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文

2022-04-28

小编精心整理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存在着许多重要差别,这些差别不仅表明二者具有对立性而且表明二者具有互补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也有着许多共同点或相通性。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文 篇1: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理性比较

【摘 要】实践表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地位与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我们科学的对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并要客观、理性的对其进行一定的比较。二者的聚焦点存在着极大的不同,如,西方经济学的聚焦点是源配置问题,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聚焦点是劳动解放;这两者在现代文化建设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思想一直引领着人类的发展与进步。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及现代化建设后,应该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地位与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必须要面对的一大问题。这两种经济学各自都存在着不同的聚焦点与不同的研究领域,如果在发展中,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者由于坚持马克思主义而否定了西方经济学,这都是不正确的做法,更加会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不正确的理论思想,从而影响社会快速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劳动解放,西方经济学——资源配置

对于西方经济学而言,资源的配置问题是其主要聚焦点的所在,从本质上看,西方经济学属于一种生产力经济学;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劳动解放是其主要的聚焦点,它的本质是指生产关系的存在。由于双方在聚焦点上存在着这样的差异,使得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质。

贯穿西方经济学的轴心与主线是资源配置的稀缺性与最大化问题的研究。尽管在近些年来西方经济学的学派纷纷建立,各大学派中对西方经济学中各自观点与见解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各个学派在西方经济学方面却都存在着相同的观点。曾有英国经济学家指出:“经济学是一种将人类行为当做目的和拥有不相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研究科学。”为此,有人将西方经济学定义为研究稀缺手段配置的一种科学。

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问题是西方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宗旨所在,这就决定了西方经济学拥有一定价值中的特性,在这方面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认为:“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利用稀缺手段去实现既定目的的一种行为。为此,对于各种所要实现的目的而言,经济学所处的地位都是中立的;如果要实现某一种目的,那么稀缺手段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经济学家所关注的一种重要的现象。要知道,经济学更加注重的稀缺手段的应用,并不考虑目的的本身,但是它的理念也有很多人认可。

将二者比较起来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存在着相反的理念。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当中,研究的重点问题是探索劳动解放的根本途径的研究。实现劳动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经济中最为根本性目的。为此,在现代社会中,资本与劳动之间存在的关系是其社会体系所要围绕的重要的旋转中心。也正是由于这一点的存在,劳动关系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所要重点关注的一种关系。这个问题之所以得到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重视,其原因在于:首先,资源配置工作仅仅是一种手段,劳动解放即对人的解放以及人的发展才是最终所要实现的目的所在;其次,要消灭阶级剥削、更好的去实现劳动解放,才能够将生产力发展中的束缚因素真正的消除,从而真正的实现资源配置。如果生产力中的一些束缚无法被真正的消除,那么必然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既定目标,社会发展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力。

事实上,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仅关注目的的实现情况,还重视手段的应用情况。如果没有手,目的必将不会完美的实现,在实现的过程中必将会有重重的困难,也正是由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才给予了资本主义所存留的历史作用一定的肯定。如:在谈到只有资本家作为人格化资本的时候,肯定其具备一定的历史价值。

二、从理论上看,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难题

伴随冷战的结束以及两大阵营的终结等等,意识形态的交锋情况得到了一定缓解,为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融合已经成为发展的必要性所在。但是,两者都面临着一定的理论难题。

怎样去更加科学的论证公有制的经济效率等方面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面临的理论难题。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能够暂时的抛开传统理论以及一些传统的观念,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经济发展效率,但是依旧无法克服经验事实中存在的矛盾与张力;虽然在价值方面按劳分配原则比较完美,并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但是,问题也接踵而来,如:理论原则要怎样转化为客观经验事实等?

怎样克服私有制经济与自由市场竞争的破坏力是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难题。西方经济学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某些理论并不赞同。但是,对于自身的理论中存在的一些无法与实际社会发展的经济体制相符合的理论,在西方经济学中却无法解释。

三、总结

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对人类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两种经济学的存在,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本文旨在对西方经济学的聚焦点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聚焦点内容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二者聚焦点的对比,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发展中并没有忽视西方经济学,它不仅重视目的的实现,也关注方法与手段的使用。从理论上看,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各自都存在着一定的难题,还需要在人类社会不断的发展中完善。

参考文献:

[1]黄莹,林金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借鉴——欧美、日本和中国的经验[J].江苏社会科学,2012(6).

