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2022-12-21

第一篇: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

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郊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北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

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09‟34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中央、市和区(县)三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共同用于支持本市优势特色农业

产业发展,促进粮食与主要副食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要以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引导,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

第四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实施。市及区(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资金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审核落实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项目的批复、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工作,由市财政部局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第五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要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支持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开发,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促进形成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示范引导作用。

第二章 资金分配

第六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根据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平衡。

(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考

评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分配管理机制。

第七条 资金扶持对象

(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二)对农户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其他

第八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以“贷款贴息”为主要支持方式。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 市财政局每年根据财政部下达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规模和工作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确定当年我市支持重点,部署项目申报工作。

第十条 区(县)财政会同区(县)有关部门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和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实际,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确定本区(县)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支持的重点环节,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总投入、项目实施单位自筹投入、区(县)财政投入和申请市级财政、中央财政投入情况)、资金整合计划、资金具体用途、中央及市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环节、组织保障措施、任务完成时间和项目预期效益等方面。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结合项目区的生产基础、资源优势、工作条件、市区两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等因素,筛选确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市评审结果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和市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实施方案进行汇总后,上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根据区(县)财政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情况和资金申请报告以及财政部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检查验收后下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农产品生产,突出本地优势和特色,确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主导产业。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抓住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确保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等,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须逐级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向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竣

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自验报告、工作总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及资产形成移交情况等。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市里将组织力量对竣工项目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暂停相关单位或区(县)下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已建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建立工程项目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积极筹措,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区分轻重缓急,针对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每项主导产业选择一两个关键环节给予集中投入,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关键环节是:粮食、蔬菜类产业重点支持高标准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畜牧类产业重点支持养殖小区的改造;水产养殖类产业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建设和改造。林业方面着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积极打造“精品、设施、观光、籽种、创汇”林业。

第二十二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拨付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

政府采购等管理的现行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房屋、建设车间厂房、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以及通讯器材,以及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项目计划无关的支出。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制度规定,组织对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和建后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项目区(县)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补充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第二篇: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18〕3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市属机构人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第四条 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

(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三)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五条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

(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

第六条

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京注册运营、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且年均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

(三)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导演、编剧、演员和节目主持等人员。

第七条

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策划人和组织人、著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A级裁判员、知名体育解说员和体育节目主持人;

(二)具有良好发展趋势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第八条

加大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人才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京注册的重要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聘用的核心人员;

(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来京投资设立的规模以上企业等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

第九条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聘用的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第十条

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二)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具有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员;

(四)本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

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一)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本市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它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可办理人才引进;

(二)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十二条

建立自由职业者引进通道。对本市科技创新或文化创新贡献突出且依法纳税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十三条

拓展紧缺急需人才遴选引进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用人主体中稳定工作、贡献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经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合格的;

(三)经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区或局级单位按程序推荐的;

(四)经相应的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

(五)其他特殊特艺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

第十四条

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第十五条

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聘用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单位存档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第十六条

优化引进人才办理程序。引进人才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后,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第十七条

明确引进人才工作职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全市引进人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区人力社保局(含开发区人劳局)、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等报送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聘用单位负责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履行帮助办理引进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和义务;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引进材料,并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相关主体职责,防范廉政风险。人才引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推诿拖延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其中,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给予全市通报、压减办理数量、列入黑名单、暂停办理调京业务等处理;申请人取消调京资格、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期为5年的记录,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相关人员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同时废止。

第三篇: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5-10-24]

京国土房管物[2004]686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评分细则 附件2.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 附件3.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4年6月18日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评分细则

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一、基础管理 32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1分,现场与规划不符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有批准文件的不扣分);材料中每缺一项扣0.2分;其中第3项中缺4种以上的扣0.2分,第5项无临建房屋的不扣分。 注:市优只检查前三项(若是8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规划图纸只要求有规划总平面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和绿地规划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图纸(六图二书):即1/1000比例尺的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详细规划说明书、环境预评价书;

4、与规划部门往来文件;

5、临建房屋批准手续(如有临建房屋)。

备注:所有资料、图纸要有相关批准部门加盖审批章

2、已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物业公司验收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1分

二、物业公司收集资料

1、小区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企业营业执照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没有分承包项目的第

3、

4、5项不扣分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营业执照

4、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资质证书

5、服务项目分承包合同或协议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与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符合1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扣0.5分,没有委托合同扣1分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物业管理公约 符合2分,有协议或公约的为基本符合1分,而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建立维修基金交纳单据记录 符合1分,已建立维修基金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的每一项扣0.5分(未发生使用或续筹的不扣分),未建立扣1分(单一产权的采取其他形式的不扣分)

2、维修基金使用的记录(包括使用申请、批准及使用的各类票据)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1、房屋使用手册 完善2分,基本完善1分(第1--3项每缺一项扣0.5分),第4---8项每缺一项扣0.2分

2、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业主公约

4、绿化管理制度

5、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6、保安管理制度(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7、车辆管理制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8、消防管理制度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1、成立管委会(业委会)的申请 符合2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管委会(业委会)章程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管委会(业委会)成立的批复

4、会议记录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与管委会(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符合2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为基本符合1分,没有委托合同扣2分

10、物业管理企业制定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争创规划、具体实施方案(两份材料分别写) 符合1分,无规划或实施方案的扣0.5分,未经书面同意扣0.5分

2、争创材料经管委会(业委会)签字盖章

11、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一、各项管理制度 符合2分,

1、制度建立健全1分,每缺一项扣0.1分(其中没有管理的不扣分);

2、有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具体落实措施、考核办法建立健全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1、房屋管理制度

2、零维修管理制度

3、大中修管理制度

4、回访制度

5、供水管理制度

6、供暖管理制度

7、电梯管理制度

8、消防管理制度

9、收费管理制度

10、保洁管理制度

11、绿化管理制度

12、保安管理制度

13、车辆管理制度(停车场、停车位、非机动车)

