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卫生先进事迹

2022-09-01

第一篇:公安局卫生先进事迹

卫生院医生公安民警抗击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材料两篇

卫生院医生公安民警抗击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材料两篇

不惧危险,“编外医生”参与乡村疫情防控

今年42岁的张志田,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医生,宣恩县李家河镇老司城村人。

*月*日,他带着10岁的儿子从杭州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原本计划*月*日返回杭州的张志田取消了行程。

*月*日晚,张志田主动向宣恩县卫生健康局“请战”,愿意参与李家河卫生院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月*日早上,张志田走进卫生院,成为该院一名“编外医生”。

张志田从医20余年,主要从事放射科临床医学研究,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张志田发挥自己优势,参与卫生院影像学报告诊断。

李家河卫生院进出口只有一个大门,医护人员和患者通道通用,张志田与卫生院商量改造,按照传染病楼两通道、三分区的标准,隔离出医护人员通道、患者通道,分开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物区。同时,针对通道还改造两个小门出入住院楼,该院在卫生院大门,也专门用隔离带分开为进、出口。

该卫生院医用物资紧张,张志田便多渠道联系,为卫生院筹集捐助医用防护物资。“又捐物资,又捐技术,真的很感动。”李家河卫生院院长段万能表示。

家住来凤县大河镇大坝社区的杨铮,2019年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在外地一企业上班。学习临床医学专业的杨铮看到监测点人手不够,主动申请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服务。他每天工作***个小时,排查过往车辆,为车上人员检测体温,同时利用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指导执勤人员规范防护措施……

主动请战,返乡民警上路值守

*月*日,黄冈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胡晶返回建始与家人相聚。因疫情防控措施升级、交通管制等多种原因,不能按时返岗。征得黄冈市公安局和建始县公安局同意后,他被安排在建始防疫一线值守,负责劝返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每天在路上最少6个小时。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王飞自打孩子出生后,就没回过家乡。这次春节,王飞用掉了4年一次的20天探亲假,带着孩子回到家乡利川,正巧王飞的父亲还将迎来60岁生日……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他被告知要留在湖北暂时不能返回浙江。征得金华市公安局的同意后,他申请临时“入编”利川市公安局参加疫情防控战。

27岁的李蒿,是宜昌市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春节前夕,他回到老家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果坝村。随后,李蒿和当地村委会联系,参加村里的一线防疫工作,随村干部进行交通管控,挨家挨户进行疫情宣传。

从四川省达州市回来探亲的民警毛绪凯坚守在利川通往咸丰的道路上。每天需要坚守***个小时,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

胡俊龙是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他向组织请战后到利川市公安局报到,被分配到团堡派出所上班。

像胡晶、李蒿、毛绪凯、胡俊龙等一样在恩施州参与防疫的外地民警,目前有10多个。他们大部分是主动向组织请战,参与基层一线的防疫。

第二篇:公安局申报“全国优秀公安局”先进事迹材料

以国优公安标准抓工作

为少奇主席故乡树形象

——××县公安局申报“全国优秀公安局”先进事迹材料

××省××县隶属××市,地处××东北部、×ד五区一廊”金三角地带,是省会××的西大门,是××通往××、××之要冲,总面积2906平方公里,人

口130万。××是已故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故乡,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地理位置优越,与湘潭、娄底、益阳等十个市县交界,经济比较活跃,人口流动频繁,重点工程众多,社会治安比较复杂,新时期我县公安机关驾驭复杂治安局势极具挑战性。

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带领全体民警团结奋进,顽强拼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2002年、2003年、2004年,我局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2003、2004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单位”,2003、2004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一、痛定思痛,迎难而上,以创省优国优为目标,树主席故乡公安良好形象

历年来,我县各种社会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治安状况相对复杂,公安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1999年发生“道林1.8事件”,2001年执法质量被挂“黄牌”,2002年1月的“灰汤涉黄事件”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加上我局队伍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多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我县公安工作曾一度处于低谷,公安民警士气低落。

为彻底扭转这种状况,2002年以来,我局新一届党委班子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眼长远,立足现实,确定了通过争先创优来激励士气,促进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提出了××公安“摘帽子、创省优、争国优”三步走的奋斗目标:2002年,在“十个不发生”的基础上,实现执法质量考核摘黄牌创优秀;2003年,创“全省优秀公安局”;2004年,再创“全省优秀公安局”,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以良好的面貌展示在全国人民面前,为少奇主席故乡争光。我局认为,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程序,有其实实在在的内容,是全面推进我县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全局上下都认识到,只有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对照全国优秀公安局的条件,高标准、高要求来开展工作,目标才能实现。

在具体实践中,我局从微观着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抓班子建设,造就坚强“领头雁”

要从根本上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全面实现“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的奋斗目标,领导班子是关键。一是县局党委一班人坚持团结协作,务实进取,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必须做到的班子成员自己先做到,发挥好了表率作用;二是局党委健全了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决策、联系基层、廉洁自律等日常制度,局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注重领导艺术,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三是带头坚持秉公执法,勤政廉政。2002年以来,班子成员共拒贿拒礼300余人次,价值10万余元。局党委班子荣获长沙市政法系统2003“好班子”,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宁乡县委授予的“四好领导班子”称号,在全局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中起到了领导核心作用。

同时,我局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切实配齐配强了基层一线队伍的基层领导,发挥了强有力的战斗力。中层骨干不甘落后,锐意进取,使集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营造出只争朝夕、敢于拼搏的良好工作氛围,激发了全局上下创业干事的热情。与此同时,我局的每一位民警均感受到了压力和动力,瞄准目标,用主人翁的态度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两年来,我局其他单项工作和二级机构在县以上获得荣誉138个,个人在县以上立功受奖的有521人次。

2、抓队伍管理,实现民警“零违纪”