[2]张昆仑.马克思《资本论》和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起点理论的比较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6).

[3]王朝明,韩文龙,杜辉等.经济学在人本思想上的分歧与发展——基于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读[J].当代经济研究,2011(4).

作者:丰茂英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文 篇2: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区别与科学综合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存在着许多重要差别,这些差别不仅表明二者具有对立性而且表明二者具有互补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也有着许多共同点或相通性。因此,我们应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认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比较分析,努力实现二者的科学综合,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构造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区别;科学综合

从总体上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又存在着许多相通之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认真地进行二者的比较分析进而实现二者的科学综合,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研究对象:具体制度与根本制度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的内容既包括有形制度也包括无形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其中有形制度包括政府、公司、工会、家庭、垄断集团、社会组织。无形制度包括国家制度、企业制度、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规则等。正式制度包括人们有意识创设的行为规则。非正式制度是指导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则、价值信念、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

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建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它的基本任务就是对整个社会结构——社会制度进行解剖。社会制度既包含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社会经济结构,也包含同一定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马克思指出:“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一定的生产方式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本质上就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马克思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在马克思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着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

在马克思的制度结构框架中,各个制度因素之间不是平行的、彼此孤立的,而是层层递进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两个基本结构因素,而在社会经济结构与社会政治结构这两个基本结构因素内部,又包含了许多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子系统,如,在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存在着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两个子系统;在社会政治结构内部存在着法律、国家和意识形态等子系统。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之间唯物主义的辩证关系。在马克思制度结构框架中,作为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是由前者派生的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制度既是经济制度的反映与产物,也是经济基础的体现与保障。

社会制度通常不是单一层面的,而是多层面的复合体。社会制度可分成不同的层次,粗略地划分可分成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质性制度,即基本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它们是制度体系中的根本制度,直接规定了一个社会的性质,影响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第二层次是资源配置的调节性制度,它是根据第一层次的原则和要求对社会运行的体制和机制的具体规定,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共同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处于不同层次的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结构虽然与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结构在外延上基本一致,但事实上却有着重大区别。首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属于社会形态的“内在结构”,是社会的根本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所讲的制度,是人们经济行为的规则,是社会经济生活表面的制度。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本质性制度,后者属于表象性制度。其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深入地研究了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各种制度因素之间互相依存的内在联系与互相作用的辩证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只是表面地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的作用,缺乏对于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内在分析,没有阐明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因而也无法进一步揭示制度内部的辩证关系。

二、分析框架:“供给——需求”与“生产方式——社会形态”

新制度经济学源于新古典模型,其分析框架也承袭了新古典模型“供给——需求”的分析框架。在制度形成问题上,新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联系。交易费用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制度的产生,制度的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科斯正是从新古典模型分析经济体系运转的“供给——需求”框架中找出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经济体系运转中不存在的交易费用的。他将制度的形成归结为交易费用并将制度变量正式纳入新古典模型。在制度变迁上,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人们无意改变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或者说此时的制度供给适应制度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变迁的过程就是一种制度均衡与制度非均衡的交替过程。而影响制度均衡或非均衡的因素可从制度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分析。从制度的需求方面来说,影响制