14.财务管理制度

15、档案管理制度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及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1、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 符合2分,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证书扣0.1分;

2、着装及标志符合0.5分,发现有1人不符合扣0.1分(最多不得超过5人)

2、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上岗证书(电梯司机、电工、会计等);分包项目操作人员也要求有上岗证书

3、员工统一着装

4、员工佩戴工作牌

1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一、计算机应用情况和智能化(对讲、监控等)设备的使用情况 符合2分,使用计算机、有智能化设备的为基本符合1分,其中没有智能化设备(在设计中没有监控设备的除外)的扣0.2分,;可查询资料中有一项得0.2分 注:市优检查第二项中的1-5项内容

二、计算机查询资料包括:

1、房屋、设备的基数

2、分户档案

3、费用收支情况

4、房屋、设备普查资料

5、房屋、设备修缮资料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1、各类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费标准、便民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在明显位置公布 ;超出或高于文件规定的收费要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除外。 符合2分,

1、收费标准公布并符合规定的1分;

2、无凭证或报表的扣0.5分;

3、公开无照片或记录的扣0.5分(酬金制的要求公开,包干制的仅公开公共服务收费的费用的收支情况)。

2、有费用收支的凭证和各类财务报表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公开有记录或照片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一、房屋及设备基础资料 符合2分,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缺一项扣0.1分(最多十处);

3、查阅方便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方便扣0.1分

1、房屋总平面图

2、地下管网图

3、规划批准文件

4、竣工和接管验收档案资料(见第2条要求)

二、物业管理经营管理资料

1、分户管理记录

2、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表

3、居住小区情况表

4、房屋安全普查表(上和本)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记录

6、大、中、小修和检查记录

7、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8、共用设施设备台帐

9、房屋租金缴纳记录或物业管理费收缴和使用记录

三、资料分类成册,有目录并查阅方便。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住用户档案 符合2分,档案、清册各占1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2、房屋及配套设施产权清册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执行值班制度情况(值班表和值班记录) 符合2分,

1、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分;

2、未设服务电话扣0.5分;

3、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分,(最多不得超过三处);

4、回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处扣0.1分(最多不得超过四次)

5、回访率不符合要求的扣0.3分,无回访记录的扣0.5分

2、设立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

3、来电、接待记录和处理记录

4、回访记录(与派工单内容相符,比例符合要求(30%)并按月统计、装订)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意见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1、征询意见单 符合2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对征询意见单的满意率统计表(满意率达到95%)

3、整改措施

4、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记录

19、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1、在明显位置公布对维修服务的承诺 符合2分,

1、建立并落实1分,建立但未落实扣0.5分,未建立扣1分;

2、及时率符合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返修率符合0.3分,不符合0分;

2、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

3、派工单和统计表(及时率、返修率)

4、回访记录(见第17条要求)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4分

1.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1、小区平面图 符合2分,无示意图扣0.5分,无路标扣0.3分,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分

2、路口设路标

3、楼幢号、楼门号、户门号号牌齐全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对照规划图现场查看 符合2分,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均扣1分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渍

1、外墙清洁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完好、不整洁、脱落、污损扣0.2分(其中市优检查要求污损面积0.3平方米以上扣分,国优检查从严)

2、外墙完好,无破损、脱落

3、外墙无张贴物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经主管部门审批 符合2分,

1、未按规定设置(未办理审批)得0分;

2、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不清洁)或有破损每发现一处扣0.1分;

3、有安全隐患(安装不牢固或不规范)每处扣0.5分

2、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完好、无破损

3、室外广告牌、霓虹灯保持清洁

4、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安装牢固、规范,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1、阳台需统一封闭或不封闭,要求样式、色调、材质统一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注:市优检查不要求封闭材质统

一、色调基本一致 ,国优检查要求从严

2、除首层外,无安装防盗网现象

3、无伸出户外的安装物

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1、统一安装(横平竖直),有冷凝水收集管

2、空调支架无生锈现象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1、装修协议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装修验收记录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5分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现场查看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1、值班人员考勤表、值班人员要求在岗 符合2分,

1、设施设备运行按规定(维修、巡视和运行)记录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无事故隐患(考勤表、上岗情况及现场周围环境检查等)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3、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情况检查记录)0.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遵守保养规范(计划和普查记录)0.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定期保养记录

3、维修记录

4、巡视记录

5、运行记录

6、对操作情况的检查记录

7、设备(安全)普查记录

8、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3、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现场无外露、架空管线 符合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排水管道、雨水井、化粪池定期清掏记录 符合1分,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扣0.5分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1、道路无堆积物,路面无破损 符合2分,通畅、平整1分,发现一处不通畅、不平整、积水扣0.2分;发现井盖缺损或丢失扣0.6分,路面井盖不影响通行0.4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井盖完好,无丢失

3、井盖与路面保持平齐,无晃动

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1、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水箱无锈蚀、水箱间保持清洁) 符合2分,设备运行正常,设施正常使用、无渗漏、无污染0.6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保障措施严格0.4分,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分;水质符合卫生标准0.5分,没有卫生防疫部门水质化验合格证明扣0.5分;有处理预案0.5分,无处理预案0分

2、保障措施严格(水箱封闭上锁)及落实情况(水箱防腐记录、水箱清洗记录、水箱消杀记录)

3、水质符合标准(卫生防疫部门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4、供水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7、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1、供电管理措施(含超负荷用电管理的内容) 符合2分,

1、供电系统正常得0.6分(现场检查);

2、无处理预案的扣分;

3、其他项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备定期保养记录

3、设备维修记录

4、设备运行记录

5、有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6、日常巡视记录

7、有防、灭鼠及防火措施(防鼠板高60公分以上,防鼠药)

8、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1、电梯年检证明 符合2分,

1、电梯正常运行得1分(现场检查);

2、无应急预案的扣0.3分;

3、其他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电梯运行记录

3、电梯保养记录

4、电梯机房、轿厢清洁

5、电梯井道清洁

6、轿厢内公布运行时间(高档住宅除外)

