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共青团范文

2022-05-22

第一篇:广州共青团范文

共青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穗城院团[2008]2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团总支:

现将《共青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设想》印发给你们。

二OO八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工作总结 计划 通知 抄报:学院领导、团市委 抄送:党委办、学工部、各系党支部 学院团委办公室 2008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

- 1才”、“学理论、知团情”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团员教育评议活动,通过抓好学习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在团员青年中掀起了学习《党章》、《团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文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潮,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坚定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了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信心,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全院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热潮。

十七大召开后,我们迅速行动,在全院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热潮。如组织团员青年纷纷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收看、收听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实况转播,认真聆听了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召开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团员代表共话十七大开幕”座谈会,围绕报告广大青年纷纷畅谈了自己的感受和看法,集中表达了我院大学生庆祝十七大召开的喜悦心情;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通过组织开展“举办一次摄影展、开展“我们的时代”影像大赛、放映一周经典电影、开展一系列主题团日活动、出版一份成果汇编等“八个一”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 3求真知,立志成才。

1、开展了学院首届大学生科技发明作品大赛,共展出了35个优秀的学生课外科技发明作品,类别涵盖机电、电子、电气等各类科技发明;软件制作、职业技术工艺制作及其它发明制作等,充分展示了学院的教学成果。

2、组织开展了学院首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暨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系列竞赛选拔赛,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了《生日电子蜡烛》、《基于RFID证件防伪系统》等4个作品参加了第九届“挑战杯”广东省赛,并获得两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的好成绩,这也是我院首次参加“挑战杯”活动,实现了“挑战杯”奖项零的突破。

3、举办了学院首届学术科技节暨首届“能工巧匠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展,内容涵盖机械智能设计大赛、汽车模型设计大赛、智能电子产品比赛、班级网页设计大赛、环保园林模型比赛、城市国学讲坛、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演讲赛、辩论赛,以及世界经典名篇名段舞台剧展演等50多个子项目。据统计,本届学术科技节学生参与人数达3万人次,教师参与人数近200人,设置各种奖项120多个,300多名学生获得了各种奖项,评选出了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4个。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首届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系列竞赛活动。如在广东省大学生室内设计大赛中,郑欣老师指导、05级装潢设计专业的李立竞同学设计的《健力五金》和郑榕玲老师指导、李波同学设计的《回式空间-怡富之家》分别获得设计类比赛的二等奖和优胜奖;

- 5成绩,譬如艺术团舞蹈队所表演的舞蹈《腾飞》和《梦思》在广东省首届大学生舞蹈大赛200多个参赛项目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了一等奖和三等奖的好成绩,学院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三)重视社团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我们大力扶持学生社团的发展,成立了学生社团联合会,加强对各社团的管理,并做好社团的分类指导;建立健全了“团委搭台、社团唱戏”的活动机制,引导学生社团百花齐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半壁江山”的作用。一年来,各社团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青年学生特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了网页设计作品展、风景园林作品展、演讲赛、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辩论赛、主持人大赛、书画大赛、棋艺大赛、英语话剧比赛、校园英语角、心理知识讲座、读书英雄交流会、话剧公演、系际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校园定向越野大赛、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化妆晚会、交谊舞培训班等大量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特长、不同需求同学的需要,也为同学们施展多方面的才华搭建了舞台。值得一提的是,我院学生红十字会因工作表现突出,被市红会评为首批“广州市红十字示范学校”。

三、坚持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原则,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一)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文明创建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一

- 7我们的工作也获得上级的表彰,在广东省志愿服务20年表彰大会上,我院被授予“广东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被团市委授予2006度“广州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一直开展的“真情暖人间〃向智障儿童献爱心活动”被授予“广州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称号。与此同时,罗建华、方韶君、王颖、陈胜健等四位同学荣获“广州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12月1日举行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服务表彰项目中,方韶君等24位同学获得“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杰出志愿者”称号,黄美营等22位同学获得“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志愿者”称号,团委被授予“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深入。我们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以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调研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接受教育,增长才干。如响应团省委和团市委的号召,积极做好“寒、暑假学生挂职锻炼”的宣传和推荐工作,组织了100多名同学到街道、企业、机关实习锻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引导学生开展主题为“爱我学院宣传学院,我为学院做贡献”的社会实践活动;经常性组织帮教活动,如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选派志愿支教小组,前往云浮市云安县高村镇黄沙村黄沙小学开展为期一个星

- 9衣物6630件,并确定了20名贫困儿童作为今后的重点支助对象。力所能及地帮助在校困难学生,譬如一直开展的“纸有真情在”活动,同学们将废品回收变卖所得累积成助学基金,使部分困难在校学生得到一定的帮助。