度需求方面的因素有:(1)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进而改变了人们之间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而导致重新缔结契约的激励。所以,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源泉。(2)宪法秩序。宪法秩序的改变就是制度环境或基本规则的改变,它能极大地影响创立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和收益,从而也极大地影响了对新制度安排的需求。(3)技术。技术的变化决定制度结构的变化。它通过降低交易费用、降低产权的排他性费用等来影响制度变迁的需求。(4)市场规模。市场规模越大,社会分工越细,它通过固定成本和运作成本降低及规模经济等作用来影响制度变迁的需求力量越大。从制度的供给方面来说,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有:宪法秩序、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及其社会科学知识进步、实施新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现存制度安排规范性行为准则和上层决策者的净收益等。新制度经济学承袭了新古典模型的“供给——需求”分析框架来分析各种影响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因素。这标志着制度分析正在走向“制度瓦尔拉斯一般均衡”。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唯物史观为基础,运用“生产方式——社会形态”的分析框架,来研究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因。它将制度的形成看作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各要素内在联系的有机体系,将制度变迁看作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内在矛盾作用的结果。它用这些内部联系与内在矛盾从根本上解释历史上出现的一切制度起源与重大社会制度变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研究,系统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起源与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从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的内部联系出发,从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发展导出第一个层次的制度的起源,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从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即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矛盾出发,导出第二个层次的制度起源,即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内部联系即社会形态内在矛盾出发,导出第三个层次的制度起源,即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规范等在内的上层建筑。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社会形态”分析框架注重从事物内部联系与内在矛盾的角度来分析事物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说明制度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它认为制度的形成和变迁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往往不是由它表面所呈现出来的样式来解释,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结构或上层建筑的制度及这种制度的变革应由一个社会形态整体某种内在的张力相互作用来解释。

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框架包括了这样的一个体系和系统: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形态等,其中生产的条件与形式构成生产方式,一定的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总和构成社会形态。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中,各种制度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层层递进的:首先,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与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一种相应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对生产方式具有反作用。其次,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密切相联,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制度或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也同样演绎着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一样的作用和反作用的辩证关系。最后,更广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科学、哲学、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一旦建立,又会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社会存在构成反作用。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框架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这个分析框架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道德、艺术、哲学等制度因素之间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这是新制度经济学无法达到的境界。

三、基本理论:制度价值与制度创新

(一)制度价值评价:单纯效率原则与效率、公平统一原则。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制度优劣的评判,首先从是否具有经济效率出发的,效率标准是评判制度优劣的首要标准。为此,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进步性,赞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它产生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创造了比过去一切时代总和还要多的财富。同时指出: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局限性使它成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的桎梏,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被比它更有效率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制度优劣的评判,绝不是单纯效率标准,而是把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作为根本标准,即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的存在意义为标准的根本方法。这种价值评判更侧重于公平而不是效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价值观,是实现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建立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自由理念为核心,主张实现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与社会的发展,人类应当而且一定要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人类不仅从自然界和社会关系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成为自然界与社会的主人,而且从旧的社会分工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全面发展,成为劳动过程的主人。社会主义是自由人联合体新的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从总体上来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评判标准是效率标准与公平标准二者统一论,其中,效率是前提,公平是目标。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优劣的评判,则是单纯的效率标准,即以是否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和增加收益、是否有效地约束人们行为及是否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等效率标准,作为判断制度是否有效的基本标准,而对于是否有利于实现人自身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则关注不够。并且,它把以物的依赖关系和资本与雇佣劳动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是唯一的、永恒的社会生产方式。这充分反映了它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本价值观,充分表现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根本区别。

(二)制度创新实质:生产方式变革与行为规则改变。制度创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根本制度的变化,即一种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被另一种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所替代;另一种是在总体制度和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各种行为规则的创新,各种具体制度的微调和变迁。马克思更强调前者,新制度经济学虽然也强调制度的发展,但由于其坚持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合理性,因而制度创新只能是在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行为规则的创新和各种具体制度的变迁。

马克思的制度创新理论是以其生产方式变革与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理论为背景。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的实质,不是仅仅停留在促进经济活动的层面,而是深入社会形态的内部。制度变革,实质上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和社会政治结构的变革;制度创新,实质上是由新的生产方式代替旧的生产方式,新的社会经济结构代替旧的社会经济结构,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制度变革的必然趋势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无论是作

为一个阶级整体,还是作为个体,都是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的结合,是以劳动力被个别资本家购买而转化为资本的一种存在形式这一特殊方式而得以实现的。这一特定的社会形式与经济关系束缚着劳动者,决定了劳动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自由、受压迫的社会地位。资本雇佣劳动是这一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也正是这种对劳动者的束缚和从属关系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终成为社会生产力的桎梏。由此,马克思强调,解放工人阶级,也就是最终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分析的基本结论可以归结为:通过变革旧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来解放生产力,说到底是解放劳动者。新制度经济学则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容在于约束人们行为的各种规则的改变,其实质在于人们利益目标预期与具体行为方式的改变。虽然这些改变也会促使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国家制度等各种具体制度发生某些变化,但绝不会引起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质变。这是因为,所有这些具体的制度变迁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基本制度框架内发生的,它们绝不会触动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绝不会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的界限。显而易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创新实质这一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差异。