7、安全事故记录

8、轿厢内照明良好

9、电梯故障应急方案,措施到位

10、设备层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和防灭鼠措施

9、三北地区,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测温记录 (要求提供去年的供暖季测温连续记录) 符合1分,有上一年的测温记录但填写不完整的扣0.5分

四、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10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小区基本封闭 符合1分,小区已封闭但各出入口无人值守扣0.5分

2、各出入口有人员值守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1、专业保安队伍或组建内保队伍 符合2分,无专业保安队伍扣0.1分(已组建内保队伍的除外);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实行24小时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

3、保安人员名单、排班及岗位分工

4、巡逻路线图及巡逻记录

5、保安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6、各种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1、变配电等设备、施工现场处有明显警示标识 符合1分,有标识但无防护措施的扣0.5分,无标识清单的扣0.5分

2、现场有防护措施

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1、消防器材及其标志完好、有效 符合2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0.4分,无预案扣0.3分,其他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

2、消防设备分布图

3、消防设备保养记录

4、消防设备维修记录

5、消防通道通畅

6、消防人员培训记录

7、义务消防员名单

8、消防安全预案

5、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1、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符合2分,制度完善0.5分,基本完善0.3分,不完善0分;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扣0.5分(管理单位公开承诺赔偿的不扣);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乱放扣0.1分,出入无记录扣0.2分 注:市优只检查第

1、

3、5项

2、固定车辆登记表

3、固定车辆出入证发放记录

4、临时出入车辆登记

5、小区内交通安全预案

6、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1、车辆登记 符合2分,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1分,乱停放每辆车扣0.2分,无预案扣0.3分 注:市优只检查第

2、

3、4项

2、车辆在停车区域内摆放整齐

3、管理区域内无随意停放车辆

4、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 14分

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设施齐全(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收集 符合1分,垃圾未分类收集扣0.2分,其他项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施保持清洁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

1、保洁员名单 符合2分,

1、实行责任制的得1分,其中无专职清洁人员(名单)和责任范围(区域)的每缺一项扣0.5分;

2、实行标准化保洁的得0.5分,其中工作标准和时间安排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有巡查记录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保洁员保洁区域实行责任制,分工责任明确

3、保洁工作标准、时间安排

4、保洁检查巡查记录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1、垃圾按规定时间清运 符合2分,

1、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2分;

2、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无规定时间)的扣0.5分;

3、未定期(无计划和记录)的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分

2、消杀计划定时喷洒灭鼠、除虫消毒药剂

3、消杀记录

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5、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7、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8、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1、宠物牌、鸽子证 符合1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5分

2、管理措施(宠物放养时间、地点、范围)

9、排放油烟、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居民投诉

六、绿化管理 7分

1、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区配置得当

1、对照小区绿化平面图检查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配置得当(既有花草又有树木,不单调)

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1、符合绿地规划图 符合2分,

1、改变用途扣1分;

2、累计破坏绿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扣0.5分;

3、有占用绿地现象扣0.5分

2、绿地内无践踏痕迹

3、无占用现象

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1、绿地裸露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无死树 符合2分,长势不好扣1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绿化养护措施

3、现场符合要求达到二级绿化标准

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七、精神文明建设 3分

1、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1、小区内设宣传栏等设施 符合2分,有设施和内容的为基本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有记录或照片的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栏内容

3、举办各类活动的计划、记录、照片等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文化活动建设的介绍及记录 符合1分,无文字材料介绍或无记录各扣0.5分

八、管理效益 5分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报表 符合2分,无收缴报表扣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2、提供便民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1、多种经营项目 符合2分,开展多种经营的为基本符合1分,没有便民服务记录的扣1分

2、提供便民服务的相关记录

3、本小区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财务报表(盈亏报表、纳税记录) 符合1分,公开帐目的基本符合0.5分,亏损的扣0.5分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

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一、基础管理 22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1分,实际情况与规划不符的,每一项扣0.2分:材料中每缺一项扣0.2分;其中第3项中缺少4种以上的扣0.2分,第5项无临建房屋的不扣分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图纸(六图二书):即1/1000比例尺的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详细规划说明书、环境预评价书

4、与规划部门往来文件;

5、临建房屋批准手续(如有临建房屋);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图纸要有相关批准部门加盖审批章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物业公司验收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 符合1分,第一项无验收记录或处理情况记录的扣0.1分;第二项收集资料中每缺一项扣0.1分

二、物业公司收集资料

1、大厦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专业化管理(企业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4、建设单位在租售大厦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与开发单位签定的委托管理合同 符合1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为基本符合0.5分,没有委托合同扣1分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物业管理公约 符合1分,有协议或公约的为基本符合0.5分,而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维修基金交纳单据记录 符合1分,已建立维修基金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或每缺一项扣0.5分(没有使用维修基金的不扣分),未建立维修基金的扣1分(单一产权的采取其他形式的可不扣分)

2、维修基金使用的记录(包括使用申请、业委会批准及使用的各类票据)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1、房屋使用手册 完善1分,每缺一项扣0.25分

2、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业主公约

4、绿化管理制度

5、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6、保安管理制度(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7、车辆管理制度(包括机动车和停车场管理)

8、消防管理制度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1、成立管委会(业委会)的申请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25分

2、管委会(业委会)章程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管委会(业委会)成立的批复

4、会议记录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与管委会(业委会)签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符合1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为基本符合0.5分,没有委托合同扣1分

10、物业管理企业制定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两份材料分别写) 符合1分,缺一项扣0.5分,未经管委会(业委会)同意签字盖章的扣0.5分

2、争创材料经管委会(业委会)签字盖章

11、大厦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一、各项管理制度 符合2分,

1、制度建立健全1分,每缺一项扣0.1分(其中没有管理的不扣分);

2、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建立健全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分

