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论文范文

2022-05-11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长期投资论文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股权投资差额的本质是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计价偏低或存在商誉,通过对股权投资差额、合并价差、商誉三者的比较分析,可以正确理解股权投资差额的实质。投资企业通常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调整,消除由于被投资单位利润虚增而对投资企业利润的影响。现阶段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是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但存在着不合理性。

第一篇:长期投资论文范文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浅析  

财政部于1998年6月制定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这一具体准则,并于2000年12月进行了修改,2006年2月财政部再次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以《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重新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准则不再将投资严格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对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再进行规范,短期投资视为交易性证券,长期债券投资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同时对于投资者准备长期持有的股票,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该项投资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不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而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处理,也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新准则仅规范企业涉及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各种股权,包括购人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其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第一,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明确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旧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同时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由此可见,新准则要求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只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第二,新准则增加了企业合并时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规定。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方式,在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企业还应进一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第三,对其他方式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若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则应使用公允价值。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即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均使用公允价值。

第四,新准则中权益法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较旧准则有较大变化。一是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该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成本等,而在新准则中则是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相比较。二是新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不再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而是直接在取得投资的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也不单独确认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第五,新准则规定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这一点与旧准则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第六,新准则规定处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处理原则同旧准则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变动而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而旧准则要求由“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科目。

作者:袁文华

第二篇: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分析

摘要:股权投资差额的本质是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计价偏低或存在商誉,通过对股权投资差额、合并价差、商誉三者的比较分析,可以正确理解股权投资差额的实质。投资企业通常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调整,消除由于被投资单位利润虚增而对投资企业利润的影响。现阶段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是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但存在着不合理性。本文拟对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进行简要评析,并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合并商誉合并价差

作者:吴小蒙

第三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探析

一、追加投资情况下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

(一)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一是属于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二是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二)新取得的股权部分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与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

(三)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例1]A公司于2008年1月2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3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 8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09年1月2日,A公司又以600万元取得B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 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教育,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

(1)2009年1月2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成本)——B600

贷:银行存款60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60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80万元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原持有1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确认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3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80万元之间的差额3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的额公允价值的变动(4 000-2 800)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120万元,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的30万元(3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9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30

——其他权益变动90

贷:盈余公积3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0

二、减少投资情况下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

(一)减少投资情况下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举例分析案例分析如下:

[例2]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9年5月3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1/3出售。出售取得价款18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000万元。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5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净利润2500万元,其中,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09年年初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利润外,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核算。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1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0

投资收益800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之间的差额200万元(2000-4500*40%)为商誉,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处置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2500*40%)万元,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A公司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1000

贷:盈余公积8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20

投资收益 200

三、追加投资和减少投资成本法向权益法转换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 在例题1中,原始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两者差额为1200万元,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首先对实现的净利润部分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了留存收益,然后1200万减去调整的净利润剩下的900万元,调整了其他权益变动。在例题2中,原始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减少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两者差额为3500万元,但是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只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调整了2000万元,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了留存收益,余下的1500万元并没有进行调整。

(二)处理差异的原因追加投资和减少投资由成本法向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两者满足权益法的时点不同。

在追加投资的情况下,满足权益法的核算时点为新增投资日,以例题1为例,原持股比例为10%,不满足权益法的条件,追加投资后持股比例达到22%,满足了权益法的条件。例题2,原持股比例为60%,不满足权益法的核算条件,出售1/3之后,剩余持股比例为40%,则在原取得投资日,剩余投资部分就满足了权益法的核算条件。追加投资时需按照原投资时点到投资变动时点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增资时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原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两个时点间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变动+ 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把这个式子变换一种形式即得:增资时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原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两个时点间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变动+ 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把例题1中的有关数据代入得:4000-2800=300+900;1200=300+900。1200万元指的是两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300万元是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那么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就是900万元,因为追加投资时需按照原投资时点到投资变动时点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所以在进行会计处理时确认了900万元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减资时,是原投资时点到投资变动时点被投资单位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即减少投资情况下两个时点间所有者权益变动只是按照权益法调整。

在减资情况下,原投资部分在原投资时点已经满足了权益法的核算条件,即从原投资时点起,剩余的40%的股权投资只是按照权益法调整,在权益法下,只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企业才作相应的会计处理,那么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主要是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以及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等,不包括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所以在例题2中只确认了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2 000万元,没有确认剩余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

参考文献:

[1]戴德明:《财务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编辑代 娟)

作者:张焕敬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金融管理论文范文下一篇:数学问题论文范文