,三级公立医院是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提升基层工作情况。主要看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情况,是否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生活制度是否完备。基层组织和工作是否全覆盖,实现应建尽建。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好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是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日活动。是否创新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是否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是否加强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是否建立主导、院长负责、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是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加强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否建立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

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规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是否有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主要看是否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行风组织架构,配备符合工作需求专职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形成与上级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是否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是否认真组织学习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是否落实廉政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发现典型案例并严肃处理,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

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是否在行风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是否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六加强”,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价格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价格管理系统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主要看是否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是否把廉洁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不准”规定的落地;是否按要求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

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主要看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核查医改各项主要指标、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工作情况。核查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特别是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情况。核查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

(三)运行管理

1.围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重点巡查执行各项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绩效考核制度实施的工作情况,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工作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依法执业;是否严格执行院务公开;是否规范建立产科质量安全办公室并有效运行;是否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开展医院感染防控,实施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儿童血

液病、恶性肿瘤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实施卒中中心建设,推进检验结果互认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体系;是否按照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及医疗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制度建设并贯彻落实。

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是否编制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预决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内部公开;资产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履职需要;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是否规范。

3.围绕法制规范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主要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院内法治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

管理办法》等新近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设备和基建招标制度和流程,有严格管理和审批程序。

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主要看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单位组织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是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是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 2 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并有相应支持制度安排。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财务内控情况。主要看是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是否在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实现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债务规模。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是否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中医医院巡查还要重点巡查《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部分中医药特色内容。

四、组织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每所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7 天,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和专科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天。采用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2021 年至少完成巡查任务的 50%,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属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相关医疗机构围绕本次巡查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减轻基层负担,此次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二)实地巡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巡查组,在医疗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进行,从孤立的、偶然的问题中寻找系统的、必然的问题。巡查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

(三)监督整改。医疗机构在巡查结束后 2 个月内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根据工作需要组

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 2021 年 1 月、2022 年 1 月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2022 年 6 月报送整体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加强公立医院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益性、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持续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聚焦问题整改。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通过巡查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认真总结分析医疗机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

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巡查纪律。各地要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各被巡查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不直接处理医疗纠纷及其他上访事件。各地要加强巡查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巡查程序,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要对巡查中发现的优秀榜样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对领导班子德才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或有重大失职行为的要按程序进行报告,作为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二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巩固和拓展医疗卫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结合我市医疗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目的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在新常态下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大型公立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卫生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巡查要求,扎实做好巡查工作。

通过在全市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以督导巡视助推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提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巡查工作专家库

结合沈阳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际,结合巡查工作内容要求,成立医院管理、疾控、科教、药械、财务、规划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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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院管理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

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9.积极与卫生信息平台及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积极配合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和异地就医费用核查,主动定期报送新农合就医信息。

10.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投诉管理。

11.落实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12.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1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14.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医院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密切合作,有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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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市中心医院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中央、自治区巡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院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重点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自治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对支部进行考核。

6.加强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我院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7.建立完善“禁止收授红包”相关制度,畅通投诉热线8363158,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

(三)医院管理。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 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及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完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 。

(4)是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事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 提供民主决策制度、重大问题由职代会通过决策的记录,其中专业性强的,有通过专业委员会资询论证的相关资料。 工 会

3.治理商业贿赂情况 安装反统方软件等信息化手段防范非法统方。 提供防范非法统方软件的相关资料。 信息科 王志发

陈文静 第二部分

贯彻落实“九不准”情况

3.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3)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 提供特需服务费占业务收入比例的具体数据和相关说明。 财务科 物价审计科

(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资料)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第二部分

贯彻落实“九不准”情况

3.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1)制定明确的医院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向全院公布;按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提供医院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近三年)、职代会通过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和文字资料)。有年度计划和工作计划检查评估的记录。 综合办牵头 人事科、器械科配合

(2)医院规模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内容。床位、人员、设备、诊疗科目设置符合三级医院基本标准; 提供医院规模、床位设置和诊疗科目设置的批文。 提供床位、人员、设备实际配置情况表。

王志发 9.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1)院领导定期接受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卫生政策及管理知识等培训情况; 提供院领导定期接受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卫生政策及管理知识等培训相关资料。 综合办

(2)医院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的办院宗旨、理念、观点和思路; 提供医院宗旨、理念、观点和思路相关材料(文字、照片、职代会报告)等。 综合办

(3)医院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医院改革与发展、医院管理上(医院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临床及医技科室行政主任); 提供院领导工作日志以及有关院长办公会议相关安排议程资料。 综合办

(4)医院领导班子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提供联席会议记录、职代会院领导班子测评表。 综合办 工 会 (5)医院领导班子民主办院意识,调动医院职工积极性情况。 提供常务议事机构议事资料、职代会、职工参政议政相关资料、为职工办实事的资料以及职工打分测评表。 工 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折占飞 10. 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1)建立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提供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有实施的相关记录。 人事科

