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顿工作总结

2023-03-10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农村土地整顿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农村土地整顿工作总结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力度,能有效地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做好做活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在此,我就嘉陵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正视现状,及早安排部署

面对成南高速公路通车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年初,我区就针对“如何利用好土地经营城市”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区的土地市场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没有按期动工建设。二是部分单位和业主根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圈占土地。三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区城镇出现了一些土地荒芜闲置,国土部门难以按期兑现城镇统征安置补偿和村民生活费,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区视问题为压力,正视现状,迎接挑战,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之前,就及早对清理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媒体宣传土地法规、曝光典型案等,切实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月10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清查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和催收土地出让金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的领导小组,区国土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催欠班子具体抓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三是明确奋斗目标。2月15日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再次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通过整顿土地市场年内收回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

二、更新观念,冲破思想障碍

经调查摸排了解到,荒芜闲置土地户及欠款户大部分是招商大户和有关市上部门,如果没有足够的决心和胆略就无从下手。针对国土部门部分工作者怕字当头、难字束手、邪字缠身的现状,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区召开了专门会议,将更新观念、破除思想障碍作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

(一)思想活,冲破怕的困惑。要求广大国土战线干部职工勇于破除上级未布置、前人无先例就不敢试、不敢干的保守思想,树立不违法就是合法的开拓意识,只要有利于加快我区发展的事就要去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大胆地闯。要求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逗硬收欠出了差错的同志由领导承担责任。以此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在国土部门形成了知难而进抓土地市场清理的良好态势。

(二)观念新,冲破难的束缚。倡导并弘扬“与时俱进、团结拼搏、负重自强、敢于争先”的新嘉陵精神,以此鼓舞斗志,凝聚人心,战胜困难。要求大家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去审视嘉陵的每一寸土地,破除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消极思想,树立有多少事就要挣多少钱的土地创业经营观;我们对客商、投资者的承诺坚决兑现,也要求客商、投资者们兑现投资承诺,对没有按承诺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延长进场时间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三)激情高,冲破邪的干扰。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树正气、讲正气、说真话,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任务逐一分解到国土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头上,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设立“光荣榜”和“曝光栏”,每两个月按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光荣榜示”,对超额完成任务较多的给予重奖重提;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无情曝光,并坚决让其下岗。真正做到了奖得眼红,惩得心跳。排除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切来自上下左右的干扰,调动了国土部门工作者的工作激情,保证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是新一届区委、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了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决定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了工作早谋划、目标早明确、措施早到位,务求旗开得胜。

(一)及早摸排基本情况。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领导小组在2月底前彻底摸清建区以来各用地单位及个人的土地欠款情况,同时查清了这些债务人员在银行的资金情况并登记造册;3月以来,我们又组织了11位土地执法人员对全区机关、乡镇及企事业单位近150个的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清理整顿及收欠措施。

(二)强力催收土地出让金。针对各债务人的具体实际,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条措施:一是上门催收。我区催欠工作人员顶住压力,放下架子,团结一心,抱着催不回欠款绝不罢休的决心,耐心细致地给欠款户讲道理,做说服工作。有时为了把欠款户堵在家里,同志们起早摸黑耐着性子守在欠款户门口,不怕受气,不惧白眼,在催欠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绝大多数欠款户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拖欠的土地款。二是变相催收。部分“欠款户”,在征用土地签订协议时政府作出的承诺,我们积极兑现,如将政府承诺而未支付给南高的150万元教育经费,用于抵扣南高拖欠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我们还通过销售欠款单位生产的产品用于冲抵土地欠款,如我们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消费喜临门地板产品,然后用职工的材料款冲抵土地欠款,这就相当于催回了部分欠款。三是依法催收。面对一些欠款大户和部分说不进“油盐”的欠款“硬骨头”,在催欠工作人员和领导努力催收都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实行依法强制催收。如南充高中和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这两个单位知名度高,欠款数目大,拖欠时间长,有支付能力,催欠工作人员无数次上门催,均没有结果。在长期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与法院联系,对这两

个欠款户冻结了银行帐户,然后再开庭审理,最终收回了南充高中300万、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200万元的欠款。此举在欠款户中引起了轰动,他们很多主动跟我们联系,积极地交纳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我区已催收回土地出让金1321.1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6.06%,超过去年全年的催欠总量。