(三)制度变迁动力:生产方式内部矛盾与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马克思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以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够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社会制度变迁的一幅浩大历史画面。具体来说,马克思所阐明的生产方式发展引致社会制度变迁的具体机理是这样的:首先,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明导致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及协作、分工等生产技术组织形式的变化。其次,生产技术组织的变化又引起生产形式的变化,使人们的劳动交换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发生变化。再次,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引起生产的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变化。复次,生产方式的变化又引起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变化。最后,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变化即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最终引起政治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变化。马克思在强调生产方式变革作为经济制度发展决定力量的同时,也强调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方式的反作用,但始终坚持生产方式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变革的根本原因。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动力的理论主要是“经济人”与“成本——收益”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是运用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框架来研究制度变迁的,它从制度变迁的主体的行为动机或追求来解释制度变迁的动因。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变迁的主体都是财富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者,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从事制度创新都是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说,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是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即“外部利润”。正是获利能力无法在现有的制度安排内实现,才推动着人们去实现制度变迁。因此,只有当通过制度创新与变迁所获取的收益大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制度变迁与创新才可能发生。由此可见,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动因理论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创新理论有着许多重大区别。新制度经济学所提出的制度变迁动因理论,是具体制度变迁的动因,是社会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提出的制度创新动因理论,是基本制度变迁的动因,是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社会形态内部结构出发揭示了制度创新的深层动力源,新制度经济学则只是从经济社会生活的表面描述了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源。如同新古典模型只满足于对经济现象的描绘与刻划一样,新制度经济学在社会经济生活的表面层次分析制度形成和变迁的原因。它是在假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认为具体制度安排的形成和发展、供给和需求是由于制度变迁主体的预期成本——收益的比较所推动的结果,因而难以真正揭示出社会重大制度变迁或政治变革的根本原因。

(四)制度创新主体:社会人与“经济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不会自动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不会自动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制度是人创造的,人是制度变迁与创新的主体。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理论经常使用阶级、国家等范畴,但马克思认为阶级、国家都是一种历史范畴,它们都只是人在不发展状态下借以实现“个体发展”和“个体活动”的形式或工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现实的、可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出发,为了寻求支配人类行为的内在的、本质的规律,运用一定的“抽象力”,把欲望、利益不同的人概括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的人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个人的经济行为要受制于与生产方式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历史有目的的创造者。马克思更强调的是人能动地利用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主观能动性,这种主观能动性在制度发展中突出地表现在对制度的创造和选择上。因此,处于不同利益集团和阶级关系下的人对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所提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其行动反应和理论表现也是不同的。只有代表了先进生产方式发展方向的利益集团和阶级,才会成为社会制度变迁的真正主体和推动者。

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人,只是单个的、只有利益差别而没有质的区别的“经济人”。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创新主体——政府、团体和个人,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从创新中获取自身利益的经济人。无论是初级行动团体,还是次级行动团体,都是有着相同目标(收益最大化)的行动主体。这样,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抽去了人的特定社会性与历史性,把作为创新主体的人归结为超阶级、超历史的抽象的人,掩盖了人们社会经济行为深层的社会根源,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各阶级之间根本的利益冲突。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的这些差别,一方面表明二者在阶级立场、基本方法等