三是做好对新生的引导和服务工作。譬如在9月份开展“关爱新同学、服务新同学”——新生服务月系列活动;开展07级新生思想状况调研活动,以便更好地掌握新生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建带团建,稳步推进团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深化党建带团建和团建创新工作,加大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加大对团总支、团支部指导力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学院党委的重大决策,不断推进团的建设。不断完善团组织架构,召开了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建设好团委班子;精心调研,建设好教工团支部;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对系团总支、团支部,尤其是新生团支部的建设和指导力度。

(二)大力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按照“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方针,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我们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特别是抓好新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同时作好团员的造册登记;每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进行《团章》的学习,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按

- 11进工作单位1个、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组织1个,省级优秀学生社团1个,院级优秀学生社团10个、先进团支部15个。他们作为优秀示范群体,集中体现了我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团员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对于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进取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六)积极探索团建创新模式。根据团市委团建创新工作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建团模式,先后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学生红十字会中组建了团总支。通过社团建团,为社团活动和发展提供正确的坚实保障和思想导向。杜绝了不良组织及错误思潮对青年学子的侵袭;通过社团建团,促进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的实现。社团和共青团作为非正式群体与正式群体都具有育人的职能,社团在育人过程中,更多的是强调成员的兴趣、爱好、信息交流的实现,共青团在育人过程中强调了指导、鉴别和引领的功能。社团共青团的建立使两者的职能结合得更紧,社团共青团在促进社团育人彰显重要作用。通过社团建团,增强社团成员的凝聚力,发挥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和智慧。社团成员来源广泛,社团建团有效避开成员广泛所带来的问题,对社团来说是一份优秀的凝结和润滑剂;通过社团建团,运作更灵活、影响更广泛、更利于交流沟通。社团共青团组织活动时间安排灵活,规模大大突破班级团支部的规模,同时社团活动更易于与社会发生联系。与此同时,社团共青团组织成员的活动范围,社会交往、交流的途径得到显著提高。通过社团建团,

- 13习的园地、创新思维的园地、情感交流的园地、进步的良师益友。

回首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自身的不足:还需不断加强青年团员学生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还需不断加强组织建设,不断组织并指导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团干和团员队伍的素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脚踏实地、坚定不移地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

第二部分 2008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学院“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重点,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统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贴近青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团

- 15心为阵地,深入推进大学生“健心工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积极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坚持以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坚持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为载体,有效开展生动活泼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构建以人为本、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机制。

(二)服务育人大局,构建和谐校园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以高职特色为主、分类别、分层次的大学生素质拓展体系,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等四个环节全面切实展开和推进素质拓展计划,实行素质拓展认证工作。

坚持文化育人。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建设思想向上、活动丰富,既有主旋律,又有多样性,既有高品位又有层次的校园文化,继续挖掘和培养具有时代特征、高职特色、青年特点的文化品牌。以“挑战杯”为龙头,搭建科技创新的大舞台,大力推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活动日常化、普及化、社会化和多样化的开展,营造浓厚学术文化氛围。

坚持实践育人。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争取把社会实践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农村去,到社区去,到人民群众中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大舞台中成长成才。

- 17

(四)完善团的工作保障体系,推进团的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完善工作的运行机制。重点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项目运作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

夯实物质基础。努力建设一个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三项基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金、社会实践活动基金、爱心捐助基金)、六批基地(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学生干部培训基地、宣传网络基地)等基础设施。

加大宣传网络建设力度。努力构建集广播、网络、橱窗和板报“四位一体”的立体化宣传架构;推进“支部上网”和“网上办公”工程,加强学生团体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

2007年12月28日

- 19 -

第二篇:广州人力资源外包,广州社保外包,广州社保代办,广州社保代理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简称HRM)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们的总和。社保代理作为人力资源外包的重要领域,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注于中国人力资源外包领域,致力成为中国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之一,打造人力资源行业的NO.1品牌。公司具有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劳动事务外包、人事代理及企业管理咨询等核心产品。专门为各类性质的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及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具有广泛的社保代理服务区域:

广州社保代理,社保代办,深圳社保代理、广州社保代交,广州社保办理,佛山社保代理公司,珠海社保代理、南海社保代理,江门社保代理,梅州社保代理,汕头社保代理,河源社保代理,贵阳社保代理,兴义社保代理,惠州社保代理,潮州社保代理,韶关社保代理。

五大板块的社保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为个人或企业代买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