(三)加大土地市场清查力度。一是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今年以来,我区已对龙港实业公司、蒲和机械厂等企业和刘克飞等个人送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的通知;对秦毅艺术学校、群利综合服务部、嘉陵养殖开发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建设通知书;对永林塑料厂、跃美轻钢、铜兴管道厂、姜南佳等企业的荒芜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万丰房产转让未建设土地要求必须缴纳土地闲置费后方能转让。截止目前,全区查出闲置土地16宗,面积312.581亩:其中无闲置原因4宗,面积66.937亩;因多次修改规划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21.382亩;因道路未通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9.482亩;因未拆迁造成的闲置土地4宗,面积202.33亩;因多次转让造成闲置土地1宗,面积12.45亩;现已报市政府收回闲置土地18.707亩。收取土地荒芜闲置费3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炒卖土地现象的嚣张气焰。二是抓二级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二级市场时,采取人力、物力、精力“三集中”的办法,以一抓到底的热情,敢于碰硬的作风,抢时间、抓进度,对城区所有的的出租土地、经营性用地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查出用于经营性土地40亩,涉及单位38个,已收土地收益金2万余元。对嘉陵区民政局将划拨土地用于经营性用地,嘉陵公安局、教育局将划拨土地用于联建房屋开发的情况进行了处理和规范。

四、完善措施,力求新的突破

当前,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如以前的大多数国营企业用地是划拨用地,现在由于企业倒闭、改制等多种原因,如果我们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或改变经营用途将涉及这些企业工人的生存问题等。但全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很好的,我们的同志冲破重重阻力、摆脱层层干挠、不分昼夜的工作激情很高,在新的问题和困难面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第二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精选范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国务院检查验收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组长带队的国务院检查验收组,来我市检查验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表示真诚的欢迎。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是一个资源小市,土地资源尤其匮乏。**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早在1999年就对土地开发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招标出让和统一监督,20xx年又把土地交易纳入统一招投标平台,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把土地二级市场纳入公开交易范围。近年来,市政府每年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土地执法检查,全市已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达到了保护耕地与保障用地“双赢”。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土地供需矛

一、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去年3月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迅速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把行动统一到依法治理上,把目标统一到规范市场上,坚决、有力地推进这项工作。第一,深入发动,统一思想。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性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去年8月28日至29日,市政府集中两天时间召开工作务虚会,专题研究土地问题,明确提出了“规范用地、集约用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土地问题开展调研,反复强调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并要求全市各级认真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层层发动,大家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事关**的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决策,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做好这项工作,对上级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思想上的共识为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治理整顿一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强调,这项工作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齐抓共管,强势推进。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还明确一位副市长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主抓这项工作。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部门为主,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第三,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市政府先后以市长令等形式出台了《**市区土地使用权交易暂行规定》、《**市土地储备办法》《、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实施意见》《市区征用集体土地办法》、、《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市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各县(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数十个实施意见或配套文件,以完善的政策促规范管理,落实治理整顿要求。第四,严格自查,积极整改。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的标准要求,我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深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指导、督查,并召集各县(市、区)国土部门汇报情况、交流工作、研究措施。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去年12月23日至28日,市政府组织国土、建设、监察、计委、经贸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对照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综合验收标准》,通过听、看、查、问、议等方式对各地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及时严肃查处。对执行整治标准不严的少数地方给予严肃批评,责[1][2][3][4][5]下一页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篇一: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

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

国发明电[20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检查的情况看,发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还不够端正,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治理整顿工作重视不够,处于等待和观望状态;开发区清理整顿还停留在摸清底数和查找问题阶段,处理工作尚未全面开展,一些地方开发区盲目扩张的势头还在继续;征地补偿不落实,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有些地方清理整顿措施不落实,顶风违法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和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善始善终地完成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

土地是民生之本。“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真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端正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认识,把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坚决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按照现行政策,狠抓落实工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通过治理整顿,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坚决落实清理整顿开发区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3]70号)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对各类开发区的清理进度。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盲目扩大开发区规模的现象。该撤销的要坚决予以撤销,该核减面积的要坚决予以核减,该缩小范围的要坚决予以缩小,该扣回用地指标的要坚

决予以扣回。对违规下放的土地管理权、规划管理权,要坚决收回。对开发区占而不用的耕地,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对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的开发区,以及违规设立又不纠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开发区清理整顿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提出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切实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

当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同时,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所有建设用地要严格限制在规划用地的范围之内,不得随意突破,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规划。征地规模必须与农民向

二、三产业实际转移相适应,与土地开发实际规模相适应。要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必须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拖欠或少付的征地补偿费,必须限期补偿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地执行征地政策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把补偿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征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不得为了躲避审批而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不得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要严肃耕地保护的法纪。各地对违反规定乱批、乱占、滥用耕地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各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本)公布实施后发生又不查处的,对执法犯法、影响恶劣的,对边整边犯、顶风违法的案件,也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乱占滥用土地、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有关责任人,即使没有徇私舞弊,也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

