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计生惠民政策

2022-07-10

第一篇:妇幼计生惠民政策

落实计生惠民政策 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头区)

落实计生惠民政策

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近年来,我区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工作中采取了“抓两头、促中间、推动全盘”的方法,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城镇无业居民、农牧民和国有企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入手,通过政策宣传,制定实施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有效监督等手段,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由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由行政管理向服务主导、由重在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受到了尊重,感到了温暖,得到了实惠,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综合落实率显著提高,较好地维护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切身利益。

一、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整体工作取得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做到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和投入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领导,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做到了四个抓好:一是抓好一把手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区委、区政府听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计划生育 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在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各级领导层层抓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和提高。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头屯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制定了《头屯河区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金发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了奖励金发放工作程序,建立了“领证家庭基础信息”,严格按照“摸底登记、资料审核、资格确认、公开公示、集中发放”的程序,

促进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推进;三是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将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单位验收工作中,确保我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抓好加大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经费的投入。区委、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本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原则,优先保证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区委、区政府认真抓好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优惠资金的落实,共投入61.587万元,(其中:发放保健费33720元,562人;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58.215万元,包括205户2000元、70户1000元,自治区少生快富配套资金10.2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民领证家庭和城镇无业居民领证家庭进行奖励,兑现率达100%,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狠抓落实、确保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为使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计生部门结合宣传贯彻中央《决定》,采取开通“爱心热线”电话、发放奖励政策宣传品和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大意义和《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各级各相关部门出台的具体规定以及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了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各级领导进一步增强了落实计生奖励的责任感、紧迫感,有效促进了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使奖励优惠政策惠及每个领证家庭,我区有些企业不仅落实了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了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还制定了许多计生福利制度,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实行“二报销、二不变”制度,即对晚婚女职工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50%、住院报销50%;对符合晚

育条件、生育一孩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不变,享受福利待遇不变;铁路单位出台“一报销、一奖励、两照顾”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晚育条件、生育一孩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均统一参加独生子女保险,住院报销医疗费90%;对怀孕、分娩的女工给予照顾调换轻松、适宜工作岗位;对符合晚育条件、生育一孩后立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女职工照顾,允许休一年的产假;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退休职工,在退休后一次性发放3600元的奖励金。乌鲁木齐铁路局材料厂工贸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领导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总结了好的经验。

二是建立奖励优待档案,实行规范管理。为使各项计生奖励政策落实实现规范管理,形成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我区建立了4类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档案。即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档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档案、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户档案、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对象档案、农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及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金档案等,并明确专人管理,长期保存。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已经落实的奖励优待情况在档案中详细记载,以后的落实情况随时记入档案。

三是强化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均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和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加强对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过程的监督,并将其纳入各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精神文明的考核中,对完不成落实奖励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我们既有实践,又有收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强化和完善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和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把它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办法、投入资金、狠抓落实,保证了全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搞好优质服务,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区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受计生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欢迎。

(三)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我们加大了“依法管理、居(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驻区企业和齐抓共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有效地促进了我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新机制的尽早建立。

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辖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致使非公有制企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不力;

(二)辖区个体经营户由于缺乏相关措施保障,使得个体领证家庭无法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

平,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四规”,通过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与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的宣传活动,形成领导干部理解、关心、支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

(二)勇于创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新机制,认真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探索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的新办法、新经验和新举措,抓好综合改革项目的落实,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制、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

头屯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第二篇:“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

“313”计生惠民工程,即实施三项制度,落实一个文件,抓好三项奖励。具体内容为:

3—指国家“三项制度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指省上76号文件 (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6号)

3—指加分奖励、资金奖励、惠农政策奖励等三项奖励政策加分奖励:

①省内大学录取时加10分(2005年教育部对甘肃省高招委《关于上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请示报告》的复函(教学司函

[2005]32号)

②初中升高中、中专录取时加10分(省《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③事业单位招考加分(市、州制定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招考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总分增加10分以上)

资金奖励:

①特困救助 (2005省政府制定的《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甘政发[2005]44号)