2、办理每月增减员及劳动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请;

3、负责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的办理及生育津贴的领取;

4、负责企业工伤事故理赔手续办理;

5、为企业提供社保知识的咨询服务;

6、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7、办理与社会保险及劳动用工手续相关的其他事务。

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阳 先生

联系电话:13602448036,020-38023588转8502

公司网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

课外阅读

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人力资源服务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就是预测组织人力资源需求并作出人力需求计划、招聘选择人员并进行有效组织、考核绩效支付报酬并进行有效激励、结合组织与个人需要进行有效开发以便实现最优组织绩效的全过程。人力资源源管理分为六个模块:人员招聘与培训管理、岗位设计与培训、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人力资源规划。

第三篇:广州募捐条例-广州政府

广州市募捐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募捐行为,保护捐赠人、受益人和募捐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为了帮助特定对象,面向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等特定人群开展的募捐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主管本市募捐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级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募捐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募捐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鼓励募捐和捐赠】 鼓励和支持募捐组织依法开展募捐活动。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募捐组织捐赠财产。

第五条【募捐主体】 募捐组织是指红十字会、公募基金会以及根据本条例取得募捐许可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红十字会和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其宗旨、业务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

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

自然人以及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组织不得单独开展募捐活动;确有需要的,应当与募捐组织联合开展,募捐所得财产由募捐组织负责管理。

第六条【募捐许可条件】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申请募捐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目的而设立;

(二)财务管理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决策、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规范;

(四)有开展募捐活动的人员和场地;

(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募捐许可材料】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申请募捐的,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募捐申请书;

(二)组织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五)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募捐方案。

第八条【募捐许可】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募捐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载明募捐组织名称以及募捐目的、方式、期限、地域等内容的募捐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募捐方案】 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前,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募捐的目的;

(二)募捐财产数额目标;

(三)募捐的方式;

(四)募捐的期限和地域;

(五)募捐财产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计划;

(六)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工作成本列支计划。

募捐方案中的募捐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募捐方案备案】 红十字会和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募捐活动开始的十五个工作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市民政部门备案。

募捐方案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指出并督促修改完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募捐组织就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受益人分别制定募捐方案,且募捐财产总数额目标明显超出实际需要的,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募捐组织。

第十一条【募捐前信息公开】 红十字会和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募捐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募捐方案和组织登记证书在市民政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募捐财产金额目标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募捐方案和组织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募捐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募捐方案和募捐许可证在市民政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募捐财产金额目标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募捐方案和募捐许可证。

募捐组织应当按照公布的募捐方案开展募捐活动。

第十二条【募捐方式】 募捐组织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开展募捐活动: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劝募;

(二)在公共场所摆放募捐箱;

(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持募捐组织有效证件劝募;

(四)寄发劝募函或者发送劝募信息;

(五)义演、义赛、义卖;

(六)募捐许可证载明的其他方式。

募捐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禁止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第十三条【募捐支付方式】 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时,可以采取由捐赠人现场付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提供票据、手机支付等方式接受款项,方便捐赠人捐赠。

第十四条【募捐时信息公开】 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时,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募捐目的、联络资料以及募捐信息查询方法。

第十五条【审查义务】募捐组织应当对募捐物资的权属来源和质量进行必要的审查。募捐物资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募捐财产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募捐组织应当审查证明其价值的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捐赠物资价值评估】 对募捐物资的价值需要进行评估的,由募捐组织和捐赠人协商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对超过募捐实际需要或者不易储存、运输的募捐物资,经捐赠人同意后募捐组织可以依法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置。

评估费用、拍卖佣金或者其他处置费用在捐赠人的捐赠金额中冲减,或者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由捐赠人另行支付。

第十七条【捐赠票据】 募捐组织接受募捐财产,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募捐组织应当做好记录,并将开具的捐赠票据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募捐财产管理】 募捐组织对募集的资金,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专账管理;对募集的物资,应当建立分类登记表册,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捐赠承诺】 对不能当场兑现捐赠承诺的,募捐组织应当与捐赠人就捐赠财产种类、质量、数量、用途和兑现时间等内容订立书面捐赠协议,并可以申请公证。

捐赠人到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捐赠协议的,募捐组织应当催告。

第二十条【捐赠人信息保密】 捐赠人对捐赠行为、捐赠财产和其他有关事项要求保密的,募捐组织和受益人应当保密。

第二十一条【募捐后信息公开】 募捐组织应当在募捐方案确定的期限内终止募捐,并自终止募捐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募捐的情况;实际募捐财产金额以及募捐方案确定的募捐财产金额目标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募捐的情况。

