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3-06-16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东农字[2011]82号

东光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分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光县严格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方案》(东政办字【2011】5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严格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任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深入开展严格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以整治、打击、提高为主线,坚持政府组织实施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全面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真正做到整顿提高一批、关停取缔一批、重点打击一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一批。通过集中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是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扼制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1月18日—2012年2月29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8日—12月10日) 各股室及基层分站在全局动员会后,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排本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及风险点,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全面部署,确保将百日整治行动的精神贯彻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2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特别是要做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非法添加、使用和经销工作,重拳出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县局将配合县政府对各单位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不作为和发现存在严重农产

品安全隐患而不积极改正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进行告诫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对百日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并对“百日行动方案”中提到的农产品安全风险点的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和分析,对整治中的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推广,形成文字材料,于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县局农安办。(联系电话:7815523,联系人:赵辉)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以灯明寺、龙王李蔬菜基地为监管重点,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豆角、芹菜、韭菜、西红柿、普通白菜、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管理,试点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监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二) “瘦肉精”专项治理。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

贩运 “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治理。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纳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生乳》国标重点安全指标抽检,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查处收购站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

(四)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检查我县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环节。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兽药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五)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二账一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二图一卡”责任制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假劣种子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实行“检打联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快“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治。要在巩固以往各类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种养殖行为。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鼓励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先进管理制度,规范种养殖行为,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管责任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注重协调配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积极配合全县的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违禁物质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在县局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及时进行总结,以及对发现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隐患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以便县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整治情况周报制度。各监管责任部门每周一上午向县局农安办上报上周整治情况和本周整治计划。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另外,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活动期间的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整治详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局农安办,县局将针对各监管部门的具体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并上报县政府。

报:市农牧局、县政府、县食安办发:各乡镇畜牧主管部门、局属各相关股室、各基层分站东光县农业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3日

(共印25份) 主题词:农业农产品安全百日行动方案通知

第二篇: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 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 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 、小集原稳站

五、 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第三篇:“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活动暨“百日整治行

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我校的纠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学校能依法治校,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创造育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2、规范招生、收费行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校务公开情况

5、为学生服务情况。

6、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1、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3月26日至4月26日)、实施阶段(4月27日至8月27日)和总结阶段(9月)。

2、成立学校“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岗双责。

四、学校行风建设“百日整治行动”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

1、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

2、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湖北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

3、通过收费公开栏、学校收费承诺书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5、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私下收费办班、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1、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关怀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2、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允许在岗老师私自办收费补习班。

3、定期召开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定期“课外访万家”,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对老师的意见和看法,以便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三)施行校务公开

1、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情向社会公示,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学校的事情让群众心里明白。

2、定期召开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教研组长会,听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

在“百日整治行动”中,我们力争做到务求实效,虚心接受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此项任务贯穿于整个学校工作中,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家、校沟通,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把三里中学办成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2012年3月26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区计卫局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中心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区计卫局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加强我中心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措施

㈠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考核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周密部署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㈡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通过全院职工会议、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使每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忧患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确保心中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的良好氛围。

㈢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药库、食堂、财务科、放射科等主要科室,查看污水、医疗垃圾排放情况,房屋线路、燃气水电、46只灭火器和18只消防栓的使用情况,及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堵住漏洞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㈣抓好整改、及时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取得实效。针对每一次安全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册,做好台帐资料,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重视整改成效,定期查看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整改后问题反弹重现的提出严肃警告,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从6月5日开始,于9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将整治目标、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等向全院公布,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库房、供应室、药房等重点科室和水、电、气及供氧等事故易发装置、管道、线路,毒麻药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的排查力度。在9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提高(9月20日前)。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计卫局。

第五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将城市环境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暑期和省运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区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把海港区“做大、做强、做优、做美”的要求,以举办2004年省运会为契机

,以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统揽,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实施城建“十大工程”,大力整治市容环境,搞好城区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民参与,在全区掀起一个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高潮,达到基本根治城乡脏乱差、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的目的,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整治目标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对城区道路、广场、工地、市场、园林景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以及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内、外部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基本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经营规范、夜景明亮、城区文明,提高我区美誉度、满意度、文明度,在市容环境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划分

根据全市城市建设“十大工程”的总体要求,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任务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城市生命工程。

1、加快绿化工程建设。重点完成以京秦绿化带工程为重点的乡村“四线一环一示范”和城区“八路四街五园一林带”绿化工程。同时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绿化活动,专群结合,见缝插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腾地造绿,绿化家园。