五、认真搞好治理整顿的检查验收

要认真组织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检查验收,严格检查验收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的督查力度。市(地)对县(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市(地)的检查验收要逐一进行,验收不达标的地方要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过期仍不达标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

强重点抽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于今年底前向国务院报告治理整顿情况。

六、抓紧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各项制度

在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基础上,要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各项制度,着重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解决问题。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健全完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要健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各金融机构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地项目贷款,对未按法定程序审批、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项目,银行不得贷款。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利用效益考核指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并作为对各地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 篇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的通报

国土资通[2003]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的通报

国土资通[2003]4号

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推进治理整顿工作。为了交流情况,促进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部党组对治理整顿工作提出了“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并于3月11日全国厅局长会议结束后,专门召开了全国治理整顿工作汇报会,强调要强化机遇意识,自觉从严搞好自查自纠。进入处理和整改阶段,部党组成员已经带队赴部分省(区、市)进行了督查指导,这种形式的督查以后还要进行。部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也及时召开全国省级治理整顿办公室主任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截至目前,部已到20多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并已向国务院呈报了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从了解的情况看,治理整顿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进,总的形势是好的。

(一)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23个省(区、市)派出督查组赴各市、县进行实地督查,并及时将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以保证治理整顿取得实效。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福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12个省(区)的厅(局)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查。福建等省在治理整顿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或座谈会,总结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江苏省分管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出席本省(区)的治理整顿阶段工作座谈会,强调对突出问题必须抓住不放,主动纠正,边整边改。一些地方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认真自查,梳理问题。不少省按照部提出的“查管理制度、查管理环节、查执法效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湖南、甘肃等省明确要求,本地区制定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精神的,一律报请有权机关废止或修订。黑龙江、四川、陕西等省采取“几查几看”方式,从规划、批地、供地、发证、财务、执法等各

管理环节入手进行自查清理。黑龙江省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政府和部门出台的文件,看是否与国家现行法规制度相违背;二查“三权”行使情况,看在行使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上是否有超权、越权、滥用职权的问题;三查自身依法行政情况,看日常的审批行为、执法行为、管理行为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四查制度落实情况,看对土地市场的管理是否存在失控、失察等问题。山东省厅着重抓好厅机关处室和业务管理系统内部的自查工作,已检查出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近20个,清理出各级出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精神的土地管理文件上百个。河北省厅已查出内部管理问题164个。湖南省岳阳市对1999年以来的土地管理台帐、报表进行了全面清理,已梳理出部门自身管理上存在的6大问题,政府及部门在招商引资和土地资产处置上存在的5大问题。

(三)抓住机遇,促进管理到位。一些地方强化机遇意识,将这次治理整顿作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和管理到位的重要机遇,力争解决长期以来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四川等省集中清理供地主体,纠正设区城市中心城区的区政府、各类园区、“指挥部”、“小区办”、“城建办”以及乡镇政府等违法违规批地、供地的行为,确保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和对土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哈尔滨市力争通过治理整顿,规范部门自身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项目牵着规划走”的管理不协调问题和“园区用地审批权游离于土地管理部门之外”的管理体制问题。

(四)整改结合,初见成效。山西省厅认真排查大案要案,圈定了55件严重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查处。河北省厅边整边改,经过严格审查,建议省政府退回了沧州、衡水两市为设立园区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份请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顶住了一起以建设体育中心抵顶出让金,协议出让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的事件。辽宁省本溪市针对园区越权批地问题,市编委下文收回了赋予园区的土地审批权,从制度上解决了园区自行批地的问题。湖南省厅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174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06件,修改了10件,最近又下发了《关于违反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涉及全厅3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行为。黑龙江省注重制度建设,将整改的重点落到制度上,省委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把清理和整改结合起来,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制度、规范制度、落实制度。”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治理整顿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不强、不准、不紧、不够”四个方面:

(一)认识没有完全到位,机遇意识不强。一些地方没有认识到这次治理整顿是促进“两个到位”(职能到位、管理到位)和提高“两个能力”(供地服务的保障能力、稳定市场的调控能力)的重要机遇,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对治理整顿产生了不利影响。有的地方还不了解部发布的《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3〕45号)的要求。

(二)一些地方特别是市、县在工作方向把握上存在一定偏差,工作切入点找得不准。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在治理整顿中偏重查管理相对人,而忽视查自己;偏重查具体违法案件,而忽视查已有制度是否落实、自身管理是否到位。有的地方虽然已涉及到

查自己管理上的问题,但重点不够突出。

(三)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抓得不紧。有的地方工作还停留在组织部署阶段;有的地方将治理整顿等同于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查案子,其他业务机构和管理环节没有行动起来;有的地方只有督查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在忙于抓工作,治理整顿工作出现“少数人忙,多数人看”的现象;有的把这次治理整顿作为以前开展的土地市场专项检查的扫尾阶段,工作出现松懈倾向。