方面的对立性,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二者在研究对象、分析方法和理论内容等方面的互补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仅有着许多重要差别而且也有着许多共同点或相通之处。首先,两种理论在分析方法上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因而都具有历史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制度演进的历史也就是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历史,只有通过考察这一历史过程,才能科学地解释制度创新的动力与过程。新制度经济学也注重经济史和制度演进史的考察以论证其理论假说,也是一种历史分析方法。其次,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在社会变革时期先进的意识形态对制度创新具有积极作用,而原有的滞后的意识形态对制度创新有阻碍作用。新制度经济学主要从地理环境、文化等方面解释意识形态的形成,认为意识形态可以使“搭便车”问题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从而对制度创新起正面作用。再次,在制度创新的动力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全面论述了生产力发展在制度变迁中的最终决定作用及个人和阶级的主观能动活动对制度变迁的反作用,明确地阐述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是制度变迁的直接推动力,也认识到在人的动机背后决定人行为方式的客观力量,即相对价格的变化、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等,并试图研究这些客观力量是如何影响人的动机和活动的。最后,两种理论都认为制度创新的方式是多样的,而且都做了渐进式创新与革命式创新的区分。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既强调了革命对改变社会的根本性经济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必要性,又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制度创新的渐进性——对非根本性制度例如对股份制的过渡性分析已经把渐进式制度创新引入了根本性制度的变革,认为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制度的发展会成为扬弃私有制、实现公有制的过渡形式。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渐进式创新是连续的,革命式创新是非连续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互补性和相通性表明,它们是完全应当而且能够实现科学综合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它揭示了制度变迁的真正动力与真实过程,但由于它缺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更深入的微观分析,未能对理论进行精细化的处理和数理分析。所以,在现代经济学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存在着同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科学综合的强烈需求。我们应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对各种制度经济学流派进行吸收、消化和处理,尤其是对新制度经济学在分析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微观层次上的优势进行吸收和整合,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获得新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认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比较分析,努力实现二者的科学综合,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具有现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

(责任编辑:郭连强)

作者:于金富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文 篇3: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政府职能理论的比较

摘要:政府职能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现阶段政府职能定位以及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经济思想史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对政府职能进行过研究。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理论的梳理和对比,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中国成功实现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后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即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两个方面继续推进和完善干预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观点

以史明鉴,国家以及政府职能学说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探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进程中重点关注与探讨的内容之一,梳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国家消亡理论的论述

“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1]国家消亡使国家回归社会,并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关服从并服务于社会。尽管国家消亡具有历史必然性,但它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实现共产主义,国家才能消亡。另外,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会产生使国家走向消亡的力量,在此基础上,他论证了国家消亡的可能性,并强调国家消亡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因此,国家消亡不是乌托邦。

2.对政府职能构成的论述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所以国家职能即政府职能。马克思主义将政府职能分为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在被统治阶级内部所实行的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其政治统治;公共管理职能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也是统治阶级巩固其政治统治的重要支撑,具体包括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国家的对外职能包括抵御外来侵略和对外经济交往的职能。

3.注重政府自身建设,防止公共权力腐败

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变质,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府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中,对政府自身建设及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深刻的探讨与设想。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指出“如果不进行系统的斗争,不改善我们的国家机关,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就会灭亡。”[2]中国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号召:“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3]社会在进步,但政府自身建设与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任务始终不能松懈。

二、西方各流派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观点

政府与市场的制度安排以及对于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职能界定方面的研究,始终作为贯穿西方经济学的一条脉络。西方经济学者试图通过“市场机制”与“公众选择”缩小政府的职能边界,政府职能的优化也基本遵循了“守夜型”政府——“干预型”政府——“服务型”的演进脉络。

1.重商主义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

重商主义认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是实现财富增长,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致富的有力保障。反之,国家的强大也是经济发展和财富聚集的重要条件。因此,重商主义者提出巩固中央集权,极力主张通过各种立法手段和行政措施保障工商业的发展,进而促使整个国民经济活动满足货物出口和货币输入的要求。

2.古典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

古典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理论的代表观点是由亚当.斯密提出的,他强调政府职能规范的基本价值标准,就在于成为一个好的“守夜人”,政府职能的作用边界切不可影响自由市场的运行。古典经济学在强烈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的同时,并没有排斥政府的作用,而是将政府的职能限制在一个既定的框架之内,政府的职能应仅限于维护法制、保护产权、提供公共产品等领域,强调“有限政府”的概念。

3.凯恩斯主义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的经济危机,造成了市场的一片萧条,人们开始怀疑“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急需新的理论指导实践。主导“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指出产品供需失衡和失业不是现实生活中偶然的、暂时的现象,而是一种常态。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导致产品供需失衡和失业,这种情况下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是不够的,必须在发挥市场调节经济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实施国家对经济的有力和有效干预。凯恩斯主义在分析市场不足的基础上,界定政府的经济职能,主张以“强力有效”的政府取代“有限政府”。