首先抓好制度建设,落实联点、换位、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等制度,坚持“机制管人,实绩用人,素质论人”。强化考核,奖惩兑现,抓好了制度落实,以此来把好选人用人关,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坚决下。2002年以来,我局先后免去了12名中层干部的职务,提拔使用了32名脱颖而出的民警,有5名民警从机关换位到基层工作。2003年,一个中心派出所因综合排名末位和主要业务工作指标未完成而受到两个“一票否决”,局党委为维护制度的权威,坚持按制度办事,将该所所长、教导员、刑侦副所长全部免职。此举给全局民警特别是中层干部以极大的震动。我们坚持用过硬的班子带队伍,带好队伍促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2004年,流沙河中心派出所就是由于班子得力,民警团结,由原来的落后所一跃为全局综合排名第一,其下属的青山桥派出所也在全局乡所中名列第一。

其次,立足抓早

第三篇: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执法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有关规范性文件,针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的一项涉医执法工作。其目的是为保障刑事诉讼及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安机关有效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服务。

第二条 公安监管场所均应在所内设置医疗岗位,并根据监管人数设置卫生所或门诊部,承担在监管场所内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入所前身体检查、健康管理、卫生防疫,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基本医疗救治,对患急、危重症的被监管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诊,提出医学建议等确保监所安全所必需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第三条 公安监管场所在所内设置的医疗岗位由医疗岗位民警和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监管场所的医务人员构成。从事管理、协调工作的医疗岗位民警应当具备医疗背景,从事具体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岗位民警和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所医务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公安监管场所设置的卫生所或门诊部须办理执业登记,取得合法行医资质。

第四条 公安监管场所设置的医疗岗位具体承担本监所入所 1 体检及日常医疗卫生工作。医务人员应当每日巡查所内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并向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报告。

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当确立一名医疗岗位民警担任负责人。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是本所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所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并对医学建议进行审核把关。监管场所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所医务人员及其负责人应予配合。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直接对监所领导负责,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监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所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本所患有伤病的重点人员情况,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监管场所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监所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对所内患有伤病的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公安监管场所卫生所或门诊部须按国家规定配置医务人员。 第五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必须配备必要的医疗、办公、通讯、信息、技防等设备,设备配备数量应当依据实际关押容量确定。

医疗设备应当包括常规诊断仪器、常规治疗设备、紧急抢救处置器材、消毒设备、冷藏设备及其它医疗附属设备等。

第六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建立健全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医疗器械、药品必须确保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渠道合法、保证质量,做到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所用药品必须确保在

2 有效期限内;急救药品、物品应当配备齐全,随时处于备用状态;精神类药品保管、使用规范。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报告所领导,予以集中销毁。

第七条 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保障行为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诊疗工作规范、卫生防疫工作制度及监区医疗工作制度。

第二节 入所体检

第八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对所有新入所人员进行入所身体检查。入所体检工作应由卫生所或门诊部实施。

第九条 入所体检工作应按照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查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和诊断证明、出具体检结论、完善入所健康体检文书的填写等流程进行。

体格检查主要通过物理检查手段对被监管人员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体表、胸、腹等重要脏器状况及脊柱四肢活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应杜绝缺项漏项。

对育龄妇女应当进行妊娠检查或者查验办案单位出示的其妊娠检查结果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入所体检过程中,发现被监管人员身体有伤的,应问明情况,在入所健康体检文书上作好记录,由办案单位和被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对自述其伤情形成与执法行为有关的,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一条 入所体检过程中,发现被监管人员伤情较重、可

3 能怀孕或可能患有严重疾病、急性传染病、精神病,或遇有被监管人员自述具有上述情形,但因监管场所条件限制无法诊断或认定的,应送医院检查、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后再进入入所体检程序。

第十二条 看守所入所体检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出不宜收押或者入院救治的医学建议:

(一)患有精神病(经鉴定应负刑事责任的除外)或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它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三条 除第十二条所列之情形的,拘留所在入所体检过程中发现被处罚人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应提出不宜收拘或者入院救治的医学建议:

(一)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情严重有生命危险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

第十四条 收容教育所接收被收容教育人员,经检查发现患有性病以外具有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亦应提出不宜接收或者入院救治的医学建议。

收容教育所在常规健康体检时,应进行性病检查,并填写《收容教育人员健康及性病检查表》。

第十五条 对于身体条件、健康状况具有不宜监管情形,但因涉及重大案件而确需监管入所的被监管人员,可以在上级主管

4 部门审批后,先行办理监管手续,再按以下要求处置:

急需送医院抢救治疗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及时提出相关建议,由办案单位就近送往具备救治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抢救,并负责监管,待病情控制后需继续住院的,应转入指定医院继续治疗。不属急需抢救而需住院治疗的,可直接送往指定医院治疗。伤病情形特殊的,可经由指定医院门急诊部门确定送往社会专科医院住院治疗。

经医疗机构初步诊治病情相对稳定可以回所的,由卫生所或门诊部继续治疗监护。所内监护、治疗工作应在监管民警的配合下进行。

第十六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进行入所体检工作时,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入所健康体检文书。卫生所或门诊部医务人员应在表内对应处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办案单位和被监管人员亦应签字确认。入所健康体检文书及有关医疗资料(诊断证明书、检验结果、门、急诊病历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入所健康体检文书按如下要求填写:

体格检查结果应逐项填写,不得空项,不得臆造,确保体检结果客观真实。

体格检查发现的异常体征应在表格中明确列出。

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凡涂改处需由被监管人员捺印指纹确认。

书写使用中文简化字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不得以“(-)”、“(+)”符

5 号代替文字。

各类人员签字须签全名,字迹要清晰。

第十八条 被监管人员出所进行辨认、起赃、指认、鉴定、取证或者庭审等活动回所时,监管场所应进行体表检查。发现身体有伤的,应要求提讯、提审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并附诊断证明书;对伤情严重的,应由办案单位送医院治疗,同时向监所领导报告。

第十九条 办理换押工作时,被监管人员在原监管场所患有疾病的,移送单位要如实介绍病情,移交健康档案,接收单位应当继续予以治疗。

第三节 所内医疗

第二十条 凡在公安监管场所内针对被监管人员开展的医疗活动均为所内医疗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巡诊等手段及时发现、判明所内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对本所内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根据诊疗常规程序进行初步诊疗;对患有严重疾病及突发危及生命情况的,须采取必要抢救措施,并及时提出出所就医建议;对符合住院治疗情形的,应提出转往医院住院治疗的建议;对因健康状况不宜继续监管,且符合变更强制、处罚、执行措施的,应提出医学建议。