(四)一些地方督查力度还不够。这次治理整顿的基础在市、县两级,而对市、县工作的督查应主要靠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但现在有的省对市、县的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掌握。有的还没有进行督查。有的不注意总结交流情况,不及时反馈信息,个别省(市)至今从未主动向部上报过治理整顿情况。

三、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正值“非典”时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特殊时期的治理整顿工作。各地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日常工作,抓住治理整顿不放松,积极主动地工作,严把整改质量,保证治理整顿达到预期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机遇意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对各地以各种名目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类园区要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要坚决纠正”的重要批示,学习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把这次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深刻认识到这次治理整顿是促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到位、有效调控土地市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是促进工作到位、解决自身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机遇,增强搞好治理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土地供应的调控。

(二)正确把握方向,切实搞好自查。这次治理整顿的实质是从依法行政教育入手,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自身管理上的问题。同时,对在自查中涉及到的管理相对人问题,也要进行认真清查和处理。当前,各地一定要正确把握方向,尽快将治理整顿的重点从偏重查管理相对人转到自查自纠上来,从偏重查具体违法案件转到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到位上来。要彻底梳理问题,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财经纪律的,都要作为问题列出。自查自纠,是掌握主动权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趋势,是十分必要的。各地一定要把握机会,立足自查自纠,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自觉性,争取和赢得主动,经受起审计署、监察部及社会各界多方面的严格监督和检验。

(三)认真进行整改,重在落实制度。治理整顿重在整改,整改的重点在于落实制度。决不能把治理整顿简单等同于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而要把它作为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制度的过程。各地首先要对近年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要一律废止或进行修订。对在治理整顿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主动纠正;自己纠正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备案。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加强督查,保证治理整顿达到预期目的。对治理整顿各个阶段都要进行督查。要实事求是地做好“非典”时期的督查工作。有条件实地督查的要实地督查,实地督查有困难的,要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指导工作。一旦“非典”疫情得到控制,部党组仍将分组赴实地督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的督查,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当前督查主要针对“不强、不准、不紧、不够”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不仅要进行面上的督查指导,还要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进行特别指导。没有按要求完成学习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或完成情况不好的地方,在处理和整改阶段继续完成对照检查工作。要通过加大督查力度,严防治理整顿流于形式走过场,使之达到预期目的。

(五)进度服从质量,扎实推进。为了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不走过场,同时根据各地要求和目前实际情况,部研究决定,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延长至今年10月底结束。部检查验收的时间安排在10月上、中旬,各地于10月15日前向部报送治理整顿情况报告和各项统计表。治理整顿各阶段的工作由各地按照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确保整体工作按时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各阶段工作进度,必须服从质量要求。

第三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国务院检查验收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组长带队的国务院检查验收组,来我市检查验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表示真诚的欢迎。

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是一个资源小市,土地资源尤其匮乏。**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早在1999年就对土地开发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招标出让和统一监督,2002年又把土地交易纳入统一招投标平台,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把土地二级市场纳入公开交易范围。近年来,市政府每年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土地执法检查,全市已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达到了保护耕地与保障用地“双赢”。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由此也在土地市场中产生了一些不规范问题,如开发区、工业区过多过滥,少数企业以项目为名圈占土地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危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认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服从大局,令行禁止,这既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同时也必将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与协调健康的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的要求,我市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抓督查、抓整改,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土地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园区)“多、小、散”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严肃查处,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较好地完成了治理整顿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去年3月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迅速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把行动统一到依法治理上,把目标统一到规范市场上,坚决、有力地推进这项工作。

第一,深入发动,统一思想。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性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去年8月28日至29日,市政府集中两天时间召开工作务虚会,专题研究土地问题,明确提出了“规范用地、集约用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土地问题开展调研,反复强调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并要求全市各级认真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层层发动,大家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事关**的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决策,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做好这项工作,对上级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思想上的共识为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治理整顿一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强调,这项工作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齐抓共管,强势推进。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还明确一位副市长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主抓这项工作。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部门为主,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三,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市政府先后以市长令等形式出台了《**市区土地使用权交易暂行规定》、《**市土地储备办法》、《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实施意见》、《市区征用集体土地办法》、《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市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各县(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数十个实施意见或配套文件,以完善的政策促规范管理,落实治理整顿要求。

