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管理办法

2022-08-11

第一篇:运输工具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运输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机构

1、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隶属校办,模拟企业运行。中心主任实行竞聘上岗,由校办聘任。中心副主任、统计核算员、安全技术员由中心主任提名,校办认定。校办代学校行使对中心的行政管理,对全校用车计划和经费进行宏观管理。

2、中心所属驾驶人员按个人自愿原则竞聘上岗,放弃竞聘者由学校人事处另行安排。

二、车辆的使用及收费

1、中心所有车辆均可为公务活动、部门集体活动及师生员工个人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2、车辆的使用坚持收费原则。即所有用车都按照计费标准收费。其中,公务用车费用从各单位公务用车经费中支付。

3、中心所属车辆在保证学校公务用车及正常上下班通勤用车的基础上,可利用节假日及空闲时间提供租赁服务,

提高车辆利用率。

4、各种车辆具体计费标准为:

(1)公务用车

大客每公里4.00元,中巴每公里2.50元,其他车辆均为每公里1.20元。

(2)内部租赁

大客4.00元/公里,中巴2.50元/公里,小轿车2.00元/公里,面包车1.80元/公里,客货车1.80元/公里,越野车2.30元/公里。100公里以内执行此标准,100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1.00元。

(3)外部租赁

由中心根据车况及客户要求,自行确定价格。同时做好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等相关工作。

三、车辆的调配与管理

1、中心负责对所有车辆进行调配和管理。部门使用车辆直接和中心联系,中心尽量予以安排。

2、通勤车辆。正常上下班时间必须保证所有线路的通勤用车,通勤线路的改变和通勤车辆的变更,中心须及早告知教职员工。

3、公务用车。用车单位到中心登记,确定车辆和行车路线,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核对行驶里程和费用并签字确

认。中心对部门公务用车费用实行一月一结(每月25日)。

部门采取其他用车方式办理公务发生费用的报销,须到中心登记金额。

4、校领导用车。接送校领导上下班的车辆相对固定,车辆在完成接送任务返校后,每天安排2辆值班车,保证校领导的公务活动,其它车辆可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公务出行,由中心统一调配。

5、租赁用车。在保证公务用车和通勤车的前提下,中心可为用车单位和师生用车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内部租赁价格收取费用。

6、车辆年度保险、审验、安管等费用由中心统一办理。

7、中心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验,对经鉴定确需维修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

8、中心对车辆的卫生及车容定期进行检查。

四、驾驶员管理

1、全体驾驶员必须服从中心领导,服从调配,服从调度,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

2、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服务至上”的宗旨,积极服务全体师生员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严格按照派车单上的出车时间、地点、行车路线提前到位;不迟到、不随意改变停车地点和行车路线;不中途

甩客,不私自带客;不向用户索要钱物,不向用户提出用餐要求,不与用户发生争吵。

4、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卫生干净,做到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客、仪容仪表整洁;对与己无关的事做到不听、不问、不外传。

5、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安全行车。

6、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交与他人,不酒后驾车。

五、驾驶员的补助与奖惩

1、正常情况,小车(7座以下的为标准)每行驶1公里补助0.10元,大车(7座含以上的为标准)每行驶1公里补助0.12元。

2、电话费补助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全月无安全事故者,每人每月发放60元安全奖。

3、节假日出车,发给出车补助每天8元。寒暑假根据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情况,发给适当数额的补助。出差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4、对因私自出车、把车交给他人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如有违章现象,在中心接到交警部门的违章通知书后对违章司

机给予30元处罚。

6、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对不开机、不接电话、不及时回打电话者,扣罚当月全部电话补助。如造成误事、误车和其他后果者,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7、驾驶员报销高速公路通行费、途中的加油费等时,票据上的路线、时间与派车单不符的不予报销。

8、在执行任务中,驾驶员擅离岗位使车辆损坏或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予以处罚。

9、如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属主要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10%予以处罚,属同等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予以处罚;属次要责任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予以处罚。