1、房屋管理制度

2、零维修管理制度

3、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

4、回访制度

5、供水管理制度

6、供暖管理制度

7、电梯管理制度

8、保洁管理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绿化管理制度

11、保安管理制度

12、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13、收费管理制度

14、财务管理制度

15、档案管理制度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1、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 符合1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分; 着装及标志符合0.3分,发现1人不符合扣0.1分,最多不得超过5人

2、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上岗证书 (电工、电梯司机、会计等)

3、员工统一着装

4、员工佩戴工作牌

1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一、计算机应用情况和智能化(对讲、监控等)设备的使用情况 符合1分,使用计算机或智能化设备的为基本符合1分,其中没有智能化设备的扣0.2分,查询资料中每缺一项扣0.2分

二、计算机查询资料包括:

1、房屋、设备等基数

2、分户档案

3、费用收支情况

4、房屋、设备普查资料

5、房屋、设备修缮资料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一、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符合1分,

1、收费标准公布并符合执行有关规定1分;

2、无凭证或报表的扣0.5分;

3、公开无记录或无照片的扣0.5分(酬金制的要求公开,包干制的仅公开公共服务收费总费用的收支情况)。

1、各类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费标准、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在明显位置公布,超出或高于文件规定的要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除外。

2、有费用收支的凭证、各类财务报表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公开有记录、照片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含:技术档案、权属档案、经营管理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一、房屋及设备基础资料 符合1分,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缺一项扣0.1分。

1、房屋总平面图

2、地下管网图

3、规划批准文件

4、竣工和接管验收档案资料(见第2条要求)

二、房屋产权产藉资料

1、房屋产权情况清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情况、数量、分摊原则和分摊系数

三、物业管理经营管理资料

1、分户管理记录

2、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表

3、大厦情况表

4、房屋安全普查表(上和本)

5、房屋完好等级评定记录

6、大、中、小修和检查记录

7、设施设备台帐

8、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9、房屋租金缴纳记录或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和使用记录

10、资料分类成册,有目录并查阅方便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住用户基本情况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房屋及配套设施产权清册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执行值班制度情况(值班表、值班记录) 符合2分,

1、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分;

2、未设立服务电话的扣0.5分;

3、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分,最多不得超过三处;

4、回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现一处扣0.1分,最多不得超过四次.回访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3分,无回访记录的扣0.5分。

2、设立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

3、来电、接待记录和处理记录

3、来电、接待记录和处理记录

4、问题处理及时,回访记录(与派工单内容相符,比例符合要求(30%)并按月统计、装订)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1、征询意见单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3分

2、对意见单的统计(满意率要达到95%)

3、整改措施

4、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

19、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1、明显位置公布维修服务的承诺 符合2分,

1、建立并落实1分,建立但未落实扣0.5分,未建立扣1分;

2、及时率符合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返修率符合0.3分,不符合0分。

2、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记录

3、派工单和统计表(及时率、返修率)

4、回访记录(见第17条要求)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9分

1、大厦、栋号、楼层、房号标志明显,大堂内布置合理并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驻大厦各单位名录标识在大堂内显著位置

1、大厦名称及地名标识齐全 符合1分,无示意图或发现一处标志不清或没有标志扣0.2分

2、楼层标识及门牌号齐全、完整

3、大厦平面图

4、大厦内单位名录水牌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对照规划图现场查看 符合1分,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均扣0.5分

3、大厦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1、外墙清洁 符合2分,大厦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每发现一处脱落扣0.2分,是玻璃幕墙的每发现一处破损或不洁扣0.2分;是涂料的每发现一处褪色不一致扣0.1分;每发现一处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2分

2、外墙完好,无破损、脱落

3、外墙无张贴物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完好、无破损 符合1分,未按规定设置或没有审批手续的0分;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分,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分

2、室外广告牌、霓虹灯保持清洁

3、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安装牢固、规范,无安全隐患

4、市政管委审批手续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1、安装位置统一(要求横平竖直)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有冷凝水收集管

3、空调支架无生锈现象

6、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1、阳台统一封闭或不封闭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

2、要求样式、色调、材质统一

3、除首层外,无安装防盗网现象

4、无伸出户外的安装物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1、装修协议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装修验收记录

三、共用设备管理 35分

(一)综合要求 4分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设备运行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设备巡回检查记录

4、设备维护记录和定期保养记录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1、机房内房间、设备清洁无杂物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机房有挡鼠板,无鼠、虫

3、有环境要求的设备在机房内要有温、湿度计等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明)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操作记录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设备运行、重大事故发生情况 符合1分,正常运行1分,发生重大事故的扣1分

(二)供电系统 3分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住用户

1、有关通知及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限电、停电审批资料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1、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符合1分,临时用电措施、停电应急预案不符合的各扣0.5分

2、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3、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起用

1、备用应急发电机的维修保养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备用应急发电机的试运行记录

(三)弱电系统 2分

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1、弱电系统分项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含变电室防鼠板高60公分以上,放鼠药)

2、弱电系统维修记录

2、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1、系统运行正常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监控录影带按规定保存

3、系统运行、测试记录

(四)消防系统 5分

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1、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排班表、值班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现场测试随时起用)

3、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测试记录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1、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4分

2、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消防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1、消防宣传资料 符合1分,责任人不明确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

2、消防宣传活动记录

3、各区域消防责任人名单

4、消防安全责任书

4、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1、火灾预案、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1分,照明设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无应急预案扣0.5分,各种标志每缺少一个及每发现一处不通畅扣0.1分,通道有杂物扣0.1分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识或示意图在醒目位置明示

3、消防标识设置齐全、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通道内照明设施完好,适当配备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情况

5、消防通道开通,通道内无杂物等

5、无火灾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0.4分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防火巡查情况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电梯系统 6分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1、电梯准用证(安全许可证)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电梯年检合格证

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2、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1、电梯运行时间明示(如24小时运行可不公布)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电梯机房通风情况