第四,严格自查,积极整改。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的标准要求,我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深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指导、督查,并召集各县(市、区)国土部门汇报情况、交流工作、研究措施。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去年12月23日至28日,市政府组织国土、建设、监察、计委、经贸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对照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综合验收标准》,通过听、看、查、问、议等方式对各地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及时严肃查处。对执行整治标准不严的少数地方给予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我市彻底清查了土地征用、执法监察、开发区(园区)建设等方面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狠抓整改,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开发区(园区)得到彻底清理。

开发区(园区)整顿方面,我们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停止、撤销、收权、控制”四条措施,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设立的开发区(园区),从而使开发区(园区)建设“低、小、散”状况得到根本改观,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查清了开发区(园区)的基本情况。我市原有各类开发区(园区)**个,其中,经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个,省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个,市级以下政府批准设立的**个。**个开发区(园区)实际规划建设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方公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平方公里。

二是严格清理了各类开发区(园区)。我市严格按照规定对开发区(园区)进行撤销整合,除拟保留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园区)及适当保留部分有较大特色优势的开发区(园区)外,其余各类开发区(园区)已全部撤销。拟保留开发区(园区)的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清理整顿中,县及县以下设立的开发区(园区)我们不以任何名义并入其他开发区(园区),一律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文,全部摘牌、销章、散班子。

三是一律停止了开发区(园区)的新设和扩建。自去年7月起,我市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精神,停止报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报批现有开发区(园区)的扩容,停止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

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区(园区)用地管理。各地对违法违规下放给开发区(园区)的土地管理权,已由政府发文一律收回。全市拟保留开发区(园区)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与土地登记发证管理权,已纳入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范围。开发区(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已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我们加强了进入开发区(园区)项目投资密度、建筑容积率的控制,要求省级开发区每亩投资必须在120万元以上,特色工业园区每亩投资必须在75万元以上,进一步提高了集约用地水平。开发区内的抛荒土地正在按照有关政策,抓紧收回或复耕处理。

(二)土地市场调控有效加强。

土地市场调控方面,我们坚持垄断一级市场,规范完善二级市场,促进了土地市场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各项调控机制逐步完善。我市先后成立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土地资产处置、出让地块规划、出让底价、出让方式等实行集体决策。逐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交易管理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等一系列土地使用制度,促进了土地市场体系的发育和规范。市及各县(市)均已编制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计划及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及土地供应信息公布制度,出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及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纳入统一招投标平台,一律进场公开交易;落实行风监督员介入的社会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的组织监督机制。“要土地,找市场”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

二是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我市已经把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土地公开出让的具体运作中,我们严格做到“六公开”,即招标报名公开、土地用途公开、规划要求公开、竞标对象公开、拍卖程序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公开出让过程中,邀请公证员、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单位现场公证和监督。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现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的问题。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对国土资源部11号令下发前政府以抄告单、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有意向协议出让的经营性用地项目,按照治理整顿的要求经集体讨论、市场评估后酌情处理。

三是土地储备机制日趋规范。去年,我市结合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进一步落实“补偿标准不变、权证齐全、与实物相对应、可变现和集中收购”五原则,实现了土地储备职能由单一收购改制企业土地向全面收购城市拆迁土地、城中村改造溢余土地转变,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储备在政府调控和管理土地一级市场中的作用。

四是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得到加强。去年,仅市本级就处置土地资产*宗*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万元。通过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复核验收,对市区*宗超土地面积、超建筑面积、改变用地性质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依法处置,共补交出让金*万元。全年还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宗、面积*亩,转让评估值*亿元。此外,市区国有划拨土地收取年租金工作也顺利起步,已收取年租金*万元。

(三)执法监察能力不断强化。

执法监察方面,我们坚持以完善违法预防体系为基础,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清理了一批政策文件。

一是违法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方针,我们切实强化执法巡查责任制。全市*个乡镇均开展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建立了“土地110”快速反应系统,使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更加及时有效;各县(市、区)都聘请了土地执法监察员,形成了一张系统的监察网络。

二是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开展治理整顿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起,涉及土地*亩,拆除构建物*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物*万平方米,收回土地*亩,罚没款*万元。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对涉嫌土地犯罪、违法违纪的人员,坚决移送司法、纪检部门处理,全市共处理*人,其中司法处理*人,党纪政纪处理*人,较好地起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批”,“处理一宗、教育一片”的效果。去年来立案查处的这*起土地违法案件以及*起矿山违法案件,目前已全部结案。

三是土地信访逐步减少。近年来我市涉及土地问题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时有发生,土地信访形势比较严峻。为此,全市各级普遍建立了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并积极开展领导下访约谈活动。特别是去年10月19日,市五套班子领导到六个县(市、区)共接访群众*批次,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去年全市受理土地信访*件,同比下降*,实现连续四年信访总量稳步下降。

四是制度政策得到认真清理。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市对土地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已清理相关文件*只,对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的一律废止或修订。