11.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1)建立符合本院实际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行评聘分离,按岗聘用。 提供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记录及上述具体实施的相关资料。 人事科

(2)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提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档案。 人事科牵头

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配合

(3)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提供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制度和实施记录。 人事科 (4)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全院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1;重症医学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0.8: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2.5~3:1。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力资源配置的相关资料。 人事科

(5)医院贯彻与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提供医院贯彻与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人事科牵头 工会配合

12.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是否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提供绩效考核制度。 质控科牵头 财务科配合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折占飞 12.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是否实行按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 提供奖金分配考核相关资料。 质控科牵头 财务科配合

(3)是否有与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相适应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 提供客户服务中心等方便患者的相关等相关便民措施,以及分配考核资料。 门诊部牵头 财务科配合

(4)是否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提供招聘人员工资分配制度(工资与奖金等)。 人事科 王志发

张桂英 13.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1)贯彻与执行社会保障情况,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缴纳情况。 提供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资料。 人事科

(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合法权益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合法权益及相关政策落实资料。 人事科牵头 工会配合

(3)工作人员其他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提供相关资料。 人事科牵头 工会配合

王志发 14.围绕患者为中心,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体系,确保患者安全 (1)医院工作围绕“患者为中心”。 提供医院相关宣传资料、职代会报告相关内容以及实施措施。 综合办 (2)有健全的医院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提供组织机构框架、工作职责、决策执行机制、管理问责制。

16.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职代会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提供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相关规定文件以及主管部门和职代会对院领导班子考核结果。 综合办牵头 工会配合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16.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2)医院领导是否定期进行行政查房,研究医院管理的相关问题,并有相应记录; 提供行政查房制度、查房相关记录、整改措施。 综合办

(3)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发展规划或计划情况; 提供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发展规划。 王志发

折占飞 16.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4)院领导、科主任管理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奖惩措施落实到位,有记录; 提供院领导、科主任管理责任制、奖惩制度及具体措施和实施记录。每年年底述职考核、每月奖金挂钩等相关制度。 综合办牵头 质控科配合

王志发 16.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5)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 提供电子病历和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情况。 信息科 (6)与上级管理部门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及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及数据共享情况。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与异地。 提供数据资源共享相关资料、新农合实施异地报销的相关资料。 信息科牵头 医保科配合

17.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2)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提供不同类别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人事科牵头 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配合

18.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亮点和新举措。 (1)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难点; (2)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亮点; (3)医院建设与发展的设想;

(4)医院建设与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提供医院建设发展的难点、亮点、设想、思路和举措材料。 综合办

21.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 (7)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先诊疗,后结算”相关资料。 财务科牵头 门诊部配合

28.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1)医院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能切实履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领导和决策职能。 提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以及实施记录。 医务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33.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建立医疗安全信息平台;

(2)输血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系统建设情况。 提供确保医疗安全的制度以及相关实施记录(包括输血不良反应监测记录)。 信息科牵头 质控科、输血科配合 王志发

陈文静 第四部分 经济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1)建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上述制度及具体实施记录。 财务科

(2)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 提供医院设置总会计师的上级批文、院内会议记录、院领导分工等相关材料。 人事科 综合办

(3)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提供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相关文件。 财务科

(4)内部审计机构健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提供审计科设置文件及人员名册。 物价审计科

(5)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定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提供小金库专项治理制度及检查考核实施记录。 物价审计科 纪检监察室

2.全面预算管理。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提供预算管理制度和措施及实施记录。 财务科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提供预算管理体制相关资料。

(3)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议,查找问题,提出措施,落实制度。 提供预算分析会议记录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3.收入支出管理。 (1).收入管理

1)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提供收入报表。

3)加强退费管理,按规定进行退费审批。 提供退费管理相关制度、审批记录。 (2)支出管理: 1)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2)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制度; 提供相关制度及实施记录。 3)支出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挪用; 提供相关文件。

4)严格控制人员经费、管理费用支出。 提供相关支出费用文件资料等。 (3)收支结余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 提供相关材料。

4.流动资产管理。 (1)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银行帐户管理; 提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 提供材料 责任科室 王志发

陈文静 4.流动资产管理。 (2)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提供《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具体实施记录。 财务科

(3)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并做账龄分析,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提供相关实施记录。 (4)库存物资及药品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原则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加快资金周转; 提供药品、物资采购计划和点库资料以及物资和药品的管理制度。 财务科牵头

药剂科、总务科配合

(5)定期对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并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提供盘点对账记录资料。

5.固定资产管理。

(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实施记录。

提供固定

第四篇: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2019-2022年度)的通知》(桂卫医发〔2019〕49号)精神,为做好2020-2022年度我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范围和安排