第二十一条 入所后发现被监管人员有本章第二节第十

二、十

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应由卫生所或门诊部提出明确医学建议,报上级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单位处置。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员,应由办案单位负责其鉴定工作。

6 对已收入所的患有传染病的被监管人员,监管场所应采取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蔓延流行。

第二十二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在监管场所内应认真开展巡诊工作,在做好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日常诊疗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新患病被监管人员并给予治疗。

公安监管场所应当保证每天24小时有医生在所值班,所内医务工作应合理划分负责区域,落实责任到人。

巡诊工作每日至少一次,病情变化随时巡视。有患病被监管人员要求治疗的,卫生所或门诊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巡诊过程中对患有伤病及新发病被监管人员的病情变化要详细询问,认真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并予以必要治疗。对病情严重的被监管人员,应及时报告,强化医疗措施。需出所就医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及时提出建议。

巡诊过程中应做好巡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患病人员姓名、病情、治疗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应给予积极治疗,规范用药。

给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应用药物,服药前卫生所应对药品应用人等进行核对。服药时,必须由医务人员和监管民警在场监督,做到按次给药、投药到手、监督服下。

进行换药、鼻饲等治疗时,必须将有伤害性的物品远离被监管人员。治疗结束后,要认真清点所携带物品,不得遗失;对针

7 头等医疗用品操作前后必须核对数目并登记。严禁将医疗器械、药品遗落监区、监室。

监管民警应在治疗结束后对接受治疗的被监管人员进行人身检查,防止其将违禁品带入监室。

第二十四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当建立患有伤病被监管人员的分级管控制度。对新入所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要实行一周时间的重点观察或治疗。对连续用药或治疗超过三天,仍需要持续进行的患有伤病人员,以及病情严重人员,要按疾病严重程度分级管控并建立病历。对病情出现严重变化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监管民警及患者本人。病人病情缓解后,应及时撤销管控。

管控级别较高的患病被监管人员,应当重点巡视观察,在病历及值班记录中认真记录病情变化,值班时重点交接。要实行定人管理、定时巡诊、定期检查。诊疗措施应规范、到位。发现严重情况,应当向所领导及时汇报,并及时予以合理处置。需出所就医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提出医学建议。

第二十五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重点病人”管控:

(一)高血压病有危及生命可能的;

(二)心脏病:有心脏病及心律失常病史,有医院诊断证明,有临床症状,心电图不正常,有危及生命可能的;

(三)糖尿病: 1.血糖控制不满意;

2.有严重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四)体温持续38.5℃以上需严密观察处理的;

(五)绝食三天以上的;

(六)有专科诊断证明,病情控制不佳的精神病;

(七)发作控制不满意的癫痫;

(八)吞食异物不能自行排出或边缘锐利可能损伤脏器、造成穿孔等情况的;

(九)不除外颅内损伤的头外伤、需观察处理的骨折等严重外伤的;

(十)严重软组织感染的(如关节感染、丹毒、需持续换药或继发全身症状等);

(十一)传染病:病情严重,需密切观察的;

(十二)有较严重戒断症状、进食差的新收押吸毒人员;

(十三)由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特殊被监管人员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

(十四)涉外被监管人员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

(十五)不配合治疗、行为异常或情绪波动较大的; (十六)其它需要重点监测或需到医院就诊的严重疾病。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监管人员,应确定为“重点观察对象”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应建立病历并列为“重点病人”管控:

(一)由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特殊被监管人员;

(二)监所确立为重点人的人员;

(三)有自伤、自残倾向,行为异常及情绪不稳定者;

(四)身体状况不良的吸毒人员;

(五)绝食人员;

(六)吞食异物人员;

(七)新入所患病人员;

(八)戴械具的病人。

第二十七条 对“重点病人”和“重点观察对象”要及时发现、适时确定、即时通报,并根据病人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列管和撤销审批手续。

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要做好“重点病人”和“重点观察对象”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确立后应当进行巡视,提出处置意见;负责人对“重点病人”的常规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病人病情变化应当随时巡视。需出所就医的,及时提出医学建议。

“重点病人”被提讯、判决或家属探视前后等有可能出现情绪波动时,需重点巡视观察。

监管民警应积极配合卫生所的工作,加强对“重点病人”和“重点观察对象”的监控和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卫生所或门诊部。

“重点病人”管理应建立登记本,对“重点病人”须逐人建立病历。对“重点观察对象”,应有交班记录。

第二十八条 被监管人员绝食的,须由监管民警核查绝食原因,有针对性地做教育工作;经教育仍拒绝进食的,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保护性鼻饲。鼻饲工作由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实施。

10 被监管人员发生自伤、自残行为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及时给予救治。

第二十九条 监管期间发现被监管人员出现精神病症状的,应将其可疑症状记录备查,并及时提出进行司法鉴定的建议,由所方书面告知办案机关进行司法鉴定。

经鉴定确有精神病,不宜继续关押的应由所方书面提请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

留所服刑罪犯患有精神病症状的,应由卫生所或门诊部提出鉴定建议,经鉴定确系精神病患者的应依法处置。

对发作期的精神病患者,经报告主管局领导后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当病情好转,不再危及监所安全时,应当及时解除约束。

第三十条 发现女性被监管人员怀孕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公安机关领导和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书面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当建立危重病人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应具有急救人员、急救物品及药品的配置、应急处置渠道及危重病人转送途径的预案。所内突发紧急医疗事件,如突发严重伤病、原有疾病突然加重或突发不明原因意识丧失等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形,所内医务人员应迅速到位,实施抢救并报告,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出所就医、住院治疗等建议。出现生命危险时,应当积极抢救并告知办案单位。

第三十二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应参加监所警情分析会

11 商,定期向所在监所通报重点患病被监管人员情况,突出情况随时向监所领导通报。

被监管人员患病及治疗情况,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与所领导、管教、巡控等岗位沟通和衔接,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病情发展的掌握,以保证安全。