10、对教职工的投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年中,对被投诉一次者进行警告批评教育;对被投诉两次者进行再次批评,并给予扣发当月岗贴30%的处罚;对被投诉三次者,扣发当月岗贴50%;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岗贴,停车检查。

11、在通勤线路中因司机私自改变线路,人为造成教师误课者,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12、车辆卫生达不到标准,职工提出意见的,按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13、在考核中驾驶员每月事假超过三天者,取消当月的安全奖。病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4、按油料消耗及行驶里程,每节约1公升油料按照市价60%奖励,超油1公升按照市价90%扣罚。

15、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优质服务无投诉,每人每年奖励300元。

16、全年无病、事假并全勤者给予200元奖励。

第二篇:工具管理办法

为切实用好、管好铁路的工具,降低公司消耗,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工具管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具进行合理配臵,充分发挥其效能,使其达到最佳投资效益是公司工具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2条 工具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及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以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和安全生产为目的,坚持管理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3条 价值在两千元以下,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等的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4条 按照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两级管理,三级核算”的原则,公司工具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公司、分公司、工队(车间)(以下统称工队)三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工具管理和使用部门职责

第5条 物资设备部是公司工具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会同公司运输部、安监室等部室审定分

-1― 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负责分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物资供应中心废旧工具处臵计划的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工具的招标采购、供应、废旧工具处臵等工作。

第6条 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协助物资设备部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申报分公司工具配备建议定量标准、工具申请计划;负责执行公司批复的工具采购、供应计划;负责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中回收、保管、统一处臵报废工具等工作。

第7条 分公司要成立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员为运输生产部等部门科室各专业工程师、安监人员,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履行分公司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工队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工队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并上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分公司工具的计量、检测项目立项及报废鉴定审核、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负责建立分公司级各专业的“工具管理台帐”。

第8条 工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成立工队工具管理小组,工队长(车间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工队核算员、材料员、相关技术员、安监人员和作业组(班组)长,工队工具管理小组负责履行工队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工队工具储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工队工具损坏程度和工具报废的鉴定、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 -2- 工队核算员、材料员负责建立工队“工具管理台帐”,填写工具卡片,负责办理工具的请领、发放、借用、保管、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手续。

第三章 工具的分类

第9条 工具按保管形式分为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按使用状态分在用工具(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报废工具和备用工具;按制造形式分为标准工具和自制工具。

第10条 各类工具的管理方式:

1、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系指配发给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人负责履行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职责。

2、公用工具系指配发给部门科室、工队、作业组(班组)集体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公共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履行工具的请领、发放、保管、借用、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职责。

3、备用工具系指为满足运输生产的实际需要,工队配备的应急备用的工具,本着“谁备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由工具备用部门的材料员、核算员负责按照《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备用工具与工队其他物资的管理方式相同)进行管理。

4、自制工具系指为了满足运输生产的特殊需要,在标准工具无法满足运输生产特殊要求和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分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挥专业的技术特长,自行设计、

-3― 制造(或委托加工)的工具,自制工具由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管理。

5、报废工具系指经工队工具使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报废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负责暂时实物保管,分公司每年定期回收、上缴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由物资部门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进行处理。

第四章 工具的配备定量管理

第11条 工具配备原则:

1、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按照行业管理惯例,公司工具管理实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实行工具定量配备管理,使公司工具管理有“量”可查,杜绝不合理领用、配发、储备现象的发生。

2、本着生产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工具的配备定量采用自下而上申报,逐级审核后,再自上而下贯彻执行的管理形式。

第12条 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当年不做调整的,执行上标准;原则上不允许超定量标准采购、配备、使用工具。分公司在执行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工具使用消耗数据,以便掌握公司工具的真实消耗规律,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工具消耗定额。

第13条 工队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工队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 -4- 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一)。

第14条 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分公司各部门科室专业工程师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

第15条 工具配备定量计划审核管理流程:

每年11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的核算员根据本工具消耗、库存及下维修任务情况向分公司部门科室提报本部门《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经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汇总、初审,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25号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物资供应中心主任复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底前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分公司上报的配备定量计划,会同公司相关部室,共同研究、核定并下发下一分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