(四)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维护。

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是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我市以规范征地行为为基础,建立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和就业培训制度,使农民利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征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去年,市政府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3月份出台了《*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8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区征用集体土地办法》,为规范征地行为,维护农民利益提供了依据。目前,全市各级均建立了政府统一征地机构,实行统一征地制度,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意向协议前,实行“两公告、一批复”程序,充分保障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是建立“区片综合价”,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有所提高。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县(市、区)都建立实施了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制度,市区、*县在辖区内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其他各县(市)已在城镇规划区实行。“区片综合价”制度,缩小了区域之间补偿标准的差距,市区安置补助费最大差距从5800元减为3000元。同时,补偿标准也得到了适当提高,全市平均增加20%-30%。全市各地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征地工作政策,坚决执行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款足额按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没有发现截留、克扣等现象。

三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农民的后顾之忧基本消除。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全面建立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资金由国家、集体、农民分担,一般政府出15000元至16000元,个人与集体出2000元至18000元不等,分A、B、C三档,年龄到标准后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目前全市已有20余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障。为确保养老保障金足额按时支付,市政府规定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按2%比例提取被征地农民养老风险准备金。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免费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帮助他们向

二、三产业转移。

四是建立征地调节资金,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不断完善。市本级从经营性用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5元/平方米,其他用地出让收益中提取2元/平方米,用于征地补偿平衡、养老保险支出及劳动技能培训。全市各地积极推行留地安置政策,允许被征地村预留一定土地,用于除商品房开发以外的

二、三产项目开发。市区被征地村按现有计税耕地面积的2%加上每千人5亩的留地标准,以镇(街)为单位核定留地面积。对市区40个“城中村”的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落实安置地块,并安排近400亩留地指标,以股份制的形式开发,既能解决一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岗位,又能使他们获得长久、稳定的分红收益。

三、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再集中半年左右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土地管理和治理整顿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4月30日、5月25日,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强调要克服消极思想和厌战情绪,把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作为重大的政治和经济任务来抓,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来抓,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

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我们按照《紧急通知》要求,狠抓各项整顿措施的落实。首先,对已经发生的少量预征土地,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政策予以纠正。即未交土地一律不交,抛荒土地一律复耕,动工项目一律停止,违法用地一律查处。其次,对土地信访问题,认真落实“三个一批”措施予以化解。即合理合法又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一批;虽有道理,但不符合政策的问题,向群众解释一批;虽合理合法,但目前缺乏解决条件的问题,争取群众理解,稳住一批。今年以来省、部督办的*件重点信访件目前已全部结案,涉及到的违法案件已经全部立案调查。第三,对违法用地案件,按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坚决予以查处。*月*日,市政府再次组织市府办、市国土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地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为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我市还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的治本之策。当前我市正在集中开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协调发展”工作,成立了七个专门工作小组。其中土地整合工作小组由市长及三位副市长负责,主要任务是继续抓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盘活存量土地,提高项目土地利用率,抓好集约用地、规范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集约发展。目前,市国土部门正在对已征土地的供地情况、已供土地的利用情况及用地需求情况开展全面的调查分析。下一步我市将对已批准农转用土地尽快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提高供地率;对已经供地的项目督促用地单位抓紧开工,提高开工率;对已经开工的项目严格按照“双控”指标要求建设;对供而不用的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对能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项目,尽最大可能利用好存量土地;对仍需农转用审批的重点项目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决制止新的违法用地产生。

四、治理整顿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从严把握,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少数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中央决定再集中半年左右时间,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个别单位出现了等待观望思想和厌战情绪,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统一思想、严肃纪律。

二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如我市根据今年3月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对1999年以来各地开展的农业结构调整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纠正,但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认为原来的做法也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的,工作落实有难度、有压力。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后部分边批边建项目的违法用地处理,停止跨市、县的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并对已发生的进行纠正等问题,也比较复杂,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研究,实事求是地协调处理。

三是信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土地信访量虽有所下降,但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进京赴省集体访、越级访仍有发生。

今天国务院检查验收组及各位领导到**来检查验收、督促指导,这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鞭策和推动。我们将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动力,牢固树立抓整顿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按照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自觉地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到思想更统一,步调更一致,成效更明显。

第二,严格保护耕地。坚决贯彻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

第三,促进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有序供地,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的预审管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双控”指标,坚决核减超指标用地,坚决制止浪费土地资源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准确把握划拨供地和有偿供地的界限,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程度。严格落实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坚决制止低价出让行为。

第四,盘活存量资源。进一步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结合实际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通过使用存量集体用地,压缩建设项目对耕地的占用。严格推行核实建设用地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制度。大力清理闲置土地,对土地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的,该罚款的罚款,该收回的收回。