②独生子女父母1000元奖励(省《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

③3000元节育奖励 (甘人口委知字[2005]39号文件规定)

④成才计划资助(市、州建立“成才基金”,资助考入大中专院校的“两户”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惠农政策奖励:

第三篇:落实惠民政策

关于对我市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的调研与思考

为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安国市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开展了覆盖全市所有涉农部门及抽查部分乡镇村庄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 惠民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一是相关单位对惠民政策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民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部分乡镇和村级领导干部对惠民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农村问题多,发放惠农资金过程中容易造成不平衡情况,在村级引起种种矛盾,于是就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发放,也没有进行广泛宣传,甚至个别村干部私分救灾款物;三是有些乡镇经费不足,出现宣传不到位。

(二)相关单位重视不够。尽管惠民资金管理有明确的制度,但少数相关单位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不够重视,存在把关不严,发放不到位等现象。种种现象表明有些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不能正确理解惠民政策,把资金发放当做“施予”“做人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人员认识不足。一是认为惠民资金运转中不可预测的因素太多,比如在惠民资金核算

做到分账核算、严格审批;在拨付使用环节,是否存在部门公用支出挤占惠民资金、拨付之后、重点不突出、损失浪费等问题,因此产生畏难情绪,不想监督。二是认为惠民资金监督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忽视监督。

(四)监督上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度系统性不强。惠民资金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对惠民资金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监督。二是监督不及时。监督存在滞后的现象,不能做到惠民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惠民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三是监督出现断层。惠民资金从中央、省级财政部门拨到县级财政部门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很少能了解到惠民资金的运转情况,同时又由于惠民资金专业性较强,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找到具体监督的切入点,事中监督存在流于形式。

二、对面惠民政策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派出宣传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惠农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知晓,使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二)严格把关,规范资金运行流程。整合民政、财政、社保、公安、残联等部门成立惠农政策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在业务上应加强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专项资金的分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各类享受人员和临时性补贴等分配方案要提交

严格把关,进行层层审核,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示,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做到每一关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真实性。

(三)扩大监管渠道。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和举报。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众号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引导、奖励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国家惠民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权威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惠民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方面提升民政、财政部门经办人业务能力,每年安排一段时间专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进一步熟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与乡镇进行交流,关心经办人工作和生活存在的难题,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工作热情,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惠民资金监督领导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财政、审计和主管业务部门成立惠民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同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二是建立惠民资金备案制度。惠民资金下达分配后,主管部门将下达惠民资金的

文件抄报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建立惠民项目资料档案,对惠民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建立惠民资金巡查制度。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巡查,对那些进展不畅,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巡查,促进惠民资金顺利落实。四是完善谈话提醒警示制度。对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和会议谈话等方式,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教育督促当事人严格执行国家惠民政策,及时纠正落实国家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惠民资金使用效率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发生挤占、挪用和浪费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集中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定期集中公开曝光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单位和个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四篇:惠民政策

1、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2014年,中央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分别于8月和11月份下发通知,共计要求取消10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服务机构设立、贷款卡发放、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等。

2、80个示范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4年4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李克强强调,要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让有资质的企业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特别是一些产业项目,竞争一定要公平。不能让哪个企业通过‘关系’进来。”

3、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明确目标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对淘汰落后产能水平、控制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淘汰黄标车数量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4、工伤认定标准放宽

2014年9月1日,由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极大放宽了工伤认定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称,如果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也可以理解为合理。

5、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至3万元

2014年9月2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6、供应短缺药品试点国家统一定价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由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同时,为保证短缺药品供应,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7、7400余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 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10年连续上调,我国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统计显示,北京每月平均养老金达仍然3050元排在第一位。其他如青海、山西、新疆、天津、河北、河南、甘肃、贵州、江苏、云南、陕西12省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593元、2389元、2298元、2295元、1950元、2100元、2065元、1977元、2236元、1877元、2116元。

8、机动车检验6年内私家车免上线

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免检车辆的范围为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9、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 贷款利率下浮

201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文指出,为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0、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

2014年10月14日,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第五篇:惠民政策初稿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 3