第五章 工具的计划管理

第16条 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情况,提出工具申请计划,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分公司工具申请执行计划。

第17条 为满足公司运输生产需要,确保工具质量和使用安全,规范公司工具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公司工具类物资实行公司物资设备部统一招标采购,物资供应中心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供应、配送的管理方式。

-5― 第18条 分公司自制工具的申请计划,由工具使用部门提出《自制计划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签字后,报物资供应中心备案。分公司专业科室负责组织自制工具方案的实施,并对自制工具的质量、安全负责。实施完成后,由物资供应中心协助使用部门完成分公司自制工具的验收、财务核销工作。自制工具的入、出库管理与其他标准工具一致。

第19条 工队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工队核算员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三)。

第20条 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各部门科室的专业工程师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编制、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

第21条 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的管理流程:

每年12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经汇总、审核、批准、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审核、汇总,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核准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上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根据公司整体工具申请计划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采购计划。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按照分公司工具供应进度要求,执行公司工具供应、配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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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具的收、发、存管理

第22条 工具的收、发、存管理原则:

工具的收、发、存管理,采用工具台帐管理与工具卡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负责建立《工具管理台帐》(格式见附表四),并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卡片。

第23条 公司工具的台帐管理流程:工具使用部门核算员、材料员、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认真对物资中心配送的工具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履行签字手续,工具使用部门凭物资供应中心的《物资分配表》(格式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入库。按规定定量配备的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出库数量和去向。备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结存栏载明,其库存管理同公司其他物资管理方式相同,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24条 工具的卡片管理

1、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和公用工具属于已领用但未实际消耗的物资,工具使用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五)和公用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六),严格执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

2、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管理实行一人一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保管人对工具的使用、保管和安全状况负责。

3、工具使用保管人如有工作调动,要办理个人使用工具的交

-7― 接手续,并由相关工具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人事劳资部门方可办理手续。

4、公用工具以公用工具使用部门为单位建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这部分公用工具的使用、保管、领用、借用、修理、丢失、损坏、赔偿等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章 工具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25条 为确保公司运输安全,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的计量、检测及校验工作。

第26条 为确保公司工具的质量能满足公司运输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及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维修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定期维修、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由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部门按照工具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完成。 第27条 工具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工具使用人进行岗前培训,对于通信、信号、供电等进口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分公司部门科室应对新上岗的职工组织集中强化培训,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无法正确使用上述工具的员工,不得动用、操作和管理工具,以避免造 -8- 成人身伤害或工具损坏。

第28条 专业性很强、技术复杂的专用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制度,工具使用部门公用的专用或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管理人员要严把收发关,保证发出的工具处于完好状态,交回的工具状态完好方可入库,如发现问题,工具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工具管理小组汇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做好相关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公司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

第八章 工具的报废管理

第29条 公司工具的报废由公司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初步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准。

第30条 工具报废流程:

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组成三人以上的工具报废初步鉴定小组,定期根据生产需要,根据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工具的技术状态,对已到期、虽未到期但失去部分或全部使用功能、虽未到期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报废认定,形成书面报废初步鉴定意见,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签字后,工具使用部门可根据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报废鉴定批复,实施到期更换,交旧领新。工具报废初步鉴定意见及批复要报物资中心备案,原件与工具管理其他档案资料一同由工具使用单位备案管理。

第31条 已经鉴定报废工具的管理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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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具的修旧、利废管理

第32条 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鼓励工具使用部门和员工个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已报废工具进行修旧利废,小改小革,使物尽其用。公司每年将对修旧、利废经济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按修旧、利废产生经济效益的20%予以奖励)。

第33条 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物资供应中心应与分公司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密切配合,根据各专业报废工具的状况,研究制定修旧、利废工作计划,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会同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对修旧、利废效果及经济效益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奖惩意见。于每年12月25日前呈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34条 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经修理可达正常使用功能的工具,应与新品分开存放,单独建立《工具管理台帐》,优先发放使用。