第五,调整重点建设计划。按照轻重缓急,有取有舍,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到“刀刃”上,力保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关系群众利益的公共事业项目。

第六,坚决贯彻“集中半年治理整顿”的紧急通知精神。重点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去年以来土地占用、土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严肃查处法定手续不办、法定规费不交、违法占地用地、非法入市交易等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第八,严格土地登记把关。对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予登记;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予登记;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登记;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记;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予登记。

第九,努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进一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利益保护、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确保征地补偿费足额按时补偿到位。

第十,切实加强土地信访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下访制度,严格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建立集体访、越级访应急处置机制、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努力降低土地信访量,确保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对于保持我市良好的发展势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检查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深入开展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下阶段工作,全面完成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

第四篇:市州领导土地治理整顿再安排再部署工作会议讲话

XXX区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XXX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早上好!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将州县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XX月XX日召开XXX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打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以来开展的工作及进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进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动员大会结束以后,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工作 人员传达学习XXX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整顿和规范XXX土地管理打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二)抽调人员,完善机构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根据 州县工作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出台了《关于开展XXX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打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并从省州县国土部门、县公检法司、县农牧、水务、林业环保、城管等部门,各建委会抽调政策业务熟练、协调能力好、政治责任心强的120名干部组成综合组、政策业务指导组及6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各工作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和工作要求。并于XX月XX日下午召集各工作

组人员,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了专项工作启动会议,对土地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再安排再部署;省国土资源厅专业人员,现场向抽调人员讲解调查摸底表格填写应注意事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对调查摸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启动了整顿和规范专项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并分阶段制定了实施意见,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三)精心组织,大力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制意识,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意见》的时间节点,围绕工作中心,突出宣传主题,印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材料,通过在州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告、标语,在主要街道、工区、居民区、市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了X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X区土地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举报电话,进而发动社会各界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先后悬挂横幅标语1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3条,营造了土地治理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人们的国土资源法规意识和土地资源忧患意识。

(四)调查摸底,认真梳理。

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六个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范围、工作职责,以建委会、村社为单位实地调查核实XXX区及周边村社每一宗土地性质、位臵、面积、现状、使用情况及权属来源,并对存在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初步掌握了XXX区重建规划区内大部分土地利用情况。共计调查摸底登记土地9480宗,其中XX484宗、XX1090宗、XX 1267 宗、XX1015宗、XX951宗、XX989宗、XX922宗、XX1029宗、XX697 宗、XX1036宗。通过逐宗梳理,发现非法批地违法行为13宗、非法占地违法行为1656宗、

非法转让违法行为3421宗。其中,“4.14”以后非法批地违法行为 7 宗(涉及土地面积3.637亩,XX3宗、XX1宗、XX3宗)、非法占地违法行为73 宗(涉及土地面积60.28亩)、非法转让违法行为28宗(涉及土地面积21.26亩)。

(五)查处整改,注重实效。

为确保整顿和规范XXX土地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XXX县土地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小组制定了《XXX土地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整改阶段实施意见》,对整改阶段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改范围、时间安排、整改和处理意见等都做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并从州县国土部门及公检法司相关部门抽调人员30余人,新组成XXX县土地整改查处工作小组(设三个工作小组)、依法执行组和督察督办组,按照“以县为主,重在整改;突出重点,查清问题;严肃法纪,区别对待”的原则,针对XXX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力争将违法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重点对XXX规划区内的绿化带用地、湿地公园、两河河道、广场等公共设施用地,作为这次土地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严控死守,发现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举全县之力及时依法拆除;对XXX周边区域内非法出租、买卖土地,挖山造地、围河造地,私搭乱建以及其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整顿。处理和整改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各工作小组在对调查摸底阶段梳理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新核查的同时,现场普查了重建规划区外311宗建设用地,当场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84起,涉及土地面积804.74亩(主要违法类型:村民非法占用承包地进行非农建设33起,村民擅自将承包地出租致使承租人非法占地150起,村民擅自将规划项目征用后的土地再次出租1起(东方宾馆非法占地);按违法地区分类:XXX21起、XXX61起、XXX2起、XXX15起、XXX25起、XXX39起、XXX20起、XXX1起;按违法者分类:184起违法行为都涉及当地村民,4起非法占地违法

行为涉及寺院,145起违法行为涉及外来企业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发整改通知3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1份,对初步调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54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34起。