公布募捐情况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实际募捐的起止时间;

(二)实际募捐财产数额;

(三)实际募捐财产种类和具体数量;

(四)未履行捐赠承诺以及催告的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布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灾害时期募捐组织管理】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发动募捐组织联合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赈灾募捐活动,并统筹使用救灾募捐财产。

民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简化办事手续,保证募捐财产及时、安全、有效地用于灾区救助活动。

第二十三条【募捐财产使用】 募捐组织应当按照募捐方案及时使用募捐财产,禁止滞留、私分、挪用、贪污和侵占募捐财产。

捐赠人与募捐组织对捐赠财产的计划用途、实施项目和受益人有约定的,募捐组织应当按照约定执行;确有需要改变约定事项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募捐组织、受益人对募捐财产的义务】 募捐组织应当告知受益人关于募捐财产的使用要求,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受益人不按照要求使用募捐财产的,募捐组织应当要求受益人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募捐组织可以终止资助,并要求受益人退还募捐财产。

资助目的已经实现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实现时,募捐组织应当终止资助。

第二十五条【剩余募捐财产的处理】 募捐财产按照约定或者计划用途使用后有剩余的,募捐组织应当征求捐赠人意见并按其意见处理;确实无法征求意见的,募捐组织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剩余募捐财产使用计划后,可以将其用于与原募捐目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事业。

第二十六条【募捐工作成本】 开展募捐活动所产生的工作成本,国家规定可以在募捐财产中列支的,募捐组织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列支;国家没有规定且确有需要在募捐财产中列支工作成本的,应当控制在已经公布的募捐方案所确定的工作成本列支标准之内,但不得高于实际募捐财产价值的百分之十。

义演、义赛、义卖募捐活动的工作成本列支不得高于实际募捐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捐赠人与募捐组织对工作成本列支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募捐财产使用信息公开】 募捐组织应当自募捐方案确定的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实际募捐财产金额以及募捐方案确定的募捐财产金额目标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

募捐方案确定的募捐财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募捐组织应当自上一届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实际募捐财产金额以及募捐方案确定的募捐财产金额目标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在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

公布募捐财产使用情况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募捐财产数额;

(二)募捐财产使用数额;

(三)募捐财产使用情况明细;

(四)工作成本列支情况明细;

(五)剩余募捐财产使用计划;

(六)审计部门或者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其他应当公布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税收优惠】 募捐组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捐赠人向募捐组织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

第二十九条【捐赠人查询权】 捐赠人有权向募捐组织查询其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募捐组织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条【异议处理】 捐赠人或者受益人对募捐财产及其使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募捐组织核实。经核对仍有争议的,捐赠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募捐地民政部门投诉,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三十一条【募捐信息发布服务与监督】 市民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及时为本市募捐组织免费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方便公众查询。

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募捐组织建立、健全、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募捐组织按时公布募捐信息。

第三十二条【财政审计监督】 市、区、县级市审计部门可以对募捐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布。对因发生自然灾害而募捐的财产,审计部门可以进行跟踪审计。

财政部门依法对募捐组织会计事务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社会公众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募捐组织的募捐活动和募捐财产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自然人发现募捐活动或者募捐财产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十四条【擅自开展募捐的责任】 募捐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擅自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的,由市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返还募捐财产,并可以处违法募捐财产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募捐财产不能返还捐赠人的,由市民政部门将该财产交由其他募捐组织管理使用。

自然人和募捐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擅自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的,由市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返还募捐财产,并可以处违法募捐财产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募捐财产不能返还捐赠人的,由市民政部门将该财产交由募捐组织管理使用。

假借募捐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募捐组织违反本条例的责任】 募捐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募捐许可证或者撤销登记:

(一)以募捐名义进行营利活动的;

(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备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五)未按照募捐方案规定的方式、期限、地域进行募捐的;

(六)未按照募捐方案使用募捐财产的;

(七)未按照规定披露捐赠人、受益人信息或者泄露捐赠人、受益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滞留、私分、挪用、贪污、侵占募捐财产责任】 滞留、私分、挪用、贪污或者侵占募捐财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责令改正,追缴募捐财产,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款规定追缴的募捐财产,应当用于原募捐目的和用途。

第三十七条【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募捐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对募捐活动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干涉募捐组织内部事务,严重妨碍募捐组织正常活动的;

(三)挪用募捐财产的;

(四)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生效时间】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四篇:2013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广州社保,广州市社保,广州市参保方案