监管民警应积极配合卫生所或门诊部工作,发现被监管人员身体健康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报卫生所或门诊部;对不服从治疗的,应教育其服从治疗。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变更诉讼阶段或更换监室的,应即时向卫生所或门诊部通报。

第三十三条 对因疾病原因符合变更强制措施规定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应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医学建议,报所领导审批。

第三十四条 对因疾病原因符合法定的暂予所外执行条件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可以提出医学建议。

监所接到卫生所或门诊部关于暂予所外执行医学建议后,应予研究,初审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形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病情鉴定、生活不能自理鉴定或者妊娠检查;未通过初审的,应当告知原因。

对暂予所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应当到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由监所分管领导、管教民警、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驻所检察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所应当通知被监管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对于自伤自残的被监管人员,不得暂予所外执行。

12 第三十五条 被监管人员因疾病正常死亡的,监管场所应将被监管人员的入所健康体检文书、患病治疗情况记录、病危时的抢救处理记录及医院的死亡证明书存档备查。

被监管人员死亡有医疗争议的,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对尸体进行检验,做出死因鉴定。

第三十六条 对“重点病人”、连续用药或治疗超过三天仍需要持续进行的病人、以及绝食、吸毒等特殊情况的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逐人建立病历。病历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病历书写应按要求完成,记录规范。 首次病程记录要求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史、查体、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点病人”确立时,病历中要有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的意见及签字。

日常病程记录及时规范。“重点病人”病程记录间隔不超过一周,其他病人病程记录间隔不超过二周,病人发生病情变化要随时记录。

病程记录内容包括重要症状、体征变化、治疗变更情况以及卫生所负责人的巡视情况和签字等。如遇病人抢救要按有关规定完成抢救记录。

第四节 出所就医

13 第三十八条 出所就医是指监管场所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因条件限制无法诊断或治疗,需到所外社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或治疗的行为。

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出所就医:

(一)被监管人员病情严重或突发疾病的;

(二)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的;

(三)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

(四)突发严重伤病的;

(五)原有疾病突然加重或突发不明原因意识丧失等有死亡危险的;

(六)其他须出所进行检查或诊断治疗的。

第三十九条 对符合出所就医条件的,卫生所或门诊部应提出出所就医建议,在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进行。出所就医建议应当及时、必要、适当。出所就医工作应手续齐全、规范。出所就医应进行登记。

第四十条 出所就医须有医务人员陪同,医务人员应携带必需的急救用品和就医相关医学资料,负责出所就医过程中对病人的医疗监护和紧急救治,向就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介绍病情和开展其他与出所就医相关的工作。

因紧急情况出所就医的,应根据就近原则,到距离监管场所最近的具备救治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病情控制后可转入指定医院继续治疗。

14 第四十一条 出所就医过程中发现被监管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可以住院治疗。

第四十二条 从事出所就医工作的医务人员回所后应及时向所领导及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汇报就医情况,并在病历中记录出所就医情况,按医嘱开展后续治疗,妥善保存就医资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诊疗记录、检验结果应及时归档备查。

第四十三条 被监管人员出所就医以及住院治疗期间的监管安全工作按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五节 监区卫生防疫防控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健全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工作制度,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宣教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医疗卫生集体教育。

第四十五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设置传染病监室,患有传染病的被监管人员应分类关押。

监管期间发现被监管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或送医院检查治疗;对监区、监室和同监室人员及时根据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采取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

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四十六条 公安监管场所卫生所或门诊部应认真开展监区卫生消毒工作:

(一)对监室、监区、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所内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在换季或病疫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

(二)每周对监室、每月对监区至少消毒一次;

(三)隔离监室根据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采取消毒防护措施;

(四)卫生所每日消毒;消毒物品、一次性医疗物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监区消毒应有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时间、部位、消毒药剂、操作人,并留存备查。

第四十七条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应分开放置,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要集中销毁,不得随意乱扔;医疗废物处理须有登记。

第四十八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做好被监管人员食堂卫生督导工作,保障被监管人员饮食安全。

第四十九条 公安监管场所应当自觉接受卫生部门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积极争取卫生部门在疾病预防控制治疗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协调邀请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来所指导开展防治工作。监管场所发生流行性疫情,监管场所应当配合属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对疫情进行控制。

第六节 住院治疗

第五十条 公安监管场所监管的患有各种伤病、不宜在监管场所诊治的被监管人员,应当送至指定医院治疗。

第五十一条 公安监管场所送诊病人,由公安监管场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由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协商在医院设置加装特殊防护设施的监管病房或在公安监管场所设置专门医疗监区,由公安监管场所提供监管安全、医院提供医 16 疗设备和医务人员,接收需要观察治疗、住院的重症病人。

第五十二条 被监管人员住院治疗的,公安监管场所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办案机关及其亲属,并报告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对病情严重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监管场所应当书面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第七节 安全防范及自身防护

第五十三条 监区医疗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医疗卫生工作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检查工作,遇重大事件时应随时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医疗安全检查须组织严密、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记录完整、工作规范;

(二)应定期召开监区医疗警情分析、会商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对被监管人员健康状况动态分析。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对卫生防疫工作,患病被监管人员的健康状况、饮食情况、治疗方案和措施、防病治病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重点病人应重点汇报;

(三)应严格执行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信息情况报送制度。发生事故或突发医疗警情必须即刻报送,详细情况四十八小时内报送;

(四)应制定监所处置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预案(要求监管民警、医务人员共同参与配合),适时组织演练,每季度不少于 17 一次。监管民警、医务人员熟知预案内容。演练情况应有书面记录以备查,内容包括:时间、组织指挥者、演练人员、演练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

第五十四条 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及传染病防控治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处置伤口,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第四篇:县公安局申报“全国优秀公安局”先进事迹材料

××省××县隶属××市,地处××东北部、×ד五区一廊”金三角地带,是省会××的西大门,是××通往××、××之要冲,总面积2906平方公里,人口130万。××是已故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故乡,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地理位置优越,与湘潭、娄底、益阳等十个市县交界,经济比较活跃,人口流动频繁,重点工程众多,社会治安比较复杂,新时期我县公安机关驾驭复杂治安局势极具挑战性。