二、研究背景 ....................................................... 3

三、研究意义 ....................................................... 4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 4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4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 4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 5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5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 5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 5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 5

(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6

(九)国家“内高班” 、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 6

五、存在问题 ....................................................... 7

六、相关建议和对策 ................................................. 7

(一)惠民政策出台的科学性 .................................................... 7

(二)深化思想认识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 .................................... 7

(三)加强学习宣传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基础 .................................... 8

(四)规范执行程序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抓手 .................................... 9

(五)突出公开公示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关键 .................................... 9

(六)强化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保证 ................................... 10

(七)建立健全制度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根本 ................................... 10 结语 .............................................................. 11 如何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宣传好

引言:民生连民心,民心聚民力。执政为民,是党和国家执政的主要方针。2010年以来,中央连续两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新疆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全疆按照中央工作会议的部署,在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结合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改善民生的方式从借助外部资源向增强内生动力转变。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事关党的威信和执政基础,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15年是新疆第六个“民生建设年”。民生建设对新疆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是凝心聚力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民族团结的粘合剂,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最直接的体现在把好事办好、尊重民意,让政策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见到实际成效。2015年是喀什市《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十二五时期》喀什市大力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推进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完善社会各项保障体系,要求各族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施,不仅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面对惠民政策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坚决、迅速、全面的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人群当中,是摆在乡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同样是今后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和对口援疆为契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研究背景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机遇期。喀什地区《十二五规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点,集中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切实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举全国之力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觉参与到推动喀什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中,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三、研究意义

近年来,全疆按照中央、区、地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在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得到强化,科技成果逐步显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民生改善工作不断深入。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同时,“安居工程”、“强基惠民”、“民心工程”等一项项惠民举措,让全地区各族人民群众,不论是身在城市,还是边远的农牧区,都能够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如何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按季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及物价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补贴资金近8951万元,受益群众达到19189人。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各项补贴资金近379万元,受益群众达到678人。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喀市政发[2008]64号《关于加强喀什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喀什市低保集中供热家庭进行50%暖气费减免,2009年至2011年,喀什市累计减免取暖费134.5万元,帮助2201户低保家庭温暖过冬。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06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救助城镇困难居民人数15598人,投入救助低收入家庭资金近4011万元。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从2004年起,每年3 -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同年9月对新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进行查漏补种;长年开展麻疹、甲肝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免费补种工作。目前,我市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3%以上,累计投入金额147.61万元。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从2009年起执行本政策以来,全市已发放补助资金227.19万元,共有922户、26281人受益。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2011年国家、自治区和深圳市为我市每户补助建房资金2.4万元,2012年增加到2.85万元,深圳市单独援助6942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在9个乡镇(场)新建安居房8100户,同时完成53个农村居民建设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11年至今,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84亿元。

(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自2003年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以后,2006年起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实施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办法),以后分别于2006年、2008年起开始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书本费和免杂费政策,2009年起实施免跨学区费政策。目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农村学校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700元/生/年,城市学校小学生144元/生/年,初中生196元/生/年的标准由国家全额核拨。教科书按照“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要求,按需在开学前免费下发到学生手中。

(九)国家“内高班” 、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从2000年开始实施,“内初班”政策从2004年开始实施,内地中职班政策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招生计划以广大农牧民子女为主,并逐年提高招生比例。办学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和办班城市财政解决,每名内高班学生家庭每年节省8000元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进入“内高班”和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学习的学生达2500名。(见表1)

喀什市主要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惠民政策 金额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8951万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4011万 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147.61万 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227.19万 2.84亿 379万

受益人数

19189 15598 93%以上 922户、26281人

8100户 678 国家“内高班” 、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年节省8000元 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注:数据截止到2013年

2500 2201户

134.5万

表1

五、存在问题

我国现在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都凸显了出来,政策的实施会涉及到不同的层面,不同的主体,也可能会影响部分人和集体的利益,导致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会有阻力。

(一) 执行地的情况各不相同,不同地方在结合自己当地情况对政策进行落实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走样。