3、电梯轿厢照明情况

4、电梯保养记录

5、电梯检修记录

3、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现场保持清洁 符合1分,轿厢应干净,井道应清洁,无垃圾杂物,机房门道槽应无杂物,发现一起不合格扣0.2分

4、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

1、维保人员上岗证书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维保方的企业营业执照

5、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接到故障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6、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电梯出险应急预案 符合1分,有预案但内容不完善或相关人员不熟悉处理措施扣0.5分,无预案的扣0.5分

(六)给排水系统 9分

1、建立大厦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1、大厦节水计划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大厦节水措施

2、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1、设备日常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备现场工作正常

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

1、蓄水池清洗记录 符合2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3分

2、蓄水池消毒记录

3、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4、水质化验单

5、操作人员健康证

6、水箱间卫生检查记录

7、现场水箱间清洁,水箱加锁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1、供水设备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记录 符合1分,没有管理措施扣0.5分,水箱周围每发现一处隐患扣0.2分

2、供水设备现场保持清洁

5、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住用户

1、限水、停水通知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停水的临时供水预案

6、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1、排水系统清淘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地下室、车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

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1、派工单20分钟到达现场 符合1分,有投诉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扣0.5分

2、无关于严重跑水、长时间停水的投诉

8、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符合1分,无处理预案扣0.5分,有预案内容不完善扣0.5分

(七)空调系统 3分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1、运行记录 符合1分,有空调设备运行和巡视记录0.5分,无测试报告的扣0.5分

2、巡视记录

3、水塔噪声测试报告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派工单的到达现场时间符合相关管理制度 符合1分,管理制度中有到达现场时间规定的为基本符合0.5分,未执行扣0.5分

3、制定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1、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符合1分,无应急处理预案扣1分,有预案但不完善扣0.5分,记录与预案不符合扣0.5分

2、相关记录与方案相符

(八)供暖供气系统 3分

1、锅炉供暖设备、煤气设备、燃气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1、设备检修记录(检修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

2、设备运行记录

3、值班记录(24小时有人值班)、投诉记录(少于3%)

4、值班电话、报修地点公布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1、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保养记录

3、现场符合要求

3、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 测温记录 符合1分,有上一年的测温记录但不完整的扣0.5分,无记录扣1分

四、共用设施管理 4分

1、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与规划图对照现场查看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共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现场无外露管线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3、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1、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开关破损的、灯泡不亮扣0.2分

2、现场灯具、开关完好,无不亮现象

4、大厦范围内的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1、大厦通道无堆积物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路面平整,无破损

五、保安及车辆管理 9分

1、大厦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大厦基本封闭 符合1分,未封闭或无人值守扣0.5分

2、各出入口有人员值守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大厦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1、专业保安队伍(保安公司的执照、分包合同) 符合2分,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分;值班及巡逻记录等不规范每处扣0.2分

2、巡逻路线图及巡逻记录

3、保安人员名单、排班及岗位分工

4、各岗位的值岗及交接班记录

5、保安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3、结合大厦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防范措施(要有针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大厦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措施) 符合1分,对特殊的部位要有相应的防范预案,每发现一处无防范预案扣0.2分,无预案的扣0.3分

2、治安预案

4、进出大厦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各类交通标志齐全,设置合理 符合1分,有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

2、现场无堵塞

5、大厦外停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1、疏导人员名单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第

1、2项每缺一项扣0.5分);第3项每发现一处停放不符合扣0.1分

2、疏导人员的工作职责

3、现场车辆停放入位

6、室内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

1、固定车辆出入证发放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

2、固定车辆登记表

3、车辆出入记录

4、停车管理协议

7、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1、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车辆登记)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车辆分区摆放整齐

3、管理区域内无随意停放车辆

8、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1、变配电等设备、施工现场等处有明显警示标识 符合1分,有标识但无防护措施的扣0.5分,无标识的扣0.5分

2、现场有防护措施

六、环境卫生管理 10分

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设施齐全(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未分类收集的扣0.2分

2、设施保持清洁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

1、岗位责任制(保洁分工及巡查记录) 符合1分,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分,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分

2、保洁员名单和保洁区域

3、保洁标准化(工作标准、时间安排)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1、垃圾按规定时间清运(日产日清)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2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分,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分

2、定期消杀情况记录

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大堂、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洁净;大厦内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5、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6、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0.2分

7、大厦内排烟、排污、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居民投诉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发现一次环保部门下放整改通知扣0.5分

2、现场符合要求

七、绿化管理 4分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1、符合绿地规划图 符合1分,改变用途扣0.5分,每发现一处践踏面积累计超过1平方米的扣0.3分,有占用现象的扣0.2分

2、绿地内无践踏痕迹

3、绿地内无占用现象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1、绿地裸露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符合1分,长势不好扣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绿化养护措施(修剪、打药)

3、长势情况、修剪整齐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对大厦内部、天台、屋顶等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大厦内部绿化管理措施 符合1分,无措施扣1分,有措施,落实不力扣0.5分

八、精神文明建设 3分

1、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能自觉维护公众利益,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定 业主代表介绍 符合1分,管委会书面证明的为基本符合0.5分,有业主违约记录的扣0.5分

2、设有学习宣传园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1、大厦内设宣传栏等设施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4分

2、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栏内容

3、举办各类活动的计划、记录、照片等

3、大厦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当地派出所介绍 符合1分,有案件发生的扣1分

九、管理效益 4分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报表 符合2分,无收缴报表扣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2、提供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1、多种经营项目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提供服务的相关记录

3、本大厦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1、财务报表(盈亏报表、纳税记录) 符合1分,公开帐目的基本符合0.5分,亏损的扣0.5分

2、对管委会(业委会)公布的公共服务项目帐目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

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一、基础管理 21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1分,现场与规划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有批准文件的不扣分);材料中每缺一项扣0.2分,其中第3项中缺4种以上扣0.2分,第5项无临建房屋的不扣分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图纸(六图二书):即1/1000比例尺的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详细规划说明书、环境预评价书;