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带领全体民警团结奋进,顽强拼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2002年、2003年、2004年,我局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2003、2004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单位”,2003、2004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一、痛定思痛,迎难而上,以创省优国优为目标,树主席故乡公安良好形象

历年来,我县各种社会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治安状况相对复杂,公安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1999年发生“道林1.8事件”,2001年执法质量被挂“黄牌”,2002年1月的“灰汤涉黄事件”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加上我局队伍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多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我县公安工作曾一度处于低谷,公安民警士气低落。

为彻底扭转这种状况,2002年以来,我局新一届党委班子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眼长远,立足现实,确定了通过争先创优来激励士气,促进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提出了××公安“摘帽子、创省优、争国优”三步走的奋斗目标:2002年,在“十个不发生”的基础上,实现执法质量考核摘黄牌创优秀;

2003年,创“全省优秀公安局”;

2004年,再创“全省优秀公安局”,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以良好的面貌展示在全国人民面前,为少奇主席故乡争光。我局认为,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程序,有其实实在在的内容,是全面推进我县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全局上下都认识到,只有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对照全国优秀公安局的条件,高标准、高要求来开展工作,目标才能实现。

在具体实践中,我局从微观着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抓班子建设,造就坚强“领头雁”

要从根本上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全面实现“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的奋斗目标,领导班子是关键。一是县局党委一班人坚持团结协作,务实进取,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必须做到的班子成员自己先做到,发挥好了表率作用;

二是局党委健全了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决策、联系基层、廉洁自律等日常制度,局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注重领导艺术,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三是带头坚持秉公执法,勤政廉政。2002年以来,班子成员共拒贿拒礼300余人次,价值10万余元。局党委班子荣获长沙市政法系统2003“好班子”,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宁乡县委授予的“四好领导班子”称号,在全局争创“省优国优公安局”中起到了领导核心作用。

同时,我局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切实配齐配强了基层一线队伍的基层领导,发挥了强有力的战斗力。中层骨干不甘落后,锐意进取,使集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营造出只争朝夕、敢于拼搏的良好工作氛围,激发了全局上下创业干事的热情。与此同时,我局的每一位民警均感受到了压力和动力,瞄准目标,用主人翁的态度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两年来,我局其他单项工作和二级机构在县以上获得荣誉138个,个人在县以上立功受奖的有521人次。

2、抓队伍管理,实现民警“零违纪”

首先抓好制度建设,落实联点、换位、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等制度,坚持“机制管人,实绩用人,素质论人”。强化考核,奖惩兑现,抓好了制度落实,以此来把好选人用人关,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坚决下。2002年以来,我局先后免去了12名中层干部的职务,提拔使用了32名脱颖而出的民警,有5名民警从机关换位到基层工作。2003年,一个中心派出所因综合排名末位和主要业务工作指标未完成而受到两个“一票否决”,局党委为维护制度的权威,坚持按制度办事,将该所所长、教导员、刑侦副所长全部免职。此举给全局民警特别是中层干部以极大的震动。我们坚持用过硬的班子带队伍,带好队伍促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2004年,流沙河中心派出所就是由于班子得力,民警团结,由原来的落后所一跃为全局综合排名第一,其下属的青山桥派出所也在全局乡所中名列第一。

其次,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管理队伍。坚决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和省公安厅“三项禁令”,全局民警未发生任何越轨行为。从会风会纪、警容风纪、车辆管理等最基本的环节抓起,县局纪监部门、督察队开展全方位、多侧面、深层次的督察,向积弊、顽症开刀,抓一件抓好一件,强化养成教育,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形象大大提升。

其三,抓好培训学习,深入开展“大讨论”和“大练兵”活动,思想观念明显进步,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2004年我局在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抽考中,所有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考核,优秀率达85%以上,名列全省前15名,受到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的好评。

通过以上举措,切实提高了全体民警的整体素质,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无违“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和“三项禁令”行为,无一人离岗学习培训,保持了民警违法违纪处理数为“零”的目标。

3、抓公正执法,实现执法质量“三连优”

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的命脉,是公安形象的基石。我局执法质量在被省公安厅挂“黄牌警告”后,痛定思痛,坚持铁腕抓法制。一是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实行“五级责任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责任制,有力提升了执法整体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日常执法考评,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以查促改、以扣促改等多项措施,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法制部门从完善执法质量评估等系列制度入手,全面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力度,积极为实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在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和省公安厅“三项禁令”出台之后,我局在警务改革的磨合时期,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强调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民警取证能力和业务技能明显提高,通过扎实的证据和技术手段,办理了一批精品案件,切实改善了执法形象。2003年以来,我局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到了100%,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在省厅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我局实现了执法质量“三连优”。

4、抓窗口服务,密切警民“鱼水情”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是服务群众的第一道窗口。搞好窗口服务是融洽警民关系、塑造公安良好形象的关键所在。两年多来,我局切实加强了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采取联片领导包干负责、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措施来平衡推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花小钱办实事,新建了四个派出所办公楼,添置了40多台警车;

在改善了硬件的同时,规范了基层所队考核机制,收到了明显效果。我局花明楼中心派出所,以身处在少奇故里为荣,发扬南泥湾精神,民警自己动手,从荒草丛中开辟出前后两个花园,将派出所建成了“花园式单位”。与此同时,维护好了红色旅游景区的治安秩序,做好服务文章,树立了少奇故里公安派出所的良好形象。2003年10月28日,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在预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视察了该所,对该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03年、2004年该所被授予一级派出所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此外,110接处警、巡警、户政、出入境、信访等窗口单位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深受好评。我局民警把服务群众的工作落到实处,连续深入开展了“进百家门,解百家难”活动,深入村、组、街道,排调纠纷促稳定,服务群众树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的好评,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各项公安业务迈上新台阶,打造××公安特色品牌