(一)巡查范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二)巡查安排。按年度分批次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疗机构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自2020年1月启动,2022年6月中旬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三、责任分工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原则,百色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级二级以上医院的巡查工作及社会办二级医院;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的巡查工作。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自查结合实地巡查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

(一)全面自查。医院对落实公立医院党建、行业行风建设、医院运行管理(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法制规范运行、审计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二)实地巡查。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参与的巡查组,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三)监督整改。医院对巡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做好辖区县级医院的巡查任务并认真落实整改。

五、巡查内容

根据《广西2019-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表》(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委成立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各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拟受巡查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规范程序。我委将加强对巡查工作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各被巡查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巡查工作要求于2021年前结束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的巡查任务。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巡查工作方案(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文档)报我委医政医管药政科;

从2020年起,每年2月15日前将上年度巡查总结报送我委医政医管药政科。

(二)我委将于2021年内完成市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市二级社会办医院的巡查工作,名单见附件3。同时,2020—2022每年抽查1-2家县级医院开展巡查核对工作。具体巡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篇:福建省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15-2017年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的监管,做好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完善创新中医医院监管模式,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大型中医医院建设发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促进大型中医医院进一步坚持公益性,加强内涵和行业作风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二、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三级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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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查安排:省级中医医院的巡查由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实施;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配合做好辖区内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有计划、分批次按年度开展。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4天。20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医院负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巡查工作(指针对省级以外的其他三级中医医院)将尽量结合评审、评价等工作开展。因此,计划将2012年评审的医院安排在2016-2017年开展新一轮评审时进行巡查,其他医院安排2015或2017年巡查。计划每年巡查4所医院,具体安排当年另行通知。

三、巡查内容

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与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等工作要求相衔接,主要包括:

(一)反腐倡廉建设

1. 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 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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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 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 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 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2. 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3. 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按时完成对口支援、卫生应急、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 制定并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具备满足临床教学、培训需求的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承担在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接收进修人员工作,积极派出符合条件的临 — 4 —

床医师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面向全行业的学术活动和培训,注重师承教育。

5. 有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具备临床研究支撑条件和平台。针对临床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临床疗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

(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 制定并落实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成效明显。 2. 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办院模式,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

3.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药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配置合理,落实中医医师定期考核要求。

4. 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提高应用中医药方法解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的能力。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5. 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临床疗效显著,具有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 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医医疗技术应用达到规定要求。

7. 积极开展中医护理辨证施护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工作,病区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形成有中医特色的专科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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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开展2项及以上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服务,积极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和传统中药加工方法,并推广使用。

9. 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治未病”科科室名称符合规定,功能定位准确,区域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符合要求。提供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流程合理,开展服务效果追踪评估。医院重视“治未病”工作,在人员配备、收入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和倾斜。

10. 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医院管理

1.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开展诊疗行为,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2. 制定并落实符合中医医院特点,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 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体系,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4.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 — 6 —

的质量管理。

5. 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6. 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7. 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丰富护理服务内涵。 8. 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规章制度。

9. 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探索开展信息化医疗质控模式,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10. 建立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度,强化对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五)医院服务

1. 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35条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 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医患沟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巡查方式方法

(一)医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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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按照上述巡查工作重点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巡查细则,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现场巡查

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

(三)反馈

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撰写巡查报告,并经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或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

(四)整改

中医医院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国家中医药局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1.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部署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活动。

2. 组织收看国家中医药局有关部署、培训视频会议,组织学习巡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专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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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受巡查医院根据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

1. 中医医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2. 接受巡查的中医医院根据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提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三)现场巡查

根据巡查分工和具体巡查任务,由国家中医药局和省卫生计生委分别组建巡查工作组。国家巡查工作组专家从国家中医药局建立的巡查专家库中抽取。省级巡查工作组专家主要从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涉及反腐倡廉等有关内容的巡查,必要时从熟悉相关业务的医院管理干部中抽取。

巡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巡查工作组应当协调做好接受巡查医院的动员工作;对巡查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

(四)反馈整改

巡查报告经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或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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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收到反馈后30日内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五)总结交流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总结辖区内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结果,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指导督促巡查医院积极整改。

国家中医药局将结合巡查工作报告,对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情况进行总结,适时组织召开巡查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情况,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贯彻落实的,进行通报,并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解决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中医医院评价体系、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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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中医医院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中医医院要重视内涵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克服懈怠情绪,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要把巡查工作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重点专科检查评估等工作相衔接,统筹安排。

(三)严格纪律,查出实效

巡查专家要加强对巡查专家手册相关内容的学习和领会。巡查过程中,要严明巡查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各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查实查细。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各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积极探索,认真实践,不断总结完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常态机制,以此推动中医医院的能力提升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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