4、与规划部门往来文件

5、临建房屋批准手续(如有临建房屋)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图纸要有相关批准部门加盖审批章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物业公司验收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1分。

二、物业公司需收集的资料

1、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企业营业执照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没有承包项目的第3项不扣分。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服务项目分承包(承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承包合同或协议)

4、建设单位在租售厂房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符合1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为基本符合0.5分,没有委托合同扣1分

5、在房屋租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或承租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公约 符合1分,有协议或公约的为基本符合0.5分,而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维修基金交纳单据记录 符合1分,已建立维修基金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或每缺一项扣0.5分(没有使用的不扣分),未建立0分(单一产权的采取其他方式的不扣分)

2、维修基金使用的记录(包括使用申请、管委会批准及使用的各类票据)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与使用人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公共管理制度)完善

1、房屋使用手册 完善1分,(第1--3项每缺一项扣0.5分),第4---8项每缺一项扣0.1分

2、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业主公约

4、绿化管理制度

5、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6、保安管理制度(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7、车辆管理制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8、消防管理制度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1、成立管委会(业委会)的申请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管委会(业委会)章程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管委会(业委会)成立的批复

4、会议记录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与管委会(业委会)签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符合1分,有委托合同但内容不完整扣0.5分,没有委托合同扣1分

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两份材料分别写) 符合1分,无规划或无实施方案的扣0.5分;争创材料未经书面同意的扣0.5分

2、争创材料经管委会(业委会)签字盖章

11、工业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一、各项管理制度 符合2分,

1、制度建立健全1分,每缺一项扣0.1分(其中没有管理的不扣分);

2、有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具体落实措施、考核办法每缺一项扣0.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0.1分

1、房屋管理制度

2、零维修管理制度

3、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

4、供水管理制度

5、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6、供暖管理制度

7、电梯管理制度

8、保洁管理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绿化管理制度

11、保安管理制度

12、收费管理制度

13、财务管理制度

14、回访制度

15、档案管理制度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记录及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1、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 符合1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分;着装及标志符合0.3分,发现1人不符合扣0.1分(最多扣3人)

2、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上岗证书(电工、电梯司机、会计等)

3、员工统一着装

4、员工佩戴工作牌

1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一、计算机应用情况和智能化(对讲、监控等)设备的使用情况 符合1分,

1、使用机算机、有智能化设备的为基本符合0.5分,没有智能化设备的(在设计中没有监控设备的除外)扣0.5分;

2、查询资料中缺一项扣0.1分(最多扣五项)

二、计算机查询资料包括:

1、房屋、设备等基数

2、分户档案

3、费用收支情况

4、房屋、设备普查资料

5、房屋、设备修缮资料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维修基金收支情况

1、各类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费标准、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要在明显位置公布,超出或高于文件规定的收费要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除外。 符合1分,

1、收费标准公布并符合规定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有凭证、报表和照片(记录)的得0.5分,其中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酬金制的要求公开,包干制的仅公开代管费用的收支情况)

2、费用收支的凭证和各类财务报表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公布记录、照片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含:技术档案、权属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一、房屋及设备基础资料 符合1分,

1、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项得0.1分(最多十项);

2、查阅方便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1、房屋总平面图

2、地下管网图

3、规划批准文件

4、竣工和接管验收档案资料(见第2条要求)

二、房屋产权产藉资料

1、房屋产权情况清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情况、数量、分摊原则和分摊系数

三、物业管理经营管理资料

1、分户管理记录

2、房屋数量、种类、用途统计表

3、项目情况表

4、房屋安全普查表

5、房屋完好等级评定记录

6、大、中、小修和检查记录

7、设施设备台帐

8、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9、房屋租金缴纳记录或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和使用记录

16、建立业主及使用人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用户基本情况 符合1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现一处扣0.2分

2、房屋及配套设施产权清册(见第15条要求)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执行值班制度情况(值班表、值班记录) 符合2分,

1、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未设立投诉电话(未公开电话)的扣0.5分;

3、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分(最多不得超过三处);

4、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分(最多不得超过四次)

2、设立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

3、来电、接待记录和处理记录

4、回访记录(与派工单内容相符,比例符合要求(30%)并按月统计、装订)

18、定期向业主和使用人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1、征询意见单 符合1分,每缺一项或不符合要求的扣0.3分

2、对征询意见单的满意率统计表(满意率要达到95%)

3、整改措施

4、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记录

19、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1、明显位置公布对维修服务的承诺 符合1分,

1、建立(承诺)并落实0.5分,建立但未落实扣0.2分,未建立扣0.5分;

2、及时率(派工单及其统计表)符合0.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返修率符合0.2分,不符合0分

2、服务承诺落实情况

3、派工单和对派工单的统计表

4、回访记录(见第17条要求)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1分

1、区内各建筑物标志明显,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和路标,驻工业区各单位名录标识在区内明显位置,企业铭牌及各类标识牌统一有序

1、工业区名称标识齐全 符合1分,无示意图或发现一处标志不清或没有标志扣0.2分

2、引路路标清楚

3、区内平面图

4、区内单位名录牌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对照规划图现场查看 符合1分,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均扣0.5分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1、外墙清洁 符合2分,大厦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每发现一处脱落扣0.2分,是玻璃幕墙的每发现一处破损或不洁扣0.2分;是涂料的每发现一处褪色不一致扣0.1分;每发现一处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2分

2、外墙完好,无破损、脱落

3、外墙无张贴物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完好、无破损 符合1分,未按规定设置扣1分;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分,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分

2、室外广告牌、霓虹灯保持清洁

3、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安装牢固、规范,无安全隐患

4、市政管委的审批手续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1、安装位置统一要求横平竖直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有冷凝水收集管

3、空调支架无生锈现象

6、区内住宅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1、阳台需统一封闭或不封闭,要求样式、色调、材质统一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除首层外,无安装防盗网现象

3、无伸出户外的安装物

7、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8、共用楼梯、天台、通道、卸货平台等处无堆放工业原料、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天台隔热层无破损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9、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1、装修协议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装修验收记录