在队伍形象有了极大改善的基础之上,县局党委再接再厉,集思广益,寻找公安工作进一步提升层次、迈上新台阶的突破口,创造性提出了维稳处突“四步曲”、命案必破、创平安××、治安管理“四无”、服务经济发展的××模式等工作思路,使公安业务工作水平得到了创造提升,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

1、创新“四步曲”工作方法,确保一方稳定

我县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县,经济底子较弱,但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了改革开放步伐,经济建设以超常规、跨跃式的速度发展。与此同时,也触动了一些陈旧的观念和既得利益,多年以来,我县不稳定因素均十分突出,1999年曾发生“道林1.8事件”、“坝塘事件”,之后企业改制、城建拆迁、涉农问题以及荣转复退军人问题等不稳定因素都严重危害着我县的社会稳定。

我局在应对复杂的维稳处突工作中,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维稳处突“四步曲”工作方法,即“掌握情报信息、维护现场秩序、全力调查取证、依法果断处置”四个步骤。在完善维稳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突机制”两大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四步曲”的工作方法,一次次地化解了重大不稳定问题。2003年以来,我局准确及时地搜集反馈各类信息795条;

运用维稳处突“四步曲”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92起,没有发生一起因情报信息失灵引发到省市上访的事件;

没有发生一起集体进京上访事件;

滤布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没有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事端,立足我县范围内解决问题,没有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出动一兵一卒,确保了全县大局的稳定。

我局创造的维稳处突“四步曲”工作经验,作为维稳处突的基本工作方法在全省推广。

2、率先提出命案必破,狠抓侦破打击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我局着力构筑“大刑侦”格局,不间断地深入开展各种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命案必破”为龙头,以此带动了整个侦破打击工作,始终保持了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2003年初,我局率先响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近三年来共发命案40起,破39起,破案率达97.5%,今年以来的5起命案全破。2003年以来,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931起,破现行刑事案件5103起,破积漏外刑事案件1791起,劳教以上打击处理2680人。

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建立命案挂牌督侦、命案招标侦办、命案侦办制约“三大机制”。在财务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建立完善命案侦办奖励、命案保障、特情奖励“三项基金”的保障配套措施,全力提高命案侦破水平。2003年实现了18起命案全破;

2004年发生的17起命案破获16起,破案率为94.1%;

2005年,我县发生的命案做到了发一破一,发生5起命案全部告破。我局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2003年以来,我县八类恶性案件破案率为87.2%。我局始终将打击的锋芒对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在深入研究犯罪规律的前提下,实施精确打击,效果明显。2003年以来,我局现行案件破案率达57%,各类侦破打击的主要数据稳居全省前列。

3、立足××实际,构筑防控网络,有效遏制发案

我局以创建“平安××”为载体,切实抓好了有针对性的防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出了工作特色。一是建立了四个出城哨卡。2004年3月,针对我县城区抢劫出租车案件有高发苗头,当时又正逢我县“面的”出租车全面更新换代,更易成为犯罪目标,我局提前介入,加强与出租车公司的沟通联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印发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在四个出城路口建立出租车出城登记服务站,24小时全天候接待出租车、摩的出城登记,从根本上遏制住了此类犯罪。二是组建了机关应急分队,做大做强巡警大队。针对当前街面犯罪多发势头,同时缓解城区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矛盾,我局组织60名机关民警成立了两个应急分队。2005年3月,我局做大做强巡警大队,充实了巡警队伍、调整了巡警班子,将警力摆到城区人民路、八一路等9条重要街道进行全天候巡逻,提高见警率,机关应急分队在案件高发时期和节假日,定期不定期上街巡逻,街面发案比去年同期下降32%。三是开展全县联动的巡逻守点行动。针对系列案件,我局充分调动各乡镇和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多次在全县范围内部署了夜间巡逻守点统一行动,做到全县联动,不留死角,一大批系列案件的破获就是得益于此。四是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我县12个社区都成立了专职的治安巡防队,特别是在县城所在的玉潭镇成立了109人的巡防大队,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打击现行、压控发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奖惩挂勾,充分发挥了治安辅助力量的作用。2003年以来,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仅巡防队伍就协助公安机关现行抓获打击处理以上对象167人。五是强力推动内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内部单位安全防范。

通过采取上述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2004年我县刑事立案3878起,比上涨幅下降了7个百分点,是全市万人立案数最低的区县。今年1-4月,我县刑事立案105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2%。群众安全感有了大幅度提高。

4、严格治安管理,实现“四无”目标

我局一是吸取2002年“1.24灰汤涉黄事件”的深刻教训,通过整治灰汤、玉潭等重点地区,采取异地用警、定点守候、不定期清查等一系列措施进行铁腕整治,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实现了“无涉黄热点地区”;

二是对2002年以来蔓延到我县的地下“六合彩”,我局进行专项整治,成功办理了省公安厅厅督办的刘春良等地下“六合彩”专案等案件426起,逮捕35人,劳教63人、治安拘留332人,打掉“涉彩”团伙19个,顺利通过了省、市“摘帽”验收,实现了“无涉赌热点问题”;

三是禁毒工作卓有成效,实现了“无毒县”的创建;

四是我局通过切实加强生产、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整改、查处,实现了两年多来“无群死群伤事故”。

5、服务经济建设,创造“××模式”

我局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我发展”、“项目工程无小事”的理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为全局民警的自觉行动。2003年,我局率先在全省建立经济环境治理110处警机制,组建了一支15人的专门队伍,全程跟踪服务我县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工程,创造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模式”。2004年,我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了一名副局长专抓此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经济环境治理110中心的职能,完善考核机制,强调优化环境的关口前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接待为主动走访,定期不定期地针对一段时期涉及环境问题反映较多项目,召集项目工程负责人座谈,将工作做在前面,通过沟通达成理解,及时解决了一批涉及环境的问题。对重点工程,我局加强全方位服务,均明确联点领导,设立了治安执勤室,安排民警长期驻守、跟踪服务。