(六)及时制止,依法处理。

为了使土地查处整改工作更好的为促进灾后重建规划落地服务,州、县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查处整改与保障住房建设用地相结合,以查处整改和依法拆除为手段,重点清理影响住房建设项目落地的违法占地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州、县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依法执行组组织公、检、法、司及县联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四百多人次,分别依法拆除了XXX、XXX等地9处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29间铁皮房、24间临时板房、13米围墙、96平方米砖木结构建筑)依法收回土地32.52亩。有力打击了违法占地者的嚣张气焰,有效控制了抢占乱占违建的势头,也促进了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XX委、XX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高度重视,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土地管理环节得到了加强,但是,由于XXX土地管理整顿和规范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非法转让、出租、买卖等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大量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这个问题在XXX重建期的土地违法类型中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就是当地村民和村委会擅自将承包土地出租给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从事经营性活动,更有甚者将已经被征用的土地,再次进行出租,由于个别人通过非法出租土地获取了不正当利益,也使得周围的群众纷纷效仿,非法出租行为和由于非法出租造成的非法占地行为,构成了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非法出租土地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违法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也影响到了灾后重建规划

落地,非法占地行为破坏了土地的原来面貌,特别是对于耕地一旦遭到破坏,势必会对当地群众今后的生产生活造成长期的不良影响。主要原因就是干部群众土地资源法律意识淡薄。对“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对土地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和依法用地的合法性知之甚少,对农村土地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政策意识不强,甚至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擅自将承包土地进行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者为了规避国家土地审批和监管,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承租非法出租的土地,直接造成了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另外,灾后重建期,土地转让行为的发生无法避免,而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相对滞后,规划落位后,土地转让行为因不能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及时有效监管,也是造成非法转让行为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是个别村委会涉嫌存在非法批地的违法行为。调查摸底阶段梳理出的7起涉嫌非法批地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村委会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是越权批准。同时有群众反映个别村委会为了满足个别群众的不正当要求,甚至出具虚假证明,并收取相当费用,不但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还可能使村社干部滋生腐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下步工作安排

全力开展XXX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加快案件查处进度,保证案件查处质量,加强部门配合,确保案件执行到位。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供依法用地自觉性

一是通过编印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编印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子;二是组织违法行

为人、组织、单位开办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培训班;三是在主要街道、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管地的自觉性,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二、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处罚执行到位。对未依法审批,拒不纠正,村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继续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买卖、出租自己承包地(耕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转让方(卖方、出租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罚款;对受让方(买方、承租方)以非法占地论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退还土地的,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未经依法审批,村社村民持擅自在承包地(耕地、草地)上建厂、建板房、挖砂、采石、取土破坏耕地、草地、植被,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拒不退还土地的,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挖山造地、填河造地、在已征用项目用地上擅自建厂建房、建板房、搭建铁皮房、帐蓬等的非法占地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退还土地的,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无权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建委会、村委会或者个人非法批

准占用土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土资源部等3部委15号令)之规定予以处罚,其批准文件无效,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就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就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就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查处顶风作案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将进一步细化案件分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完成工作任务,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抓紧证据收集,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等详细的卷宗档案。建立违法案件查处进展报告制度,明确案件查办时限,尽快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符合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移送。规范案件查处程序,严格遵守时效规定,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衔接配合,确保案件移送到位、执行到位。对规划区外,法律规定需要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影响规划落地的,都将列为依法拆除的重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予以强制拆除,防止非法占地行为的蔓延。另外,在工作中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各种不稳定苗头,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将

各类矛盾化解和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充分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

谢谢!

第五篇:关于开展土地清理整顿 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

决议(草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的加快推进,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非法转让(买卖)、占用、租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闲置土地等违法行为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是加快城市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对于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开展宣传。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内各宣传媒体要开设土地管理宣传专栏,定期发布土地清理整顿信息。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制观念,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严格执法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规划管理。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好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土地动态管理。要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确定用地要求。土地使用必须符合规划,不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纠正。对严重违反县城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建筑,要坚决地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四、严格土地执法。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执行土地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的规定。严格查处、打击非法转让、私下倒卖、闲置抛荒、乱占滥建等行为,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非法占用土地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协作配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严格落实土地清理责任制。各乡镇(特别是塔峰镇)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产、公安、用水用电、广电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禁对未取得国土使用证和规划建设许可证的建设业主提供有关职能服务的开户手续;严禁乡镇、村、组收取非法转让土地的管理费;严禁为外来非法购地户办理本村户口的入户手续。县乡人民政府要做好社会动员、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注重政策宣传和引导、指导、疏导,使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稳定、健康、全面展开。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着眼于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完善土地清理整顿成果。要坚持清理和监管并重,从制度创新、制度设计的层面,杜绝和破除利益驱动机制。以今年以来开展的土地清理整顿集中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为起点,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和打击力度,排除一切阻力,一清到底,扩大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土地管理和用地规划管理,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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