10、机器设备单位面积重量不超过楼板承重限度,无危及建筑结构的安全隐患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三、共用设备管理 34分

(一)综合要求 4分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设备运行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设备巡回检查记录

4、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1、机房内房间、设备清洁无杂物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机房有高60公分以上的挡鼠板,无鼠、虫,放鼠药

3、有环境要求的设备在机房内要有温、湿度计等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操作记录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上岗证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设备运行, 发生重大事故情况 符合1分,正常运行0.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发生重大事故的扣0.5分

(二)供电系统 3分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住用户

1、限电、停电的通知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限电、停电审批资料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1、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符合1分,临时用电措施或停电应急措施不符合扣0.5分,无预案的扣0.5分

2、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3、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起用

1、备用应急发电机的维修保养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备用应急发电机的试运行记录

(三)弱电系统 2分

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1、弱电系统分项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弱电系统维修记录

2、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1、系统运行正常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监控录影带按规定保存

3、系统运行、测试记录

(四)消防系统 7分

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1、值班情况(排班表、值班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备分布图

3、消防设备运行记录、保养记录、测试记录、维修记录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1、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3、消防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1、消防宣传资料 符合1分,责任人不明确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消防宣传活动记录

3、各区域消防责任人名单

4、消防安全责任书

4、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火灾预案 符合1分,无预案扣0.5分,各种标志每缺少一个及每发现一处不通畅扣0.1分,通道内有杂物扣0.1分,照明设施方面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消防疏散示意图在醒目位置明示

3、消防标识齐全、完好

4、消防通道开通,通道内无杂物等

5、消防通道内照明设施完好,适当配备应急灯

5、工业厂房装修需报消防部门审批,对装修过程严格监管,装修完成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消防部门审批文件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6、区内无火灾安全隐患,督促各用户与消防部门签订消防责任书 与用户、消防单位签定的责任书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0.5分,未签订消防责任书扣0.5分

7、集体宿舍消防、用电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室内电线插座安装规范,无安全隐患

1、消防、用电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物品堆放符合消防管理要求

(五)电梯系统 5分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1、电梯准用证(安全许可证) 符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电梯年检合格证

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2、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1、电梯运行时间明示(如24小时运行可不公布)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机房通风情况

3、电梯运行记录

4、电梯保养记录

5、电梯检修记录

6、轿厢照明情况

7、现场保持清洁

3、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货运电梯由专人管理操作,严禁超载,客梯严禁载货

1、电梯维保方的营业执照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电梯维保人员上岗证

3、货梯专人管理、载货情况

4、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接到故障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符合1分,每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扣0.5分,

5、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电梯出险应急预案 符合1分,有预案但内容不完善或相关人员不熟悉处理措施扣0.5分,无预案0分

(六)给排水系统 8分

1、建立工业区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1、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节水计划

2、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1、设备日常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备现场工作正常

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

1、蓄水池清洗记录 符合2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3分

2、蓄水池消毒记录

3、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4、水质化验单

5、操作人员健康证

6、水箱间卫生检查记录

7、现场水箱间清洁,水箱加锁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1、供水设备管理措施 符合1分,没有管理措施扣0.5分,水箱周围每发现一处隐患扣0.2分

2、供水设备现场保持清洁

5、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和使用人

1、限水、停水通知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停水的临时供水措施

6、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1、排水系统清淘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地下室、车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

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派工单20分钟到达现场 符合1分,有投诉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扣0.5分,无应急预案扣0.5分

2、无关于严重跑水、长时间停水的投诉

3、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空调系统 3分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1、空调设备运行记录 符合1分,有空调设备运行和巡视记录0.5分,无测试报告的扣0.5分

2、空调设备巡视记录

3、水塔噪声测试报告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派工单的到达现场时间符合相关管理制度 符合1分,管理制度中有到达现场时间规定的为基本符合0.5分,未执行扣0.5分

3、制定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1、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符合1分,无应急处理预案扣0.1分,有预案但不完善或执行不够的扣0.5分

2、相关记录与方案相符

(八)供暖供气系统 2分

1、锅炉供暖设备、煤气设备、燃气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

1、设备检修记录(检修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设备运行记录

3、值班记录(24小时有人值班)

4、值班电话、报修地点公布

5、投诉记录(少于3%)、测温记录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1、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保养记录

3、现场符合要求

四、共用设施管理 4分

1、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与规划图对照现场查看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共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现场无外露管线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3、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1、巡视记录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亮扣0.2分

2、现场灯具、开关完好,无不亮现象

4、工业区范围内的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1、工业区通道无堆积物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路面平整,无破损

五、保安及车辆管理 9分

1、工业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工业区基本封闭 符合1分,未封闭或无人值守扣0.5分

2、各出入口有人员值守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工业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1、专业保安队伍(保安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合同) 符合2分,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分,值班及巡逻记录等不规范每处扣0.2分,无预案扣0.2分,其他项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

2、巡逻路线图及巡逻记录

3、保安人员名单、排班及岗位分工

4、各岗位的值岗及交接班记录

5、保安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6、保安预案

3、结合工业区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货物(产品、设备)出门实行凭证通行制度 安全防范措施(要有针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措施) 符合1分,对特殊的部位要有相应的防范处置预案,每发现一处无防范处置预案扣0.2分,未实行通行制度扣0.5分

4、进出工业区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各类交通标志齐全,设置合理 符合1分,每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

2、现场无堵塞

5、工业区内停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1、疏导人员名单 符合1分,无名单或职责的扣0.2分;停放入位0.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疏导人员的工作职责

3、现场车辆停放入位

6、室内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有登记

1、停车协议 符合1分,第1-3 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第4项有出入记录但填写不完整的扣0.2分

2、固定车辆登记表

3、固定车辆出入证发放记录

4、车辆出入记录(车号、出入时间等)

7、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1、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车辆登记)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车辆分区摆放整齐