对破坏经济环境的违法犯罪,我局强化了打击,2003年以来,共打击处理强包强揽工程、阻工等违法犯罪人员163人,其中捕办41人,劳教33人,治安拘留89人。通过上述工作,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优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经验被省、市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公安以树主席故乡公安形象为已任,以争创省优国优为目标,决心努力拼搏、不断进取,为××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五篇:公安局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他虽年已“奔五”,但对工作目标的冲击欲望连精力旺盛的“80后”都自叹不如;他亦师亦友,每一位搭档都在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并非常珍惜和他一起共事的缘分;他严中带慈,对社会、对家庭倾注着深挚的感情。我们无意去塑造一个范本,因为**本身就是一个范本——只不过不太引人注意罢了。刑侦战线历来英雄辈出,优秀者多如“闪烁的群星”。刑警**躲

在他的角落里悄悄地发光,说他“悄悄地发光”是因为他不属于那种一鸣惊人的类型,九年的刑警生涯和处世为人的风格令他不自觉地完成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范本历程。

这个人,依旧在路上;这颗星,仍然在发光。

——刑警**印象

当下,孩子“离家出走”似乎是社会上司空见惯的现象,父母情急之下报警好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对于每天要处理一大堆公务的派出所,有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帮忙找到故意让父母都找不到的孩子,恐怕要打个不大不小的问号。可前不久,有个警察不仅主动接手了这档事,还耐心地通过qq聊天劳神费力地查明了孩子的落脚点,更让人点头称道的是他还放弃了元旦节陪伴家人的机会,远赴雅安几经周折找到离家小孩、成全了别人的团聚。他,就是芳草街刑警中队探长**——一个可以让人滔滔不绝讲述和赞许的普通人。

他有一派“雷人”的硬朗作风

四十七岁,按老话讲即是快到“知天命”的年龄了。所谓知天命并不是说什么事都不用干了,而是讲人一辈子到了这个年龄大致轮廓也就出来了。四十七岁的**从部队转业前曾是解放军452医院(即成都空军医院)的后勤处处长,2000年转业到公安后先在三瓦窑派出所,2002年又调到芳草街派出所,干的一直是基层刑警的“活路”。不知是天生还是受部队多年的培养使然,**做起事来异常卖力,其对待工作的态度有时甚至可以用“雷人”来形容。2009年3月16日,芳草所一天之内共接报2起盗窃、1起抢夺、1起收购被盗汽车案,当天正好是**探组的两名同志值班,所领导考虑到案多人少,准备紧急抽调另两个探组过来“帮助消化”,早已闻讯赶回所里的**脑壳摇得象“拔浪鼓”一样,左一声右一句地谢绝领导的“美意”,坚持要“独吞”4起案件。所领导素来知道他工作拼命,但从3人“吞”4案的工作量分配上来说又明显感觉不合适,最终驳回了**的“非分之想”。一番软磨硬泡未见成效后,**只得悻悻地退而求其次——心有不甘地各分1件案子给另两个探组,自己揽下2件。

**探组最“兵强马壮”的时候也只有4个人。组里的同志都知道,只要探组值班遇到现案,王探长铁定会立马赶回所上参战,尽管当天他不值班甚至是头天刚熬了个通宵正拖着疲惫的身体行进在回家的路上。与**相熟的人经常带着几分揶揄和他开玩笑:“你现在都快到‘喝茶’的年龄了,那么拼命未必然还有啥子想法嗦?”每当此时,**总是淡然一笑不置可否,只有他心里明白:作为一名探组长和老同志,如果自己都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整个探组就有可能拖泥带水、形不成战斗攻坚能力。这样不仅完不成繁重的破案打击任务,还会对组内的年轻同志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他们锻炼成长。从事刑侦工作近九年的时间里,**手上一共带出了3个探组长,4名军转干部也在他手把手的指点传授下成为了刑侦骨干。2006——2008三年,**探组分别以破案

39、6

8、63,打击处理

36、

21、36的骄人成绩连续名列分局各辖区刑警中队探组前列。

人毕竟不是钢铁做的机器,**也有支撑不住的时候,但他倒下的方式同样是那么“雷人”。2008年6月的一天,天气异常炎热,一贯早来晚走的**突然在所里召集开会时“人间蒸发”了。手机打不通、没有人说得出他的去向。所领导情急之下把探组的民警一个一个找来“过堂”,最后才知道**因肾结石发作、加之连熬了两个通宵撑不住独自到医院输液去了,临走还专门嘱咐组内的同志不要声张以免“麻烦”,并安慰大家说“自己一会儿就回来”。当所领导和同事们匆匆赶到医院时,疼痛中的**还躺在病床上输液,甚至连制服都未来得及换。

他有一种憾人的专业精神

在芳草派出所工作时间长一点的民警都有一个感觉:案子只要经**的手办理,“捡货”的可能性很大。2009年3月底,派出所辖区“激情百度”酒吧两名工作人员用假酒将吧内的真酒掉包出去倒卖,造成该酒吧上万元的损失。**探组介入此案后,两名工作人员很快落网,但收赃人似乎嗅到“气味”一度销声匿迹。眼看该案只能“残缺收官”了,此时**却通过细致观察另辟蹊径,从一名被挡获嫌疑人的知情女友处挖掘出一条重要信息,为抓获收赃人明确了方向。在**破的案子中,象这种貌似无迹可寻却最终柳暗花明的还有很多。一位跟他学“手艺”的年轻刑警不无感慨地说:“师傅平时不仅要分析自己当班接手的案子,还喜欢把别人手上的案件材料拿来看;不仅要看刑事案件,而

且连治安案件也不放过。我们每次接到案子他总要先了解基本情况,然后从线索、证据、破案和抓捕条件等方面一项一项地反问,我感到他非常专业,同时在这种压力下也促使我养成了主动思考的习惯。”2009年2月,**在执行清查任务过程中发现辖区“林彩酒店”停车场一辆机动车车牌与车架号、发动机号不匹配,他没有轻率地采取拖走了事的简单办法,而是一面蹲