牵头单位:区园林局、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

(二)城市标志工程。

2、加快标志工程建设。高站位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区行政中心,年内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牵头单位:区行政中心筹建处牵头并负责实施。

3、整治广告牌匾。一是对城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等逐条(块)进行清理,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有碍观瞻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在河北大街、建设大街、港城大街、红旗路等主干道两侧建设一批夜景功能好、标准档次高的户外广告,为街景增光添彩。二是加快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城区设置户外广告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定期维护”的原则,主干道门牌字匾要着力实现审批规范化、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商分局。

(三)城市美容工程。

4、清除城乡垃圾。一是大力清理市区积存垃圾。要做好无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整治和清运工作,所有积存的无主垃圾要在4月底前清运完毕。二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三要积极组织开展“容貌环境星级达标竞赛”、“爱国卫生活动日”等群众净化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旅游局、园林局、水务局。

5、强化日常保洁。一是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要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的卫生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园林局、市场局。

6、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鹿头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结合11条道路改造,配套设置果皮箱,增加道路清扫车、封闭式垃圾压缩车,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实施“厕所工程”,建设、改造、开放相结合,新增公厕45座,力促城区公厕增量提档。同时,加强环卫设施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破损的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7、治理“白色污染”。按照市政府“禁白”要求,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治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

、街道办事处,区工商分局、技监分局、建设局、卫生局、环卫局、旅游局、市场局、交通局、园林局。

8、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结合市区11条道路改造,按照街景整治方案拆除占压道路红线建筑,按照统一材料、色彩、高度建设通透式围墙6740米,并对空地进行绿化,提升街景质量。

牵头单位:区园林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国土(

规划)局。

(四)城市之光工程。

9、抓好重点地段亮化。本着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逐步亮化楼、桥、路、树、草、河、园,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暑期前重点完成“二街一路”(即建设大街、燕山大街、建国路)亮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10、加强夜景灯饰整治。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灯光设施,对锈蚀破损、画面陈旧的进行整修。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确保亮灯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五)城市装饰工程。

11、重点街景整治。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街景综合整治办公室,按照各负其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对园林绿化及破墙透绿、违章建筑及破墙开店、建构筑物立面及店面容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年内重点建成河北大街、文化路两条街景样板路,并逐步向其它新改建道路辐射。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样板路,提高我区市容景观整体观瞻水平。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园林局、市政局、国土局、市容环卫局。

12、临街建(构)筑物粉刷出新整治。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采取清洗、粉刷、维修等措施进行外立面出新整治,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色泽协调、整齐美观。直管公房由区房产局组织整治;区属单位由区房产局、城管局督促产权单位自行整治;区属住宅由区房产局督促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整治。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3、施工工地整治。对城区特别是主干道两侧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整治,达到施工工地围挡作业,挂牌施工,出入口硬化,运输车辆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垃圾清运、路面恢复及时。施工工地、拆迁空场一般要用2.5米以上实体墙围挡,对墙体外表进行彩绘美化、轮廓灯亮化,围墙外设绿化带并留足人行道。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环保局。

14、治理乱贴乱画。坚持按照每月取证一批、公布一批、处理一批的工作方式,协调电信部门予以单向停机处理。要参照其它城市的经验做法,及早建立“呼死你”等类似的乱张贴涂写恶意追呼系统。要制定户外小广告清理方案,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取缔乱张贴乱涂写窝点,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公安分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六)城市畅通工程。

15、加快市政道路建设。暑期前完成“四路一街”(迎宾路、海滨路、友谊路、文化南路、建设大街东段)拓宽改造。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

16、道路、桥梁维修出新整治。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板完好、无缺损现象,窨井、管沟盖板无缺少、凹凸现象。对桥梁、护栏经常清洗、油漆,保持清洁常新。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

17、整顿沿街秩序。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门店进行整治,确保各种设施达标,无占路经营,无油烟和噪声污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二是规范棚亭摊点。撤消、拆除、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经批准设置在次干道或小街小巷的摊点,要定点经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点逐一整治规范,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增设停车栏架、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处罚收费,暑期前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要实现管理规范化。规范出租车经营,整治出租车乱停乱放及车容车貌。

牵头单位:沿街门店、停车秩序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棚亭摊点规范由区建设局牵头。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政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卫生防疫站、环保局、房产局、市容环卫局、国土局。

18、落实“门前三包”管理。针对以往管理中的不足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拓展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坚持每月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严格考核。通过强化管理,确保做到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公安分局。