2013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代买广州社保,代交广州社保,广州市参保方案

2013年最新广州社保基数及比例

(一)基本医疗 城镇户口基本医疗保险

总费用:821.27+ 57.47(残保金)=878.7

4非城镇户口基本医疗保险

总费用:808.27+ 57.47(残保金)=865.74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做为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信用等级的广州社保代理公司为您提供:社保代理,广州社保代理,广州社保代办,广州市社保代理,代理广州社保,代理从化社保,代办从化社保,代理深圳社保,代办深圳社保,代理清远社保,代办清远社保,代理佛山社保,代理中山社保,等全国各省市社保。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生

手机:13600006264

办公QQ:59674200

3办公E-mail: wwzhr2010@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室

一、社保代理:

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二、社保代理的对象:

(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社保代理的服务内容:

社会保险的险种有5种:养 老 , 工 伤 , 生 育 , 失 业 , 医 疗。 社保年审,残联年审,人事外包,社保费补缴,欠费滞纳金查询,社保证明等

四、社保代理的优势:

(一)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

简单地讲,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

具体而言: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高涨、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爬升,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则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二)对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来说,可以通过社保代理机构进行社会保险参保,这样就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 这就体现了国家倡导的“人人参保”的相关政策。

第五篇:[原创]办理广州户口、广州搭户、广州市内户口迁移指南

办理广州户口、广州搭户、广州市内户口迁移指南

落户广州首选天河

办理广州户口

一、办理广州户口的条件:

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中专学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科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您需提供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签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若无,本公司可代为接收);

(2)《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4)填写《高校毕业生上报资料录入表》(我处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暂缓就业学生需提供材料:

(1)签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若无,本公司可代为接收);

(2)《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填写《高校毕业生上报资料录入表》(我处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未婚人才引进需要提供材料:

1、《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我处提供样板)

2、《暂不办理同意调出函承诺书》(我处提供样板,干部身份不用)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评审表/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鉴定复印件

6、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7、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8、未婚证明复印件

9、录(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录(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为两年且已履行一年)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人事档案(需有档案转递单)

三、收费标准:

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1500元挂靠四年(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往届毕业生)。即¥1500元=四年档案管理费+广州永久正式户口。您只需要准备好材料,其余手续如申报、取消暂缓就业、开具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我们均可免费代为办理。

未婚人才引进:1700元挂靠三年。即¥1700元=三年档案管理费+广州永久正式户口。

四、户口说明:户口为广州市正式红印户口(即永久性户口);

1、如果有直系亲属物业在广州的,可以将户口迁往其物业所在地;

2、如自己在广州有物业的,可将户口迁至物业所在地;

3、也可以把户口暂时挂靠在天河区人事局人才市场的集体户。

五、通过我们办理档案挂靠、落户广州的优势(一站式服务)

一、落户广州、首选天河,户籍、档案落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天河区,为落户者事业发展、 婚育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日后档案转进转出、户口市内外迁移无限制;

二、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服务,免费代办各种手续,让办理者省时、省心、省力;

三、由专人提供后续咨询服务,免去日后办理与档案有关事务周期长、效率低之忧。

广州搭户指南

广州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怎么转成个人户口(广州搭户、市内迁移)。 为解决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成员结婚生育问题,我司可代为办理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转入亲戚户口手续(市内迁移)。

需要条件:落户地方需要在天河区范围内,就是你要有一个在天河区买了房子的朋友或者亲戚愿意让你把户口挂在他/她房子名下。

备注:办理大概需要一周时间,办理完毕后缴纳服务费用,搭户成功后,您的户口信息会打印在你亲戚朋友户口本里,也可以到天河区公安分局户籍科查询。

广州市内户口档案迁移(集体户转集体户)

一、适合人员(要求是未婚人员或者离异单身人员):

1、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辞职的员工,离职前户口档案在广州的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离职后单位会要求你将自己的户口档案调走,但自己尚未购置房产、新工作单位又没有集体户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异单身人员可将户口档案调到我们天河区人才市场;

2、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把户口档案由某一个人才市场集体户转出的。

二、您只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现集体户管理方的同意迁出证明(上面填的落户地址为: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西二楼)

2、小一寸照片2张

3、原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人户口卡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未婚证明(你现在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

7、档案转到天河区人才市场(我们从天河人才开调档函、同意迁入证明给您办理档案调动)

所有手续我们代为免费上门办理(仅限于客户住市区范围内或在市区范围内工作的) ,费用为1500块,档案管理三年,不收取任何户口管理费用。

主管部门:天河区人事局

合作单位: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天河区人才市场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公选课课标范文下一篇:广之旅广州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