第十章 工具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35条 分公司(或工队)工具管理小组有权对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工具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工具赔偿决定,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工具的赔偿和经济处罚工作由各级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

第36条 工具的赔偿原则:使用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工器具丢失的,由责任人按全价赔偿;使用期限为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器具丢 -10- 失后,按使用年限平均折旧,由责任人赔偿工器具剩余价值部分。

第37条 工具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赔偿程序:

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填写《工具赔偿通知单》(格式见附表七),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报所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经批准后对责任人下达赔偿和经济处罚决定。由责任人携工具赔偿通知单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缴款手续,会计核算中心向责任人出具缴罚款收据。材料员凭此工具赔偿通知单及缴罚款收据按核定标准发放新工具。责任人逾期不办理交款手续的,由分公司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38条 工具因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的赔偿规定:

工具损坏可修复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工具损坏不可修复的按工具丢失赔偿规定执行。

第39条 工具的丢失、损坏及重新配备应在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台帐”上记载清楚。

第40条 对确因作业条件限制,对工具造成损坏的,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可视情节作出减免赔偿或不赔偿的书面决定,但此决定必须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并作为核算工具损坏修复费用或领用新工具的依据。对故意损坏工具的责任人,除赔偿和经济处罚外,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十一章 工具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

第41条 公司物资设备部将每年对分公司工具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工作,以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

-11― 管理经验。

第42条 分公司应把工队工具管理情况的考核纳入工队物资管理考核工作,物资供应中心有责任和义务代表物资设备部对工队工具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考核,及时指出工队工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

第43条 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具使用、管理、自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分公司范围内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对工具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奖优罚劣,并把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工队基础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44条 工队长是工队工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每季度对工队的工具管理进行一次帐、卡、物的核查工作,年终作一次彻底清查工作。

第十二章 附则

第45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46条 公司以前颁布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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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娱乐工具管理办法

第十七章娱乐工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使公司员工业余生活过的丰富多彩﹐娱乐工具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娱乐工具﹕是指公司为员工业余时间锻炼身体﹑充实业余时光而提供的活

动器材(含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象棋﹑军棋﹑跳棋等)。

4﹑娱乐工具管理通则﹕

4.1由管理部福利组工作人员将公司所有娱乐工具的种类﹑数量﹑购买金额进行登记。

4.2公司娱乐工具明细由管理部张贴于宿舍公布栏供员工查阅﹐并由宿舍

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

4.3员工所借租之工具,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使用时得随时收回,借租人不得拒绝。

4.4租借精神﹕原则上免费使用﹐但部分工具因使用寿命问题采取出租方式进行,)。

4.5公司娱乐工具由管理部负责每日清点一次。

5﹑借租时间﹑数量及地点﹕

5.1租借开放时间﹕每日上午8:30~9:30﹐下午17﹕30~19:30。借租地点﹕宿舍管理员办公室。

5.2租借期限为当日租借﹐当日归还﹐每日宿舍熄灯休息之前必须归还,第二天需续借租者,务必重新办理借租手续。

5.3租借数量以一套为限(以活动性质需要为准)。

6﹑借还工具手续﹕

6.1员工在租借前应先向管理员查询工具有无借租出去,然后向管理员借租,租借者拿到工具的同时须在“娱乐工具借租卡”填写“借租记录”。

6.2员工归还工具时在“娱乐工具借租卡”填写“归还记录”﹐管理员验收合格后签名确认。

7﹑处罚规定﹕

7.1员工租借的工具如有破损或遗失情况,一律按照原样购赔。

7.2员工租借期限满,经通知仍不还者,一律照原价赔偿。

第四篇:车间工具管理办法

工具管理办法 (建议)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归还、维修、保养、以旧(坏)换新、报废、申购流程,以避免工具流失、随意放置、无交接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有工具的清理