4.新自由主义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

新自由主义主张“自由化”和“私有化”,认为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因为没有市场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且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在他们看来,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都只会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不同的学派其观点也是围绕“自由化”和“私有化”展开,比如伦敦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现代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以及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

三、两种政府职能理论的比较

政府职能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促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西方经济学者对政府职能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政府职能理论的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两大学派在政府职能理论体系的构建,政府职能的职能划分,以及政府职能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两大学派在政府职能理论研究视角、侧重点、目标等方面仍有不同。

1.两种理论体系的相似之处

第一,都认识到政府职能应该包括具体的职能划分。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西方经济学者都对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将其概括为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分为政治统治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其中,公共管理职能作为政府职能的核心部分,对外职能分为军事保卫职能和外交职能。

第二,都强调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是政府职能中的关键职能。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西方经济学者都认识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国家稳定和实现国家繁荣有着关键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必须正确发挥经济和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发展;西方经济学学者强调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清楚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实现两者之间的良好互动是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三,都突出政府职能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工具。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西方经济学者都强调政府职能对于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推动,只有依靠政府职能才能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马克思、恩格斯强调通过政府职能进行宏观调控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政治稳定;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因为诞生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所以对政府职能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有所不同,但都重视对政府职能边界的定位,强调通过政府职能对市场进行调控,进行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

第四,都指出要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把握政府干预的界限。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西方经济学者都强调保证“政府理性”,防止公共权力腐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背景入手,强调要保证无产阶级队伍的先进性,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西方经济学学者认为,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缺陷,因而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以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强调应防止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寻租。

2.两种理论体系的不同之处

第一,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理论逻辑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以生产方式演进为视角,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资产阶级的矛盾运动中分析了政府职能的作用,强调了政府职能的重要性,进而形成了政府理论。而西方经济学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是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问题为起点,参考不同时代的经济环境和背景,再确定资源配置到底是以市场调控为主,还是以政府调控为主,从而形成了相关的政府职能理论。

第二,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切入点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是以国家的诞生为切入点,强调国家的存在是为某个特定阶级而服务的,必须完善相关政府职能才能实现统治目的,从而构成了政府职能理论。而西方经济学政府职能理论是从扩大国家市场,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切入点,强调正确发挥政府职能有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增长,维护国家的稳定,最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政府职能理论。

第三,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最终落脚点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共产主义,并指出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将随着阶级及阶级对立的灭亡而灭亡,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单纯的作为服务于社会的管理机构重新回归社会,由此突出政府职能的作用,尤其是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作用;而西方经济学政府职能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了稳固其统治阶级的地位,强调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维护市场的有效性,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强调统治阶级通过政府职能实现合理的调控,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干预的有限性。

政府职能的演进具有其一般规律性,也具有其特殊性。政府职能理论的演进,就是对如何界定政府和市场“职能边界”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过程。我们既要遵循马克思所讲的政府职能所具有的一般规律性,也要借鉴西方经济学者提出的针对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处理政府职能边界的建议,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探索建立我国政府职能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理论。

四、现实意义及启示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如何更好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目前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通过比较可知,现阶段我国应坚持以马克思经济学的政府职能理论为主体,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政府职能理论,结合社会的现实变化,建立新型的政府职能理论,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干预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首先,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从根本上推动民主法治社会进程。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分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其次,利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但要清楚界定政府职能的边界,维护市场自身的有效运行,防止政府对于市场的过度干预,避免相关部门及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再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大部门制改革[4],坚持简政放权,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最后,努力促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整合和配置资源,实现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从依靠“人口红利”转向依靠深化改革形成的“制度红利”,积极拉动国内消费,实现经济的内生增长,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 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 列宁.国家与革命[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刘磊. 西方经济学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转变及其实践意义[J].经济研究导刊,2010(1).

[6]. 刘华. 西方主要经济学流派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论述及实践启示[J].科学.经济.社会,2008(4).

作者:周赛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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