点观察,一面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并证实了该车系一辆被盗车。守候两天后驾车人终于出现,通过此人**找出了车主,初步获知该车的确曾被盗但已被追回发还,经与办案公安机关联系查证,确认了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系被盗时更改。多年来,正是凭着这种严谨、专业的工作习惯,**在一个个难题面前总显得游刃有余,甚至一些被人看作是“烫手山芋”的事在他那里也能迎刃而解。2008年3月,辖区“红天鹅”宾馆发生一起非法拘禁案,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反映此案系经济纠纷引发,实施拘禁一方有省政协委员身份。当事民警鉴于案件起因和复杂的背景感觉侦办该案“费力不讨好”,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了解案情后,一边为办案民警打气鼓劲,一边专程到省政协查证当事一方政协委员身份。当得知其身份系假冒后,即刻对实施拘禁的主要嫌疑人进行了拘捕。2009年3月,一名叫李春国的男子到芳草街派出所报警,称被人诱骗参与赌博输掉200万,要求民警为其“做主”。值班民警认为李虽然自称“受害者”,但其参与赌博本身就属于违法,况且又无证据证明其真的输掉了200万,加之李说不出对方的身份和下落,要在短时间内找出一个解决办法还着实让人感觉无从下手。**知道这件事后暗地里跑到当事双方赌博的现场进行细致反复的调查询问,终于从知情人口中抠出了另一参赌方的电话,并设法查到了对方的真实身份,为派出所妥善处理此事件打下了基础。

面对狡猾的犯罪分子,一名优秀刑警必须具备“道高一丈”的智慧。在这一点上,**显出了足够的专业和老辣。“打蛇打七寸”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九年办案的经验之谈。2009年2月底,辖区一中餐馆发生“拎包案”,作案人乘失主用餐之机企图顺手牵羊盗走其随身携带的皮包,不想被当场抓个正着。审讯中,嫌疑人百般抵赖,拒不交待作案事实。**经对发生在辖区另外几处酒楼和餐馆的同类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认为与此人共同进餐的一名女子极有可能是其同伙。在传唤该女子之前,**预感其可能早已作好应对警方的心理准备。通过上网查询,他猛然间发现该女子有吸毒史。讯问过程中,**只字不提拎包的事,正当该女子猜不透“王警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时,**突然提出送其到医院做尿检,刚刚说话还理直气壮的该女子被这招杀得措手不及,趁其方寸大乱之机,**穷追猛打,很快便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迫使两名嫌疑人交待了结伙“拎包”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上百万的犯罪事实。

他有一副暖人的古道热肠

一说到经济纠纷引起的报警,派出所民警可能没谁愿意在值班时遇到,但往往事与愿违,这类令人头痛的警情还真不少。虽然有规定民警不能插手经济纠纷,可事实上一旦有事,当事人都习惯往派出所跑。有的生怕出去被人报复,一进派出所便坐上几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任由民警反复解释劝说,仍然“誓死都不离开。”每当值班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亲手为双方泡上一杯茶,然后心平气和地请他们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遇到在所上坐通宵的,**经常会自己掏钱为其买来方便面充饥,从内心来讲,他并不想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之所以这样做,仅仅出于一种“源自本能的同情心”罢了。

作为刑警,**接触更多的是案件当中的特定对象。2009年2月,秦某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巡逻队员抓获。审讯中,**从秦某近年来连续4次因盗窃被打击处理的经历中看出:秦某每次一出狱几乎就作案,而且案值都不大。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付出如此高昂的犯罪成本却仍然不思悔改呢?**决定与秦某促膝谈心寻找真相。据秦某讲,他家在农村,上有82岁老母亲,下有刚满10岁、手脚残疾的儿子,老婆8年前跟人跑了,现全家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就靠老母亲每月78元的低保,可儿子一上学每月学费算下来就得花掉76元,所以全家实际月收入仅有2元钱,生活苦不堪言。最要命的是家里平时用水全靠他这个仅存的劳力去位于村口的井里挑,这次自己被抓恐怕家人连水都喝不上了。一席话说得**楞了半天,他无法想象2元钱如何能维持这个三口之家的生活,也不得不谨慎对待秦某落网后其家人的吃水问题。不管秦某说的是真是假,他都决定到其位于青白江弥牟镇清泉村的家中去看个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着实吓了**一跳:秦家屋里几乎没有一样家俱,80多岁的老母亲和秦某10岁的残疾儿子的午餐竟然是刚从锅里刮下来的锅巴,其母证实家里的水自从秦某外出后就没人挑了。**鼻子一酸,二话不说就掏出300元钱递到秦母手里,而后迅速与同事一起到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反映了秦家的情况。意见得到了高度重视,在**第三次到秦家探望时,村里已安排人在其家门前挖了一口井,并安装了一台电动抽水泵,秦家人足不出户便有水可用了。羁押在看守所里的秦某从**口中得知这一喜讯后,顿时感动得泪流满面。由于平时工作忙,**难以抽出时间照顾家里,但这并不代表他“心里没数”。18岁的儿子比较顽皮和反叛,**的爱人经常在家“震不住堂子”。3月的一个周末,**突然开车回家接上儿子,一路上还买米买油说是要去看一个朋友,结果车径直开到了秦某的家。听着父亲讲述来龙去脉,看着眼前秦家人的拮据景况,再想着自己的幸福生活,儿子突然间懂事了许多,他亲手将自己身上的100元零用钱递到了秦某儿子手中,又帮助父亲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搬进屋里。**望着儿子一脸认真相,笑了。

“刑警这一行永远都学不完。”这是**经常说的一句话,他虽然当了多年的“师傅”,但始终都保持着谦逊、低调的风格。他打心眼里关心同事,组员只要家里有事请假,他立即亲自补位,而且经常通过电话表达关心和问候;组员头天值了班,他为了让同志们休息好,总是主动把未尽事项接过来,帮助别人完善材料、送人到看守所等等,都是他乐于担当的义务;“**的心很细。”这是许多与他共过事的民警的共识。同事家的保姆辞职了,他都抽空到劳务市场去帮忙找,就连谁喜欢吃什么菜他心里都记得清清楚楚。所上食堂开饭,只要哪个同志出警错过了开饭时间,他总不忘叮嘱厨师“留一勺”,有时干脆把菜夹到自己碗里等战友归来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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