1、现有车间共同使用和生产专用的工具,由车间内勤负责统计并建立工具台帐,明确责任人,建立工具库,由车间主任或内勤负责统一管理。

2、车间设备的专用维修工具入库,由设备科建立台账统一管理。

3、卫生工具、不常用的工具(指一月内无计划使用)入材料库由材料库统一管理。

4、工具库对目前外借出去的工具重新核对,落实到部门或个人,补充规范台帐。

5、经鉴定为废弃的工具,填写报废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

6、现有工具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由车间工具库填写申购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字后,由采购部采购。

7、出车间及设备科外的其余部门不得存放工具,如需工具可向工具库领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并签字。

二、工具领用及退还程序

1、工具首次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车间主任同意后到工具库领取,由工具库建立台帐备查,台帐应注明:领用日期、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2、以旧(坏)换新领用前,由工具库鉴定工具的好坏。如仍可使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3、原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工具损坏如属于工具质量问题,应追究购货人的责任。

4、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将所领用工具按照工具库台帐所登记的如数退还,或经工具库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缺少或损坏的工具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或工作调动手续。

8、所有的工具上应标示 “海内特 ”字样,以示与其他外来工具区别。

三、工具的借用及归还

1、对不常用工具由材料库负责保管,需要时可办理临时借用。

2、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借用条”,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3、工具使用人或保管人负有维护保养责任。使用完毕保养检查后,方可归还工具库。

4、工具库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损坏根据使用情况分别处理。

四、日常检查

1、制造部与工具库根据台帐记录每季度对领用和借出的工具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2、工具使用和保管部门的负责人是该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应做好日常的点检和监督。

3、5S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时,一经发现有工具随意放置无人看管、损坏工具随意丢弃现象,根据工具台账查找责任人予以处罚。

五、其他

1、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由技术部统一编号,入模具库,建立工装模具台账。所用易损更换备件由技术部建立备件清单和最低库存,入模具库。管理可借鉴《工具管理办法》。

2、生产设备易损更换备件由设备科分类保管,建立备件清单和最低库存,理可借鉴《工具管理办法》。

崔振光

20120831

第五篇:工具、备品管理办法

电工班工具及备品管理办法

一、 维修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电工班日常维修使用工具分为:共用工具与个人工具。所谓共用工具指两类,一是较大件工具,如电锤、角磨机、电钻等电动工具,二是不易携带或不常用的工具,如手锤、铁锯、扳手等。个人工具是指发放给个人的小件常用维修工具,如电笔、电工钳、电工刀等。

共用工具使用管理:

1、共用工具由值班人员保管,只允许公司内部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转借他人,如有特别情况须由班长以上人员同意,方能借出。

2、值班电工进行交接班时,须在值班记录上注明工具使用情况,并由接班人员清点检查工具,确认后签收。

3、所有使用工具的人员必须爱惜工具,遵守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值班人员监督。

4、共用工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尽量进行维修。需要联系工具厂家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时,应立即将情况上报部门领导,缩短修复时间,避免因工具故障、损坏而影响工作。

5、当共用工具故障且无修复价值时,应按照保养科物料管理程序,重新申请采购,故障工具由库房管理员收回并记录。 私用工具使用管理

1、发放给个人的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并由个人在工具领用表上签收,离职时交还给公司。

2、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3、个人所领工具因常规性磨损折旧,日久不能使用的,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必须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提供旧件换取新工作。

二、备品、备件管理办法

电工班备品、备件主要包括:商场一次照明各类灯具及配件;万用表、电流表、摇表等电工检测用仪表;日常维修使用的各类线缆及其它低值易耗品;电工班各类技术资料、工作表格、记录等。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所有备件由班长负责管理,妥善保存。

2、由班长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上报备品及材料需求计划,建立申请、领用、消耗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3、常用备件应定量、定位,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做到一目了然、使用方便,消耗后及时补充。

4、破损故障备件,应及时清点处理,避免新旧混杂。

5、各种设备、仪表的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应齐全完整。

6、各种报表、记录由班长按月整理、装订与归档,按保存期妥善保管。

7、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工作中养成节约材料的良好习惯,修废利旧,节给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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