(二) 党员干部对于政策的认同度,决定了对政策落实的执行情况。有些党员干部没有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存在“四风”问题,导致对于啃硬骨头有畏难情绪,落实政策不积极。

六、相关建议和对策

(一)惠民政策出台的科学性

做好惠民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前期的调研,广泛征集和听取意见,保证政策本身的科学性。

(二)深化思想认识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

落实惠民政策,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惠民政策能否全面、准确地落实到群众手里,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更是宗旨观念的集中体现。从流坝乡金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来看,乡穷民穷,发展滞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有许多迫在眉睫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通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来加以解决。这些民生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无法维护公平正义,也就无从实现科学发展。如果没有政策,无法给群众在政策之外办更多的实事,是客观条件和能力所限;但有了政策,而由于人为因素影响政策落实,甚至借政策谋取私利、与民争利,势必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把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当作第一追求,把为群众谋福祉当作为人做官的第一目标,真正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高度,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学习宣传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基础

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究其原因,许多就是因为干部和群众对惠民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够。特别是乡村干部,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自身对政策理解和把握的不准,那么很难保证在执行过程中不出偏差。群众作为直接受益者,如果不了解、不懂得政策,就会“不患贫而患不均”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矛盾和上访。因此,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是确保惠民政策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惠民政策的学习,在吃透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等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真正把政策宣传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群众、组织群众的过程,使各项惠民政策成为群众加快发展的动力,使法律法规成为群众的行为准则。

(四)规范执行程序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抓手

程序,最大的作用是将行政过程纳入确定的轨道,使行政运作保持理性并适度,同时,也使民众能够建立起对行政过程的合理预期和适当监督,从而达到限制恣意、规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目的。过去在惠民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虽然使群众享受到了实惠,但由于执行程序的欠缺和不完善,政策的作用和效益没有实现最大化,甚至出现执行政策走样。要把规范程序作为落实好惠民政策的有力抓手,具体到落实过程中,就是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进行格式化,并严格按步骤执行。通过规范程序,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把惠民政策落实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

(五)突出公开公示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关键

惠民政策,目的在于“惠民”,就是让群众政策性增收,改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项好的政策,如果落实过程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障,群众往往对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性产生怀疑,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对受惠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是落实惠民政策最基本、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检验工作做的实不实、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重要依据,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赋予村民惠民政策知情权。通过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各项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严格落实民主评议,让群众充分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使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得到更广泛的民意认同和支持。要更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严格采取县、乡、村自下而上的联动方式,定期如实公开各项惠民政策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补助金额和审批程序等内容,实行三级公示、三榜定案,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惠民政策的落实真正在阳光下操作。

(六)强化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保证

温家宝总理指出,“政策好还得人努力”。就是说一项好的政策要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必须通过各级干部的努力将其落实好、执行好。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挪用、截留、冒领等各种“阻碍的力量”,为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一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惠民政策落实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并对惠民政策落实实行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村两委主要领导换届实施惠民惠农资金落实“一票否决”。二要强化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对各项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要强化民主监督。要从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惠民政策义务监督员,重点对乡村干部落实惠民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四要强化群众监督。要更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开通监督专线电话、增设惠民补贴查询点和举报电话等方法,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健全制度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根本

提高落实惠民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仅靠干部的自觉性是不够的,还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做保证。在落实惠民政策的工作实践中,要勇于纠正问题,善于总结和思考,一手抓存在问题的纠正,一手抓制度的完善,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堵塞漏洞的措施和办法,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形成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出台“惠民政策公示、惠民政策监察和违反惠民政策规定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要重点建立和落实以充分体现民意、准确确定对象为目的的民主评议制度,以社村乡三级公示、三榜定案为内容的公开公示制度,以“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帐、服务一站办”为要求的惠民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制度,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和动态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每一个干部都能按制度办事,每一个环节都能按程序操作,达到惠民政策真正惠泽于民的目的。

结语

宣传和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党和国家执政方针的初衷。抓住关键问题,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是一件不容忽视的课题,执行力的效果是检验惠民政策能否落实的有力考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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