3、管理区域内无随意停放车辆

8、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变配电等设备、施工现场等处有明显警示标识 符合1分,无标识或无防护措施的扣0.5分

2、现场有防护措施

六、环境卫生管理 11分

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设施齐全(垃圾箱、果皮箱、中转站)、垃圾分类收集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垃圾未分类收集的扣0.3分

2、设施保持清洁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

1、岗位责任制(分工、巡查记录) 符合1分,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分,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分

2、保洁员名单和保洁区域

3、保洁标准化(工作标准、时间安排)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1、垃圾按规定时间清运(日产日清)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1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3分,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3分

2、定期消杀记录

4、对有毒、有害工业垃圾管理严格按规定分装,不得与其它垃圾混杂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不符合0分

5、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洁净;工业区内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6、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7、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8、工业区内废水、废气、废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有毒、有害物质;贮放、清运管理有序;房屋外墙无污染;各类排气口安装统一有序,无安全隐患

1、设备噪声检测报告 符合2分,无检测报告扣1分,发现一次环保部门下放整改通知扣0.5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2、现场符合要求

七、绿化管理 3分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1、符合绿地规划图 符合1分,改变用途扣0.5分,每发现一处践踏面积累计超过1平方米的扣0.3分,有占用现象扣0.2分

2、绿地内无践踏痕迹

3、绿地无占用现象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1、绿地裸露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符合1分,长势不好扣1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绿化养护措施(修剪、打药)

3、长势良好,修剪整齐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现场符合要求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八、精神文明建设 3分

1、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能自觉维护公众利益,遵守工业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业主代表介绍 符合1分,管委会书面证明的为基本符合0.5分,有违约记录的扣0.5分

2、设有学习宣传园地,宣传工业区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等方面知识,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宿舍区设信息公告栏;设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1、区内设宣传栏等设施 符合1分,有设施和资料的为基本符合0.5分,无记录或照片扣0.5分

2、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栏内容

3、举办各类活动的计划、记录、照片等

3、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当地派出所介绍 符合1分,有案件发生的扣1分

九、管理效益 4分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报表 符合2分,无收缴报表扣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2、提供便民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1、多种经营项目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提供服务的相关记录

3、本工业区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财务报表(盈亏报表、纳税记录) 符合1分,公开帐目的基本符合0.5分,亏损的扣0.5分

第四篇: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指定机构和康复救

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指定机构和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燕山残联:

为落实好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京残发〔2011〕27),市残联联合市教委、市卫生局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评估和重新认定,确定了2012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和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现将该名单印发,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为了保持政策实施的衔接延续,今后公布的新定点康复机构名单,执行期自当年6月1日始至次年5月31日止。

附件:1.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2.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2012)

一、医疗卫生系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定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协和医院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北京博爱医院 北京回龙观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 东城区第二妇幼保健院 西城区妇幼保健所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 2 丰台区培智中心学校 石景山区培智中心学校 门头沟区培智中心学校 房山区特殊教育中心 通州区培智学校 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昌平区特殊教育学校 大兴区特殊教育中心 平谷区特殊教育中心 怀柔区培智中心学校 密云县聋人学校 延庆县特殊教育中心 燕山培智中心学校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东城区分司厅幼儿园 崇文第三幼儿园 崇文托儿所 北京市第六幼儿园 长安幼儿园 宣武小百合幼儿园

西城区培智中心校附属展览路幼儿园 朝阳区新源里幼儿园 二十一世纪嘉铭幼儿园 朝阳区翠城幼儿园

- 4密云第一幼儿园 平谷第四幼儿园 平谷区第三幼儿园 通州区幼儿园

通州区新城东里幼儿园 顺义区石园幼儿园 顺义区石园北区幼儿园

三、康复系统

(一)综合类康复机构

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康复中心)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低视力、脑瘫、孤独症)

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智力、脑瘫、听力、孤独症)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二)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海淀区莎利文康复中心 北京市中澳培训中心 通州区人工耳蜗培训学校 朝阳区澳美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石景山区漂亮妈妈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西城区人工耳蜗培训学校

石景山区太阳花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海淀区海伦康复园

- 6北京按摩医院

房山区国爱康复训练中心 朝阳区天华脑病康复中心 海淀区尔康康复训练中心 怀柔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朝阳区晨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

(五)成年智障康复机构 朝阳区天睿智障人士康复服务中心 房山区残疾人农疗康复中心 海淀区新生智障康复中心 朝阳区东方爱心康复托管中心

(六)视力类康复机构 北京六六同明眼视光学研究所

- 8

第五篇: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txt我不奢望什么,只希望你以后的女人一个不如一个。真怀念小时候啊,天热的时候我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光膀子!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监狱管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服刑人员的人性化管理,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请市监狱管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该办法,切实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有条件的可与监狱合作,参照该办法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

开展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困难的服刑人员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和监狱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监狱管理局在刑罚执行处设立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定点联系机构,各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狱政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分监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员,负责对本区域内服刑人员法律咨询问题的收集、整理以及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个案申请的初步审查和转递。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针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信息汇总情况组织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相关咨询活动。

第三条 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可就以下事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一)不服生效的刑事判决而提出申诉且在检察院、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

(二)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规定的有关法律援助事项;

(三)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认为确有必要提供援助的其他事项。

服刑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以服刑人员家庭为单位,参照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执行。

第四条 服刑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监狱出具的服刑人员身份证明;

(二)所在监狱提供的服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诉讼文书;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服刑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各监狱(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申请材料通过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附函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五条 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申请人补充有关材料或作出必要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或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通知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告知申请人,并于三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不予援助的书面决定,由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送达法律援助申请人。

第六条 申请人对市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市监狱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市司法局提出重新审查,市司法局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援助。

第七条 承办律师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与在押罪犯会见,应持市法律援助中心函件和律师执业证,监狱应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与监狱自行签订工作协议,积极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九条 在服刑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中,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各法律援助机构应相互支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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