(七)城市碧水工程。

19、加快污水收处设施建设。结合市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投产和市区11条道路改造,对城区8#污水泵站和部分雨水泵站,迎宾路、海阳路、文化南路等15条污水管线和城区老旧污水毛细管网进行全面增容改造。启动、实施东部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污水处理厂。

20、加强污水设施维护管理。狠抓雨、污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安全度汛。对排水泵站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对雨、污排水管道进行全面的清掏疏通。以市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投产为契机,加强污水入网工程建设和污水排放管理,打好污水入网攻坚战,做到“能入尽入”,防止近海水体污染。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排水处、环保局。

21、抓好河道环境治理。按照堤稳、岸绿、水清的建设目标,对城区“四河”实施清淤、护岸和环境工程建设。拆除河道周边临违建筑,定期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岸坡垃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市容环卫局、排水处。

(八)城市利民工程。

22、加快街巷路改造。实施2004—2006年小街小巷整治一期工程,对红旗路以东、建国路以西20个小区的街巷路进行改造,并完善绿化、排水、照明设施。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园林局、国土局。

23、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东盐务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6套、1.8万平方米。启动第三批邹吕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24、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分类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对区属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其物业管理行为。加强东盐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努力建成全市物业管理样板小区。监督落实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公用配套设施、“两房”及维护基金。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环境集中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清理私设门店摊点,完善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协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使之纳入规范的物业管理轨道。协调市房产局做好市属小区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城管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城市市场工程。

25、清理占道市场。整治“五马闹市”,对《区市场整合意见》中计划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坚决取缔并严防反弹;经批准的各早夜市场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早夜市场。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围20米之内的垃圾管理负总责,并确保市场内摊点不外溢。市场范围外零散摊点由区城管局负责取缔。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26、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行业培训,依法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开发办、房产局。

(十)城镇治理工程。

27、加强道路、河道治理和日常保洁。一是抓好镇驻地主要道路(包括主村道)路面、河道及两侧环境的整治和管理。镇驻地主要街道无垃圾、无乱停放、乱设摊、乱张贴、乱堆放、乱搭建现象;沿路主要河道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在“城中村”及城市出入口、国道沿线村要建立专业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区市容环卫局、国土局、水务局。

28、全面推进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各镇、村要建造基本满足村民生活需求的固定垃圾点,合理布局、选择合适的地点建造垃圾转运站,建立对生活垃圾的集中倾倒、收集、清运制度,彻底改变农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等状况。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区市容环卫局。

29、开展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房前屋后、宅间、道路间隙搞好绿化,重点抓好进村道路、河岸、村周围的绿化建设。大力开展校园绿化、企业绿化、庭院绿化等活动。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镇。

30、重点培植环境卫生示范村。各镇要从实际出发,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选择2—3个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条件好的行政村,加以重点培植,使之成为镇、区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村,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

四、实施步骤

此次迎暑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至15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对各项整治任务的现实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并派员到有整治任务的单位、门店或个人进行上门宣传,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治。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期间,区指挥部将分几次组织现场检查督导活动。各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也要根据百日行动进度,及时组织调度和检查督导。

为体现率先意识,尽快改变市容环境,将4月16日至28日定为迎“五一”黄金周突击整治时段。要以城乡垃圾清理、占道市场整治、广告牌匾规范三项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治理歼灭战。其它整治行动也要按《行动方案》要求抓紧抓好,使百日行动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4月29日、30日,区指挥部将对各责任单位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7月1日至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百日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区指挥部将对各责任单位的百日行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证措施

(一)成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指挥部力量进行调整充实,区委书记邢留逮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学民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马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申哲任副政委,副区长张增振任副总指挥,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城管局、环卫局、园林局、国土局、环保局、市政局、排水处、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刘玉僧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区百日行动指挥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2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抓亲管,深入一线、率先垂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调集精兵强将,自始至终抓好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各项整治任务的参加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调度指挥,做到有分工,有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从4月14日起,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在每周五将活动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区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全区综合整治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每次检查要找出问题,排出顺序,点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将检查结果报送指挥部成员,并在百日行动简讯上公布。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对不服从整治安排的单位,要在有关新闻媒体曝光。

(四)搞好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行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经常性、不间断地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我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连续报道和追踪报道,宏扬成绩,批评落后。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整治氛围。

(五)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以新的《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为依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界定管理职能、执法权限和运作规范,形成依法管理、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多行业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一是以责、权、利统一为原则,理顺城管部门职责,调动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进城管、环卫进街驻镇,细化管理区域,落实辖区责任制,实现城市容貌、环卫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加快环卫、园林、市政等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要加快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为加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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